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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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床时,沈真一边穿着袜子,一边若有所思。
“大早上的想什么呢?”沈灵迷瞪着眼睛撒完尿从卫生间里走出来时,沈真的袜子还没有穿好。
沈真一脸傻甜白地回答说:“在想我未来儿子的名字来着……叫沈若愚如何?”
沈灵觉得这句话的槽点实在太多:“昨晚上都梦到些什么了?这就开始想未来儿子了?”
昨晚上又梦到眼罩男神了啊……沈真从不追星,没有什么所谓的男神女神,但因为他和眼罩男神的相识过程太过特殊——虽然在那次相遇之后,他们依然是两条互不相干的平行线——沈真便对眼罩男抱有了极大的好感。听听他的名字吧,大巧若拙的拙,躬耕乐道的耕,这名字都比一般人有文化!
沈真觉得自己就算再活一辈子,也无法到达眼罩男的那种高度了,毕竟他的本质就是个大俗人。
俗人是什么意思呢?沈真觉得自己哪怕赚到很多钱,也只能成为一个“暴发户”,却成为不了像眼罩男那样的“贵族”。虽然华国的政体中早就没了“贵族”这种阶级的存在,但就是这个意思吧。
不过,沈真觉得自己虽然没法做到了,他却可以把这个美好的期望放在自己未来的儿子身上啊!
比如说……他可以给自己儿子取一个和男神相似的名字。←_←
“你就说这名字好不好吧!若愚若愚,大智若愚、大巧若拙,这名字是不是很棒?好不好听还是其次的,主要是有内涵上档次啊,显得我很有文化。”沈真高兴地问。他觉得自己简直无比机智。
沈灵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说:“大巧若拙啊……确实是个好名字。”
沈真低头穿好的鞋袜,说:“从张叔叔家里带了一些磨细的玉米粉过来,等会儿用玉米粉熬粥喝吧?对了,昨天卖馒头的来村里了,我买了两个老面馒头,正好切片裹了鸡蛋液煎着吃。怎么样?”
“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沈灵其实一点都不挑食,特别好养活。
玉米粉是很容易熟的,煎馒头片的技术含量也很低,沈真很快就把早饭做好了。
吃完早饭,沈灵又要去图书馆了。沈真拿了张十块的纸币递给他,说:“你去城里时记得买两个信封和邮票回来。快开学了,我们要给倩倩姐写信。还有上次的列车员,要给他写封表扬信。”
沈灵沉默地接过钱,攥在手心里。
说句实话,自从梦到了一些前世的场景后,沈灵看待问题时就忍不住会站在“大人”的角度上——虽然他本质还是个孩子,一个孩子就算看过了无数场身临其境的电影,他也还是个孩子——所以沈灵不希望把养家糊口的重担全部压在沈真身上。比如说,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从沈真那里拿钱了。
可问题是,沈灵自己没什么钱啊!
于是,握着十元纸币的沈灵忍不住郑重地思索了起来,他是不是该像哥哥那样想个办法赚钱了?
然而,赚钱的办法并不是一日就能想出来的。_(:3」∠)_
很快学校就要开学了,在沈真的监督下,李浩在开学前的头天晚上终于能睡个好觉了——他以前在这一天都需要通宵赶作业呢。夏天时还好,冬天赶一晚上作业能把李浩冻哭了。每次吸着被冻出来的鼻涕时,李浩都发誓下次放假一定会好好写作业的,然而真等到下次时,他依然需要通宵赶作业。
沈真和沈灵去学校领了书。新学期比上学期多了一个必修的兴趣科目,这需要学生们慎重选择。
兴趣班的开课时间定在周六上午,八点开始上课,中午十一点放学,一共要上三节课。据说,这是学校为了响应国家提高素质教育的号召才弄出来的。兴趣班本身不收费,但是上课时要用到的工具是需要学生自备的。想要学古筝的女生得自己买古筝,想要练习书法的学生得自己准备好笔墨纸砚。
沈真情况特殊,他平时都不用去学校,兴趣班自然不用理会。但沈灵却需要选择一个兴趣班。
“音乐方面……其实我觉得钢琴和小提琴都不错。小灵长得这么好看,要是再学了钢琴或者小提琴,以后肯定会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可惜学校没有开展相关课程,只有古筝、电子琴和合唱。”沈真颇为遗憾地说。合唱太普通,古筝则几乎都是女孩子学的(虽然男性的古筝大师肯定有,但很奇怪的是,小学里学古筝的男孩子几乎没有,要是给沈灵报了古筝班,他说不定会被班里男生排斥)。
“美术的话……”沈真继续低头研究着拿在手里的兴趣辅导课名单。
“如果我想要学画画,我可以跟着哥哥学。”沈灵立刻说。
沈真听着有些开心,在心里把绘画班划掉了。他想了想,问:“那报个书法班怎么样?”
