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天魔九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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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人带着我和白依上了一辆停在小巷中的面包车,不多时,车就驶离了小巷,从巷子另一头钻出,上了大街,往市中心方向开去。
我坐在车上四下打量,发现最后排的座位上居然垒着几叠书。好奇之下我拿过几本书翻了翻,嗯,都是全新的书,其中杂志居多,还有不少武侠小说。我看了一下杂志的日期,发现都是全新的刊物,心念一动,问道:“你是开书店的?”
“摆书摊。”中年人头也不回地答道。
我心里一阵震惊,试探性地问道:“你认识我?”
中年人呵呵一笑“你还没想起我来?”说着,身上的肌肉猛地鼓起“哧啦”几声响,他那件短衫居然被膨胀的肌肉撑裂了。
看到这一幕,我终于记起他的身份“你就是上次那个被我和靓昆收保护费的书摊老板!”
“不错,”中年人回过头来,严肃地看着我:“我就是书摊老板,不过请注意,我并没有被你们收保护费。”
大隐隐于市,这样一个绝世高手居然会甘心在城市里做一个小小的书摊老板,的确很出乎我的意料。不过,像他这样动不动就运气把衣服撑破,买衣服的钱倒是一大笔开销,估计他从来不敢买名牌。
“你能不能看着前面说话?我怕撞车。”开车时看着后面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举动,许多车祸就是这样发生的。
“不要担心,就算我闭上眼睛,也不会撞车。”书摊老板笑吟吟地道:“事实上,从我第一次看到你开始,就已经注意到你了,此后我一直跟踪你,窥视你,你所做的每一件事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额上冒出一阵冷汗,沉声问道:“你是说每一件事?”
“不错,从你离开我的书摊后,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落在我的眼中。”
“那么,”我咬牙切齿地道:“我和白依晚上在我家中发生的事情你也都看到了?”
书摊老板还是淡淡地笑着:“还好,听到了声音,没看。虽然很想看,但是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
“操!”我鄙视地向他比出一个中指,愤愤地道:“流氓!”
“比起你来,我自认我高尚得多了。”书摊老板面不改色地说着:“你才是最大的流氓,最坏的恶棍,最毒的杀手。你比我第一次杀人时沉着多了,在我所见过的杀手当中,你是最出色的。”
“我不是杀人狂,我杀人,只是为了活下去。”我冷笑“既然你一直跟着我,窥视我,那你应该看到我和靓昆在火星公司被大飞的人追杀,那个时候你为什么不出手救靓昆?”
“我为什么要救那个傻小子?”书摊老板奇怪地说:“他又不是我要找的人,我救了他,能有什么用?”
“可他是我兄弟!”我猛地跳了起来,伸手去掐书摊老板的脖子,但是书摊老板仅轻轻地一挥手,掌上冒出的黑气就将我弹了回去。他这一手非常有分寸,既将我弹回,又没伤到我半分。我狠盯着书摊老板,却对他无可奈何,像他这种绝世高手,只要一根手指头就可以致我于死地。更何况,他救了我和白依,就算没救靓昆,也怨不得他。
“你不是想成大事吗?这么冲动,能有什么作为?”书摊老板毫不留情地教训着我:“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不择手段,置生死于度外当然是要置除了自己以外所有人的生死于度外,像你这种死了个兄弟就丧失理智的人,凭什么成大事?”
“不错,我是很容易丧失理智,”我咬着牙,一字字地道:“那是因为我他妈还是个人!只要是个人就会有感情,你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无情无义?”
“我无情无义?”书摊老板自嘲似地笑了起来:“不错,我的确算得上无情无义。有句老话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既然身处这人吃人的丛林之中,不吃掉别人,就会被别人吃掉。情义这种东西,对我来说,只是奢侈品。”
“那你为什么要救我?”我冷冷地道:“我对你没有半点用处,也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利益,除我身上这张六十万的支票之外,我一无所有。如果你是为钱,大可以杀了我取走支票。”
“你难道没有听清我说过的话?”书摊老板慢慢地道:“你是我要找的人,是我找了十年才找到的人,我怎能让你去死?”
“那么请你说清楚一点,为什么要找我?难道就是为了教我那所谓的‘大天魔掌’?那狗屁掌法谁都可以学,凭什么偏偏选我?”
