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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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一向讨厌丈夫的小妾们,虽然不会像有的贵妇那样辣手摧花,打杀丈夫的那些女人,或者害得她们不能生育,郑氏只是尽量忽视她们的存在。
但郑氏对丈夫的庶出子女却相当尽心,衣食住行都参照嫡子女,也给他们最好的教育,努力教养他们成才,不会放纵他们成为裤跨废物。
说起来,郑氏终究是个善良心软的女子,忍受了丈夫的花心,还善待了花心的出轨证据。
郑氏是这个社会里绝大部分正室嫡妻的典型代表,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尽量安稳地活着,对小妾通房会嫉妒,但不会太狠毒;对庶出子女会大度,但感情上终究比自己亲生儿女要差几分。她们享受着身为贵妇与当家主母的风光体面,同时也要忍耐着丈夫三心二意带来的伤害,日子就这样苦乐参半地过着。
原宜之其实不确定自己能否有郑氏这么好的气度,而且老实说,她更羡慕大哥原修之与大嫂云青萝那样的夫妻生活——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可是怎么说呢,就算大哥大嫂那么恩爱,不也有了叶姨娘和庶长子原琅吗?
唉回了一趟娘家,原宜之反而忧郁了。
做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很烦心,原来嫁为人妻一样有各种烦心事,难怪人们总说‘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原宜之后来又单独见了生母周姨娘,周姨娘是婢女出身,也说不出什么为人主母的大道理,只一味让她孝顺婆婆、恭顺丈夫与善待谢昭。
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原宜之要快点怀孕生子,没有亲生儿子傍身的当家主母也是很可怜的。
与原宜之的处境相似,谢雍此时也不好过。
在正式拜见过岳父大人原北顾和大舅哥原修之之后,谢雍被他的小舅子原平之拉到了待客的偏厅,然后关了门开始问话。
今天的原平之穿了一件粉红色的锦缎长衫,领口、衣襟和下摆处用了金丝银线云纹滚边,腰系同色丝绦,悬挂着玉佩和香囊,尽管天气转凉,他手里仍然拿了把装风雅的摺扇,不时装模做样地摇一摇。
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五官漂亮得增一分多减一分少,更兼肌肤如玉,腰细腿长,原平之把一身恶俗的粉红穿得清雅脱俗,粉雕玉琢,美得让人目眩。
就连谢雍这种不好男色的人,都难免为之目夺,多看几眼都要怀疑自己是否心神动摇了,真不知道玄昱那个好色皇帝是怎么舍得放弃他这个鲜嫩可口的小表弟的?
原平之寒着一张俏脸,很严肃地盯了谢雍足足一刻钟,大有把他脸上到底几根汗毛都看清楚的架势。
谢雍在他逼人的目光下安然稳坐,慢条斯理地喝茶。
他自问没做过亏心事,自然不怕原平之一副找碴问罪的模样。
原平之见他居然一点都不动摇不心虚,不由气恼,用扇子狠狠敲了敲自己的手掌心,道:“谢大才子,风流状元公,有人可是透过我向你请安问好啊。”
谢雍诧异地扬眉,问:“何人?”
不待原平之回答,谢雍又补充道:“才子我自认还称得上,状元公也不假,风流就没有了。四弟莫要乱说话,让你姐姐误会就不好了。”
原平之嗤之以鼻“敢做不敢当?苏白梅你总记得吧?当年的金陵花魁苏白梅苏大家,对连中三元的状元魁首一见钟情,为了你甘愿自己赎身,甘愿做个外室夫人,可是举国传为佳话啊。”
佳人总是与才子相提并论,名妓更是如此。
谢雍真有点惊讶了,他没想到原平之居然会提到苏白梅,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他几乎已经忘记这个女人了,而那时候的原平之不过是个六岁的小孩。
不过他的脸色依然平静,眼睛中也波澜未现,他点了点头,道:“那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我和苏大家有过几面之缘,都是同年凑趣乱点鸳鸯谱,其实我和她并无交际。之后我成亲,据说她也离开了风月场,便再没见过。怎么?四弟见到她了?”
原平之哼哼一笑,用扇子指了指自己的鼻尖,道:“在下可是金陵鼎鼎大名的风月小霸王喔!没有什么风月之事能瞒过我的!”
谢雍淡然一笑“你年纪还小,不该过早涉足风月,更不要沉迷其中,对身体不好。”
原平之撇撇嘴“你倒知道的清楚,经验之谈吧?”
