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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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邵君和楚行云能不能摆脱清白到死的命运呢?

    蚌人是觉得很难啦!

    他们确实是被诅咒了,被作者诅咒了,呵呵呵啊,写完了,整整一百页耶,好讶异。

    我常常爆字数,为了想办法维持自己的书书排版大概在十四行左右,总要费尽心力修稿,删删减减,让字数维持在十万五到十一万之间。

    当然,我不是有偏执,特喜欢这样的字数。

    实在是两、三年前某一夜,躺在床上看书(这是我从读国中就养成的坏习惯,十几年不改,也实在改不过来啦)。

    我的床上、房间地板到处都是书,堆到那种我家老妈会说,一场地震来,别人没事,我大概会被压死在书堆里。

    至于我家老爸是这样说的,他年轻的时候总想着,女孩子的房间应该是干干净净,空气间还飘着淡淡的香味,书桌上还会放着一瓶鲜花。

    直到他生了四个女儿之后,对女人的德行彻底失望,什么女人是水做的、流出来的汗是香的,那根本是在骗肖仔。

    我朋友说,我老爸太会幻想了,现在没有女孩子的房间长那德行。

    我只是觉得我老爸很可怜,多年梦想教他四个女儿一举打破,辛苦他了。

    不过我偏题了。

    我会开始计较字数是因为,有一晚我躺在床上看自己的书书,突然头好晕,那一排一排的中文字居然还会分身,一变二、二变四、四变八

    呜,我知道我老了,没法子再像十几岁那样,滚在床上看一夜的书也不会累。

    现在,版型稍微排得密一点儿、字小一些,我看久了眼睛都会痛。只能爬起来坐在书桌前,乖乖地读。

    可是我离不开我柔软的被窝啊!

    我没有办法要求所有的出版社都把书排得让我这种“老花眼”也能瞧得舒服,而且我也拒绝不了好书的诱惑。

    试想,拿到一本好书,滚在床上看得心花朵朵开是件多么幸福、享受的事?

    我无论如何也抗拒不了这种诱惑。

    但起码我可以让自己在看自己的故事时看得舒服,于定,我开始严格要求字数。

    不过老是喜欢把自己的书拿出来一翻再翻,到底算不算一种自恋呢?(这是最近一个朋友问我的,我还没找到答案。)

    不过我是常把自己的书拿出来不停地翻阅啦!有一种在看心情日记的感觉,回想,当初我为什么会让剧情走向这种方向?因为那时碰上了什么事情,有些什么感触,于是,故事走到了另一种结局。

    我觉得这是写故事的一种很大的享受,我可以把生活上的任何感触,无论喜怒哀乐,全部化做文字宣泄,这未尝不也是种纾解压力的方法。

    所以有人问,我写了这么久,会不会觉得烦,觉得厌?

    我的答案是:不会。

    至今,我依然乐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