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和同土地公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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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兄已不在人世。”厉狗沉泣地说出一个惊人的消息。
擎天混身一震,“你…你说什么?”
“当年,也就是蛮子打来的那一年,咱村闹鬼了。”厉狗回想当年瞳孔不住地一缩,缓缓道来。
“闹鬼!”擎天脸上肌肉一抽,心脏怦然一跳。
厉狗点了点头,带着一丝恐惧红着眼将当年所见说了出来。“我记得那一夜,娘正做晚饭,天空突然一黑,一张很大很大的黑布,罡住全村。而后,恶鬼就出现了,人被他一碰就没了魂。
大兄,当时站在门口,来不及跑所以……,那恶鬼杀了不少人后消失了,后来官府来人迁民,我跟着爹娘来了安宁州。后面的事情,哥你应该知道。”
不用厉狗细说,擎天已经猜出了事情经过,陆元伯没了肉身,急需要灵魂祭祀完成‘噬魂禁咒’。同一时间,村子就闹起鬼来,除了他,还会有谁。
这个密秘不能让狗子知道。擎天银牙紧咬,手掌不由自主地紧握成拳。好一会,才长长地吐出一口长气。又问了一些当日情况,看看有没有陆元伯的一些信息,以好日后有所准备。
只是当年厉狗不过七五六岁,记得的东西并不多,唯一知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块黑布上有一条金边。而数日前遇到的余魔修的魔番,现在擎天的心魔番是沌黑色。也就是说幽冥圣教每个人的魔番都不一样。有了这个信息,很容易就能把陆元伯找出来。
“我知道了。”听完厉狗的话,擎天叹了一声道:“以前的事情就让他过去,明日咱就起程。”
厢房内
……
半年车马生活,擎天一家来到一个名叫长平的城镇,此位于幽州与安宁州交界,处于大照国边境,相对重点城镇,长平镇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
擎天会选择这里,就是冲着此地偏僻,蛮子就是打下整个大昭国,也根本不会来到这里。
更重要的是这里没有修仙者,仅有几个武林世家把持着,就是有什么突发事件也可以毫无故虚出手。在这样一个地方,以擎天如今的修为,在长平镇内,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只手遮天。
长平镇四面巨石城墙围成一座小城模样,城门不大也算是壮观,因为此地前方平坦背靠山林。平日进出最多的,除了民夫就是猎户,今天两辆红漆四轮马车带着风尘缓缓使入长平城门。
守门官看何时见过如此富豪的马车,仅仅是问了车夫两个模凌两可的问题,就大开城门放行。
擎天,厉狗兄弟两因为要商讨厉家往后的打算,因些两人坐在第一辆马车当中。
半年时间,擎天的眼伤愈合,早做好了失明准备的他,没多大的失落,有时候眼晴看到的还不一定有神念来得真实。
“哥,你在此地开客栈,能赚钱吗?”厉狗拉起车窗的帘子,顺着马车走动,观看着长平镇的情景。
“说了多少遍,赚钱不是最终目的,我们最重要的是找一个安居之所,我看长平就不错。”擎天虽目不能视,只是强大的神念一扫,便能将长平镇全貌尽入眼帘。镇里有多少条街道,有多少人,都是些什么人,可比厉狗来得清楚百倍。听闻厉狗抱怨,呵呵一笑道:“再说,长平以耕地颇多又近山林,农夫忙完农活就会进山打猎,如此一来春秋两季来往收购兽皮的商一定不少。正是开客栈酒楼最好之地。”
“原来哥你都探清楚,我就放心了,不过咱是不是应该先买一座宅子。”厉狗嘿嘿一笑道:“嘻嘻,我长这么大还没住过宅子,这回定要挑一间大的。”
这弟弟娃子都有五岁,怎么性子还是长不大一要呢,擎天遥了遥头,神念与元遥沟通起来:“元遥,帮我看看镇子那个方位灵气比较高。”作为长住之所,自然要找个灵气浓郁的地方,灵气汪盛之地人也会健康许多。
只不过元遥却并不同意擎天的看法,回道:“厉兄,灵气越多的地方,有时候对凡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开始也许能使人健康,可是你不要忘了,灵气多的地方很容易出现山精鬼怪,当然,以你的修仙不会惧怕,可是如果有一天你要离开,以你的家人能应负得了吗?”
