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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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纪二(起玄黓困敦,尽屠维协洽,凡八年)
高祖文皇帝上之下
开皇十二年壬子,公元五九二年春,二月,己巳,以蜀王秀为内史令兼右领军大将军。
国子博士何妥与尚书右仆射邳公苏威争议事,积不相能。威子夔为太子通事舍人,少敏辩,有盛名,士大夫多附之。及议乐,夔与妥各有所持;诏百僚署其所同,百僚以威故,同夔者什八九。妥恚曰:“吾席间函丈四十馀年,反为昨暮儿之所屈邪!”遂奏:“威与礼部尚书卢恺、吏部侍郎薛道衡、尚书右丞王弘、考功侍郎李同和等共为朋党。省中呼弘为世子,同和为叔,言二人如威之子弟也。”复言威以曲道任其从父弟彻、肃罔冒为官等数事。上命蜀王秀、上柱国虞庆则等杂案之,事颇有状。上大怒。秋,七月,乙巳,威坐免官爵,以开府仪同三司就第;卢恺除名,知名之士坐威得罪者百馀人。
初,周室以来,选无清浊;及恺摄吏部,与薛道衡等甄别士流,故涉朋党之谤,以至得罪。未几,上曰:“苏威德行者,但为人所误耳!”命之通籍。威好立条章,每岁责民间五品不逊,或答云:“管内无五品之家。”其不相应领,类多如此。又为馀粮簿,欲使有无相赡;民部侍郎郎茂以为烦迂不急,皆奏罢之。茂,基之子也,尝为卫国令。有民张元预兄弟不睦,丞、尉请加严刑,茂曰:“元预兄弟本相憎疾,又坐得罪,弥益其仇,非化民之意也。”乃徐谕之以义。元预等各感悔,顿首请罪,遂相亲睦,称为友悌。
己巳,上享太庙。
壬申晦,日有食之。
帝以天下用律者多春驳,罪同论异,八月,甲戌,制:诸州死罪,不得辄决,悉移大理按覆,事尽,然后上省奏裁。
冬,十月,壬午,上享太庙。十一月,辛亥,祀南郊。
己未,新义公韩擒虎卒。
十二月,乙酉,以内史令杨素为尚书右仆射,与高飃专掌朝政。素性疏辩,高下在心,朝臣之内,颇推高飃,敬牛弘,厚接薛道衡,视苏威蔑如也,自馀朝贵,多被陵轹。其才艺风调优于飃;至于推诚体国,处物平当,有宰相识度,不如飃远矣。右领军大将军贺若弼,自谓功名出朝臣之右,每以宰相自许。既而杨素为仆射,弼仍为将军,甚不平,形于言色,由是坐免官,怨望愈甚。久之,上下弼狱,谓之曰:“我以高飃、杨素为宰相,汝每昌言曰:‘此二人惟堪啖饭耳!’是何意也?”弼曰:“飃,臣之敌人;素,臣舅子。臣并知其为人,诚有此语。”公卿奏弼怨望,罪当死。上曰:“臣下守法不移,公可自求活理。”弼曰:“臣恃至尊威灵,将八千兵渡江,擒陈叔宝,窃以此望活。”上曰:“此已格外重赏,何用追论!”弼曰:“臣已蒙格外重赏,今还格外望活。”既而上低回者数日,惜其功,特令除名。岁余,复其爵位,上亦忌之,不复任使,然每宴赐,遇之甚厚。