书法完全可以跟着梦里的自己学啊!沈灵摇摇头说:“我想报写作阅读班。”
“咦?怎么是写作班?你很喜欢写作吗?其实你心算能力那么好,报个围棋班、象棋班也是可以的。或者运动类的也行……你平时坐着的时间已经够多了,要多跑跑跳跳才会长高啊!”沈真说。
不怪沈真对沈灵的兴趣班如此上心。沈真只是忽然意识到,“儿子”这种生物距离他还太远了,短期内是无法见到那位“若愚”的,但是他有沈灵啊!所以他打算先把沈灵朝着男神方向培养起来。
而沈灵之所以选择写作阅读班,谈不上对写作有多喜欢,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最省事。别的兴趣班,要么需要学生自己花钱购买相关道具(沈灵不想浪费这个钱),要么沈灵完全可以在梦里跟着前世的自己学。而上写作班只要带上作文本就可以了,沈灵觉得每周多写一篇作文不会耽误他的时间。
沈真见沈灵不打算改变主意了,只好在“写作阅读班”后面打了个勾,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这就是传说中的家长签名啊!小学里需要家长签名的地方多。沈真很有身为家长的自觉性。)
“沈真哥哥,张叔叔给你打电话了!”李源的声音从屋子外面穿来。
李家装了电话,如果张明有什么事情想要快速找到沈真,就会打李家的电话。虽然,张明很少会打这个电话。而如果沈真想要找张明,他还是会选择去小卖部。毕竟,接电话是不要钱的,但打电话却需要钱,跨市加了区号的电话比市内通话要贵。即使李家人不介意,沈真在这方面依然无比自觉。
沈真放下手里的东西,带着沈灵飞快地跑到了二楼。
张明为了不浪费钱,在李源下楼叫沈真这会儿,他已经把电话挂断了。他给沈真预留了跑到楼上所需要的时间,会在五分钟后再重新打电话过来。沈真只要站在电话旁边等着就可以了。
电话铃再次响起来时,沈真才刚刚拿起“喂”了一声,张明激动的声音就立刻灌了他一耳朵。
“卖出去了!古董盆子卖出去了啊!”张明显得非常兴奋。
竟然真的是古董吗!沈真下意识地朝沈灵看了一眼。
沈灵矜持地保持着微笑,深藏功与名。
张明显然特别想要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心情,说:“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盆子卖掉,想了好几天,还是打算去古玩街转转,大不了就多找几家店铺问问。也是那么巧了,我在去古玩街的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个老伯。他问我怀里抱的是什么,我看他长得像是我当年念书时的老校长,就照实说了。”
张明只有小学文化。他的小学校长那会儿年纪就已经不小了,常年板着一张脸,但为人正直。
张明所谓的“照实说了”,那真的就是毫无保留地说了。他说,他怀里抱的这个原本是家里的狗盆,狗死了但一直舍不得扔掉,又说家里的孩子觉得这是个古董,于是他就打算去古玩街问问行情。
要不是那位老伯有涵养,又看得出张明是个憨厚的,他说不定会觉得张明的脑子被屎糊住了。
张明和老伯说话时,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公交车上当时就有人直接笑出了声,还是讽刺的那种笑。他们觉得张明为了小孩子的一句话就把狗盆当了古董,这要么是蠢,要么是钻进钱眼子里去了。
也是张明运气好,这位老人并没有把他的话当成是玩笑,还提议要看一眼盆子。
于是,张明就把旧衣服掀开了一角,让老人家看了。
