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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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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定是场噩梦

    瞪着眼前的一团混乱,方琦只觉得身体里似乎有一团火从自己的脚底慢慢的蹿升起来,由弱转强,最后燃烧成熊熊烈火。

    这一定是场噩梦

    客厅的沙发倒满汽水,原本白净的墙上被色笔涂鸦成五颜六色还有各种难看的图案,地上满是玻璃散落,而两个小恶魔正坐在地上狂嚎狂哭。

    亏他们还哭得出来!

    想哭的应该是她才对吧?

    她慢慢的走到客厅中间,挑了一张尚未被波及到的椅子坐下,试图从记忆里找出为何自己会面临此种困境的原因。

    慢慢的,一个影像从她的脑海中浮现。

    对啦.大哥大嫂海外旅行,所以将这一对双胞胎托她照顾。

    “他们都乖很懂事,你只要哄他们睡觉,煮三餐给他们吃就可以子。”六嫂,那个美如天仙.贤慧有加,让人不忍心拒绝的天使这么对她说。

    其实.她一点也不想照顾这一对双抱胎。

    一来因为她的职业。

    她是一个罗曼史小说家,写的是小女生最爱看的爱情,过的是昼伏夜出.日夜颠倒的日子,而且三餐从来没按时吃过,这样的作息时间实在不适合和小孩同住。

    再来,她对小孩真的没撤。

    常听别人告诉她,小孩子都是天使,洁净单纯,是这世上最美好的事物之一但对她来说,那只是父母自己一相情愿的想法而已,母爱是这世上最伟大的情感之一,无论孩子再怎么坏,就算是魔鬼转世的小恶魔,在他的母亲眼中看来,也是坏得无心,坏得可爱。

    她早该知道不能相信天下任何一个母亲描述自己小孩的话,可是却抵抗不了美丽的大嫂苦苦哀求。

    她这个人惟一的弱点就是无法拒绝别人.特别是像大嫂这样一个美丽的天使,更是她的要害。

    可是,她千不该万不该接下这个苦差事的,还有什么比叫一个不会照顾小孩的人,照顾两个小孩一个月更残忍的事?

    今天不过才第一天呀!她已经想哭了。

    把她安静的生活还来.呜呜坞

    “我要找妈妈!”小男孩含着泪水坐在地上双脚乱蹋,仰头大叫道:“妈妈、妈妈”

    “我也要妈妈”小女孩扁警嘴,手指放在嘴边划来划去,眼泪从大而分明的眼中一串串掉下来。“妈妈到哪里去了?”

    方琦只能瞪着他们。

    虽然她现在最想做的事.其实是叫这两个小家伙马上给她立正站好,然后好好教训他们搞出的“杰作。”

    可是,只要一看见他们那楚楚可怜的表情.明明冲天的火气.却一点也无法狂飙而出。

    只因小志和小梅遗传了他们母亲姣好的外貌,不捣蛋的时候,看来就像一对小天使,有谁忍心苛责这样可爱的孩子?任何人见了这么两张漂亮脸孔,气都消了大半。

    何况她自己催眠自己,小孩子总是粘着母亲的,突然之间没看见人,哭泣吵闹在所难免。

    好不容易说服了自己之后,她重重叹了一口气,起身道:“我已经说过了.你们的妈妈和爸爸去外国旅行,再过-个月就回来了。又不是永远见不到面。有必要吵成这个样子吗?你们好歹也体谅一下我这个做姑姑的辛劳.我才睡了三个小时耶,你们知道我现在有多痛苦吗。”

    噼里啪啦说了一堆,换来的是两个小表不满的眼神。

    他们才七岁,有很多话都听不懂就算字懂了,组合起来的意思也不一定能明白。

    他们期望的是得到一个简单的解释,一个他们可以理解的答案,而非一大串对他们来说恍如外星语言的解说。

    既然姑姑不愿意以他们的语言和他们交谈.双胞胎只好选择最直接的抗议方式哭。

    “哇我要妈妈啦,妈妈”

    刺耳的尖叫声再度扬起,方琦连忙抱头鼠窜.

    “不要哭了!”地站在玄关处,捂住耳朵.大声命令“再哭我就不理你们了!”

    这是个很没实质效果的威胁,因为她在这两兄妹眼中根本一点地位也没有,他们才不管她理不理他们呢!

