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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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云:关于你昨天说到随遇而安的问题,我已经想到答案了。
小飞侠:不用了,我对你为什么要去流浪没兴趣,只对流浪的定义有兴趣。
流浪的云:嗯你可以说这是一个旅程,一个不在乎终点、只想离开起点的旅程。穿过港口与港口,离开城镇与城镇,不遵循任何约定俗成的成人义务,但试着去找出义务的存在。
小飞侠:那么金钱呢?这样的旅程必然所费不赀啊!
流浪的云:一般说来是要自食其力的。流浪的中心其实便是要回归完全的自己,只有自己的行走,只有自己的世界,即便是交了外地的朋友也不会忘记这是“旅者的相遇”不属于流浪本身的,最终还是只剩自己。
小飞侠:o.k。,你说服我了不过你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呢?
流浪的云:
小飞侠:怎么了?火车时间又到了?
流浪的云:不,我和别人有约,先走了,拜。
等离开聊天室后涪湄才低头看手表:下午一点整,离约定的六点钟还早。
怎么会再一次被小飞侠问倒了?“家”这个名词已经很久没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害她无从回答起。
重新将视线转向荧幕,又回到留言版了,那篇“云游”出现在正前方。涪湄跟着它轻声读了一次,一阵旋律突然回响在她脑海中。
就用这首老歌回答他吧,反正她也写不出比徐志摩还好的诗来
****
留言人:流浪的云
留言主题:for小飞侠
留言内容:
我是飘泊的云彩
将随椰风吹荡
没有停驻的地方
也没有情感的归向
我是夏日的迷雾
将随南风吹散
没有太多的离愁
也没有云朵的随伴
记得记得
别再为愁云迷惘
忘了忘了
别再为愁云神伤
记得记得
别再为愁云痴想
忘了忘了
阳光才是你的归向
—“别再迷惘”
这是一首有点历史的老歌了,咏翔半眯着眼默默吟诵,动人的旋律虽然还在脑海中盘旋,但已不记得那是谁唱的。
流浪的云小姐还真有一套,连这种老歌也能挖出来,可见她的年龄和他有得拼想到这里,咏翔牵唇一笑,他还以为喜欢流浪的人都是小妹妹呢,哪知道和他一样处于应该正视现实年纪的女孩也喜欢流浪。
是他太早体认到现实的可怕,还是她太爱幻想呢?有的人总会把流浪挂在嘴边,但不一定会付诸实现。她大概就是这样的人,说不定她此刻正在某间小鲍司里埋头苦干拼业绩呢。
唯一有资格流浪的人是他早上遇见的黄涪湄小姐。人家她可是作家,当然有流浪的本钱。
“老板,借走!”
就在他胡思乱想时,一个客人将几本书递到他面前,他赶紧回过神来结帐。
“这三本是新书,明天要还。”他边输入资料边吩咐道,毫不理会那“老板,拜托”的惨叫。
辨矩就是规矩。他规定新书隔天就要还,因为他的原则是新书没被借过三次以上就要退,而且测试期只有一个礼拜或许他这种做法对作家来说有些严苛,但同行里做法比他残忍的多的是,这样一想,就比较没有罪恶感了。
作家在意的是稿费,出版社在意的是销售量,而他只是个小小租书店老板,在意的当然是出租率了。有些书虽然他自己很喜欢,但就是没人要租,因此就算再欣赏,他也会退;有些书虽然他看了会摇头连连,但出租率就是高,基于现实考量,这些书他一定进,即使心里骂它千遍也不厌倦。
没办法,他是在做生意,所以要重视市场。
当他暗自叹气时,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提醒他有客人进门了。他抬眸一望,原来是家珍,她跫进门后用极夸张的动作向他打招呼:
“哈!”
瞟了一眼桌上的钟,晚上六点整。她果然准时。
原本他可以放心起身离开的,但是约好的黄涪湄还没来呵,如果他现在就走的话,迟到的她就找不到他了。
“好了,你可以滚了,不然我从现在开始自动计算工钱喔。”家珍当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拿起手表开始计时。“没关系,再等一下好了。”咏翔不敢说出自己和黄涪湄的约定,否则家珍那张嘴大概吐不出什么好话来。
“那我先去买晚餐喔。”
家珍撂下这句话后也不待他反应,便一溜烟跑了出去,当然咏翔知道她的意思是从此刻开始计薪。
真是的,被她赚到了!咏翔有些不悦地暗自抱怨着。大作家黄涪湄小姐是跑哪儿去了?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又是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本以为是家珍回来的他正想抬头开她玩笑,但映入眼帘的是气喘吁吁的黄涪湄。
“对不起,我赶稿赶得忘了时间。”
阿湄满怀歉意,离开网路咖啡厅的她一时无聊就回到旅馆写稿,直到时针逼近六时才匆匆忙忙出门,再加上正值下班的交通尖峰时刻,自然就迟到了。
“没关系,反正家珍那头猪去买吃的还没回来。”咏翔一见到她,满腹牢騒就咽下喉咙了,赶紧拿家珍来说嘴。
“秦咏翔,我听到了。”家珍的声音此时冷冷地传进他耳际:“我晚上还有事,你自己顾店吧。”
他居然没注意到她跟着黄涪湄进门!