老伯研究了一会儿,眉头皱起来又舒展开,忽然慎重地说:“在下一站,你就跟我下车吧。我看你这个东西确实有些来历,想要好好看看。你也不用担心我是骗子,下一站还是在闹市区,并没有把你带到什么荒凉的地方去。我之所以要下车,是因为车上不稳,不敢把你家宝贝拿在手里仔细看。”
张明同意了。于是,两人下车,随便找了个马路牙子坐着。老伯开始仔细地研究起了狗盆。
“那老伯说我这东西确实是真的,而且应该是官窑烧制的,只可惜没有保存好。他还说了一大堆,我都没听懂。他问我要不要卖给他。我想了想,老伯看着不像是坏人,就问他愿意出多少钱。”
张明心里没有那么多杂念,也不担心老伯坑他。
而那老人家估计看出了张明是个实诚的,并不打算坑他,最后花了两万八,把狗盆买走了。
两万八啊!张明的月工资并不固定。忙的月份工资能开到两千多,闲的日子大概只有八/九百,他忙一整年也存不下两万八啊!对于张明来说,这钱就像是地上白捡的一样,他别提有多高兴了。
虽然狗盆竟然真的是古董这件事情打了沈真的脸,不过他还是替张明觉得高兴。听到张明说想要谢谢沈灵,沈真就把电话递给了沈灵。而在沈灵和张明通话的时候,沈真就站在一边想事情。
没过多久,电话重新回到了沈真手里。沈真问:“叔,这些钱你打算怎么花?”
“还能怎么花?我打算找个靠谱的首饰铺,用金子打个狗狗形状的吊坠给倩倩,再给你和灵灵买条金链子。”张明笑呵呵地说,“电视里都说黄金保值啊!买了绝对不会亏的。你们带着也好看。”
吊坠肯定比细链子分量足、占的金子多,也就是说这钱是张倩占了大头。不过,张倩是张明的亲女儿,狗盆又是他家里的东西,她占了全部也说得过去。至于沈真和沈灵,张明打算给他们买条金链子,一来是因为他眼中有这两个孩子,二来若没有沈灵,那两万八的狗盆就永远是个破狗盆而已啊。
沈真很感动,却果断地拒绝了,只说:“叔,你就没想过用这些钱做点小生意吗?”
张明是做过生意的,但其实他这个人并没有什么做生意的魄力。当初他和沈淑来的小店之所以能开起来,完全是因为沈淑来为人果敢。沈淑来去世后,张明做生意的心思就歇了。
而且,张明当初和沈淑来做的是小吃生意,每日需要早起晚睡,工作的强度非常大。沈淑来不在后,张明一个人肯定撑不起来。虽说也可以雇人吧,但张明心里压根就没有产生过要当老板的想法。
沈真说:“叔,我现在每天早晚都会去学校门口摆摊卖茶叶蛋。你猜我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真真啊,听叔的,你的摊子就先别摆了。你还小,不要累着自己。”张明的重点完全偏了。
沈真自顾自地给张明算起了账:“市场里的生鸡蛋卖两块多一斤,因为我需求大,批发价比零售价更便宜。一斤鸡蛋有八/九个,算下来一个鸡蛋两毛多,而一个茶叶蛋卖五毛,卖一个能赚两毛多。”
“你现在最重要是事情是读书……”张明还在碎碎念。
“卖一百个就能赚二十多块钱。我精力有限,每天只卖一百个。这样一个月就有六百多了。就算扣掉了水费、茶叶费、煤炉费、香料费,每个月也比娟巧表姐在厂里赚得多吧?”沈真说。
张娟巧在厂里当女工的工资是四百左右。有时候工作失误了,还要从工资里扣钱。
张明的碎碎念停止了。
“叔,娟巧表姐不是打算今年去安城吗?你们不考虑做个生意什么的?”沈真认真地问。
“可是店面已经租出去了啊……而且,虽然巧巧是我外甥女,可也是要避嫌的啊。”张明和沈淑来一起做生意时,晚上都直接睡在了店里。但他们是夫妻,这就没有关系,换成张娟巧就要避嫌了。
沈真笑着说:“也不一定要做小吃生意。你和妈妈当初买的店铺是在安城城西吧?那里有好几所大学,可以让娟巧表姐开个衣服店。”卖衣服需要进货,张明肯定是不行的,但张娟巧还能学。
张明听沈真说得头头是道,又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忍不住说:“干脆你和灵灵都来安城吧?”
