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找到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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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无功不受禄,沈千雪不是笨人,张口求人之前,知道先给人点东西,一来二去的,沈千寻又多了个眼线。
五姨娘自沈千秋出事后,整个人神清气爽,把自己的那宝贝儿子天天挂在嘴边,许是沈庆给了她什么承诺,她俨然以相府主人自居了。
当然,她这个主人,还是唯沈千寻马首是瞻的。
一来二去的,府里下人们也就认清了一个事实,现在这位终日坐在烟云阁,貌似什么事都不管的嫡长女,才是相府真正的当家人!
当然,他们只是下人,永远不会看透,这个所谓的相府,已经摇摇欲坠了,沈千寻没兴趣做什么当家人,她最喜欢看的,是大厦倾倒,是树倒狲猴散,是飞鸟各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那才叫干净!
宝茉殿里,安魂香的气息缓缓四散,镏金香炉里已积了满满一炉灰。
只是,点了再多的安魂香,也安不了龙云雁的魂。
她的魂魄,已经随着沈千秋的收押,飘在了刑部大牢的房顶上。
人至中年而丧子,白发人将送黑发人,这是人生大恸大悲。
她此时如此难过,却没有想到,当她将无辜可怜的沈千寻送入刑部大牢时,那位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又是如何的痛入心肺。
世间风水,总是轮流转的,十年河西转河东,总不能尽由你一人占尽风头。
沈千碧端着食盘,小心翼翼的跪在母亲身边,低低道:“母亲,您吃一口吧!再不吃,您这身子就垮了!”
龙云雁目光呆滞,不发一言。
阮氏揉揉昏花的老眼,也上前相劝:“多少吃一点,总要吃了饭,才有力气想办法不是?”
这儿媳妇可是她家的贵人啊,万一她倒下了,相府哪里还有好?
龙云雁哑声开口:“没有办法了!连我父王都没有办法了!他是朝中重臣,手眼通天,他都救不了自已的儿子,我一个后院妇人,又有什么办法?”
阮氏也愁得要命,却也束手无策,她一个暗娼,只生了一个勾男人的脑子,其他方面,缺得要命。
“这可怎么好?”她拿起帕子抹泪,“庆儿也没有什么办法吗?”
“不要跟我提他!”龙云雁骤然发作,牙齿咬得咯咯响,一双血红的眼瞪得老大,“那个禽兽不如的东西!那个畜牲,竟然设计自已的儿子!我真是瞎了眼,竟会嫁给他!”
阮氏被她这一通骂弄得一头雾水,却也不敢反驳,只讷讷道:“雁儿啊,你消消气,等他回来,娘去骂他!”
“你骂他?”龙云雁鄙夷的扫了她一眼,难掩心中厌恶,她心中满腔怨恨,无处发泄,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处处带刺:“你为什么要生出这样一个儿子来啊?你为什么生下他这个贱胚子,来祸害我啊!你说啊!”
她扯着阮氏的衣襟又晃又叫,疯叫个不停,阮氏一把老骨头都快被她晃散了,只得仓皇的奔逃而出。
一出门,她就四处寻找沈庆,把伺候的小厮找来一个个问,小厮们都纷纷摇头,相爷在哪儿,谁知道呢?
