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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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王子恒的生活非常简单。

    他在万事达快递有限公司担任快递人员,白天多半都在送件,晚上没有接案的时候,就会待在家里。

    他家里有四十二吋的平面电视、各种游戏主机、一整柜的动画dvd,以及一整个房间的漫画,而且收藏仍在持续增加中,所以就算不用上班,要他一整天、甚至一辈子独自待在家里,他也不会觉得无聊。

    由于他的生活圈不是在公司,就是在家里,也因此,他对目前的处境相当困扰。

    “快说!今天上午十点你人在哪里?”表情凶悍的警官用力拍打桌面,以严厉的口气第十次质问他相同的问题。

    阴暗的小房间内,只有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他以为只有在电影里才会看到的场景,没想到竟发生在自己身上。

    “喂!你说话啊!”才一迟疑,眼前的桌面又“砰”一声发出巨响。

    他很想回答,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他已经重复无数次自己的行踪了,不明白对方为何反复质问他同样的事情。

    今天他的行动和往常没什么两样,熬夜打电动、赶在上班前一刻才匆匆出门、到公司后接受任务送件、趁着送件时的空档玩最新的3ds恋爱游戏

    唯一和往常不同的事情,就是害他坐在这里接受盘问的原因──

    他看到了蝴蝶。

    在他将对象送到收件人手中时,那只蝴蝶就这样闯进视线,停在他的手臂上。

    以黑色、深蓝等冷艳色调为主的花纹,构成一双紫色的瞳眸,在翅膀上闪烁着异样冷光,如同透过锋利的视线凝视这个世界。

    既骇人,又艳丽,美得令人屏息。

    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跟在飞远的蝴蝶身后走,还听见收件人笑说“原来你喜欢蝴蝶啊”

    其实他讨厌昆虫,也不喜欢蝴蝶,但眼前这美丽的生物吸引了他的目光,挑起了他的好奇心。

    他跟随蝴蝶的足迹,直行、转弯,来到位于角落的某扇门前。蝴蝶飞进了半掩的门内,他也下意识地伸手推开那扇门

    “哪有这么刚好的事?!你不过是送个东西,就这么巧跑进发生命案的房间?”

    审问他的警官发出怒吼,震耳欲聋的吼声令王子恒开始头痛。

    “你不但刚好闯进谋杀案现场,还刚好站在尸体前面?硬拗也要有个限度!”

    “我走进去的时候没看到尸体”

    王子恒自己也很无奈,要是早知那是命案现场,他一定会拔腿就跑,而且他亲眼目睹的景象,实在太骇人。

    庄严的歌声中,触目所及皆是漫天飞舞的黑蓝色翅膀,眼前的空间布满紫色的眼睛这早已脱离了最初所见的美感范畴,而是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

    直到身后传来尖叫,他才惊觉自己成了所谓的“第一发现者”接着人就被带到警局了。而他只能从反复的问讯过程中,勉强拼凑出自己所遭遇事件的轮廓。

    这并非单一案件,几个月前就已发生过类似的谋杀案,两起案件的死者都是外表俊美的独居男性,死时全都沉睡在满是蝴蝶的室内,被那些紫色的眼睛层层掩盖。

    “别骗人了!长了张漂亮脸蛋,没想到竟然是个杀人狂,还弄了一整屋的蝴蝶遮住尸体真恶心!快说!你到底是怎么杀害他们的?”

    面对这近乎人身攻击的指责,王子恒不知从何反驳起,他的中文程度很差,完全想不出能说些什么,只能一再强调自己不知道。

    “一般人看到尸体,不是吓到脚软就是落荒而逃,哪有人像你这么镇静?”

    “boos也常说我神经大条,反应迟钝”

    “少胡扯了!”

