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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私人卫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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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突利的命令下,几十个骑兵和摸扎一起赶着马去了云州。

    托他们的福,老刀第二天很早就收到了这一千匹白马,所以老刀很满意。

    “摸扎,这次的马货色相当不错,我很满意!”

    老刀看得出来,这次摸扎拿来的马看起来很壮硕,比他以往在云州贩卖的质量要好很多。

    听到他的夸奖摸扎也很高兴。

    “那是当然了,我们是朋友嘛!”

    老刀才不相信他的鬼话,也不和他墨迹,直接搬出一个大箱子来。

    “啪!”

    箱子打开了,在阳光的照射下,金灿灿的,十分动人,摸扎瞬间动容。

    “这是……黄金?”

    老刀顿时微笑着点了点头。

    “路上不方便,而且我知道云州这边的人都比较喜欢这个。”

    摸扎的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喜欢……喜欢……”

    同等价值下,大唐百姓普遍喜欢铜钱,而商人则喜欢白银。

    所以黄金其实在大唐基本都不怎么流通,它一般都是作为一种商品而存在的,而不是货币。

    在郑子文看来,物尽其用才是好的,所以他才让老刀去边关都用黄金交易。

    等突厥被打败的时候,也方便大唐的将士们把钱带走。

    郑子文觉得自己挺为突厥人着想的,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感谢自己。

    买到马之后,老刀花了几贯钱雇佣了几个人,然后赶着马就回恒州了。

    赶马需要的时间和赶牛可不一样,效率那可是快了不止一倍,只用了两天的功夫,老刀就赶着一千多匹马回到了恒州。

    看到马之后,郑子文顿时高兴坏了,摸摸这匹,又摸摸那匹,要不是老刀盯得紧,他差点还被马给踹了。

    “突厥马性子野,老爷您小心点!”

    说了之后,老刀还是觉得不放心,直接从马群里牵出一匹脖子上拴着红绳的白马。

    “爷,这是我在路上的时候帮您挑的,您看这个匹马光个头就比一般的马高出半个头,鬃毛顺滑,而且您看它的牙齿,才六岁呢,这匹马可是好马,拿到长安三百贯也有人买。”

    “那你买了多少?”

    “五十贯!”

    郑子文顿时白了他一眼。

    “你个奸商!”

    说着,就从他手里把那匹脖子上拴着红绳的白马接了过来,然后用自己的脸温柔的在那张马脸上摩挲着。

    “这么好的马,怎么也得一千贯,对不对宝贝儿,以后你就叫小白龙好不好?”

    似乎对这个名字很满意,白马瞬间打了一个响鼻,喷了郑子文一脸的鼻涕。

    郑子文的脸顿时黑了下来。

    “我改变注意了,你以后不叫小白龙,改叫鼻涕虫!”

    “……”

    虽然被喷了一脸的马鼻涕有些不爽,但得了一匹好马郑子文还是很开心的。

    “宝马配英雄嘛,以后我也是英雄了!”

    “……”

    对于他的这个说法,老刀不置可否。

    不过郑子文可不管那么多,当即就让人送来了马鞍子和缰绳给马套上,然后高高兴兴的骑着马跑了,留下一脸木然的老刀。

    本来他是打算问郑子文这些马怎么安排的,但现在还是算了吧。

    他知道这些马是为护卫队准备的,当即就把马送到了文县那边,然后开始传授护卫队的成员怎么骑马。

    老刀教的用心,护卫队的人也学得认真,几天功夫就骑得有模有样了。

    知道这些战马来之不易,护卫队的成员们也对自己的战马十分爱惜,这让老刀很满意。

    一个不爱护自己战马的骑兵,不是一个好骑兵!

    说到爱护战马,老刀忽然想起郑子文,脸上闪过了一丝古怪。

    他还记得,第二天他去郑子文的府上向他汇报护卫队情况的时候,郑子文正在给他的马“穿鞋子”。

    想到当时刺史府十几个人按着马“穿鞋子”,那马叫得跟杀猪似的,老刀就觉得这个世道变了。

    什么时候连马都要穿鞋子了?你们这么对待马,马它乐意么?