谢雍的眼底闪过一丝痛苦,道:“这样说亦可。虽然子不言父过,但是家父就曾经是所谓的‘火上孝子’、‘风月情种’,结果却是早早亏损了身子,英年早逝。”
其实谢雍无法说出口的是,谢父根本就是纵欲过度,又滥交无度,在勾栏院里散尽了家财,最终却死于花柳病。
妓院那种地方,妓女哪个不是迎来送往,杂交滥交,各种性病掩盖在表面的风月情浓之下,不知道葬送了多少男女。
原平之原本鄙夷的神色一敛,有点尴尬,他毕竟才是个十六岁的少年,原本想为自家姐姐抱不平,没想到却听到了人家的难言之痛。
谢雍倒是不在意地道:“陈年旧事了,别放在心上,我说出来只是希望提醒四弟,那种地方毕竟不是好地方,偶尔去看看热闹喝杯茶算人情交际,增长见识,沉溺其中就是大误了。”
原平之哼唧两声,他现在还小,确实只看到了风月场所的繁华热闹和纵情纵性,背后的阴暗腐败之处根本无从了解。
谢雍反问道:“不知道苏白梅要四弟向我带什么话?”
“哼,苏白梅要问谢大才子:‘梅花香依旧,谢郎依旧否?’”原平之满是不忿地盯着谢雍道。
谢雍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原平之忍不住用扇子戳戳他“喂!我警告你啊,你可刚成为我姐夫,好歹给我姐姐留点面子!要是你闹出什么才子佳人的流言蜚语,小心我敲你黑棍喔!你要记住,我姐姐可是足足有六个兄弟喔!六个!”
原平之用大拇指和小指比画出六的样子,然后恶狠狠地补充道:“一人一棍就足够敲傻你了。”
谢雍一笑,凤目婉转流光,看得原平之一呆,暗道难怪苏大家都为这个男人着迷不已呢。
“这个事我会处理的,劳烦四弟了。”
“你懂得轻重就好,哼。”席平之啪地把扇子打开,一摇一晃地迳自离去了。
可是出了门他就懊恼起来,这件事到底要不要告诉姐姐呢?
对她讲了,可以让她心理有数,提前戒备;如果不讲的话,或许姐姐就一直不知道,所谓不知者不烦恼,姐姐就能过得更平静快乐一些?
那到底要不要讲呢?要不要呢?
原四公子唉唉地不停叹着气,他明明是弟弟好吧,为什么总要为哥哥姐姐们操不完心呢?
午后,谢雍与原宜之离开原府返家。
原宜之感觉马车走的路线不对,不由好奇地用眼神询问自家夫君。
谢雍原本与她分坐在马车的两侧,这对却移到了她的身边,紧接着她坐下,大手挽起了她柔嫩的纤纤玉手,低声道:“咱们先去拜访一位故人。”
原宜之点点头,既然已经成为谢家媳妇,她自然就要逐渐熟悉谢府的亲威朋友,担负起人情往来的责任。
谢雍却道:“这位故人有点特殊,她曾经身在勾栏。”
原宜之瞪大了眼晴,惊讶地看着谢雍,同时心有一点点向下沉——妓女?夫君居然带她这么一位新婚妻子去见一个烟花女子?何故?
难道打算纳她进门?可是这也太心急了吧?她才刚刚进门啊!
就算连中三元的状元公才华傲视群雄,风流不羁,可是这不羁得也有点过了头吧?置她于何地?置原府的脸面于何地?
见小妻子的脸色变得发白,眼底有着受伤的惊痛,谢雍便知道她误会了,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心,道:“别乱想,我和她没什么关系。只是当年我刚中状元时,一起喝过几场酒,仅此而已。”
原宜之眨眨眼晴,原来已经认识十多年了?!
不过,她愿意相信谢雍的解释,没关糸就是没关糸。如果说喝花酒,但凡官场中人恐怕都难免俗,她自己的父亲和兄长也经常要面临这样的应酬呢。
世俗风气如此,足不出户的内宅女子又能奈何?