    “够了。”一道冷静的声音打断警官的咆哮。

    只见两个男人走进侦讯室,原本咄咄逼人的警官表情瞬间变得谦逊,必恭必敬地向两人打招呼。“队长、教授。”

    王子恒跟着抬起头,走向自己的其中一个男人穿着高阶警官的制服,显然正是警官口中的“队长”

    另一人则是穿着品味超群的西装,就连他这个只有一千零一套西装的人,也看得出那是高级品,应该就是“教授”

    虽说被称为“教授”这人看起来却意外年轻,年纪似乎和自己不相上下,而且就算以同性的眼光而言,这位“教授”的英挺外表也和他身上的衣物同样不凡,给人精悍印象的脸部轮廓充满自信却不高傲,反而散发出学者般的沉静气质。

    漆黑如墨的发色和浓眉,就连瞳孔都是发亮的黑,和他身旁的警察队长散发出来的压迫感截然不同,带着点内敛的锋利光芒。

    扁是被这个男人的目光锁定,就彷佛被x光扫射全身,令人有种无所遁形的错觉。

    王子恒莫名地感到畏缩,垂下了视线。

    没多久,淡淡的香水甜味传进鼻腔“教授”取代了警官的位置坐在他面前,以温和的语气向他说:“你好。”

    被这好听的声音所吸引,王子恒再度抬头,意外发现眼前风度翩翩的男人拥有极富魅力的双唇,尤其是微笑时绽开的弧线和眼角的笑纹,都让人印象深刻。

    可是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笑容有点眼熟是不是在某个游戏里看过类似的角色?

    “你叫做王子恒?”

    在对方的询问声里,王子恒回过神来,轻轻点头。

    男人向他绽放出更亲切迷人的笑容“你的绰号一定是王子吧?”

    他“嗯”了一声之后,不再搭腔。

    的确,拜外表所赐,之前他到现在任职的公司面试时,老板就曾当着他的面感叹“果然是位高雅的王子啊”从此“王子”这个绰号就不胫而走,连同事都说他“不讲话的时候还满像贵族的”

    巴掌大的白皙脸蛋,五官深邃立体,整体的脸部线条却意外柔和。一定要举实例说明的话,就像游戏中专门设计来掳获女性玩家的心、俊美到几乎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男性角色。

    但其它人或许不知道,在进入高中之前,王子恒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外貌出色,甚至还曾被嘲笑为有厚重眼镜和钢牙的科学怪人。

    那是一段惨不忍睹的青春回忆,恍如恶梦般的过去

    “我的绰号和这件案子没关系。”

    听到王子恒沉默许久才挤出的响应,对方只是笑着附和一句“说的也是”

    “抱歉,忘了自我介绍。严格说来,我不算是警方的人,只是他们从美国请来指导的鉴识学教授罢了,你可以叫我vincent。听说你很喜欢电动,可以告诉我,你在玩的是什么游戏吗?”

    王子恒没答腔。他的确向警方提过自己在送件途中玩了一下电玩,但没说出游戏内容,况且他也觉得这与谋杀案、眼前的男人都没关系。

    “那我猜猜看好了如果是可以随身携带的游戏机,不是psp就是ds吧?”

    王子恒的眉毛微微抽动,很接近了,可惜不是。

    男人没有漏看他细微的反应“那么,应该是最新的3ds了,我想你玩的是恋爱游戏吧?目前最热门的应该就是”

    男人口中正确无误地吐出游戏名称,令王子恒错愕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眨着浓密的长睫毛望向他。

    “我说中了吗?看你的表情不是很惊讶。”

    不,他很惊讶。

    王子恒也不晓得自己的脸部肌肉哪里有问题,总是无法做出明显的表情,也常被责备“你怎么老是面无表情?”、“真令人火大”之类的,像今天侦讯他的警官,就因此误以为他是冷血杀人魔,天知道他只是天生长了张扑克脸而已。

    “开玩笑的啦!看也知道你很惊讶。”

    男人的宣言有点出乎意料,让王子恒只能死命忍住问他“你真的看得出来吗”的冲动,继续保持沉默。

    “那么,既然是那款游戏,你应该对她说了吧?”

    男人的表情意有所指,明白对方指的是“那句话”后,王子恒顿时窘得面红耳赤。这个鉴识学教授对游戏也太了解了吧!

    “教授,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她又是谁?”

