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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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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容辅涵养是真的好,没有直接打开落地窗把我扔下去。

    所以我干脆趁着他换衣服的时候溜了出去,打车回家。我这人就是这样,精通各种方式的不告而别。

    以前我有段时间有点心理变态,整夜整夜地失眠,常打开电视看地方台的深夜情感节目,看各种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上节目哭诉,“他不爱我了”“她出轨了”“他整天打我我还是离不开他”,这个节目的中心思想,用一句话可以概括,叫做:再蠢的人都有性生活。

    人性好像天生是贱的,很多人喜欢上一个人,就好像把脑子都交了出去,不管别人对自己怎么坏,都没法下定决心离开。我虽然没有这么蠢,也心有戚戚然。

    谈恋爱是一件高风险而无收益的事,越是聪明的人,到这时候就越可怜,因为明明清楚后果,却还是一往无前。整个华天我最尊敬的人其实是叶霄,真正的天才,狐狸一样聪明。然而每次聂靖和人传出新绯闻,他眼睛里的光还是跟晴雨表一样暗下来。

    喜欢人这件事,其实是把自己的胸膛剖开,拿出自己的心脏,双手交到别人手里,别人会怎么对待,视若珍宝还是弃如敝屣,捧在手上还是用脚碾碎,都是你无法掌控的事。

    运气好一点,两情相悦,不过是锦上添花。万一中头奖,明珠暗投,后果却是毁灭性的。

    我不像纪容辅一样做金融,却也懂得这风险收益比不划算。

    但是道理是道理,森严得像铁石,牵扯上纪容辅,他笑起来的样子,眼睛里的光,上一秒还可以轻易触到的呼吸和心跳,像石块的缝隙里长出植物,一切都生动起来。

    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干脆一走了之。

    -

    “停车。”

    我在那一大片蔷薇面前下了车,下过一场雨,花落了不少,其实白天看,这里没什么好看的,叶子上都是灰尘,地上还有污水摊,昨晚上的美好记忆更像个错觉,就跟毕业了之后回忆起母校都自带柔光滤镜一样。

    我继续往前走,下午的城市有点发蔫,天快黑了,昨晚那个弹吉他的小子又在那唱歌,琴盒摆在面前,里面零零散散几张纸币,大概也就够他来回坐个公交。

    我从他面前走过去,他抬头看我一眼,继续半死不活地唱着他那酸溜溜的民谣。

    我走了两步,忽然转身,走到他面前。

    “吉他。”

    他愣住了,近看起来更年轻了,上大学的年纪,嘴唇上还有软软的胡子,又瘦又脏,t恤领口都旧得跟干木耳一样了。

    我再说了一句:“吉他!”

    他真的把吉他交了出来。

    穷逼一个,还敢弹,这把琴也快上万了,没穷死算他走运。

    我接过吉他,开始弹元睿的曲子,弹轮指,扫弦,弹从我脑中一闪而过的摇滚段落,弹我听过千百次的的solo……

    路过的人吓了一跳,大概当我是疯子,这个吉他手听得出我用的技巧,一脸目瞪口呆。

    然后我把吉他还给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所有的钱,扔进他的琴盒里。

    “这就是你这辈子能靠音乐赚到的钱了。”我平静地告诉他:“你弹的太垃圾了,唱得比哭还难听,回老家找个好姑娘结婚吧。”

    然后我继续往前走,直到听见那年轻人不敢置信的声音。

    “林睢?”

    我有预感会发生什么,但我还是转过身来,看着那年轻人一脸惊喜地朝我追过来。

    “真的是你,林睢,我是你的粉丝!”年轻人连表也不要地追了上来,激动地看着我,他的眼睛里像燃着一团火,然后他惊喜地看着我,说出了那句我这辈子都不想听到第二次的话。

    他说:“我是因为你,才走上音乐这条路的。”

    -

    我坐在街边,用投币的公共电话给苏迎打电话。

    钱是我从那个年轻人的琴盒里拿回来的,他恨不得连吉他一起给我,真是慷慨,怪不得这么穷。

    苏迎过了很久才接起来,而且那边似乎很嘈杂。

    “你好?哪位?”她大概当是哪个导演组给他打电话,语气甜得像蜜:“我是苏迎,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在杨树街,凌晨三点来接我。”

