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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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城中村,和其他城市的城中村没什么不同。这里有许多私人建的三至五层小楼,有很多都是租出去的。
也有的小楼建得比较高,建到八至十层,在外面看到的样子很象九十年代兴建的标准居民楼,里面则多数是租给一些地下小工厂作厂房或仓库。
在城中村里没有城市常见的下水道,只有露出地面的引水沟。一下大雨,很多低洼地就会水浸街。那些小工厂,有许多都没有经营执照,生产的东西五花八门,什么都有,一般都在早晨或黄昏用小型货车把货运出去。所以一到上下班的高峰期,车子和人流总是把巷口塞得满满的。人也过不去,车也过不去,车上的人就不停的按喇叭,形成一幅非常热闹的画面。
在这个热闹的画面里,差不多每天都重复着一幕让人赏心悦目的镜头。每天的下班时候,就有一辆黑色骄车开进小巷,从透明的车窗向里看,总会看到一个清瘦又秀气的年轻人,穿着得体的名牌衣服,安静地坐在车里。辆车也跟其他来往的车辆一样,每天都在这个巷口被塞住。时间长了,周围住的人都知道那是开服装厂的郁老板的小儿子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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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郁成,我的父亲是个服装厂的老板,虽然他也算小有金钱,但却十分小气,从小到大,我并没有享受过稍微奢侈一点的日子。我有一双大大的眼睛,这个是遗传自我的妈妈,但我总喜欢眯着眼,好象是为了这样能专注一点。
因为不喜欢看书,所以我的视力满好的,身材比例也可称为完美,今年二十岁,已经大学毕业了。我现在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能这么快结束我的学生生涯,是因为我有一个怪病,这真是我说不出口的苦衷,这个病让我在小学跳了三级,初中跳了一级。
从幼儿园的时候起,我就很怕看书上的中文字,不知道为什么,中文字我看着会有恐慌感,这让我小小的心灵受创很深。我害怕别人知道我这个毛病,于是就把上课时老师讲的东西和书上的东西都记在脑子里,这样就可以尽量减少看字的时间了。
到了小学,我的中文字恐慌病更重了一点,我实在没有办法,就把以前的办法一直用下去,一样是把所有书上看过的中文字全部记在脑子里。我用过的课本每本都很新哦,呵呵,因为它们很少被我翻动。也是天公疼憨人,没想到因为这样做,我的记忆力变得很好,学习东西也变得很快。别人背五六次都记不住的东西,我看一次就全记住了,而且一字不差,(那当然啦,这可是一种强制性的记忆咧。)
因为这个缘故,我的考试成绩很不错,所以跳了好几级。让我很快就完成了我的小学学业。这让我的妈妈和爸爸没少自豪地在亲朋好友面前夸耀,我在背后只有苦笑而已。初中和高中,也是这样一路走过来了。就这样,我带着这个文字恐慌病一直长到二十岁,而且顺利从大学毕业了。
如果我告诉你,大学里学的每门课的课本我差不多都能背下来八成,你也会吓一跳吧。你不相信,说真的,我有时都觉得自已是个满厉害的人。大学毕业后,我几乎每天都会抽空去父亲的服装厂学习管理。现在我上班了,一样是每天下班都会去父亲的厂里跟父亲学习管理,然后再一起回家。
但是最近工作忙,这样两边跑弄得我好累,身体有点吃不消,有些神经衰弱,所以我跟父亲说好了,每天的学习暂时改为每个星期五去。这几天的晚上都睡不好,年底了,许多事情都堆在一起,工作又忙又累。
今天是星期五,下班后我拖着疲倦的身体去拿车,坐在车里,我想干脆回家好了。本来是不想去父亲的服装厂的,但是等我停车时,才发现已经到了服装厂的门口了,真是可怕的习惯啊。既然来了,就进去看一看,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再回家吧。
刚开车进厂大门,就看见父亲的车子,父亲叫我自己先回家,他要去见一个朋友。于是我就回家了。回到家里,妈妈也不在家,我抛下公文包,洗了手,从冰箱里拿了罐啤酒,咕噜咕噜喝了几口,嗯,真爽快。家政助理小珠问我晚上要吃什么,我就说随便弄点好了。半靠在沙发上,我打开电视机看新闻。
没有多一会儿,才不过喝了一罐啤酒,我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不是因为我醉了,而是太累,一放松就支持不住进了黑甜乡。在半梦半醒之间,我好象走进了一个白雾围绕的森林,就象小时候经常在学校旁边经过的那个森林。
但是这个森林又与那个不同,它有着极浓极密的雾气,能见度很低,只有距离在一米以内的东西才能看见。我看不到路,于是就在其中一棵树的较低分枝系上了我的一条鞋带,然后拖着一只松开了口的鞋子,踢踏踢踏地慢慢地向前走。大约走了半个钟头,我又回到了那棵系了鞋带的树下,这有点邪门耶,但是,我就是不信邪,又向相反方向走了一次。一个多小时后,我还是回到了那棵被我做了标记的树下,这下怎么办才好,迷路了,我走不出去呢!
