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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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嫂指了红脸汉子说道,“这是我家那口子,村里人都叫他张大河,正好他今日上午无事,我让他上山给你多砍些柴回来,省得你为烧柴犯愁。”
瑞雪赶紧行礼道谢,“那就让张大哥挨累了,过几日家里收地的时候,我的伤也就好利索了,到时候可一定要叫上我帮把手才行,否则,我以后有事真就没脸再求张大哥和嫂子帮忙了。”
张大河显然是个腼腆寡言的,家里多是媳妇做主,张嫂子拉着瑞雪说话的功夫,他就蔫声不语的拿了斧头和绳子掖在腰里上山去了。
瑞雪和张嫂子相携进了屋,张嫂子喊了三个孩子,“大壮,二壮,三丫头,过来见过你们师娘。”
三个孩子互相看了一眼,笑嘻嘻上前见了礼,两个男孩子,一个八九岁左右,一个五六岁,都穿着灰色的衣裤,长得虎头虎脑,一如名字般壮士,膝盖和胳膊肘都打着补丁,应该是平日里淘气磨破的,但却洗得很干净。
最小的丫头儿有三岁左右,头上用花布条儿缠着两个小羊角,穿着蓝底白花的小衣裙,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长睫毛翘着,笑嘻嘻的含着手指,很是可爱。
瑞雪看着心里喜欢,就把她拉到身边,低声问了几句,诸如今年几岁了,读没读过书啊之类的话。
站在旁边的大壮,听得瑞雪这般问妹妹,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一喜,转身跑进了里间,不大一会儿,就小心翼翼的捧出一本半旧的书本来,低头站在两步外,不时偷瞄瑞雪两眼,却不敢上前搭话。
瑞雪看见他手里的书本和脸上的犹疑之色,就和声问道,“大壮可是有什么难解之题,师娘幼时习过几年字,也许能帮你解答一二。”
张嫂子听了这话,立刻笑道,“这孩子就盼着学堂什么时候重新开课呢,这些时日差点把书本都翻烂了。”说完她眼里满是欣慰的看向大壮,又说道,“你师娘既然说了,你也不必怕羞,想问什么就问吧。”
大壮这才上前两步,翻开那本书的中间一页,指了一行字说道,“师娘,学生读不懂这段话里的意思。”
瑞雪低头一看,原来是本《论语》,小时候她刚开始练习毛笔字时,描红字帖里写的就是这本书,所以,她背诵的很是熟烂,哪怕相隔二十年,也依旧记得清清楚楚,不过略微扫了一眼,就读道,“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大壮见师娘真的读了出来,眼里立刻去了怀疑,溢满了惊喜的光芒,郑重行礼,说道,“还请师娘教我,这句话是何意?”
瑞雪指了那行字里比较复杂的几个字解释道,“这个是‘谋’字,意思就是出主意。这个是‘忠’字,意思是忠诚。这个是‘信’字,意思是诚实。连在一处解释,就是说,一个叫曾子的人说,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替别人出主意做事情是否忠诚呢?与朋友交往是否诚实呢?先生传授的知识是否温习过了呢?”
