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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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人界,琅琊山。

    日轮当午,暑气熏蒸。

    陆鸢鸢半死不活地趴在一条小溪边上,埋头饮水。

    她乌发蓬乱,脸颊晒得红彤彤的。下半张脸浸在溪中,喉中发出一串“咕咚咕咚”的吞咽闷响。

    上空回荡着一道吐字清晰的电子音“检测到宿主生命值低于安全线,为避免发生离魂反应,请尽快补充生命值。”

    “咳呕”

    陆鸢鸢呛咳几声,眼底浮出一层水光,抬起头。溪水顺着她湿淋淋的下巴、白皙的脖颈淌落,很快,就在朱红色的衣襟上洇开了一滩深痕。

    她没理会那道电子音,用手背胡乱擦了擦脸,想坐起来,却一阵眼冒金星,四肢绵软,只能退而求其次,一翻身,四仰八叉地瘫在地上,如同一条缺氧的鱼,张唇喘息。

    太晒了。

    晒得她头晕口干,脑仁儿生疼。

    但头疼也是在所难免的。

    换作任何人,像她一样屁颠屁颠地追在喜欢的人身后当舔狗,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与对方结为道侣。然而没高兴多久,就沦为对方飞升的脚蹬子,被杀妻证道、一脚踹开。以这样一种憋屈的方式死去,一转眼,却又莫名其妙地重生过来,绑定了一个系统,得知自己原来是个失忆的穿书女配,前世今生都活在一本狗血里大概都是顶不住的。

    一切的一切,都要从一本名叫魅仙缘的说起。

    魅仙缘,一本极负盛名的修仙买股文,融合了雄竞修罗场、苏爽金手指、ntr、真香打脸、追妻火葬场等经典元素,字里行间还弥漫着一丝香艳的海棠气息。

    女主是一只娇软乖甜、迷糊天真的小狐妖。她不仅气运爆棚,初入修仙界,就一路开绿灯,处处遇贵人,还拥有无敌的万人迷buff,撩得所有大佬都为她疯狂。在书中,凡是叫得出名字又有几分姿色的优秀男人,都会殊途同归地加入她的后宫团,为她神魂颠倒,雄竞得你死我活,轮流上演红眼掐腰哑声给命文学。

    在一众风采各异的备选男主里,有一个人气极高、争议也很大的特殊存在蜀山的剑修,段阑生。

    段阑生是狐妖与凡人的孩子。明明是命若蝼蚁的半妖,却生就一副仙姿玉质的容貌,眉目瑰艳,姿度美秀。他自幼在教规森严的蜀山剑派长大,性情冰冷,不近女色,总是独来独往,活脱脱一座严正禁欲的贞节牌坊。

    和其他备选男主相比,段阑生的攻略难度是当之无愧的地狱级。只要有他戏份的章节,书评区都少不了一场腥风血雨的掐架。

    这是因为,在遇见女主前,段阑生已经有了心上人他一直视蜀山剑派的大师姐为白月光,默默爱慕着她。

    当然了,这秘密除了他自己,没第二个人知道。

    那么,为什么段阑生这只股票非但没有跌停,还一路攀升呢

    答案很简单。

    俗话说,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这年头的读者都喜欢看有难度的攻略文,什么恨海情深、幡然醒悟的追妻虐心戏码,更是多多益善。一推就倒的白给型男主已经不吃香了。能让读者惦记的,都是女主求而不得的高岭之花。

    段阑生一开始对女主越是无动于衷,就越能激发读者的征服欲,让大家抓心挠肝,想撕碎他冰冷淡漠的面具,看他被拽下神坛,沉沦于浓情烈欲,甚至因嫉妒而发狂失态的模样。

    这一攻略过程,就如文火慢煎,既揪心煎熬,又酸爽带劲,也难怪大家会欲罢不能,大呼“我是土狗我爱看”。

    而陆鸢鸢附身的原主,正是段阑生身边一个人嫌狗厌的舔狗女配。

    在书中,原主是蜀山修士离宗执行任务时,机缘巧合救下的一个濒死的凡人。在蜀山养好伤后,一位丹修见她无处可去,便发了善心,将她收为门生。

    大难不死,还抱上蜀山的大腿,简直是烧高香都求不到的好运气,正常人都会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缘。然而,原主的心思压根不在修炼上,满脑子都是男欢女爱。入宗不久,她就看上了段阑生。