当然,就算知道的,也不能说。
其时的沈庆,正躺在长公主龙思诺的的温柔乡里闭目养神。
长公主是龙熙帝的长姐,时年四十岁,比沈庆大了五六岁,皇室优越的生活条件并不能令她长葆青春,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许多。
当然,她年轻时也不能算是美人,她同龙熙帝一样,眉毛稀疏无形,但龙熙帝眼睛有神,她却生了一对鱼泡眼,看上去恹恹无神。
十年前,她的结发之妻战死沙场,龙熙帝也曾为她另谋佳婿,她人虽生得不美,却极爱美男,然而美男到了她手底,却常常是郁郁而终。
附马不能纳妾,经年累月的对着她那双鱼泡眼,估计哪个男人都难以承受,更何况,这种姻亲,本就是没有任何情感强加在美男身上的。
所以,美男嫁给长公主后,大多没什么好结局,胆小的,郁郁而终,胆大的,私下纳妾被砍头,一来二去的,长公主名声臭不可闻,令龙熙国稍有颜色的男子避之不及。
许是因为长年寡居,心情抑郁之故,长公主最近又长肥了许多,比起年轻时更加不能看,但她人虽丑,却也饱读诗书,对社稷朝事,颇有见地,有些真知灼见,令龙熙帝也十分赞赏,再加上她曾因救龙熙帝而伤到了脚,致轻微残疾,所以,龙熙帝对她看重之余,又十分愧疚,自然要加以弥补,长公主也因此身价高涨,成为龙熙国唯一一个虽无权无势却至高无上的人物。
这样一个人物,并不容易驾驭,但是,沈庆却很快将她勾搭上手,在沈庆面前,她就像只猫儿一般,再无平日里对待旁人的高傲冷漠。
眼见沈庆面带愁容,她心疼的拿手去舒他的眉毛,沈庆生了一双极漂亮的眉毛,又黑又亮,长飞入鬓,他的鬓角也生得好看,面如冠玉,鼻若悬胆,长公主越看越是爱不释手。
“好了,阿庆,不要再发愁了,再发愁,就要长皱纹了!”长公主柔声宽慰。
“可我怎能不愁?”沈庆目中含泪,“我的儿子,被关入大牢,若经查实,很快就会身首异处,我这个作父亲的……”
他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好像忘了那儿子是他自个儿推出去的。
“可是,他做那些事,你这个做父亲的,又不知道!”长公主同情的说,“那孩子打小儿就不长在你身边,要说责任,也得龙震来背!你放心,皇兄那里,我会想法帮你说明的!”
“思诺,谢谢你!”沈庆返身抱住她的腰,将脸贴在她的肚子上,“要是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龙氏一天到晚跟我闹,我虽是个相爷,实际在他们眼里,却连条狗都不如!”
“是他们对不住你!”龙思诺摩挲着他的鬓角,“若是龙震再敢对你怎么样,我饶不了他!”
有长公主这句话,沈庆安心了。
他再也不怕龙云雁跟他闹了,也不用再忍气吞声,大不了一拍两散,他反正已经选好了下家,看到时丢谁的脸!
只是,这个下家,有点丑。
但是,丑点俊点也无所谓了,美貌又不能当饭吃,还是权势更靠谱一些。
他想到这里,手指伸进龙思诺的衣衫,慢慢的往上爬,触到那两团温软,便牢牢的抓住了。
龙思诺“嘤咛”一声,闭上了眼睛。
一番**过后,沈庆心情愉悦的回府。
刚一进门,便被阮氏扯进了屋子。
“说,你怎么得罪你媳妇了?”阮氏气势汹汹。
沈庆不耐烦的摇头:“我怎么得罪她了?这么多年,我什么时候敢在她面前说个不字?”
“那她怎么……”
“她抽风!”沈庆没好气的回,“娘,以后不用理她!不要以为离了她龙家,咱们就再没有活路了!”
“你……”阮氏眼神发亮,“你找到下家了?”
沈庆一脸得意,却不言明,只说:“总之,就算离了龙家,咱们照样有荣华富贵可享就对了!”
阮氏一听,满心欢喜,转念一想,又发起愁来:“千秋可是咱家的孙子啊,总不能眼睁睁的看他去死啊,你那个下家,能不能帮上忙?”
“娘,你糊涂啊!”沈庆皱眉,“他是龙云雁的儿子,人家怎么肯帮这个忙?”
“那怎么办?”阮氏哭丧着脸,“儿子啊,那是你的亲生儿子啊,你娘我当初再浑,可是拼了命要护着你的,你不能不管不问啊!”
“连龙家都没有办法,我又能怎么样?”沈庆挠头。
“你说这可怎么好?”她拿着帕子拭泪,“事儿摊到头上,连个商议的人也没有,若是你哥哥还在……”
沈庆不耐烦的叫:“这会儿又提哥哥做什么?他都死了多少年了!”
“哎,他死了,可是你嫂子还在啊!”阮氏眼前突然一亮,激动的扯了扯沈庆的衣袖:“你说,你嫂子会不会有办法?”
“嫂子?”沈庆呆呆的重复,“什么嫂子?”
“就是李百灵啊!”阮氏一拍大腿,“她可是个有主意的人,你忘了吗?那时县令大人还找过你嫂子办事呢!”
沈庆看着她,混沌的脑海里终于浮出一个模糊的影子来。
那影子矮小清瘦,容貌寻常,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鼻子小小的,嘴也小小的,眉间眼梢惯常带着温和的笑意。
只是,沈庆想到那笑容时,却不自觉的打了个寒噤。
“她一个农妇,能有什么办法?”他急急拒绝,“你就别再添乱了!”
