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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敢和反派重名的好汉

作者:陈塘关杀神李狗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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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酸辣鲜香的红艳汤汁,晶莹滑嫩的粉丝,配上几块入味的牛肉,确实是刚盛出来的时候最好吃,哪怕多放上一分钟,都会少了许多劲道和鲜爽。

    稀溜溜地连吃了两大口,嘴里传来的刺痛和灼热就让齐欢忍不住拧开了一瓶矿泉水,直接灌下了小半瓶。

    冰凉的液体流过口腔,将辣椒带来的刺激驱散了少许。

    离裳挺翘的鼻子上也辣的沁出了一层细汗,但除此之外,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

    “你还挺能吃辣的。”齐欢道。

    “我老家是湖南的,你说呢。”离裳笑着答道。

    “怪不得。”齐欢从口袋里掏了包纸巾,抽出两张递给她,笑着道:“我就不帮你擦了,免得别人又误会。”

    “谢谢。”离裳接过面纸,擦了擦鼻尖和额头的汗珠:“你很怕别人误会么?”

    离裳和齐欢平时关系还算不错,实际上他们整个班级的氛围都非常好,偶尔开上两句玩笑无伤大雅。

    只是离裳隐隐觉得,今晚的齐欢好像和平时有些不同。

    她不禁想起了前两天在课堂上,齐欢听到自己角色名字时念出的那句诗。

    重译新离越裳国,一枝都掩桂林香。

    这首诗的作者是北宋诗人陶弼,在文风鼎盛的宋代,算不上什么人尽皆知的大家,离裳会听过这首诗还是因为陶弼也是湖南人士,和她算是老乡。

    虽然这首诗里的“离、裳”二字并非连贯的词语,但也确实是她名字的来源,

    “小说里不是都这么写么?”齐欢道,“美女总有一堆追求者,然后碰巧看到男主跟她在一起,明明就没什么,偏偏嫉妒心爆棚,非要来找男主的麻烦。”

    “你是说自己是小说男主角?”离裳被齐欢的话逗笑了,摇曳的身形就像是随风摇摆的花朵,让齐欢十分担心会引来一两只恼人的蜜蜂。

    齐欢挑一筷子粉轻轻吹了吹:“我就那个意思,况且自己的人生,自己不就是主角么?”

    自己可都穿越了,这还不算是只有男主角才有的待遇么。

    “离裳,这么巧啊,也出来吃夜宵?”

    一个男人的声音不合时宜地打断了两人轻松愉快的谈话。

    齐欢一口粉丝差点呛在了喉咙里,连喝了几口水才艰难地顺下去,心道自己这嘴难不成开了光,说什么来什么?

    齐欢抬起头,扫了一眼来人,一身蓝灰色的的休闲西装,发型打理得十分用心,潇洒是挺潇洒,可说他要去干什么的都行,但就是不像来吃夜宵的。

    兄弟你唬谁呢,想追女生也不用这么装偶遇吧,什么“这么巧”也太逊了吧,这桥段和这台词,在我平时看的小说里,绝对是个雷点好不。

    “你好,张奇。”离裳微笑着跟他打了声招呼,也不知道有没有识破他那拙劣的谎言。

    等等,张奇?

    齐欢听到离裳说出这个男生的名字后,差点直接笑出声来,这连番刺激之下,最终还是被一根酸辣粉呛到了嗓子,弯着腰咳嗽个不停。

    张奇?这家伙跟我白天杀的那个华山派叛徒名字一样?

    好嘛,敢和出场就领了便当的小反派用一个名字,兄弟,我敬你是条汉子!

    离裳见齐欢咳得腰都直不起来,关心地伸出手帮齐欢轻拍着后背,有些好笑地道:“你没事吧?怎么吃个酸辣粉还会呛着!”

    张奇看着离裳有些亲密关心的动作,面色止不住地沉了下来,他早在齐欢和离裳刚来买酸辣粉的时候就看到了两人,而齐欢和老板的对话和离裳的反应也都被他看在眼里。

    此刻他对齐欢的态度分明就像那个黄沙寨三当家一样,恨不得除齐欢而后快,连齐欢看他时那不明意味的奇怪眼神也被他当成了赤裸裸的挑衅。

    “情敌”跟不共戴天,估计也差不了多少了。

    “没事没事,这些体会到你们湖南的辣度了。”齐欢喝完了那瓶矿泉水,才终于止住了咳嗽,他指了指一旁的张奇,道;“你朋友么,不介绍一下。”

    “这是张奇,是我在学生会的同事,这是齐欢,我的朋友。”离裳给两人互相介绍着。

    只是朋友?张奇听着离裳的话心中一喜。

    齐欢听后却是面色一苦,一个这是学生会的同事,一个却是朋友,女侠你居心不良啊。

    离裳和齐欢面对面坐着,将他的反应看在眼里,偷偷地对他笑着眨了眨眼。

    嘶!

    齐欢回瞪了她一眼:你还眨眼,你知不知道你偷偷眨眼的样子杀伤力有多大,被这小子看到,还不得恨死我。

    “你也是出来吃夜宵?一起么?”离裳也不好一直晾着他,开口道。

    “好啊。”张奇欣然同意,从一旁拉了个椅子就坐了下来。

    以离裳的修养,都不禁脸色一滞,她当然也看出这个张奇根本不是来吃夜宵的,所以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他居然就答应了。

    突然加了一个人,桌子上的气氛陡然尴尬了不少。

    其实齐欢的心态倒是好得很,在江湖上也混了这么些年,这类阵仗又不是没见过,他根本没有在意张奇,只怕他当做被自己刺死的叛徒,自顾自地继续吃着酸辣粉。

    带着其他心思的张奇却不甘心气氛一直这么沉默,想起了最近在学校内很流行的《江湖》,挑起了话题:“听说你也在玩《江湖》,我最近也花了不少时间,已经有两门武学达到了第十级,修为已经有80点了,都快到初窥境了。”

    说起这个,离裳似是有些苦恼地道:“我也差不多,刚把第二门武学练到第十层。我算了算,想要晋级初窥境,第三门武学至也得要练到第十层,修为才够,可是我运气好像不怎么好,打了三天的水匪,都没有打出一本秘籍,寄卖行里倒是有不少秘籍,但要么太贵,要么不喜欢。”

    “别灰心,总会出你满意的秘籍的,我也是打了两天才出了一本刀法。”张奇出言安慰的同时,还不忘显摆自己刚刚打到的秘籍。

    齐欢听到这终于忍不住放下了筷子,不是为了让张奇难堪,而是实在不想叫离裳被这个不懂装懂的家伙给误导了:“你现在的当务之急,应该是赶紧学到一门武学,练到十级后晋级至初窥境,之后再考虑寻找符合自己喜好的功夫或兵器,初窥境之前的武学,都只为修为打底子,不宜在武学选择上浪费这么多时间。初窥境以下的敌人掉落秘籍的几率有多低,想必你也深有体会了,还不如早买早练来的实在。晋升初窥境,不过是武道之路的起点,这一步晚一天,就要比别人吃亏一天。

    离裳冰雪聪明,也有过类似的考虑,现在听了齐欢的话,更觉得豁然开朗:“那学一门什么样的武功最好?”

    齐欢道:“纯粹为了提升修为的话,注重速度的武功稍占一些优势,这样的武学等级提升的速度相对要快一些,类似腿法、短兵之类,或者其他重杀伤的武学也可以。”

    “……如果你需要的话,我这里刚好有一本双刀的秘籍,还算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