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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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远方自家门前聚集的人群,听着不断传来的“老苟头”“老狗头”的叫骂声,苟超已经不知道第多少次咒骂自己这该死的姓氏了。
在学校时就被人“小苟”“小苟”的叫,但那时还多数是善意的取笑,自从高中肄业,他的人生仿佛就进入了灰色的低谷,越是想挣扎着见些色彩,却越是感觉命运戏弄般把他推向更深处。
“老苟头,你个狗娘养的,该天打雷劈的王八蛋,狗x的,你也下得去手!”
“打死他这个没人性的狗东西!”
“对,大家先揍他一顿,再送派出所。”
一声又一声的尖叫咒骂打断了苟超对于改姓的思索,他想不明白自己在这种时候怎么还会走神儿,但说回来他现在也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看着混乱的现场,捕捉着周围透过来的讯息,他也渐渐明白了发生的事情,但真相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带给他的感受了,他想不出为什么世界上会有他父亲这样禽兽不如的人,竟然会对一个连十岁还不到的小女孩儿下手。
本来以为自己父亲不过是又犯了偷鸡摸狗的老毛病,让人抓个现行,酝酿着先压压火气给人道个歉再赔偿赔偿损失,万万没想到竟是这样,此时他已经什么脾气都没有了,瘫坐在地上满脑空白。
浑浑噩噩的苟超没有注意到人群早已发现了他,受害者的亲人在打昏了苟大海之后,积聚的怒气再次找到了宣泄口,石头、棍子、拳头、脚板儿暴雨般砸在苟超的身上......
***
从这座墙角长着裂缝墙体泛着乌黑的破砖房里传出第一声愤怒的尖叫开始,到重归平静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警察清理着现场,救护车已经拉走了苟家父子,一些胆小的村民已经偷偷的溜回了家。
随后记者的到来以及互联网的发达将整个事件推向了世人,甚至各大门户网站还将苟超的死谁来负责,要不要负全责等问题制成了网选投票,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与争议。
苟超二十多年的人生第一次激起如此大的水花,自己却全然没有感觉,哦,也不是完全没感觉,此时的他只觉得口干舌燥,浑身仿若火烧一般的灼热,不得已抬起了沉重的眼皮。
***
苟超不知道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想当初来到人世间时根本没人问过他的想法,老妈和人跑了时没顾虑过他,同样的这次重生老天爷也没征询他,他躺在地上想说ok我不活了成不,我就躺这等着晒死!可是看看身边蜷缩的小正太,以及周围那些隐约带点渴望的眼神儿,又不得已坐了起来,想着自己死了没什么,可不想成为别人的腹中餐啊。
苟超知道自己穿越了,因为脑子里还残留有另一个人的印记。
原主应该是一个少年,不知道具体年龄,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活在社会最底层,从记事起,不是干活就是傻玩儿,没过过生日,没上过学,家里别说书本,连纸片儿都没见过几回。
苟超身边的小正太是他这具身体的弟弟,差不多五六岁,叫二蛋儿。苟超现在叫狗蛋,姓赵。不过在完全清醒过来后,他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改名。
狗蛋原来一家五口,去年年初一场大旱再加上秋天的一场蝗灾,几乎颗粒无收,五口之家根本吃不饱,入冬时天寒地冻没得保暖,奶奶的病拖得久了就去了。没想到上天不给人留活路今年又是旱灾,朝廷的赈济没等到,连水井都不出水了。
结果全村的人都向外逃找出路,但情况比想象的还糟,不只他们村,周围的村镇,甚至县城里的人都在逃荒。狗蛋的父母在出逃的第十天就被饥渴给拖死了。
“哥,我渴,我渴。”
苟超看着二蛋儿无意识的呢喃,知道他是严重脱水了。
他们现在正躲在一处破墙的阴影里,中午根本没办法赶路,周围也有好些人躲在阴影里。
一场天灾已经把人性最丑恶的一面给暴露出来,苟超醒来的一天里,他看到了太多,从最开始的震惊,到麻木,到现在的战战兢兢,他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他要活下去,至少要尽全力把二蛋儿送到文明社会里去,也许这就是他来这的意义,上天把他送到这没准就是想让他拯救这个更小的少年呢。
在上一世,苟超就一直挺想有个兄弟的,父母老是争吵,平时很少管他,总想着有个弟弟或是妹妹,就不那么孤单了。
但是现在怎样才能救救二蛋儿呢,再不找到点水,他就有可能撑不住了。
问题是苟超还不敢走远,他怕离得稍远,二蛋儿会被饿红眼的饥民给吃了!