“因为你是修习我门法典最好的人选,你具有一颗千年罕见的天魔九窍心!”
我认真地看着书摊老板,书摊老板也认真地看着我。他的样子不像说笑,可是我却觉得这是一个天大的玩笑。“天魔九窍心?”嗯,天魔这个东西我是知道的,记得小时候看的蜀山剑侠传里有所谓的血魔,而那个血魔与上天生成的天魔相比只能算个屁。可是那些东西都只是神话小说里的玩意儿,现实中怎么可能存在?我可以接受“大天魔掌”这种非人功夫的存在,但是绝对接受不了什么“天魔”、“天魔九窍心”之类的东西。
“喂喂,你在开玩笑吧?唬我是吧?你认错人啦!”我嘲笑道:“我萧锋虽然算是半个文盲,可不是白痴,神话小说我也爱看,可从没相信过里面的东西。你不是说武侠小说之类的东西都是那些不懂功夫的写书人写来骗人的吗?我看你是神话小说看多了,自己编故事来骗我的吧!你失算了,我是不会上当的。”
“你不信我没关系,”书摊老板不为所动地说:“你总相信你自己吧?那么我问你,当你杀人的时候,心里面是不是有个声音在一直鼓动你,怂恿你?你眼中所看到的东西是不是全是一片血红,除血红之外再无半点颜色?而当你杀人之后,是不是觉得心里一点都不紧张,是不是觉得血腥味非常好闻,让你非常舒服?所谓天魔九窍心,是指你的心脏上有九条特别的魔脉,那九条魔脉分别司掌一种欲望和本能,那鼓动你杀人的,正是九窍之一的‘嗜血’魔脉!”
我已经彻底晕头了,书摊老板对我杀人时的状况一清二楚,看来他说的应该是真的了。只是这什么“天魔九窍心”听起来太玄了一点,可信度不是很高。
“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你很快就知道了。”书摊老板神秘地一笑,接着道:“对了,我的名字叫曾大牛,以后请不要再叫我书摊老板,请叫我大牛或是老曾。”
中年人带着我和白依上了一辆停在小巷中的面包车,不多时,车就驶离了小巷,从巷子另一头钻出,上了大街,往市中心方向开去。
我坐在车上四下打量,发现最后排的座位上居然垒着几叠书。好奇之下我拿过几本书翻了翻,嗯,都是全新的书,其中杂志居多,还有不少武侠小说。我看了一下杂志的日期,发现都是全新的刊物,心念一动,问道:“你是开书店的?”
“摆书摊。”中年人头也不回地答道。
我心里一阵震惊,试探性地问道:“你认识我?”
中年人呵呵一笑“你还没想起我来?”说着,身上的肌肉猛地鼓起“哧啦”几声响,他那件短衫居然被膨胀的肌肉撑裂了。
看到这一幕,我终于记起他的身份“你就是上次那个被我和靓昆收保护费的书摊老板!”
“不错,”中年人回过头来,严肃地看着我:“我就是书摊老板,不过请注意,我并没有被你们收保护费。”
大隐隐于市,这样一个绝世高手居然会甘心在城市里做一个小小的书摊老板,的确很出乎我的意料。不过,像他这样动不动就运气把衣服撑破,买衣服的钱倒是一大笔开销,估计他从来不敢买名牌。
“你能不能看着前面说话?我怕撞车。”开车时看着后面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举动,许多车祸就是这样发生的。
“不要担心,就算我闭上眼睛,也不会撞车。”书摊老板笑吟吟地道:“事实上,从我第一次看到你开始,就已经注意到你了,此后我一直跟踪你,窥视你,你所做的每一件事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额上冒出一阵冷汗,沉声问道:“你是说每一件事?”
“不错,从你离开我的书摊后,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落在我的眼中。”
“那么,”我咬牙切齿地道:“我和白依晚上在我家中发生的事情你也都看到了?”
书摊老板还是淡淡地笑着:“还好,听到了声音,没看。虽然很想看,但是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
“操!”我鄙视地向他比出一个中指,愤愤地道:“流氓!”
