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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眼皮轻松的睁着直视天花板,阳光温柔的布满一室,颊畔还有清爽的秋风轻拂,他就知道他完了,转头看一眼枕边的闹钟,指针告诉他直觉完全正确,他迟到了。

    “奶奶——”他怒火中烧地高喊,一骨碌翻身跃到地板上,抓起椅背上的制服胡乱套上头,火速冲进于是洗漱,拼命抚平镜子里东翘西扁的刺蜻头,几次不成功,放弃整发,将衣摆扎进裤头,抓起书包冲到楼下厨房。

    暗沉的老木桌椅旁,老人慢条斯理吃着米粥,瞟了他一眼:“小子急什么?又不是第一天迟到。”“你知道我会迟到还不叫醒我?”边抱怨一边检视今天的早餐内容。

    “我迟早会死,能叫你到哪一年?把闹钟放远一点,吃了亏才会学乖。”他置若罔闻,注意力在那些陶碗里的酱菜,哀叫:“不是吧?又是粥?来不及了,有没有别的可以带走的?”“馒头。”老头下巴示意电饭锅的方向。

    馒头?暗地飘骂,还是抓了个白馒头就嘴咬了一口,经过老人身边,不忘踹了一下那只目中无人的神经狗。

    老人怒举起拐杖“臭小子,不踢他你不舒服,给我滚回来”他得意的笑,不到一分钟已经骑着破脚踏车飞驰在屋外的柏油路上,老人的斥骂和泥巴疯狂的吠叫已经随风远扬,手里的馒头三两下就下肚,还是觉得饿。他不算矮,暑假连个月已经拔到了一米七八,但如果长期跟着他奶奶吃那些长寿素食,他不能期盼自己有傲人的胸肌。

    其实对他而言,身形清瘦问题并不算打,坏就坏在他的长相,尤其是那些眼睛,他奶奶只一次说过:“男人生这副女人眼,以后有的苦头吃!”他像他过世的母亲,深描的双眼皮下,眼形大如杏仁,睫毛浓密,配上不够粗犷的嘴鼻,雄性特质荡然无存,他好几次得板起脸才能阻止那位以成为上流名媛为大志的班花张若芸试图替他上粒,张若芸信心满满对他保证:“包你变成美型男一枚。”他幽默感不够,毫不考虑就把一头柔软层次给剪了,恒久保持参差的五分头。为了淡化那双眼睛的阴柔感,总是半垂着眼走路,见人仅释出三分笑,表情不多,久而久之,真有那么点高深莫测的味道。

    “可是我还是他妈的饿。”他不禁讥讽出粗话,转个大弯,在人烟稀少的省道行进。

    群华高中位于镇外两公里的校外,通常在看到警卫处前,他就会提早弯进一条隐秘的山径,骑到颠簸处才牵车步行。

    深秋已降,风一波波往身上扫,脚下落叶宪章作响,草木的气息一钻进体内,所有的紧张便慢慢被淡化了。

    他脚程比平时略快,左转右拐不久,见到前方一从野牡丹,就是路径中段了,不经意一瞥,树缝间似乎有一抹白色,不太自然的摇晃,很快消失在视线死角。

    他兴起了好奇,扛起车子小跑追过去,开阔的四周却一片树海,没有不寻常的现象。他在拐进下一个弯道,树林间又捕捉到那片白,隔着十公分,忽隐忽现,他追上去,终于在曲折的小径变直后,得到了答案,一个穿着白底花裙的女子在独行,似乎也在赶路。

    虽然大为错愕,他并没有停下脚步,前方的女子听见了碎叶声,戒备的回首张望,隔再远,他都不会错认那位女子就是程如兰,经常容易受惊的模样。

    这是怎么回事?他头顶冒出个大大问好。

    两人越发靠近,他心中的疑团就越滚越大。这个难以预测的女人,冷不防就失去一是,害他被班上同学嘲讽了好几天,却又百口莫辩。谁会相信他的描述?都说他艳福不浅。不知道他连做了三天的怪梦,梦见程如兰昏死以后再也没有醒过来,大家直指他是凶手,自此以后,他自动和程如兰保持相当的距离。

    他盯着她,她的眼珠比一般人浅,但此刻看上去再正常不过了。一个月前的异象难道是他的眼花?不可能?他是班上唯一一个上了高三仍保持1。2视力的奇葩。那日他近距离和她相视,她的眼瞳根本就是真空的,却饭活人该有的神采。

