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我的学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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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喜欢学语文,总是盼望能多上几节语文课,那样,我就可以在全班同学面前展示自己认为比较流利标准的普通话,还可以让老师在班上表扬一下我的小豆腐节作文。
记忆里的第一篇受老师表扬的作文是观红红的雨花石电影有感。其实那文章并非出自我手,而是妈妈一字一句的给我念出来,我仅仅当了个抄写员而已。直至现在,那天的情景还在我的脑海里象星星一样闪闪烁烁,那时的我,扎着两个细细长长的马尾巴,因为天生就头发稀少,而且绒黄,所以妈妈就总叫我“黄毛丫头”有时候还会说出一句我喜欢听的俗语“黄毛丫头坐金銮宝殿,黑毛丫头住窄小猪圈”这话在我儿时,感觉就是顺口,流畅,好玩。今天写出来,却才猛然间悟到了妈妈说这句话的另一层用意,那便是妈妈对小小的我潜藏的无限期望与祝福,然而长大的我却是让妈妈颇为失望吧!
那天,黄毛丫头趴在土炕一砖宽的炕台上,细心的听做针线的妈妈口述,低头写,抬头听,眼巴巴的宛若一个等待主人扔枣核的可爱的小狗。呵呵,准确的说是小老虎。就这样,得到了老师的大加赞扬。也许,这小小的表扬,便是我爱上文字的最初的时刻吧!也许,还因了妈妈的一些习惯,感染了小小的我。
妈妈那时也就是三十出头,如我现在的年纪,她没事的时候总是坐在收音机前一边听小说联播,一边纳鞋底,要不就是给我们姐妹看作业,出数学题,有时候还看书,读陕西农民报,偶尔也会记一些自己认为需要记录的日常生活日记。
那时的我最喜欢做的是语文作业,数学常常是要挨耳光的,妈妈看着流泪的我,转而又会无比的心疼,然后就会揽我于怀中,怜爱的说,妈妈也不想打你,可你怎么就不开动脑筋呢?你看姐姐,每道题都是做得很正确,姐姐比我大一岁,我和姐姐是一起入学的,也在一个班级里。
幼小的我泪眼婆娑的边哭边向妈妈诉说,我感觉我的脑子一点也不动弹啊,你一耳光下来我就晕头转向,那里还想动啊?一点都不动吗?妈妈听了便又笑,是要你去开动脑筋思考问题,不是让你脑子动弹啊!那时,小小的我就是不明白,做错题为什么就要挨打呢?还在心里想,以后我绝对不打自己的孩子,呵呵,早熟吧!现在辅导起女儿的作业,便明白了妈妈的心情。
总之,读书以来,我是不喜欢理科学习的,唯独喜欢语文的作文课以及历史政治外语类,还喜欢参加学校里的各类活动,比如,代表学校参加乡上举办的小学生作文比赛,比如乡镇各个小学的元旦的歌咏比赛,我曾经担任过朗诵一职,也许,小时候长的可爱吧,呵呵!运动会上,我还有幸去做了一次礼仪小姐,头扎蝴蝶结,身穿白衬衫、蓝裤子、红领巾在我胸前飘,迎着初升的朝阳,举着学校的标志牌走在运动员的最前面,也算是鹤立鸡群吧!但历史上,我从来没做过运动员,可能够引人注目的走在最前面,于那时的我,就是一件得意的不得了的事情。
初中的时候,我很幸运的遇见了一位清瘦的雷老师,他担任我的班主任,也是语文老师,也许因为我的作文比其他孩子好一些,因此他对我总是很偏爱。记得有一次,我写了一篇心里独白型的小说,他将我叫到房间,打开我的作文本,我看见他居然在作文后面用红色的蘸水笔写了足足两张多的批语,这让我很是感动,还有一次,乡镇开什么代表会,全是乡长书记之类的人,我便被语文老师叫去朗读什么十几届会议为什么把这件事记得那样清楚呢?是因为一向自认为语文学的较好的我,却闹出了一个很大的笑话,那天,语文老师让我站在他房子门前练习朗诵,我居然一张口就把那个“届”字读声了“庙”字,呵呵!现在想起还脸红呢!