听到张明的提议,沈真倒是一愣。
他当初选择带着沈灵来嘉城,是因为他想要避开宋根荣,又不想给张明造成麻烦,毕竟他们继父子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那份上。但现在他和张明的关系比上一世更亲近了,而且张明对于沈灵这个额外的负担也没有什么芥蒂,他们和张明一起生活不是不可以……不过,沈真还是拒绝了张明的提议。
“叔,我和小灵待在嘉城挺好的,去了安城还要重新习惯。”沈真说。他们去了安城还要重新租房子、找学校等等。安城比嘉城经济发达很多,这意味着他们的开销也会增加。而且,沈真的心思并没有全部摆在做生意上,他更为享受的是画画的过程。他不会因为一些小利益就忘记自己的挚爱。
张明心里一叹。他琢磨着,沈真是不是还怕他会亏着沈灵?
其实,张明虽然好心,却也没有圣母到那种博爱天下的境地。如果沈真一开始就带着沈灵去投奔张明,张明心里肯定会犯嘀咕。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沈真赚的钱已经完全能负担得起沈灵的开销了。而且,张明在和沈灵相处过后,觉得这个孩子非常好,若让他继续留在他养父母家里才是造孽!
沈真不知道张明的复杂心理,说:“叔,那店面的出租合同不是才签了一年吗?等娟巧表姐到了安城后,你让她先去百货市场里找工作,找那种卖衣服的店先当个导购员,一边卖卖衣服赚赚钱,一边了解下市场。等明年出租的合同到期了,你就把店面收回来,然后让娟巧表姐自己进货卖衣服。”
沈真之所以这么提议,是因为他记得张娟巧上一世似乎就卖过衣服。不过,他记得不是很清楚,毕竟他上一世只在张倩的婚礼上见过张娟巧。但就算是他记错了也没关系,张娟巧并不是立刻就要开店,而是会先找份导购员工作适应着。如果她真不是卖衣服的料,那么生意之事还可以重新做打算。
那店铺本身有着沈淑来的心血。沈真相信,如果张娟巧真能把生意做好,那么凭着张明的为人,肯定不会让他吃亏了。果然,张明听到沈真的提议后,立刻说:“把铺子收回来不出租了?那你们的生活费怎么办?”要是没有租金,他上面一个老娘,底下三个孩子,一份死工资根本撑不住啊。
“叔,到时候我们自己做生意就能赚钱了!你还担心生活费?”沈真说。
“可是……”可是万一亏了呢?张明根本没什么底气。虽然沈真的茶叶蛋卖得很好,但这不意味着他和张娟巧就能把衣服卖好了啊!而且,茶叶蛋是个什么成本?他们卖衣服又是个什么成本!
“叔,反正现在合同还没到期,这事儿不急。你再考虑下呗。”沈真只好说。
张明不知道怎么忽然又想起沈淑来了。如果淑妹还在世,她的想法应该会和真真一样吧?
“做生意不是不行……反正这两万八对我来说,就像是白得的一样。”张明咬了咬牙说。因为是“白”得的,所以哪怕到时候做生意亏了,他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不过是他没有这个财运而已。
但如果赚了呢?作为一个好爸爸,张明其实是希望孩子们能过上好生活的。
张明见过自己单位老板的孩子。那孩子才读二年级,会说英语,会吹口琴,听说家里还给他报了一个奥数班。但是张倩呢?她根本就没接触过这些。还有沈真和沈灵呢?沈真都打算自己去赚钱了!
张明想,他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是,他不能亏着孩子啊!他没什么文化,已经落后了别人一大截,难道还要让孩子继续落后吗?孩子们还那么小,不应该因为大人的无能而承受这种不公平。
张明也不是想要像自己的老板那样,给孩子报一堆兴趣班。只是,他觉得他应该给孩子一个选择的机会。打个比方,城里的孩子都在吃肯德基,张倩却连见都没有见过,沈真和沈灵见过却没吃过。张明觉得,如果他的孩子们不吃肯德基,那得是他们自己不爱吃,而不是因为大人没本事买不起。
“真真啊,还是你说得对。叔再仔细想想。”张明说。
早上起床时,沈真一边穿着袜子,一边若有所思。
“大早上的想什么呢?”沈灵迷瞪着眼睛撒完尿从卫生间里走出来时,沈真的袜子还没有穿好。
沈真一脸傻甜白地回答说:“在想我未来儿子的名字来着……叫沈若愚如何?”
