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谁复挑灯夜补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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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娘吾妻,昨日起秋风,夜梦吾妻填词,吾儿绕膝,衣湿梦醒,方觉生死两隔。因其喜诗词古句,余便学之,如今余已有小成而人不在矣。呜呼哀哉!呜呼哀哉!以咫尺之隔划阴阳之界,心虽连而恩难在矣!亡妻生前之词常在余手,望之泪兮,无奈悲兮,只盼与妻共对旧时未完之句矣。作词以奠妻。”
山村旁,一山清水秀处,苏恪独自一人站在芸娘墓前。
墓前烧着纸钱烛火,正中位置摆着黑炭头的脑袋,苏恪一身白衣,轻声念着祭词。
这词是苏恪根据王守仁记忆中的美好画面写的,情真而意切,轻声念完,记忆随之而现,他感同身受,眼角已经湿了。
这却不是苏恪心中悲伤之泪,只是受这真情感染之故。
苏恪没去管脸颊之泪,拿出白纸,纸上有字,却是出发前他刚写的一首词。
这词不仅需要古文功力,更需要才气,好词轻易写不出来,苏恪可没这笔力,诗词文章这东西,如果不特别讲究的话,那改比写容易太多了。
他为了应付这情况,在游戏外阅览虚拟网络时,很是记忆了几首古诗词,此时就拿过来,细细修改了一番,抹去现实世界的印记。
苏恪悲声念着,同时就着火烛,点燃了这词。
“重过青村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原上草,露初晞。旧栖新垅两依依。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
念完了,纸也烧完,化作飞灰,随风而去,苏恪站起身,抬袖擦干了眼角沁出的泪水。
芸娘之事,到此就彻底结束了,苏恪觉得自己这般处置,已经对得起王守仁。
泪水擦干,他心里便将这事放下,谋划着该怎么去悄悄挖出他那具埋在大樟树下的肉身。
正思索着细节呢,他却听身后似有异动,回头看去,就见身后数十米外不知在何时已站了一个白发老者。
他竟没听见对方动静,想来是刚才他心神太过专注祭奠芸娘的缘故。
这老者衣着十分低调,但苏恪可以看出衣服材质极好,老者的身形高大健壮,眉目之间不怒自威,丝毫没有老年人的迟暮之气。
他身后不远处还跟着十几人,一个个身着鲜明甲衣,胯下有高头大马,一看就是军中精锐。
苏恪一怔,知道这老者身份不凡,便本能用上‘天眼术’,这么一瞧,就见这老者身上的气呈纯青色,隐隐带着一丝紫意。
‘是个大人物,至少也是一省巡抚或者总督.之类.....嗯,这人情况也是如此,只能看命格,不能看阳寿,看来乱世是真到了。’
乱世人命贱不如狗,不管对谁都是如此,皇子帝王都可能落难被杀,更遑论这巡抚总督之流呢,所以没有明确的阳寿,很正常。
不过对方是长者,还身处高位,苏恪自然不能无礼。
他远远对老者作揖,高声道:“长者,小生有礼了。”
这老者似乎还沉浸在苏恪之前的诗词中,听到苏恪声音,怔了一下才回过神来,随后叹道:“好一个‘谁复挑灯夜补衣’!好一个手刃仇敌祭妻的书生!后生,你姓甚名何,是何家子弟啊?”
这人身居高位,想来平时发号施令惯了,此时说话也是居高临下的语气。
对方是长者,苏恪当然不会介意这点小事,况且这人明显是大人物,且恰好被他所改诗词感染,看起来似乎也很欣赏他的样子,他正好为王守仁结个善缘。
于是他便恭声道:“小子姓王,单名清,字守仁,陇南北郡王家人。”
老者眉头一皱,似在搜寻记忆,想了一会儿,他摇了摇头:“陇南?陇南有王家吗?是老夫孤陋寡闻了。你从陇南过来,莫非是去府城赶考的秀才?”