我摸了摸口袋,找不到手机,喔,对了,手机放在公文包里,公文包被我放在沙发上了。叹气,我怎么会迷路了呢,四周的雾气湿湿腻腻的,身上的西服已经被弄的有点发潮。真是好烦恼,转了两圈还出不去,明天是要回去加班的,很多很多的工作堆在那儿。走得有点累了的我,把挂在树上的鞋带解下来,又系回鞋子上,反正找不到路,那就让鞋子穿的舒服一点儿吧。
出路在哪里呢!前后左右望出去,都找不到,弥漫无边的雾围着我。我想凭借阳光来分出南北方向,可是望望天空,灰灰蒙蒙的,哪里看得见太阳。
我实在是累了,这个时候,肚子咕咕地叫起来,突然想起家政助理小珠做的晚饭就快好了。好想吃哦,小珠可是做得一手好菜,啊,不知道今天晚上吃什么?越想就越饿得要命。我只有用力吞口水,再把皮带扣往内扣两格。
就地找了个树墩坐下来,但是坐得并不舒适,因为树墩也是湿湿冷冷的,很快寒气就侵入我的体内,我不得不又站了起来。这时,在十点钟方向出现了一点微光,而且还闪了一下子,就好象旧式日光灯光管刚打开那样的晃了晃光亮。
我不由自主的向着那个方向走去,我的脚步甚至有点急迫,生怕那点微光就象幻觉一样,突然就不见了。我以为很近的距离,却是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大约走了十几分钟,我看到了一幢漂亮的二层欧式别墅。
从外面看好象是很新的样子,我猜可能刚建好不久。空气中还能闻到淡淡的油漆味,而且这里的雾也淡了许多,能见度大约有几十米了。也许别墅里的人能帮我打个电话,或者送我出去。我抱着这样的想法,走到别墅的大门外按了门铃。
“叮咚”“叮咚”门铃响了很久都没有人应门,我向别墅里看,房间里的灯都亮着,那么应该有人在,我试着轻轻转了一下门把,门就开了。“有人在吗?”我一边大声问,一边走了进去。
还是没有人,客厅是那种极简主义的装璜,一眼望过去,除了淡淡的或纯纯的白色,就没有其他的颜色了,显得非常的洁净高雅。至于家具,除了一套粉白色的沙发组,没有其他多余的东西。可是,天花板的吊灯却是繁琐的吊兰款式。几可乱真的白色小吊灯,大约有一百朵吊灯花,错落别致地点缀着天花板,就好象在天上开满了花一样。地板上铺着厚厚的纯羊毛地毯,走在上面,没有一点脚步声,我看到我的鞋子在一路上留下灰黑的脚印,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于是把鞋子在玄关脱下来,光着脚走了进去。
沿着楼梯向二楼走去,上到二楼,只见那么大的二楼,居然只有一个房间,房间的门是开着的。为了尽快找到电话,我走进了房间。但是,我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房间仍是白色调的简约装璜,一张白色的巨大的水床放在房间中央,床边有个大大的可移动的床头柜,一堆质地精良的sm器具有条理地放在床头柜上面。
最吸引我目光的是睡在水床上的年轻男子,他他他居然什么都没穿,赤裸的身体修长强健,肌内均匀而有力。棕色的皮肤光滑又细致,连在身体中央的小弟弟都长得很可爱。他的全身上下,找不到难看的地方,实在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的俊美。
我,活了二十年,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已会看一个男人的祼体呆住了。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象他这么英俊的人。我的脚带着我,不知不觉地慢慢走近他。他闭着眼,仿佛正在做着好梦。短发又黑又亮,衬着他年轻的脸,脸部线条非常完美,浓密的眼睫毛显示他是一个多情的人。鼻子秀气得来又很高挺,嘴唇的轮廓如同雕刻出来一样有棱有角。这简直是上帝的杰作。
我好象中了降头一样,情不自禁地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或者我的心也在让我走过去,走过去。离得近看他,更加觉得他的美是那样惊人。我的视线定在他的身体上移不开了。我抖着右手碰了一下他的手臂“先生、先生,醒一醒!”
