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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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他的时候,她是班上最骄傲的公主,也是校花,美丽,大方,并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她是城里人,父母是医学界的资深教授。他是乡下人,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他是高二时转学来的,在原来的学校里,他的学习成绩也是名列前茅。有一次,他把同班同学打伤,正好那位同学是县长的儿子,尽管他的学习成绩优异,后来,还是被学校开除。

    在父母和亲朋的眼中,他一直是很懂事的孩子。回到家中。父亲气愤的问他为什么要打架,他低着头不说话,父亲气的举起手来要打他,站在一旁的好哥们小虎开了口:“他是为了钱才和别人打架的,他帮那位同学考试,说好了考完要给钱的,他不给,还骂景天是乡下猪,穷鬼,所以,景天就打了他。”父亲听完,扬起的手停留在半空中,嚅嗫着嘴唇,半晌,说不出来话。

    进这所学校是父亲托很多人才进来的。送他去学校的路上,父亲嘱咐他:“孩子,这一次千万不能再犯傻了,要珍惜学习的机会,咱们家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他郑重的点了点头,因为他知道,一家人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身上。

    薛景天走进教室的那一刹那,很多女生都惊呆了,就连平时骄傲的公主戴玲玲忍不住多看他几眼,浓而密的头发自然而飘逸,接近一米八均称身高把全班的男生都比了下去,白净的脸上找不出一颗青春痘的印记,浓浓的眉毛恰当好处的衬托着那双清洌的眼情,眼神里深藏着一抹忧邑,却怎么也读不出悲喜。

    由于身材高大,薛景天被分配到最后一排座位,戴玲玲坐在最前排,和他隔了七排座位。景天的到来让原本就活跃的高二班显得更加的有精神,有大胆的女生主动向他示好,也有胆小的女生偷偷的躲在桌子低下写纸条。可是他从来都是不理不踩,那些传来的情书或是纸条,他连看都不看就撕碎了丢下垃圾桶。

    看得出来,戴玲玲也是喜欢景天的,但是她骄傲像只孔雀,她不会像其她女生一样愚蠢的传纸条,她私底下放出话来,她要让景天在半个月内爱上她。所以,她在等,等着景天主动找她。

    然而半个月过去了,也没见景天主动找她,甚至一句话也没有和她说。一些女生就开始嘲笑戴玲玲,说戴玲玲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让戴玲玲的自尊心大受打击,她暗暗发誓,一定要让薛景天爱上她,然后再狠狠的摔掉他,为自己找回面子。

    为了能接近薛景天,戴玲玲一改往日公主的骄傲,主动找景天说话,一些平时会做的课题装作不会做,找景天探讨。

    时间长了,两人就熟悉了起来,体育课上薛景天投着一个又一个漂亮的进球,戴玲玲就在一旁拍手欢呼,周末放学后坐在薛景天的自行车上送她回家。

    一些女生都对戴玲玲投来极为羡慕的目光,这让戴玲玲觉得她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公主,她拥有了别人都想拥有却怎么也得不到的东西。

    时光荏苒,快乐的高中生活很快就要结束了,迎来了高考。戴玲玲完成了父母的心愿,顺利的考上了上海医科大学。景天也考上了理想的学校,可是因为家里没有钱供他上学,毕业后他只能跟着外地的叔叔一起打工。

    毕业会上,每位同学的脸上都写满了不舍和伤感。景天决定在这一天向戴玲玲表白,尽管他没有好的条件上名牌大学,但是他坚信,只要他肯努力,他一定可以给戴玲玲优越的生活。

    那天晚上,景天当着同学的面,拿着辛苦攒钱省下来买的一千元戒指送给戴玲玲时,全班同学都发出一阵惊呼。“玲玲,今天我正式的追求你,也许现在的我没有财富,也不能给你想要的生活,但是我爱你的心是真挚,请你给我时间,等你大学毕业以后,我一定要风风光光的娶你。”人群中,有女生感动的落泪。戴玲玲的眼中,也划过一丝异样的感动,但是,很快,转为冷漠。

    “薛景天,我等这一天等的太久了,你以为你是谁啊,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枚廉价的戒指就想让我和你交往,你只不过是一个乡下的穷小子,跟你交往,你根本不配。”戴玲玲伸手丢掉那枚戒指,那枚戒指哐当一声砸在地上,声音尖的像刺,刺在薛景天的心上。

    人群顿时静下来,变的鸦雀无声,静到听得见针掉地上的声音。所有男生的眼光都齐刷刷的望向薛景天,有人幸灾乐祸,也有人庆幸那个人不是自己。喜欢薛景天的女生都恶狠狠的望向戴玲玲,恨不得要用眼珠子把她给吃了。

    有个女生弯腰拣起那枚戒指,郑重的放在薛景天的手里,景天对她说了一声谢谢,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十年后。

    戴玲玲坐在办公室里正低头整理着文件,一个高大的身影立在她面前。“您好,请问戴主任是哪位?”她抬头。“薛景天”站起来身,几乎是惊呼着叫出他的名字。虽然已隔十年,岁月风干了他脸上的稚气,取而代之的是成熟和稳重,但是她,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你是?戴玲玲”他不确定的问。

    “怎么,老同学都不认识了”她有些尴尬的回答。

    这是我的名片,他双手的递上名片,客套的说:“以后有空常联系。”

    “哦,好。”她视若珍宝的将名片捧在手心里,生怕被风吹跑了似的,名片上,景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几个烫金大金,神采而夺目。

    “我今天来有件重要的事情要找你帮忙,老同学,你可得帮帮我。”她正要问,他自己就说了,她微笑着听。

    “我爱人快要临产了,听说你们医院是市里最好的一家,我想找一个好的妇产科医生给她接生,听说有一位戴主任,没想到就是老同学你。”

    说话间,一位相貌平平的女子挺着大肚子,笑着走进来。她看到,那个女子的手上,戴着那枚她曾经丢掉的戒指,而那个女子,正是当年为他拣戒指的那位同学。

    她的笑容立时僵在那里,惨淡的脸上没有了任何的表情。“好好,我一定尽力。”她的嘴巴机械的动着,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

    望着他扶着她远去的背影。她的心像是针刺般的痛,他一定很爱她的吧,她在心里想,若不然,这么大公司的老总,怎么会有时间亲自陪她来医院。

    她没有告诉他,当年他转身离去后,她曾经找去过他家里,她想要跟他道歉,告诉他是自己不对,然而,他已经去了外地打工。

    她也没有告诉他,她为他写了很多封信,按照他父亲提供的地址寄了出去,结果都是石沉大海,了无音讯。

    她更没有告诉他,这十年,她一直单身,为的就是有一天他能回来找她。

    现在,她想对他说,却已经晚了。

    她也终于明白,那枚被她随意丢掉的戒指,不是普通的戒指,而是沉重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