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去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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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读到一篇你为什么去酒吧的文章,文末有几句这样的话:
为什么女人喜欢去酒吧,因为她们渴望被人搞;
为什么男人喜欢去酒吧,因为他们渴望搞别人;
为什么寂寞的人喜欢去酒吧,因为那里的喧嚣可以驱散孤独;
为什么淫荡的人喜欢去酒吧,因为那里的人全都淫荡;
为什么堕落的人喜欢去酒吧,因为那里没有阳光;
为什么丑恶的人喜欢去酒吧,因为那里看不到丑恶;
为什么善良的人喜欢去酒吧,因为善良的人都想变坏。
文章的观点虽然有点偏激,但偏激之余,也的确有一些合理的成份在里面,至少,它反映了一些去酒吧的人的心态。他们放纵,他们寂寞,他们滥情,他们堕落
酒吧,不过是一个以酒为媒的娱乐休闲场所。如果顾客高雅,它就高雅;如果顾客低俗,它就低俗;如果顾客暧昧,它就暧昧。
我与酒吧好像没什么缘分。长这么大了,还未去过酒吧!
我是没有激情吗?
难道我欠缺生活的情趣?
我不寂寞吗?
难道我不需要用喧嚣去驱散孤独?
我不够淫荡?
难道我需要一夜情?
我需要去堕落吗?
难道我值得为某个骚货而去堕落?
我在人世间见到的丑恶还少吗?
难道我非要去酒吧再见识见识?
酒吧,其实是很吸引人的地方,至少,它的情调是浪漫的,环境是幽雅的,气氛是热烈的。我曾想进去,但最终,总是不了了之!
酒,不管白酒,红酒,啤酒,一杯下肚,10分钟后,我的脸便会像关公一样红。我自认我不胜酒力,但好歹比一般人强一点。有次我和三个同事一起,一共喝了12瓶白酒,一瓶黄酒,他们都是躺着回去的,我却是走着回去的。事实上,我喝得并不比他们少。或者是一个“我怎会输给你”的信念在支撑着我快要麻木的神经吧?只是,这样的喝酒,不伤了身体才怪。但是,进了酒吧,皆是为了尽兴而来,不多喝一点,又如何能尽兴?尽兴却会伤身。在平时,我受的伤害已是够多的了,又是失恋,又是失业,又是挨骂这样多的伤害还不够吗?何必还要用酒精来伤害自己?
一个人进酒吧,自然是没有什么意思。如果拉上几个朋友吧?好像要热闹一点。只是,万一我醉了,吐得满地都是,必定会狼狈不堪。有朋友扶回来还好,不然,就会醉卧街头。醉了还好,最怕就是第二天起床后头痛欲裂,影响了工作。作为一个“高明”的投资者,我何必浪费一笔钱用来买罪受呢?
无可否认,酒吧是一夜情的高发地带,也是性病的高发地带。在那里,激情就是虚情的化身。在酒精的麻醉下,人越发的大胆,越发的放荡,需要刺激,情难自禁。一夜情是你情我愿的,只要彼此有所感觉,就可以轻易走在一起,尽享野性的激情。只是,越是快乐,越是堕落,如果一不小心,被人抓奸在床或染上性病,不是自寻烦恼了吗?况且,虚情假意,不是幸福的保证,一夜激情以后,空虚还是不能减少。要纵欲的时候,为何不去想想后果?
在酒吧里,电视、电影常会有一些经典的场面在里面上演:某男得罪了某人,被某人当场拿起一个酒瓶往头上一砸,酒瓶开了花,脑袋也接着开了花;某女得罪了某人,被某人当场拿起一杯液体往脸上一泼,幸在液体是酒,如果那液体是硫酸,那女的一辈子可真的就毁了。是非之地是非多!自古皆然。远离酒吧这个是非之地,难道不是明哲保身,远离祸害的一个绝妙手段?
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夜生活。去酒吧,未见得是坏事。朋友相聚,海阔天空的好好大声侃一侃,相约酒吧未尝不可;工作压力过大了,到酒吧解解愁闷未尝不可;失恋了,伤心了,到酒吧麻醉麻醉自己未尝不可;寂寞了,到里面找个同样寂寞的酒友好好聊聊未尝不可
当然,酒吧也不致于像我理解中的那样恐怖,许多东西,只有身处其中,才会发现它的好。只是,我目前实在打不起上酒吧的兴趣。夜深人静的时候,能坐在房间里,看看书,写写作,或看看电视,上上网,或与朋友出去逛逛街,散散步,我便很满足了。充满诱惑的酒吧,没准哪天我也会去消遣一下。因为,人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生活情趣;人在不同的心境,也会有不同的生活情趣。生活情趣这事儿,常常是在变化着的,谁会一成不变呢?