擎天一惊,想到其中关键,不注出了一身冷汗。选择长平镇,就是让厉家在此地落地生根,传宗接代。若他真的贪徒一时之利选了一处灵气之地,百年之后,厉家只怕真要绝后了。
“那以你之见,什么样的地方适合。”
“若是安居乐业,我见意你看看,城南第三座宅子,那里有一个很有趣的东西。”元遥很快给出了见意。
安元遥所说的方位,擎天很快就找到了那所宅子,这是一座荒宅,以构建上看以前定是某户富贵人家所建。而此时不知为何落荒,宅子大门宽两丈,四进式五院合居构造,光房间就不下百间,外有六个园子,主院两个,其它格院一个。院子保存还算良好。是一个不错的安居之所。
这些都不是擎天关心的,而是元遥所说的那个东西,神念在宅子每一间房寻找着,最终在后院一间空屋中发现了一个奇异地东西。
那是一团白光,微微凝神,就能看到这团竟是一个小人的样子,小人头大身矮,通体散发着有些暗淡的光华,只要用心细看就会发现这些光华非常忠正平和,还带着一股正气凝然之势。擎天不由愕然,不由心中叫道:“佛家灵光!”
“不是灵光,而是神光!”元遥说道。
“神光?”擎天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中说法,不解地问道。
“神光,自然是指神人所带的护体神光。”元遥解说道:“厉兄,你可记得土地、门神与山神这三种人间之神。”
土地、门神与山神是传说是人间凡人共同信仰的守卫神灵,旧时人们都将其神像贴于门上,或铸成铜象用以驱邪避鬼,卫家宅,保平安,助功利,降吉祥等,是最受凡人欢迎的保护神之一,通称为凡间之神。
但这也仅仅是传说而已,修仙界传闻这些不过是某些修仙者无意泄露神通,被凡人以为仙人,因此供奉起来,随着时间演变就有了现在的土地、门神与山神的说法。其实世间并没有神。
擎天神念注视着那个小人,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小人就是土地公?世间真的有凡仙存在?”
“可以这么说,不过准确来说他是冥神,传说中的土地、门神和山神其实指的就是这一种冥神。保佑一方生灵平安是他们的天职,因此在很久的时候,人们都会选择与冥神同居。”元遥不段回忆过去所知道的事情说道:“在古神时间这种冥神数量非常多,几乎只要建造一间房屋,就会有一个冥神出现。可是到了古仙时期,冥神的数量越来越少,甚于万里之内才出现一个。
我还以为现在应该已经灭绝了呢,没想到在这个小地方看到一个。”
擎天想了想,问道:“冥神真的能保护宅院?”
“虽然冥神法力与神通不强,但是天生神光护体,鬼魅阴灵见之退避。只要有冥神坐镇,绝对能保一宅平安。”元遥很肯定地说道。
“如果是修仙者呢或者是妖兽?”擎天问出最关键的问题。
元遥想了想,说道:“这个……我不知道,在我的记忆当中,我还没见过那一个古神或古仙对冥神动手呢。因为,任何敢对冥神动手的人,从来没有一个能顺利飞升。再则,冥神是杀不死的,那怕天仙也不能。不过,冥神也从不出手伤人,除非你要伤害他所护佑的住宅。”
“这样不就是只要有冥神在,就是绝对安全地带。”擎天心中一动问道。
“对凡人来说可以说是,但是冥神从不护佑修仙者。”元遥摇了摇头说道。“而且,冥神不会直接参于凡人的争斗,最多暗中给于一些帮助。”
擎天不由思量起来,好久才说道:“若是真有修仙或妖魔出现,他能应负什么等级的人。”
“大修仙以下无敌!”元遥一句话让擎天心中一惊,愣了好半天,神念在那个冥神身来回扫动,将信将疑地问道:“真的。”如果真是如此,擎天以后就再无后顾之忧,但是,这可能吗?一个堪比大修仙的强者会去护佑凡人,想想都知道是不可能。大修仙是什么?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元遥很是肯定地应了一声,擎天还是不信地说道:“可是,我怎么看他都不像有大修仙的实力。”
宅子内的大头小身板的冥神,正死趴在地上,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身上的护体神光也一点点地在减少。说不准下一刻就会消失。
元遥说道:“据说冥神修练靠的是香火,他现在这个样子应该是因为宅子长时间没人入住,断了香火供奉。”
冥神作用如此强大,擎天可不会让他如此轻易地死去。问道:“怎么样才能为他供应香火?”