谢雍拿了个背引枕为原宜之垫在身后,然后才慢条斯理地道:“说起来话长了,当年我中了状元后,同期中榜的同年为了拉拢关系,免不了就多有应酬,其中就包括喝花酒。”
谢雍笑了笑,有点嘲讽的意味,继续道:“意气风发的进士,烟视媚行的名妓,才子佳人互相吹捧,时人很爱这一套,每届大考之后,烟花之地都会大捞一笔,我们那一年亦不能免俗。苏白梅当时还是清馆,因为琴棋书画俱迩,又生得美丽,所以很被推崇,被誉为花中魁首,大家就起哄将她与我这个状元魁首凑一起,我虽然无意与烟花之女交往,却也难免得意忘形,同时也怕被同年看低,就赠送了苏白梅一首诗,大概就是这首诗惹下了麻烦。”
“什么诗?”听着丈夫讲迤她所不了解的男人的生活,原宜之虽然心底有点不是滋味,却也有着几分好奇。
“当时大家都以苏白梅的名字为题作诗,就是‘白梅’。”谢雍随即轻声吟咏道:“冰雪林中着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万里春。”(‘白梅’元,王冕)
“冰雪林中着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原宜之喃喃重复着这首诗,原本轻松了一些的心情再次沉重起来,而且是更加沉重了,她勉强笑道:“想必这位苏白梅很是美丽不凡呢,能得夫君如此绝佳的诗句相赠。”
谢雍摇摇头“和她本人没多少关系,只是争强好胜之作而已。”
人不风流枉少年,当年年方十九岁,连中三元的谢状元,确实也曾经意气风发、得意洋洋过,被众人吹捧得浑身骨头都轻了三斤。和同年到青楼喝花酒,又被众多美女仰慕、崇拜、火辣的目光所围绕,在众人的起哄下,随笔就写下了这样一首脍炙人口,其实也算是抒发胸襟抱负的诗,并不只是赠送一个名妓那么简单。
此诗一出,自然风靡一时,被士子们口耳相传称赞,极为推崇,果然不愧是连中三元的大才子。
“因为这样一首诗,所有人都以为我对苏白梅情有独钟,可是我甚至没有单独和她会面过。”谢雍叹了口气,神情有点沉重。“其实我对青楼向来没有好印象,你既然已经是谢家媳妇,也不怕告诉你咱们家的家丑。咱们谢家原本也算是荆州的名门世家,只是接连几代都是单传,男丁在读书进学上也没有什么出息,就渐渐式微没落了,到了父亲这一辈,原本也还有良田数百顷,五进大宅院一座,可是父亲考了秀才之后,考举人几次落第,便渐渐丧心,转而沉迷于青楼,醉生梦死。他厌恶母亲对他期望的目光,而青楼女子为着他的钱财自然一味吹捧他,后来他迷恋上一位所谓的花魁,情愿为她散尽家财赎她,可惜钱花光了,花魁却转身做了荆州刺史的小妾。父亲当时已在青楼染了一身的病,又气又急之下很快就病逝了,那时我才十三岁,刚刚考中秀才。”
郑氏一向讨厌丈夫的小妾们,虽然不会像有的贵妇那样辣手摧花,打杀丈夫的那些女人,或者害得她们不能生育,郑氏只是尽量忽视她们的存在。
但郑氏对丈夫的庶出子女却相当尽心,衣食住行都参照嫡子女,也给他们最好的教育,努力教养他们成才,不会放纵他们成为裤跨废物。
说起来,郑氏终究是个善良心软的女子,忍受了丈夫的花心,还善待了花心的出轨证据。
郑氏是这个社会里绝大部分正室嫡妻的典型代表,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尽量安稳地活着,对小妾通房会嫉妒,但不会太狠毒;对庶出子女会大度,但感情上终究比自己亲生儿女要差几分。她们享受着身为贵妇与当家主母的风光体面,同时也要忍耐着丈夫三心二意带来的伤害,日子就这样苦乐参半地过着。
原宜之其实不确定自己能否有郑氏这么好的气度,而且老实说,她更羡慕大哥原修之与大嫂云青萝那样的夫妻生活——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可是怎么说呢,就算大哥大嫂那么恩爱,不也有了叶姨娘和庶长子原琅吗?
唉回了一趟娘家,原宜之反而忧郁了。
做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很烦心,原来嫁为人妻一样有各种烦心事,难怪人们总说‘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原宜之后来又单独见了生母周姨娘,周姨娘是婢女出身,也说不出什么为人主母的大道理,只一味让她孝顺婆婆、恭顺丈夫与善待谢昭。
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原宜之要快点怀孕生子,没有亲生儿子傍身的当家主母也是很可怜的。
与原宜之的处境相似,谢雍此时也不好过。
在正式拜见过岳父大人原北顾和大舅哥原修之之后,谢雍被他的小舅子原平之拉到了待客的偏厅,然后关了门开始问话。
今天的原平之穿了一件粉红色的锦缎长衫,领口、衣襟和下摆处用了金丝银线云纹滚边,腰系同色丝绦,悬挂着玉佩和香囊,尽管天气转凉,他手里仍然拿了把装风雅的摺扇,不时装模做样地摇一摇。
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五官漂亮得增一分多减一分少,更兼肌肤如玉,腰细腿长,原平之把一身恶俗的粉红穿得清雅脱俗,粉雕玉琢,美得让人目眩。
就连谢雍这种不好男色的人,都难免为之目夺,多看几眼都要怀疑自己是否心神动摇了,真不知道玄昱那个好色皇帝是怎么舍得放弃他这个鲜嫩可口的小表弟的?