沈灵觉得这句话的槽点实在太多:“昨晚上都梦到些什么了?这就开始想未来儿子了?”
昨晚上又梦到眼罩男神了啊……沈真从不追星,没有什么所谓的男神女神,但因为他和眼罩男神的相识过程太过特殊——虽然在那次相遇之后,他们依然是两条互不相干的平行线——沈真便对眼罩男抱有了极大的好感。听听他的名字吧,大巧若拙的拙,躬耕乐道的耕,这名字都比一般人有文化!
沈真觉得自己就算再活一辈子,也无法到达眼罩男的那种高度了,毕竟他的本质就是个大俗人。
俗人是什么意思呢?沈真觉得自己哪怕赚到很多钱,也只能成为一个“暴发户”,却成为不了像眼罩男那样的“贵族”。虽然华国的政体中早就没了“贵族”这种阶级的存在,但就是这个意思吧。
不过,沈真觉得自己虽然没法做到了,他却可以把这个美好的期望放在自己未来的儿子身上啊!
比如说……他可以给自己儿子取一个和男神相似的名字。←_←
“你就说这名字好不好吧!若愚若愚,大智若愚、大巧若拙,这名字是不是很棒?好不好听还是其次的,主要是有内涵上档次啊,显得我很有文化。”沈真高兴地问。他觉得自己简直无比机智。
沈灵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说:“大巧若拙啊……确实是个好名字。”
沈真低头穿好的鞋袜,说:“从张叔叔家里带了一些磨细的玉米粉过来,等会儿用玉米粉熬粥喝吧?对了,昨天卖馒头的来村里了,我买了两个老面馒头,正好切片裹了鸡蛋液煎着吃。怎么样?”
“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沈灵其实一点都不挑食,特别好养活。
玉米粉是很容易熟的,煎馒头片的技术含量也很低,沈真很快就把早饭做好了。
吃完早饭,沈灵又要去图书馆了。沈真拿了张十块的纸币递给他,说:“你去城里时记得买两个信封和邮票回来。快开学了,我们要给倩倩姐写信。还有上次的列车员,要给他写封表扬信。”
沈灵沉默地接过钱,攥在手心里。
说句实话,自从梦到了一些前世的场景后,沈灵看待问题时就忍不住会站在“大人”的角度上——虽然他本质还是个孩子,一个孩子就算看过了无数场身临其境的电影,他也还是个孩子——所以沈灵不希望把养家糊口的重担全部压在沈真身上。比如说,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从沈真那里拿钱了。
可问题是,沈灵自己没什么钱啊!
于是,握着十元纸币的沈灵忍不住郑重地思索了起来,他是不是该像哥哥那样想个办法赚钱了?
然而,赚钱的办法并不是一日就能想出来的。_(:3」∠)_
很快学校就要开学了,在沈真的监督下,李浩在开学前的头天晚上终于能睡个好觉了——他以前在这一天都需要通宵赶作业呢。夏天时还好,冬天赶一晚上作业能把李浩冻哭了。每次吸着被冻出来的鼻涕时,李浩都发誓下次放假一定会好好写作业的,然而真等到下次时,他依然需要通宵赶作业。
沈真和沈灵去学校领了书。新学期比上学期多了一个必修的兴趣科目,这需要学生们慎重选择。
兴趣班的开课时间定在周六上午,八点开始上课,中午十一点放学,一共要上三节课。据说,这是学校为了响应国家提高素质教育的号召才弄出来的。兴趣班本身不收费,但是上课时要用到的工具是需要学生自备的。想要学古筝的女生得自己买古筝,想要练习书法的学生得自己准备好笔墨纸砚。
沈真情况特殊,他平时都不用去学校,兴趣班自然不用理会。但沈灵却需要选择一个兴趣班。
“音乐方面……其实我觉得钢琴和小提琴都不错。小灵长得这么好看,要是再学了钢琴或者小提琴,以后肯定会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可惜学校没有开展相关课程,只有古筝、电子琴和合唱。”沈真颇为遗憾地说。合唱太普通,古筝则几乎都是女孩子学的(虽然男性的古筝大师肯定有,但很奇怪的是,小学里学古筝的男孩子几乎没有,要是给沈灵报了古筝班,他说不定会被班里男生排斥)。
“美术的话……”沈真继续低头研究着拿在手里的兴趣辅导课名单。
“如果我想要学画画,我可以跟着哥哥学。”沈灵立刻说。
沈真听着有些开心,在心里把绘画班划掉了。他想了想,问:“那报个书法班怎么样?”
