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另外一支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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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和卡曼的挡拆打的很漂亮,牢牢掌控着局势。
这战术名起的贴切,有挡有拆,才能发挥威力。如果和没有投篮能力的内线配合,那么就是只有挡,没有拆,威力减半。
野猫的中锋防出去,球传给卡曼打。中锋不出去,王俊在外围投,哈里斯偶尔再来个空切,完全打乱了野猫防守部署。
防守端王俊同样出彩,贝洛克三次投篮都因为距离篮筐太远偏出。
王俊的防守不是去封盖,甚至不起跳干扰,就身体对抗,让对方身体稍微歪一点,节奏被打乱就达到目的了。
当王俊投进第三个三分球,中国留学生开始集体欢呼。
“看到了吗?谁还敢说我们中国人打不好篮球?哈哈。”
“王俊,好样的!”
姚明成为nba状元已经证明中国人能打好篮球,可是留学生更喜欢王俊这种类型的球员。姚明的天赋世间少有,王俊这样的草根打球出色更让人佩服。
上半场42比20,狼獾领先22分。
王俊三分球4中3,两分球3中2,还有一次≥∫,虚晃造犯规获得罚球,两罚全中,共砍下15分2篮板1助攻。
卡曼同样出色,5投4中,罚球2中2,得到10分8篮板3盖帽。
被野猫寄予厚望的中锋托尼一分没得,抢了三个篮板球,还被卡曼盖了两次。这场比赛后学校可以用他来出数学题,计算他心理阴影的面积。
ncaa和nba不同,一场比赛四十分钟,分上下半场。而不是分成四节,每节12分钟。
另外,ncaa一次限制进攻时间为35秒,阵地战半场42分效率非常高。
中场休息时,戴维对亚当森说:“下半场你来指挥,怎么安排你说了算,如果你还想留下,就证明自己是个合格的教练吧。”
戴维是当着所有球员的面说的,坦坦荡荡。
这是亚当森最后的机会,被学校开除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只要他能服软,认真执行助理教练的职责,戴维不想落井下石。
毕竟,在大学球队找份工作很难,亚当森多年资历才混到这地步,不容易。
亚当森却不这么理解,他认为这是戴维故意给他的羞辱。打了半场好球能证明什么?你以为我没法带队像上半场打的一样好?tmd我非要证明没有那两个慢腾腾的家伙,球队更厉害。
亚当森决定较劲,证明自己的快攻理念是正确的,他改变了阵容。
中锋是博比休斯顿,大前锋身高204cm的埃里克布洛宁,小前锋哈里斯、得分后卫鲍威尔,控球后卫是卢克。
为了追求快速,亚当森都没用替补中锋海伍德,只因没法下快攻。
他是丹佛人,最喜欢的球队是掘金,并看了很多80年代掘金的比赛。
在80年代名帅道奇-摩尔上任后,掘金把快攻发挥到了极限。很多球队都具有独特的战术烙印,掘金的烙印就是“run”,靠跑动拖垮对手的防守,不论是快速攻防转换还是阵地战的无球策应,他们都会全力跑起来。
掘金在nba的多数时间内都没有太出色表现,极限水准也就是85年与88年分别突破50胜关口,但掘金的确是最具有视觉冲击力的球队,他们的快攻套路较为注重跨场球传递,从防守篮板到完成进攻的时限常常被控制在4到6秒内。81-82赛季,掘金场均得分是126.5分。
亚当森是快攻战术的忠实拥护者。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也许亚当森不该做篮球教练,而是短跑教练,那样他可以在田径场上冲着运动员尽情的喊“冲!冲!冲!”不会有人感到违和。
因为上半场托尼表现糟糕,野猫队也派上小个阵容坚决打快攻,想让卡曼防不回去,双方都提速了。
很不幸,亚当森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野猫上赛季赢球靠的就是快攻,内线很差。他们擅长快节奏比赛,队里几名主力除了中锋都是跑不死。
狼獾进攻快,对方回防也快,一旦联防落位,狼獾进攻就会受阻。对手缩在禁区不出来,外围球员只好投篮,轮流打铁。
没有王俊,狼獾没了三分球。卡曼不在,低位强攻也不行了,两名内线控制篮板能力也不如卡曼,丢了三个前场篮板球。
哈里斯、博比两人上半场打的很顺,知道自己的任务是什么,掩护,传球给卡曼和王俊,然后站定等机会。现在他们完全没有重心,谁拿球谁攻。
上赛季没有投手牵制的时候,这么做没什么不对,但经过了王俊上半场的发挥,两人都不适应了,感觉这样乱打算不上什么战术。
同样是快攻,野猫有两个擅长投篮的外线,差距很快显了出来,他们可以抢投三分,靠着掩护跑位出手,打的更灵活。
十四分钟过去,分差被缩小到只差6分。野猫不但进了四个三分,还可以突到内线去,在靠近篮筐的地方投篮,进攻效率和上半场判若两队。
所有球迷都能看出,上半场打的对手毫无还手之力的狼獾,变成了另外一支球队。
所谓战术就是快速把球传到前场,有机会就快速出手,没机会冲的最靠前的那位就自己创造机会,球投出去了一般都没人抢篮板。
王俊坐在球员席上,听到身后有不少人议论。
“为什么不让王俊和卡曼上场了?他们打的多好,现在打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教练真的因为王俊打赌吗?这有什么可赌的?他明显是最厉害的外线啊。”
“太差了,一投篮感觉就要打铁,还不换人,不想赢了吗?”