    他理不出个头绪,胸口总有着一股说不出的怪。

    “安曦,不是快迟到了吗?”程如兰笑得勉强,试图摆出的老师姿态掩饰不了被撞见的尴尬。

    “老师,怎么在这里?”他答非所问,注意力放在她的高跟鞋。她纤白的小腿上都是草屑和泥巴,昨晚下过一场雨,草木中含有大量的水分,她何必挑这时段踏青?而且是在这种只有挖笋老农才会涉足的地方。

    “这里很好啊,我喜欢散步。”这是他第一次碰上说谎很糟的成年人。她的脸颊染上一小片红晕,垂着手佯装观察身边的植物,两手在背后绞成一团。

    一阵安静,觉察到他的不信任的目光,她站直了,抚了抚耳际的发丝,羞涩的说道:“其实我不喜欢走大门,路上没什么树荫;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一进门,老觉得许多人在盯着我瞧,我很不习惯。那天看你走这条路,我想应该不太有人发现,所以走了一次,没想到这里的景色还不错,就是虫子多了点”她忽然打住,认真的问:“你知道为什么他们老盯着我看吗?”这又是他头一次碰上这么轻易将心事和盘托出的成年人,哪像他奶奶,无论耍任何招都别想敲开她那张满口假牙的嘴说出他亲生父亲的去处。

    他扬扬手“没什么啦,大概看你漂亮!”“哦?”她歪歪脑袋,摸摸脸蛋,面露失望“是这样的吗?”虽然他顺口胡诌的一个理由出来,但是她的反应也未免和一般女人差不多,难道她渴望听到他直言“所有人爱看你因为你可能被车撞坏脑袋”吗?

    诚如兰临危受命街上毕业班,显见消防队她的专业能力的肯定,但是这个肯定不久便在学生尝鲜的热潮渐渐消退后,暴露出诸多的疑点。

    比方说,程如兰谦和又礼貌,说话的分贝从未高过正常人的平均值,难以制造恐吓的效果,加上她的价值观异于一般执教老师,学生常有的不良作为很难激怒她,所以这个班的风纪秩序前几周下来敬陪末作,班上一不小心就处于乱哄哄的场面,从走廊经过这个班,总能听到风纪股长李名惠的尖叫声夹杂嬉笑怒骂中。

    此外,程如兰的课堂表现平平,内容不精彩,多半是照本宣科,她的音质青嫩,声线又多保持固定的频率,上课不到二十分钟全班阵亡一般,睡得不省人事。

    再者,最迟钝的人都看得出来,程如兰时常以不注意,就陷入了心不在焉的初审状态,有时在批改作业,有时则是在书写板书的时,有时在和学生对话中,总之她的断电现象无时不刻的发生,学生相继心生古怪,满腹狐疑,但她太温和了,像只无害的驯鹿,发呆的神情又称得上可爱,这一点倒是无人苛责。

    然而,重点是,从前的程如兰哪里去了?

    这一点不是粉饰太平就能过去的,于是,她成了教务主任常召见的对象,据李明惠的线报,诚如兰在教务主任的面前姿态故我,答话慢半拍,也不据理力争,表现不但离伶牙俐齿有一段距离,偶尔还会冒出个令主任傻眼的回答,让主任事后一张红脸像暴开的西红柿。

    事情加油添醋传开后,她无视上级压力的随行反倒令那些对她能力有质疑的同学另眼相看,不论是有心还是无意,学生开始巧妙的替她护航;既然班导如次另类,他们只好自立救济,免得程如兰学期结束后因不适遭校方免职。

    “对了对了,不必管那些白痴,老师,你想走大门就走大门,这里蚊子多,会把你的脸叮成猪头的。”“我可以喷防蚊水,我不喜欢他们那样看我。”不等他说完,她旋身继续向前走,不知是没有意识到,抑或是不介意他的粗言,没有显露被冒犯的不悦。

    他发呆了一下,接着懊恼起来;他的私人领地被迫和他人分享,而且不必经过他的统一,就得拱手欢迎,这是他的运气吧?