    因垂涎段阑生的美色,原主使出了十八般手段去追骚求扰他,包括但不限于每天涎着脸在段阑生必经的路上和他“偶遇”,想方设法把自己塞进有他的师门任务里,对段阑生嘘寒问暖,送吃送喝,代罚受过

    不管吃了多少闭门羹,原主都像一块甩不脱的牛皮糖。若是给段阑生列一个舔狗排行榜,那么,她一个人就能包揽前十名,让其余竞争者都望尘莫及。

    在故事中期的一个捉妖副本里,她还试图趁着段阑生蛇毒入血、无暇自顾时,对他霸王硬上弓。

    然而,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类人设扁平的舔狗女配,向来都只配当男女主角爱情里的垫脚石、衬托女主角善良美好品质的小丑,是不可能吃到男主的。

    果然,原主不仅没将生米煮成熟饭,还烧穿了锅底。一夜之间,她的龌龊举动就传遍了蜀山上下。因德行有亏,她最终被逐出师门,只能顶着昔日同门的鄙夷和指指点点,灰溜溜地离开修仙界。

    陆鸢鸢望天,回忆着书里的剧情。

    由于可供女主角挑选的男人太多,这本狗血连载了一百多万字,仍没有要完结的迹象。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前脚刚看完连载的部分,后脚就穿进了这本书里。

    更悲剧的是,穿过来时,她失忆了。

    那之后,狗血的事一环接一环。

    明明没有绑定系统,也不记得魅仙缘这本书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她自个儿走出来的人生,却基本和书里的轨迹一模一样。直至霸王硬上弓那一段,才出现明显分歧。

    原主失败了,而她得手了。

    对,上辈子,她不仅睡了段阑生,还歪打正着,成了他的道侣。

    也许是崩坏故事的代价,她的结局,也比原主的狼狈得多。

    活着的时候,她凭自己的努力对喜欢的人好。可所有人说起她,永远都离不开“倒贴”、“无耻”、“癞蛤蟆”、“强扭的瓜不甜”这类字眼。

    等她死了,连个给她收尸安葬的人也没有。

    早已麻木的神经深处,突如其来一下跳痛,陆鸢鸢侧身蜷缩成一团,抱住自己的胳膊,面颊湿漉漉一片。她死死咬住牙关,没有泄出半点啜泣,门牙陷进唇肉里,印出数道残月。

    哭就哭吧。过了今天,她不会再这样了。

    因为应该哭的另有其人。

    就在这时,系统的声音阴魂不散地冒了出来“宿主,看起来,你已经对现状有了一定了解了。”

    “我是魅仙缘的书灵,也是这个世界的系统。”系统不疾不徐地说“对书里的原住民来说,穿书者属于外来物种,若放任自流,极有可能会对原文的生态平衡造成毁灭性打击。因此,每一个穿书者都会被强制绑定一个系统,以约束他们出格的行为,维护故事的正常运转。”

    陆鸢鸢“”这是给穿书的人戴镣铐的意思吧

    系统“正解。”

    陆鸢鸢“那我上辈子为什么没和你绑定”

    系统“这是因为发生了一些bug,所以,在一周目,也就是你的上辈子,我并没有检测到你的存在。但请放心,二周目的bug已经排除干净了。”

    陆鸢鸢低声喃喃“我以为死了就是死了,居然还有二周目”

    系统“按照我的经验,这是因为一周目的你把故事魔改得太厉害了,所以,书中世界启动了自我纠偏程序,让一切回溯到原点以前,从头再来。”