她解释的仔细,大壮也是个聪明的,不过跟着读了两遍就彻底背了下来,也明白了其中的含义,很是欢喜。于是,略微带了些羞怯的问道,“师娘,我以后有不懂之处还可以去问您吗?您讲得比先生都清楚,我背着快多了。”
瑞雪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师娘只学过皮毛,简单的还可以教给你一些,但是高深的还是要你们先生教授,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方法,师娘可能解释的直白了一些,所以,你明白的快,背诵的快,但是你们先生教的方法可能却对你们更有益处。”
大壮听得一头雾水,但还是隐隐明白师娘是不愿意教她,就沮丧的垂了头,含糊应了一句,“是,师娘。”
瑞雪倒是喜欢他好学上进,想了想,自己那名义上的夫君养病这段时间,她替他给学生解疑,应该算是为他分忧,不算越矩吧,于是,又改口说道,“这样吧,师娘每个午后有空闲,你有不解之处,可以那个时候来问。”
这可真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大壮没想到师娘居然又答应教他了,立刻欢喜得行礼道谢。
张嫂子在一旁看着,心里可比儿子还要更喜三分。
她虽然没读过书,但是眼睛可是一等一的厉害。她算看出来了,这赵娘子的学问就算不比赵先生高,可也低不哪儿去,而且好像自家儿子跟她学得更好,想着以后儿子也许要经常登门请教,她这几日,心里存着的那点儿小别扭就越发刺痛起来。
她想了又想,还是撵了几个孩子到院子里去玩,然后进了里屋,在衣柜最下面翻出一块乳白色的玉佩来,双手捧着出了屋门,送到瑞雪面前,笑道,“妹子,这快玉佩是救你回来后,我给你换衣服时在你肚兜里发现的,这段日子忙乱,我收起来一直忘了拿给你,今日正巧你过来了,就拿回去吧。”
瑞雪微微一愣,抬眼见张嫂子脸色微微有些尴尬,心里猜到她定是有过私藏的心思,这几日两人相处得好,今日又见自己对大壮亲和,这才拿出来了。
瑞雪对此没有什么气恨,毕竟这玉佩是原来身体主人的,她一个外来魂魄,有个“落脚地”就行,对与原主人的物件倒没什么贪心。何况,张嫂子对她还算有一半的救命之恩,她留下也就当谢礼好了。
不过,张嫂子如今既然拿出来了,显见是衡量好了,她如果推辞倒让人家难堪了。
瑞雪伸手接了,笑道,“我还以为这东西丢在路上了,没想到是嫂子帮忙收起来了,真是太好了。”
张嫂子脸色也好了不少,连忙摆手道,“不过是举手之劳。”
瑞雪摩挲着玉佩,感觉那温润的玉身贴合在掌心,张口刚要说话,脑海里却猛然好似闪过一个画面,一对儿少年少女站在荷塘边,少年双手前伸,捧着的正是这块玉佩,少女脸上有羞涩而幸福的笑意,她待想要细看之时,却立时一阵眩晕袭来,什么都消失了。
张嫂子本来还在庆幸瑞雪没有怀疑她私藏的劣行,结果却见她一拿到玉佩就栽倒了,连忙上前扶住她,拍着她的脸颊惊叫,“赵娘子,赵娘子,你怎么了,可是身子不舒服?”
瑞雪晃晃头,好不容易忍过那阵眩晕,勉强坐好笑道,“没事,嫂子,我可能是昨晚没睡好,犯了困乏。”
张嫂子埋怨道,“我看啊,是你病刚好就上山砍柴累到了,你这几日先好好歇歇吧,柴禾我让你大哥给你劈好送去。”
瑞雪道谢,缓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大碍,就照着来时的打算,要了菜籽,借了镐头,告辞回去了,张嫂子不放心,一直送到了她院子门口。
瑞雪进了院门就依在桂树下,轻轻拍着胸口,安抚自己自刚才开始,就毫无来由酸涩难忍的心,再仔细打量那块玉佩,如牛奶一般细腻的质地,温润柔和的色泽,雕琢精美的花纹,哪怕她这种对玉没有研究的人也能看出,这玉佩品质极好,恐怕值不少银子。
可惜,她盯得眼睛发红,刚才那样奇怪的画面却没有再出现,反倒是心口越来越疼。
她无奈叹气,坐在桂树下默默出神,如果她猜的没错,这玉佩对这身体的原主人一定有什么重要意义,所以一见之下,才碰巧出发了这身体本身残留的回忆,也就是那个画面。
只是,这原主人不知为何香消玉殒了,便宜了她这个异世的灵魂。那送玉佩的少年是谁呢,私相授受?青梅竹马?两情相悦…
