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板砖对枪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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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翔昨天在白沙市使用灵犀眼侵入那名中年胖子脑海时,得知了一条重要的信息,就是那帮匪徒的大哥今晚九点,会召集手下在一处地方开会。对于叶翔来说,这是一个把他们一网打尽的好机会。
离开星光大剧院后,叶翔便打了辆的士,去往了郊区。来到郊区下了车,叶翔将目光转向一座百米高的山峰,继而身形一闪,发动移星步朝那方驶去。
一会儿后,叶翔来到了一座废旧的工厂前,这个地方很荒凉,工厂里面却灯火通明,大门由两个男子把守,他们一脸凶相,四肢发达,并且手里各自端着一把枪,看架势,挺吓人的。
不过在叶翔眼里,这两名匪徒也就是守门的两条狗而已,自己进入工厂,他们肯定连叫都不敢叫一声。
此时,叶翔发生移星步,身化一道淡影,“嗖”地一声从大门闪了进去。
至于守门的两名匪徒,果然和叶翔所想的一样,别说吭声,连屁也不敢放一个。当然,他们没有动静,并不是怕叶翔,而是压根不知道一眨眼功夫,便有人进入了里面。毕竟这两个守门的都是普通人,叶翔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只感觉一阵轻风在耳边拂过,仅此而已。
工厂里面很宽敞,零零散散摆着几台破机器,东边有一个会议桌,一群人正围在那里讨论着什么。叶翔藏在工厂的房梁上,居高临下观察了一下地形,瞧见会议桌的不远处有一间小屋,那个地方,应该是个理想的藏身地点。
于是,叶翔身形一闪,朝着小屋奔去。
小屋的木门“吱呀”一声开启,又在极短的时间内,闭上了。会议桌旁有几个人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不由往那边看了一眼,但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便打消疑心,全当是风往门上吹了一下。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一个人溜进了里面。
小屋里面潮湿阴暗,还有一股酸溜溜的臭味,叶翔不由掩了一下鼻,不过很快,他便适应了这里的环境。毕竟他现在是“贼”,这种时候,首要任务是隐藏自己,然后观察局势,就算这个地方是茅坑,他也必须呆下去。
木门上有一个猫眼,叶翔凑了过去,开始全神贯注关注屋外的情景。
会议桌那边正在商量着如果劫持唐牧谣,听他们的计划,准备等唐牧谣开完演唱会,在回酒店的路上动手。发号施令的是一个穿白衬衣的中年人,他的面相很具有威严感,讲话也很有气度,是这帮匪徒的大哥。
这个人,叶翔昨天从中年胖子的脑海中,获悉了一些他的资料。他叫楚天凌,是深圳一个小有名气的企业家,暗地里,他还有一重身份:军火走私商。并且,他的军火生意不是小打小闹,而是有两把刷子,交易对象都是金三角的那些大毒枭。
楚天凌算得上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人物,按理说,这样的人物,除了人格魅力,也必定具有相当高的智慧。但叶翔想不通的是,他怎么干上了劫持明星这种事,就算他再喜欢唐牧谣,也不能因为喜欢就把别人抢来啊,他以为他是天王老子,天下无敌了啊!