    “我已经询问过那栋大楼的住户,有一位家庭主妇证实,她曾经看到一个混血小帅哥在楼下玩电动,而她之所以记得,是因为对方对着电动的屏幕说我爱你。”

    惨了!王子恒在内心吶喊,虽然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

    可是他也没办法啊!那款恋爱游戏以细腻又贴近真实生活的互动为卖点,如果两、三天没开机,游戏的女主角宁宁就会用撒娇的语气抱怨玩家忘了她,所以一旦游戏开始,就非得每天和她培养感情,才能逐渐提升好感度。

    像昨天他为了赶送件,没等到剧情告一段落就匆匆关机,结果今天再次开启游戏时,宁宁竟生气了,噘着嘴责备他没有好好说再见就离开那傲娇的模样可爱是可爱啦!不过硬要他说“我爱你”才肯原谅,就让人相当困扰了。

    可是如果不顺着她的要求做,她的态度就会越来越冷淡,更别提之后的剧情发展他真实恋爱的经验没多少,至少在游戏里的恋爱绝对不能输。

    这下好了,被人看到他对着电玩屏幕谈情说爱,一定又会被骂“好恶心”、“臭宅男”之类的

    “根据她的证词,她看见这名混血帅哥大约是上午八点左右。”男人却只是以沉稳的语调继续说:“那是她固定出门买菜的时间,因为对方长得很帅气却举止怪异,所以多看了几眼,没想到这一看竟然看到八点半,害她没买到那天限时特价的水果。”

    毕竟愿意在他人面前对游戏角色诉说爱意的人,一定脑袋不正常得令人印象深刻。

    尽管“教授”没有这么说,从容地继续向警方厘清他涉案的嫌疑,王子恒依然羞愧得无地自容,只能死盯着男人价格不斐的腕表看。

    “直到法医到达现场勘验时,死者尸体都尚未僵硬,连尸斑都没有出现,因此推论死亡时间是八点至八点半左右,而凶案现场你们也看过,不是几分钟内就能完成的。”

    “可是他身上有很多蝴蝶的鳞粉啊!”“我想第一位到达现场的警察和另一位住户身上,也会发现相同的鳞粉,毕竟案发现场是飞满蝴蝶的密室,没沾到鳞粉反而奇怪。”

    “就算如此,他的证词还是有疑点,他说是去送件,但所提供的收件地址根本是空房,没有人住!”

    “这点你们队长也向他们公司的老板查明了,今天确实有派他去那里送件,不过委托的送件人和收件人留的都是假名,也无从追查。”男人顿了一顿,接着说出犀利的事实“这就表示我们得换个办案方向了。最可疑的嫌犯不是他,而是那个消失的住户。”

    大声咋舌的警官话锋一转,回到王子恒身上“可恶喂!你记得那个人的长相吗?”

    王子恒急忙绞尽脑汁回想收件人的长相,可惜除了停在手上的蝴蝶,和对方取笑他的声音之外,他什么也记不起来,甚至忘了自己究竟有没有回头,向收件人说些“感谢您光顾万事达”之类的客套话。

    最后,他诚实地摇摇头。

    “什么?!”警官再次发出咆哮,声音之大,让他不禁缩起肩膀。

    “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你这家伙该不会是共犯吧?!”

    “你饶了他吧!他不太会认人。”“教授”面露苦笑,再次给王子恒似曾相识的错觉。

    王子恒不禁怀疑,说不定他真的认识这个“教授”不然对方为何知道他向来不擅长辨识人的长相?

    “怎么想都觉得太可疑了吧!而且他是命案现场的第一发现者,您不是说过,第一发现者是最有嫌疑的人吗?”

    “我想你们要逮捕的,应该是真正的犯罪者,而非抓住一个有嫌疑的人就紧追不放。”男人蓦地开口,语气明显变得严厉“你有没有想过,这并不是由证据来说话,而是将罪状强加于证据之上,身为执法人员,这种态度最要不得。”

    “vincent!”始终没有说话的队长适时出声,苦涩的表情似乎在请他口下留情,免得自己部下的脸色越来越惨白“就算他真的很不会认人,也不能排除他是共犯的可能性,他可是唯一近距离接触过嫌犯、还送东西给嫌犯的人,什么都推说不记得、不知道,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总之,我反对这种找不到其它物证,就紧抓着仅有线索不放的办案方式。”

    “所以我说了,他还有共犯的嫌疑。”

    不知不觉中,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大。

    “我见识过很多真正的杀人狂,也曾和他们面对面谈话,甚至相处过一段时间,这个人绝对不是共犯,更不会是凶手。”

    男人深黑的双眸迸射出光芒,坚定而充满说服力,彷佛有种魔力,足以令听者相信他所说的一切。

    王子恒不自觉的看呆了,过一阵子才想起,现在他面前上演的这一幕,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内哄吗?

    “就算被牵扯进来,也不是他自愿的。”

    “啊真是的,我不计前嫌找你来,可不是为了让你替他脱罪。”

    “脱罪?这个词汇是建立在认定嫌犯有罪的前提下吧!”