如此过了好半晌,她到底没想出什么头绪,索性起身拍去半旧裙子上的灰土,把玉佩挂到脖子上,仰望头上的炙热艳阳,低声祝祷,“小妹妹,不管你以前有何冤屈不平,你都已经死掉了,就不要执着留恋了,好好转世投胎,过幸福日子吧。以后我一定会吃饱喝好,善待你这肉身,请你放心。”
说完,她就拎着镐头直接开了后院门,去整理那片菜地了。俗话说的好,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她暂时最重要的事情是要填饱肚子,其它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
赵丰年在屋中,竖着耳朵听着那脚步声转去了后园,慢慢重新躺平,略带懊恼的暗骂自己,这样一个粗鲁毛躁的女子,就算偷偷走掉了,又与他有何关系,继续教书报恩,练功养身,等待余毒排尽了,去了病痛,在这偏僻的村子里,平静过完后半生就是了。
怎么就突然担心她不回来,难道她在饭菜里下了什么蛊毒,让他软了心肠。不,女子都是不可信的,越是对你温柔体贴的女子,其实背后越是恨不得你立刻死掉…
他重重一拳砸在床上,逼迫自己不去回忆,可惜,太阳穴上的青筋却还是突突跳了起来,恨极,恨极…
瑞雪拔了菜地里的野草,重新培好五条土垄,又刨好碗口大的小坑,在微微湿润的黑色土壤里,挨个点了几粒白菜籽埋好,忙完这一切,她才直起腰伸手抹了把汗珠儿,抬眼看看天边隐隐有些灰白之色,猜测着这两日也许会有雨水,就放心的扛了镐头回去。
打水把自己洗干净了,开始准备午饭,为了犒劳自己一上午的辛勤,她忍痛舀了小半瓢细面,磕了个鸡蛋进去,又加了半碗温水,一小撮葱花,一点细盐,搅成稀糊放在一边。锅里先烧了包谷面粥盛出来,然后刷好锅,抹了一层素油,舀了一勺面糊倒进去,尽量摊得均匀,小火剪得金黄绵软,很快就有葱花香气、蛋香、面香混合的味道散出。
张嫂指了红脸汉子说道,“这是我家那口子,村里人都叫他张大河,正好他今日上午无事,我让他上山给你多砍些柴回来,省得你为烧柴犯愁。”
瑞雪赶紧行礼道谢,“那就让张大哥挨累了,过几日家里收地的时候,我的伤也就好利索了,到时候可一定要叫上我帮把手才行,否则,我以后有事真就没脸再求张大哥和嫂子帮忙了。”
张大河显然是个腼腆寡言的,家里多是媳妇做主,张嫂子拉着瑞雪说话的功夫,他就蔫声不语的拿了斧头和绳子掖在腰里上山去了。
瑞雪和张嫂子相携进了屋,张嫂子喊了三个孩子,“大壮,二壮,三丫头,过来见过你们师娘。”
三个孩子互相看了一眼,笑嘻嘻上前见了礼,两个男孩子,一个八九岁左右,一个五六岁,都穿着灰色的衣裤,长得虎头虎脑,一如名字般壮士,膝盖和胳膊肘都打着补丁,应该是平日里淘气磨破的,但却洗得很干净。
最小的丫头儿有三岁左右,头上用花布条儿缠着两个小羊角,穿着蓝底白花的小衣裙,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长睫毛翘着,笑嘻嘻的含着手指,很是可爱。
瑞雪看着心里喜欢,就把她拉到身边,低声问了几句,诸如今年几岁了,读没读过书啊之类的话。
站在旁边的大壮,听得瑞雪这般问妹妹,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一喜,转身跑进了里间,不大一会儿,就小心翼翼的捧出一本半旧的书本来,低头站在两步外,不时偷瞄瑞雪两眼,却不敢上前搭话。
瑞雪看见他手里的书本和脸上的犹疑之色,就和声问道,“大壮可是有什么难解之题,师娘幼时习过几年字,也许能帮你解答一二。”
张嫂子听了这话,立刻笑道,“这孩子就盼着学堂什么时候重新开课呢,这些时日差点把书本都翻烂了。”说完她眼里满是欣慰的看向大壮,又说道,“你师娘既然说了,你也不必怕羞,想问什么就问吧。”
大壮这才上前两步,翻开那本书的中间一页,指了一行字说道,“师娘,学生读不懂这段话里的意思。”
瑞雪低头一看,原来是本《论语》,小时候她刚开始练习毛笔字时,描红字帖里写的就是这本书,所以,她背诵的很是熟烂,哪怕相隔二十年,也依旧记得清清楚楚,不过略微扫了一眼,就读道,“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大壮见师娘真的读了出来,眼里立刻去了怀疑,溢满了惊喜的光芒,郑重行礼,说道,“还请师娘教我,这句话是何意?”