    对于老刀来说,给马“穿鞋子”这种事简直无法想象。

    其实对于大唐的人不给马钉马掌这种事,郑子文也觉得无法想象。

    现在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大唐的骑兵队伍老是组建不起来,而且为什么战马贵得离谱了。

    原因就是没有马掌!

    妈蛋,这可是战马,用几次就扔你们也不嫌浪费?

    好好的一匹战马,养了几年终于可以骑了,这是多么高兴的一件事,结果马才跑了两年,蹄子裂了——战马废了。

    或者踩到碎石头,蹄子裂了——战马废了。

    或者因为某种意外导致战马蹄子裂了——战马废了。

    总之,在所有人的观念里,战马的蹄子一裂就是废了,难道你们就不会给它钉个马掌吗?

    活该你们这些大唐的瘪犊子骑不起马!

    郑子文立刻找来了十几个铁匠,手把手的教给了他们什么叫做马掌,然后告示她们该怎么钉马掌。

    把自己的“鼻涕虫”的马掌钉好之后,郑子文立刻让他们赶紧再打造一千副马掌出来,到时候好给他那新买的马钉上马掌。

    他可不希望自己的战马因为马蹄问题受到损失。

    解决了战马的问题之后,剩下就是服装问题了。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得欢,这句话充分证明了外在事物的重要性,所以郑子文当天就去折沖府借了一套铠甲回来。

    这套铠甲的名字叫做“宝相麒麟明光铠”,属于大唐将领的服装。

    那是要防御有防御,要卖相有卖相,穿上之后精神抖擞,看起来人都不一样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造价高昂,一副就得一百多贯钱,所以一般只有将领才穿得起这个。

    不过这对于郑子文来说完全不是事,直接二十万两抬到了折沖府。

    先给爷来一千件,不够下次爷再来买。

    老子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不过,宝相麒麟明光铠这东西算得上是稀罕物,就算是折沖府也没有几件,他们立刻就报给了当地的都督。

    当地的都督听说是郑子文要的,而且已经给了钱了,二话不说立马就让下面的工匠赶制,力争在一个月以后能顺利交货。

    既然有了马和铠甲都有了,武器怎么可以没有?

    郑子文最喜欢的就是三国的白马银枪赵子龙了,所以这些护卫队的武器必须得是枪。

    而且还得镀了银以后亮闪闪的那种!

    这下子,恒州周边包括太原府的铁匠都开始忙了起来,一时间,生铁的价格硬生生的被郑子文给托着涨了五倍不止。

    老子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于是,郑子文的护卫队才刚刚组建起来,就连京城的李世民都知道了。

    恒州的郑子文组建了一支骑兵护卫队,他们个个骑白马,穿的宝相麒麟明光铠,就连武器都是白色镀银的长枪。

    知道了这事,李世民的脸都黑了。

    你郑子文这哪是练兵啊?这明明就是在炫富啊!

    妈蛋,一千人的骑兵队都花了差不多上百万两白银了,这么多钱,都够老子组建一个装备不赖的轻骑兵军团了。

    老李觉得很憋屈,然后就把兵部尚书叫来臭骂了一顿,然后让他赶紧滚去给自己买战马,他也要弄骑兵。

    随着李世民的命令下达,兵部也开调派人手准备组建骑兵事宜。

    李世民当然不会去买突厥人的次等马,他用的马大多是来自陇右的马,也就是后来被称为“哈萨克马”的名马,另外就是产自黄河上游的“河曲马”。

    这两种马都是产在大唐境内的,虽然数量不如突厥的多,但在品质方面却毫不逊色突厥的战马。

    兵部忙着准备战马和训练骑兵,而工部则忙着制造神臂弩和骑兵铠甲,户部当然没有闲着,调派钱粮就是他们的事了。

    在他们忙成狗的时候,李世民却叫上了房玄龄和长孙无忌,三人在几百人个千牛卫的护送下,前往恒州了。

    天子出巡是大事,不过现在大唐穷,李世民也不敢太过铺张,毕竟杨广的例子就在前面,三次出巡弄得民怨滔天,全国的百姓都在造反。

    李世民也不想这样,所以他决定悄悄的去,既不惊动别人,也保证了自己的安全。

    所以,直到李世民离开长安的第四天,大家才知道皇帝跑到恒州去了,朝堂顿时哗然。

    不过李世民也管不到了,他现在已经到了恒州的文县,站在大唐皇家学院门口的雕像面前,热泪盈眶。

    他情不自禁的念出了雕像下面的那一行字。

    “向伟大的领袖李世民致敬:吾皇万岁万万岁!”