他没有动,我又用力推他几下。水床随着他的身体摇摆着,他的小弟弟也性感地摆了摆。他还是没有动。“起床了!”我靠近他的耳朵大声喊。雷打不动的他让我无力了。按照我的那种推法,那种吵闹法,正常人应该醒了。可是他还是没有动。
于是我不再管他,开始在房里到处找,看看有没有电话。没有找到电话,却见到床头柜上满满的sm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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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楼梯,我走到一楼,一楼的大门关了起来,我想走出去,可是门锁住了。奇怪的是,原来开着的窗户这时也是关着的,我走过去推了推,窗户也锁住了。一种诡异的气氛环绕在四周。就象我刚才在森林里的感觉一样。
这真是怪怪的。客厅的灯这时一闪一闪的,突然地,灯全熄了。虽然我是一个男生,但是我的胆子并不太大,屋子里很黑,只有从楼梯处转来的二楼的灯光。
我跑到开关处按了几下,客厅的灯没有再亮起来。黑暗的坏境让人心里不安。
我又回到了二楼那唯一的房间。白色水床的睡美男仍旧在睡着,他的呼吸均匀。房间里厚重的白色长毛地毯让我的脚踩上去很舒服。由于房间里只有一张床,所以我只好坐在地毯上,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就有点打瞌睡,看着他睡得那么舒服,有点生气。
我也上了床,把睡美男往边上推了推。他还是没有醒。啊,好舒服的床。比我睡的健康床舒服多了。我侧着身体睡,一边打量他。从这个方位,可以看到他的鼻子很好的弯度。好想摸摸看哦。
我试着摸了摸他的头发,没醒,嘻,然后再是眉头,好粗的眉,然后来到他的鼻子。没事没事,他反正不会醒,就让我的手感受一下吧。我的咸猪手由喉结来到锁骨,再摸摸乳头的红晕,然后捏住他结实的腹肌住上提一提,虽然不是很大的六头肌,但也非常结实了。
再看看自已平滑的小腹,实在太没看头了。现在按顺序,到了他的小弟弟了。这块沈睡着的欲望之地如何也不能放过。说实在的,我并没有太大的色心,只是觉得好玩而已,我可是直的。所以虽然美色当前,我还是戏弄的成份居多。(可是没想到,后来的发展完全不是我想的那样了。)
象玩面团一样,我慢慢搓揉他青涩的嫩茎,顺着它的形状套弄,把两个小球抚一抚,再象弹弹弓一样弹弹它的根部。我只是迷于他的身体,并没有色心。我对自己说。可是,男人的小弟弟是非常有感觉的东东,渐渐的,那根青芽开始粗壮挺立起来。天,这如何是好?小弟弟快倒下去。快倒下去。由于着急,我看都没看,随手从床头柜上拿了一瓶液体,照着睡美男的青茎头部就倒了下去。那液体带有一种辛辣的甜味,让人心情放松。
我的脑子晕了一下子,然后又重新清醒。(我当时没想到这个是春药。)如果早知道,就好了。(叹气ing我居然被自已倒的春药捉弄了。)睡美男的呼吸开始变得更急促了,脸有点发红,胸部起伏加大。嘴不知不觉微微的张开了。
他的嘴唇好性感,不知道为什么,我好想吻上去。我平时决不会想吻一个男子的,就算他长得再英俊再吸引,为什么?我摇了一下自已的头,问自已。但是没等我想清楚,我已经情不自禁低下头吻了上去。