至此,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也是那时候,我从同学们的口里得知,雷老师好像也是个很喜欢写文章的人。
初中时代的我,有时候活泼开朗,有时候多愁善感,有时候还会一个人对着天空发呆,有时候还会设想一下自己的未来,最多的是想站在讲台上当个语文老师。总之,是一个心思比较细腻缜密的女孩。
上学的时候,也许因为生性活泼大胆,所以感觉从来不怕老师,即使是最厉害的体育老师,我也没有挨过揍。我好像在心里一直都把老师看作是自己的朋友,不管老师和我有没有这种感觉,我总是用这样的感觉去和他相处。记得初中时,我还会莫名的产生一种情绪,那就是能够天天看见我的语文老师,哈哈,这让我想起了琼瑶的那本窗外。
上高一时,班主任又是一位语文老师,姓孙,也许是因为我提着铺盖卷报道时和他第一次见面时的自然大方吧,他立即就安排我去女生宿舍接待后来报道的同学。等到课堂上,便宣布让我担任了副班长,后来,还担任了年级创办的扬帆文学社社长职务,那时候,我常常主持班会,以及班上的一些诸如教师节,元旦等等的文艺晚会,还会在晚自习和一位同乡给同学们教唱歌,记忆里有当祖国需要我们时烟雨蒙蒙南沙月我有时候还会代替课代表交领班上的作文本,记得我去老师房间送同学们的作文本前,总是会别有用心的将自己的本子放在最上面,这样便有更多的机会让老师批改我的作文。但那时候语文老师因为带几个班,作文本总是厚厚放几堆,改作文也总是挑拣一部分,其余的便不去批改,有一次,我明明放在上面了,而却没有看见红批语,记得很清,我好像还去找了他,问他为什么不改我的文章?嘿嘿!老师怎么回答的,我倒是忘却了
那时的我,还比较喜欢学习古文言文,刚开学,老师给我们上了李健吾的雨中登泰山,早读的时候,同学们都吼天吼地的大声朗读,我却是趴在那里翻到了最后面的文言文里,注音看解释的,等到半学期后老师讲解这些文章时,我早已是背的滚瓜烂熟。记得有一次,老师叫我们的班长背诵廉颇蔺相如传,他站在那半天不能诵出。我则举手站起,流畅的背诵完,颇为得意。也算了副职晾了正职吧!呵呵!
说起这位班长,那便会牵动我细腻的情感,这位班长大人平日里总是深沉冷峻,给人一幅冷冰冰的感觉,一度成为我们女生宿舍熄灯后谈论的话题,我则对他很不以为然,觉得他一定会主动和我搭话的,后来,如我的推断,这位班长便掉入了我坐等的那一片青春的沼泽地里,我们也便在年轻的浪漫与纯真里,挥霍了那些如歌的流金岁月
高二的时候,我被分在了文班,任正职,那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到了文班就可以不去学理化了,谁知道班主任居然偏偏会是一个物理老师,他,高挑个子,身穿蓝色牛仔服,一个我眼里的帅小伙,刚刚师范毕业,他的课,也是我最烦的时候,听的直打瞌睡,那时的他也许是刚到任,我感觉他上课说话总有点吐不出的感觉,而且有时候被同学们问住时还会脸红,我坐在凳子上就在心里偷着笑他,他站在那里讲什么,我倒不去关心,总是出神的盯着他看。
因为班务,我和他接触较多吧,又因为我不把他当老师,而当朋友,所以和他说话也很随意自在,记得有一次周末,我没有回家,便去了他那里,和他聊天,他第一句话便问我为什么总是喜欢穿绿色的军装,他坐在凳子上悠闲的弹吉他,我坐在一边认真的翻看他的毕业相册,头也不抬的告诉他,喜欢就是喜欢,没有理由,走时,还问他索要了一张他在韩城革命纪念管的留影呢,照片上的他,还是那一身让我们做学生的无限羡慕的牛仔服,身穿黒t恤,黒马夹,运动鞋,高瘦的个子,在我看来还真有点帅!这张照片现在就放在我电脑旁边的抽屉里呢,已经16年了,也许我早已不在他的记忆里,但他却是我终生难忘的!他姓郝——“好老师”!我一直在心里这么叫他的!
记得那天走时,我还问他借了两本书,一本是巴金的秋,一本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然后,我便在他的物理课上明目张胆的看起来,他讲他的课,我看我的书,有时候我会抬头和他四目相遇,盯着他看上一阵,直看得他脸红,眼睛转向别处,我便继续埋头看我的书,反正书是他的,没收了我也没什么损失!
现在想来,我那时候是不是有点爱上他了!
高二的第二学期,我便离开了学校,参加了工作,至此,我的学生时代宣告结束!
上学的时光,我自知没有珍惜,因此,也常常会回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追悔那些虚度的光阴
如今的我,如梦初醒,常常有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同时也会发现自己的无知与浅薄,因此只好和女儿一起去挑灯学习,重拾美好的上学时光,也算是弥补一下自己对自己心灵的亏欠,借鉴一下成语“亡羊补牢”吧!
