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章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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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就是你们弄的摊子?”
半僵之所以会选择留下,为的就是四叔走时留下的那句话:“没被我打着的那个小子,我早晚会给你补上的”。初听起来,这句话好像只是四叔因为半僵躲得快,没有打中而发的牢骚,可是到了半僵的耳朵了,就有点别扭了。
没打中就没打中,为什么要说是补上呢?感觉好像是他哪里亏欠了半僵,想要补偿一样。所以,半僵决定留下来继续支起起摊子,看看这位神秘的四叔到底要玩什么花样,当然,他也想瞧瞧逃走的老头身后到底有多大的势力。
开始叶明还有些反对,但万卷这个好事分子也站到半僵那边之后,他也只得选择了妥协。本来这事也说穿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无非是留下来支起一个摊子,等着别人来砸,可是在半僵送走鬼叔,回来看到叶明他们支起的摊子之后,他的心都要碎了。
“难道你们以前也是这样出摊的?”尽管得到了万卷肯定的答案,但半僵还是忍不住扭过头又追问了叶明一句,而当叶明也点了点头之后,半僵就明白一直以来他们的生意为什么那样的“兴隆”了。
整条街看过去,人家不是打个幡就是举起个旗,就是再简单,也要弄块红布充当招牌摆在前边,可叶明这俩混小子居然直接在用石头在地上压了片纸,而且还是白色的。再看纸上,一个不知道该说是方还是圆的太极图案,被人用铅笔歪歪扭扭的画在上面,怎么看都像被人不小心踩上去的泥印子。
如果光是这样,半僵咬咬牙也勉强能接受,可在太极图案的两旁,居然还有万卷补写的一副对联:“捉鬼降妖,除魔卫道;兼售杠铃,质量可靠?”还别说,这么写念起来的确是挺押韵的,但是他写的那个内容,竟然可以把“除魔卫道”和“兼售杠铃”放一块,这要是让那个大师看见,还不当场激出脑溢血来。
其实也用不着什么大师,这块招牌,就是半僵瞧见了,也有种想亲手撕烂了,扯碎了,再拿脚跺没了的冲动。不过到最后,半僵都没有这么做,一是不好意思折叶明和万卷的面子,二是不想拆自己的招牌,但最重要的还是最后一点——反正这就是等着给人拆的,他又何必那么急于一时呢。
一开始,他们都以为老头很快就会来报复,可三个人围着那块“招牌”蹲的腿都麻了,巷子两边还是没什么动静。到了最后就连叶明都没耐心了,反正这摊子前面连个苍蝇都招不来,于是他们三个一合计,干脆又支起了另外一个摊子:
二锅头一开,花生米一摊,再加上把板砖往屁股下面一垫,三人一边喝着一边就在那块白纸上斗起了地主。
要不怎么说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呢。跟着叶明和万卷这两混小子待一个多月,好的东西没学会,倒是把两人的那种痞子混混习气沾了不少。一天到晚,闲着没事就跟他俩在宿舍里斗地主,扎金花,如果不是人手不够,半僵现在打麻将都会了。
他们的斗地主也有自己的规矩,赢的人只是呵呵一笑,什么都没有,输的人却要从“招牌”上撕片纸条糊脸上,结果一个钟头下来,半僵的脸上纸条多的都能当胡子了。可就在他总算是赢了一把,打算给叶明和万卷贴上时,一辆有着城管标志的面包车终于出现在了巷子口。
“呼啦!”
巷子里的那些大师们立刻就跟见了黄鼠狼的小鸡仔一样惊了起来,仅仅是几秒钟的功夫,刚刚还人来人往的巷子里就清空出一片无人区来。而这片无人区的中心,正是半僵他们的摊子。当然,那些离开的大师们也没有走远,而是都挤在两头的人堆里等着看热闹。
小南巷的街道并不怎么宽敞,将够一辆汽车勉强开进来,可即便是这么窄的距离,那辆面包车还是脱了缰的野驴一样蹦了进来,一直到到了半僵他们摊子前面才停下。跟着车门一开,一个腆着大肚子,肥头大耳,官员摸样的人在老头的陪伴下下了车,想必就是老头所说的女婿,那个城管队长。而紧跟着在他们后面下车的的,是六个膀大腰圆,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的城管。
可面对这种阵势,半僵他们三人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跟啥都没看见似的,接着打他们的牌,特别是半僵,就连脸上的纸条都没来得及撕。
“站起来!”
由于半僵他们的这种表现实在是太扎眼了,老头就连指人这项最基本的工作也省了,而那位队长也挺直接,站到半僵他们面前之后,插着腰就是这么一嗓子。
“啪!”万卷把牌往纸上重重的一摔,一脸的得意:“王炸!”之后,他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紧盯着对面的半僵和叶明,至于那位脸上已然被气的变了色的队长,他连一眼都没有瞧一眼。
“给我站起来!”
那位队长忍不住又吼了一声,而这一下,叶明的脸色变了:“哎呀,又输了,这可怎么办呢?”说着他掏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汗——尽管他的脸上一滴汗都没有。
藐视,这是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藐视,自己由一个小城管混到如今的城管队长,自认为什么样的商贩他都见过了。有哭着求饶的,有死缠烂打的,还有直接抄家伙玩命的,可是像这种压根就没把他放在眼里的人,还真是第一次遇到。难道他们身后有什么背景?不可能啊,来之前自己已经找人查的很清楚了,不然也不会等到现在才来了。
说实话,半僵他们三个的那种镇定,让这位队长真的很惊心,他也不是不担心自己手下人们可能有些地方没查到。但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想再回头已是不可能了,况且周围还有那么人看着呢。
于是这位队长心一横,牙一咬,终于犯下了他今生最大的错误:
“给我上!”