“立一个神牌,让其寄身于内,每日上一株香即可。就像土地、公门那样的就行。”元遥道。
“就这么简单?”擎天又是一怔,一天一株香火就能养出一个大修仙来,这笔买卖忒划算了。
“哥,怎么了?”厉狗见擎天说着说着突然发起呆来,用手摇了擎天肩膀两下。
擎天收回神念,装作惊醒,说道:“无事,只是刚才心中突然有一种感觉,将来咱家必定会在南城。”
厉狗狐疑地望着擎天,“真的?”
“咋滴?不信你哥的感觉。”与弟弟两处,擎天就感觉回到了童年,说话的语气都带着一股孩子气。连吼带骗,厉狗最终还是答应往南城看看。
从中央街道向南过了一道人工运河就是南城,两辆马车停在一座荒宅前,擎天一家站在大门前,张大了嘴吧。他们作梦都没想过有一天能住进四进五院的大宅。
“娃子,你真的打算把这买下来?”厉福胜诺诺地对擎天说道,从长安到长平的这半年时间里,擎天经常帮家人用药石调理身体。老人的毛病慢慢见长,眼力好了,擎天失明也瞒不过去了。老人心中悲痛外,还有一些愧疚。总觉得当年的决定是错的,最终害了娃子一生。现在还要娃子一人出钱买房子,老人过意不去了,说道:“那得要花多少银钱,我看还是算了,咱家才几人买个小院就成。这花的可都是你的辛苦钱,能省就省。”
“爹,我的钱就是厉家的钱,咱厉家也要一个落脚点不是,你老的后代会越来越多,总要给他们留个地方住。”擎天一口拍案,买下这座荒宅。
买房工序很简单,只要有银钱,找上当地地宝,与原持有者交接便可。修仙者会缺银子么?答案是否定的。
让厉狗带着两万金买下宅院,并在长平镇外置了些田产。包括一家客栈和一间小医管。田地与客栈自然是交给厉狗管理,至于小医管当然是为自己修练准备的一个恍子。
长平镇人口近万,现时春耕已过,闲下劳动力多,花了点小钱顾来劳动力把宅子翻修一新,还特把内院后的那间房建成小池堂,为冥神铸了一尊铜象。
全家人都不知道擎天为何要这么做,只是听说铜像铸成当日,天空之中出现了金色霞光。镇子里的人都说是神灵显灵,分分前来跪拜供上香火。
说也神奇怪,自此以后长平镇年年风调雨顺,长平镇真的成为了平安之地,前来瞻仰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厉狗没法子,最后在小池堂两旁多开了两扇门,让镇民自由出入。这是后话。
厉家在长平镇定居过去一年时间,慢慢进入正轨。仆人丫环数目也增加到八十多口,家中锁事基本上用不着擎天兄弟出面,厉狗也全心地打理客栈,一切安步就班。
在厉宅后街一条不起眼的小巷,这里可以用人烟旱置来形容也不为过,可是让人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是,有人竟然在这里开了一间医管,名约仙来医管。而且那位大夫还是个瞎子,两中情况之下,很难让人相信谁会来这里看病呢。
不错这家医管正是擎天所开,为了让爹娘放心自己才开的医院,赚不赚钱倒是无所谓,最注要的是能避开家人修练,没有人光顾正合乎他的心意。
今天一大早有厉宅下人来打开医管大门,擎天就静坐在当中基案上,清闲地把玩着一块黑玉。
冬子是厉狗派来照顾擎天起居的下人,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也是厉宅内为一一位能在擎天面前说得上话的下人。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下人的地位自然同主子有关。
只是冬子自从半年前进了厉宅跟了二少爷后,他本以为往后苦日子就要开始了,毕竟二少爷是一个瞎子,在家中又有什么地位可言呢。只是让他奇怪的是,宅中下人不但没有为难他,就连大管家见了自己都是客客气气的,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时间长了,也就习惯现在的生活。作为厉家医管唯一的下人,他自然希望医管生意兴隆,年头的花红也能多拿一点。
所以每天他一大早就开门、打扫忙录起来。但是在这条一年也不一定有人走过的小巷,就算他再买力也要有人来才成不是。
冬子认为不能再这样下去,不然医管迟早要关门不可。今天他忙完所有的活,端着一杯香茶,放到二爷面前。“二爷,茶!”