原平之寒着一张俏脸,很严肃地盯了谢雍足足一刻钟,大有把他脸上到底几根汗毛都看清楚的架势。
谢雍在他逼人的目光下安然稳坐,慢条斯理地喝茶。
他自问没做过亏心事,自然不怕原平之一副找碴问罪的模样。
原平之见他居然一点都不动摇不心虚,不由气恼,用扇子狠狠敲了敲自己的手掌心,道:“谢大才子,风流状元公,有人可是透过我向你请安问好啊。”
谢雍诧异地扬眉,问:“何人?”
不待原平之回答,谢雍又补充道:“才子我自认还称得上,状元公也不假,风流就没有了。四弟莫要乱说话,让你姐姐误会就不好了。”
原平之嗤之以鼻“敢做不敢当?苏白梅你总记得吧?当年的金陵花魁苏白梅苏大家,对连中三元的状元魁首一见钟情,为了你甘愿自己赎身,甘愿做个外室夫人,可是举国传为佳话啊。”
佳人总是与才子相提并论,名妓更是如此。
谢雍真有点惊讶了,他没想到原平之居然会提到苏白梅,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他几乎已经忘记这个女人了,而那时候的原平之不过是个六岁的小孩。
不过他的脸色依然平静,眼睛中也波澜未现,他点了点头,道:“那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我和苏大家有过几面之缘,都是同年凑趣乱点鸳鸯谱,其实我和她并无交际。之后我成亲,据说她也离开了风月场,便再没见过。怎么?四弟见到她了?”
原平之哼哼一笑,用扇子指了指自己的鼻尖,道:“在下可是金陵鼎鼎大名的风月小霸王喔!没有什么风月之事能瞒过我的!”
谢雍淡然一笑“你年纪还小,不该过早涉足风月,更不要沉迷其中,对身体不好。”
原平之撇撇嘴“你倒知道的清楚,经验之谈吧?”
谢雍的眼底闪过一丝痛苦,道:“这样说亦可。虽然子不言父过,但是家父就曾经是所谓的‘火上孝子’、‘风月情种’,结果却是早早亏损了身子,英年早逝。”
其实谢雍无法说出口的是,谢父根本就是纵欲过度,又滥交无度,在勾栏院里散尽了家财,最终却死于花柳病。
妓院那种地方,妓女哪个不是迎来送往,杂交滥交,各种性病掩盖在表面的风月情浓之下,不知道葬送了多少男女。
原平之原本鄙夷的神色一敛,有点尴尬,他毕竟才是个十六岁的少年,原本想为自家姐姐抱不平,没想到却听到了人家的难言之痛。
谢雍倒是不在意地道:“陈年旧事了,别放在心上,我说出来只是希望提醒四弟,那种地方毕竟不是好地方,偶尔去看看热闹喝杯茶算人情交际,增长见识,沉溺其中就是大误了。”
原平之哼唧两声,他现在还小,确实只看到了风月场所的繁华热闹和纵情纵性,背后的阴暗腐败之处根本无从了解。
谢雍反问道:“不知道苏白梅要四弟向我带什么话?”
“哼,苏白梅要问谢大才子:‘梅花香依旧,谢郎依旧否?’”原平之满是不忿地盯着谢雍道。
谢雍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原平之忍不住用扇子戳戳他“喂!我警告你啊,你可刚成为我姐夫,好歹给我姐姐留点面子!要是你闹出什么才子佳人的流言蜚语,小心我敲你黑棍喔!你要记住,我姐姐可是足足有六个兄弟喔!六个!”
原平之用大拇指和小指比画出六的样子,然后恶狠狠地补充道:“一人一棍就足够敲傻你了。”
谢雍一笑,凤目婉转流光,看得原平之一呆,暗道难怪苏大家都为这个男人着迷不已呢。
“这个事我会处理的,劳烦四弟了。”
“你懂得轻重就好,哼。”席平之啪地把扇子打开,一摇一晃地迳自离去了。
可是出了门他就懊恼起来,这件事到底要不要告诉姐姐呢?
对她讲了,可以让她心理有数,提前戒备;如果不讲的话,或许姐姐就一直不知道,所谓不知者不烦恼,姐姐就能过得更平静快乐一些?
那到底要不要讲呢?要不要呢?
原四公子唉唉地不停叹着气,他明明是弟弟好吧,为什么总要为哥哥姐姐们操不完心呢?