书法完全可以跟着梦里的自己学啊!沈灵摇摇头说:“我想报写作阅读班。”
“咦?怎么是写作班?你很喜欢写作吗?其实你心算能力那么好,报个围棋班、象棋班也是可以的。或者运动类的也行……你平时坐着的时间已经够多了,要多跑跑跳跳才会长高啊!”沈真说。
不怪沈真对沈灵的兴趣班如此上心。沈真只是忽然意识到,“儿子”这种生物距离他还太远了,短期内是无法见到那位“若愚”的,但是他有沈灵啊!所以他打算先把沈灵朝着男神方向培养起来。
而沈灵之所以选择写作阅读班,谈不上对写作有多喜欢,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最省事。别的兴趣班,要么需要学生自己花钱购买相关道具(沈灵不想浪费这个钱),要么沈灵完全可以在梦里跟着前世的自己学。而上写作班只要带上作文本就可以了,沈灵觉得每周多写一篇作文不会耽误他的时间。
沈真见沈灵不打算改变主意了,只好在“写作阅读班”后面打了个勾,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这就是传说中的家长签名啊!小学里需要家长签名的地方多。沈真很有身为家长的自觉性。)
“沈真哥哥,张叔叔给你打电话了!”李源的声音从屋子外面穿来。
李家装了电话,如果张明有什么事情想要快速找到沈真,就会打李家的电话。虽然,张明很少会打这个电话。而如果沈真想要找张明,他还是会选择去小卖部。毕竟,接电话是不要钱的,但打电话却需要钱,跨市加了区号的电话比市内通话要贵。即使李家人不介意,沈真在这方面依然无比自觉。
沈真放下手里的东西,带着沈灵飞快地跑到了二楼。
张明为了不浪费钱,在李源下楼叫沈真这会儿,他已经把电话挂断了。他给沈真预留了跑到楼上所需要的时间,会在五分钟后再重新打电话过来。沈真只要站在电话旁边等着就可以了。
电话铃再次响起来时,沈真才刚刚拿起“喂”了一声,张明激动的声音就立刻灌了他一耳朵。
“卖出去了!古董盆子卖出去了啊!”张明显得非常兴奋。
竟然真的是古董吗!沈真下意识地朝沈灵看了一眼。
沈灵矜持地保持着微笑,深藏功与名。
张明显然特别想要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心情,说:“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盆子卖掉,想了好几天,还是打算去古玩街转转,大不了就多找几家店铺问问。也是那么巧了,我在去古玩街的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个老伯。他问我怀里抱的是什么,我看他长得像是我当年念书时的老校长,就照实说了。”
张明只有小学文化。他的小学校长那会儿年纪就已经不小了,常年板着一张脸,但为人正直。
张明所谓的“照实说了”,那真的就是毫无保留地说了。他说,他怀里抱的这个原本是家里的狗盆,狗死了但一直舍不得扔掉,又说家里的孩子觉得这是个古董,于是他就打算去古玩街问问行情。
要不是那位老伯有涵养,又看得出张明是个憨厚的,他说不定会觉得张明的脑子被屎糊住了。
张明和老伯说话时,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公交车上当时就有人直接笑出了声,还是讽刺的那种笑。他们觉得张明为了小孩子的一句话就把狗盆当了古董,这要么是蠢,要么是钻进钱眼子里去了。
也是张明运气好,这位老人并没有把他的话当成是玩笑,还提议要看一眼盆子。
于是,张明就把旧衣服掀开了一角,让老人家看了。