他之前见苏恪行止风度,就以为他是某个大家族的子弟,却没想到是普通人家出身,那人家倒是个有福气的,竟能养出这么一个儿子来。
苏恪毫不隐瞒:“回长者话,我正是要去府城赶考。”
“哦~你这秀才不错,自会有你的前途。”老者说了这么一句,转身就走回到那些甲士身边,骑上马背,又深深看了一眼苏恪,这才催马离去。
就这么一眼,苏恪就知道他这次去考举人,估计是十拿九稳了。
‘王兄,仇已经报,前程我巧合之下也为你谋到了,你的身体我也会尽量提升素质。这次借用肉身的情分,我也还的差不多了。之后,该****自己的事了。’
苏恪大踏步走出了墓地,朝山村走去,等到了村口,远远就看见马三一家人已经等在了路口。
苏恪走上去,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玉佩递给马三:“马兄,你携此物,还有这封信去陇南北郡的王家大宅。自有人接待安排你们。到了那,你的娃儿也能进我王家私塾。”
或许王守仁口中的陇南王家在那老者心中不算回事,但王家情况却也不算差,在陇南也是大户,有良田两千多亩,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地主。
要不然,王守仁也没可能又念书又学武的,所谓穷文富武,在这时代,练武可是要花大钱的。
这样的家族,安排一家人的生计没有任何问题。
当然,苏恪也不是安排马三已经成为他家佃户,马三是他肉身救命恩人,更是游戏系统安排的追随者,他自然要善加对待,这马三是他留给王守仁的心腹亲信人选。
马三哪里管这么多,一听自己儿子能进私塾读书,眼圈就红了,双手颤抖着接过玉佩和信,他对苏恪重重抱拳:“贤弟,这情分为兄记下了。”
苏恪摇头:“小弟这条命都是大哥救的,说情分就生分了。”
“嗯,不说了。”马三重重点头。
之后的事,适合苏恪一人独行,他看了看天色,就道:“天色还早。府城考期已近,再没时间耽搁了,我这便出发。如今世道乱,你们也及早动身吧。”
马三当然没有意见,双方又相互嘱咐了几句,便挥手告别。
苏恪骑着村里的一匹瘦马先走的,走的很快,转眼就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背影。
马三目送他离去,等他走远了,他身边婆娘有些犹疑地问:“当家的,真要走啊?王兄弟只是个秀才,值得你这么跟着他吗?”
她丈夫要跟着,她跟着无所谓,可是她们还有孩子呢,总不能让孩子跟着他们一起受苦。
马三点了点头:“当然要走。我这兄弟不是普通人,文秀武盛,这样的人,都是老天爷放下来干大事的人物。我是莽夫,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要是不跟对人,娃儿长大最多和我一样。若是跟对了,将来我娃儿也能成为人上人。”
听见这话,马三的婆娘便不说话了,对自己丈夫的眼光,她向来是信服的。
另一边,苏恪一路沿河北上,傍晚的时候,他已经走出百多里地,前方就是滁县,而那棵大樟树也跃入了苏恪的视野。
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件事,那就是怎么悄悄将肉身给挖出来。
这事一定要瞒过天庭,否则一切白忙。
该怎么办呢?苏恪早已经想好办法,而且还是一个不需要动用管理员数据链的方法。
更何况如今乱世降临,天庭诸公都忙,苏恪的计划就更加安全了。手机用户请访问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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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旁,一山清水秀处,苏恪独自一人站在芸娘墓前。
墓前烧着纸钱烛火,正中位置摆着黑炭头的脑袋,苏恪一身白衣,轻声念着祭词。
这词是苏恪根据王守仁记忆中的美好画面写的,情真而意切,轻声念完,记忆随之而现,他感同身受,眼角已经湿了。
这却不是苏恪心中悲伤之泪,只是受这真情感染之故。
苏恪没去管脸颊之泪,拿出白纸,纸上有字,却是出发前他刚写的一首词。
这词不仅需要古文功力,更需要才气,好词轻易写不出来,苏恪可没这笔力,诗词文章这东西,如果不特别讲究的话,那改比写容易太多了。
他为了应付这情况,在游戏外阅览虚拟网络时,很是记忆了几首古诗词,此时就拿过来,细细修改了一番,抹去现实世界的印记。
苏恪悲声念着,同时就着火烛,点燃了这词。
“重过青村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原上草,露初晞。旧栖新垅两依依。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
念完了,纸也烧完,化作飞灰,随风而去,苏恪站起身,抬袖擦干了眼角沁出的泪水。
芸娘之事,到此就彻底结束了,苏恪觉得自己这般处置,已经对得起王守仁。
泪水擦干,他心里便将这事放下,谋划着该怎么去悄悄挖出他那具埋在大樟树下的肉身。
正思索着细节呢,他却听身后似有异动,回头看去,就见身后数十米外不知在何时已站了一个白发老者。
他竟没听见对方动静,想来是刚才他心神太过专注祭奠芸娘的缘故。
这老者衣着十分低调,但苏恪可以看出衣服材质极好,老者的身形高大健壮,眉目之间不怒自威,丝毫没有老年人的迟暮之气。
他身后不远处还跟着十几人,一个个身着鲜明甲衣,胯下有高头大马,一看就是军中精锐。
苏恪一怔,知道这老者身份不凡,便本能用上‘天眼术’,这么一瞧,就见这老者身上的气呈纯青色,隐隐带着一丝紫意。
‘是个大人物,至少也是一省巡抚或者总督.之类.....嗯,这人情况也是如此,只能看命格,不能看阳寿,看来乱世是真到了。’
乱世人命贱不如狗,不管对谁都是如此,皇子帝王都可能落难被杀,更遑论这巡抚总督之流呢,所以没有明确的阳寿,很正常。
不过对方是长者,还身处高位,苏恪自然不能无礼。
他远远对老者作揖,高声道:“长者,小生有礼了。”
这老者似乎还沉浸在苏恪之前的诗词中,听到苏恪声音,怔了一下才回过神来,随后叹道:“好一个‘谁复挑灯夜补衣’!好一个手刃仇敌祭妻的书生!后生,你姓甚名何,是何家子弟啊?”