2008年12月16日
从小,我就喜欢学语文,总是盼望能多上几节语文课,那样,我就可以在全班同学面前展示自己认为比较流利标准的普通话,还可以让老师在班上表扬一下我的小豆腐节作文。
记忆里的第一篇受老师表扬的作文是观红红的雨花石电影有感。其实那文章并非出自我手,而是妈妈一字一句的给我念出来,我仅仅当了个抄写员而已。直至现在,那天的情景还在我的脑海里象星星一样闪闪烁烁,那时的我,扎着两个细细长长的马尾巴,因为天生就头发稀少,而且绒黄,所以妈妈就总叫我“黄毛丫头”有时候还会说出一句我喜欢听的俗语“黄毛丫头坐金銮宝殿,黑毛丫头住窄小猪圈”这话在我儿时,感觉就是顺口,流畅,好玩。今天写出来,却才猛然间悟到了妈妈说这句话的另一层用意,那便是妈妈对小小的我潜藏的无限期望与祝福,然而长大的我却是让妈妈颇为失望吧!
那天,黄毛丫头趴在土炕一砖宽的炕台上,细心的听做针线的妈妈口述,低头写,抬头听,眼巴巴的宛若一个等待主人扔枣核的可爱的小狗。呵呵,准确的说是小老虎。就这样,得到了老师的大加赞扬。也许,这小小的表扬,便是我爱上文字的最初的时刻吧!也许,还因了妈妈的一些习惯,感染了小小的我。
妈妈那时也就是三十出头,如我现在的年纪,她没事的时候总是坐在收音机前一边听小说联播,一边纳鞋底,要不就是给我们姐妹看作业,出数学题,有时候还看书,读陕西农民报,偶尔也会记一些自己认为需要记录的日常生活日记。
那时的我最喜欢做的是语文作业,数学常常是要挨耳光的,妈妈看着流泪的我,转而又会无比的心疼,然后就会揽我于怀中,怜爱的说,妈妈也不想打你,可你怎么就不开动脑筋呢?你看姐姐,每道题都是做得很正确,姐姐比我大一岁,我和姐姐是一起入学的,也在一个班级里。
幼小的我泪眼婆娑的边哭边向妈妈诉说,我感觉我的脑子一点也不动弹啊,你一耳光下来我就晕头转向,那里还想动啊?一点都不动吗?妈妈听了便又笑,是要你去开动脑筋思考问题,不是让你脑子动弹啊!那时,小小的我就是不明白,做错题为什么就要挨打呢?还在心里想,以后我绝对不打自己的孩子,呵呵,早熟吧!现在辅导起女儿的作业,便明白了妈妈的心情。
总之,读书以来,我是不喜欢理科学习的,唯独喜欢语文的作文课以及历史政治外语类,还喜欢参加学校里的各类活动,比如,代表学校参加乡上举办的小学生作文比赛,比如乡镇各个小学的元旦的歌咏比赛,我曾经担任过朗诵一职,也许,小时候长的可爱吧,呵呵!运动会上,我还有幸去做了一次礼仪小姐,头扎蝴蝶结,身穿白衬衫、蓝裤子、红领巾在我胸前飘,迎着初升的朝阳,举着学校的标志牌走在运动员的最前面,也算是鹤立鸡群吧!但历史上,我从来没做过运动员,可能够引人注目的走在最前面,于那时的我,就是一件得意的不得了的事情。
初中的时候,我很幸运的遇见了一位清瘦的雷老师,他担任我的班主任,也是语文老师,也许因为我的作文比其他孩子好一些,因此他对我总是很偏爱。记得有一次,我写了一篇心里独白型的小说,他将我叫到房间,打开我的作文本,我看见他居然在作文后面用红色的蘸水笔写了足足两张多的批语,这让我很是感动,还有一次,乡镇开什么代表会,全是乡长书记之类的人,我便被语文老师叫去朗读什么十几届会议为什么把这件事记得那样清楚呢?是因为一向自认为语文学的较好的我,却闹出了一个很大的笑话,那天,语文老师让我站在他房子门前练习朗诵,我居然一张口就把那个“届”字读声了“庙”字,呵呵!现在想起还脸红呢!