    哭泣声再度震天,在宁静的小镇里听来更显凄厉。

    她垮着一张脸,苦苦哀求“我的小祖宗啊,求求你们不要哭啦!”

    现在是早上六点钟.很多人都还躲在棉被里睡大头觉,这两个小家伙再哭下去,会尝她被街坊邻居丢石头的!

    “妈妈”哽咽的声音不忘随时提醒。“我要妈妈”

    喔!又是妈妈

    这两兄妹是番邦来的吗?听不懂中文呀?都说了他们的妈妈只是暂时离开,过几天就回来了?-

    “天啊!”她忍不住仰天哀叫“谁来救救我呀?”

    ***

    “方小姐,你可不可以管管你那两个侄子?哪有小孩子七早八早哭成那样的?你也未免太不负责任了.我们还要唾呀!”

    好不容易才哄完两个小孩,送他们去上学,就连他们的早餐都是在她半威胁半利诱之下,他们才肯吃下.而且还一边吃一边直抱怨她的手艺差劲,没想到才刚回来,邻居就找上门来抗议。

    她堆起一脸的笑.连连道歉。

    “对不起呀,陈太太。你知道我对小孩实在是一点办法也没有,那两兄妹第一次离开父母,难免有些不习惯”

    “不是我要说你,方小姐,小孩子嘛,就是要教,别把他们宠坏了,你也替我们这些街坊想想”

    “是!是!”她还是赔着笑。“我会教他们的。”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这点道理她是懂得的。果然,陈太太看她这么一副有礼赔笑的模样,什么抱怨也不好意思再说下去。

    “我只是跟你说一声,方小姐,没什么歹意。”

    “我知道.陈太太,你放心,我会想办法的。”虽然她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方法可以叫那两个小表闭嘴,呜呜-

    “要是真没办法,我看你把小孩托人带好了,我瞧你一个人住,又不用出去二作,日子应该过的不错,这点钱应该负担得起吧?”

    黑暗的生活,好像突然迸出一丝希望。

    “这主意不错喔,陈太太”她在心里把算盘打得当当作响。“你有认识的人在帮人家带小孩的吗?一个月多少钱?”

    “哎”陈太太犹豫了一下,才慢慢开口道:“其实呀,要是你不赚弃的话,我女儿倒是可以”

    她一听,脸都亮了起来。

    “真的吗?”一想到可以送走那两个小表,她就高兴得忍不住想唱歌。“一个月多少钱呀?供不供吃住?”

    虽然当初大哥大嫂之所以将孩子托付给她.就怕小孩在保姆家住不惯.可是那也要看看他们托的是什么人呀!

    说真的.从小到大,她没喜欢过小孩.小孩当然也没喜欢过她,她对这种动物实在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如果真叫她单身一个人照顾这两个小表,一个月后地可能要进精神病院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喔.陈太太,记得帮我问问你的女儿。”

    回到屋里,想到早上两个小兄抹哭得凄惨的模样.方琦的心头掠过一丝罪恶感,但是随即便安慰自己,反正两个小家伙在她家也住不惯,只是从一个陌生的地方,换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而已。

    “这样对他们比较好。”她一边哺喃自语,一边收拾东西。

    待一切都收拾完毕之后.她才终于撑着?鄣纳砬胤考渌酢?br>

    昨天写稿写到三点多,一早起来又被两个小表这样折腾.待她躺下去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

    十点多呀想到十二点还得到学校接两个小表放学.她就觉得好想哭。

    “噩梦,噩梦,这真是一场噩梦。”她调好闹钟,用被子将头蒙住。“如果睡一觉醒来,发现这真的是一场噩梦就好了-”

    ***

    她睡得很深很沉,刺耳的闹钟声没将她吵起来。

    直到床边的电话响起,她才总算睁开惺性的睡眼,述迷糊糊之间接起电话,口齿不清的清:“喂?”

    一片寂静。

    她皱眉.努力撑开迷蒙的双眼,再叫了一声“喂?”还是没有声音。

    “真是见鬼了!”

    她将话筒丢回去.拉起被子转头再睡,但过不到一分钟,电话便再度响起、

    “喂!”她火气冲冲的按起电话,开口就是一阵骂“你是哪个无聊的神经病?没事打电话到人家家里恶作剧,很好玩是吗?我警告你,我现在睡眠不足很想杀人,你最好不要再打来了!”

