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小小的岛 > 第三章

第三章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0.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二天还是假日,她的心情很好,所以她又打了电话约他出来。天气其实不大好,一大早就细雨纷纷,没有片刻放晴的时候。

    黎曙天把他心爱的一五重型机车丢在家里,改开吉普车出门。心里盘算着,下雨天很难叫到计程车,说不定就有机会送她回家了。老是处于这种被动状态,什么都不知道,实在太没安全感了。

    方为若比他还早到。他们约定的地点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只是社区公园中一座小小的凉亭,旁边植着一丛丛灌木,满开着浓紫色的花朵,在细雨中格外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味道。

    她坐在石制长椅上,脚边搁着一把滴着水的大黑伞,照旧一袭简单的洋装,再加上一件黑色的七分袖短外套,乌亮的秀发用一条黑色的发带松松的束着。乍看之下,像是一张三十年前的黑白照片,没有色彩,没有温度。

    “天气很好。”她没开口打招呼,冷不防的冒出一句。

    黎曙天把伞收了起来,和她的雨伞并排。“没有一个机车骑士喜欢下雨天,只有女生才会这么不食人间烟火。”

    “你撑伞骑机车?表演特技吗?”

    “我今天开车来的。你想上哪儿去都可以。”

    “我哪儿也不打算去,就坐在这里——赏雨。”

    黎曙天转头看了一眼亭外的雨幕,心想:雨水的分子式和自来水应该没什么不同吧?“你晓得吧,这是酸雨,绝对喝不得也淋不得。”

    “放心吧,我带了饮料,绝对不会要你陪着我一起喝雨水。”她边说着,边从随身的手提袋中拿出一只保温瓶和一个粉绿的保鲜盒。

    “太好了,我还没吃早餐呢。是你自己做的吗?”

    “嗯。”方为若点点头“是我自己煮的豆浆和刚烤好的苹果派。反正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当成厨余回收又很麻烦。”

    “下一回,请你省略后半句话可以吗?”他无奈的道。“你确定盒子里只有苹果派,没有别的?”

    “真的没有毒舌派。你这么念念不忘的话,等我找到配方,再做给你吃。”她打趣的回道,一边帮他倒了杯豆浆,又切了块苹果派。

    黎曙天喝了一口甜淡适中又浓又热的豆浆,再咬了一口热热的派咽下,才开口道:“小方,你真的满贤慧的。”

    “当然啦,我是整天闲闲在家,除了张罗吃的,什么都不会。”

    “你知道,现在的女孩子能够搞得清楚水烧开了没,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一大早就甜言蜜语,是不是豆浆里头加了太多糖了?”

    “绝对不会。我发誓。”

    “为了这么一点小事你就发誓?男人的誓言真像是一日三餐一样。”

    “好吧,这样说你不信,那难道要我说你煮的豆浆喝起来像马尿你才信?”

    “我才不信你真喝过那种东西。”

    “唉,真被你打败了。你不相信我的话,总该相信你自己的味觉吧?”

    她所能相信自己的,大概也只有味觉了。她恍惚的想着,她曾经一厢情愿的相信过一个男人,相信他一直到他挽着他的新嫁娘出现在她面前

    可是眼前这个男人,她无须相信他的真情实意。就像一只包装精美的礼物,她既然不打算拆下包装纸,又何必在乎内容物是什么?就算空无一物,或是塞满过期的旧报纸也无所谓“豆浆和苹果派的确是我满拿手的点心,希望它们足以弥补你接下来这一天的无聊。”

    黎曙天很有兴趣的追问:“你已经安排好整天的活动?想去哪儿玩?我今天开的是越野吉普车,上山下海,哪里都去得。”

    “我们哪儿也不去,刚刚不说过了吗?就坐在这儿赏雨。”

    “啊?!你之前都住在撒哈拉沙漠吗?一年到头难得看到一场雨?”