叶翔虽然不清楚唐牧谣的家世,但从这几天的接触来看,唐家一定不简单,楚天凌那么做,必定会得罪一股强大的势力。再者,唐牧谣虽然只是个明星,但影响力非同小可,喜欢她的人有如天上繁星,数也数不清,其中不乏一些名门贵族中的人。楚天凌敢动唐牧谣,肯定会四面树敌,况且,得不到就抢人这种行为,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古代那些带着家丁去别人家里强抢良家妇女的花花公子,很失形象的。
叶翔觉得楚天凌这样的人物,就算脑袋被门板夹了,也不可能干出这样的蠢事。除非,他鬼迷心窍,换句话说,他被某样东西控制了心智,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想到这,叶翔打算用灵犀眼瞧一下楚天凌,看他的身体有啥异常的地方。正当叶翔准备念动真言时,突然感觉他的脚上有异物,叶翔连忙低下头,看见一只蟑螂正在自己脚上爬来爬去。
这一幕下,叶翔的鼻孔猛吸了口气,不禁怔了两秒。随后,他猛然跳起,不停抖起了脚,第一时间把那只“小强”抖了下来。
“踩死你!踩死你!踩死你踩死你!”叶翔一边拼命朝地上的小强踩去,一边大声叫嚷道,他之所以叫得这么大声,可以理解为壮胆。
没错,后世传颂的一代情圣叶翔,却天生,怕蟑螂。
一刻间,地上那只可怜的小强便被叶翔踩得面目全非,估计它的祖宗十八代也认不出它了,这种情况下,即使小强的生命力再怎么顽强,也肯定活不过来了。
见到对方死绝,叶翔抹了下额头的冷汗,随后喘了口气,对小强的尸体说道:“叫你吓我,你干毛要吓我?你爹没教过你,帅哥是不能随便吓的吗!尤其像我这么拉风的男人,如果把我吓得花容失色,影响了我的气场怎么办?你娶我啊!呸,就你这副小样,狗屎才嫁给你。”
正说到这,叶翔神觉一紧,听见门外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叶翔这才想起,他目前还在别人的地盘做“贼”呢,刚才因为小强的出现,心里一紧张,便在屋里大喊大叫起来,自己的行踪,肯定暴露了。
看来和对方火拼的时候到了,这件事情,如果打上一个标题,可以命名为:一只小强引发的血案。
其实,叶翔是不愿意这么早就动手的,他之所以躲在这间屋里,是想多观察对方一阵子,毕竟他还不清楚这帮匪徒的实力,如果里面藏有高手,自己挽起袖子就找别人干架,简直拿生命开玩笑。
但现在,躲是躲不过了,那么,就昂首挺胸的去面对吧!
这时,外面的脚步声停了下来,对方并没有破门而入,而是不再发出一丝声响,显然等着自己出去。
叶翔仰起头,喊话道:“外面的人听着,我已经被你们包围了,但我一点也不害怕,你们等着,我马上就出来。”声落,叶翔正准备迈步,但想了想,觉得自己就这么走出去,有些不妥,起码气势上会输人一截。
叶翔不用想也知道,现在外边,那帮匪徒肯定举着一杆杆枪指着这扇门,如果自己空手面对他们,会很吃亏的,所以在走出这扇门之前,叶翔也需要给自己找一样武器,从而在气势上,与对方平分秋色。
叶翔扫视了一眼小屋,最终眼前一亮,看到了一样好东西。他走到墙角,弯下身子,捡起了孤零零躺在那里的半截板砖。
叶翔将板砖紧紧握在手中,抬头挺胸面对着木门,随后,迈步走了过去。
“吱呀”一声响起,小屋的门打开了。
“不许动!”两阵声音同时响起,一阵来源于匪徒,另一阵,则出自于叶翔之口。
如果从第三者的角度来诠释这幅画面,我们看到,现在正有两路人马在对峙。
一方只有一个人和一块板砖,那个人就是叶翔,如今他正高举着那块并不完整的板砖,气宇轩昂的面对着他的敌人。
而他的敌人,是一群面部凶悍四肢发达的大汉,他们人手一把枪,并且是M4卡宾,AK47这种有名气也有威力的枪械,至于枪口,全部指向叶翔。
总体来说,这是一个男人与一群男人的较量,一块板砖与一堆枪炮的碰撞!这幅画面,是有些让人难懂。
“如果你们识趣的话,现在最好放下武器,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不用怀疑,这句话是叶翔说出来的。
此话一出,匪徒不禁互相看了一眼,他们的思维被叶翔搞得有些乱。按道理说,现在拿枪的全是自己的人,人数占优的也是自己这方,眼前这个小子只不过区区一人,手里也只有一块……不对,应该是半截板砖,竟然敢站在那里大言不惭的叫他们投降。
这小子的脑袋被门板夹了吧?
想到这,匪徒们目露凶光,现在只要大哥一声令下,他们绝对会第一时间按动扳机,将眼前这个小子打成筛子。
这时,一阵皮鞋摩擦地面的声音响起,楚天凌并不说话,而是一脸深沉注视着叶翔,缓缓朝他走去。
叶翔觉得对方这种行为很装逼,有话就直说,干嘛要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盯着自己也就罢了,还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好歹是个大男人,走那么慢,你当自己是三寸金莲啊!
