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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六章 倒了八辈子血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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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没谈两句,郭振东就表明了此番来意,而且出言不逊之极,换个稍微易怒点的,只怕就要当场翻脸了。

    吃软饭吃出能屈能伸的本事?

    萧正觉得和郭振东的本事相比,他的嘴巴更锋利,更具杀伤力。

    当然,不管郭振东再无礼,再猖狂,萧正作为这次酒会的主人,他也不会像上次在警备区那样大打出手。上次,他有打的必要条件。这次,他却有不打的充分理由。除非郭振东敢先动手…

    郭振东言辞凌厉,萧正脸上堆满的笑容却一点不减,视线略微含蓄的扫了郭振东一眼,一副铜墙铁壁的姿态,笑道:“吃软饭是我的毕生愿望。能得郭队长如此赞美,我很欣慰。”

    顿了顿,萧正目光一横,盯着郭振东说道:“坦白说,和吃软饭相比,我更高的追求是啃老。无奈我孤家寡人一个,没办法和郭队长的雄厚家世相提并论。真是羡煞旁人。”

    郭振东眼中仿佛冒出火来,只一瞬间,他就按捺不住体内的杀气,要众目睽睽之下和萧正动手。

    至此时,始终面带微笑,品着红酒的常逸山微微抬起左臂,轻轻拍了拍郭振东猛然前倾的肩膀,含笑说道:“阿东,萧老板开得起玩笑,你也不该如此小气。”

    话虽如此说,看似在批评郭振东的动怒。可实际上,却是在制止郭振东自取其辱。

    打?

    他们已经打过了。郭振东输得很彻底,完全没有悬念。

    就像萧正所想,他绝不会在此地主动出手,但如果郭振东敢先动手,他一定会让郭振东输人又输阵。

    常逸山何等聪明之人,又岂会分不清状况,令自己老友再度蒙羞?

    遏制了郭振东的冲动,常逸山表情依旧和煦,回身看了萧正一眼,莞尔笑道:“但说句公道话,吃软饭本不是一个七尺男儿该做的事儿。萧老板这么说,想必也只是一句玩笑话,对吧?”

    萧正目中闪过一道异色,微微摇头道:“不是。”

    常逸山故作惊讶,迟疑道:“难不成,萧老板真有心吃一辈子软饭?”顿了顿,常逸山看似劝慰,实则字字诛心。“这对您的名声可不好。”

    萧正目光平静的盯着常逸山在他面前作秀。又如何不知道此人就是要猛抓着自己这点借题发挥?而据四眼等人介绍,华尔街曾有个超级大鳄要收常逸山做关门女婿。却被他一口回绝。此番他这么说,岂非占据了道德制高点,以俯瞰的姿态鄙夷萧正?

    而对萧正来说,他就算反击再刁钻,似乎也苍白无力得很。

    但阿正哥又岂是嘴上吃亏的主儿,常逸山虽计谋高明,一番话说出来将萧正的死穴彻底封住。但这辈子没少跟人打嘴仗的萧正却顺势而为,满面微笑的点头说道:“多谢常先生关心。”顿了顿,他继续说道。“但吃软饭实在是一件见仁见智的事情。何况是林画音的软饭?”

    “常先生,你觉得放眼燕京或者华夏,除了我,谁能吃上这碗软饭?”萧正脸皮越厚,底气也就越足,颇有软饭界中流砥柱之威。“你能?”

    你能?

    林画音的软饭,你有这个本事吃吗?

    这话看似轻巧,却蕴含无尽威能。既是反问,又是挑衅,更是反击。

    常逸山暗讽萧正吃软饭,那好,阿正哥从了,认了,就把自己摆在软饭男的位置。那么,你暗自搞鬼,甚至发了封邮件逼迫我离开,不也是想靠近林画音么?

    可是。这碗饭我已经吃上了。你呢?有这本事吗?

    常逸山脸上的笑容微微一滞,遂又迅速恢复自然,从容不迫的笑道:“萧老板真是百毒不侵啊。”

    “常先生过誉了。”萧正谦虚道。

    “单独聊聊?”常逸山依旧面带微笑,但其笑容的纯粹度,似乎已不如方才。

    “乐意之极。”萧正微微摆手,邀常逸山向靠窗的空位走去。

    郭振东见状,倒也没去打扰二人,随手端了一杯红酒,踱步在会场内行走。懒得和那帮浸泡在酒池肉林中的商界富豪攀谈。兀自点了一支烟,倚窗而立。

    和叶藏花臭味相投的马英俊自打通过萧正与之相熟之后,二人经常相约洗澡按摩,交情倒也与日俱增,做了对一丘之貉的忘年交。

    “对上了。”马英俊斜睨了一眼,努嘴说道。

    叶藏花往嘴里倒了一杯烈酒,似笑非笑道:“阿正这回只怕不好受啊。”

    “怎么说?”马英俊递给叶藏花一支烟,追问道。

    “常逸山从小就是个极富天资的神童。学习经商一流,口才也相当了得。当年他代表学生出席一场政要谈话。把一位西方国家的外交官说得一愣一愣的。博了个满堂彩。”叶藏花眯眼说道。

    “真是个妖孽啊。”马英俊抽了一口烟,感慨道。“老萧碰到这种怪物,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你以为我那外甥女这么容易拿下啊?”叶藏花撇嘴道。“没点能耐,能过安稳日子?”

    马英俊闻言,却也不服输的说道:“嘿。不瞒你说,我跟着老大混了五六年,还真没见到他在谁手上吃过亏。也没见过谁能在他手里占便宜。商经天怎样?够牛叉吧?我老大照样闯他书房,拿刀架他脖子,吓得他屁都不敢放一个。”

    叶藏花莞尔一笑,说道:“萧正也因此一战成名。但和常逸山一比,你看看——”

    叶藏花努嘴,让马英俊看过去,口吻微妙的说道:“有没有发现常逸山就像个浑身冒光的贵族公子。而你老大,就像个满身散发乡土气息的土包子?”

    马英俊抽了抽嘴角,不得不承认道:“单论气质,老大是有点乡土。不过这只是表象而已。论经历,我老大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和——”

    “和部落酋长喝酒,和皇室贵族逛花园是吧?你都说八百遍了。”叶藏花回头白了马英俊一眼。“但有时候,咱们得认清现实。论气质,论长相,论身家,论才华,你老大真就比不过他常逸山。你说呢?”

    马英俊灌了一杯红酒,搓手道:“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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