    念完之后,李世民微微闭上双眼,然后点了点头。

    “子文深得朕心,好,好,好啊!”

    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对视了一眼,都低下头偷偷的笑。

    郑子文这小子这个马屁是拍到李世民的心坎上了。

    李世民这家伙其实就和杨广一样,都是好大喜功的家伙,现在看到这个雕像都把他捧到天上去了,能不高兴吗?

    不过当李世民看到他雕像后面的那个写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石碑时,顿时哼了一声,然后头也不回的朝前走了。

    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再次对视了一眼,然后苦笑着摇了摇头。

    李世民这次是直接到皇家学院的,并没有到恒州府,所以郑子文并不知道他来了。

    直到李世民把皇家学院都参观完了,来到刺史府的时候,郑子文才知道。

    因为此时李世民已经站在他的面前了。

    “哈哈,子文,朕来了,朕猜想你一定很惊喜吧?”

    惊喜个毛,惊吓到是真的!

    你个皇帝不好好待在皇宫里,到处乱跑是什么鬼?万一被人行刺了,还要连累老子!

    不过这句话郑子文是不敢说的,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恭恭敬敬的给老李行礼。

    “微臣叩见陛下!”

    “爱卿平身,不要喧哗!”

    “谢陛下!”

    做了几次,也算熟练了,郑子文站起来之后,立刻很狗腿的过来搀着李世民的手。

    “陛下还没吃饭吧,微臣这就让人准备。”

    说完,就转身冲着院里喊了起来。

    “冬儿,秋儿,快快准备老爷我最爱吃的大餐,老爷我要招待贵客!”

    李世民既然让他不要喧哗,就是说他不想表露身份,郑子文当然明白。

    郑子文身边的人之中,见过李世民的其实只有曹二狗和郑丽琬。

    但这两个人一个在文县守着郑子文的作坊,另一个在京城卖蝗虫粉,所以现在刺史府里就只有郑子文认识李世民。

    卢敏出来之后先是给长孙无忌和房玄龄见了礼,在她看来,郑子文说的贵客应该是这两人。

    给两人行完礼之后,卢敏才看着李世民。

    “这位是?”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都没说话,李世民也把目光投向了郑子文。

    郑子文顿时一愣,然后干咳了两声。

    “咳咳,这位是相公我家中的长辈,你叫二叔即可。”

    卢敏顿时朝着李世民乖巧的低了头。

    “二叔。”

    李世民顿时别有深意的看了郑子文一眼,然后才答应道:“嗯!”

    说着,就把腰间的一块玉佩摘了下来,然后递给卢敏。

    “二叔来得匆忙,没有带什么礼物,这个小玩意你就收下吧!”

    卢敏连忙看向郑子文,发现后者朝着她眨了眨眼睛,她立刻朝着李世民福了一福。

    “谢二叔。”

    说完之后,就把玉佩接了过来,然后退到一边,郑子文这才招呼大家入座吃饭。

    吃完了之后,郑子文才低压了声音道:“陛下,刘炳怎么没来?”

    李世民一听,却笑了起来。

    “他必须呆在京城,否则朕可不放心呢。”

    听到他这么说,郑子文果断的没有再继续问,有些东西知道的多了,也不是什么好事。

    晚上李世民就住在了刺史府,他住到其他地方郑子文还真不放心。

    第二天的时候,李世民就提出要看一看郑子文的护卫队了,郑子文早有准备,不慌不忙的带着李世民去了护卫队的营地。

    这个营地也是郑子文让人新建的,为了尽快建成,动用了超过一千人的青壮劳力,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就耗费了郑子文进十万贯的银两。

    营地分别两部分,一边是养马的,而另一边则是住人,至于训练的地方,则在营地的外面进行。

    此时正值上午,正是护卫队训练的时候,郑子文他们刚到,就听到了一阵隆隆的马蹄声。

    李世民的脸一下子严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