我用舌头轻轻舔着他的唇角,好象吃雪糕那样子,嗯,很甜。这个时候,我也有点迷糊了。虽然还有一点奇怪自已为什么会吻一个男人。但是又好象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把他的整个嘴唇包括唇角,舔了个遍,最后,我把舌头伸进去细细的探索,我的舌头卷着他的舌头,让他的舌头和我的舌头一起跳舞。用一只手抱着他的头,另一只手回到他的欲望,继续抚弄,他的身体就是有一种魔力,让我的手特别想在上面呆着。
“唔”他发出一阵轻吟。他好象快要清醒的样子。不行,如果他醒了,以他的体格,我一定会被狂打一回的。然后,我就不能享用他的身体了。
这时我想起床头柜上的那堆专业级的sm器具。于是,我就随便用床边放着的丝质领带把他的两手拉到头顶,捆在一起,然后再绑在床头上。
准备这些sm器具的人,一定是个大大的bt,因为那些器具,大多数都是白色的,象这条拿来绑他的丝质领带,就是米白色的,绑住他的手腕以后,和他古铜色的肌肤一对比,显得分外性感。
我的视眼落在他的腿上,那么修长有力的腿,踢起人来一定会很痛,我还是不要试他的佛山无影脚了。我决定,一样绑起来,不能让他踢我,虽然我的身手还不错,但我还是想玩的更放心一点。于是,我拿过两只脚镣,把他的脚分别铐在床脚的床柱上。这样,就万无一失了,虽然我觉得越来越热。但还是没有感觉到自已的行为已经与平时的自已大不一样了。现在,这个男人就呈大字状躺在我面前了。
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城中村,和其他城市的城中村没什么不同。这里有许多私人建的三至五层小楼,有很多都是租出去的。
也有的小楼建得比较高,建到八至十层,在外面看到的样子很象九十年代兴建的标准居民楼,里面则多数是租给一些地下小工厂作厂房或仓库。
在城中村里没有城市常见的下水道,只有露出地面的引水沟。一下大雨,很多低洼地就会水浸街。那些小工厂,有许多都没有经营执照,生产的东西五花八门,什么都有,一般都在早晨或黄昏用小型货车把货运出去。所以一到上下班的高峰期,车子和人流总是把巷口塞得满满的。人也过不去,车也过不去,车上的人就不停的按喇叭,形成一幅非常热闹的画面。
在这个热闹的画面里,差不多每天都重复着一幕让人赏心悦目的镜头。每天的下班时候,就有一辆黑色骄车开进小巷,从透明的车窗向里看,总会看到一个清瘦又秀气的年轻人,穿着得体的名牌衣服,安静地坐在车里。辆车也跟其他来往的车辆一样,每天都在这个巷口被塞住。时间长了,周围住的人都知道那是开服装厂的郁老板的小儿子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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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郁成,我的父亲是个服装厂的老板,虽然他也算小有金钱,但却十分小气,从小到大,我并没有享受过稍微奢侈一点的日子。我有一双大大的眼睛,这个是遗传自我的妈妈,但我总喜欢眯着眼,好象是为了这样能专注一点。