擎天点了点头,淡淡地说道:“放下吧,今天没什么事,你安心读读医书。”
“是。”冬子应了一声,很自然地转身就向书架走去,没走几步,猛地想起本来的目的,又回转过身来,诺诺地说道:“二爷,我…我……”不知为何,面对二爷时他总觉得有一种赤祼裸被看透的感觉,话到了嘴边又不得不咽了下去。
擎天看他有话想说又不敢说的样子,笑了笑道:“冬子,有事但说无防。”
“是,二爷这可是你让我说的,你可别生气。”冬子知道接下来的话很可能会让二爷生气,很开一副定神药再说。嘻嘻一笑道:“二爷,咱医管像现在这样迟早会关门的,必须想个法子才是。”
“哦,你是怀疑二爷的医术不行。”擎天打趣地对冬子说道。
冬子慌了,连连说道:“不不不,要是连二爷的医术都不行,长平镇其它大夫都成庸医了。”
话说数月前,冬子一位堂兄外出守猎,遇了大虫,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老虎。被大虫抛天了肚子,连肠子都露了出来。
他家里穷请不起大夫,而且像这种必死之伤也不会有大夫愿意施救,而后想起冬子在医管做下人,于是让冬子来求擎天帮忙。那堂兄被抬来医管的时候,几乎是有出气没进气,血流了一地。
擎天看在冬子在医管本本实实的份上,给了一枚生机丹,这种丹药本是修仙防身药物,能生血接骨。在修仙访市中有卖的,十灵石一枚。
一粒小丹丸下去,冬子目瞪口呆地看着堂兄的肠子自动缩了回去,接着那比碗口还大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没两天这位堂兄就能活蹦乱跳。
这是什么医术,如果这样的医术都不行的话,世上只怕再无神术存在。
这位堂兄身子好了之后,经常在别人面前大赞厉大夫医术入神,可是,又有谁会相信一个必死之人能在两天之内恢复如初呢,都认为这只是一场懵人的戏罢了。
因而,医管依然是冷冷清清,这让冬子心里很不好受。
“医者仁心,与金钱无干。”擎天呵呵笑道:“而且,冬子,你不觉得愿者上钩比交有意思么?”
冬子闻言无语了,敢情这位爷真地把医管当成打发时间的玩物。不由嘀咕道:“可是,现在宅子里的人都说咱医管是吃白食的。”
“吃白食也不错,乐得清闲。”擎天无所谓地把玩着手中黑玉。
冬子只能无奈翻起医书来。
相比医管的清淡,厉狗打理的客云来酒楼生意那是一个红火,主要原因是擎天制出了一种药茶,清甜甘口,茶香如玉,能凝神静气不说,还能治疗老年陈疾。有病治病,无病防治。
原本这种茶水,擎天研制出来是为了给二老调理身子,后来被厉狗搬到了酒楼,却没想到这种药茶竟成酒楼一个照牌。使得酒楼客运转,整天忙得不可开交。
每天银钱那是一个花花地来,厉狗那是一个笑啊。
他不知道的是,客云来酒楼生意红火却严重地影响了其它客栈的生意。
长平镇中有三大武道世家,贺、汪、番这三家以武传家,在厉家没来之前,长平镇中生意几本由三家垄断。就连官府对三家也要礼让三分,而厉家客云来酒楼出现打破了三家平衡,而直接受到利益关系的就是番家。
番家是一个数百年的武道世家,潘家少主潘元之是潘家酒楼客栈的负责人,自小就是一个武学天才,三十余岁就到达了后天五层,潘家老祖说此子在百年之内必定能到达后天十层,进入先天境界。
世俗武林如同修仙界,等级划分也非常严格,分后天一到十层,先天境界就是世俗武林的致高存在。传言先天境界的武者可以与修仙者相比。但是修仙者都知道武林先天强也仅能与炼气期三层以下的修仙相提而已,贾先生已经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只是,修者讲求先缘,万中无一,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仙缘。
因此世俗武林人仕挣先抢后地向先天之境奔跑。
言归正转,潘元之确实是武道天才,一般武是能在三十岁前成为后天强者,就已经是不得了的人物,而潘元之以三十余岁就到达后天五层,潘家老祖潘孟佩本打算将家主之位传于潘元之,先让他从酒楼生意做起,再过几年潘元之就可以正式成为潘家家主。
不料,在这个节骨眼是杀出一个厉家,客云来酒楼一出就占了长平镇近四层生意,这让雄心渤渤的潘元之很是恼火。
“大兄已不在人世。”厉狗沉泣地说出一个惊人的消息。
擎天混身一震,“你…你说什么?”