这人身居高位,想来平时发号施令惯了,此时说话也是居高临下的语气。
对方是长者,苏恪当然不会介意这点小事,况且这人明显是大人物,且恰好被他所改诗词感染,看起来似乎也很欣赏他的样子,他正好为王守仁结个善缘。
于是他便恭声道:“小子姓王,单名清,字守仁,陇南北郡王家人。”
老者眉头一皱,似在搜寻记忆,想了一会儿,他摇了摇头:“陇南?陇南有王家吗?是老夫孤陋寡闻了。你从陇南过来,莫非是去府城赶考的秀才?”
他之前见苏恪行止风度,就以为他是某个大家族的子弟,却没想到是普通人家出身,那人家倒是个有福气的,竟能养出这么一个儿子来。
苏恪毫不隐瞒:“回长者话,我正是要去府城赶考。”
“哦~你这秀才不错,自会有你的前途。”老者说了这么一句,转身就走回到那些甲士身边,骑上马背,又深深看了一眼苏恪,这才催马离去。
就这么一眼,苏恪就知道他这次去考举人,估计是十拿九稳了。
‘王兄,仇已经报,前程我巧合之下也为你谋到了,你的身体我也会尽量提升素质。这次借用肉身的情分,我也还的差不多了。之后,该****自己的事了。’
苏恪大踏步走出了墓地,朝山村走去,等到了村口,远远就看见马三一家人已经等在了路口。
苏恪走上去,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玉佩递给马三:“马兄,你携此物,还有这封信去陇南北郡的王家大宅。自有人接待安排你们。到了那,你的娃儿也能进我王家私塾。”
或许王守仁口中的陇南王家在那老者心中不算回事,但王家情况却也不算差,在陇南也是大户,有良田两千多亩,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地主。
要不然,王守仁也没可能又念书又学武的,所谓穷文富武,在这时代,练武可是要花大钱的。
这样的家族,安排一家人的生计没有任何问题。
当然,苏恪也不是安排马三已经成为他家佃户,马三是他肉身救命恩人,更是游戏系统安排的追随者,他自然要善加对待,这马三是他留给王守仁的心腹亲信人选。
马三哪里管这么多,一听自己儿子能进私塾读书,眼圈就红了,双手颤抖着接过玉佩和信,他对苏恪重重抱拳:“贤弟,这情分为兄记下了。”
苏恪摇头:“小弟这条命都是大哥救的,说情分就生分了。”
“嗯,不说了。”马三重重点头。
之后的事,适合苏恪一人独行,他看了看天色,就道:“天色还早。府城考期已近,再没时间耽搁了,我这便出发。如今世道乱,你们也及早动身吧。”
马三当然没有意见,双方又相互嘱咐了几句,便挥手告别。
苏恪骑着村里的一匹瘦马先走的,走的很快,转眼就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背影。
马三目送他离去,等他走远了,他身边婆娘有些犹疑地问:“当家的,真要走啊?王兄弟只是个秀才,值得你这么跟着他吗?”
她丈夫要跟着,她跟着无所谓,可是她们还有孩子呢,总不能让孩子跟着他们一起受苦。
马三点了点头:“当然要走。我这兄弟不是普通人,文秀武盛,这样的人,都是老天爷放下来干大事的人物。我是莽夫,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要是不跟对人,娃儿长大最多和我一样。若是跟对了,将来我娃儿也能成为人上人。”
听见这话,马三的婆娘便不说话了,对自己丈夫的眼光,她向来是信服的。
另一边,苏恪一路沿河北上,傍晚的时候,他已经走出百多里地,前方就是滁县,而那棵大樟树也跃入了苏恪的视野。
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件事,那就是怎么悄悄将肉身给挖出来。
这事一定要瞒过天庭,否则一切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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