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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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尔飘来的一阵雨,

    好似能为淡漫天的阴霾注入一丝清新

    “来了!”微微打盹的龙珑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冲过去开门。好准啊!他总是在半夜两点时来按门铃。

    还记得最初他来按门铃的那几次,自己因为已经上床没听到,淑美家的门铃差点没烧掉,后来是被不断的砰砰拍打门声才给吵醒的。

    乖乖,面对暴怒的偶像真是个恐怖的经验哪!

    因为怕上床后会睡到九重天,错过与偶像见面的机会,她便待在客厅里等电铃声响起。

    大门打开后,就听见傅允风冷冷的声音传来“炖得太久了!”

    龙珑抱着他塞过来的保温壶,爬满睡意的脸庞上挂着歉然的笑意“对不起啊!”过去家里很少吃得起这么贵重的药膳食品,难怪做不出来人家喜欢的口感,亏她还特地到书店翻遍药膳食谱学习,似乎也毫无作用。

    唉!害人家天天喝试验品,还真不好意思哩!

    然而,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机会堡汤给心仪的偶像喝,所以,就算被嫌得臭头,也是一种荣幸呢!龙珑乐观的想着。

    真不信整不倒她!一天变换一个挑剔词,他想来也颇费心神呢!记得他说过“太油腻了”、“中药材太重”、“香菇味太浓”、“放得太凉了”还有很多其他的。

    其实,他才不在乎每天摆在家门口的这壶汤的口感如何,里面的汤水总是直接就送进他厨房的水槽内。然而,令他纳闷的是,不管他怎样批评汤头的风味,这两个礼拜以来,她的回答却千篇一律的都是一句“对不起”!

    当在便利商店中不见她值夜班,他就故意挑半夜两点来按门铃,反正他还没上床,自然也容不得她睡觉。她吵了他这个有严重睡眠困扰的人两天,用两个礼拜来还自然还嫌不够。

    明天仍会是这一句“对不起”吗?或是另有花招?傅允风耐心的期待着,反正没看到她那双会骗人的大眼睛落下几滴会让他感到赏心悦目的两,他才不会甘心呢!

    “我进去了。”龙珑收起保温壶,接着关上门。

    隔天,一走出二十六楼的电梯门,傅允风的目光很自然地便往他的大门口瞄去,今晚那里竟然少了一个碍眼的汤壶,走道上却摆上两只很破旧的大手提箱。

    龙珑住的那一家门户洞开,她还是穿着那套难看的衣服,双手推着吸尘器在吸地毯,嘴巴跟着电台播放的歌曲哼唱着,不时还会旁若无人的扭跳舞动着。

    傅允风倚在门旁等着。他问着自己,到底在等什么啊?等着她关掉吸尘器,不用费劲的大吼?还是等着警告她今夜则发出声响,因为他今夜很需要睡眠?

    对!就是这个理由。今晚他有应酬,多喝了几杯威士忌。他一点都不喜欢含有刺激性质的助眠物品,就好像他也不爱用安眠药一样,但在这种血管里充斥着酒精的情况之下,睡眠已经自动的找上他了。

    龙珑终于关掉吸尘器,收好延长电线,轻松的转过身,冷不防地看到门口的高大身影,将没戴眼镜的双眼一眯努力认出来人是谁,随即她大叫一声“哇!偶像,我差点被你吓死了!”

    偶像?这并非是她第一次这样叫他了,找机会他非得搞懂这是什么怪称呼不可!

    “你在胡说什么啊?”傅允风勾勾食指,将她叫到外头“我的汤尼?”

    见鬼了!这绝对不是他等了半天想问她的事!他用甩头。真不能小觑烈酒的能耐,居然这么快就影响他的舌头功能,让他语无伦次了。他才不在乎她的汤呢!他根本不会在乎!对!不在乎。

    “我要走了,不能再给你送汤喝了。”龙珑指了指放在走道上的两只手提箱。

    “走?”傅允风这下完全清醒了。她想不告而别?居然没戏唱了?他等不到她哭得唏哩哗啦的模样?那他这两个礼拜的努力配合演出岂不是全没搞头了?

    “淑美全家明天一大早就回来了,我将房子整理好,锁上门后便要离开了。”

    “你上哪里去?”如果她住得不远,他还要每天继续勒索那一壶汤。没道理他正玩得起劲,她居然抽腿落跑就喊卡。

    “我明天就要去深坑那边的一家电子工厂上班,人家供膳宿的!”