思绪到这,叶翔对楚天凌的印象进一步恶化,感觉他的那种神情那种步伐,分明就是个基佬,走过来想找自己搞基。做为纯爷们,叶翔怎么能够忍受一个搞基的,用目光强奸自己。此刻,他默念真言,发动移星步,身形顿时消失在众人面前。
叶翔突然失去踪影,并不是因为他离开了这里,恰恰相反,他一直都在。只不过由于发动移星步后,他的速度变得相当迅猛,以肉眼凡胎,根本看不清他。这主要得益于现在是晚上,移星步在夜晚能够加持星辰之力,威力非同小可,比起白天要提升几个档次。
打这么一个比喻吧,如果现在是白天,面对十几个持枪大汉,叶翔是绝对不敢轻举妄动的,因为白天发动移星步,很有可能躲不过子弹,但晚上不同,别说十几个持枪大汉,就再来一个连的神枪手,他也不怕。
发动移星步后,叶翔便正式展开了进攻,他如同一个斯巴达勇士,毫无畏惧举起手中的板砖,朝着敌人冲去。看到谁,便一砖拍向谁,以他的速度,根本不存在失手的问题。
原本自以为占尽优势的匪徒,开始呈现一面倒的形势,只要一阵风在身边刮过,他们的脑袋便会“轰隆”一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拍了。
就这样,不出一会儿,楚天凌的几十名小弟全被叶翔放倒在地,一部分人抱着脑袋在地上打滚,痛吟不已;另一部分人,直接被拍晕了过去。
俗语有言: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装备再屌,一砖撂倒。
不知道这句脍炙人口的俗话,是出自哪位大师之口,总之,叶翔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它的现实意义。经典,果然是不容置疑的!
叶翔刚才并没有向楚天凌动手,好歹别人也是当大哥的人物,面子总是要给点的嘛。
“怎么样?你是选择自残,还是要我来帮你自残?”叶翔盯着楚天凌说道。
楚天凌并不言语,忽然,一样东西从他胸口浮现了出来。叶翔定睛一看,那是一块黑色的石头,才看一眼,叶翔便感觉到了说不出的诡异。
此刻,黑石骤然散发出一阵幽红光华,淹没了楚天凌的全身,一秒后,光华散去,楚天凌的身形也消失不见。
叶翔一惊,一切来得太过突然,他还没反应过来,目标人物便不见了。叶翔不由定了下神,感应了一下四周,并没有觉察到什么异样的气息。
那个人,仿佛凭空消失一般。
叶翔昨天在白沙市使用灵犀眼侵入那名中年胖子脑海时,得知了一条重要的信息,就是那帮匪徒的大哥今晚九点,会召集手下在一处地方开会。对于叶翔来说,这是一个把他们一网打尽的好机会。
离开星光大剧院后,叶翔便打了辆的士,去往了郊区。来到郊区下了车,叶翔将目光转向一座百米高的山峰,继而身形一闪,发动移星步朝那方驶去。
一会儿后,叶翔来到了一座废旧的工厂前,这个地方很荒凉,工厂里面却灯火通明,大门由两个男子把守,他们一脸凶相,四肢发达,并且手里各自端着一把枪,看架势,挺吓人的。
不过在叶翔眼里,这两名匪徒也就是守门的两条狗而已,自己进入工厂,他们肯定连叫都不敢叫一声。
此时,叶翔发生移星步,身化一道淡影,“嗖”地一声从大门闪了进去。
至于守门的两名匪徒,果然和叶翔所想的一样,别说吭声,连屁也不敢放一个。当然,他们没有动静,并不是怕叶翔,而是压根不知道一眨眼功夫,便有人进入了里面。毕竟这两个守门的都是普通人,叶翔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只感觉一阵轻风在耳边拂过,仅此而已。
工厂里面很宽敞,零零散散摆着几台破机器,东边有一个会议桌,一群人正围在那里讨论着什么。叶翔藏在工厂的房梁上,居高临下观察了一下地形,瞧见会议桌的不远处有一间小屋,那个地方,应该是个理想的藏身地点。
于是,叶翔身形一闪,朝着小屋奔去。
小屋的木门“吱呀”一声开启,又在极短的时间内,闭上了。会议桌旁有几个人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不由往那边看了一眼,但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便打消疑心,全当是风往门上吹了一下。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一个人溜进了里面。
小屋里面潮湿阴暗,还有一股酸溜溜的臭味,叶翔不由掩了一下鼻,不过很快,他便适应了这里的环境。毕竟他现在是“贼”,这种时候,首要任务是隐藏自己,然后观察局势,就算这个地方是茅坑,他也必须呆下去。
木门上有一个猫眼,叶翔凑了过去,开始全神贯注关注屋外的情景。
会议桌那边正在商量着如果劫持唐牧谣,听他们的计划,准备等唐牧谣开完演唱会,在回酒店的路上动手。发号施令的是一个穿白衬衣的中年人,他的面相很具有威严感,讲话也很有气度,是这帮匪徒的大哥。
这个人,叶翔昨天从中年胖子的脑海中,获悉了一些他的资料。他叫楚天凌,是深圳一个小有名气的企业家,暗地里,他还有一重身份:军火走私商。并且,他的军火生意不是小打小闹,而是有两把刷子,交易对象都是金三角的那些大毒枭。
楚天凌算得上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人物,按理说,这样的人物,除了人格魅力,也必定具有相当高的智慧。但叶翔想不通的是,他怎么干上了劫持明星这种事,就算他再喜欢唐牧谣,也不能因为喜欢就把别人抢来啊,他以为他是天王老子,天下无敌了啊!