瑞雪指了那行字里比较复杂的几个字解释道,“这个是‘谋’字,意思就是出主意。这个是‘忠’字,意思是忠诚。这个是‘信’字,意思是诚实。连在一处解释,就是说,一个叫曾子的人说,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替别人出主意做事情是否忠诚呢?与朋友交往是否诚实呢?先生传授的知识是否温习过了呢?”
她解释的仔细,大壮也是个聪明的,不过跟着读了两遍就彻底背了下来,也明白了其中的含义,很是欢喜。于是,略微带了些羞怯的问道,“师娘,我以后有不懂之处还可以去问您吗?您讲得比先生都清楚,我背着快多了。”
瑞雪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师娘只学过皮毛,简单的还可以教给你一些,但是高深的还是要你们先生教授,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方法,师娘可能解释的直白了一些,所以,你明白的快,背诵的快,但是你们先生教的方法可能却对你们更有益处。”
大壮听得一头雾水,但还是隐隐明白师娘是不愿意教她,就沮丧的垂了头,含糊应了一句,“是,师娘。”
瑞雪倒是喜欢他好学上进,想了想,自己那名义上的夫君养病这段时间,她替他给学生解疑,应该算是为他分忧,不算越矩吧,于是,又改口说道,“这样吧,师娘每个午后有空闲,你有不解之处,可以那个时候来问。”
这可真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大壮没想到师娘居然又答应教他了,立刻欢喜得行礼道谢。
张嫂子在一旁看着,心里可比儿子还要更喜三分。
她虽然没读过书,但是眼睛可是一等一的厉害。她算看出来了,这赵娘子的学问就算不比赵先生高,可也低不哪儿去,而且好像自家儿子跟她学得更好,想着以后儿子也许要经常登门请教,她这几日,心里存着的那点儿小别扭就越发刺痛起来。
她想了又想,还是撵了几个孩子到院子里去玩,然后进了里屋,在衣柜最下面翻出一块乳白色的玉佩来,双手捧着出了屋门,送到瑞雪面前,笑道,“妹子,这快玉佩是救你回来后,我给你换衣服时在你肚兜里发现的,这段日子忙乱,我收起来一直忘了拿给你,今日正巧你过来了,就拿回去吧。”
瑞雪微微一愣,抬眼见张嫂子脸色微微有些尴尬,心里猜到她定是有过私藏的心思,这几日两人相处得好,今日又见自己对大壮亲和,这才拿出来了。
瑞雪对此没有什么气恨,毕竟这玉佩是原来身体主人的,她一个外来魂魄,有个“落脚地”就行,对与原主人的物件倒没什么贪心。何况,张嫂子对她还算有一半的救命之恩,她留下也就当谢礼好了。
不过,张嫂子如今既然拿出来了,显见是衡量好了,她如果推辞倒让人家难堪了。
瑞雪伸手接了,笑道,“我还以为这东西丢在路上了,没想到是嫂子帮忙收起来了,真是太好了。”
张嫂子脸色也好了不少,连忙摆手道,“不过是举手之劳。”
瑞雪摩挲着玉佩,感觉那温润的玉身贴合在掌心,张口刚要说话,脑海里却猛然好似闪过一个画面,一对儿少年少女站在荷塘边,少年双手前伸,捧着的正是这块玉佩,少女脸上有羞涩而幸福的笑意,她待想要细看之时,却立时一阵眩晕袭来,什么都消失了。
张嫂子本来还在庆幸瑞雪没有怀疑她私藏的劣行,结果却见她一拿到玉佩就栽倒了,连忙上前扶住她,拍着她的脸颊惊叫,“赵娘子,赵娘子,你怎么了,可是身子不舒服?”