“当年,也就是蛮子打来的那一年,咱村闹鬼了。”厉狗回想当年瞳孔不住地一缩,缓缓道来。
“闹鬼!”擎天脸上肌肉一抽,心脏怦然一跳。
厉狗点了点头,带着一丝恐惧红着眼将当年所见说了出来。“我记得那一夜,娘正做晚饭,天空突然一黑,一张很大很大的黑布,罡住全村。而后,恶鬼就出现了,人被他一碰就没了魂。
大兄,当时站在门口,来不及跑所以……,那恶鬼杀了不少人后消失了,后来官府来人迁民,我跟着爹娘来了安宁州。后面的事情,哥你应该知道。”
不用厉狗细说,擎天已经猜出了事情经过,陆元伯没了肉身,急需要灵魂祭祀完成‘噬魂禁咒’。同一时间,村子就闹起鬼来,除了他,还会有谁。
这个密秘不能让狗子知道。擎天银牙紧咬,手掌不由自主地紧握成拳。好一会,才长长地吐出一口长气。又问了一些当日情况,看看有没有陆元伯的一些信息,以好日后有所准备。
只是当年厉狗不过七五六岁,记得的东西并不多,唯一知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块黑布上有一条金边。而数日前遇到的余魔修的魔番,现在擎天的心魔番是沌黑色。也就是说幽冥圣教每个人的魔番都不一样。有了这个信息,很容易就能把陆元伯找出来。
“我知道了。”听完厉狗的话,擎天叹了一声道:“以前的事情就让他过去,明日咱就起程。”
厢房内
……
半年车马生活,擎天一家来到一个名叫长平的城镇,此位于幽州与安宁州交界,处于大照国边境,相对重点城镇,长平镇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
擎天会选择这里,就是冲着此地偏僻,蛮子就是打下整个大昭国,也根本不会来到这里。
更重要的是这里没有修仙者,仅有几个武林世家把持着,就是有什么突发事件也可以毫无故虚出手。在这样一个地方,以擎天如今的修为,在长平镇内,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只手遮天。
长平镇四面巨石城墙围成一座小城模样,城门不大也算是壮观,因为此地前方平坦背靠山林。平日进出最多的,除了民夫就是猎户,今天两辆红漆四轮马车带着风尘缓缓使入长平城门。
守门官看何时见过如此富豪的马车,仅仅是问了车夫两个模凌两可的问题,就大开城门放行。
擎天,厉狗兄弟两因为要商讨厉家往后的打算,因些两人坐在第一辆马车当中。
半年时间,擎天的眼伤愈合,早做好了失明准备的他,没多大的失落,有时候眼晴看到的还不一定有神念来得真实。
“哥,你在此地开客栈,能赚钱吗?”厉狗拉起车窗的帘子,顺着马车走动,观看着长平镇的情景。
“说了多少遍,赚钱不是最终目的,我们最重要的是找一个安居之所,我看长平就不错。”擎天虽目不能视,只是强大的神念一扫,便能将长平镇全貌尽入眼帘。镇里有多少条街道,有多少人,都是些什么人,可比厉狗来得清楚百倍。听闻厉狗抱怨,呵呵一笑道:“再说,长平以耕地颇多又近山林,农夫忙完农活就会进山打猎,如此一来春秋两季来往收购兽皮的商一定不少。正是开客栈酒楼最好之地。”
“原来哥你都探清楚,我就放心了,不过咱是不是应该先买一座宅子。”厉狗嘿嘿一笑道:“嘻嘻,我长这么大还没住过宅子,这回定要挑一间大的。”
这弟弟娃子都有五岁,怎么性子还是长不大一要呢,擎天遥了遥头,神念与元遥沟通起来:“元遥,帮我看看镇子那个方位灵气比较高。”作为长住之所,自然要找个灵气浓郁的地方,灵气汪盛之地人也会健康许多。
只不过元遥却并不同意擎天的看法,回道:“厉兄,灵气越多的地方,有时候对凡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开始也许能使人健康,可是你不要忘了,灵气多的地方很容易出现山精鬼怪,当然,以你的修仙不会惧怕,可是如果有一天你要离开,以你的家人能应负得了吗?”