叶翔虽然不清楚唐牧谣的家世,但从这几天的接触来看,唐家一定不简单,楚天凌那么做,必定会得罪一股强大的势力。再者,唐牧谣虽然只是个明星,但影响力非同小可,喜欢她的人有如天上繁星,数也数不清,其中不乏一些名门贵族中的人。楚天凌敢动唐牧谣,肯定会四面树敌,况且,得不到就抢人这种行为,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古代那些带着家丁去别人家里强抢良家妇女的花花公子,很失形象的。
叶翔觉得楚天凌这样的人物,就算脑袋被门板夹了,也不可能干出这样的蠢事。除非,他鬼迷心窍,换句话说,他被某样东西控制了心智,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想到这,叶翔打算用灵犀眼瞧一下楚天凌,看他的身体有啥异常的地方。正当叶翔准备念动真言时,突然感觉他的脚上有异物,叶翔连忙低下头,看见一只蟑螂正在自己脚上爬来爬去。
这一幕下,叶翔的鼻孔猛吸了口气,不禁怔了两秒。随后,他猛然跳起,不停抖起了脚,第一时间把那只“小强”抖了下来。
“踩死你!踩死你!踩死你踩死你!”叶翔一边拼命朝地上的小强踩去,一边大声叫嚷道,他之所以叫得这么大声,可以理解为壮胆。
没错,后世传颂的一代情圣叶翔,却天生,怕蟑螂。
一刻间,地上那只可怜的小强便被叶翔踩得面目全非,估计它的祖宗十八代也认不出它了,这种情况下,即使小强的生命力再怎么顽强,也肯定活不过来了。
见到对方死绝,叶翔抹了下额头的冷汗,随后喘了口气,对小强的尸体说道:“叫你吓我,你干毛要吓我?你爹没教过你,帅哥是不能随便吓的吗!尤其像我这么拉风的男人,如果把我吓得花容失色,影响了我的气场怎么办?你娶我啊!呸,就你这副小样,狗屎才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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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和对方火拼的时候到了,这件事情,如果打上一个标题,可以命名为:一只小强引发的血案。
其实,叶翔是不愿意这么早就动手的,他之所以躲在这间屋里,是想多观察对方一阵子,毕竟他还不清楚这帮匪徒的实力,如果里面藏有高手,自己挽起袖子就找别人干架,简直拿生命开玩笑。
但现在,躲是躲不过了,那么,就昂首挺胸的去面对吧!