“麦按呢啦,美丽的徐家珍小姐!”咏翔双手合十拜托道,却只换来她的白眼。
“全世界最温柔善良美丽大方的徐家珍小姐,拜托你帮我这个没眼光的宇宙霹雳无敌八卦龟毛男顾店,谢谢!”
“一小时五百,否则免谈。”家珍趁机狮子大开口,咏翔一咬牙,只好点头认栽了。
“乖咦?我刚刚好像听到这位小姐说什么‘赶稿’的。”家珍把话题转到涪湄身上。
懊不该告诉她呢?其实涪湄从不轻易吐露自己的作家身份,早上算是说溜了嘴。
“你听错了!好了,我要出门了,好好顾店。”看出她不想回答的咏翔马上离开座位,拉着她逃难似的冲离门口。
等离店有一段距离后,涪湄才小声道谢:“谢谢你。”
“不用客气。”咏翔也松了口气,但有件事情让他无法理解。“对了,你为什么不想和家珍说呢?身为作家是很光荣的事情”
“错了,当作家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涪湄无奈地苦笑摇头。虽然她只是写写旅游杂记,但编辑若是不中意就会被退稿;修稿更是一件恐怖的折磨,往往比创造一篇新稿子的难度高上许多,尤其在摸不着退稿理由时。
“就是不想用”是她遇过最可怕的理由,这时候只有放弃这份稿子,重新找个地方流浪,再记录另一种飘泊的心情。
也许她并不是真的那么喜欢流浪,因为大部份时候都是环境在逼迫她选择,而不是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除了一点,流浪是她自己选择的。
咏翔谅解似的给她一个微笑。原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压力,作家的生活并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惬意自在,就像他的租书店般,只要顾客喜欢的书他就会进,无法顾虑到自己究竟喜不喜欢那本书。
然而伤感的事情不适合多想,咏翔拍拍她的肩膀,爽朗地提醒她:
“现在是间谍行动的时间,你准备好了吗?”
总算回到这个主题了,涪湄点点头,向他比出一个o.k.的手势。
“那就开始行动,gogogo!”
原来所谓的间谍是这样!
阿湄跟着咏翔坐计程车在高雄市大大小小的街道上溜达,只要一见到租书店就下车进门去晃晃。
“名家的书内阅一本十块,顾客多为高中生”咏翔把看到的状况记录在笔记本上,又在另一页注明自己的心得后才往下一家租书店前进。
“真辛苦。”涪湄忍不住说道,她从没想过开租书店要这么累。
“没办法,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咏翔耸耸肩,听说全台有五千多家租书店,如果不打拼点,很容易倒闭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涪湄终于明白这句话的道理,她以前总觉得开租书店是件轻松愉快的事情,没想到要顾虑的事情这么多。
“你看。”咏翔突然在她耳畔轻声说道,她循着他指示的方向看去,发现了“黄涪湄”写的书被排在架上。
“我就跟你说我不进不代表别人不进,毕竟我的店太小,只要品质好,比较大的店就会进书了。”咏翔半奉承半感叹地说着,他必须屈服于现实压力。
“谢谢。”涪湄点点头,不知怎的,眼眶涌起一阵酸意,盈盈的泪水呼之欲出。
咏翔睇着她的表情不觉愕然!她究竟是开心还是难过?一股冲动让他拿起这本书走到柜台前。
“借走,多少钱?”
“不用啦。”
阿湄还来不及阻止,咏翔就把证件和钱掏出来了,这笔交易顺利完成。
等出了店后咏翔才发觉自己做了件蠢事。
“天啊,这是我第一次到别家租书店借书耶!希望我会记得来还。”
“谢谢。”涪湄向他道谢,以一个作家的立场而言,没有什么比有人要看他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书宝宝来得高兴。
“不用客气,如果我看了对味的话,一定会买一本回家供在书架上。”咏翔没有把话讲死,要是看都不看就买是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她。
“谢谢。”涪湄再度道谢,他这样说就是对她最大的肯定了。
“不用客气啊,我要回去整理间谍笔记了,送你回家?”话才出口,咏翔就察觉不对劲了,来自台北的她在高雄哪有家?“啊,应该说送你回旅馆才对。”
这是今天内第二次听到“家”这个名词了。涪湄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她的老家其实是在彰化溪湖,一个不太有人会提起的小乡镇。
澳天是不是该回去看看了?只是这个“改天”又是多久之后的事情呢?