苟超敢发誓自从昨天醒来,他真的不只一次看到有人吃尸体,还有吃小孩的!
没办法,苟超把自己和破布差不多的短打上衣脱了下来,用力尿了些尿在上面,趁热往二蛋儿嘴里滴了些,剩下的反复帮二蛋儿擦身降温。
虽然尿有点恶心,但苟超的身体已经两天滴水未沾,没能忍住苟超也把自己的嘴濡了濡。
远处传来了马车的声音,苟超不去看也知道是怎么回事。狗蛋临死前不久的记忆就有关于这个的,是来收一些漂亮女孩儿和卖水卖食物的。
不是没有人打过这批黑心商人(也有可能是土匪姑且称呼为马帮吧)的主意,但是这帮人人数不少,还身强体壮!苟超估摸着他们这批难民应该处于难民潮的中后游,沿途食物少的可怜,体能上实在不是马帮的对手。
而且马帮有铁质武器,只要不落单或是攻击,马帮还是守着买卖原则,不会杀人取财,再加上难民里没有统一的领袖,敢拼命的又少,这买卖还真做起来了。
不过这也给苟超带来了希望,这帮人既然能带着水和食物进来,并且还要把女人带出去,那这里离有水的集镇最远也不会超过坐马车来回三四天的距离吧,也许以自己的脚程,运气好的话再撑个三天就能逃出这人间炼狱呢。
苟超这心态一调整,马上就转了运,这不一回头就看见墙角有只甲虫,连忙手脚并用的扑了过去,不仅抓到了甲虫,还发现了一窝蚂蚁……
看到远方自家门前聚集的人群,听着不断传来的“老苟头”“老狗头”的叫骂声,苟超已经不知道第多少次咒骂自己这该死的姓氏了。
在学校时就被人“小苟”“小苟”的叫,但那时还多数是善意的取笑,自从高中肄业,他的人生仿佛就进入了灰色的低谷,越是想挣扎着见些色彩,却越是感觉命运戏弄般把他推向更深处。
“老苟头,你个狗娘养的,该天打雷劈的王八蛋,狗x的,你也下得去手!”
“打死他这个没人性的狗东西!”
“对,大家先揍他一顿,再送派出所。”
一声又一声的尖叫咒骂打断了苟超对于改姓的思索,他想不明白自己在这种时候怎么还会走神儿,但说回来他现在也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看着混乱的现场,捕捉着周围透过来的讯息,他也渐渐明白了发生的事情,但真相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带给他的感受了,他想不出为什么世界上会有他父亲这样禽兽不如的人,竟然会对一个连十岁还不到的小女孩儿下手。
本来以为自己父亲不过是又犯了偷鸡摸狗的老毛病,让人抓个现行,酝酿着先压压火气给人道个歉再赔偿赔偿损失,万万没想到竟是这样,此时他已经什么脾气都没有了,瘫坐在地上满脑空白。
浑浑噩噩的苟超没有注意到人群早已发现了他,受害者的亲人在打昏了苟大海之后,积聚的怒气再次找到了宣泄口,石头、棍子、拳头、脚板儿暴雨般砸在苟超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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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座墙角长着裂缝墙体泛着乌黑的破砖房里传出第一声愤怒的尖叫开始,到重归平静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警察清理着现场,救护车已经拉走了苟家父子,一些胆小的村民已经偷偷的溜回了家。
随后记者的到来以及互联网的发达将整个事件推向了世人,甚至各大门户网站还将苟超的死谁来负责,要不要负全责等问题制成了网选投票,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与争议。