    语毕,她正想再度摔下话筒,却看到一件让她事后恨不得去跳太平洋的糗事她把话筒拿反了?

    她微一愣,好一会儿才回过神,连忙将话筒转正,急急忙忙的道歉“对不起.请问你是哪位?刚刚有点小误会,我不是故意要骂你的”

    “请问你是万小姐吗?”电话那头传来低沉的男声.“你是不是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

    两个小孩?她呆了一下。她哪里来的小孩?

    过了一会儿她才想起,是啊,她是有两个小孩.而且偷瞄一眼桌上的时钟.妈啊!巳经一点了。

    “小志和小梅?”她用肩膀挟住无线电话,急急忙忙的掀被下床.四处找寻车钥匙。“他们怎么样了?是不是出事了?”

    “他们没事..”男人还没说完,小志的声音已经插进来。

    “妈妈!”熟悉的尖叫声透过话筒,依然不减它的杀伤力,她差点以为自己的耳朵会聋掉。“我要妈妈啦”

    “弟弟乖,妈妈等一下就来接你了,不要哭了.”

    方琦闻言傲愣。

    耙情这位仁兄将她误认为是孩子的妈了?

    那他又是哪位?

    “请问你是”

    “我只是路过的人。”男人一边安抚小志,一边淡淡的道:“我们在学校门口,你快点过来接他们吧?”

    ***

    开车往学校的路上,万琦不止一次的咒骂自己怎会如此的不小心。

    台湾的治安这么差,绑票事件时有所闻。

    虽然他们方家是没几个钱,可是时代不同了,现在的歹徒已经不贪图大钱,就算只是十几二十万都要。

    万一两个小孩出了什么意外,她要怎么跟大哥大嫂交代?怕是以死谢罪都没办法洗清她的罪孽。

    车子在学校大门前停了下来,两个小孩泪眼婆娑的看着她,却没一个主动走过来。

    他们看着她的眼神又似控诉,又像指责,无言的抗议着她居然忘记要来接他们放学。

    “小志.小梅,过来!”

    她竭力想在两个小孩面前建立长辈的威严,但看来他们不肯吃这一套。

    小志冷哼一声,别过脸去.不愿理她。

    她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认命的下车,走到两个小孩的面前,低声下气的道:“对不起,郡是姑姑不好,姑姑睡过头了。”

    小梅嘟着嘴看她.“我肚子饿了。”

    “好,好.我肚子也饿了,回去姑姑马上煮午餐给你们吃。”她一手抱起小梅,小梅没有抗拒。“小志?”

    小志双眼一瞪.赌气道:“我不想吃那么难吃的东西。”语毕,转过头去不肯看她.

    方琦闭上眼睛.暗暗哀叫。

    啊!如果有人早点告诉她,小孩子这么难伺候,就算大哥大嫂跪下来求她,她也绝不会答应的。

    他们用她来发泄心里的不满,那她呢?她的委屈又要向谁说去。

    她伸出手,捺着性子道:“那我带你们去吃麦当劳,行不行?回家了.天气很热,你会中暑的。”

    小志还是不肯看地,

    “那不是我家。”他再次强调“我要妈妈!”

    喔!让她死了吧!

    她一直以为一个七岁的小孩应该多少懂事了,可是为什么他好像什么都不会,就只会说要找妈妈?

    毒辣的太阳无情的照在三人的身上,汗从她脸上一滴滴的落下,然而小男就像是打算和她硬撑到底,死也不肯伸出手来。

    “小志,妈妈不是来了吗?”突然一个低沉的声音自后方传来,她认出那正是电话中的男声:“你知道妈妈不是故意忘记的,快点跟妈妈回去。”她转过身,只见一个修身的身影从树下走生来,身上背着一个黑色的包包。

    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他们一大两小都已经汗流浃背,可这男人却一副神清气爽的楼样,酷热的阳光似乎未曾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他的五官俊秀,身材修长而结实,远远看去,和学校一片绿意花草相辉映,还真是说不出的赏心悦目-她写了十几本小说,创造出无数俊美无俦的男王角,可还是头一次看见这样秀色可餐的男人活生生出现在她的面前。

    一时间,她只能呆呆的看着男人走到她的面前,不费吹灰之力的将小志抱起,然后对她微微一笑.