有司上言:“府藏皆满,无所容,积于廊庑。”帝曰:“朕既薄赋于民,又大经赐用,何得尔也?”对曰:“入者常多于出,略计每年赐用,至数百万段,曾无减省。”于是更辟左藏院以受之。诏曰:“宁积于人,无藏府库。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时天下户口岁增,京辅及三河地少而人众,衣食不给,帝乃发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狭乡每丁才至二十亩,老少又少焉。
开皇十三年癸丑,公元五九三年春,正月,壬子,上祀感生帝。
壬戌,行幸岐州。二月,丙午,诏营仁寿宫于岐州之北,使杨素监之。素奏前莱州刺史宇文恺检校将作大匠,记室封德彝为土木监。于是夷山堙谷以立宫殿,崇台累榭,宛转相属。役使严急,丁夫多死,疲屯颠仆,推填坑坎,覆以土石,因而筑为平地。死者以万数。
丁亥,上至自岐州。
己卯,立皇孙暕为豫章王。暕,广之子也。
丁酉,制:“私家不得藏纬候、图谶。”
秋,七月,戊辰晦,日有食之。
是岁,上命礼部尚书牛弘等议明堂制度。宇文恺献明堂木样,上命有司规度安业里地,将立之;而诸儒异议,久之不决,乃罢之。
上之灭陈也,以陈叔宝屏风赐突厥大义公主。公主以其宗国之覆,心常不平,书屏风,为诗叙陈亡以自寄。上闻而恶之,礼赐渐薄。彭公刘昶先尚周公主,流人杨钦亡入突厥,诈言昶欲与其妻作乱攻隋,遣钦来密告大义公主,发兵扰边。都蓝可汗信之,乃不修职贡,颇为边患。上遣车骑将军长孙晟使于突厥,微观察之。公主见晟,言辞不逊,又遣所私胡人安遂迦与杨钦计议,扇惑都蓝。晟至京师,具以状闻。上遣晟往索钦;都蓝不与,曰:“检校客内无此色人。”晟乃赂其达官,知钦所在。夜,掩获之,以示都蓝,因发公主私事,国人大以为耻。都蓝执安遂迦等,并以付晟。上大喜,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仍遣入突厥废公主。内史侍郎裴矩请说都蓝使杀公主。时处罗侯之子染干,号突利可汗,居北方,遣使求婚,上使裴矩谓之曰:“当杀大义公主,乃许婚。”突利复谮之于都蓝,都蓝因发怒,杀公主,更表请婚,朝议将许之。长孙晟曰:“臣观雍虞闾反覆无信,直以与玷厥有隙,所以欲依倚国家,虽与为婚,终当叛去。今若得尚公主,承藉威灵,玷厥、染干必受其征发。强而更反,后恐难图。且染干者,处罗侯之子,素有诚款,于今两代,前乞通婚,不如许之,招令南徙,兵少力弱,易可抚驯,使敌雍虞闾以为边捍。”上曰:“善。”复遣晟慰谕染干,许尚公主。
牛弘使协律郎范阳祖孝孙等参定雅乐,从陈阳山太守毛爽受京房律法,布管飞灰,顺月皆验。又每律生五音,十二律为六十音,因而六之,为三百六十音,分直一岁之日以配七音,而旋相为宫之法,由是著名。弘等乃奏下请复用旋宫法,上犹记何妥之言,注弘奏下,不听作旋宫,但用黄钟一宫。于是弘等复为奏,附顺上意,其前代金石并销毁之,以息异议。弘等又作武舞,以象隋之功德;郊庙飨用一调,迎气用五调。旧工稍尽,其余声律,皆不复通。
开皇十四年甲寅,公元五九四年春,三月,乐成。夏,四月,乙丑,诏行新乐,且曰:“民间音乐,流僻日久,弃其旧体,竞造繁声,宜加禁约,务存其本。”万宝常听太常所奏乐,泫然泣曰:“乐声淫厉而哀,天下不久将尽!”时四海全盛,闻者皆谓不然;大业之末,其言卒验。宝常贫而无子,久之,竟饿死。且死,悉取其书烧之,曰:“用此何为!”