擎天一惊,想到其中关键,不注出了一身冷汗。选择长平镇,就是让厉家在此地落地生根,传宗接代。若他真的贪徒一时之利选了一处灵气之地,百年之后,厉家只怕真要绝后了。
“那以你之见,什么样的地方适合。”
“若是安居乐业,我见意你看看,城南第三座宅子,那里有一个很有趣的东西。”元遥很快给出了见意。
安元遥所说的方位,擎天很快就找到了那所宅子,这是一座荒宅,以构建上看以前定是某户富贵人家所建。而此时不知为何落荒,宅子大门宽两丈,四进式五院合居构造,光房间就不下百间,外有六个园子,主院两个,其它格院一个。院子保存还算良好。是一个不错的安居之所。
这些都不是擎天关心的,而是元遥所说的那个东西,神念在宅子每一间房寻找着,最终在后院一间空屋中发现了一个奇异地东西。
那是一团白光,微微凝神,就能看到这团竟是一个小人的样子,小人头大身矮,通体散发着有些暗淡的光华,只要用心细看就会发现这些光华非常忠正平和,还带着一股正气凝然之势。擎天不由愕然,不由心中叫道:“佛家灵光!”
“不是灵光,而是神光!”元遥说道。
“神光?”擎天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中说法,不解地问道。
“神光,自然是指神人所带的护体神光。”元遥解说道:“厉兄,你可记得土地、门神与山神这三种人间之神。”
土地、门神与山神是传说是人间凡人共同信仰的守卫神灵,旧时人们都将其神像贴于门上,或铸成铜象用以驱邪避鬼,卫家宅,保平安,助功利,降吉祥等,是最受凡人欢迎的保护神之一,通称为凡间之神。
但这也仅仅是传说而已,修仙界传闻这些不过是某些修仙者无意泄露神通,被凡人以为仙人,因此供奉起来,随着时间演变就有了现在的土地、门神与山神的说法。其实世间并没有神。
擎天神念注视着那个小人,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小人就是土地公?世间真的有凡仙存在?”
“可以这么说,不过准确来说他是冥神,传说中的土地、门神和山神其实指的就是这一种冥神。保佑一方生灵平安是他们的天职,因此在很久的时候,人们都会选择与冥神同居。”元遥不段回忆过去所知道的事情说道:“在古神时间这种冥神数量非常多,几乎只要建造一间房屋,就会有一个冥神出现。可是到了古仙时期,冥神的数量越来越少,甚于万里之内才出现一个。
我还以为现在应该已经灭绝了呢,没想到在这个小地方看到一个。”
擎天想了想,问道:“冥神真的能保护宅院?”
“虽然冥神法力与神通不强,但是天生神光护体,鬼魅阴灵见之退避。只要有冥神坐镇,绝对能保一宅平安。”元遥很肯定地说道。
“如果是修仙者呢或者是妖兽?”擎天问出最关键的问题。
元遥想了想,说道:“这个……我不知道,在我的记忆当中,我还没见过那一个古神或古仙对冥神动手呢。因为,任何敢对冥神动手的人,从来没有一个能顺利飞升。再则,冥神是杀不死的,那怕天仙也不能。不过,冥神也从不出手伤人,除非你要伤害他所护佑的住宅。”
“这样不就是只要有冥神在,就是绝对安全地带。”擎天心中一动问道。
“对凡人来说可以说是,但是冥神从不护佑修仙者。”元遥摇了摇头说道。“而且,冥神不会直接参于凡人的争斗,最多暗中给于一些帮助。”
擎天不由思量起来,好久才说道:“若是真有修仙或妖魔出现,他能应负什么等级的人。”
“大修仙以下无敌!”元遥一句话让擎天心中一惊,愣了好半天,神念在那个冥神身来回扫动,将信将疑地问道:“真的。”如果真是如此,擎天以后就再无后顾之忧,但是,这可能吗?一个堪比大修仙的强者会去护佑凡人,想想都知道是不可能。大修仙是什么?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元遥很是肯定地应了一声,擎天还是不信地说道:“可是,我怎么看他都不像有大修仙的实力。”
宅子内的大头小身板的冥神,正死趴在地上,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身上的护体神光也一点点地在减少。说不准下一刻就会消失。
元遥说道:“据说冥神修练靠的是香火,他现在这个样子应该是因为宅子长时间没人入住,断了香火供奉。”
冥神作用如此强大,擎天可不会让他如此轻易地死去。问道:“怎么样才能为他供应香火?”