    “没想到你去美国这么多年,中文程度没退步太多嘛!”

    眼见两人陷入唇枪舌战之中,被夹在中间的王子恒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应该是这桩连续谋杀案的重要关系人,但很微妙地完全插不上话。

    他知道他们争执的中心点是自己,却不明白为何一方死命替自己说话,而一方又不肯信服,就连侦讯他的警官也有些不知所措。

    两人的激辩,因为一通突然的电话而中断,队长接起手机后几分钟,便切断通话,叹息着宣告他可以走了。

    “你们公司来头不小嘛,记得替我向你老板问好啊!”队长的口气中弥漫着浓厚的讽刺意味,显然他能顺利离开,正是员工们称为“boos”的老板万明晓替他疏通的结果。

    临走前,警官又以近似恐吓的语气警告他,他的嫌疑还没完全排除,灵量不要乱跑以方便联系。

    终于能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空间,令王子恒松了口气,不过令人沮丧的是,他的背包被警方列为证物,要等采证完才能归还。

    “真是太糟了”他垮下肩膀步出侦讯室,心头一片乌云密布,他的3ds还在背包里,这下他好不容易挽救起来的好感度,等于重新归零了。

    踏着沉重的步伐准备离开,有人却从他身后快步越过,望着那气质出众的挺拔身影一、两秒,王子恒才想起对方正是极力帮他洗刷嫌疑的“教授”

    对了,那个人叫什么来着

    “vincent!”一出声,就连王子恒都被自己的声音吓到,他也不懂自己为何会一时冲动的喊住对方。

    男人略显迟疑地停下脚步,在回过头来的瞬间,向他投以依然魅力四射的笑容“英国腔。原来你的另一半血统来自英国啊!”男人说对了,或许是受到父亲的熏陶,他的英文说得比中文好,也在大学时进修拉丁文,但王子恒不晓得是否该跟尚未熟识的人聊这么多,因此保持沉默。

    “抱歉,是我太多话了我没料到你会叫住我,我还以为你会迫不及待想逃离这里。”

    “我是想早点离开这里啊!”王子恒不经大脑的率直言论,惹得男人发出轻笑声,他这才察觉自己太坦白了“你认识我吗?”

    男人忍不住“噗哧”一笑,抛去方才温文儒雅的伪装,放声大笑起来“拜托!我都已经拚命暗示你了,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你不会认人这点还是没变,我以为你好歹会记得同学的脸。”

    “咦?同学?”想起对方曾说过“他的确不太会认人”这句话如今想来,或许不只是替他辩解,还带有揶揄的意味。

    只不过,这开怀大笑的嗓音和不减魅力的双眼,也更加眼熟了

    “你到底是?”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我是你的国中同学。”

    “国中”王子恒倏地浑身僵硬,那是他最不堪回首的青涩时期“你你是”

    “成岩国中,第五十一届毕业生。”男人露出俊美到令同性嫉妒的笑容,宛如绅士般以优雅姿态向他伸出手“十年不见了,我是霍文森。”

    剎那间,有什么东西从脑海中满溢而出,挡也挡不住,可怕的回忆,有如潮水迅速涌上心头。

    王子恒瞬间想起,自己二年级转学到那所国中的第一天,身为班上领导人物的霍文森曾以如沐春风的迷人笑容,亲切地问他“你喜欢这间学校吗?”

    那笑容,驱散了他对转学的不安。

    他也记得毕业前的某一天,湿漉漉的地板传来清洁剂刺鼻的气味,嘲笑声、叫嚣声不绝于耳,包围着浑身湿透的自己。

    不愉快的回忆让他耳根发热,身体却异常冰冷,无论有多难受,都无法从困境中逃脱的绝望感全数回笼,而那些包围自己的人群当中,眼前这个人年少时的脸庞清晰浮现,对他冷眼相待。

    如今,阔别十年的国中同学,正以低沉悦耳的嗓音询问他“你喜欢喝咖啡吗?”

    活了二十五年,王子恒不明白的事情很多。

    五岁时,他不明白小朋友为何都指着他笑;十岁时,他不明白自己为何老是遭到排挤;十五岁时,他更不明白,为何总是有人喜欢找他麻烦?