苟超二十多年的人生第一次激起如此大的水花,自己却全然没有感觉,哦,也不是完全没感觉,此时的他只觉得口干舌燥,浑身仿若火烧一般的灼热,不得已抬起了沉重的眼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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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超不知道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想当初来到人世间时根本没人问过他的想法,老妈和人跑了时没顾虑过他,同样的这次重生老天爷也没征询他,他躺在地上想说ok我不活了成不,我就躺这等着晒死!可是看看身边蜷缩的小正太,以及周围那些隐约带点渴望的眼神儿,又不得已坐了起来,想着自己死了没什么,可不想成为别人的腹中餐啊。
苟超知道自己穿越了,因为脑子里还残留有另一个人的印记。
原主应该是一个少年,不知道具体年龄,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活在社会最底层,从记事起,不是干活就是傻玩儿,没过过生日,没上过学,家里别说书本,连纸片儿都没见过几回。
苟超身边的小正太是他这具身体的弟弟,差不多五六岁,叫二蛋儿。苟超现在叫狗蛋,姓赵。不过在完全清醒过来后,他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改名。
狗蛋原来一家五口,去年年初一场大旱再加上秋天的一场蝗灾,几乎颗粒无收,五口之家根本吃不饱,入冬时天寒地冻没得保暖,奶奶的病拖得久了就去了。没想到上天不给人留活路今年又是旱灾,朝廷的赈济没等到,连水井都不出水了。
结果全村的人都向外逃找出路,但情况比想象的还糟,不只他们村,周围的村镇,甚至县城里的人都在逃荒。狗蛋的父母在出逃的第十天就被饥渴给拖死了。
“哥,我渴,我渴。”
苟超看着二蛋儿无意识的呢喃,知道他是严重脱水了。
他们现在正躲在一处破墙的阴影里,中午根本没办法赶路,周围也有好些人躲在阴影里。
一场天灾已经把人性最丑恶的一面给暴露出来,苟超醒来的一天里,他看到了太多,从最开始的震惊,到麻木,到现在的战战兢兢,他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他要活下去,至少要尽全力把二蛋儿送到文明社会里去,也许这就是他来这的意义,上天把他送到这没准就是想让他拯救这个更小的少年呢。
在上一世,苟超就一直挺想有个兄弟的,父母老是争吵,平时很少管他,总想着有个弟弟或是妹妹,就不那么孤单了。
但是现在怎样才能救救二蛋儿呢,再不找到点水,他就有可能撑不住了。
问题是苟超还不敢走远,他怕离得稍远,二蛋儿会被饿红眼的饥民给吃了!
苟超敢发誓自从昨天醒来,他真的不只一次看到有人吃尸体,还有吃小孩的!
没办法,苟超把自己和破布差不多的短打上衣脱了下来,用力尿了些尿在上面,趁热往二蛋儿嘴里滴了些,剩下的反复帮二蛋儿擦身降温。
虽然尿有点恶心,但苟超的身体已经两天滴水未沾,没能忍住苟超也把自己的嘴濡了濡。
远处传来了马车的声音,苟超不去看也知道是怎么回事。狗蛋临死前不久的记忆就有关于这个的,是来收一些漂亮女孩儿和卖水卖食物的。
不是没有人打过这批黑心商人(也有可能是土匪姑且称呼为马帮吧)的主意,但是这帮人人数不少,还身强体壮!苟超估摸着他们这批难民应该处于难民潮的中后游,沿途食物少的可怜,体能上实在不是马帮的对手。
而且马帮有铁质武器,只要不落单或是攻击,马帮还是守着买卖原则,不会杀人取财,再加上难民里没有统一的领袖,敢拼命的又少,这买卖还真做起来了。
不过这也给苟超带来了希望,这帮人既然能带着水和食物进来,并且还要把女人带出去,那这里离有水的集镇最远也不会超过坐马车来回三四天的距离吧,也许以自己的脚程,运气好的话再撑个三天就能逃出这人间炼狱呢。
苟超这心态一调整,马上就转了运,这不一回头就看见墙角有只甲虫,连忙手脚并用的扑了过去,不仅抓到了甲虫,还发现了一窝蚂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