    苏迎不让我挂电话。

    “等等,你去那干吗?我现在走不开,”她语气:“我在剧组,是陆宴推荐给我的,我要半个小时之后才收工,陆宴人太好了,他还说拍完了请我吃饭……”

    “是吗,他也太饥不择食了。”

    苏迎的声音戛然而止,过了几秒,才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又喝酒了吗?林睢……”

    我把电话挂掉了。

    我并不想喝酒,也不想回家,我沿着街边慢慢走,太阳晒过的街面很暖和,我找了棵树,在树下坐着,当一个蜷成一团的流浪汉。据说好莱坞有个明星也很喜欢当流浪汉,其实这样的好处很多,流浪汉是社会之外的人,当你倒在街边睡觉的时候,你会觉得这个世界都与你无关,什么都不用想,也不用管,这种感觉未免太美妙。

    我甚至靠在树上睡了一觉,杨树的树皮上有许多细小的籽粒,像我小时候在姥姥家吃过的一种圆圆的梨,要削皮才能吃。我记得吃梨的时候我姥姥给我讲故事,说她生了七个小孩,有一次,得到一个苹果,她把皮削掉,肉切成七份,一人只有橘子瓣那么小的一份。她讲她自己吃苹果的皮,苹果的皮真甜啊……

    纪容辅跟我说芸芸众生,说我们的灵魂平等。

    我们的灵魂如何平等?我连苹果皮都觉得那么甜。

    -

    我醒来看见陆宴。

    他的车停在路边,也许停了很久。他戴了口罩、帽子,穿一件松松垮垮的黑色t恤,牛仔裤,坐在我身边,他大概挺累,只露出一双狭长眼睛,半垂着,但还是有一种特殊的锋利感。这画面看起来像一个变态杀人犯在盯着一个流浪汉看。

    苏迎果然还是告诉了他。

    “早。”我朝他打招呼,四处张望了一下:“你猜猜,要是我喊一句陆宴在这,有多少人会围过来。”

    他抓住了我抬起来的手。

    “别闹了,跟我回去。”

    他手劲大得很,直接把我拖上车,拿安全带把我捆住,大概是闻到我身上脏兮兮的味道,他的脸色阴沉下来。这世上的事太多讽刺,有洁癖的陆宴,偏偏喜欢上在外面背着他偷吃的季洛家,真是好戏连台。

    他车开得很稳,我解开安全带,越过座椅去翻东西。后座上空空如也,陆宴一把把我拖回来,靠边停了车。

    “你找什么?”车里灯光亮得很,他深邃眉眼冷冷地看着我,我忽然想到他可以去演个神探之类,因为他沉下脸来的时候总给人一种被审判的感觉。

    我看着他,忽然露出一个笑容。

    “我想摔东西,有可以摔的东西没?”

    他的眉头皱起来,看样子是不给了。

    我直接推开车门,走下了车。

    陆宴也追了上来,街灯灯光惨白,他戴着口罩帽子,只露出黑压压的眉眼,沉默地跟在我后面。这一段最近在修路,左边用绿色铁皮隔开了施工路段,右边是还没建成的小区,越走越暗,我走了一段路,转过身来,看着陆宴。

    他也沉默地看着我,路灯的光照在他肩膀上,我们就这样像两个疯子一样对峙着。

    这世上的人心就是这么奇怪,在过去的那七年时光里,也许有那么一秒钟,我们想要的东西,是完全一样的,在那一秒里,我们也许都能得偿所愿。但是谁也不说,谁也不做,终于到了今天,却又做出惋惜的样子。说是聪明人,倒还不如两个蠢货,至少蠢货想得不多,也不会觉得遗憾。

    我脚下的路上有细碎的沙子,晚上其实已经开始冷了,小区里的建筑吊塔上像水上浮桥一样有一点一点的灯光,陆宴的眼睛藏在帽檐的阴影中,但我知道他在看着我。

    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有话要说。

    但是陆宴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几乎瞬间反应过来,接起了手机,“喂”了一声,那边似乎在说什么,他答应了一声好,然后说:“今晚应该不回去了。”

    不是经纪人,就是季洛家。

    我继续往前走,陆宴消失了,我知道他不会这样轻易放弃,果然,走过一段路,他的车开了过来,慢悠悠地跟着我,这车应该不是他的,陆宴喜欢的东西有个共性,不会太张扬,但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好东西,如果不当明星,他当个收藏家也不错,他是那种会喜欢美玉喜欢瓷器的人,在世故和原则之间达到微妙的平衡,如今圈内年轻男星,他是领军人物,不是没有道理。