先是,台、省、府、寺及诸州皆置公廨钱,收息取给。工部尚书苏孝慈以为“官司出举兴生,烦扰百姓,败损风俗,请皆禁止,给地以营农。”上从之。六月,丁卯,始诏“公卿以下皆给职田,毋得治生,与民争利。”
秋,七月,乙未,以邳公苏威为纳言。
初,张宾历既行,广平刘孝孙及冀州秀才刘焯并言其失。宾方有宠于上,刘晖附会之,共短孝孙等,斥罢之。后宾卒,孝孙为掖县丞,委官入京,上其事,诏留直太史,累年不调,乃抱其书,使弟子舆榇来诣阙下,伏而恸哭;执法拘而奏之。帝异焉,以问国子祭酒何妥,妥言其善。乃遣与宾历比较短长。直太史勃海张胄玄与孝孙共短宾历,异论锋起,久之不定。上令参问日食事,杨素等奏:“太史凡奏日食二十有五,率皆无验,胄玄所刻,前后妙中,孝孙所刻,验亦过半。”于是上引孝孙、胄玄等亲自劳徕。孝孙请先斩刘晖,乃可定历,帝不怿,又罢之。孝孙寻卒。
关中大旱,民饥,上遣左右视民食,得豆屑杂糠以献。上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责,为之不御酒肉者,殆将一期。八月,辛未,上帅民就食于洛阳,敕斥候不得辄有驱逼。男女参厕于仗卫之间,遇扶老携幼者,辄引马避之,慰勉而去。至艰险之处,见负担者,令左右扶助之。
冬,闰十月,甲寅,诏以齐、梁、陈宗祀废绝,命高仁英、萧琮、陈叔宝以时修祭,所须器物,有司给之。陈叔宝从帝登邙山,侍饮,赋诗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壮帝居;太平无以报,愿上东封书。”并表请封禅。帝优诏答之。它日,复侍宴,及出,帝目之曰:“此败岂不由酒!以作诗之功,何如思安时事!当贺若弼渡京口,彼人密启告急,叔宝饮酒,遂不之省。高飃至日,犹见启在床下,未开封。此诚可笑,盖天亡之也。昔苻氏征伐所得国,皆荣贵其主,苟欲求名,不知违天命;与之官,乃违天也。”
齐州刺史卢贲坐民饥闭民粜,除名。帝后复欲授以一州,贲对诏失旨,又有怨言,帝大怒,遂不用。皇太子为言:“此辈并有佐命功,虽性行轻险,诚不可弃。”帝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微刘昿、郑译、卢贲、柳裘、皇甫绩等,则我不至此。然此等皆反覆子也,当周宣帝时,以无赖得幸。及帝大渐,颜之仪等请以赵王辅政,此辈行诈,顾命于我。我将为政,又欲乱之,故昿谋大逆,译为巫蛊。如贲之例,皆不满志,任之则不逊,置之则怨望,自为难信,非我弃之。众人见此,谓我薄于功臣,斯不然矣。”贲遂废,卒于家。
晋王广帅百官抗表,固请封禅。帝令牛弘等创定仪注,既成,帝视之,曰:“兹事体大,朕何德以堪之!但当东巡,因致祭泰山耳。”十二月,乙未,车驾东巡。
上好秙祥小数,上仪同三司萧吉上书曰:“甲寅,乙卯,天地之合也。今兹甲寅之年,以辛酉朔旦冬至,来年乙卯,以甲子夏至。冬至阳始,郊天之日,即至尊本命;夏至阴始,祀地之辰,即皇后本命。至尊德并乾之覆育,皇后仁同地之载养,所以二仪元气并会本辰。”上大悦,赐物五百段。吉,懿之孙也。员外散骑侍郎王劭言上有龙颜戴干之表,指示群臣。上悦,拜著作郎。劭前后上表言上受命符瑞甚众,又采民间歌谣,引图书谶纬,捃摭佛经,回易文字,曲加诬饰,撰《皇隋灵感志》三十卷奏之,上令宣示天下。劭集诸州朝集,使盥手焚香,而读之,曲折其声,有如歌咏,经涉旬朔,遍而后罢。上益喜,前后赏赐优洽。