“立一个神牌,让其寄身于内,每日上一株香即可。就像土地、公门那样的就行。”元遥道。
“就这么简单?”擎天又是一怔,一天一株香火就能养出一个大修仙来,这笔买卖忒划算了。
“哥,怎么了?”厉狗见擎天说着说着突然发起呆来,用手摇了擎天肩膀两下。
擎天收回神念,装作惊醒,说道:“无事,只是刚才心中突然有一种感觉,将来咱家必定会在南城。”
厉狗狐疑地望着擎天,“真的?”
“咋滴?不信你哥的感觉。”与弟弟两处,擎天就感觉回到了童年,说话的语气都带着一股孩子气。连吼带骗,厉狗最终还是答应往南城看看。
从中央街道向南过了一道人工运河就是南城,两辆马车停在一座荒宅前,擎天一家站在大门前,张大了嘴吧。他们作梦都没想过有一天能住进四进五院的大宅。
“娃子,你真的打算把这买下来?”厉福胜诺诺地对擎天说道,从长安到长平的这半年时间里,擎天经常帮家人用药石调理身体。老人的毛病慢慢见长,眼力好了,擎天失明也瞒不过去了。老人心中悲痛外,还有一些愧疚。总觉得当年的决定是错的,最终害了娃子一生。现在还要娃子一人出钱买房子,老人过意不去了,说道:“那得要花多少银钱,我看还是算了,咱家才几人买个小院就成。这花的可都是你的辛苦钱,能省就省。”
“爹,我的钱就是厉家的钱,咱厉家也要一个落脚点不是,你老的后代会越来越多,总要给他们留个地方住。”擎天一口拍案,买下这座荒宅。
买房工序很简单,只要有银钱,找上当地地宝,与原持有者交接便可。修仙者会缺银子么?答案是否定的。
让厉狗带着两万金买下宅院,并在长平镇外置了些田产。包括一家客栈和一间小医管。田地与客栈自然是交给厉狗管理,至于小医管当然是为自己修练准备的一个恍子。
长平镇人口近万,现时春耕已过,闲下劳动力多,花了点小钱顾来劳动力把宅子翻修一新,还特把内院后的那间房建成小池堂,为冥神铸了一尊铜象。
全家人都不知道擎天为何要这么做,只是听说铜像铸成当日,天空之中出现了金色霞光。镇子里的人都说是神灵显灵,分分前来跪拜供上香火。
说也神奇怪,自此以后长平镇年年风调雨顺,长平镇真的成为了平安之地,前来瞻仰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厉狗没法子,最后在小池堂两旁多开了两扇门,让镇民自由出入。这是后话。
厉家在长平镇定居过去一年时间,慢慢进入正轨。仆人丫环数目也增加到八十多口,家中锁事基本上用不着擎天兄弟出面,厉狗也全心地打理客栈,一切安步就班。
在厉宅后街一条不起眼的小巷,这里可以用人烟旱置来形容也不为过,可是让人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是,有人竟然在这里开了一间医管,名约仙来医管。而且那位大夫还是个瞎子,两中情况之下,很难让人相信谁会来这里看病呢。
不错这家医管正是擎天所开,为了让爹娘放心自己才开的医院,赚不赚钱倒是无所谓,最注要的是能避开家人修练,没有人光顾正合乎他的心意。
今天一大早有厉宅下人来打开医管大门,擎天就静坐在当中基案上,清闲地把玩着一块黑玉。
冬子是厉狗派来照顾擎天起居的下人,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也是厉宅内为一一位能在擎天面前说得上话的下人。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下人的地位自然同主子有关。
只是冬子自从半年前进了厉宅跟了二少爷后,他本以为往后苦日子就要开始了,毕竟二少爷是一个瞎子,在家中又有什么地位可言呢。只是让他奇怪的是,宅中下人不但没有为难他,就连大管家见了自己都是客客气气的,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时间长了,也就习惯现在的生活。作为厉家医管唯一的下人,他自然希望医管生意兴隆,年头的花红也能多拿一点。
所以每天他一大早就开门、打扫忙录起来。但是在这条一年也不一定有人走过的小巷,就算他再买力也要有人来才成不是。
冬子认为不能再这样下去,不然医管迟早要关门不可。今天他忙完所有的活,端着一杯香茶,放到二爷面前。“二爷,茶!”