    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自认没有招惹任何人,但以霍文森为首的那群人却没事就取笑他的长相、说话的腔调、模仿他戴牙套讲话漏风的样子,甚至拿走他的私人物品,起初只是藏起来害他找得团团转,后来竟堂而皇之地宣告“扔掉了”

    霍文森拥有比同龄学生更结实修长的身躯、引人注目的俊美脸庞,无论在学业还是运动上的表现,全都出类拔萃得让人嫉妒,理所当然成为焦点。

    他不只是班上的领导者,更贴切一点说,简直是教室里的国王,所有人都臣服于他、讨好他。

    他曾经非常羡慕这个人,但后来只剩下深深的厌恶。

    当年他不明白霍文森为何如此针对他、讨厌他,更不明白的是,既然如此厌恶他,在国中生涯的最后一天,又为何那样对他

    “这间店的评价还不错喔!”十年后的霍文森,擅自带他走进咖啡店,擅自选了靠窗的位置,更擅自招手请来女服务生,擅自替他点了据说是店内招牌的拿铁和千层派。

    思绪瞬间从年少时拉回现在,王子恒一时间难以适应而有些恍惚,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拿起手边的小叉子,戳向被霍文森切成四片的千层派。

    啊!他又在不知不觉中被这个男人牵着鼻子走了。

    不过,他的懊恼在将味道和外型都很完美的千层派送入口中之后,全都烟消云散。

    “真厉害千层派很难切得这么好耶。”

    他们公司的切派高手──秘书高逸达曾说过,千层派的迷人之处,就在于派皮层层迭迭的酥脆口感,搭配柔软香甜的内馅,因此派皮很容易碎裂,或者在切的时候挤出内馅。

    “秘诀就是心狠手辣。”霍文森说出和高逸达相同的心得,以毫不搭调的优雅动作端起咖啡杯,轻啜一口“面对漂亮过头的东西,如果出于怜爱而不敢动手夺取,永远也无法属于自己。”他说,眼神带着些许深意射向面前坐着的人。

    但王子恒没注意到这道明显过于锋利的目光,只是无法理解地歪歪头。

    这个小动作惹得霍文森发出轻笑。“我随口说说而已,你不用一脸困扰的样子,真是一点都没变。”

    “是吗?”低下头,他不喜欢霍文森提起过去的自己,说他“没变”、“和以前一样”犹如宣告他脱离不了悲惨的少年时期。

    “我想你没发现吧,除了我之外,刚才还有一个人也是我们的国中同学。”

    “咦?”王子恒睁圆了双眼,这倒是天大的坏消息了。

    “队长啊!”霍文森忍住想笑的表情,就像在说“我就知道你不记得他了”

    直到他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是“吴纪棠”王子恒才稍微有些印象。

    他记得那个人当过班长,是班上功课前几名的学生,不过和霍文森那群人并非同一挂的,当然也不和自己一挂。

    不对,自己从来没有和谁同一挂,一向都是独来独往或者说,刻意被孤立。

    “其实我国中时和他处不来,所以知道协助的对像是他时,多少有点尴尬,但工作归工作嘛!”霍文森表情泰然自若的说。

    王子恒立刻想起两人之前在侦讯室的争执,尽管各有各的立场,却不参杂私人恩怨,算是相当专业的表现。

    当然,这是在吴纪棠讽刺他“你中文程度没退步”之前。

    “你就原谅他不顾旧时的同窗情谊吧!他也是职责所在,该怀疑的还是得怀疑。毕竟我们活在一个连儿女都有可能杀害亲生父母的世界里啊!”王子恒看他无奈的苦笑,心想这个人应该见识过许多真实的人性黑暗面。“你真的见过杀人狂?”

    霍文森回答“是啊”的语气带着苦涩,开始说起自己国中毕业之后,全家移民到美国的生活。

    一开始得适应不同文化,有时甚至要面对种族歧视的艰辛,到后来努力完成博士班学业,跟随恩师在大学担任助理,继续研究鉴识学的经历,中间也穿插他实习时勘查犯罪现场遇到的趣事。

    在霍文森简明扼要的叙述中,辛苦的部分都被轻描淡写带过,大多以幽默的语气强调有趣之处,但王子恒明白,这个人获得如今的成果,付出的肯定比他所说的辛苦好几倍。

    柄中毕业以后,自己没和任何人联络,自然无从得知霍文森去了美国,以及吴纪棠当上警官、甚至担任队长的事。如今听听这些有趣的故事,竟觉得挺有意思的。

    “其实我还配不上教授这个头衔,是纪棠这样称呼我之后,其它人也跟着喊。他那些部下们不知道他是在讽刺我,因为他没想到请来短期指导的人不是我的老师,只是我这个助理而已。”