    “早想过你会觉得很无聊”

    和程宇明分手——或者该说被他抛弃之后,她足足有五年的时间仔细去思索:谈了四年的恋爱,何以竟会落到那样一个结局?唯一的结论是:在所有的男人眼中,她是一个极端无趣又毫无风情的女人。光是一张好看的脸孔是留不住男人的心的。她从来不喜欢人多的地方,连去看电影都坚持要坐在前面第五排的位置,见不到黑色的人头晃动她才甘心。

    程宇明对她提过几次,坐在前面离大萤幕太近很不舒服。她告诉他他可以去坐后面的位置,而他总是很体贴的继续坐在她身边。

    然后有一天,他找到了一个女子,愿意陪着他坐在后面的位置。

    昨天和黎曙天一起看电影,她还是坐在第五排的位置,仍旧受不了视线中有人影,更受不了旁边坐了个陌生人。她一点也不想政变,而黎曙天看在钱的份上,或许不以为然,却仍是一声不吭。她知道他很委屈;但既然收了钱,受点委屈也不算什么了。

    陪着她无聊终日也是应该的。

    “也不见得会无聊。”他瞄了一眼并排立着的两把尺寸几乎一模一样的五百万级大黑伞。“早知道要出来赏雨,我一定会准备一把小得多的美浓纸伞,漂亮又有情调,在雨中散步也很不错。你知道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咱两人,作阵撑着一支小雨伞,雨愈大,我来照顾你,你来照顾我”

    “嘴巴说说很不错。但伤风感冒、红红的鼻子和打不完的喷嚏实在谈不上什么情调,只会让你成了办公室里头的万人嫌。”

    “我身强体壮,就算淋一场暴风雨也不怕。倒是你看起来弱不禁风,虽然是夏天,在这边坐太久真的不要紧吗?”

    “你不要被我的外表骗了,我从小到大难得生病。”也已经生不起病。孑然一身,病倒了,除非雇用职业看护,否则根本找不到人来照顾她。

    “你不觉得自己的脸色太苍白了吗?”

    “真的?早上洗脸时没仔细照镜子。下次我会记得上点粉底的,让你对着一张死人脸,像是从太平间跑出来的,的确太为难你了。”从小到大,她一直都被称赞是漂亮的女孩,走在街上常常有男孩子回头看她。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原来她已经脱离现实太久,所以没发现自己唯一的长处也失去了。

    “喂,你不要随便曲解我的话好吗?我的意思是,你平常一定很少晒太阳又缺乏运动。下个周末,如果没有下雨,我带你去慢跑,好不好?我会选一条幽静的路线,让你见不到闲杂人等。你一定没有慢跑鞋,对不对?今天我就陪你去买一双。一开始跑不动,用走的也行,一定不会让你太累的。”

    “要是我连走都走不动呢?你背我?”

    “那有什么问题!三个你我也背得动。”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大力士。”

    “没骗你,我从小就是运动健将。田径、篮球、游泳,没一样难得倒我。”

    “我可不像篮球一样,可以由得你在指尖上耍弄。”

    “虽然我比你高壮得多,却被你用一根小手指要得团团转。”真是!怎么也没料到他居然会耐烦陪着女人在凉亭中赏雨!要是让他那一票损友知道了,不笑掉他们的大牙才怪!

    方为若正想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她还是尽心当个好老板吧,别老提这些让他面子挂不住的事。“好,等下午雨停了,就去买鞋。”

    “说不定雨会下到晚上。”

    “气象报告说,下午会出太阳的。那时候公园里会有很多人,很吵,还是下雨比较好。”

    “这个公园你很熟?常来?”

    “嗯,下雨没人时,我偶尔来,平常并不是这么安静的。一大早就有人跟着唱机跳土风舞,假日时还有小孩子在沙坑里玩沙,尖叫声哭喊声嘻笑声,热闹得像游乐场,真是一群小恶魔。”

    “你这样不行的,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怎么办?用马笼头把他们的嘴巴罩住?其实小孩子虽然爱吵又很顽皮,还是很可爱的。只要多一点耐心,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

    “怎么听起来你很有经验似的?”明明他的身分证配偶栏是空白的。不过听说结婚只需要有公开仪式,不一定要去户政事务所登记也算数的。“你该不会结过婚了吧?”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家有四个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小表头喊我叔叔,我当然有经验啦!”

    “所以你还要帮忙抚养小孩?”她的语气有些同情“听说养小孩很昂贵的,难怪你要出来兼差。这样吧,你要是表现良好,我会帮你加薪的。”

    “你这女人少自作聪明了。雨好像小多了,要不要去散散步?唉,我怎么这么快就被你传染了,好像在演琼瑶的小说哦,不食人间烟火又浪漫过了头。”

    “到底是谁自作聪明了?我敢说你连一本琼瑶小说都没看过。对于你没看过的书,请不要胡乱批评。”

    “唉呀,冒犯了你的偶像了。其实我真的看过,我还会唱它的主题曲——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没唱错吧?”