在网络上读到一篇你为什么去酒吧的文章,文末有几句这样的话:
为什么女人喜欢去酒吧,因为她们渴望被人搞;
为什么男人喜欢去酒吧,因为他们渴望搞别人;
为什么寂寞的人喜欢去酒吧,因为那里的喧嚣可以驱散孤独;
为什么淫荡的人喜欢去酒吧,因为那里的人全都淫荡;
为什么堕落的人喜欢去酒吧,因为那里没有阳光;
为什么丑恶的人喜欢去酒吧,因为那里看不到丑恶;
为什么善良的人喜欢去酒吧,因为善良的人都想变坏。
文章的观点虽然有点偏激,但偏激之余,也的确有一些合理的成份在里面,至少,它反映了一些去酒吧的人的心态。他们放纵,他们寂寞,他们滥情,他们堕落
酒吧,不过是一个以酒为媒的娱乐休闲场所。如果顾客高雅,它就高雅;如果顾客低俗,它就低俗;如果顾客暧昧,它就暧昧。
我与酒吧好像没什么缘分。长这么大了,还未去过酒吧!
我是没有激情吗?
难道我欠缺生活的情趣?
我不寂寞吗?
难道我不需要用喧嚣去驱散孤独?
我不够淫荡?
难道我需要一夜情?
我需要去堕落吗?
难道我值得为某个骚货而去堕落?
我在人世间见到的丑恶还少吗?
难道我非要去酒吧再见识见识?
酒吧,其实是很吸引人的地方,至少,它的情调是浪漫的,环境是幽雅的,气氛是热烈的。我曾想进去,但最终,总是不了了之!
酒,不管白酒,红酒,啤酒,一杯下肚,10分钟后,我的脸便会像关公一样红。我自认我不胜酒力,但好歹比一般人强一点。有次我和三个同事一起,一共喝了12瓶白酒,一瓶黄酒,他们都是躺着回去的,我却是走着回去的。事实上,我喝得并不比他们少。或者是一个“我怎会输给你”的信念在支撑着我快要麻木的神经吧?只是,这样的喝酒,不伤了身体才怪。但是,进了酒吧,皆是为了尽兴而来,不多喝一点,又如何能尽兴?尽兴却会伤身。在平时,我受的伤害已是够多的了,又是失恋,又是失业,又是挨骂这样多的伤害还不够吗?何必还要用酒精来伤害自己?
一个人进酒吧,自然是没有什么意思。如果拉上几个朋友吧?好像要热闹一点。只是,万一我醉了,吐得满地都是,必定会狼狈不堪。有朋友扶回来还好,不然,就会醉卧街头。醉了还好,最怕就是第二天起床后头痛欲裂,影响了工作。作为一个“高明”的投资者,我何必浪费一笔钱用来买罪受呢?
无可否认,酒吧是一夜情的高发地带,也是性病的高发地带。在那里,激情就是虚情的化身。在酒精的麻醉下,人越发的大胆,越发的放荡,需要刺激,情难自禁。一夜情是你情我愿的,只要彼此有所感觉,就可以轻易走在一起,尽享野性的激情。只是,越是快乐,越是堕落,如果一不小心,被人抓奸在床或染上性病,不是自寻烦恼了吗?况且,虚情假意,不是幸福的保证,一夜激情以后,空虚还是不能减少。要纵欲的时候,为何不去想想后果?
在酒吧里,电视、电影常会有一些经典的场面在里面上演:某男得罪了某人,被某人当场拿起一个酒瓶往头上一砸,酒瓶开了花,脑袋也接着开了花;某女得罪了某人,被某人当场拿起一杯液体往脸上一泼,幸在液体是酒,如果那液体是硫酸,那女的一辈子可真的就毁了。是非之地是非多!自古皆然。远离酒吧这个是非之地,难道不是明哲保身,远离祸害的一个绝妙手段?
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夜生活。去酒吧,未见得是坏事。朋友相聚,海阔天空的好好大声侃一侃,相约酒吧未尝不可;工作压力过大了,到酒吧解解愁闷未尝不可;失恋了,伤心了,到酒吧麻醉麻醉自己未尝不可;寂寞了,到里面找个同样寂寞的酒友好好聊聊未尝不可
当然,酒吧也不致于像我理解中的那样恐怖,许多东西,只有身处其中,才会发现它的好。只是,我目前实在打不起上酒吧的兴趣。夜深人静的时候,能坐在房间里,看看书,写写作,或看看电视,上上网,或与朋友出去逛逛街,散散步,我便很满足了。充满诱惑的酒吧,没准哪天我也会去消遣一下。因为,人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生活情趣;人在不同的心境,也会有不同的生活情趣。生活情趣这事儿,常常是在变化着的,谁会一成不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