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葬礼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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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开始--> “她啊,还在使小性,女人就那样,等过两天忙完了手头的事情,我好好哄哄就没事了。”
见弟弟往自己胸口捅刀,刘天故作轻松,装的满不在乎。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那女人已经和他没关系了。
真后悔没早点吃了她,她那小嗓子在床上叫起来一定与众不同。
可惜啊,陪她玩了一年多恋爱游戏,却连小嘴都没亲过,想想就觉得亏大了。
不过想想突然出现在他床头,车里,甚至小情人乳~沟里的带血小刀。
他就赶紧把这些想法抛到九霄云外。
恐吓信上说的清楚:要是再纠缠洛轻衣,管切不管接。
要是切条胳膊锯条腿,他还敢冒着风险试一试。
毕竟现在科学这么发达,他又不差钱,不一定就接不上,为了洛轻衣那样的极品女人,吃点苦受点罪也值得。
可要是切中间那条呢?
或者下巴以下,肩膀以上……
刘宇不知道他老哥正仔细研究自己的身体构造,就切哪儿和续接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就又问了一句。
“那马总一死,他说的那个项目还能给咱们做不?”
“估计是轮不到咱们了。他这一死,几个老婆儿子马上闹分家,结果谁也拿不下万乘集团的控制权,反倒让魏三爷捡了个便宜,成功收购股份,入主万乘。这老家伙吃人不吐骨头,怕是不舍得给咱们那块肥肉吃啊。”
刘天很是郁闷,觉得他这次可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听说马总一死,魏三就和他二老婆滚到床上去了,也不知是真是假。”
刘宇瞅瞅身边没人,小声说道。
却不料全给一旁的李青衫听了去。
唉,出来混果然是要还的啊。
他这边尸骨未寒,老婆就跟人滚床单去了,真是报应啊。
李青衫心里莫名感到有些快意。
他却不知道马万山的老婆早就给其戴了无数顶绿帽子,足够马万山坟头郁郁葱葱,万年长青。
“人多眼杂,别乱说话。”
刘宇压低了声音,凑到弟弟嘴边。
“魏三爷喜欢兄弟遗孀是出了名的,他就好寡妇这一口。听说有次他看上一个兄弟的老婆,就故意把那人坑死了。为了把看上的女人弄成寡妇,他可没少造孽。不知道马总是不是也......嗨,我跟你说这些干吗。马总……呸,马万山也不是好东西,要不是这老东西蹬腿了,轻衣就让他祸害了。嘿嘿,结果他老婆倒先让人睡了,这就是报应。”
刘天越说越快意,说到后面,心里的郁闷也少了不少。
简直是只要你过的比我糟,我就能开心笑的典型。
“哥,你也别充什么好人,要不是你贪慕那能赚两亿的工程,你能把嫂子送出去?嫂子多漂亮啊,还对你死心塌地的。在那个脏池子里混了那么多年,始终冰清玉洁,你都不知道珍惜。现在傻眼了吧,人家不理你了,这就叫赔了夫人又折兵。”
可惜他还没开心多久,亲兄弟又开始捅刀。
“去去去,我还不是为了公司好?你是只管花钱,不知道现在挣钱有多难。为了公司,就是让我卖屁股都行,何况是一个未过门的媳妇……”
……
听到这里,李青衫一阵恶心,以至于后面的话根本听不下去。
当年那傻丫头是有多缺心眼啊,居然看上这么个玩意。
话说,她除了在把自己交给我这件事儿上,还做过正确选择吗?