瑞雪晃晃头,好不容易忍过那阵眩晕,勉强坐好笑道,“没事,嫂子,我可能是昨晚没睡好,犯了困乏。”
张嫂子埋怨道,“我看啊,是你病刚好就上山砍柴累到了,你这几日先好好歇歇吧,柴禾我让你大哥给你劈好送去。”
瑞雪道谢,缓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大碍,就照着来时的打算,要了菜籽,借了镐头,告辞回去了,张嫂子不放心,一直送到了她院子门口。
瑞雪进了院门就依在桂树下,轻轻拍着胸口,安抚自己自刚才开始,就毫无来由酸涩难忍的心,再仔细打量那块玉佩,如牛奶一般细腻的质地,温润柔和的色泽,雕琢精美的花纹,哪怕她这种对玉没有研究的人也能看出,这玉佩品质极好,恐怕值不少银子。
可惜,她盯得眼睛发红,刚才那样奇怪的画面却没有再出现,反倒是心口越来越疼。
她无奈叹气,坐在桂树下默默出神,如果她猜的没错,这玉佩对这身体的原主人一定有什么重要意义,所以一见之下,才碰巧出发了这身体本身残留的回忆,也就是那个画面。
只是,这原主人不知为何香消玉殒了,便宜了她这个异世的灵魂。那送玉佩的少年是谁呢,私相授受?青梅竹马?两情相悦…
如此过了好半晌,她到底没想出什么头绪,索性起身拍去半旧裙子上的灰土,把玉佩挂到脖子上,仰望头上的炙热艳阳,低声祝祷,“小妹妹,不管你以前有何冤屈不平,你都已经死掉了,就不要执着留恋了,好好转世投胎,过幸福日子吧。以后我一定会吃饱喝好,善待你这肉身,请你放心。”
说完,她就拎着镐头直接开了后院门,去整理那片菜地了。俗话说的好,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她暂时最重要的事情是要填饱肚子,其它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
赵丰年在屋中,竖着耳朵听着那脚步声转去了后园,慢慢重新躺平,略带懊恼的暗骂自己,这样一个粗鲁毛躁的女子,就算偷偷走掉了,又与他有何关系,继续教书报恩,练功养身,等待余毒排尽了,去了病痛,在这偏僻的村子里,平静过完后半生就是了。
怎么就突然担心她不回来,难道她在饭菜里下了什么蛊毒,让他软了心肠。不,女子都是不可信的,越是对你温柔体贴的女子,其实背后越是恨不得你立刻死掉…
他重重一拳砸在床上,逼迫自己不去回忆,可惜,太阳穴上的青筋却还是突突跳了起来,恨极,恨极…
瑞雪拔了菜地里的野草,重新培好五条土垄,又刨好碗口大的小坑,在微微湿润的黑色土壤里,挨个点了几粒白菜籽埋好,忙完这一切,她才直起腰伸手抹了把汗珠儿,抬眼看看天边隐隐有些灰白之色,猜测着这两日也许会有雨水,就放心的扛了镐头回去。
打水把自己洗干净了,开始准备午饭,为了犒劳自己一上午的辛勤,她忍痛舀了小半瓢细面,磕了个鸡蛋进去,又加了半碗温水,一小撮葱花,一点细盐,搅成稀糊放在一边。锅里先烧了包谷面粥盛出来,然后刷好锅,抹了一层素油,舀了一勺面糊倒进去,尽量摊得均匀,小火剪得金黄绵软,很快就有葱花香气、蛋香、面香混合的味道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