“有枣无枣打一杆,万一她有办法呢?”阮氏固执的劝,“再者,你也了解她这人的性子,最是要强好胜,若是赢了也倒罢了,若是输了,一准儿死咬不放不死不休,有这么一个人帮咱们不好吗?再说了,她白吃白住了相府这么多年,也该给点回报了!”
沈庆心思浮动,但一想到李百灵那张脸,他还是有点不舒服,但倔不过阮氏一再怂恿,终于还是点了头。
一柱香后,阮氏沈庆母子出现在李百灵的院子里。
李百灵的院落,紧依相府而建,当然,其奢华富丽,不能与相府同日而语,但比普通人家的房屋,却要豪华许多。
李百灵的丈夫,沈庆的哥哥沈安死得早,沈庆功成名就后,便将这寡嫂连同自己的侄儿沈贤也一起接到了京城,李百灵不愿进相府居住,他便另差人在相府旁边建了一处小院,也好相互照应。
说起来,这也算是他做过的最有良心的一件事了,从李百灵入京那日起,一切吃喝用度,全由相府所出,龙云雁对这项支出十分不满,沈庆却一直不肯妥协,坚持要照顾下去。
当然,这项义举也为他带来了诸多好处,比如当初的相爷之职,原本是苏年城和他一起竟争,但他的仁厚重情经龙震大肆渲染后,令百官称颂,力挫苏年城,坐到了丞相的位子上。
虽然只有一墙之隔,可是平时沈庆极少往这边来,算起来,他有好几年没有与李百灵在一起说话聊天了,也不知她现在变成了什么模样。
神思不属间,阮氏已经推开了小院的大门。
李百灵正坐在木头的轮椅上喂小黄鸡,她是农妇出身,到哪儿都改不了喂鸡喂鸭种田的习惯。
毛茸茸的小黄鸡凑在一堆,叽叽喳喳的啄食着她手中的米粒,尖却嫩的嘴落在掌心有种异样的麻痒,她心满意足的笑起来。
只是,那笑意在看到阮氏和沈庆时,略略消减了几分。
这两位可是稀客,虽是比邻而居,却是极少来的。
自古无功不受禄,沈千雪不是笨人,张口求人之前,知道先给人点东西,一来二去的,沈千寻又多了个眼线。
五姨娘自沈千秋出事后,整个人神清气爽,把自己的那宝贝儿子天天挂在嘴边,许是沈庆给了她什么承诺,她俨然以相府主人自居了。
当然,她这个主人,还是唯沈千寻马首是瞻的。
一来二去的,府里下人们也就认清了一个事实,现在这位终日坐在烟云阁,貌似什么事都不管的嫡长女,才是相府真正的当家人!
当然,他们只是下人,永远不会看透,这个所谓的相府,已经摇摇欲坠了,沈千寻没兴趣做什么当家人,她最喜欢看的,是大厦倾倒,是树倒狲猴散,是飞鸟各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那才叫干净!
宝茉殿里,安魂香的气息缓缓四散,镏金香炉里已积了满满一炉灰。
只是,点了再多的安魂香,也安不了龙云雁的魂。
她的魂魄,已经随着沈千秋的收押,飘在了刑部大牢的房顶上。
人至中年而丧子,白发人将送黑发人,这是人生大恸大悲。
她此时如此难过,却没有想到,当她将无辜可怜的沈千寻送入刑部大牢时,那位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又是如何的痛入心肺。
世间风水,总是轮流转的,十年河西转河东,总不能尽由你一人占尽风头。
沈千碧端着食盘,小心翼翼的跪在母亲身边,低低道:“母亲,您吃一口吧!再不吃,您这身子就垮了!”
龙云雁目光呆滞,不发一言。
阮氏揉揉昏花的老眼,也上前相劝:“多少吃一点,总要吃了饭,才有力气想办法不是?”
这儿媳妇可是她家的贵人啊,万一她倒下了,相府哪里还有好?
龙云雁哑声开口:“没有办法了!连我父王都没有办法了!他是朝中重臣,手眼通天,他都救不了自已的儿子,我一个后院妇人,又有什么办法?”
阮氏也愁得要命,却也束手无策,她一个暗娼,只生了一个勾男人的脑子,其他方面,缺得要命。
“这可怎么好?”她拿起帕子抹泪,“庆儿也没有什么办法吗?”