不怪他膨胀的太厉害。
关键这对比的对象也太渣了吧。
李青衫把已经在指缝间的硬币收了回去。
本来他找到刘天,想替那个女孩儿出口恶气的。
可他现在完全下不去手。
让他对付这么一个人,他都怕脏了手。
多看一眼,回去都不知道浪费多少洗眼液。
赶紧溜,再听下去耳朵都受伤。
只是他没听下去,耳朵也受伤了。
趁他被恶心的身心俱创的时候,郑一一无耻的偷袭了他,揪住了他的耳朵。
“你倒悠闲,四处乱逛。让你陪我来,可不是让你玩葬礼一日游来了。过来,陪我去见两个人。”
郑一一说着,不由分说拉着他就走。
李青衫乖乖的跟着她,走哪儿跟哪儿。
不听话不行啊,耳朵还在人手里呢。
他的一世英名啊,今天就翻郑一一这条小沟里了。
想到‘小沟’,偷瞄了一眼。
嗯,挺深的,不冤。
郑一一就那么拉着李青衫行走在人群中,引得无数人侧目,她却一点也不在乎。
要是丢脸,也是臭保安先丢,她没什么好怕的。
她就那么拉着李青衫一路来到那两个老狐狸面前,这才松手放人。
“魏伯伯好,莫叔叔好,家父让我带他老人家问好。”
胖弥勒重点扫了李青衫几眼,才笑眯眯看向郑一一。
“这不是郑老弟那宝贝丫头吗,才几年不见,就出落的这么水灵了,郑老弟好福气啊。”
莫向天也是一脸和煦的微笑。
“我寻思着能在今天碰上老郑呢,好叫他把欠我那么多年的酒补上,没成想,他倒奸猾,把丫头派来了。”
“就是怕您找他喝酒,我才自告奋勇接了这差事的。医生说他肝脏不好,他还不知道自我节制,我这做女儿的,只能强制性逼他戒酒了,以后但凡有人请他喝酒,我就替他顶上。看他知不知道心疼闺女,还敢不敢乱答应人家喝酒了。”
郑一一不软不硬,半开玩笑的说道。
李青衫揉揉耳朵,对她的印象又好了几分,这不是个花瓶似的的女人啊。
两个老狐狸一阵奸笑,都说老郑生了个好女儿呦。
阅尽沧桑的脸上看不到太多有意义的表情,所有表情的变幻都是为了目的,而和心情渐行渐远。
几人闲聊几句,胖弥勒看了她身边的李青衫一眼。
“啸坤要是知道你来了,得后悔死。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叫他来,他死活不肯来。要是来了,不就见到你了吗。”
“我们在美国的时候,天天见面,也没见他怎么欢喜,要是知道我来了,怕是更要躲得远远的。”
郑一一笑容淡淡,一副我被嫌弃了模样。
“怎么会,那小子天天在家里跟我念叨你,说你怎么怎么好,他那点儿小心思,我都看出来了,丫头你会看不出来?”
胖弥勒继续推销儿子。
“他有什么心思啊,怎么从来没跟我说过?”
郑一一眨巴着大眼睛,一副我看不出来我很无辜的模样。
李青衫想笑,却忍住了。
老狐狸对上小狐狸,也挺有趣的。
胖弥勒还想说些什么,莫向天却插嘴了。
“你们别顾着自己聊啊,这个年轻人是谁啊,丫头啊,还不给叔叔介绍下。”
他知道胖弥勒打的什么主意,怎么能让他得逞。
郑一一挽住李青衫的胳臂,把他往两个老狐狸跟前拽了一下。
“这位啊,李青衫,我的一个朋友。”
她的介绍很普通,可她的动作却稍显亲密。
再加上她说话时的语气。
那三分自然随意,二分自豪,再加上五分甜蜜。
哦,她还刻意在说“一个朋友”时加重语气。
于是这简单一句话,令人想象的空间陡然就大了。
“一个”是不是唯一“一个”?
“朋友”是交到什么程度的“朋友”?
这些全靠你自己理解了。
反正我不多说,进可攻,退可守。
他们的关系会随着需要而改变。
听了她的介绍,胖弥勒脸上闪过一丝不愉,却是一闪即逝,瞬间恢复他笑眯眯的模样。
只是看向李青衫的目光,多了些阴冷。
如果有人找死,他不介意送上一程,而现在浪费口舌反而没什么意义,所以他微笑着保持沉默。
而莫向天听到李青衫三个字儿,却饶有兴致的打量了他一番。
这小子不就是那个哄了我家宝贝丫头的小保安吗?