开皇十五年乙卯,公元五九五年春,正月,壬戌,车驾顿齐州。庚午,为坛于泰山,柴燎祀天,以岁旱谢愆咎,礼如南郊;又亲祀青帝坛。赦天下。
二月,丙辰,收天下兵器,敢私造者坐之;关中、缘边不在其例。
三月,己未,至自东巡。
仁寿宫成。丁亥,上幸仁寿宫。时天暑,役夫死者相次于道,杨素悉焚除之。上闻之,不悦。及至,见制度壮丽,大怒曰:“杨素殚民力为离宫,为吾结怨天下。”素闻之,惶恐,虑获谴,以告封德彝。曰:“公勿忧,俟皇后至,必有恩诏。”明日,上果召素入对,独孤后劳之曰:“公知吾夫妇老,无以自娱,盛饰此宫,岂非忠孝!”赐钱百万,锦绢三千段。素负贵恃才,多所凌侮;唯赏重德彝,每引之与论宰相职务,终日忘倦,因抚其床曰:“封郎必当据吾此座。”屡荐于帝,帝擢为内史舍人。
夏,四月,己丑朔,赦天下。
六月,戊子,诏凿底柱。
庚寅,相州刺史豆卢通贡绫文布,命焚之于朝堂。
秋,七月,纳言苏威坐从祠太山不敬,免,俄而复位。上谓群臣曰:“世人言苏威诈清,家累金玉,此妄言也。然其性狠戾,不切世要,求名太甚,从己则悦,违之必怒,此其大病耳。”
戊寅,上至自仁寿宫。冬,十月,戊子,以吏部尚书韦世康为荆州总管。世康,洸之弟也,和静谦恕,在吏部十馀年,时称廉平。常有止足之志,谓子弟曰:“禄岂须多,防满则退;年不待暮,有疾便辞。”因恳乞骸骨。帝不许,使镇荆州。时天下惟有四总管,并、扬、益、荆,以晋、秦、蜀三王及世康为之,当世以为荣。
十一月,辛酉,上幸温汤。
十二月,戊子,敕:“盗边粮一升已上,皆斩,仍籍没其家。”
己丑,诏文武官以四考受代。
汴州刺史令狐熙来朝,考绩为天下之最,赐帛三百匹,颁告天下。熙,整之子也。
开皇十六年丙辰,公元五九六年春,正月,丁亥,以皇孙裕为平原王,筠为安成王,嶷为安平王,恪为襄城王,该为高阳王,韶为建安王,煚为颍川王,皆勇之子也。
夏,六月,甲午,初制工商不得仕进。
秋,八月,丙戌,诏:“决死罪者,三奏然后行刑。”
冬,十月,己丑,上幸长春宫;十一月,壬子,还长安。
党项寇会州,诏发陇西兵讨降之。
帝以光化公主妻吐谷浑可汗世伏;世伏上表请称公主为天后,上不许。
开皇十七年丁巳,公元五九七年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万岁击南宁羌,平之。初,梁睿之克王谦也,西南夷、獠莫不归附,唯南宁州酋帅爨震恃远不服。睿上疏,以为:“南宁州,汉世牂柯之地,户口殷众,金宝富饶。梁南宁州刺史徐文盛为湘东王征赴荆州,属东夏尚阻,未遑远略,土民爨瓒遂窃据一方,国家遥授刺史,其子震相承至今。而震臣礼多亏,贡赋不入,乞因平蜀之众,略定南宁。”其后南宁夷爨玩来降,拜昆州刺史,既而复叛。乃以左领军将军史万岁为行军总管,帅众击之,入自蜻蛉川,至于南中。夷人前后屯据要害,万岁皆击破之;过诸葛亮纪功碑,渡西洱河,入渠滥川,行千馀里,破其三十馀部,虏获男女二万馀口。诸夷大惧,遣使请降,献明珠径寸,于是勒石颂美隋德。万岁请将爨玩入朝,诏许之。爨玩阴有二心,不欲诣阙,赂万岁以金宝,万岁于是舍玩而还。