擎天点了点头,淡淡地说道:“放下吧,今天没什么事,你安心读读医书。”
“是。”冬子应了一声,很自然地转身就向书架走去,没走几步,猛地想起本来的目的,又回转过身来,诺诺地说道:“二爷,我…我……”不知为何,面对二爷时他总觉得有一种赤祼裸被看透的感觉,话到了嘴边又不得不咽了下去。
擎天看他有话想说又不敢说的样子,笑了笑道:“冬子,有事但说无防。”
“是,二爷这可是你让我说的,你可别生气。”冬子知道接下来的话很可能会让二爷生气,很开一副定神药再说。嘻嘻一笑道:“二爷,咱医管像现在这样迟早会关门的,必须想个法子才是。”
“哦,你是怀疑二爷的医术不行。”擎天打趣地对冬子说道。
冬子慌了,连连说道:“不不不,要是连二爷的医术都不行,长平镇其它大夫都成庸医了。”
话说数月前,冬子一位堂兄外出守猎,遇了大虫,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老虎。被大虫抛天了肚子,连肠子都露了出来。
他家里穷请不起大夫,而且像这种必死之伤也不会有大夫愿意施救,而后想起冬子在医管做下人,于是让冬子来求擎天帮忙。那堂兄被抬来医管的时候,几乎是有出气没进气,血流了一地。
擎天看在冬子在医管本本实实的份上,给了一枚生机丹,这种丹药本是修仙防身药物,能生血接骨。在修仙访市中有卖的,十灵石一枚。
一粒小丹丸下去,冬子目瞪口呆地看着堂兄的肠子自动缩了回去,接着那比碗口还大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没两天这位堂兄就能活蹦乱跳。
这是什么医术,如果这样的医术都不行的话,世上只怕再无神术存在。
这位堂兄身子好了之后,经常在别人面前大赞厉大夫医术入神,可是,又有谁会相信一个必死之人能在两天之内恢复如初呢,都认为这只是一场懵人的戏罢了。
因而,医管依然是冷冷清清,这让冬子心里很不好受。
“医者仁心,与金钱无干。”擎天呵呵笑道:“而且,冬子,你不觉得愿者上钩比交有意思么?”
冬子闻言无语了,敢情这位爷真地把医管当成打发时间的玩物。不由嘀咕道:“可是,现在宅子里的人都说咱医管是吃白食的。”
“吃白食也不错,乐得清闲。”擎天无所谓地把玩着手中黑玉。
冬子只能无奈翻起医书来。
相比医管的清淡,厉狗打理的客云来酒楼生意那是一个红火,主要原因是擎天制出了一种药茶,清甜甘口,茶香如玉,能凝神静气不说,还能治疗老年陈疾。有病治病,无病防治。
原本这种茶水,擎天研制出来是为了给二老调理身子,后来被厉狗搬到了酒楼,却没想到这种药茶竟成酒楼一个照牌。使得酒楼客运转,整天忙得不可开交。
每天银钱那是一个花花地来,厉狗那是一个笑啊。
他不知道的是,客云来酒楼生意红火却严重地影响了其它客栈的生意。
长平镇中有三大武道世家,贺、汪、番这三家以武传家,在厉家没来之前,长平镇中生意几本由三家垄断。就连官府对三家也要礼让三分,而厉家客云来酒楼出现打破了三家平衡,而直接受到利益关系的就是番家。
番家是一个数百年的武道世家,潘家少主潘元之是潘家酒楼客栈的负责人,自小就是一个武学天才,三十余岁就到达了后天五层,潘家老祖说此子在百年之内必定能到达后天十层,进入先天境界。
世俗武林如同修仙界,等级划分也非常严格,分后天一到十层,先天境界就是世俗武林的致高存在。传言先天境界的武者可以与修仙者相比。但是修仙者都知道武林先天强也仅能与炼气期三层以下的修仙相提而已,贾先生已经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只是,修者讲求先缘,万中无一,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仙缘。
因此世俗武林人仕挣先抢后地向先天之境奔跑。
言归正转,潘元之确实是武道天才,一般武是能在三十岁前成为后天强者,就已经是不得了的人物,而潘元之以三十余岁就到达后天五层,潘家老祖潘孟佩本打算将家主之位传于潘元之,先让他从酒楼生意做起,再过几年潘元之就可以正式成为潘家家主。
不料,在这个节骨眼是杀出一个厉家,客云来酒楼一出就占了长平镇近四层生意,这让雄心渤渤的潘元之很是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