    “我觉得你很厉害啊鉴识学是门实用的学问。”

    真是的,自己怎么开始称赞起曾欺负过自己的人?王子恒有点懊恼,却在看见霍文森欣慰的笑容后,化为云烟。

    算了,男人的心胸不该如此狭窄,毕竟他刚才还帮自己说话。

    “所以你才会说我不像杀人凶手吗?”听完了霍文森对方才他陷入的案情简单说明后,王子恒不由得问。

    “能够不被警方抓到,代表凶手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因此,我可以断言你绝对不是。”

    “你是说我看起来很不聪明?”

    “不是,我是指你没有他们那种细心到神经质的特性,如果要证据的话”

    霍文森的嘴角浮现一抹笑意,这一瞬间,王子恒彷佛看到十年前,对方那带着恶意的坏心表情。

    然而,只见对方指着嘴角,说了声“这里”会意过来的王子恒,仿照他的动作抹抹唇边,定睛一看,手指上沾着些千层派的余屑。

    秉持不浪费食物的宗旨,他立刻将指头放进嘴里,舔了个一乾二净。这千层派不愧是店里的招牌,仅存的碎屑小遍小,口感和香气依旧令人回味

    “呵呵呵”身旁传来一阵压抑的笑声,王子恒赫然发觉,自己无意间做出的舔手指幼稚行为已被霍文森亲眼目睹。

    一股热潮瞬间涌上面颊,他低头猛啜咖啡掩饰羞愧,结果喝得太急还呛到,吓得一旁的霍文森停下笑声,紧张兮兮地问他“没事吧”

    太好了,真是丢脸到家了!

    好不容易停止咳嗽,王子恒忍住强烈的自我厌恶,应了一句“没事啦”

    “没事就好。对不起,我不该笑你的,只是觉得你实在是太”

    “太怎样?”不懂霍文森为何不说下去,没听到答案的王子恒抬起头,却对上一双深刻凝视自己的漆黑眼眸。

    那见证无数犯罪者、具有优秀洞察力的眼睛,彷佛能看穿他所有的犹豫和自卑,看穿他对他既羡慕又恐惧的矛盾心情,这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国中毕业典礼那天,透过被水模糊的视线,和对方四目相对的剎那

    “王子。”

    突如其来的温柔呼唤,将王子恒拉回现实。

    霍文森眼中只剩下亲切的笑意,问道:“我也可以这样称呼你吗?”

    王子恒对于这十年间的落差总是反应不过来。记得国中时,对方从不喊他的名字,只有故意讥讽他的时候,才会叫他“钢牙王子”或“宅臭国王子”

    难道这个人全都忘了吗?

    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不只先认出自己,还记得他不会认人,那当然不会忘记他曾经欺负过自己的事情。

    可是他不想追问、不想提起,否则只会显得自己甩不开过去而已。

    最后,王子恒以小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回了句“都可以”而霍文森也抱以友善的微笑。

    “今天真是为难你了,毕竟这件案子太过离奇,而且一直抓不到凶手,大家的神经都绷得很紧。”

    “我知道,但我不是凶手。”

    “我知道,我相信你不是。”坚定的口吻、诚挚的表情,从霍文森口中说出的话,令人莫名安心。

    “我也相信,你真的只是被蝴蝶吸引过去。你从以前就只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什么也动摇不了你,一副意志坚强的模样。”

    王子恒困惑地眨着双眼,他从不知道对方眼中的自己,有这样的特质。

    “很美吧?”

    “咦?”突然抛来的问题,令王子恒反应不及“什么很美?”