    可惜我已经见过纪容辅了。

    这对比不算太公平,对陆宴对我都是。纪容辅也许也觉得我莫名其妙,然而没关系,很快就会过去。

    我毕竟是在付雍的房子里遇见他的。

    -

    陆宴不是第一次知道他犟不过我。

    这段路快走完的时候,前面就是闹市,已经有嘈杂声传了过来,他终于停了车。从车上拿下一对音箱来给我,红橡木拼接板,摔在地上,第一下还好,砸了两下就裂开来,木材上裂开口子,露出里面的喇叭和电线,我再抓起来往墙上一贯,碎裂的木板和金属全部溅开来,还挺好看。

    我摔完两个音箱,回到车上,系好安全带。

    “音箱钱回去转给你。”

    “不用了。”

    他说了这一句,直到我家,仍然没说话。

    他来我家不止一次,停车都轻车熟路,我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钥匙来,一层层爬楼,陆宴似乎跟在我后面,爬到六楼,我开门,他默默跟了进来。

    我在客厅开始脱衣服,洗澡,进房间。白天睡过了,现在并不困,我在衣帽间的地毯上坐了一会儿,把架子上最容易拿到的那几张cd都拿了下来,放进一个摄影包里,把包提起来,走出了卧室。

    “给你。”我把包扔到沙发上:“你要的cd。”

    陆宴打开了包:“单反也给我?”

    “我不会拍照片,给你了。”我自身难保了还不忘嘴贱:“听说乐曼很喜欢摄影,你们可以探讨一下。”

    其实真正喜欢摄影的是华天某个老董事,老人家艺术造诣很高,拍的女星照片比杜小刚的□□片还好看很多。可惜尹奚一直居中斡旋,没有流出来多少。

    陆宴跟圣诞节拆礼物一样当面翻看cd,其实多半是爵士,有张是的专辑,我有段时间很喜欢在编曲里用贝斯,他们有首《you'd》的贝斯用得不错。后来发现有个制作人用手机耳机听demo,治好了我的贝斯迷恋症。

    我又去卧室翻出一个cd播放器,扔给他,他大概很久没听cd,毕竟这些年没当歌手,估计连录音室长什么样都忘了。拿着新款cd机找按钮,我送佛送到西,干脆蹲下来在他面前教他用,深夜气温低下来,外面风刮得梧桐树一直响。房间里万籁俱静,只剩下我摆弄cd机的声音。

    陆宴坐在我面前,我们离得这样近,几乎可以听见他呼吸的声音。我以前年轻的时候,因为一无所有,所以特别地胆子小,视他为洪水猛兽,见他就躲。我这样的人,除了自私一无所有,自然不会放纵自己去喜欢一个人,更别说把他摆得比自己还要高。

    但我躲来躲去这许多年,除了收获一点虚幻的安全感和一段不能提起的故事,也没有别的什么,我没有成为我十八岁时想成为的那个人,他大概也没有。

    两个聪明人。

    平白辜负好时光。

    我以前总不想,如果那天在篝火前,他笑着夸我名字时,我接了下去,又会是怎样的故事。

    那我们今天又会在哪里?

    无论如何,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靠得这么近,却像隔着银河。

    我并不觉得可惜,这世上的感情不过都是这么回事,年轻人,漂亮皮囊,在恰到好处的气氛里交换一个笑容,往下走,如果有一方拒绝,马上就再换下家,又不是拍电视剧,山无棱天地合。这世上没有谁缺了谁不能活,感情都是天长日久培养出来的。

    只是纪容辅……

    七年后我和纪容辅又会在哪里呢。

    音箱里放出歌来,陆宴几年没唱歌,听歌品味倒还行,一上来放的就是一张聂行秋的cd,其实早年香港很多歌都不错,因为那一代才子还没老,歌词都写得跟诗一样,这首醉梦书就是。旋律也不算过时,层次比现在的很多流行歌都要丰富一点,好歌都是有画面感的,这首歌就常让我想起深秋的渡口。芦苇变成银白色,渡口的深色木桥,柱子浸在水里,深色的木板上满是白霜,有凌乱的脚印。大概因为这首歌是《梁祝》的主题曲,其实别人听起来都觉得旖旎得很,反正我是个怪胎。