午后,谢雍与原宜之离开原府返家。
原宜之感觉马车走的路线不对,不由好奇地用眼神询问自家夫君。
谢雍原本与她分坐在马车的两侧,这对却移到了她的身边,紧接着她坐下,大手挽起了她柔嫩的纤纤玉手,低声道:“咱们先去拜访一位故人。”
原宜之点点头,既然已经成为谢家媳妇,她自然就要逐渐熟悉谢府的亲威朋友,担负起人情往来的责任。
谢雍却道:“这位故人有点特殊,她曾经身在勾栏。”
原宜之瞪大了眼晴,惊讶地看着谢雍,同时心有一点点向下沉——妓女?夫君居然带她这么一位新婚妻子去见一个烟花女子?何故?
难道打算纳她进门?可是这也太心急了吧?她才刚刚进门啊!
就算连中三元的状元公才华傲视群雄,风流不羁,可是这不羁得也有点过了头吧?置她于何地?置原府的脸面于何地?
见小妻子的脸色变得发白,眼底有着受伤的惊痛,谢雍便知道她误会了,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心,道:“别乱想,我和她没什么关系。只是当年我刚中状元时,一起喝过几场酒,仅此而已。”
原宜之眨眨眼晴,原来已经认识十多年了?!
不过,她愿意相信谢雍的解释,没关糸就是没关糸。如果说喝花酒,但凡官场中人恐怕都难免俗,她自己的父亲和兄长也经常要面临这样的应酬呢。
世俗风气如此,足不出户的内宅女子又能奈何?
谢雍拿了个背引枕为原宜之垫在身后,然后才慢条斯理地道:“说起来话长了,当年我中了状元后,同期中榜的同年为了拉拢关系,免不了就多有应酬,其中就包括喝花酒。”
谢雍笑了笑,有点嘲讽的意味,继续道:“意气风发的进士,烟视媚行的名妓,才子佳人互相吹捧,时人很爱这一套,每届大考之后,烟花之地都会大捞一笔,我们那一年亦不能免俗。苏白梅当时还是清馆,因为琴棋书画俱迩,又生得美丽,所以很被推崇,被誉为花中魁首,大家就起哄将她与我这个状元魁首凑一起,我虽然无意与烟花之女交往,却也难免得意忘形,同时也怕被同年看低,就赠送了苏白梅一首诗,大概就是这首诗惹下了麻烦。”
“什么诗?”听着丈夫讲迤她所不了解的男人的生活,原宜之虽然心底有点不是滋味,却也有着几分好奇。
“当时大家都以苏白梅的名字为题作诗,就是‘白梅’。”谢雍随即轻声吟咏道:“冰雪林中着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万里春。”(‘白梅’元,王冕)
“冰雪林中着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原宜之喃喃重复着这首诗,原本轻松了一些的心情再次沉重起来,而且是更加沉重了,她勉强笑道:“想必这位苏白梅很是美丽不凡呢,能得夫君如此绝佳的诗句相赠。”
谢雍摇摇头“和她本人没多少关系,只是争强好胜之作而已。”
人不风流枉少年,当年年方十九岁,连中三元的谢状元,确实也曾经意气风发、得意洋洋过,被众人吹捧得浑身骨头都轻了三斤。和同年到青楼喝花酒,又被众多美女仰慕、崇拜、火辣的目光所围绕,在众人的起哄下,随笔就写下了这样一首脍炙人口,其实也算是抒发胸襟抱负的诗,并不只是赠送一个名妓那么简单。
此诗一出,自然风靡一时,被士子们口耳相传称赞,极为推崇,果然不愧是连中三元的大才子。
“因为这样一首诗,所有人都以为我对苏白梅情有独钟,可是我甚至没有单独和她会面过。”谢雍叹了口气,神情有点沉重。“其实我对青楼向来没有好印象,你既然已经是谢家媳妇,也不怕告诉你咱们家的家丑。咱们谢家原本也算是荆州的名门世家,只是接连几代都是单传,男丁在读书进学上也没有什么出息,就渐渐式微没落了,到了父亲这一辈,原本也还有良田数百顷,五进大宅院一座,可是父亲考了秀才之后,考举人几次落第,便渐渐丧心,转而沉迷于青楼,醉生梦死。他厌恶母亲对他期望的目光,而青楼女子为着他的钱财自然一味吹捧他,后来他迷恋上一位所谓的花魁,情愿为她散尽家财赎她,可惜钱花光了,花魁却转身做了荆州刺史的小妾。父亲当时已在青楼染了一身的病,又气又急之下很快就病逝了,那时我才十三岁,刚刚考中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