“比起你来,我自认我高尚得多了。”书摊老板面不改色地说着:“你才是最大的流氓,最坏的恶棍,最毒的杀手。你比我第一次杀人时沉着多了,在我所见过的杀手当中,你是最出色的。”
“我不是杀人狂,我杀人,只是为了活下去。”我冷笑“既然你一直跟着我,窥视我,那你应该看到我和靓昆在火星公司被大飞的人追杀,那个时候你为什么不出手救靓昆?”
“我为什么要救那个傻小子?”书摊老板奇怪地说:“他又不是我要找的人,我救了他,能有什么用?”
“可他是我兄弟!”我猛地跳了起来,伸手去掐书摊老板的脖子,但是书摊老板仅轻轻地一挥手,掌上冒出的黑气就将我弹了回去。他这一手非常有分寸,既将我弹回,又没伤到我半分。我狠盯着书摊老板,却对他无可奈何,像他这种绝世高手,只要一根手指头就可以致我于死地。更何况,他救了我和白依,就算没救靓昆,也怨不得他。
“你不是想成大事吗?这么冲动,能有什么作为?”书摊老板毫不留情地教训着我:“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不择手段,置生死于度外当然是要置除了自己以外所有人的生死于度外,像你这种死了个兄弟就丧失理智的人,凭什么成大事?”
“不错,我是很容易丧失理智,”我咬着牙,一字字地道:“那是因为我他妈还是个人!只要是个人就会有感情,你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无情无义?”
“我无情无义?”书摊老板自嘲似地笑了起来:“不错,我的确算得上无情无义。有句老话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既然身处这人吃人的丛林之中,不吃掉别人,就会被别人吃掉。情义这种东西,对我来说,只是奢侈品。”
“那你为什么要救我?”我冷冷地道:“我对你没有半点用处,也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利益,除我身上这张六十万的支票之外,我一无所有。如果你是为钱,大可以杀了我取走支票。”
“你难道没有听清我说过的话?”书摊老板慢慢地道:“你是我要找的人,是我找了十年才找到的人,我怎能让你去死?”
“那么请你说清楚一点,为什么要找我?难道就是为了教我那所谓的‘大天魔掌’?那狗屁掌法谁都可以学,凭什么偏偏选我?”
“因为你是修习我门法典最好的人选,你具有一颗千年罕见的天魔九窍心!”
我认真地看着书摊老板,书摊老板也认真地看着我。他的样子不像说笑,可是我却觉得这是一个天大的玩笑。“天魔九窍心?”嗯,天魔这个东西我是知道的,记得小时候看的蜀山剑侠传里有所谓的血魔,而那个血魔与上天生成的天魔相比只能算个屁。可是那些东西都只是神话小说里的玩意儿,现实中怎么可能存在?我可以接受“大天魔掌”这种非人功夫的存在,但是绝对接受不了什么“天魔”、“天魔九窍心”之类的东西。
“喂喂,你在开玩笑吧?唬我是吧?你认错人啦!”我嘲笑道:“我萧锋虽然算是半个文盲,可不是白痴,神话小说我也爱看,可从没相信过里面的东西。你不是说武侠小说之类的东西都是那些不懂功夫的写书人写来骗人的吗?我看你是神话小说看多了,自己编故事来骗我的吧!你失算了,我是不会上当的。”
“你不信我没关系,”书摊老板不为所动地说:“你总相信你自己吧?那么我问你,当你杀人的时候,心里面是不是有个声音在一直鼓动你,怂恿你?你眼中所看到的东西是不是全是一片血红,除血红之外再无半点颜色?而当你杀人之后,是不是觉得心里一点都不紧张,是不是觉得血腥味非常好闻,让你非常舒服?所谓天魔九窍心,是指你的心脏上有九条特别的魔脉,那九条魔脉分别司掌一种欲望和本能,那鼓动你杀人的,正是九窍之一的‘嗜血’魔脉!”
我已经彻底晕头了,书摊老板对我杀人时的状况一清二楚,看来他说的应该是真的了。只是这什么“天魔九窍心”听起来太玄了一点,可信度不是很高。
“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你很快就知道了。”书摊老板神秘地一笑,接着道:“对了,我的名字叫曾大牛,以后请不要再叫我书摊老板,请叫我大牛或是老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