    日头渐高,流云拂过湛蓝的天空。

    和系统对话到现在,情绪慢慢恢复平静,陆鸢鸢深吸一口气,以手撑地,咬牙坐起来。

    岸上青草散发着一股很淡的泥腥味,搔过她的掌心,痒痒的。

    环顾四周,这是一片葱郁幽静的树林。松柏叠翠,虬枝参天,盛开的树冠犹如天篷华盖。阳光穿透密密匝匝的枝叶,在幽幽野径上投落一块块灿金的光斑。

    陆鸢鸢低头,扫了眼自己的装束。

    她身上所穿的,并不是蜀山剑派的宗服,而是一袭朱红色的猎袍。前胸有软皮护甲,腰系翡色衣带,衣摆以银线绣制了展翅欲飞的玄鸟纹,繁复精致,栩栩如生,伸手一捻衣料,就知道是上上品。

    可惜的是,这身衣服现在已经脏得不能看了,沾满草灰泥污。袖口还被锋利的东西勾破了几道小口子,像是不久前在地上打过滚。

    这是什么打扮

    陆鸢鸢蹙眉,一动腿,倏然,一阵火辣辣的刺痛从她腿根处传出,如闪电裂空般,鞭笞在神经上。

    陆鸢鸢懵了懵,连忙扯起衣摆,分开腿,一幅相当惨不忍睹的画面就映入了眼帘她两条大腿内侧,也不知道是被什么粗糙的东西剧烈摩擦过,都破皮了。雪白的丝裤也印上了零零星星的暗红血点。

    陆鸢鸢“”

    这是什么情况

    迟疑了下,她打算直接卷起裤管看看。

    孰料,就在指腹触到凉滑丝绸的那一刻,无数陌生的文字片段,骤然从她意识深处喷薄而出。

    系统“叮恭喜宿主触发隐藏剧情,原主记忆信息包加载中”

    陆鸢鸢脸色微变,保住脑袋。

    庞大的信息量,如山呼海啸,冲击得她心脏噔噔狂跳,冷汗顷刻间便湿透了耳际。

    在魅仙缘的设定里,这个世界,依照修仙浓度的高低,被划分为修仙界和凡人界。

    修仙界,顾名思义,是金丹修士的天地。这里灵气澄莹,生机勃发,遍地都是奇珍异兽和天材地宝。根脉绵长的仙门宗派,大大小小的修真世家,如恒河沙数,世代在此兴衰传承。

    相较而言,凡人界就接地气多了。这里的社会发展状况近似于古代封建王朝。天下四分五裂,统治者拥兵自固,国家之间战乱不休。老百姓主要以种田、打猎、经商等方式为生。上至家财万贯的贵族,下至糠豆不赡的贫民,都是体质普通、寿限百年的灵力绝缘体,俗称麻瓜,跟身上插满刀子还能与妖兽大战三百回合的金丹修士完全没得比。

    上辈子,陆鸢鸢穿书时,原主已经被带回蜀山了。好死不死的是,她不光自己一落地就失忆,也没继承到原主的完整记忆。比方说,她加入蜀山前是干什么的,籍贯何处,在凡人界还有没有亲人这些统统不知。

    但那时,由于着陆太过丝滑,又没有系统干涉,陆鸢鸢完全没怀疑过自己其实是半路穿过来接手这具身体的,还挺乐观地想,自己被抬上蜀山时半条命都没了,那么,落下一点记忆模糊的后遗症也很正常啊。