老伯研究了一会儿,眉头皱起来又舒展开,忽然慎重地说:“在下一站,你就跟我下车吧。我看你这个东西确实有些来历,想要好好看看。你也不用担心我是骗子,下一站还是在闹市区,并没有把你带到什么荒凉的地方去。我之所以要下车,是因为车上不稳,不敢把你家宝贝拿在手里仔细看。”
张明同意了。于是,两人下车,随便找了个马路牙子坐着。老伯开始仔细地研究起了狗盆。
“那老伯说我这东西确实是真的,而且应该是官窑烧制的,只可惜没有保存好。他还说了一大堆,我都没听懂。他问我要不要卖给他。我想了想,老伯看着不像是坏人,就问他愿意出多少钱。”
张明心里没有那么多杂念,也不担心老伯坑他。
而那老人家估计看出了张明是个实诚的,并不打算坑他,最后花了两万八,把狗盆买走了。
两万八啊!张明的月工资并不固定。忙的月份工资能开到两千多,闲的日子大概只有八/九百,他忙一整年也存不下两万八啊!对于张明来说,这钱就像是地上白捡的一样,他别提有多高兴了。
虽然狗盆竟然真的是古董这件事情打了沈真的脸,不过他还是替张明觉得高兴。听到张明说想要谢谢沈灵,沈真就把电话递给了沈灵。而在沈灵和张明通话的时候,沈真就站在一边想事情。
没过多久,电话重新回到了沈真手里。沈真问:“叔,这些钱你打算怎么花?”
“还能怎么花?我打算找个靠谱的首饰铺,用金子打个狗狗形状的吊坠给倩倩,再给你和灵灵买条金链子。”张明笑呵呵地说,“电视里都说黄金保值啊!买了绝对不会亏的。你们带着也好看。”
吊坠肯定比细链子分量足、占的金子多,也就是说这钱是张倩占了大头。不过,张倩是张明的亲女儿,狗盆又是他家里的东西,她占了全部也说得过去。至于沈真和沈灵,张明打算给他们买条金链子,一来是因为他眼中有这两个孩子,二来若没有沈灵,那两万八的狗盆就永远是个破狗盆而已啊。
沈真很感动,却果断地拒绝了,只说:“叔,你就没想过用这些钱做点小生意吗?”
张明是做过生意的,但其实他这个人并没有什么做生意的魄力。当初他和沈淑来的小店之所以能开起来,完全是因为沈淑来为人果敢。沈淑来去世后,张明做生意的心思就歇了。
而且,张明当初和沈淑来做的是小吃生意,每日需要早起晚睡,工作的强度非常大。沈淑来不在后,张明一个人肯定撑不起来。虽说也可以雇人吧,但张明心里压根就没有产生过要当老板的想法。
沈真说:“叔,我现在每天早晚都会去学校门口摆摊卖茶叶蛋。你猜我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真真啊,听叔的,你的摊子就先别摆了。你还小,不要累着自己。”张明的重点完全偏了。
沈真自顾自地给张明算起了账:“市场里的生鸡蛋卖两块多一斤,因为我需求大,批发价比零售价更便宜。一斤鸡蛋有八/九个,算下来一个鸡蛋两毛多,而一个茶叶蛋卖五毛,卖一个能赚两毛多。”
“你现在最重要是事情是读书……”张明还在碎碎念。
“卖一百个就能赚二十多块钱。我精力有限,每天只卖一百个。这样一个月就有六百多了。就算扣掉了水费、茶叶费、煤炉费、香料费,每个月也比娟巧表姐在厂里赚得多吧?”沈真说。
张娟巧在厂里当女工的工资是四百左右。有时候工作失误了,还要从工资里扣钱。
张明的碎碎念停止了。
“叔,娟巧表姐不是打算今年去安城吗?你们不考虑做个生意什么的?”沈真认真地问。
“可是店面已经租出去了啊……而且,虽然巧巧是我外甥女,可也是要避嫌的啊。”张明和沈淑来一起做生意时,晚上都直接睡在了店里。但他们是夫妻,这就没有关系,换成张娟巧就要避嫌了。
沈真笑着说:“也不一定要做小吃生意。你和妈妈当初买的店铺是在安城城西吧?那里有好几所大学,可以让娟巧表姐开个衣服店。”卖衣服需要进货,张明肯定是不行的,但张娟巧还能学。
张明听沈真说得头头是道,又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忍不住说:“干脆你和灵灵都来安城吧?”