    到了塌口,她想到了什么,不自在的提起“对了,安曦,你不会告诉别人我不走大门的事吧?”“不会!”怔了两秒,他立即一脸诚挚“这是老师的秘密阿!”她露出了满意的笑,蹑手蹑脚的跨过塌口,拍掉腿上的粘物,从手提包拿出一把伞,撑开后,绕过树干小时在他视线中。女人爱美真不怕麻烦,随时记得遮阳,难怪她比印象中更白皙了些。

    摇摇头,抿着一线的唇角轻泄得意。

    秘密阿!又是一个不请自来的秘密,把这些秘密关在脑子里有什么用呢?不好好利用太可惜了,也许以后不必再背那些拗口的古文,也不必再考小考,搞不好无聊的周会也可免了只是,如今程如兰的思维异于常人,若他有所要求,她搞得懂他的暗示吗?

    他搓搓鼻梁,忍不住怀疑起来。

    程如兰伸出食指,在台面是轻轻一按,指腹随即沾满了薄薄的灰尘。梳妆台上迭堆的彩妆品,成列的香水,散放的发饰耳环,已经有一段时间乏人问津,依照她现在的习惯,恐怕还要冷落它们一段时间了。

    现在她开始苦恼,几分钟前,她随意从衣柜取了见最不惹眼的洋装换上,脸上轻抹一层乳液,以她感到最自在的模样走到了客厅,意外的,接受到家人的异样的眼光,尤其是程母,欲言又止了一番,才开口:“小兰啊,你是不是应该”好好整装一下。

    她知道为人母的想法,但说不出个好理由,净是笑得歉然。程父将报纸搁在一边,善解人意的解围:“有什么关系?自然就好。维亮不是外人,不会在意这些的”维良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如果不是那场车祸,本来应该如期举行订婚礼。

    “妈,别老啰嗦小兰,我那件西装改好了没?”这是程如兰的大哥,对她眨眨眼,和父亲同声同气的他,表达的是同样的无声语言——没关系,想做什么就去做吧!经过医院那段生死交关的历程,他们极为珍惜“乍看”完好无恙的小妹平安回归从前的生活,纵使她变得记性差了点,动作慢了点,习惯怪了点,脾气也好得多,也无损于她是程家小女儿的事实,更何况医师叮嘱过,这么严重的撞击,完全没有影响是不可能的,他们一点也不介意。

    但是她相当的介意,而且浑身不自在,所以草草用完早餐,她又回房,对着一室陌生却必须努力熟悉的一景一物枯坐。接下来,她该思量如何面对即将来访的沈维良,这又是一个难题。

    怔了半天,随意旋开一只橘色唇膏,对镜抹上唇瓣,忽然怔怔看着镜中那张脸,十指自额头两腮,慢慢摸索下来,下滑到胸口、腰际、打住,喃喃自语起来:“原来他喜欢这样的脸、这样的身体,还有这样的心,我怎么都不知道?打扮?他也喜欢女人打扮的漂漂亮亮?我是傻子,什么都看不清,反应慢半拍”她咬着唇,猛然抓着脑袋自责。“但是他不应该,不应该”拳头锤击台面,禁不住嘤嘤啜泣,泪水蔓延了两只手掌,瞬间又止声“不能哭,不能哭,一切都过去了,哭也没用”她深吸一口长气,抑制奔腾不已的悔恨。她不能无端失控,上次就让那个行事特异的安曦给撞见她失态的样子,他看起来大而化之,没问些什么,但绝非无心眼,这段时间她一定得撑住。不过有时候真难防范,比方说那只其貌不扬的老狗,竟然一眼看穿她,当场把她吓得魂飞魄散,不支昏倒,成了一桩笑话。对了,狗,得多注意狗!幸好程家没养狗,她可不能三不五时昏倒让人生疑。

    “小兰,维亮来了,现在方便吗?”程母将轻掩着的门推开了,探头问道:“啊?方便,我现在没事。”她从座椅上局促的站起来,背抵着梳妆台。

    昨晚沈维良来电告知今天将来拜访事,她已入睡,没有亲自接听。今早被知会后,她开始坐立难安,和前两次见面相较,并没有渐入佳境,反而更加惶惶不安。到底该如何面对他?她一点概念也没有,她甚至无法想象,因为一旦进入想象空间,就会引发心痛,一心痛必然导致失常,一失常绝对吓坏一干人等。