庚寅,上幸仁寿宫。
隋纪二(起玄黓困敦,尽屠维协洽,凡八年)
高祖文皇帝上之下
开皇十二年壬子,公元五九二年春,二月,己巳,以蜀王秀为内史令兼右领军大将军。
国子博士何妥与尚书右仆射邳公苏威争议事,积不相能。威子夔为太子通事舍人,少敏辩,有盛名,士大夫多附之。及议乐,夔与妥各有所持;诏百僚署其所同,百僚以威故,同夔者什八九。妥恚曰:“吾席间函丈四十馀年,反为昨暮儿之所屈邪!”遂奏:“威与礼部尚书卢恺、吏部侍郎薛道衡、尚书右丞王弘、考功侍郎李同和等共为朋党。省中呼弘为世子,同和为叔,言二人如威之子弟也。”复言威以曲道任其从父弟彻、肃罔冒为官等数事。上命蜀王秀、上柱国虞庆则等杂案之,事颇有状。上大怒。秋,七月,乙巳,威坐免官爵,以开府仪同三司就第;卢恺除名,知名之士坐威得罪者百馀人。
初,周室以来,选无清浊;及恺摄吏部,与薛道衡等甄别士流,故涉朋党之谤,以至得罪。未几,上曰:“苏威德行者,但为人所误耳!”命之通籍。威好立条章,每岁责民间五品不逊,或答云:“管内无五品之家。”其不相应领,类多如此。又为馀粮簿,欲使有无相赡;民部侍郎郎茂以为烦迂不急,皆奏罢之。茂,基之子也,尝为卫国令。有民张元预兄弟不睦,丞、尉请加严刑,茂曰:“元预兄弟本相憎疾,又坐得罪,弥益其仇,非化民之意也。”乃徐谕之以义。元预等各感悔,顿首请罪,遂相亲睦,称为友悌。
己巳,上享太庙。
壬申晦,日有食之。
帝以天下用律者多春驳,罪同论异,八月,甲戌,制:诸州死罪,不得辄决,悉移大理按覆,事尽,然后上省奏裁。
冬,十月,壬午,上享太庙。十一月,辛亥,祀南郊。
己未,新义公韩擒虎卒。
十二月,乙酉,以内史令杨素为尚书右仆射,与高飃专掌朝政。素性疏辩,高下在心,朝臣之内,颇推高飃,敬牛弘,厚接薛道衡,视苏威蔑如也,自馀朝贵,多被陵轹。其才艺风调优于飃;至于推诚体国,处物平当,有宰相识度,不如飃远矣。右领军大将军贺若弼,自谓功名出朝臣之右,每以宰相自许。既而杨素为仆射,弼仍为将军,甚不平,形于言色,由是坐免官,怨望愈甚。久之,上下弼狱,谓之曰:“我以高飃、杨素为宰相,汝每昌言曰:‘此二人惟堪啖饭耳!’是何意也?”弼曰:“飃,臣之敌人;素,臣舅子。臣并知其为人,诚有此语。”公卿奏弼怨望,罪当死。上曰:“臣下守法不移,公可自求活理。”弼曰:“臣恃至尊威灵,将八千兵渡江,擒陈叔宝,窃以此望活。”上曰:“此已格外重赏,何用追论!”弼曰:“臣已蒙格外重赏,今还格外望活。”既而上低回者数日,惜其功,特令除名。岁余,复其爵位,上亦忌之,不复任使,然每宴赐,遇之甚厚。
有司上言:“府藏皆满,无所容,积于廊庑。”帝曰:“朕既薄赋于民,又大经赐用,何得尔也?”对曰:“入者常多于出,略计每年赐用,至数百万段,曾无减省。”于是更辟左藏院以受之。诏曰:“宁积于人,无藏府库。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时天下户口岁增,京辅及三河地少而人众,衣食不给,帝乃发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狭乡每丁才至二十亩,老少又少焉。