他怎么又跟郑选峰的女儿勾搭上了?
看来以前还真是小看了他啊。
这小子在搞女人这方面倒是一把好手。
嗯,这副皮囊倒是耐看。
不过敢骗我家丫头,你真是有些嫌命长了。
“你这座青山是有多大,能装下多少东西啊?”
这话听上去很普通。
可话里话外的意思和不满,李青衫还是能听出来的。
他这是给这老狐狸认出来了。
要说莫莫出事后,这老狐狸没调查过他,打死他都不信。
要说莫莫回家后不提他,他更是不信。
所以,他现在就好像是偷腥被未来岳父老泰山抓个正着的毛脚女婿。
没当场抽他一耳光,估计都能说是人家涵养好,定力足了。
“我这件青衫,结实保暖还挡风,一个人穿上刚刚好。”
他赶紧表明心迹,期望能扭转他留下的坏印象。
可是话一出口,他自己都怔住了。
话说,我解释个屁啊。
让这老狐狸误会不更好,到时候肯定不会把莫莫许给我了啊。
那我不就能摆脱莫莫的纠缠了?
可我怎么就顺嘴秃噜了那么一句呢?
难道说,其实我就是想莫莫纠缠的?
我靠,这么不要脸的想法,是什么时候存档在我心里的?
可这话并不能让莫向天满意,反而使得他更加不满。
油嘴滑舌,果然是个不可靠的男人,一定不能把宝贝丫头交到这么一个人手里。
李青衫还在那里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浑然没有发觉他已经给人叉掉了。
莫向天正想警告李青衫几句,忽听外面一阵哭嚎。
“起棺!”一个声若洪钟的声音跟着响起。
哭嚎声更大了。
此时此刻,似乎不是教训这小子的时候。
莫向天无奈的看了某人一眼,站起身来。
“三哥,咱们去送送老朋友吧。”
“嗯。”
胖弥勒也站了起来。
不管以前恩怨如何,人一死,终化尘埃。
本着死者为大的思想,人们都去送行了,包括郑一一。
李青衫无聊的向外看了一眼。
好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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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弟弟往自己胸口捅刀,刘天故作轻松,装的满不在乎。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那女人已经和他没关系了。
真后悔没早点吃了她,她那小嗓子在床上叫起来一定与众不同。
可惜啊,陪她玩了一年多恋爱游戏,却连小嘴都没亲过,想想就觉得亏大了。
不过想想突然出现在他床头,车里,甚至小情人乳~沟里的带血小刀。
他就赶紧把这些想法抛到九霄云外。
恐吓信上说的清楚:要是再纠缠洛轻衣,管切不管接。
要是切条胳膊锯条腿,他还敢冒着风险试一试。
毕竟现在科学这么发达,他又不差钱,不一定就接不上,为了洛轻衣那样的极品女人,吃点苦受点罪也值得。
可要是切中间那条呢?
或者下巴以下,肩膀以上……
刘宇不知道他老哥正仔细研究自己的身体构造,就切哪儿和续接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就又问了一句。
“那马总一死,他说的那个项目还能给咱们做不?”