    “如兰?”沈维亮不知何时已走进她,困惑的抬起她下巴,一脸忧心“你哭过啦?”手指掠过她脸上的一方湿痕,她吓得倒退一大步,避开他的抚触。

    沈维亮伸出的手停在半空中显得很突兀,但程如兰过于生分的举措让他不敢再冒进,他想了一会,自行坐在床沿,轻快道:“这次出差忙了一个月才回来,一阵子没看到你,我们好像更生疏了,一点也不像快要订婚的情人,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她聆听着,缓缓抬眼,鼓起勇气注视他。

    “你要不要考虑休一段长假?每天开三十分钟的车到郊外上课对你的身心总是负荷,依你的情况,请长假校方应该不会反对。”她看着他。

    这一段日子,他可是一点都没变,一贯神采奕奕,繁忙的工作只有令他更加自信,姿态更挺拔。费解的是,从认识他那天起,她几乎没有见过他为任何事,任何人伤神,单单别人为他伤神过,为他若无似有的温柔发傻过,但是他是那么迷人,仿佛为他伤神是注定的诅咒,而他也习惯了这种状况,从不质疑,理所当然的接受一切好意,接受的不留痕迹。

    以往她一直以为,从他专注的凝视里,曾经看到独一无二的爱意,现在仔细思量,她突然不那么确定了,或许,他的眼里原来什么都没有,是她误会了?那些为他伤神的女人都误解了?

    “如兰?”他举起右掌在她面前挥了两下“哈罗,还在嘛?”她连连点头,挤出笑容“在,我偶尔还会头痛,做恶梦,有些事记不大起来,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不是有意的。”她走过去,谨慎的解释着。

    “这很正常,我能理解,不过你”他眯着眼端详她,继而皱眉“不会是——把我忘了,却不敢直说吧?”她愕然,接着失笑“怎么会?你在开玩笑,我怎么会忘记你。”“哦?”他站起身,不十分确信的表情“能证明吗?”“怎么证明?”她心不在焉的反问,落入另一个思绪。

    “很简单,”他捧住她的脸,说话时的热气拂在她鼻尖“你受伤以后,我就没吻过你了,让我看看你的表现和以前不一样?”说着俯下了唇。

    那几乎是刹那间的事,当她惊魂未定时,看到的画面是自己握紧的右拳,和跌坐在床上捂住左脸,大惊失色的沈维良。

    “如兰,你做什么?”沈维良不可思议的惊闻,他连她的唇都还未碰到啊!

    “你”她胸口剧烈的起伏,泪眼模糊,指着他厉言:“你才是什么都忘了!你忘得比谁都快,为什么半年不到,你就可以轻松的对别的女人又吻又抱?你到底有没有心?让我看一看,看一看你的心——”她扑上去,揪住他的衣领,使劲拉扯。沈维良制住她,驳斥道:“你在胡说什么?我忘了什么?我不就在你面前?”“伊人,记不记得这两个字怎么写?你那么聪明,不该忘得那么快,告诉我,请你告诉我,求求你”来不及了,来不及阻止溃堤的眼泪,她颓然滑下床沿,成串的泪珠洒在裙角,湿成花。

    “伊人?”他呆若泥塑,默念一遍,好看的五官凝聚了复杂的表情,口吻转为低冷“伊人,为什么提她?我们不是说好,不再提这件事。”“我真的不懂,如兰,你让我糊涂了。我们都决定要订婚了,为什么再提起伊人?是不是你始终不相信,我没有爱国伊人,还是你又听到了什么?”她松开十指,慢吞吞的直起身,用衣袖抹干面庞,正好衣裙,抚顺乱发,激烈的情绪消失迅速,恢复淡漠有礼的姿态,只是语带僵直,带着隐忍的颤音:“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请别见怪。最近急性差,我保证,不会再提起她了。”沈维良叹了口气,扣好被扯脱的衣扣,遗憾的看了看她,走到门口,思索一下后,慎重表示:“我希望你尽量把心情恢复起来,如果你对我真有疑虑,不妨把订婚延后,不必太勉强。

    “维良,对不起。”“不虚言抱歉,我只是不明白,我已经选择了你,你又何必担心?”房门掩上,她木然走到窗前,视而不见的望着窗外的玉兰树叶。

    她终于亲耳听见他说了那句话,本来只村子想象中,一旦真是的道出,她竟然能稳稳站住,没有昏厥,那么,当初为何不能如此?没错,那句话如利刃划过,她几乎可以感到无形的血从胸口流出,但,不过是一句实话,她为何不能面对?为什么?