开皇十三年癸丑,公元五九三年春,正月,壬子,上祀感生帝。
壬戌,行幸岐州。二月,丙午,诏营仁寿宫于岐州之北,使杨素监之。素奏前莱州刺史宇文恺检校将作大匠,记室封德彝为土木监。于是夷山堙谷以立宫殿,崇台累榭,宛转相属。役使严急,丁夫多死,疲屯颠仆,推填坑坎,覆以土石,因而筑为平地。死者以万数。
丁亥,上至自岐州。
己卯,立皇孙暕为豫章王。暕,广之子也。
丁酉,制:“私家不得藏纬候、图谶。”
秋,七月,戊辰晦,日有食之。
是岁,上命礼部尚书牛弘等议明堂制度。宇文恺献明堂木样,上命有司规度安业里地,将立之;而诸儒异议,久之不决,乃罢之。
上之灭陈也,以陈叔宝屏风赐突厥大义公主。公主以其宗国之覆,心常不平,书屏风,为诗叙陈亡以自寄。上闻而恶之,礼赐渐薄。彭公刘昶先尚周公主,流人杨钦亡入突厥,诈言昶欲与其妻作乱攻隋,遣钦来密告大义公主,发兵扰边。都蓝可汗信之,乃不修职贡,颇为边患。上遣车骑将军长孙晟使于突厥,微观察之。公主见晟,言辞不逊,又遣所私胡人安遂迦与杨钦计议,扇惑都蓝。晟至京师,具以状闻。上遣晟往索钦;都蓝不与,曰:“检校客内无此色人。”晟乃赂其达官,知钦所在。夜,掩获之,以示都蓝,因发公主私事,国人大以为耻。都蓝执安遂迦等,并以付晟。上大喜,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仍遣入突厥废公主。内史侍郎裴矩请说都蓝使杀公主。时处罗侯之子染干,号突利可汗,居北方,遣使求婚,上使裴矩谓之曰:“当杀大义公主,乃许婚。”突利复谮之于都蓝,都蓝因发怒,杀公主,更表请婚,朝议将许之。长孙晟曰:“臣观雍虞闾反覆无信,直以与玷厥有隙,所以欲依倚国家,虽与为婚,终当叛去。今若得尚公主,承藉威灵,玷厥、染干必受其征发。强而更反,后恐难图。且染干者,处罗侯之子,素有诚款,于今两代,前乞通婚,不如许之,招令南徙,兵少力弱,易可抚驯,使敌雍虞闾以为边捍。”上曰:“善。”复遣晟慰谕染干,许尚公主。
牛弘使协律郎范阳祖孝孙等参定雅乐,从陈阳山太守毛爽受京房律法,布管飞灰,顺月皆验。又每律生五音,十二律为六十音,因而六之,为三百六十音,分直一岁之日以配七音,而旋相为宫之法,由是著名。弘等乃奏下请复用旋宫法,上犹记何妥之言,注弘奏下,不听作旋宫,但用黄钟一宫。于是弘等复为奏,附顺上意,其前代金石并销毁之,以息异议。弘等又作武舞,以象隋之功德;郊庙飨用一调,迎气用五调。旧工稍尽,其余声律,皆不复通。
开皇十四年甲寅,公元五九四年春,三月,乐成。夏,四月,乙丑,诏行新乐,且曰:“民间音乐,流僻日久,弃其旧体,竞造繁声,宜加禁约,务存其本。”万宝常听太常所奏乐,泫然泣曰:“乐声淫厉而哀,天下不久将尽!”时四海全盛,闻者皆谓不然;大业之末,其言卒验。宝常贫而无子,久之,竟饿死。且死,悉取其书烧之,曰:“用此何为!”