    “别用唱的就没错,旋律没一处是对的。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我看你倒很有潜力去当偶像歌手。”

    “都是莎士比亚害惨了我。为什么追女朋友就得要到她窗子底下去唱情歌呢?像我这种人,该怎么办才好?”

    “莎士比亚没帮你出这种馊主意。不过你也别太悲观,你是说的比唱的好听。”

    “真的?那我用念的好了。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我猜你一定还会背另外一首: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咦!你怎么知道?”

    “我还知道,这两首诗你不是从诗经里头读来的,多半是从情书大全里背来的。”

    “别说笑了,这种时代,还会有谁在背情书大全?根本没有人在写情书了好不好?你年纪明明比我小,怎么还活在三十年前?”

    可是,不到十年前,程宇明刚开始追求她时,让她心动的就是一封长达五页、亲笔所写的情书。连信封上的邮票都是费心挑选饼的楚辞邮票——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在机场上生别离,悲凄的只是她,他正与他的新相知“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她是还活在十年前,活在五年前,所以她登了广告,不是吗?“去散步”她把自己的伞收了起来,用带子系好,把他的伞递给他。

    黎曙天高兴的把伞接过来打开,撑在两人头顶上,小心翼翼的不让她淋到一点雨,而他的半个肩膀则露在伞外。

    “你带路吧,这里我第一次来。那种紫色的花开得好漂亮,你知道名字吗?”

    “野牡丹。”

    “和牡丹花一点也不像。我喜欢牡丹花,人家说它是国色天香。啊,你一定不喜欢,太俗气了。”

    “我喜欢牡丹花,它一点也不俗气。”有一年她和程宇明到杉林溪去看过。他说他其实并不喜欢这种富贵花,虽然他后来把其中一朵娶了回家——楚珊妮是一家大医院院长的掌上明珠。想像程宇明是为了楚珊妮的家世才娶了她,并不会让方为若比较好受,那只是更加证明她爱错了人。

    “我又想到一首应景的歌,唱给你听。白牡丹,笑吱吱”他的众好友最怕和他一起去ktv,因为他的歌声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噪音。偏偏他又爱唱,尤其是心情大好的时候。

    方为若不客气的打断他的表演欲。“求求你,别唱了吧,祖师爷没赏你这口饭吃。”

    “可是,这是一首台语歌呢,叫我用念的我可念不出来。要不,你唱给我听?”

    “我的拿手歌只有一首,你真要听?”

    “哪一首?”

    “国歌。三民主义,吾党所宗”

    “不用了不用了。我看下星期慢跑完后,我们一起去ktv练唱好了。”

    “你,练不出名堂的。”她嘲笑的说“除非重新投胎。”

    “喂,我好歹不只会唱国歌,你别五十步笑百步了。”

    “但是我晓得要藏拙呀。”

    “有那么严重吗?又不是去参加歌唱比赛,没事哼哼唱唱真的满快乐的,你要学会放轻松点,反正天塌下来也轮不到你这个哈比人去顶。”两人同在一把伞下,他才发现她的个头真是娇小得可以,顶多一五出头——因为她双腿修长,隔着一段距离看,并不会觉得她矮。

    “谁是哈比人?”她停下脚步,仰头看了他一眼。

    “电影魔戒里头的哈比人啊,你不会真住在什么蛮荒小岛吧?”

    “没看过。”她低声咕哝了一句。“这个哈比人,他怎么啦?”

    “他很矮。”可是没你的娇小玲珑,他在心里头加上一句。虽然老是穿着宽大的暗色洋装,却掩不住她姣好的曲线。

    “我要去买一双四寸的高跟鞋。”她低头看了一眼因为下雨而穿出来的荷兰木鞋,高度不足五公分。

    “踩高跷也没用。你打算穿着高跟鞋和我去慢跑吗?那我是不是还得先去联络救护车在一旁待命?”

    “好像是你应该来迁就我才对呀。”出钱的就是大爷。

    “我能怎样迁就你的高度?把我自己变成武大郎?”