因为不喜欢看书,所以我的视力满好的,身材比例也可称为完美,今年二十岁,已经大学毕业了。我现在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能这么快结束我的学生生涯,是因为我有一个怪病,这真是我说不出口的苦衷,这个病让我在小学跳了三级,初中跳了一级。
从幼儿园的时候起,我就很怕看书上的中文字,不知道为什么,中文字我看着会有恐慌感,这让我小小的心灵受创很深。我害怕别人知道我这个毛病,于是就把上课时老师讲的东西和书上的东西都记在脑子里,这样就可以尽量减少看字的时间了。
到了小学,我的中文字恐慌病更重了一点,我实在没有办法,就把以前的办法一直用下去,一样是把所有书上看过的中文字全部记在脑子里。我用过的课本每本都很新哦,呵呵,因为它们很少被我翻动。也是天公疼憨人,没想到因为这样做,我的记忆力变得很好,学习东西也变得很快。别人背五六次都记不住的东西,我看一次就全记住了,而且一字不差,(那当然啦,这可是一种强制性的记忆咧。)
因为这个缘故,我的考试成绩很不错,所以跳了好几级。让我很快就完成了我的小学学业。这让我的妈妈和爸爸没少自豪地在亲朋好友面前夸耀,我在背后只有苦笑而已。初中和高中,也是这样一路走过来了。就这样,我带着这个文字恐慌病一直长到二十岁,而且顺利从大学毕业了。
如果我告诉你,大学里学的每门课的课本我差不多都能背下来八成,你也会吓一跳吧。你不相信,说真的,我有时都觉得自已是个满厉害的人。大学毕业后,我几乎每天都会抽空去父亲的服装厂学习管理。现在我上班了,一样是每天下班都会去父亲的厂里跟父亲学习管理,然后再一起回家。
但是最近工作忙,这样两边跑弄得我好累,身体有点吃不消,有些神经衰弱,所以我跟父亲说好了,每天的学习暂时改为每个星期五去。这几天的晚上都睡不好,年底了,许多事情都堆在一起,工作又忙又累。
今天是星期五,下班后我拖着疲倦的身体去拿车,坐在车里,我想干脆回家好了。本来是不想去父亲的服装厂的,但是等我停车时,才发现已经到了服装厂的门口了,真是可怕的习惯啊。既然来了,就进去看一看,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再回家吧。
刚开车进厂大门,就看见父亲的车子,父亲叫我自己先回家,他要去见一个朋友。于是我就回家了。回到家里,妈妈也不在家,我抛下公文包,洗了手,从冰箱里拿了罐啤酒,咕噜咕噜喝了几口,嗯,真爽快。家政助理小珠问我晚上要吃什么,我就说随便弄点好了。半靠在沙发上,我打开电视机看新闻。
没有多一会儿,才不过喝了一罐啤酒,我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不是因为我醉了,而是太累,一放松就支持不住进了黑甜乡。在半梦半醒之间,我好象走进了一个白雾围绕的森林,就象小时候经常在学校旁边经过的那个森林。
但是这个森林又与那个不同,它有着极浓极密的雾气,能见度很低,只有距离在一米以内的东西才能看见。我看不到路,于是就在其中一棵树的较低分枝系上了我的一条鞋带,然后拖着一只松开了口的鞋子,踢踏踢踏地慢慢地向前走。大约走了半个钟头,我又回到了那棵系了鞋带的树下,这有点邪门耶,但是,我就是不信邪,又向相反方向走了一次。一个多小时后,我还是回到了那棵被我做了标记的树下,这下怎么办才好,迷路了,我走不出去呢!