“估计是轮不到咱们了。他这一死,几个老婆儿子马上闹分家,结果谁也拿不下万乘集团的控制权,反倒让魏三爷捡了个便宜,成功收购股份,入主万乘。这老家伙吃人不吐骨头,怕是不舍得给咱们那块肥肉吃啊。”
刘天很是郁闷,觉得他这次可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听说马总一死,魏三就和他二老婆滚到床上去了,也不知是真是假。”
刘宇瞅瞅身边没人,小声说道。
却不料全给一旁的李青衫听了去。
唉,出来混果然是要还的啊。
他这边尸骨未寒,老婆就跟人滚床单去了,真是报应啊。
李青衫心里莫名感到有些快意。
他却不知道马万山的老婆早就给其戴了无数顶绿帽子,足够马万山坟头郁郁葱葱,万年长青。
“人多眼杂,别乱说话。”
刘宇压低了声音,凑到弟弟嘴边。
“魏三爷喜欢兄弟遗孀是出了名的,他就好寡妇这一口。听说有次他看上一个兄弟的老婆,就故意把那人坑死了。为了把看上的女人弄成寡妇,他可没少造孽。不知道马总是不是也......嗨,我跟你说这些干吗。马总……呸,马万山也不是好东西,要不是这老东西蹬腿了,轻衣就让他祸害了。嘿嘿,结果他老婆倒先让人睡了,这就是报应。”
刘天越说越快意,说到后面,心里的郁闷也少了不少。
简直是只要你过的比我糟,我就能开心笑的典型。
“哥,你也别充什么好人,要不是你贪慕那能赚两亿的工程,你能把嫂子送出去?嫂子多漂亮啊,还对你死心塌地的。在那个脏池子里混了那么多年,始终冰清玉洁,你都不知道珍惜。现在傻眼了吧,人家不理你了,这就叫赔了夫人又折兵。”
可惜他还没开心多久,亲兄弟又开始捅刀。
“去去去,我还不是为了公司好?你是只管花钱,不知道现在挣钱有多难。为了公司,就是让我卖屁股都行,何况是一个未过门的媳妇……”
……
听到这里,李青衫一阵恶心,以至于后面的话根本听不下去。
当年那傻丫头是有多缺心眼啊,居然看上这么个玩意。
话说,她除了在把自己交给我这件事儿上,还做过正确选择吗?
不怪他膨胀的太厉害。
关键这对比的对象也太渣了吧。
李青衫把已经在指缝间的硬币收了回去。
本来他找到刘天,想替那个女孩儿出口恶气的。
可他现在完全下不去手。
让他对付这么一个人,他都怕脏了手。
多看一眼,回去都不知道浪费多少洗眼液。
赶紧溜,再听下去耳朵都受伤。
只是他没听下去,耳朵也受伤了。
趁他被恶心的身心俱创的时候,郑一一无耻的偷袭了他,揪住了他的耳朵。
“你倒悠闲,四处乱逛。让你陪我来,可不是让你玩葬礼一日游来了。过来,陪我去见两个人。”
郑一一说着,不由分说拉着他就走。
李青衫乖乖的跟着她,走哪儿跟哪儿。
不听话不行啊,耳朵还在人手里呢。
他的一世英名啊,今天就翻郑一一这条小沟里了。
想到‘小沟’,偷瞄了一眼。
嗯,挺深的,不冤。
郑一一就那么拉着李青衫行走在人群中,引得无数人侧目,她却一点也不在乎。
要是丢脸,也是臭保安先丢,她没什么好怕的。
她就那么拉着李青衫一路来到那两个老狐狸面前,这才松手放人。
“魏伯伯好,莫叔叔好,家父让我带他老人家问好。”
胖弥勒重点扫了李青衫几眼,才笑眯眯看向郑一一。
“这不是郑老弟那宝贝丫头吗,才几年不见,就出落的这么水灵了,郑老弟好福气啊。”
莫向天也是一脸和煦的微笑。
“我寻思着能在今天碰上老郑呢,好叫他把欠我那么多年的酒补上,没成想,他倒奸猾,把丫头派来了。”
“就是怕您找他喝酒,我才自告奋勇接了这差事的。医生说他肝脏不好,他还不知道自我节制,我这做女儿的,只能强制性逼他戒酒了,以后但凡有人请他喝酒,我就替他顶上。看他知不知道心疼闺女,还敢不敢乱答应人家喝酒了。”
郑一一不软不硬,半开玩笑的说道。
李青衫揉揉耳朵,对她的印象又好了几分,这不是个花瓶似的的女人啊。
两个老狐狸一阵奸笑,都说老郑生了个好女儿呦。
阅尽沧桑的脸上看不到太多有意义的表情,所有表情的变幻都是为了目的,而和心情渐行渐远。
几人闲聊几句,胖弥勒看了她身边的李青衫一眼。
“啸坤要是知道你来了,得后悔死。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叫他来,他死活不肯来。要是来了,不就见到你了吗。”
“我们在美国的时候,天天见面,也没见他怎么欢喜,要是知道我来了,怕是更要躲得远远的。”
郑一一笑容淡淡,一副我被嫌弃了模样。
“怎么会,那小子天天在家里跟我念叨你,说你怎么怎么好,他那点儿小心思,我都看出来了,丫头你会看不出来?”