先是,台、省、府、寺及诸州皆置公廨钱,收息取给。工部尚书苏孝慈以为“官司出举兴生,烦扰百姓,败损风俗,请皆禁止,给地以营农。”上从之。六月,丁卯,始诏“公卿以下皆给职田,毋得治生,与民争利。”
秋,七月,乙未,以邳公苏威为纳言。
初,张宾历既行,广平刘孝孙及冀州秀才刘焯并言其失。宾方有宠于上,刘晖附会之,共短孝孙等,斥罢之。后宾卒,孝孙为掖县丞,委官入京,上其事,诏留直太史,累年不调,乃抱其书,使弟子舆榇来诣阙下,伏而恸哭;执法拘而奏之。帝异焉,以问国子祭酒何妥,妥言其善。乃遣与宾历比较短长。直太史勃海张胄玄与孝孙共短宾历,异论锋起,久之不定。上令参问日食事,杨素等奏:“太史凡奏日食二十有五,率皆无验,胄玄所刻,前后妙中,孝孙所刻,验亦过半。”于是上引孝孙、胄玄等亲自劳徕。孝孙请先斩刘晖,乃可定历,帝不怿,又罢之。孝孙寻卒。
关中大旱,民饥,上遣左右视民食,得豆屑杂糠以献。上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责,为之不御酒肉者,殆将一期。八月,辛未,上帅民就食于洛阳,敕斥候不得辄有驱逼。男女参厕于仗卫之间,遇扶老携幼者,辄引马避之,慰勉而去。至艰险之处,见负担者,令左右扶助之。
冬,闰十月,甲寅,诏以齐、梁、陈宗祀废绝,命高仁英、萧琮、陈叔宝以时修祭,所须器物,有司给之。陈叔宝从帝登邙山,侍饮,赋诗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壮帝居;太平无以报,愿上东封书。”并表请封禅。帝优诏答之。它日,复侍宴,及出,帝目之曰:“此败岂不由酒!以作诗之功,何如思安时事!当贺若弼渡京口,彼人密启告急,叔宝饮酒,遂不之省。高飃至日,犹见启在床下,未开封。此诚可笑,盖天亡之也。昔苻氏征伐所得国,皆荣贵其主,苟欲求名,不知违天命;与之官,乃违天也。”
齐州刺史卢贲坐民饥闭民粜,除名。帝后复欲授以一州,贲对诏失旨,又有怨言,帝大怒,遂不用。皇太子为言:“此辈并有佐命功,虽性行轻险,诚不可弃。”帝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微刘昿、郑译、卢贲、柳裘、皇甫绩等,则我不至此。然此等皆反覆子也,当周宣帝时,以无赖得幸。及帝大渐,颜之仪等请以赵王辅政,此辈行诈,顾命于我。我将为政,又欲乱之,故昿谋大逆,译为巫蛊。如贲之例,皆不满志,任之则不逊,置之则怨望,自为难信,非我弃之。众人见此,谓我薄于功臣,斯不然矣。”贲遂废,卒于家。
晋王广帅百官抗表,固请封禅。帝令牛弘等创定仪注,既成,帝视之,曰:“兹事体大,朕何德以堪之!但当东巡,因致祭泰山耳。”十二月,乙未,车驾东巡。
上好秙祥小数,上仪同三司萧吉上书曰:“甲寅,乙卯,天地之合也。今兹甲寅之年,以辛酉朔旦冬至,来年乙卯,以甲子夏至。冬至阳始,郊天之日,即至尊本命;夏至阴始,祀地之辰,即皇后本命。至尊德并乾之覆育,皇后仁同地之载养,所以二仪元气并会本辰。”上大悦,赐物五百段。吉,懿之孙也。员外散骑侍郎王劭言上有龙颜戴干之表,指示群臣。上悦,拜著作郎。劭前后上表言上受命符瑞甚众,又采民间歌谣,引图书谶纬,捃摭佛经,回易文字,曲加诬饰,撰《皇隋灵感志》三十卷奏之,上令宣示天下。劭集诸州朝集,使盥手焚香,而读之,曲折其声,有如歌咏,经涉旬朔,遍而后罢。上益喜,前后赏赐优洽。