我摸了摸口袋,找不到手机,喔,对了,手机放在公文包里,公文包被我放在沙发上了。叹气,我怎么会迷路了呢,四周的雾气湿湿腻腻的,身上的西服已经被弄的有点发潮。真是好烦恼,转了两圈还出不去,明天是要回去加班的,很多很多的工作堆在那儿。走得有点累了的我,把挂在树上的鞋带解下来,又系回鞋子上,反正找不到路,那就让鞋子穿的舒服一点儿吧。
出路在哪里呢!前后左右望出去,都找不到,弥漫无边的雾围着我。我想凭借阳光来分出南北方向,可是望望天空,灰灰蒙蒙的,哪里看得见太阳。
我实在是累了,这个时候,肚子咕咕地叫起来,突然想起家政助理小珠做的晚饭就快好了。好想吃哦,小珠可是做得一手好菜,啊,不知道今天晚上吃什么?越想就越饿得要命。我只有用力吞口水,再把皮带扣往内扣两格。
就地找了个树墩坐下来,但是坐得并不舒适,因为树墩也是湿湿冷冷的,很快寒气就侵入我的体内,我不得不又站了起来。这时,在十点钟方向出现了一点微光,而且还闪了一下子,就好象旧式日光灯光管刚打开那样的晃了晃光亮。
我不由自主的向着那个方向走去,我的脚步甚至有点急迫,生怕那点微光就象幻觉一样,突然就不见了。我以为很近的距离,却是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大约走了十几分钟,我看到了一幢漂亮的二层欧式别墅。
从外面看好象是很新的样子,我猜可能刚建好不久。空气中还能闻到淡淡的油漆味,而且这里的雾也淡了许多,能见度大约有几十米了。也许别墅里的人能帮我打个电话,或者送我出去。我抱着这样的想法,走到别墅的大门外按了门铃。
“叮咚”“叮咚”门铃响了很久都没有人应门,我向别墅里看,房间里的灯都亮着,那么应该有人在,我试着轻轻转了一下门把,门就开了。“有人在吗?”我一边大声问,一边走了进去。
还是没有人,客厅是那种极简主义的装璜,一眼望过去,除了淡淡的或纯纯的白色,就没有其他的颜色了,显得非常的洁净高雅。至于家具,除了一套粉白色的沙发组,没有其他多余的东西。可是,天花板的吊灯却是繁琐的吊兰款式。几可乱真的白色小吊灯,大约有一百朵吊灯花,错落别致地点缀着天花板,就好象在天上开满了花一样。地板上铺着厚厚的纯羊毛地毯,走在上面,没有一点脚步声,我看到我的鞋子在一路上留下灰黑的脚印,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于是把鞋子在玄关脱下来,光着脚走了进去。
沿着楼梯向二楼走去,上到二楼,只见那么大的二楼,居然只有一个房间,房间的门是开着的。为了尽快找到电话,我走进了房间。但是,我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房间仍是白色调的简约装璜,一张白色的巨大的水床放在房间中央,床边有个大大的可移动的床头柜,一堆质地精良的sm器具有条理地放在床头柜上面。
最吸引我目光的是睡在水床上的年轻男子,他他他居然什么都没穿,赤裸的身体修长强健,肌内均匀而有力。棕色的皮肤光滑又细致,连在身体中央的小弟弟都长得很可爱。他的全身上下,找不到难看的地方,实在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的俊美。
我,活了二十年,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已会看一个男人的祼体呆住了。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象他这么英俊的人。我的脚带着我,不知不觉地慢慢走近他。他闭着眼,仿佛正在做着好梦。短发又黑又亮,衬着他年轻的脸,脸部线条非常完美,浓密的眼睫毛显示他是一个多情的人。鼻子秀气得来又很高挺,嘴唇的轮廓如同雕刻出来一样有棱有角。这简直是上帝的杰作。
我好象中了降头一样,情不自禁地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或者我的心也在让我走过去,走过去。离得近看他,更加觉得他的美是那样惊人。我的视线定在他的身体上移不开了。我抖着右手碰了一下他的手臂“先生、先生,醒一醒!”