    “因为我错爱了你——好痛——”她掩着的心脏部位,看着窗台,喃喃念道:“原来没有爱过,没有爱过”安曦对群华高中没有特别的厌恶,依他奶奶的想法,为了避免让无父母的安曦未来变成大流氓危害乡里,尽管他奶奶一毛不拔,节约开支,还是极力安排他进入这所私立学校,严格禁止他和隔壁职校的学生往来。但如果可以任他选择,他宁可就读他奶奶称为“流氓养成学校”的南山商工。

    首先,女同学的外形就比群华高中的更胜一筹,看去来顺眼多了,不像他班上那几位,一个比一个不自然;有点姿色的像张若芸一般装模作样,功课好一点的就像李明惠一样得理不饶人。至于男同学,除了开赌场的老爸选上县议员而全家漂白的黑面之外,其余多半话不投机,这也难免,谁不知道他是专门放利的奶奶养大的。

    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念完职校,他可以立刻找个工作养活自己,不必仰仗奶奶,然后可以大大方方喂养自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杜绝他奶奶那些几乎快让他成仙的素菜。这种大快朵颐的渴望,不是班上那些饭来伸口的家伙可以体会的。

    如果有人问他,在群华高中几年最美的时光是什么?他必定毫不犹豫的答“午餐时间”!餐厅那些勤于变化的菜色真是没话说,美中不足的就是餐厅就是分量有限,除了捞不到好料的清汤无限量供应之外,每位学生只能盛一次菜,固定四道菜一碗饭,不多不少不满餐盘,简直只能喂饱那班成天想着节食的笨女生。

    今天,照样他是第一个赶到餐厅排队的学生,当偌大餐厅坐满一半学生时,他已经风卷残云的扫完餐盘了。

    “安曦,大头要你把信再交给李明惠一次,怎么样?”黑面落座,交给他一封飘着廉价香味的信封。大头在隔壁,是学校的篮球队队长,顾名思义,一个头比寻常人大得多。

    至于黑面,血统和黑人无关,但莫名其妙一张黑乎乎的脸和卷卷头几乎和黑人相差无几,只是缺了厚唇一项。

    “不干,我决定不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了。”他一口回绝。

    “帮一下啦!你不是很她有一点亲戚关系?看你面子她才会收信。”“你不知道那个恰查某,六亲不认,凶得很,一副等着宰人的样子,上次已经警告过我了。”他大口喝汤,挥手不再想讨论下去。“大头病的很不轻,什么女人不追,追那个男人婆?亏他妈是大美女,一定被他的坏品味气死。”“他说这样才有挑战性,他想看资优生发骚的样子。”黑面贼眉贼眼的笑。

    “拜托别让我吐好不好!”他抚着喝完汤的肚子。

    “大头说只要你肯帮忙,他请你吃了一锅他家卖的姜母鸭,而且还要介绍南山的校花给你,那女的是他表妹,一定约得出来。”黑面喜滋滋的道。

    “真的?”他两眼发直。

    “真的啦!到时候你要是不中意再介绍给我,好兄弟没话说吧?”黑面搭住他的肩,黑脸眉开眼笑起来顿时泛起红光。

    “我是说那锅姜母鸭!”说道美食,精气神就来了。“他不会耍我吧?”“不会不会,就约两天后,这个周末,怎么样?”“介意我在这里坐下吗?”连个男生的话题中断,齐齐向发问对象望去。有礼的语气配上客气的甜笑,班上成员除了行事特异的程如兰,没有第二个女生具备这样的特质。

    “老师,请坐,请坐!”黑面肃立起敬,一边困惑的张望教职员用餐室,隔着半截玻璃窗一览无遗,里面寥寥坐着五六位教职员,空位一堆,程如兰为何移驾到学生用餐区?

    “老师尽量吃,我也去打菜了。”搔搔头,黑面丢给他一个眼色,把应付程如兰的工作留给有经验的安曦。

    不知是否已非第一次和安曦交集,程如兰倒没有显得太拘束,在他对面放妥餐盘后,弯腰把草帽安置在墙角。他不禁瞧了一眼外头的天色,是个多云的阴天,需要携带帽子吗?