“不要跟我提他!”龙云雁骤然发作,牙齿咬得咯咯响,一双血红的眼瞪得老大,“那个禽兽不如的东西!那个畜牲,竟然设计自已的儿子!我真是瞎了眼,竟会嫁给他!”
阮氏被她这一通骂弄得一头雾水,却也不敢反驳,只讷讷道:“雁儿啊,你消消气,等他回来,娘去骂他!”
“你骂他?”龙云雁鄙夷的扫了她一眼,难掩心中厌恶,她心中满腔怨恨,无处发泄,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处处带刺:“你为什么要生出这样一个儿子来啊?你为什么生下他这个贱胚子,来祸害我啊!你说啊!”
她扯着阮氏的衣襟又晃又叫,疯叫个不停,阮氏一把老骨头都快被她晃散了,只得仓皇的奔逃而出。
一出门,她就四处寻找沈庆,把伺候的小厮找来一个个问,小厮们都纷纷摇头,相爷在哪儿,谁知道呢?
当然,就算知道的,也不能说。
其时的沈庆,正躺在长公主龙思诺的的温柔乡里闭目养神。
长公主是龙熙帝的长姐,时年四十岁,比沈庆大了五六岁,皇室优越的生活条件并不能令她长葆青春,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许多。
当然,她年轻时也不能算是美人,她同龙熙帝一样,眉毛稀疏无形,但龙熙帝眼睛有神,她却生了一对鱼泡眼,看上去恹恹无神。
十年前,她的结发之妻战死沙场,龙熙帝也曾为她另谋佳婿,她人虽生得不美,却极爱美男,然而美男到了她手底,却常常是郁郁而终。
附马不能纳妾,经年累月的对着她那双鱼泡眼,估计哪个男人都难以承受,更何况,这种姻亲,本就是没有任何情感强加在美男身上的。
所以,美男嫁给长公主后,大多没什么好结局,胆小的,郁郁而终,胆大的,私下纳妾被砍头,一来二去的,长公主名声臭不可闻,令龙熙国稍有颜色的男子避之不及。
许是因为长年寡居,心情抑郁之故,长公主最近又长肥了许多,比起年轻时更加不能看,但她人虽丑,却也饱读诗书,对社稷朝事,颇有见地,有些真知灼见,令龙熙帝也十分赞赏,再加上她曾因救龙熙帝而伤到了脚,致轻微残疾,所以,龙熙帝对她看重之余,又十分愧疚,自然要加以弥补,长公主也因此身价高涨,成为龙熙国唯一一个虽无权无势却至高无上的人物。
这样一个人物,并不容易驾驭,但是,沈庆却很快将她勾搭上手,在沈庆面前,她就像只猫儿一般,再无平日里对待旁人的高傲冷漠。
眼见沈庆面带愁容,她心疼的拿手去舒他的眉毛,沈庆生了一双极漂亮的眉毛,又黑又亮,长飞入鬓,他的鬓角也生得好看,面如冠玉,鼻若悬胆,长公主越看越是爱不释手。
“好了,阿庆,不要再发愁了,再发愁,就要长皱纹了!”长公主柔声宽慰。
“可我怎能不愁?”沈庆目中含泪,“我的儿子,被关入大牢,若经查实,很快就会身首异处,我这个作父亲的……”
他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好像忘了那儿子是他自个儿推出去的。
“可是,他做那些事,你这个做父亲的,又不知道!”长公主同情的说,“那孩子打小儿就不长在你身边,要说责任,也得龙震来背!你放心,皇兄那里,我会想法帮你说明的!”
“思诺,谢谢你!”沈庆返身抱住她的腰,将脸贴在她的肚子上,“要是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龙氏一天到晚跟我闹,我虽是个相爷,实际在他们眼里,却连条狗都不如!”
“是他们对不住你!”龙思诺摩挲着他的鬓角,“若是龙震再敢对你怎么样,我饶不了他!”
有长公主这句话,沈庆安心了。
他再也不怕龙云雁跟他闹了,也不用再忍气吞声,大不了一拍两散,他反正已经选好了下家,看到时丢谁的脸!