    就在那一瞬间,我想起了我自己的歌。

    很多人不信,其实我写歌,真是写了就忘的,越是好歌忘得越快,写完就蒙头大睡,第二天听到跟别人的歌一样。

    我跑进卧室的样子太焦急,陆宴大概以为出了什么事,也跟了进来。

    我在那堆废纸堆里翻乐谱。

    一张张翻过去,写得真是好,我可以看见清晰的雏形一步步露出来,满心震撼,大概我脑子确实不行了,翻了半天都没想起东西被我放哪了,废纸扔了一地,陆宴安静地跟在后面捡。

    我眼睛扫到房间另一侧的床,想了起来,扑了过去,翻出了放在枕头下的demo,戴上耳机开始听,一边听一边对谱。

    歌词就写了两句,大部分是哼唱的,但节奏是真的好,精虫上脑时太适合写情歌,我现在就写不出这么好的歌,旋律之间跟缠着蛛丝一样,让人听着就不自觉嘴角翘起来,这首歌一听,我就想起那整面墙的蔷薇,刮了风的深夜,和纪容辅笑起来的琥珀色眼睛。

    这首歌的词大概要等白毓来填了,或者陈景。情歌的词不好填,一个不好就显得腻,全世界的听众里,中国大概是最看重歌词的,都说美国乡村歌词重要,首首都像叙事诗。其实国内现在很多独立音乐人,小众得很,卖的就是一个歌词,旋律都跟说梦话一样。作曲的往往还没作词的人出名。

    可惜陈景现在不填词了,他现在是歌王,自己的歌都给白毓填了,更别说接别人的歌了。而白毓更适合写求而不得的遗憾,不适合写这种好好谈恋爱的歌。他给陈景填的那首《空欢喜》,副歌反复哼唱“多谢你,多谢你,许我一场空欢喜。”填得就非常好。

    我听了两遍,把东西收了起来,准备找个时间匿名给白毓寄过去,抬头看见陆宴正站在废纸堆旁边,拿着几张纸正在看。

    他长得高,很容易就有一种长身玉立的感觉,深棕色头发往后抹,缕缕分明,眉骨高,所以在灯光下显得眼睛深邃,抬起头来看我,似乎是为了化解尴尬地勉强一笑,夸道:“这首歌很好。”

    写歌就像写书,比你嘴上说的话更能反映你的内心,懂的人一看,就好像你的五脏六腑都在他面前摊开来,这是非常恐怖的事。

    “是吗?我以为你已经看不懂乐谱了。”

    陆宴真是好涵养,这样都没把谱子摔在我脸上。

    其实我是在心虚,我不希望陆宴懂这首歌,感觉像被当场捉奸,歌已经听懂了,话却不能宣之于口,这种气氛太过尴尬。

    他没揍我,而是低下头,缓慢而克制地把乐谱上的褶皱抚平了,整齐地叠在一起,然后轻轻放在我腿边。

    他侧身放乐谱的瞬间,呼吸从我脸侧错过,仍然是七年前那个人,也是七年前那双眼睛,可惜那个笑容已经没了。

    他放好乐谱,然后走了出去,我听见他关门的声音。

    陆宴和我是同类,只不过是两个极端,很久之前,但是是在我们泾渭分明之后,有个采访,让我们五强互相评价一下,镜头前他笑着,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林睢,其实你有时候没必要像个刺猬一样的。”

    我也笑,说:“我哪天不是个刺猬?”

    其实我不像刺猬,刺猬比我友善多了,刺猬受到攻击才会缩成球。我更像豪猪,动不动就带着满身刺朝人撞过去,方圆半里没有活物,落得清净。

    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甚至开始享受一个人,例行检查了一下家里,发现陆宴真的连单反一起带走了,真是难得,他这么讲原则的人。

    我以前年轻,动不动就觉得我们的故事已经完了,其实这个圈子就这么大,哪里完得了,后天又要录x联盟,私底下不管怎样,镜头前还得按老样子当队友。我们的故事没有完,只是变烂了。就像那些总是惋惜心爱的电影没有续集的观众,其实真给他们拍个冗长狗血的第二部,反而是真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