这时,外面的脚步声停了下来,对方并没有破门而入,而是不再发出一丝声响,显然等着自己出去。
叶翔仰起头,喊话道:“外面的人听着,我已经被你们包围了,但我一点也不害怕,你们等着,我马上就出来。”声落,叶翔正准备迈步,但想了想,觉得自己就这么走出去,有些不妥,起码气势上会输人一截。
叶翔不用想也知道,现在外边,那帮匪徒肯定举着一杆杆枪指着这扇门,如果自己空手面对他们,会很吃亏的,所以在走出这扇门之前,叶翔也需要给自己找一样武器,从而在气势上,与对方平分秋色。
叶翔扫视了一眼小屋,最终眼前一亮,看到了一样好东西。他走到墙角,弯下身子,捡起了孤零零躺在那里的半截板砖。
叶翔将板砖紧紧握在手中,抬头挺胸面对着木门,随后,迈步走了过去。
“吱呀”一声响起,小屋的门打开了。
“不许动!”两阵声音同时响起,一阵来源于匪徒,另一阵,则出自于叶翔之口。
如果从第三者的角度来诠释这幅画面,我们看到,现在正有两路人马在对峙。
一方只有一个人和一块板砖,那个人就是叶翔,如今他正高举着那块并不完整的板砖,气宇轩昂的面对着他的敌人。
而他的敌人,是一群面部凶悍四肢发达的大汉,他们人手一把枪,并且是M4卡宾,AK47这种有名气也有威力的枪械,至于枪口,全部指向叶翔。
总体来说,这是一个男人与一群男人的较量,一块板砖与一堆枪炮的碰撞!这幅画面,是有些让人难懂。
“如果你们识趣的话,现在最好放下武器,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不用怀疑,这句话是叶翔说出来的。
此话一出,匪徒不禁互相看了一眼,他们的思维被叶翔搞得有些乱。按道理说,现在拿枪的全是自己的人,人数占优的也是自己这方,眼前这个小子只不过区区一人,手里也只有一块……不对,应该是半截板砖,竟然敢站在那里大言不惭的叫他们投降。
这小子的脑袋被门板夹了吧?
想到这,匪徒们目露凶光,现在只要大哥一声令下,他们绝对会第一时间按动扳机,将眼前这个小子打成筛子。
这时,一阵皮鞋摩擦地面的声音响起,楚天凌并不说话,而是一脸深沉注视着叶翔,缓缓朝他走去。
叶翔觉得对方这种行为很装逼,有话就直说,干嘛要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盯着自己也就罢了,还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好歹是个大男人,走那么慢,你当自己是三寸金莲啊!
思绪到这,叶翔对楚天凌的印象进一步恶化,感觉他的那种神情那种步伐,分明就是个基佬,走过来想找自己搞基。做为纯爷们,叶翔怎么能够忍受一个搞基的,用目光强奸自己。此刻,他默念真言,发动移星步,身形顿时消失在众人面前。
叶翔突然失去踪影,并不是因为他离开了这里,恰恰相反,他一直都在。只不过由于发动移星步后,他的速度变得相当迅猛,以肉眼凡胎,根本看不清他。这主要得益于现在是晚上,移星步在夜晚能够加持星辰之力,威力非同小可,比起白天要提升几个档次。
打这么一个比喻吧,如果现在是白天,面对十几个持枪大汉,叶翔是绝对不敢轻举妄动的,因为白天发动移星步,很有可能躲不过子弹,但晚上不同,别说十几个持枪大汉,就再来一个连的神枪手,他也不怕。
发动移星步后,叶翔便正式展开了进攻,他如同一个斯巴达勇士,毫无畏惧举起手中的板砖,朝着敌人冲去。看到谁,便一砖拍向谁,以他的速度,根本不存在失手的问题。
原本自以为占尽优势的匪徒,开始呈现一面倒的形势,只要一阵风在身边刮过,他们的脑袋便会“轰隆”一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拍了。
就这样,不出一会儿,楚天凌的几十名小弟全被叶翔放倒在地,一部分人抱着脑袋在地上打滚,痛吟不已;另一部分人,直接被拍晕了过去。
俗语有言: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装备再屌,一砖撂倒。
不知道这句脍炙人口的俗话,是出自哪位大师之口,总之,叶翔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它的现实意义。经典,果然是不容置疑的!
叶翔刚才并没有向楚天凌动手,好歹别人也是当大哥的人物,面子总是要给点的嘛。
“怎么样?你是选择自残,还是要我来帮你自残?”叶翔盯着楚天凌说道。
楚天凌并不言语,忽然,一样东西从他胸口浮现了出来。叶翔定睛一看,那是一块黑色的石头,才看一眼,叶翔便感觉到了说不出的诡异。
此刻,黑石骤然散发出一阵幽红光华,淹没了楚天凌的全身,一秒后,光华散去,楚天凌的身形也消失不见。
叶翔一惊,一切来得太过突然,他还没反应过来,目标人物便不见了。叶翔不由定了下神,感应了一下四周,并没有觉察到什么异样的气息。
那个人,仿佛凭空消失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