    帽子是宽边设计,朴实无华,不具美观作用,她真的真的很不喜欢日光啊!

    “安曦别急着走。”他下了一跳,不过是挪动一下臀部,她竟察觉了他的意图。

    “没要走,只是再去舀汤。”勉强坐定,偷看她平静的神态,又瞄了眼附近走动的学生,回教室后,恐怕免不了又有一番嘲弄了。就他所知,愿意和学生打成一片的教师并不多,选择扮演严师的角色以后通常很难放下身段。

    “喝再多汤也不会喝喝饱啊!”随口并出那么一句,他暗惊不已,放下空碗,忍不住又打量起她。身体微微左移,偏个角度直视她的眼眸,色泽很正常,此时正静静看着浮游在汤面撒谎那个的芹菜末。

    “好油,我吃不下。”犹豫一下,她下了断语,将餐盘整个推向他,请求的眼色“安曦帮我个忙,吃完它。”他足足呆了十秒,想尽镑种推脱之词,最后在无底洞般的胃口驱使下,不客气地拿起筷子,二话不说,专注的进攻几乎原封不动的菜色。

    她抿了抿嘴轻笑,小声道:“你不必觉得奇怪,我怎么到这儿来凑性,我跟你说过了,我不喜欢他们那样看我,也不爱聊办公室八卦,和那些人一道吃饭挺不舒服的,不如在这里自在。”他停顿了一瞬。她在和他诉心事?

    “以后你陪我一道吧!一个人用餐也很怪,你不想说话也行,我的食量小,还得麻烦你替我吃完另一半,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唔?”嘴里塞满了白饭,只能用圆睁的眼表达错愕。

    “不愿意吗?我常看你十分钟解决午餐,汤倒是喝了五六碗以上,看来你很喜欢这里的伙食,当然,我可以预先分你一半,剩下的我再吃完。”他抓起她的那碗汤,两口灌进肚子,顺畅了堵塞的喉咙后,忙应:“不介意,不介意,老师的吩咐怎么会介意!”“那太好了,你真是好学生。”他努力吞咽,眼眶半湿——如果填饱肚子就能当好学生,他必定当仁不让。

    “咦?这封信是给李明惠的?”他拾起桌上那封香喷喷的信,正面背面看了一遍,出现好玩的表情。

    他险些噎着,筷子一丢,急切夺回,扼住的赫然是她的手,马上收回,按压下喷喷的心跳,急道:“不是我,是隔壁的王志明,我只是替他转交——”她充耳未闻,指尖径直跳开背面的小贴纸,取出里面的信纸,浓重的香水味一阵扑鼻,她皱了皱眉,有意无意的说:“我记得学校不赞成男女同学私下谈恋爱,你们犯规哦!”“老师拜托,不要没收。”他低声合十恳求,深怕被大头撞见这一幕,说破嘴也不会有人相信他的清白了。

    她很快瞄了一遍字迹歪斜的内文,眉峰跳动,明显在按捺笑意“唔错别字太多了,哎为什么要抄这首歌的歌词呢?很难感动女生啊!而且这香味很怪”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她不再发表评论,折好信纸,又回复若有所思的模样。

    “安曦,如果这个秘密,我一定不会说的,你呢?你也一样会替我保守秘密吗?”霎时语塞,四目交会不久,他只能点点头。

    “我就知道可以信任你,慢慢吃!”她一脸紧然,拍怕他的手背“对了,最后一堂综合时间到办公室来找我。这次国文段考表现很不理想,作文有两篇草草了事,默写小考没有一次完成超过三分之一以上,我知道上课打瞌睡,回家不理会的结果一定是如此,不过应该不是你的错,我讲课太无趣了,没办法让你精神集中,那就一对一讲解吧!”走的时候没忘记拿走那顶随身草帽。

    他傻眼的目视她走开。

    运气总是这样背,他极少能畅然的大吃大喝,不是得偷偷摸摸的把食物偷渡进卧室里不被他奶奶发现,就是不踏实的吃着向朋友扣来的东西,他早该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他低估了程如兰,这顿饭换的是他的守口如瓶,她可不打算在其他方面对他放水。

    只是,她怎么知道他老师吃不饱?他欲求不满这么明显吗?

    “靠,管他呢!”他搓搓脸,深吸口气,决定先将肚子喂饱再伤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