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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真的有点星味了

作者:哥是潇洒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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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S:马上就会出现第一个女主了,但是哥们却拿不定主意,因为这个美女脸蛋虽然确实漂亮,哥本人很迟。但是身材却太平坦,而且众口难调,拿不定主意啊!

    话说就在某人一边忍受着浓烈的汗臭味签着名,一边在心中感叹真正的忠实粉丝难求的时候,他们这四个人正在进行的一幕,立刻引起了路边不时经过的一些打工族的男男女女们的瞩目。很多晚上不加班正准备回住处的男女工人们马上就停下了自己的脚步,站在几米之外议论了起来。

    “他们这是在干啥呢?好像是在签名啊?”一个圆脸的穿着机械厂工作服的年轻女工好奇的问着身边的几个工友。

    “难道那个脸黑黑的家伙是明星?这档次也不像啊!”一个矮个子男工友不太相信这个答案,试探着道:“可能是闲的无聊在进行什么搞怪的活动吧?”

    “我看也不像,这年头哪个明星不是穿的很时髦很漂亮?”另外的工友们也纷纷的摇头,尤其是看到停。 在潇洒哥身边的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之后,大家更是不屑的走开了,多半是来这里发传单的临时工吧?反正他们经常看到穿得比较奇怪的工作人员就在街头发传单以扩大广告宣传。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肤浅”的只看别人的服装和打扮,就断言人家没“搞头”的人。

    一向喜欢上网,今天正在工休的周利华今天在网吧坐了一天,在企鹅上和一些好姐妹聊了聊高中毕业之后的生活,又和几个怀着网恋倾向的男网友调笑了一段时间,并且还在168音乐网站听了很久的音乐后,因为肚子太饿了终于依依不舍的缴了25块钱走出了网吧。

    “这钱真是不经用啊!”一边揉着咕咕叫的小肚子,周利华一边小声的嘀咕着:“张韶晗明天中午又要光临我们渝州,在沙坪坝广场举办签售会,可惜我的假期就在今天,不然真想跑去找她签个名呢!《隐形的翅膀》实在太好听了。”

    正当她念叨着准备去一家餐馆大吃一顿的时候,却突然发现前面站着两拨人。就算她现在眼睛有些花,看不太清楚远处的东西,但是隔得太近了她还是看见了,正在签最后一个名的某个戴着一顶棒球帽的高瘦男人那张有些红黑的脸庞。以及,就停靠在他身边的那一辆破烂货自行车。

    “慢着……”饿的难受的周利华本来并不在意的,但是就在她转回目光准备走人的那一瞬间,她却猛地觉得这一幕好像有点印象,特别是看到那辆自行车后座上还绑着一个背包,这令她更是感觉有些疑惑:“好像我看到过这一辆车的啊?”

    人上网上得太久,脑子的反应难免不太利索,她一只手揉着自己的胃部,一边下意识的回想,究竟是哪儿看到过呢?

    就在这个时候,潇洒哥已经签名结束,他依次和三个“**~丝”男握手,然后……

    “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周利华忽然发出一声兴奋的喊叫声,然后在旁边的另外十几个正好奇的围观者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她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向着一脸不解的潇洒哥冲了过去。人还没到,她就大声的说道:“你一定是中午那个视频的男主角吧?那首歌唱的真的太好了,你演的也很好……”

    没错,周利华这个年轻的妹纸终于想起了潇洒哥这个“男主角”了,虽然她中午的时候还对那个突然弹出的视频很是生气,但是这并不代表,她看完、听完了歌曲之后不满意。

    虽然《光棍快乐》这首歌曲的主要受众其实是全国广大的单身**~丝男,但是好歌就是好歌,就如同华仔的《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一样,不是照样有很多女孩子喜欢在KTV点唱吗?