“难道这就是你们弄的摊子?”
半僵之所以会选择留下,为的就是四叔走时留下的那句话:“没被我打着的那个小子,我早晚会给你补上的”。初听起来,这句话好像只是四叔因为半僵躲得快,没有打中而发的牢骚,可是到了半僵的耳朵了,就有点别扭了。
没打中就没打中,为什么要说是补上呢?感觉好像是他哪里亏欠了半僵,想要补偿一样。所以,半僵决定留下来继续支起起摊子,看看这位神秘的四叔到底要玩什么花样,当然,他也想瞧瞧逃走的老头身后到底有多大的势力。
开始叶明还有些反对,但万卷这个好事分子也站到半僵那边之后,他也只得选择了妥协。本来这事也说穿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无非是留下来支起一个摊子,等着别人来砸,可是在半僵送走鬼叔,回来看到叶明他们支起的摊子之后,他的心都要碎了。
“难道你们以前也是这样出摊的?”尽管得到了万卷肯定的答案,但半僵还是忍不住扭过头又追问了叶明一句,而当叶明也点了点头之后,半僵就明白一直以来他们的生意为什么那样的“兴隆”了。
整条街看过去,人家不是打个幡就是举起个旗,就是再简单,也要弄块红布充当招牌摆在前边,可叶明这俩混小子居然直接在用石头在地上压了片纸,而且还是白色的。再看纸上,一个不知道该说是方还是圆的太极图案,被人用铅笔歪歪扭扭的画在上面,怎么看都像被人不小心踩上去的泥印子。
如果光是这样,半僵咬咬牙也勉强能接受,可在太极图案的两旁,居然还有万卷补写的一副对联:“捉鬼降妖,除魔卫道;兼售杠铃,质量可靠?”还别说,这么写念起来的确是挺押韵的,但是他写的那个内容,竟然可以把“除魔卫道”和“兼售杠铃”放一块,这要是让那个大师看见,还不当场激出脑溢血来。
其实也用不着什么大师,这块招牌,就是半僵瞧见了,也有种想亲手撕烂了,扯碎了,再拿脚跺没了的冲动。不过到最后,半僵都没有这么做,一是不好意思折叶明和万卷的面子,二是不想拆自己的招牌,但最重要的还是最后一点——反正这就是等着给人拆的,他又何必那么急于一时呢。
一开始,他们都以为老头很快就会来报复,可三个人围着那块“招牌”蹲的腿都麻了,巷子两边还是没什么动静。到了最后就连叶明都没耐心了,反正这摊子前面连个苍蝇都招不来,于是他们三个一合计,干脆又支起了另外一个摊子:
二锅头一开,花生米一摊,再加上把板砖往屁股下面一垫,三人一边喝着一边就在那块白纸上斗起了地主。
要不怎么说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呢。跟着叶明和万卷这两混小子待一个多月,好的东西没学会,倒是把两人的那种痞子混混习气沾了不少。一天到晚,闲着没事就跟他俩在宿舍里斗地主,扎金花,如果不是人手不够,半僵现在打麻将都会了。
他们的斗地主也有自己的规矩,赢的人只是呵呵一笑,什么都没有,输的人却要从“招牌”上撕片纸条糊脸上,结果一个钟头下来,半僵的脸上纸条多的都能当胡子了。可就在他总算是赢了一把,打算给叶明和万卷贴上时,一辆有着城管标志的面包车终于出现在了巷子口。
“呼啦!”
巷子里的那些大师们立刻就跟见了黄鼠狼的小鸡仔一样惊了起来,仅仅是几秒钟的功夫,刚刚还人来人往的巷子里就清空出一片无人区来。而这片无人区的中心,正是半僵他们的摊子。当然,那些离开的大师们也没有走远,而是都挤在两头的人堆里等着看热闹。
小南巷的街道并不怎么宽敞,将够一辆汽车勉强开进来,可即便是这么窄的距离,那辆面包车还是脱了缰的野驴一样蹦了进来,一直到到了半僵他们摊子前面才停下。跟着车门一开,一个腆着大肚子,肥头大耳,官员摸样的人在老头的陪伴下下了车,想必就是老头所说的女婿,那个城管队长。而紧跟着在他们后面下车的的,是六个膀大腰圆,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的城管。
可面对这种阵势,半僵他们三人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跟啥都没看见似的,接着打他们的牌,特别是半僵,就连脸上的纸条都没来得及撕。
“站起来!”
由于半僵他们的这种表现实在是太扎眼了,老头就连指人这项最基本的工作也省了,而那位队长也挺直接,站到半僵他们面前之后,插着腰就是这么一嗓子。
“啪!”万卷把牌往纸上重重的一摔,一脸的得意:“王炸!”之后,他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紧盯着对面的半僵和叶明,至于那位脸上已然被气的变了色的队长,他连一眼都没有瞧一眼。
“给我站起来!”
那位队长忍不住又吼了一声,而这一下,叶明的脸色变了:“哎呀,又输了,这可怎么办呢?”说着他掏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汗——尽管他的脸上一滴汗都没有。
藐视,这是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藐视,自己由一个小城管混到如今的城管队长,自认为什么样的商贩他都见过了。有哭着求饶的,有死缠烂打的,还有直接抄家伙玩命的,可是像这种压根就没把他放在眼里的人,还真是第一次遇到。难道他们身后有什么背景?不可能啊,来之前自己已经找人查的很清楚了,不然也不会等到现在才来了。
说实话,半僵他们三个的那种镇定,让这位队长真的很惊心,他也不是不担心自己手下人们可能有些地方没查到。但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想再回头已是不可能了,况且周围还有那么人看着呢。
于是这位队长心一横,牙一咬,终于犯下了他今生最大的错误:
“给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