胖弥勒继续推销儿子。
“他有什么心思啊,怎么从来没跟我说过?”
郑一一眨巴着大眼睛,一副我看不出来我很无辜的模样。
李青衫想笑,却忍住了。
老狐狸对上小狐狸,也挺有趣的。
胖弥勒还想说些什么,莫向天却插嘴了。
“你们别顾着自己聊啊,这个年轻人是谁啊,丫头啊,还不给叔叔介绍下。”
他知道胖弥勒打的什么主意,怎么能让他得逞。
郑一一挽住李青衫的胳臂,把他往两个老狐狸跟前拽了一下。
“这位啊,李青衫,我的一个朋友。”
她的介绍很普通,可她的动作却稍显亲密。
再加上她说话时的语气。
那三分自然随意,二分自豪,再加上五分甜蜜。
哦,她还刻意在说“一个朋友”时加重语气。
于是这简单一句话,令人想象的空间陡然就大了。
“一个”是不是唯一“一个”?
“朋友”是交到什么程度的“朋友”?
这些全靠你自己理解了。
反正我不多说,进可攻,退可守。
他们的关系会随着需要而改变。
听了她的介绍,胖弥勒脸上闪过一丝不愉,却是一闪即逝,瞬间恢复他笑眯眯的模样。
只是看向李青衫的目光,多了些阴冷。
如果有人找死,他不介意送上一程,而现在浪费口舌反而没什么意义,所以他微笑着保持沉默。
而莫向天听到李青衫三个字儿,却饶有兴致的打量了他一番。
这小子不就是那个哄了我家宝贝丫头的小保安吗?
他怎么又跟郑选峰的女儿勾搭上了?
看来以前还真是小看了他啊。
这小子在搞女人这方面倒是一把好手。
嗯,这副皮囊倒是耐看。
不过敢骗我家丫头,你真是有些嫌命长了。
“你这座青山是有多大,能装下多少东西啊?”
这话听上去很普通。
可话里话外的意思和不满,李青衫还是能听出来的。
他这是给这老狐狸认出来了。
要说莫莫出事后,这老狐狸没调查过他,打死他都不信。
要说莫莫回家后不提他,他更是不信。
所以,他现在就好像是偷腥被未来岳父老泰山抓个正着的毛脚女婿。
没当场抽他一耳光,估计都能说是人家涵养好,定力足了。
“我这件青衫,结实保暖还挡风,一个人穿上刚刚好。”
他赶紧表明心迹,期望能扭转他留下的坏印象。
可是话一出口,他自己都怔住了。
话说,我解释个屁啊。
让这老狐狸误会不更好,到时候肯定不会把莫莫许给我了啊。
那我不就能摆脱莫莫的纠缠了?
可我怎么就顺嘴秃噜了那么一句呢?
难道说,其实我就是想莫莫纠缠的?
我靠,这么不要脸的想法,是什么时候存档在我心里的?
可这话并不能让莫向天满意,反而使得他更加不满。
油嘴滑舌,果然是个不可靠的男人,一定不能把宝贝丫头交到这么一个人手里。
李青衫还在那里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浑然没有发觉他已经给人叉掉了。
莫向天正想警告李青衫几句,忽听外面一阵哭嚎。
“起棺!”一个声若洪钟的声音跟着响起。
哭嚎声更大了。
此时此刻,似乎不是教训这小子的时候。
莫向天无奈的看了某人一眼,站起身来。
“三哥,咱们去送送老朋友吧。”
“嗯。”
胖弥勒也站了起来。
不管以前恩怨如何,人一死,终化尘埃。
本着死者为大的思想,人们都去送行了,包括郑一一。
李青衫无聊的向外看了一眼。
好走,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