    “小孩子闹别扭.一下子就好了。”

    她闻言苦笑。

    “但愿如此。”她犹豫了一下.才道:“你能帮我把他抱到车上吗?他好像不愿意让我碰他。”

    男人微笑点头,一边安抚小志,一边打开车门将他抱进车子里。

    待两个小孩安置好后,方琦才向他道谢.”谢谢你.幸好有你在这里看着他们。”

    “不客气。”

    两入同时沉默下来,气氛顿时觉得有些尴尬。

    见男人好像没有离开的打算,她只好礼貌性的问:“需不需要我顺路载你一程?”

    他闻言绽出笑容。“如果不会造成你的困扰,那就麻烦你了。“

    ***

    事后,方琦每每想起自己居然敢让一个陌生男子上她的车,总是冷汗直滴。

    坏人脸上绝不会写着“我是坏人”四个字.否则这世上早就天下太平。她有可能载到一个强暴征.杀人魔,或是抢劫犯,总之.她是在拿自己和两个小孩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可是她也没有想到他会答应呀?

    她只是客套的问,正常人都会拒绝的吧,这年头,大家不是常说要提防陌生人.不要随便上别人的车吗?

    就算他是男人,不怕被先奸后杀好了.至少也该看得出来,她是客套的吧?真是失算呀!

    忍不住从眼角偷偷瞧他,

    话又说回来,像他这么英俊的男人还真是不多见,比起那些偶像明星.可真是毫不逊色。

    谤据罗曼史小说定津,这种人通常是男主角。

    而男主角,大部分都不会是坏人.当然啦,那要看你对坏人的定义是什么;不过方琦相信,有很多女人绝对愿意无条件让眼前这个男人对她使坏。

    这样一想.她能载到这个男人.搞不好还算是三生有幸了?

    啊,不要怪她有这种窃喜的想法,活像一个八辈子没见过男人的花痴.实在是小说家的社交生活贫瘠得可怕,

    她每天会去的地方就是那几个超市,书店.图书馆.租书店总之都是一些能维持最基本的民生需要及写作需要的地方。

    在那样的地方,不要说英俊的男人,就是稍微像样的男人都很难遇见。

    何况她每次去.就像旋风过境一样.扫了想要的东西就走,根本也没机会去瞧别的男人长得是圆是扁。

    人都是喜欢美丽的事物,何况像这样的俊男不是天天都能遇到的。

    “你家住何方呀?”转出学校大门,她开口问道。

    男人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其名其妙的看他一眼“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没事。”大概是察觉自己如此不太礼貌,他正了正脸色道:“只是你的措词让我想到武侠片,”

    “是吗?”她尴尬的微笑。

    最近才写完一本浪漫新武侠的稿子,某些用词果然一时之间还改不回来。

    “我只是经过这里,并不是住这儿的人,”男人转头,望向外面的田园,微笑遭:“这里很漂亮.我忍不住就停下来看看。”

    “喔!”她打量他的装扮。一件短袖格子衬衫.一件深色牛仔裤.搭上轻便的黑色包包,是蛮有观光客的味道。“你一个人旅行?”

    “不。”男人像是想到什么有趣的事一样,绽出一个愉快的笑容“我是离家出走,二十五岁的人才搞什么离家出走的戏码.说出来你一定会笑.”

    呃-是蛮好笑的。

    离家出走不是叛逆的青少年为了反抗家里才会有的举动吗?一个二十五岁的大男人学人家出走?

    是为了躲避什么吗?

    他看出她眼中的疑问,但只是笑笑,也没多作解释。

    既然当事人摆明了不想讲,也也不好意思再问下去,只得闷着头开车。过了一会儿才又开口“那-你要在哪里下车?”

    “程叔要走了?”原本一直安静待在后座的小志突然出声。“我不要我不要叔叔走。”

    方琦皱起眉头。

    这小子.对她这个亲姑姑如此痛恨,却对一个陌生人这么好,真是没天理。

    “小志,不可以这么任性喔。”她沉声斥责。“叔叔有自己的事要做,没办法留下来陪你。”

    小志扁扁嘴,恨恨的瞪着她。

    “我又没跟你说话。”

    这孩子,真是造反了!