    然而,就在刚才,涌入陆鸢鸢脑海里的文字告诉她,这一次,她足足比前世提早了三个月穿成原主。

    这会儿的原主,还没上蜀山,只是一个生活在凡人界、毫无灵力的普通人而已。

    时间这么一提前,自然而然地引发了蝴蝶效应。上辈子,一直被隐藏在迷雾里的原主身世,就这样在她面前揭开了面纱。

    陆鸢鸢扶住额头,耳膜嗡鸣,仿佛身处花果山,有一百只猴子绕着她荡树藤乱叫。缓了半天,才消化下系统这阵填鸭式的信息灌输。

    想不到,加入蜀山前的原主,居然来头不小,是凡人界燕国的小公主。

    三年前,燕国在一场大战中败给了雍国。为平息兵戈,只能奉上宝物武器、兵马粮草,并送一位公主去雍国和亲。

    时年十二岁、在一众公主里最不受宠的原主,就是那个被选中的倒霉蛋。

    根据约定,原主的夫君是雍国太子。然而很不巧,在原主抵达雍国不久,雍国皇后就因急病去世。太子须为母亲守孝三年,原主和他的婚事,也只能推迟三年。

    在等待成亲期间,原主被安排暂住在宫中。

    虽然是战败国的公主,但雍国皇帝倒是没有恶意苛待她。她不仅拥有自己的寝殿和仆从,平日也可以在皇宫里走动,参加宫宴,和雍国的皇子公主一起读书、玩耍。

    但明面上是一回事,实际又是另一回事。

    雍国位于荒蛮壮阔的北境,风土人情与柔婉的燕国完全是两个极端,臣民皆尚武好战。出身优越的贵族子弟,更是个个都彪悍猛锐,弓马娴熟,骨子里流淌着弱肉强食的野蛮血液,最瞧不起柔弱的小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

    一个来自战败国、无依无靠的公主,被丢进这群人里,会有什么待遇,可想而知。

    今天,雍国在琅琊山举办围猎大赛,王城里的贵胄子弟尽数出席。作为未来的太子妃,原主自然也要出席这种场合。

    但流年不利,在前往观猎台的路上,一头发狂的熊罴袭击了原主所在的队伍。混乱中,原主的坐骑受到惊吓,载着她狂奔而去。周围的侍卫都来不及拦着。

    马匹失控疾驰,树枝、草叶像刀一样刮在原主脸上。她惊恐无比,只能用尽力气抓住马鬃,夹紧马腹,免得被甩下来,两条大腿就是这样磨伤的。也不知道跑了多远,马才渐渐慢下脚步。原主已耗尽力气,双手一松,滚落到地上,晕了过去。

    谁料到,这一晕一醒,身体里的芯子就换人了。

    陆鸢鸢“”

    算算时间,她已经和侍卫失散小半天了。这个鬼地方荒无人烟,四面都是树,也不知道处在琅琊山哪个旮旯。要是天黑了还出不去,那就危险了。

    她现在可一点可以自保的修为都没有。

    陆鸢鸢吐了口气,试着站起来,找找出去的路。然而,她一使劲儿,视野里就冒起了金星,很快便一屁股跌回原地,虚得好半天都动弹不了。

    陆鸢鸢“”

    怎么回事

    原主的体质一向不错,并非病秧子。今天从马上滚下来,也没摔断哪里的骨头,为什么她现在居然连站都站不起来

    系统“正常现象。宿主,请看你的生命值。”

    陆鸢鸢微微喘了口气,大脑里浮现出一块面板。

    生命值5100半截入土

    武力值5100毫无威胁

    灵力值未解锁凡人之躯

    角色完成度1

    陆鸢鸢的注意力,瞬间被第一行“半截入土”四个大字所吸引了。

    是了她刚才伏在溪边喝水时,似乎是听到了系统让她快点补充生命值的警告。

    可这玩意儿该怎么补充吃饭吗

    就在这时,远处的树林里,忽然传出一阵鸟雀拍翅声。陆鸢鸢一愣,抬头看去,只见一群灰色大鸟脱林而起,争先恐后地飞向天际,似乎是被林子里的某种动静惊到了。

    过了一会儿,小溪对岸的草丛突然沙沙晃了几下,被一支长戟拨开了。

    一个士兵探出头来张望,冷不丁地,与坐在对岸的陆鸢鸢对上了目光。他愣了愣,随即,瞪大一双牛眼,扯着嗓子,欣喜地吼道“报三皇子殿下找到了公主在这里”