“疯狂健身有回报啊!看到王俊,我也想减肥了!”
亚当森也听到了观众们的议论,失魂落魄。
他错了吗?打阵地战才是最好的赢球方式?王俊真的是球队需要的人,外线最关键的人?
亚当森拼命摇头,想将这个念头甩出脑海。可他又想起了王俊的投篮情景,只看弧度,一出手就感觉要进。
他不愿相信身体素质一般的中国外线能够打好篮球,可事实就是如此。
不换人,再坚持一会儿,也许很快他们就会打顺,将分差拉大了。
亚当森抱着侥幸心理站在场边看比赛,已经忘了主教练的职责是什么。
被对手连续追分却不变战术,没有任何临场应变,这算什么主教练?
球被碰出边线,王俊和卡曼上场了。戴维不知什么时候申请了换人。
亚当森想质问“你不是说下半场让我指挥吗?”话却卡在了嗓子眼说不出来。
戴维才是主教练啊。
王俊和卡曼的挡拆打的很漂亮,牢牢掌控着局势。
这战术名起的贴切,有挡有拆,才能发挥威力。如果和没有投篮能力的内线配合,那么就是只有挡,没有拆,威力减半。
野猫的中锋防出去,球传给卡曼打。中锋不出去,王俊在外围投,哈里斯偶尔再来个空切,完全打乱了野猫防守部署。
防守端王俊同样出彩,贝洛克三次投篮都因为距离篮筐太远偏出。
王俊的防守不是去封盖,甚至不起跳干扰,就身体对抗,让对方身体稍微歪一点,节奏被打乱就达到目的了。
当王俊投进第三个三分球,中国留学生开始集体欢呼。
“看到了吗?谁还敢说我们中国人打不好篮球?哈哈。”
“王俊,好样的!”
姚明成为nba状元已经证明中国人能打好篮球,可是留学生更喜欢王俊这种类型的球员。姚明的天赋世间少有,王俊这样的草根打球出色更让人佩服。
上半场42比20,狼獾领先22分。
王俊三分球4中3,两分球3中2,还有一次≥∫,虚晃造犯规获得罚球,两罚全中,共砍下15分2篮板1助攻。
卡曼同样出色,5投4中,罚球2中2,得到10分8篮板3盖帽。
被野猫寄予厚望的中锋托尼一分没得,抢了三个篮板球,还被卡曼盖了两次。这场比赛后学校可以用他来出数学题,计算他心理阴影的面积。
ncaa和nba不同,一场比赛四十分钟,分上下半场。而不是分成四节,每节12分钟。
另外,ncaa一次限制进攻时间为35秒,阵地战半场42分效率非常高。
中场休息时,戴维对亚当森说:“下半场你来指挥,怎么安排你说了算,如果你还想留下,就证明自己是个合格的教练吧。”
戴维是当着所有球员的面说的,坦坦荡荡。
这是亚当森最后的机会,被学校开除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只要他能服软,认真执行助理教练的职责,戴维不想落井下石。
毕竟,在大学球队找份工作很难,亚当森多年资历才混到这地步,不容易。
亚当森却不这么理解,他认为这是戴维故意给他的羞辱。打了半场好球能证明什么?你以为我没法带队像上半场打的一样好?tmd我非要证明没有那两个慢腾腾的家伙,球队更厉害。
亚当森决定较劲,证明自己的快攻理念是正确的,他改变了阵容。
中锋是博比休斯顿,大前锋身高204cm的埃里克布洛宁,小前锋哈里斯、得分后卫鲍威尔,控球后卫是卢克。
为了追求快速,亚当森都没用替补中锋海伍德,只因没法下快攻。
他是丹佛人,最喜欢的球队是掘金,并看了很多80年代掘金的比赛。
在80年代名帅道奇-摩尔上任后,掘金把快攻发挥到了极限。很多球队都具有独特的战术烙印,掘金的烙印就是“run”,靠跑动拖垮对手的防守,不论是快速攻防转换还是阵地战的无球策应,他们都会全力跑起来。