    她正想出声训斥,身旁的男人已经笑着开口“小志,不可以这样跟妈妈说话喱。妈妈也不是故意晚来接你,你是男孩子,应该要有风度一点。”

    “她才不是我妈。”小志严正的抗议。”我妈没有那么丑!”

    一针见血!

    小孩子的优点和缺点都是他们太诚实了。虽然严格说起来.她并不算丑,利落的短发,圆圆的大眼睛.就世俗的标准而盲.至少也是清秀。

    可是一个看惯了美丽事物的人.审美标准相对也会严格许多。何况大嫂的美是超越她许多许多的。

    的确,拿她和大嫂比,那就有如是鸭子和逃陟,这小表一针就刺中她的要害。

    算他狠!

    “小志,不可以说这种话哩。”男人似乎到现在还没发现这两个孩子一点也不像她,兀自训斥着小志。“你的妈妈一点也不丑,她长得很漂亮。”

    此话一出,换来车内三个人怀疑的眼光包括那个被称赞的人。

    她一早起来就忙着安抚两个小表.一头乱发没有梳理.活似稻草一样,炎热的天气更是让地满脸油光,身上的陈年t恤和牛仔裤早就该拿去当抹布。

    若换成平时,他说这种话,方琦说不定还会有些沾沾自喜,可是此时此刻以她现在的样子,要说这样的她漂亮?

    表才相信!

    或许是察觉车内一片沉默,无声的怀疑在空中飘散,男人笑了笑,改口说道:“天下的母亲都是源亮的.就像在妈妈的眼底,你也是最好看的一样。”

    这个解释总算符合了两个小兄妹的期待.只见他们点点头.勉为其准的接受他的解释。

    但是小志还是十分坚持的道:“她真的不是我妈妈。”

    男人转头对她露出苦笑,那表情像在说:我已经尽力了.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回他一个了解的笑容。

    反正两人只是萍水相逢,再过不久,他就会消失在他们的生命之中.她不觉得有必要特地向一个陌生人解释什么。

    “叔叔,你留下来陪我好不好?”小志小小声的开口,整个身子趴到前面的椅背上,小手攀上男人的脖子。“我喜欢你的脸,好漂亮.和我妈妈一样。”

    小梅含着拇指点头,也凑了上来。

    “我也要抱抱。”

    方琦一听差点痛哭流涕。

    原来以貌取人不是大人的专利,就连这么小的孩子都如此势利。说穿了,他们竟是嫌她长得大丑?

    这实在太侮辱人-呜呜,她要上诉!这世上有没有天埋呀?

    “叔叔?”发现男人始终没有回答,小志怯怯的又唤了一次。

    瞧他那小媳妇的模样!活像怕这男人平空消失了一样,

    果然人长得好看,走到哪儿都吃香,就算是这么难缠的小孩都会拜倒在西装裤下。

    她要是想翻身,看来只有等重新投胎了,或去整型。

    车子慢慢的驶进巷子里,不知不觉间,她竟已经开到家。

    “呃”她尴尬的开口“我家到了。”

    希望他别误以为她有什么不良企图才好;虽然他的确是秀色可餐到足以令人食指大动、口水直流,可是她也是有坚持.有原则的人,恶虎扑羊这种事她是绝对没胆子做的。

    何况,帅哥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她自己有几两重,她是很清楚的。她将来想要什么对象.也都在计划之中。

    在她的理想里,长得帅绝不是一个优点,她不想时时活在丈夫可能“红杏出墙”的恐惧中。

    男人微笑的看着她门前的植物。

    那一盆盆的盆栽.全是她自己一手栽种。

    号称懒人国之王的她,也只有在照顾植物时才肯劳动她缺乏运动的身躯,是以每一盆花都开得娇嫩鲜艳,远远望去煞是好看。

    “这些花都是你种的?”

    她点头.“嗯哼,附近王伯伯说绿色有益眼睛健康.隔壁陈妈妈告诉我种花可以怡情养性,我心想反正闲着没事,就种着玩,一盆种完再一盆,不久就变成这样啦!”

    男人对她挑了挑眉,闷声失笑,但没发表任何评语,只道:“不知道我方不方便借杯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