他没有动,我又用力推他几下。水床随着他的身体摇摆着,他的小弟弟也性感地摆了摆。他还是没有动。“起床了!”我靠近他的耳朵大声喊。雷打不动的他让我无力了。按照我的那种推法,那种吵闹法,正常人应该醒了。可是他还是没有动。
于是我不再管他,开始在房里到处找,看看有没有电话。没有找到电话,却见到床头柜上满满的sm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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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楼梯,我走到一楼,一楼的大门关了起来,我想走出去,可是门锁住了。奇怪的是,原来开着的窗户这时也是关着的,我走过去推了推,窗户也锁住了。一种诡异的气氛环绕在四周。就象我刚才在森林里的感觉一样。
这真是怪怪的。客厅的灯这时一闪一闪的,突然地,灯全熄了。虽然我是一个男生,但是我的胆子并不太大,屋子里很黑,只有从楼梯处转来的二楼的灯光。
我跑到开关处按了几下,客厅的灯没有再亮起来。黑暗的坏境让人心里不安。
我又回到了二楼那唯一的房间。白色水床的睡美男仍旧在睡着,他的呼吸均匀。房间里厚重的白色长毛地毯让我的脚踩上去很舒服。由于房间里只有一张床,所以我只好坐在地毯上,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就有点打瞌睡,看着他睡得那么舒服,有点生气。
我也上了床,把睡美男往边上推了推。他还是没有醒。啊,好舒服的床。比我睡的健康床舒服多了。我侧着身体睡,一边打量他。从这个方位,可以看到他的鼻子很好的弯度。好想摸摸看哦。
我试着摸了摸他的头发,没醒,嘻,然后再是眉头,好粗的眉,然后来到他的鼻子。没事没事,他反正不会醒,就让我的手感受一下吧。我的咸猪手由喉结来到锁骨,再摸摸乳头的红晕,然后捏住他结实的腹肌住上提一提,虽然不是很大的六头肌,但也非常结实了。
再看看自已平滑的小腹,实在太没看头了。现在按顺序,到了他的小弟弟了。这块沈睡着的欲望之地如何也不能放过。说实在的,我并没有太大的色心,只是觉得好玩而已,我可是直的。所以虽然美色当前,我还是戏弄的成份居多。(可是没想到,后来的发展完全不是我想的那样了。)
象玩面团一样,我慢慢搓揉他青涩的嫩茎,顺着它的形状套弄,把两个小球抚一抚,再象弹弹弓一样弹弹它的根部。我只是迷于他的身体,并没有色心。我对自己说。可是,男人的小弟弟是非常有感觉的东东,渐渐的,那根青芽开始粗壮挺立起来。天,这如何是好?小弟弟快倒下去。快倒下去。由于着急,我看都没看,随手从床头柜上拿了一瓶液体,照着睡美男的青茎头部就倒了下去。那液体带有一种辛辣的甜味,让人心情放松。
我的脑子晕了一下子,然后又重新清醒。(我当时没想到这个是春药。)如果早知道,就好了。(叹气ing我居然被自已倒的春药捉弄了。)睡美男的呼吸开始变得更急促了,脸有点发红,胸部起伏加大。嘴不知不觉微微的张开了。
他的嘴唇好性感,不知道为什么,我好想吻上去。我平时决不会想吻一个男子的,就算他长得再英俊再吸引,为什么?我摇了一下自已的头,问自已。但是没等我想清楚,我已经情不自禁低下头吻了上去。
我用舌头轻轻舔着他的唇角,好象吃雪糕那样子,嗯,很甜。这个时候,我也有点迷糊了。虽然还有一点奇怪自已为什么会吻一个男人。但是又好象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把他的整个嘴唇包括唇角,舔了个遍,最后,我把舌头伸进去细细的探索,我的舌头卷着他的舌头,让他的舌头和我的舌头一起跳舞。用一只手抱着他的头,另一只手回到他的欲望,继续抚弄,他的身体就是有一种魔力,让我的手特别想在上面呆着。
“唔”他发出一阵轻吟。他好象快要清醒的样子。不行,如果他醒了,以他的体格,我一定会被狂打一回的。然后,我就不能享用他的身体了。
这时我想起床头柜上的那堆专业级的sm器具。于是,我就随便用床边放着的丝质领带把他的两手拉到头顶,捆在一起,然后再绑在床头上。
准备这些sm器具的人,一定是个大大的bt,因为那些器具,大多数都是白色的,象这条拿来绑他的丝质领带,就是米白色的,绑住他的手腕以后,和他古铜色的肌肤一对比,显得分外性感。
我的视眼落在他的腿上,那么修长有力的腿,踢起人来一定会很痛,我还是不要试他的佛山无影脚了。我决定,一样绑起来,不能让他踢我,虽然我的身手还不错,但我还是想玩的更放心一点。于是,我拿过两只脚镣,把他的脚分别铐在床脚的床柱上。这样,就万无一失了,虽然我觉得越来越热。但还是没有感觉到自已的行为已经与平时的自已大不一样了。现在,这个男人就呈大字状躺在我面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