开皇十五年乙卯,公元五九五年春,正月,壬戌,车驾顿齐州。庚午,为坛于泰山,柴燎祀天,以岁旱谢愆咎,礼如南郊;又亲祀青帝坛。赦天下。
二月,丙辰,收天下兵器,敢私造者坐之;关中、缘边不在其例。
三月,己未,至自东巡。
仁寿宫成。丁亥,上幸仁寿宫。时天暑,役夫死者相次于道,杨素悉焚除之。上闻之,不悦。及至,见制度壮丽,大怒曰:“杨素殚民力为离宫,为吾结怨天下。”素闻之,惶恐,虑获谴,以告封德彝。曰:“公勿忧,俟皇后至,必有恩诏。”明日,上果召素入对,独孤后劳之曰:“公知吾夫妇老,无以自娱,盛饰此宫,岂非忠孝!”赐钱百万,锦绢三千段。素负贵恃才,多所凌侮;唯赏重德彝,每引之与论宰相职务,终日忘倦,因抚其床曰:“封郎必当据吾此座。”屡荐于帝,帝擢为内史舍人。
夏,四月,己丑朔,赦天下。
六月,戊子,诏凿底柱。
庚寅,相州刺史豆卢通贡绫文布,命焚之于朝堂。
秋,七月,纳言苏威坐从祠太山不敬,免,俄而复位。上谓群臣曰:“世人言苏威诈清,家累金玉,此妄言也。然其性狠戾,不切世要,求名太甚,从己则悦,违之必怒,此其大病耳。”
戊寅,上至自仁寿宫。冬,十月,戊子,以吏部尚书韦世康为荆州总管。世康,洸之弟也,和静谦恕,在吏部十馀年,时称廉平。常有止足之志,谓子弟曰:“禄岂须多,防满则退;年不待暮,有疾便辞。”因恳乞骸骨。帝不许,使镇荆州。时天下惟有四总管,并、扬、益、荆,以晋、秦、蜀三王及世康为之,当世以为荣。
十一月,辛酉,上幸温汤。
十二月,戊子,敕:“盗边粮一升已上,皆斩,仍籍没其家。”
己丑,诏文武官以四考受代。
汴州刺史令狐熙来朝,考绩为天下之最,赐帛三百匹,颁告天下。熙,整之子也。
开皇十六年丙辰,公元五九六年春,正月,丁亥,以皇孙裕为平原王,筠为安成王,嶷为安平王,恪为襄城王,该为高阳王,韶为建安王,煚为颍川王,皆勇之子也。
夏,六月,甲午,初制工商不得仕进。
秋,八月,丙戌,诏:“决死罪者,三奏然后行刑。”
冬,十月,己丑,上幸长春宫;十一月,壬子,还长安。
党项寇会州,诏发陇西兵讨降之。
帝以光化公主妻吐谷浑可汗世伏;世伏上表请称公主为天后,上不许。
开皇十七年丁巳,公元五九七年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万岁击南宁羌,平之。初,梁睿之克王谦也,西南夷、獠莫不归附,唯南宁州酋帅爨震恃远不服。睿上疏,以为:“南宁州,汉世牂柯之地,户口殷众,金宝富饶。梁南宁州刺史徐文盛为湘东王征赴荆州,属东夏尚阻,未遑远略,土民爨瓒遂窃据一方,国家遥授刺史,其子震相承至今。而震臣礼多亏,贡赋不入,乞因平蜀之众,略定南宁。”其后南宁夷爨玩来降,拜昆州刺史,既而复叛。乃以左领军将军史万岁为行军总管,帅众击之,入自蜻蛉川,至于南中。夷人前后屯据要害,万岁皆击破之;过诸葛亮纪功碑,渡西洱河,入渠滥川,行千馀里,破其三十馀部,虏获男女二万馀口。诸夷大惧,遣使请降,献明珠径寸,于是勒石颂美隋德。万岁请将爨玩入朝,诏许之。爨玩阴有二心,不欲诣阙,赂万岁以金宝,万岁于是舍玩而还。
庚寅,上幸仁寿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