    深坑?搭公车来回这里一趟便要超过三个小时。他沉声问着“干嘛不回家?”

    “我家里人口多,没有多余的房间给我住,幸亏今晚有个同学好心的要让我到她家去挤一挤。”龙珑微微笑着,梨窝若隐若现。

    白痴啊!到处流浪还能笑得那么开心!暗允风冷酷的心绪被打乱,暗忖,是什么样的家庭会没有房间给一个小女孩住?提着小皮箱,到处换住处,永远不知哪里会是安全的收容所,是他最深恶痛绝的画面。

    如果幸运一点,收容的那一家人肯按时给三餐吃,小孩子的肚子可以得到最起码的照顾,差一点的,会叫小孩子自己开罐头,微波加热填进肚子。最惨的就是碰到会喝酒嗑药的收容者,餐餐挨饿不说,还得常常从睡梦中被揪起来,接受不停落下的拳头暴力。

    至于小孩子最渴望的疼爱、怜惜与幸福的感觉,政府给付的微薄照顾金中没有附加这一项福利规定。

    傅允风的眉宇间笼罩着一层乌云,怔忡了好半晌。她才几岁,还得到处去打工?

    他冷静的头脑并不想多管闲事,但是关心之情自己有了主张“慢着,你在便利商店的工作呢?”

    “早没了,过完年后三天,人家就不要我了,谁教我算错帐啊!”龙珑嘴边的笑痕隐了去。

    “就为了那一百块钱?”傅允风的嘴角微微抽搐着。

    原来她早就失业了,还每天熬汤送给他喝,她真不是普通的笨啊!那些汤全都被他喂给排水管了

    顿时,他想恶整、恶搞她的兴致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还有一种很陌生的情绪,分辨不出是不是叫“罪恶感”的东西开始在他心中滋生。

    龙珑点点头“唉!当然还有”无缘无故把警察叫了来。

    她还来不及说完话,便听见“砰!”地一声,愣愣的看着她的偶像一把带上淑美家的门,然后一手拎起她的身子,另一手抄过她的两只手提袋,全往他的房子里头丢去。

    龙珑坐在地板上,小手揉着发疼的部位。怎么两次进他家门都要摔疼**啊!

    “愚蠢、笨蛋、大白痴!你没大脑啊?难道不知道到处借住会有危险吗?”傅允风无法漠视这样的情形,叫得脸红脖子粗的。

    龙珑抬起头死盯着傅允风。他关心她耶!她听得出来那些骂人的字眼各个都是关心的语气。

    家里从来没有人问过她到底住在哪里,日子过得好不好,唯一在意的就是她的薪水袋。虽然他的口气坏得不得了,但是,第一次听到这样关怀的话,巨大的冲击让她忍不住的颤抖着。

    她在怕什么啊?身子抖得那么厉害,以为他会将她给吃了不成?他还没有那么饥不择食,会看上这一只发育不良、头脑迟钝的幼齿鸡!

    傅允风冷着脸看着缩在地板上的小小身影,很想拿一大把纸钞掷向她,当作赔偿她熬汤的费用,可是,金钱抵销得了她的一番心血吗?

    结果,他却迸出一句不经大脑思考的话“你住在这里,替我工作!”

    龙珑讶异的瞪着他。他曾经帮她垫了便利商店的帐,就算离开这里,她一定也不会将他给忘了,然而,替他工作?为什么?是同情、可怜她吗?

    她向来不愿过度使用的脑子,现在居然难得肯认真的看待一件严肃的事情了。

    龙珑咬咬唇,她不会去麻烦别人,她喜欢自食其力过日子。“我不要!我已经答应电子工厂的老板,要到那里工作。”

    “去当女工啊?”傅允风朝天一翻白眼。

    “是女作业员!那里有劳健保,还有冬夏制服穿,就算被辞职了,也有资遣费可以拿”龙珑收回难得被翻搅的思绪,务实的数着好处。

    “一个月五万元。”傅允风很快地批出这一句。

    “什么?!”龙珑瞪大了眼睛,眼前全是“$”的符号。她直冲到傅允风面前,完全忘了自尊这档子事“你再说一次?”

    “做不做?”傅允风简直要被这个蠢蛋给打败了,他居然要低声下气的求人替他工作!