    随着这一声吼,金甲兵器相撞的声音迅速朝溪边靠拢。一下子,十来个银甲精兵就从林子里钻了出来,围住了溪边这片空地。

    一个少年从人群后方疾步行来。

    这是一个也就十七八岁的少年,狭目丹唇,轮廓鲜明,英气逼人。猎袍外覆银甲,身姿挺拔,骨架足足比这个岁数的少年人大一圈,站在一群壮硕的青年士兵里,也丝毫不逊色。

    他人高腿长,步子又迈得大,随在后面的两个锦衣宫人都险些追不上了。

    来到岸边,看到全须全尾地坐在对岸的陆鸢鸢,少年停下脚步,右手扶腰,指甲轻轻叩了叩腰甲,饶有趣味地哼笑一声“还挺命大嘛,居然没被老虎叼走。”

    陆鸢鸢抿唇,沉默地看着他。

    这个少年名叫越鸿,是雍国的三皇子。他的母妃是宠冠后宫的谢贵妃,外祖父官拜尚书,他本人自小亦是出类拔萃,深得父皇喜爱。虽不是嫡子,风头却不输太子,还隐隐有锋芒相逼之兆。

    与此同时,他也是魅仙缘其中一个备选男主,虽然出场比较晚,在故事中期一个发生在凡人界的杀妖副本里才正式认识女主,但人气还挺高的。他和太子、女主三人之间兄弟盖饭、大被同眠的剧情,更是高潮迭起,在读者中大受欢迎。

    只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对原主来说,这位仁兄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

    如果坐在这里的是原主本尊,她恐怕宁愿遇到老虎,也不想碰到这个煞星。

    皆因这三年来,原主受到的欺负,十之八九都和越鸿有关。

    像他这种身份的人,看不惯谁,从来不需要理由,更不需要亲自动手。尤其是,城中勋贵子弟无不唯他马首是瞻,他们自会揣摩他的喜恶,投其所好。他不喜欢的人,自然也会成为众矢之的。

    烈日悬空,阳光刺眼。

    那厢,越鸿说完那句话,发觉陆鸢鸢不但没如平常一样露出惊吓的表情,还在兀自走神,将他忽视了个彻底。

    越鸿一眯眼,下一秒,直接踩进溪水,朝她走来,镶了铁块的黑靴溅起水花,水中鱼影受惊四散。

    “怎么不说话,摔成哑巴了”

    一转眼,他已走到陆鸢鸢跟前,一俯身,少年人太阳似的热意直直地烘过来。

    越鸿的手很大,指骨凸起,满是茧子,显然常年与兵器接触,轻而易举就抓住了她的小臂,似乎想直接将她从地上拎起来。

    从刚才开始,陆鸢鸢的状态就很差,还没缓过跌坐回地上的虚劲儿,抬手想挡,却突然一僵。

    因为,就在越鸿碰到她的同时,她清晰地“看见”了一道金光,飞快地顺着他的手,钻进了她的身体里。

    金光入体,顷刻之间,她仿佛一只占了别人身体却待不稳、即将离体飘走的阴魂野鬼,吸食到阳气,整个人前所未有地暖和、舒坦。舒服得她一眯眼,神色恍惚,腰肢也不受控地软了。

    越鸿拽她的动作一停。

    这人往日见到他,就像老鼠见了猫,现在居然一反常态地趴向自己。越鸿眉梢一跳,下意识就想将这没骨头的东西扔出去,可怀里的人突然又动了一下。

    陆鸢鸢的青丝散落在肩头,睫毛低垂,轻轻颤抖,手往下一摸索,抓住他还空着的左手,将他整条臂弯环在她背上,摆成一个拥抱自己的姿态,才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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