只是,这个下家,有点丑。
但是,丑点俊点也无所谓了,美貌又不能当饭吃,还是权势更靠谱一些。
他想到这里,手指伸进龙思诺的衣衫,慢慢的往上爬,触到那两团温软,便牢牢的抓住了。
龙思诺“嘤咛”一声,闭上了眼睛。
一番**过后,沈庆心情愉悦的回府。
刚一进门,便被阮氏扯进了屋子。
“说,你怎么得罪你媳妇了?”阮氏气势汹汹。
沈庆不耐烦的摇头:“我怎么得罪她了?这么多年,我什么时候敢在她面前说个不字?”
“那她怎么……”
“她抽风!”沈庆没好气的回,“娘,以后不用理她!不要以为离了她龙家,咱们就再没有活路了!”
“你……”阮氏眼神发亮,“你找到下家了?”
沈庆一脸得意,却不言明,只说:“总之,就算离了龙家,咱们照样有荣华富贵可享就对了!”
阮氏一听,满心欢喜,转念一想,又发起愁来:“千秋可是咱家的孙子啊,总不能眼睁睁的看他去死啊,你那个下家,能不能帮上忙?”
“娘,你糊涂啊!”沈庆皱眉,“他是龙云雁的儿子,人家怎么肯帮这个忙?”
“那怎么办?”阮氏哭丧着脸,“儿子啊,那是你的亲生儿子啊,你娘我当初再浑,可是拼了命要护着你的,你不能不管不问啊!”
“连龙家都没有办法,我又能怎么样?”沈庆挠头。
“你说这可怎么好?”她拿着帕子拭泪,“事儿摊到头上,连个商议的人也没有,若是你哥哥还在……”
沈庆不耐烦的叫:“这会儿又提哥哥做什么?他都死了多少年了!”
“哎,他死了,可是你嫂子还在啊!”阮氏眼前突然一亮,激动的扯了扯沈庆的衣袖:“你说,你嫂子会不会有办法?”
“嫂子?”沈庆呆呆的重复,“什么嫂子?”
“就是李百灵啊!”阮氏一拍大腿,“她可是个有主意的人,你忘了吗?那时县令大人还找过你嫂子办事呢!”
沈庆看着她,混沌的脑海里终于浮出一个模糊的影子来。
那影子矮小清瘦,容貌寻常,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鼻子小小的,嘴也小小的,眉间眼梢惯常带着温和的笑意。
只是,沈庆想到那笑容时,却不自觉的打了个寒噤。
“她一个农妇,能有什么办法?”他急急拒绝,“你就别再添乱了!”
“有枣无枣打一杆,万一她有办法呢?”阮氏固执的劝,“再者,你也了解她这人的性子,最是要强好胜,若是赢了也倒罢了,若是输了,一准儿死咬不放不死不休,有这么一个人帮咱们不好吗?再说了,她白吃白住了相府这么多年,也该给点回报了!”
沈庆心思浮动,但一想到李百灵那张脸,他还是有点不舒服,但倔不过阮氏一再怂恿,终于还是点了头。
一柱香后,阮氏沈庆母子出现在李百灵的院子里。
李百灵的院落,紧依相府而建,当然,其奢华富丽,不能与相府同日而语,但比普通人家的房屋,却要豪华许多。
李百灵的丈夫,沈庆的哥哥沈安死得早,沈庆功成名就后,便将这寡嫂连同自己的侄儿沈贤也一起接到了京城,李百灵不愿进相府居住,他便另差人在相府旁边建了一处小院,也好相互照应。
说起来,这也算是他做过的最有良心的一件事了,从李百灵入京那日起,一切吃喝用度,全由相府所出,龙云雁对这项支出十分不满,沈庆却一直不肯妥协,坚持要照顾下去。
当然,这项义举也为他带来了诸多好处,比如当初的相爷之职,原本是苏年城和他一起竟争,但他的仁厚重情经龙震大肆渲染后,令百官称颂,力挫苏年城,坐到了丞相的位子上。
虽然只有一墙之隔,可是平时沈庆极少往这边来,算起来,他有好几年没有与李百灵在一起说话聊天了,也不知她现在变成了什么模样。
神思不属间,阮氏已经推开了小院的大门。
李百灵正坐在木头的轮椅上喂小黄鸡,她是农妇出身,到哪儿都改不了喂鸡喂鸭种田的习惯。
毛茸茸的小黄鸡凑在一堆,叽叽喳喳的啄食着她手中的米粒,尖却嫩的嘴落在掌心有种异样的麻痒,她心满意足的笑起来。
只是,那笑意在看到阮氏和沈庆时,略略消减了几分。
这两位可是稀客,虽是比邻而居,却是极少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