    管他的电子工厂,管他的其他顾忌,现实而比较重要啦!这么高的薪资不怕没钱寄回家了。

    龙珑不再挣扎,很用力的点头“我做我做!可是,你不能随便赶我走,就算要赶我走,也要给资遣费喔!”

    傅允风从喉头发出一声不满的粗嘎谊咒,抽起茶几上一张便条纸,写下一份劳动契约,落款处还签下自己的名字。

    龙珑仔细的阅读着,随即很满意的收进手提袋,她仰着纯真的小脸蛋问着“我要做什么工作呢?”

    这大概是傅允风这辈子所做过最疯狂、最愚蠢的一件事了,他还真不知道龙珑能做什么,况且,寰宇集团里也不可能随便安插一个童工。

    将她丢进门原本只是想先将她留下来,弄清楚她的家庭情况,再安排给她一个固定的住所,谁知道怎会脱轨演变成这样!

    “你可以先去上学,放学后利用时间打扫整理房子。”他对原先的清洁公司本来就不很满意,看她刚刚吸地毯做家事很有架式,应该可以达到他的要求。

    当管家她在行,因为从小就做惯了家事嘛!可是上学?龙珑不禁瞪大了眼“我已经毕业了。”

    “国中毕业没啥用处,多念点书才实在。”他什么时候变得像个老妈子一样唠叨鸡婆啊!

    “不是,我高职毕业了!”龙珑拚命摇头。

    傅允风将龙珑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来来回回看了几遍,阅人无数的他眼睛居然会凸槌?

    “你到底几岁?”怪里怪气的声音闷在喉咙间。

    “我十八岁了啊!”发育不良的心排骨居然有十八岁?成年的女人有这么矮的吗?他的历任未婚妻各个最起码都到达他的下巴高度哪!

    “见鬼了!你那么矮不可能有十八岁,身分证拿来。”他更想抢过她的手提袋,撕掉刚才那张劳动契约。

    龙珑乖乖的从手提袋中抽出一个粉红色的证件递给他,小嘴嘀咕着“我不矮啊!我有一百六十一公分高呢!偶像,实在是因为你长得太高了。”足足高出她快两个头呢!

    偶像?又来了。傅允风将身分证还给龙珑,没好气的问:“你不知道我的名字吗?为什么老是这样乱叫我?”

    “我问过楼下的守卫,我知道你叫傅允风,可是,你长得很像我暗恋的偶像,我真的很喜欢他喔!我也好高兴能每天堡汤给你喝,香港人最注意喝汤养身这种事呢!”龙珑的眼眸清雾氤氲,十足的陶醉感,十足的少根筋,丝毫未察觉这番话会惹出什么后果。

    “我不是香港人!”傅允风的孔声简直要把屋顶给掀了,也一脸阴郁,气得冲进浴室去浇冷水,心里头猛冒出来的酸味,在在印证他其实很在意来自于她的默默关怀。

    结果呢?原来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替身,一个代替品!他差点呕死。

    一向聪明的他居然被骗了!被那一壶汤、被她的外形给骗出慈悲心肠,甚至还破例让她住进自己的房子。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窝囊过,真是气死他了!

    “龙珑,明早你就给我离开,多钜额的资遣费我照数全部一次付清,彻底来个眼不见为净!”傅允风在莲蓬头强力水流底下吼骂着。

    闻言,客厅里的龙珑暗叫不妙“糟糕,老板又发火了。”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么好心肠的老板为什么脾气这么坏呢?不过,没关系,除了做好工作之外,她会想尽办法逗老板开心的,让他天天笑脸迎人!

    傅允风将自己关在书房中,五部电脑全开,准备狠狠厮杀一整夜。

    他封闭的世界里突然来了一位陌生的入侵者──一个不能称为女人的十八岁小女生,让整个空气中都漂浮着不稳定、不安全的分子。

    该死,他更别想睡了!

    龙珑很识趣的待在客厅中,看看电视、听听音乐,其间还偷偷溜到浴室去洗了个澡,但是,她就是不敢去吵傅允风,远离火药库这点常识她还有啦!

    虽然打过电话告诉同学她不过去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开始怀疑自己可能要花这个长沙发上过夜了。

    一阵睡意袭来,尤其深夜时电台播放的音乐更加让人脑袋昏沉,她用力的甩甩头“老板还在书房工作呢!我可不能打盹!”