她不知道,因为如果她能知道的话,她就不是“流浪的云”了。
“黄小姐?”咏翔早就招了一辆计程车,在打开车门等待一会后才开口叫她。
“对不起。”
阿湄点点头后坐进车里。这种事情还是等到孤独的时候再考虑比较适当。
****
东京回忆
曾几何时已经入夏了,今春发生的事也越显得遥远。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烦扰好像也随着时间一层层地叠上而变得模糊了。看着这些日子的网路日记,还有那一封一封自己寄给自己的信,按在enter键上的手指突然变得软弱无力,无法鼓起勇气再次阅读过去沉重的心情。
镜子里映出我那踌躇的模样显得多可笑呵,不能面对的话干脆全盘忘记好了。
把所有的信件删除。
突然想到几年前在东京街道上的领悟。那是黄昏时分,满天都是明黄和蓝色的云彩,冲上人潮熙熙攘攘。突然间百货公司的钟响了,是很熟悉的水晶音乐。看着异乡的街道和平日最喜欢的音乐,竟有了落泪的冲动。
已经好久没有被“突然”感动了,当时我明白了生命不过是长途的流浪,而且是为了看不见的未来而跋涉。
既然是纯粹流泪,那又何必背负沉甸旬的回忆?
湄于想遗忘回忆的夏天
****
威尼斯日暮
黄昏的圣马可广场亮起昏黄,透过那精致典雅的雕栏映照着河上游船的夕阳余晖,我看到了叹息桥。
“传说在威尼斯有座日落桥,若能和所爱的人同登此桥,就能一生相属;在此桥上相遇的陌生男女,将会得到真神的指引和祝福。”
为什么那个英俊的意大利男子一看到我,就会告诉我这个传说呢?难道我看起来就是一副想来寻找传说影子的模样吗?
呵,还是忍不住对号入座了。
就在一边聆听故事、一边揣测未来和我一起站在这里的男子会是什么模样的同时,脚畔忽然传来一阵软绵绵的触感。
原来是只鸽子。
“嗨!”我蹲下后朝它打了声招呼,再用手指去轻搔她的背脊,然而它只抬起头来看了我半晌,就大摇大摆走开了。
我看着它,这才知道鸽子也有属于她的生活哲学,不必理会我这个过客。
湄在威尼斯看见一只鸽子
****
台北午后
吴兴冲总像迷宫一样,低矮的眷区、楼房交错,往往进了巷子,就陷入一种进退不得的困境。在你想高呼“我迷路了”的同时,坐在翻毛沙发上翘脚纳凉的老人,会以一种“领域”的眼神,默默地打量你。
对不起,我只是来晃晃,不是故意闯入禁区的。
在心里嘀咕了几声后,我沿着蜿蜓的山路向上走,等过了松山农工实习园艺场的人工丽景后,洋楼雕栏逐渐出现,枝叶扶疏、卉影骈丽,还有阴晴不定的徐来山山岚。
瑞云街、景云街、祥云街真巧,街道都是云字辈的呢。
接下来映入眼帘的是中式、日式、巴洛克式屋宇,庭院、门阶、双四翰库,还有警卫、菲佣、高学历的园丁
斌妇人缓缓于斜坡上将宾士驶入卷门车库内,陶醉在进驻豪宅的梦中,我对着挡风玻璃前的鱼尾纹眯眼。
随后,在德国狼犬的追逐下,我轻快地轮滑过飘浮的山径。
湄于云的故乡历险
****
咏翔回到家后将涪湄的书大略翻了一下,她的文章风格是平淡的,但带了些许诗意,就像一首隽永的情歌
可这不是畅销作家该有的风格。他摇摇头,虽然他本身相当喜欢这样的作品,但它注定不受市场欢迎,也注定得窝在书架的一角默默积尘泛黄。
这么优秀的作家被埋没真是太可惜了!如果可以的话,他一定要买它个十本二十本,送礼自看两相宜。
“糟糕!”
咏翔拍了一下额头,这时他才猛然想起自己忘了请涪湄吃晚餐。
真是太失礼了。不过他也忘了留她的联络资料,连想打电话去说声抱歉的机会都没有,甚至连下次见面的机会也没着落。
怎么会如此粗心?咏翔低声责怪自己,都是为了探勘敌情才会忽略她。
唉,就让这次的邂逅成为生命中美丽的遗憾吧。
咏翔无奈蹙眉,说不定她的下一本书里就有他出现,不过她应该不知道他的名字,可能会用“一个高雄男子”简单带过。
越想越郁卒!其实他不只是欣赏她文字中的韵味,还是欣赏她笔端带着的淡泊和悠然,仿佛她是朵流浪的云
对了,流浪的云!咏翔再次将书拿起,刚才他就注意到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听一朵流浪的云”了。
阿湄是不是他在聊天室遇到的那位“流浪的云”小姐呢?