    “高跟鞋给你穿,那我敢肯定你连站都不会站了,走路也只能用滚的,到时候我可不就比你高了吗?”她正经八百的建议道。

    “那我还是变成武大郎好了,只要你别当潘金莲。”

    “男人不是都喜欢像潘金莲那种女人吗?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不过潘金莲也不是坏,只是倒楣。最坏的是那个武松。”

    “因为打死了一头吊睛白额虎?你是绿色和平组织的成员吗?我以为女人都喜欢英雄人物。”

    “英雄是供小学生拿来写作文用的。喂,到上头的亭子休息一下好了,那边的视野比较好。”

    “好,你要小心点走,阶梯很滑。”他一手撑伞,另一手轻轻环着她的肩头。

    这是一座人工堆叠起来的小土丘,覆着青草,一朵朵或黄或白的小野花点缀在草丛间,煞是可爱。公园四周尽是两三楼高的透天住宅,没什么高楼大厦,视线还算开阔。

    在椅上坐好,方为若打开手提袋,一边问道:“豆浆还够热,你要再喝一杯吗?”

    “好啊。不过你太瘦了,应该多喝一点鲜奶,才能增加体重。”

    “那对你没好处的。我多了一肚子牛脾气,你可就要遭殃了。”

    “我才不信你会胡乱发脾气,顶多是牙尖嘴利罢了。你家是在这附近?哪一个方向?”

    方为若胡乱的随手一指“那边。”

    “唉,我都跟你这么熟了,你还信不过我吗?连地址都不让我知道。”

    “除了知道你宁可挑一担豆腐上街去卖,也不肯穿高跟鞋,我对你一点都不了解。”

    “好吧,那我先自我介绍。黎曙天,身高一八三,体重七十三。虽然四肢发达,头脑却一点都不简单,又聪明又专情的ab型天蝎座。”

    “停!别拿什么血型星座之类的鬼话来骗我了,我对于统计数字没有兴趣。”

    “好吧,那你对什么有兴趣?除了电影以外。更正,除了侯麦的电影之以外。你没看过魔戒,我猜你也没看过哈利波特?”

    “我看过当哈利碰上莎莉”她防卫似的说道:“我想男人都会认为我很无趣。”

    “我才是男人,用不着你替我下结论。你没有上班,除了翻译之外,都做些什么事?”

    “煮饭、种花、打毛衣”

    “哇!真是宇宙超级无敌的贤慧!”

    “是当管家的好人才,”她继续说着“没有一个男人受得了的枯燥乏味”

    “喂,我一点都不觉得你枯燥乏味。”

    “那是因为你拿了我的薪水。”

    “你可不可以别再提那点捞什子的薪水。”他没好气的回道。

    “你嫌钱少,早该说清楚的。别指望我会立刻帮你加薪,我看我还是重新登报好了”

    黎曙天强忍下怒气。“我没有嫌钱少,我很满意,这样可以了吧?”他要是让自己被炒了鱿鱼,可就连一点点机会都没有了。

    “真的?”她怀疑的问“你要是觉得委屈的话,就直说好了,用不着勉强。”

    “一点都不勉强。你还带了什么吃的?我又饿了。”他立刻转移话题,不想继续这个杀风景的话题。

    “还有洋芋泥、水果沙拉、鲔鱼三明治。你比较偏好肉食吗?对不起,我还不晓得你的口味。下次我会准备一些烤鸡腿什么的”她有点讨好的说着,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想让他走。

    “不是应该我来迁就你的饮食习惯的吗?别麻烦了,我对食物并不挑剔。”只有对女人才十分挑剔。也不知怎么搞的,方为若就是对了他的胃口。“你准备什么我都吃,简单一点就好了。”

    “不麻烦的。我喜欢烹饪,那很好玩的。”特别是煮给喜欢的人吃。以前程宇明也很欣赏她的厨艺,可这是一个职业厨师可以取代的工作。

    “你若是肯让我跟在旁边帮帮忙,一定更好玩。”说穿了,他仍是想要进她家门。

    方为若听出了他的意思,居然很想答应。也许是因为那双澄澈的眼睛吧,怎么看也不像是坏人。她告诉自己。

    “雨好像停了。”她没有直接答覆“我们去买慢跑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