    于是,龙珑开始做韵律体操来保持清醒。

    即使生气,傅允风的肠胃仍很固执的在午夜时要求消夜。他关了灯走出书房,却被眼前看到的景象给微微震住了。

    他的客厅不像往常般是暗寂的,而是灯火明亮,音乐流泄,人影晃动非常强烈的冲击,令他忍不住猜想这是天堂幻象吗?

    龙珑听到脚步声,便停止左右回转身体的这一个小节体操。“老板?”不敢再喊他偶像了,即使忘性快的她,对他刚才的嘶吼仍印象深刻呢!

    糟了,瞧他那难看的脸色,她不会吵到他了吧?她搜寻着放在茶几上的cd音响遥控器,想赶快把音乐给关了。

    傅允风做出制止的手势。

    龙珑忍不住皱皱小鼻头。哎!电台现在正播放西洋音乐,她听不懂啦!

    傅允风在沙发上坐下来,陷入沉谧的思绪中。很好听的旋律,很优美的合声,歌词却让他震撼极了──

    youknowthedoortomyverysoul.

    you”rethelightinmydeepestdarkesthour,you”rethesaviorwhenifall。

    (你知道进入我灵魂的那一扇门。你是我最黑暗时刻里的光亮,你是我毁灭堕落时的救赎者。)

    黑暗中可能有那道光束吗?毁灭的灵魂还有希望吗?傅允风怀疑作词者大概是看到了海市蜃楼的幻象!

    然而,随着每一个小节音符的流过,他原本糟糕无比的心情竟然被音乐的魔力给调和了,不冉再晦涩跌沉到谷底。

    音乐结束时,电台的dj说着“今夜就以beegees乐团的“howdeepisyourlove”向各位听众道晚安,祝您今夜有个好梦!”

    好梦?真是个愚蠢无比,光会说废话的dj。幸好他的音响从来都是摆着当装饰品,否则这种蠢话多听几次,他大概会跳起来把音响给砸了。

    “关掉音响,去买消夜。”傅允风终于愿意开口对龙珑说话了。

    “知道了,我马上去。”关掉后,龙珑转身就想往外跑。

    傅允风拉住龙珑的手,塞给她一千块钱,还有她放在沙发上的外套。

    哇!老板很体贴呢!龙珑的唇边不禁浮起一大朵微笑“我很快就回来,我知道你爱吃什么!”

    傅允风在龙珑的身影消失之后,重重的吐出一大口气。他的家里居然莫名其妙有了声音,有了人气,他非常非常的不习惯!

    他转身走回书房,期待着龙珑带着消夜推开他房门的时候

    见鬼了!别胡里胡涂让beegees梦幻般的歌词给迷惑了,他期待的绝对只是那一袋食物而已!

    明早,他还是要把龙珑给踢出去。

    “你一个人要用这么多电脑啊?”帮傅允风送消夜进书房后,龙珑着着实实被

    里面的五部电脑给吓了一大跳。回过神后,她对着其中一个萤幕好奇的问着“这是什么?m又m读不懂耶!那是什么档案啊?”

    傅允风神情紧张的赶快关掉这一部电脑,凛声道:“问那么多干嘛?不准你动这一部电脑,这些档案你十条小命都赔不起。”

    这么严重啊?“知道了!”龙珑赶紧很用力的点头,不去管神秘档案了。

    傅允风剥开一个三明治的包装袋,狠狠的瞪了龙珑一眼“说你自己的事,我没说停不准停。”这个身世如谜的女孩,他非得弄清楚他到底是怎么上了她的当不可。

    书房里没有多余的椅子,龙珑只好窝在电脑桌旁光可鉴人的木质地板上,双手托着粉腮,开始当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

    她说到口干舌燥,把她从有记忆以来的大小事件,全部向她的老板报告得清清楚楚。没办法,老板交代的事嘛!

    傅允风嘴巴忘了吃,手指忘了动,眼睛直盯着电脑萤幕,却视而不见任何资料讯息,他的耳朵里只接收到龙珑柔嫩的嗓音,还有她的身世

    她二岁时父亲因工地意外去世,七岁时母亲再嫁,生了两个弟弟,十岁时母亲也因病去世,不久继父又再娶,继母又生了两个妹妹。她的家人全都姓郭,只有她一个人留着生父的姓。

    高职毕业前除了上学,她还要做家事、照顾弟妹,毕业后一个人在外头居住,家里的人只关心她每个月拿回去贴补家用的薪水。

    哈!一个标准的现代灰姑娘!可是,瞧她说得多轻松。傅允风撇撇嘴的暗忖。

    “我那两个弟弟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当然要好好栽培他们念书。只是我老搞丢一个又一个的工作,这个老板一赶人,我就只好再找另一个工作-!”