    而周利华恰恰就是一个平时比较喜欢男歌手的歌曲的女孩子,(话说,其实全国的男歌手们的歌迷应该大部分都是女xìng吧?女歌手亦然,这莫非就是异xìng相吸?)她当时一边听歌一边看MV,只觉得歌曲很棒,而男主角是既可怜又可恨,谁叫你“不中用”的?那么漂亮完美的女朋友居然都不知道把握,单身简直是罪有应得啊有木有?不过到MV结束,她看着男主角一脸悲戚、沧桑的骑着二手自行车踏上了远行的路,却又感觉这个男人很不错,至少没有寻死觅活的,也没有继续去纠缠已经嫁人了的美女女主角。

    所以,当她现在一眼看到了那辆破自行车的时候,她马上就想起了中午只看了一遍(某视频网站已经崩溃了)的那个叫做《光棍快乐》的MV,也自然就激动的扑了过来。

    “呵呵,我是这首歌的作者和演唱者以及表演者。”潇洒哥本来还以为遇到什么jīng神不正常的那一类女人了,但是听了周利华的话之后,他立刻就带着微笑回答了她的问题,也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哇哇,你唱的简直太好了,而且演的也非常厉害,我当时还在网上到处搜索你的歌呢,可惜没有找到。我可是你的歌迷。”周利华一连串的叫声后,很快就表明了自己是潇洒哥的一个歌迷的身份。

    “是吗?那真是我的荣幸啊!我刚开始还担心没有女孩子喜欢听呢!”潇洒哥这一次是真的微笑着,因为他从这个一脸惊喜的女孩子脸上和眼神里根本看不到半点的虚假,而且她的尖叫也证明了自己的激动心情。要是不是自己的歌迷的话,谁吃撑了乱喊乱叫?女孩子还要不要形象了?

    “呵呵,我本来就比较喜欢男歌手的歌曲。”周利华稍稍稳定了一下内心的激动,但还是很兴奋的说道:“再说你写得唱的都很好,演的也很真,我都看得差点哭了呢!”她说到这,有些不好意思的捏了捏自己的手指:“你,你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啊?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得到过任何歌手的签名……”

    “当然没问题,只要你不嫌弃我的字写得太丑了。”潇洒哥很愿意满足自己的真正的粉丝的心愿,他扬了扬手上没来得及收起来的记号笔:“可惜你没有本子……”

    “就签在我衣服上吧,我肯定永远保存着。”周利华不愿意耽误时间,更不愿意错过这个宝贵的机会。以后谁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得到这么好的时机呢?多半应该很难了,歌手一旦成名了,粉丝再想得到签名和合影什么的,那就只有等而且还要看运气,不然真的不是那么容易满足心愿的。

    “好吧,不过可惜你这件上衣了。”潇洒哥倒是无所谓,反正签名签在哪儿都一样,所以他马上就在周利华拉直的上衣胸前位置写下了名字,照理也标记了时间。

    “谢谢偶像哈!”签名一结束,周丽华十分高兴的跳了起来,虽然“小唐”还只是一个“网络歌手”,而且现在还只是发行了一首歌曲,真正意义上来说,目前根本不算啥明星。但是正如周利华自己说的那样,她长这么大,喜欢的明星不少,但是真正得到签名还是第一次。而众所周知,第一次这个名词对于任何人、任何事情都是有一种特殊意义的嘛!

    “别说谢谢,希望你以后可以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你的每一个赞美、支持,都将是我奋斗的动力。”潇洒哥一点也没有表现出高傲的感觉,反而十分亲切、平和的伸出手和有点不知所措的周利华握了握手。

    “我靠,这家伙真的是明星啊?要不要上去要个签名呢?”一群大约有30人的围观党一下子就产生了过来讨要一个签名的想法。毕竟还是那句话,大街上看到活的明星真的太难了。哪怕大家根本不觉得这个看起来很挫、很没档次的高瘦男人根本不像大明星,但是无所谓,拿了签名就走,要是以后人家真的爆红了,说不定还能卖点钱呢?

    这么一想,顿时就有几个脸皮比较厚的男人也跑了过去喊道:“我也喜欢你,也给我签个名吧!”

    好吧,其实大多数人(哥也是)都不是忠实的娱乐粉丝,之所以明星们举办各种签售会、签唱会的时候,很多人围在一起,那不过是看热闹罢了,你还真以为人家找你要签名就是崇拜你呀?除非你是刘德化那个级别的,人家就算不崇拜你,但是得到的签名还有点收藏价值嘛!

    哥们这签名也太不值钱了啊!潇洒哥哭笑不得的看着眼前的这群想法朴实的工人哥们儿,难道他还能说不吗?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一刻被十几个人围着要签名的某人,终于有了一点点的星味了。

    PS: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真正的追过哪个明星,但是我这个**~丝真的没有追过,哪怕有这么一点点想法,也很快就被羞涩的钱包唤醒了。咱就是一个假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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