听到张明的提议,沈真倒是一愣。
他当初选择带着沈灵来嘉城,是因为他想要避开宋根荣,又不想给张明造成麻烦,毕竟他们继父子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那份上。但现在他和张明的关系比上一世更亲近了,而且张明对于沈灵这个额外的负担也没有什么芥蒂,他们和张明一起生活不是不可以……不过,沈真还是拒绝了张明的提议。
“叔,我和小灵待在嘉城挺好的,去了安城还要重新习惯。”沈真说。他们去了安城还要重新租房子、找学校等等。安城比嘉城经济发达很多,这意味着他们的开销也会增加。而且,沈真的心思并没有全部摆在做生意上,他更为享受的是画画的过程。他不会因为一些小利益就忘记自己的挚爱。
张明心里一叹。他琢磨着,沈真是不是还怕他会亏着沈灵?
其实,张明虽然好心,却也没有圣母到那种博爱天下的境地。如果沈真一开始就带着沈灵去投奔张明,张明心里肯定会犯嘀咕。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沈真赚的钱已经完全能负担得起沈灵的开销了。而且,张明在和沈灵相处过后,觉得这个孩子非常好,若让他继续留在他养父母家里才是造孽!
沈真不知道张明的复杂心理,说:“叔,那店面的出租合同不是才签了一年吗?等娟巧表姐到了安城后,你让她先去百货市场里找工作,找那种卖衣服的店先当个导购员,一边卖卖衣服赚赚钱,一边了解下市场。等明年出租的合同到期了,你就把店面收回来,然后让娟巧表姐自己进货卖衣服。”
沈真之所以这么提议,是因为他记得张娟巧上一世似乎就卖过衣服。不过,他记得不是很清楚,毕竟他上一世只在张倩的婚礼上见过张娟巧。但就算是他记错了也没关系,张娟巧并不是立刻就要开店,而是会先找份导购员工作适应着。如果她真不是卖衣服的料,那么生意之事还可以重新做打算。
那店铺本身有着沈淑来的心血。沈真相信,如果张娟巧真能把生意做好,那么凭着张明的为人,肯定不会让他吃亏了。果然,张明听到沈真的提议后,立刻说:“把铺子收回来不出租了?那你们的生活费怎么办?”要是没有租金,他上面一个老娘,底下三个孩子,一份死工资根本撑不住啊。
“叔,到时候我们自己做生意就能赚钱了!你还担心生活费?”沈真说。
“可是……”可是万一亏了呢?张明根本没什么底气。虽然沈真的茶叶蛋卖得很好,但这不意味着他和张娟巧就能把衣服卖好了啊!而且,茶叶蛋是个什么成本?他们卖衣服又是个什么成本!
“叔,反正现在合同还没到期,这事儿不急。你再考虑下呗。”沈真只好说。
张明不知道怎么忽然又想起沈淑来了。如果淑妹还在世,她的想法应该会和真真一样吧?
“做生意不是不行……反正这两万八对我来说,就像是白得的一样。”张明咬了咬牙说。因为是“白”得的,所以哪怕到时候做生意亏了,他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不过是他没有这个财运而已。
但如果赚了呢?作为一个好爸爸,张明其实是希望孩子们能过上好生活的。
张明见过自己单位老板的孩子。那孩子才读二年级,会说英语,会吹口琴,听说家里还给他报了一个奥数班。但是张倩呢?她根本就没接触过这些。还有沈真和沈灵呢?沈真都打算自己去赚钱了!
张明想,他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是,他不能亏着孩子啊!他没什么文化,已经落后了别人一大截,难道还要让孩子继续落后吗?孩子们还那么小,不应该因为大人的无能而承受这种不公平。
张明也不是想要像自己的老板那样,给孩子报一堆兴趣班。只是,他觉得他应该给孩子一个选择的机会。打个比方,城里的孩子都在吃肯德基,张倩却连见都没有见过,沈真和沈灵见过却没吃过。张明觉得,如果他的孩子们不吃肯德基,那得是他们自己不爱吃,而不是因为大人没本事买不起。
“真真啊,还是你说得对。叔再仔细想想。”张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