    她耸耸肩“反正今天的不如意要在今晚睡觉前忘掉,明天一定又是新的一天了。”

    坐在电脑前的傅允风脸色凝重,眉宇间只见阴霾。他从来都不是这么想的,也从来都没有人告诉他要这么想。

    他不平的低吼着“我才不信你能说得出这种深奥的话。”

    “话的确不是我说的,可是,照着这么做,日子也就好过多了。”龙珑天真的扬起眉。

    “谁说的?”傅允风又开口,仍是气愤的低咆着。

    龙珑飞快的往会房外跑,没一会儿便拿进来一本又破又旧的书,将首页翻开,捧得高高的。“是我亲生妈妈在她最喜欢的书上写下的句子啦!”

    “你妈有没有说昨天以前的事要怎么办?”傅允风赌气的回嘴。

    “昨天以前的事?呃!这个嘛我妈大概知道我记性不太好,事情忘得快,所以没说耶!”龙珑不好意思呵呵笑着。

    记性不好?那像他这种记忆力超强、超棒的人就得每天噩梦连连?搞到最后害怕睡眠的时刻到来?不公平啊!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

    “反正不开心是一天,开心也是一天啊!”龙珑长吁一口气。所以,她总不肯太花脑力,事事想得太严重、太复杂。

    “白痴行为!”傅允风轻啐一声。

    龙珑耸耸肩。从小被骂惯了,早就练就笑骂由人,无所谓的心思了。

    “老板,我都说完了耶!”龙珑搔搔头,伸出舌尖润了润干燥的嘴唇。希望老板别再叫她继续开口,放她去厨房找杯水喝。

    傅允风嗤哼着“我叫你停了吗?你想办法再给我变出声音来!”

    龙珑吐吐舌头。这个怪老板除了眸气坏,还很霸道跋卢呢!变出声音来?怎么变啊?

    龙珑好奇的问:“任何声音都可以吗?”

    “嗯哼!”傅允风从鼻孔中喷出气,懒得开口了。

    龙珑将他的反应当成是可以的意思,于是,她翻开母亲那本唐诗宋词元曲集,开始朗读了起来。

    虽然傅允风的中文程度不是很高竿,但多少也听懂龙珑念的几个片段的句子──

    “寂寞无人见黯黯梦云惊断”

    “古今如梦,何会梦觉”

    “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

    傅允风在心中漫忆着,原来并不是只有他拥有这种孤独愤世的心境,比他更过分的大有人在啊!

    电脑萤幕的省电装置开始启动,从四面八方窜出来的3d小方块,到处在画面上漂浮着,傅允风没去搭理,因为他的心神转而专注于想听看看她还会念出什么样的诗句来

    华尔街的股面市场不再是傅允风暗夜里的唯一娱乐,今夜有另一个声音伴随,打破往日的孤清冷寂。听着龙珑的声音,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头不自觉的往下垂,最后趴在电脑桌上睡着了

    梦中,傅允风是一个出生在美国纽约的弃婴。市政府社会局安排他住饼一个又一个的寄养家庭,时间最多半年,最少一个月,端看社工的评估结果。

    他的一只小皮箱是他唯一的随身物,伴随着他尝尽每一个寄养家庭中的冷暖辛酸,那些过往对他而言,唯有一句可以形容,就是“不堪回首”!

    直到他九岁那一年,有一对华裔的夫妇因为久婚不孕,决定领养个孩子,便领养了他,而这也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转泪点。

    那位台湾移民的太太不仅长得娇小美丽,也很有耐心,整整花了一年的时间,才让他承认他是这个家庭的一分子,开口喊了她一声“母亲”

    那一天她哭了,他也哭了,母子两人抱成一团。他想,他终于有家了,他的流浪梦魇终于可以结束了。

    之后,傅允风不平凡的天资逐渐展露,他的母亲又惊又喜,央求着大而化之的父亲给他买最好的电脑设备,送他上最好的私立学校。

    傅允风也很努力的表现,不让他的父母亲失望。

    在他十三岁那一年,他的母亲微笑的告诉他“风,你相信吗?妈妈的肚子里来了一个小妹妹,上帝终于愿意给妈妈这一份迟来的礼物了!你以后要疼妹妹、照顾妹妹喔!你们都是妈妈的好孩子。”

    可是,上帝给了他一个妹妹,却带走了他的母亲因为高龄难产,而造成血崩。

    面对这样的结果,傅允风愤怒的咆哮道:“我从来只相信魔鬼毁灭的的力量强过上帝!”