    “我是说蝴蝶!你说过你是被蝴蝶吸引,才会跑进命案现场。”

    “嗯,因为我从没看过那种蝴蝶。”他老实的回答。

    “我之前也没亲眼看过,那种蝴蝶的名字是瞳纹蝶,是来自南美洲的罕见品种。我调查了一下,全台湾只有几座蝴蝶园饲养这种蝴蝶,而且大多已经停止培育了。”

    霍文森向他解释,瞳纹蝶对于环境的湿度、热度及食物相当挑剔,没有经过精心设计的人工雨林,根本无法饲养成功,培育者甚至得模拟热带雨林的强烈气候变化,才能培育出真正的瞳纹蝶。

    “只要撑过艰难的环境,这份坚强会让牠们蜕变成绝美的生物。正因为牠们很美,也很致命。

    “根据死者身上出现蓝紫色尸斑这点,法医初步推测是中毒死亡,不过还是要等完整的验尸报告出炉才能确定真正死因,至于他们是怎么中毒的,又是另一个匪夷所思的问题。”

    “是蝴蝶的鳞粉吗?”

    “一般而言,蝴蝶的鳞粉没有毒,只是碰到蝴蝶也不会有事,你自己不就印证了这个论点吗?”

    王子恒顿时恍然大悟,不然曾让蝴蝶停在手上的自己,应该也会中毒才是。“的确很匪夷所思”

    “要不要和我一起去蝴蝶园走走?”

    “咦?”对方如同提出约会的自然口气,怔住了王子恒。

    “我刚才说有培育瞳纹蝶的几间蝴蝶园,最近的那间距离这里不过十几分钟车程,虽然我向警方提过蝴蝶园的事情,但他们目前的侦查方向是以追查凶手的身分为主,而我,则是想以研究者的角度分析凶器本身。”

    “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好像很感兴趣。”

    再度被霍文森说中心思,王子恒不甘心地咬咬下唇。好吧!他的确是对难解的谜题没有抵抗力。

    就像解谜类的电玩一样,一开始的剧情越走越模糊,但越靠近真相,就越会发觉之前获得的线索都是有迹可循的。

    不过,他的兴趣也得建立在自己并非嫌犯的基础上。

    “就当作替你自己洗刷嫌疑吧!”看穿了他的迟疑,霍文森又补充“只要揭开凶手的犯案手法,他们对你的怀疑也会不攻自破。”

    王子恒旺盛的好奇心一直在鼓吹他答应,但深埋在记忆深处的恐惧却又令他裹足不前。

    那段灰暗的过去是十年前的事了,他不该为此耿耿于怀,却不免困惑对方为何能假装他们之间什么都不曾发生?

    在咖啡厅这种公共场合里,他或许可以假装镇定地和霍文森聊天即使大部分时间都是对方在说话,可是单独和他结伴同行又另当别论了。

    除此之外,他也不想再涉入这桩凶杀案半分。

    好奇归好奇,但他还是想安静过自己的日子,不惹是生非,顶多注意一下新闻,耐心点等警方破案就好。

    “我会考虑看看。”尽管嘴上这么说,王子恒已暗自决定不再和霍文森或疯子凶手有所牵扯。

    “考虑看看是吗?”霍文森仍维持着微笑,话语里隐含着些许暧昧不明的情绪,似乎看穿了他的打算。

    这一瞬间,王子恒强烈怀疑对方有读心术,将他的心思读得一清二楚。

    但霍文森最后还是维持彬彬有礼的态度,递出一张名片“那就等你想去的时候和我联络吧!不然平时我们也可以多约出来聊聊。”

    “嗯”不敢说好,也不敢说不好,王子恒默默收下连碰都不想碰的名片。

    “那么,我们的午茶时间也差不多要结束了。”霍文森很快取走桌上的账单“这次让我请你吧,谢谢你陪我度过一个愉快的下午。”

    “咦?可是”王子恒正想提议平均分摊,右后方传来的一句“真巧啊”就打断了他的发言。

    顺着声音的来源看去,只见一个女人挽着一个男人伫立在他们桌边,那个男人还看似熟识地向他们挥手。

    此刻,王子恒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个人又是谁啊?

    正想着应该是霍文森的朋友时,陌生男人却一左一右地拍拍他们两人的肩“文森,王子,好久不见了。”

    王子恒这下着实愣住了,对方显然同时认识他们两人,但他毫无头绪,只能向身旁的霍文森投以求助的目光,却赫然发现那张俊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这是重逢以来,他第一次看到霍文森露出如此严肃而漠然的表情。

    “看王子的表情,果然忘记我是谁了。”男人露出开朗的笑容揭晓谜底“我是你国中同学胡裕澄啦!”

    “咦?!”王子恒终于想起这个人了,就是曾取笑他是“自闭阿宅”当年常和霍文森连手欺负自己的跟班。

    今天的巧合,实在多得令人招架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