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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章 马里兵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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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长,最新消息。.com”候三窜到胡忧的身边,低声的说道。

    胡忧问道:“什么事?”

    候三说道:“我刚刚打听回来的消息。秦明队长向偏将大人献计,要智破马里府。”

    胡忧心中微微一动,这个秦明,果然不是省油的灯:“智破?怎么个智破法?”

    候三说道:“听说是去抓暴民的同党,回来逼马里府里的暴民投降。”

    就在候三说话的这个当口,突然一边的朱大能指着远叫道:“队长,你看那边。”

    顺着朱大能所指的方向看过去,胡忧不由得暗吸了一口凉气。只见远处,秦明带着百十号士兵,押着几百个老百姓正往这边过来。这些老百姓里没什么壮年,大多不是老人妇女,就是小孩。对面这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他们一个个吓得是面如土色,泪流满面,哭声震天。

    朱大能脾气最是火暴,那惨样他看得眼睛都红了,扛起枪就要过去。

    胡忧一把拉住朱大能道:“朱大能,你想要干什么!”

    朱大能看着胡忧道:“队长,你看看,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暴民同党吗?秦明他实在太混蛋了。我要找他去。”

    朱大能边说着还边要往前走。

    胡忧低声喝道:“朱大能,你给我回来。你这是干什么,难道想造反不成!”

    朱大能一脸痛苦的说道:“队长,那都是老人和孩子呀。”

    “我知道那是老人、孩子,还有妇女。可那又怎么样,秦明他是奉将令行事。你过去就是违令,他可以直接砍了你。你长了几个脑袋?”

    朱大能不服气,还要说话:“队长,我......”

    胡忧摆手,叹息道:“你不用多说了,我知道你怎么想,但是这事我们管不了。下去。候三,看着朱大能,出了差错,我唯你是问。”

    “唉!”

    朱大能把手中的长枪重重的扎在地上,退到后面去,眼不见为净。

    秦明压着百姓,一路不停,直接往马里府走,直走到离马里府只有一箭地的小坡上,他才下令停止前进。

    秦明站在队伍的最前头,亲自对里边喊话:“里边的人听着,你们的同党已经尽数落网,我限你们在五分钟之内,打开府门,放下武器,出来投降。

    我的耐性不好,千万不要让我等。每晚一分钟......”

    说道这里,秦明随手从身后拉出两个百姓,‘唰唰’就是两刀,两个百姓顿时血流如注,软软的倒在地上。

    “......这就是榜样。”

    “爹.......陈大哥,我们跟他们拼了。”荆无命双眼通红,手中的弓被他握得‘咯咯’直响。唯一的老爹被砍死当场,他死的心都有了。

    刘小三也一脸奋怒的叫嚣道:“荆无命说得对,陈大哥。我们杀出去,为荆老爹报仇。”

    陈大力把目光从秦明的眼上收回来,越过荆无命和刘小三,一一看向其它的村民。看他们人人低头不语,心中暗叹一口气,知道今天败局已定。家小全落在人家的手里,这仗还怎么打。

    陈大力长长的吐了口气说道:“我们准备投降吧。”

    陈大力此时,心里说不出的苦涩,真可以说是百中滋味在心头。妻子的仇是报了,可是这次,却因为自己的事,把全村人都给连累了。

    刘小三红着眼叫道:“大哥!”

    陈大力喝道:“我意已决,你不用多说。如果你还当我是大哥,就听我的。”

    刚才在说投降几个字的时候,陈大力特别留意了身后的那些人,发现他们全都松了口气。知道自己如果硬要撑下去,不用那些官军动手,身后这些人为了家小,就能拿了哥几个的人头。

    义气和亲情,有时候是没得比的。世上有多少人,会为了义气,而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家小,惨死人自己的眼前。这样的人就算是有,有是极度危险的人物。

    陈大力看了眼身后无语的众人,提声叫道:“请问对面的将军姓什名谁。”

    “本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乃秦明是也。”

    “好,秦明将军,我们同意投降。那些村民们都是无辜的,请不要再伤害他们。”

    秦明冷哼道:“只要你们束手就擒,我保证他们会没事的。”

    陈大力青筋暴露的叫道:“希望你能遵守你的承诺,不然我就算是化为厉鬼,也不会放过你。”

    这是陈大力唯一能为这些跟着自己的兄弟,做的最后一点事了。

    “秦明赢了。”

    胡忧看着那慢慢打开的府门说道。

    朱大能哼道:“哼,那个屠夫。果然不愧为血修罗之号。走到哪里,就给哪里带来血腥。”

    秦明拿下马里府,林克是大喜万分。不过他现在并没有急着去看秦明和那些个抓到的暴民,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抄家。

    不错,拿下马里府,占领那巴坡,这是大功一件,但是这是官面上的事,再说那煮熟的鸭子也飞不了啦,早一会看,晚一会看,都没有什么大问题。

    抄家可不一样,这可是实实在在的油水,是可以进林克的腰包的实惠。马里家族从太祖皇帝开始,世袭封地伯爵。那巴坡虽然不大,但是多年的积累,那钱财能少得了?现在马里家已经无后,那些亲卫兵死得死,跑的跑,就算不死,也可以把他们抓回来,安个除暴不利的罪名也好,鱼肉百姓也罢,反正他们是别想从马里府拿到一个铜板的。这还不该林克发财吗?

    林克这人有三大心头爱--权色财。用他的话说,有了权,自然就能有色和财。而有了财,又能让权更大,色更美。这是一个循环。林克打仗不行,但是对于这些,他却看得很透。

    胡忧和他的小队,因为抓雪灵猴,而被林克给记住,这时也接到命令,被派入马里府,进行这名为搜查余党,实在收财的勾当。

    进是进来了,不过胡忧现在还不是林克的亲信,所以没分到什么好地方。什么主房,书房全都没他们的份。他们到是也得了一个房--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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