    没多久,他的养父再婚,对象是他久别重逢的初恋情人。

    傅允风又有了母亲,而且,还多了一个小他二岁的弟弟。这个弟弟是个怪胎,虽然后来证实他是一个智商高达两百的天才。

    傅允风拥有高资质、高学习的能力,但不是旷世天才,纵使努力了一整个月找资料写报告,也比不上弟弟吊儿郎当、心不在焉之下的随便一份作业。更甚者,他还发现到这个家庭中的一个秘密──他的弟弟竟然是养父的亲生儿子!

    他开始慌了,将自己在生活、课业各方面逼到极限,他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他害怕再回到寄养家庭,这样的心声他从不敢对任何人说出口,只能在成长的岁月中偷偷躲在被窝里强忍住脆弱的心情。

    每当此时,他就会好想念他的母亲,好怀念她在中国人农历春节时以慢火熬炖的那一锅香浓的香菇鸡汤。他记得母亲的叮嘱,很努力的当一个仔孩子、好哥哥,疼爱他的妹妹。

    然而,挚爱的母亲离他而去,对他的打击非常的大,于是,他暗自决定,只要不去爱,就没有所谓的伤心。

    他开始封闭自我,不让人窥知内心世界的喜怒,只相信自己一个人,渐渐的也养成一丝不苟的完美主义性格,不容许自己犯下一丁点过错。

    生活中失去调和与缓冲的轻松时刻,童年时在寄养家庭的那段梦魇居然又回来了,夜夜纠缠着他,让他恨透了睡眠。

    长年紧绷的神经与拒绝入眠的偏执行为种下了恶果,让他这些年来总是失眠。

    天底下唯一敢嘲笑他且还能活命的人,就是那个如今已上大学主修心理学的妹妹,她曾经老气横秋的对他说:“你啊!庸人自扰,是天底下最灰色、最没有安全感的笨蛋。”

    也许吧!暗允风没有反驳她,反正心理学家总是很容易将人的灵魂给看透,却提供不了有效的治疗方法。

    于是,为了打发漫漫长夜,他开始在股票市场上厮杀,变成一个冷血的股市狂魔

    突然,黑暗的画面远离,浮现出某一年的耶诞夜情景──

    由于他的母亲在生妹妹的前几个月,状况一直很不好,所以,都住在医院中安胎,他的父亲也因为业务的关系必须到欧洲去。本以为要孤单的度过即将来临的耶诞夜,未料一个来自台湾的富家男孩邀他一起去过节,才免除了两个男孩子在团圆节庆时的孤独。

    虽然他发过誓不让任何人走进他的内心,但他还是认定那一个对他伸出善意之手的男孩子,他是他生命中的一个异数,也会是他一生的挚友与伙伴。

    那个男孩叫做邵希岳,目前是寰宇集团的总裁,然而实际上,寰宇集团所有的生意业务都是由傅允风在负责。

    只要邵希岳有需要,傅允风绝对可以为他赴汤蹈火,以命相舍,因为他永远难忘那一年的耶诞夜、那一顿耶诞餐,与那种被重视、被需要的感觉!

    那是个很温馨的耶诞夜啊!他和邵希岳在弹珠台上较量着,倘喝着香槟酒,讲着男孩子们喜欢的黄色笑话,两人笑成一团

    傅允风笑着醒过来了。

    有一个头颅在他的膝盖上趴睡着,只见龙珑侧着脸,轻轻的在打呼,少女的馨香味透过呼息,幽幽的传送过来。

    她念着诗词的声音轻松的将他推送入久违的好梦中,她真的赔给他最渴求的优质睡眠!

    啊!无法再将她给踢出去了,他决定格她留下来。

    这一夜,傅允风找到了他喜欢的安眠药──龙珑声音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