至此,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也是那时候,我从同学们的口里得知,雷老师好像也是个很喜欢写文章的人。
初中时代的我,有时候活泼开朗,有时候多愁善感,有时候还会一个人对着天空发呆,有时候还会设想一下自己的未来,最多的是想站在讲台上当个语文老师。总之,是一个心思比较细腻缜密的女孩。
上学的时候,也许因为生性活泼大胆,所以感觉从来不怕老师,即使是最厉害的体育老师,我也没有挨过揍。我好像在心里一直都把老师看作是自己的朋友,不管老师和我有没有这种感觉,我总是用这样的感觉去和他相处。记得初中时,我还会莫名的产生一种情绪,那就是能够天天看见我的语文老师,哈哈,这让我想起了琼瑶的那本窗外。
上高一时,班主任又是一位语文老师,姓孙,也许是因为我提着铺盖卷报道时和他第一次见面时的自然大方吧,他立即就安排我去女生宿舍接待后来报道的同学。等到课堂上,便宣布让我担任了副班长,后来,还担任了年级创办的扬帆文学社社长职务,那时候,我常常主持班会,以及班上的一些诸如教师节,元旦等等的文艺晚会,还会在晚自习和一位同乡给同学们教唱歌,记忆里有当祖国需要我们时烟雨蒙蒙南沙月我有时候还会代替课代表交领班上的作文本,记得我去老师房间送同学们的作文本前,总是会别有用心的将自己的本子放在最上面,这样便有更多的机会让老师批改我的作文。但那时候语文老师因为带几个班,作文本总是厚厚放几堆,改作文也总是挑拣一部分,其余的便不去批改,有一次,我明明放在上面了,而却没有看见红批语,记得很清,我好像还去找了他,问他为什么不改我的文章?嘿嘿!老师怎么回答的,我倒是忘却了
那时的我,还比较喜欢学习古文言文,刚开学,老师给我们上了李健吾的雨中登泰山,早读的时候,同学们都吼天吼地的大声朗读,我却是趴在那里翻到了最后面的文言文里,注音看解释的,等到半学期后老师讲解这些文章时,我早已是背的滚瓜烂熟。记得有一次,老师叫我们的班长背诵廉颇蔺相如传,他站在那半天不能诵出。我则举手站起,流畅的背诵完,颇为得意。也算了副职晾了正职吧!呵呵!
说起这位班长,那便会牵动我细腻的情感,这位班长大人平日里总是深沉冷峻,给人一幅冷冰冰的感觉,一度成为我们女生宿舍熄灯后谈论的话题,我则对他很不以为然,觉得他一定会主动和我搭话的,后来,如我的推断,这位班长便掉入了我坐等的那一片青春的沼泽地里,我们也便在年轻的浪漫与纯真里,挥霍了那些如歌的流金岁月
高二的时候,我被分在了文班,任正职,那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到了文班就可以不去学理化了,谁知道班主任居然偏偏会是一个物理老师,他,高挑个子,身穿蓝色牛仔服,一个我眼里的帅小伙,刚刚师范毕业,他的课,也是我最烦的时候,听的直打瞌睡,那时的他也许是刚到任,我感觉他上课说话总有点吐不出的感觉,而且有时候被同学们问住时还会脸红,我坐在凳子上就在心里偷着笑他,他站在那里讲什么,我倒不去关心,总是出神的盯着他看。
因为班务,我和他接触较多吧,又因为我不把他当老师,而当朋友,所以和他说话也很随意自在,记得有一次周末,我没有回家,便去了他那里,和他聊天,他第一句话便问我为什么总是喜欢穿绿色的军装,他坐在凳子上悠闲的弹吉他,我坐在一边认真的翻看他的毕业相册,头也不抬的告诉他,喜欢就是喜欢,没有理由,走时,还问他索要了一张他在韩城革命纪念管的留影呢,照片上的他,还是那一身让我们做学生的无限羡慕的牛仔服,身穿黒t恤,黒马夹,运动鞋,高瘦的个子,在我看来还真有点帅!这张照片现在就放在我电脑旁边的抽屉里呢,已经16年了,也许我早已不在他的记忆里,但他却是我终生难忘的!他姓郝——“好老师”!我一直在心里这么叫他的!
记得那天走时,我还问他借了两本书,一本是巴金的秋,一本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然后,我便在他的物理课上明目张胆的看起来,他讲他的课,我看我的书,有时候我会抬头和他四目相遇,盯着他看上一阵,直看得他脸红,眼睛转向别处,我便继续埋头看我的书,反正书是他的,没收了我也没什么损失!
现在想来,我那时候是不是有点爱上他了!
高二的第二学期,我便离开了学校,参加了工作,至此,我的学生时代宣告结束!
上学的时光,我自知没有珍惜,因此,也常常会回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追悔那些虚度的光阴
如今的我,如梦初醒,常常有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同时也会发现自己的无知与浅薄,因此只好和女儿一起去挑灯学习,重拾美好的上学时光,也算是弥补一下自己对自己心灵的亏欠,借鉴一下成语“亡羊补牢”吧!
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