掘金在nba的多数时间内都没有太出色表现,极限水准也就是85年与88年分别突破50胜关口,但掘金的确是最具有视觉冲击力的球队,他们的快攻套路较为注重跨场球传递,从防守篮板到完成进攻的时限常常被控制在4到6秒内。81-82赛季,掘金场均得分是126.5分。
亚当森是快攻战术的忠实拥护者。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也许亚当森不该做篮球教练,而是短跑教练,那样他可以在田径场上冲着运动员尽情的喊“冲!冲!冲!”不会有人感到违和。
因为上半场托尼表现糟糕,野猫队也派上小个阵容坚决打快攻,想让卡曼防不回去,双方都提速了。
很不幸,亚当森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野猫上赛季赢球靠的就是快攻,内线很差。他们擅长快节奏比赛,队里几名主力除了中锋都是跑不死。
狼獾进攻快,对方回防也快,一旦联防落位,狼獾进攻就会受阻。对手缩在禁区不出来,外围球员只好投篮,轮流打铁。
没有王俊,狼獾没了三分球。卡曼不在,低位强攻也不行了,两名内线控制篮板能力也不如卡曼,丢了三个前场篮板球。
哈里斯、博比两人上半场打的很顺,知道自己的任务是什么,掩护,传球给卡曼和王俊,然后站定等机会。现在他们完全没有重心,谁拿球谁攻。
上赛季没有投手牵制的时候,这么做没什么不对,但经过了王俊上半场的发挥,两人都不适应了,感觉这样乱打算不上什么战术。
同样是快攻,野猫有两个擅长投篮的外线,差距很快显了出来,他们可以抢投三分,靠着掩护跑位出手,打的更灵活。
十四分钟过去,分差被缩小到只差6分。野猫不但进了四个三分,还可以突到内线去,在靠近篮筐的地方投篮,进攻效率和上半场判若两队。
所有球迷都能看出,上半场打的对手毫无还手之力的狼獾,变成了另外一支球队。
所谓战术就是快速把球传到前场,有机会就快速出手,没机会冲的最靠前的那位就自己创造机会,球投出去了一般都没人抢篮板。
王俊坐在球员席上,听到身后有不少人议论。
“为什么不让王俊和卡曼上场了?他们打的多好,现在打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教练真的因为王俊打赌吗?这有什么可赌的?他明显是最厉害的外线啊。”
“太差了,一投篮感觉就要打铁,还不换人,不想赢了吗?”
“疯狂健身有回报啊!看到王俊,我也想减肥了!”
亚当森也听到了观众们的议论,失魂落魄。
他错了吗?打阵地战才是最好的赢球方式?王俊真的是球队需要的人,外线最关键的人?
亚当森拼命摇头,想将这个念头甩出脑海。可他又想起了王俊的投篮情景,只看弧度,一出手就感觉要进。
他不愿相信身体素质一般的中国外线能够打好篮球,可事实就是如此。
不换人,再坚持一会儿,也许很快他们就会打顺,将分差拉大了。
亚当森抱着侥幸心理站在场边看比赛,已经忘了主教练的职责是什么。
被对手连续追分却不变战术,没有任何临场应变,这算什么主教练?
球被碰出边线,王俊和卡曼上场了。戴维不知什么时候申请了换人。
亚当森想质问“你不是说下半场让我指挥吗?”话却卡在了嗓子眼说不出来。
戴维才是主教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