假设成立,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验证了。
我记得高雄这城市的。
忘记在什么时候了,总之我曾在这儿留下足迹。
斑雄,是一个海洋都市,所以它最著名的就是那海、还有情人堤防。
写到这里,涪湄顿时停下手指的动作,她想起上回她是怎么来到高雄的了!于是她将前面的文章全部删除,再一次输入她的心情。
佰都夜未眠
是夜里了,在鹅黄灯光映衬下,中山大学的防波堤上坐着一对又一对的情侣,有时耳鬓厮磨、有时低声交换着属于恋人的絮语;这天缀着点点灿烂的光芒,不知是初离海平面的星子,还是漂泊海上的人家?如果是后者,他们什么时候才脑瓶岸?
闭上眼睛,聆听海浪由远而近的起伏带来那一阵又一阵单调而规律的涛聱,这是属于港都的旋律呵。
赫然发觉一翰满月映入了海中,因为夜里的海除了漂浮的渔火之外,就是漆黑一片了;可是月亮落进了海,泛着银白的光芒。
“好想捞起月亮。”我说,他没有反应,静静地等着我下一句话。
是想到了李白吗?浪漫地捞月而死,可惜没像屈原一样被立成节日追怀,然而在我的幻想里,这比端午节更值得纪念呢。
海中的月亮可以用手掬起,前提是连海水一起捧在掌中;不过天上的月亮却只能远远地望,永远也摘不了。
湄与他相聚的月海边
阿湄循着回忆的轨迹写出这篇稿后叹了口气。那个和她一起讨论海中月亮的男人早就成了另一个女人的夫,拥有一般人眼中所见的幸福了,只有她依然孑然一身,享受着自以为是的幸福。
流浪是罪过吗?她原本就是一朵不喜欢被束缚的云呵,谁都不脑屏求她安定,无法包容她的恋人和她的结局只有分手。
想到这里,涪湄又将荧幕上的文章删除了。现实已经不能尽如人意,何必再去追忆悲伤的事来让自己心情低落?
耸耸肩,此刻她又不想写稿了,披上外套就朝离旅馆最近的网路咖啡厅走去。
流浪的云:关于你昨天说到随遇而安的问题,我已经想到答案了。
小飞侠:不用了,我对你为什么要去流浪没兴趣,只对流浪的定义有兴趣。
流浪的云:嗯你可以说这是一个旅程,一个不在乎终点、只想离开起点的旅程。穿过港口与港口,离开城镇与城镇,不遵循任何约定俗成的成人义务,但试着去找出义务的存在。
小飞侠:那么金钱呢?这样的旅程必然所费不赀啊!
流浪的云:一般说来是要自食其力的。流浪的中心其实便是要回归完全的自己,只有自己的行走,只有自己的世界,即便是交了外地的朋友也不会忘记这是“旅者的相遇”不属于流浪本身的,最终还是只剩自己。
小飞侠:o.k。,你说服我了不过你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呢?
流浪的云:
小飞侠:怎么了?火车时间又到了?
流浪的云:不,我和别人有约,先走了,拜。
等离开聊天室后涪湄才低头看手表:下午一点整,离约定的六点钟还早。
怎么会再一次被小飞侠问倒了?“家”这个名词已经很久没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害她无从回答起。
重新将视线转向荧幕,又回到留言版了,那篇“云游”出现在正前方。涪湄跟着它轻声读了一次,一阵旋律突然回响在她脑海中。
就用这首老歌回答他吧,反正她也写不出比徐志摩还好的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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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流浪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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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我是飘泊的云彩
将随椰风吹荡
没有停驻的地方
也没有情感的归向
我是夏日的迷雾
将随南风吹散
没有太多的离愁
也没有云朵的随伴
记得记得
别再为愁云迷惘
忘了忘了
别再为愁云神伤
记得记得
别再为愁云痴想
忘了忘了
阳光才是你的归向
—“别再迷惘”
这是一首有点历史的老歌了,咏翔半眯着眼默默吟诵,动人的旋律虽然还在脑海中盘旋,但已不记得那是谁唱的。
流浪的云小姐还真有一套,连这种老歌也能挖出来,可见她的年龄和他有得拼想到这里,咏翔牵唇一笑,他还以为喜欢流浪的人都是小妹妹呢,哪知道和他一样处于应该正视现实年纪的女孩也喜欢流浪。
是他太早体认到现实的可怕,还是她太爱幻想呢?有的人总会把流浪挂在嘴边,但不一定会付诸实现。她大概就是这样的人,说不定她此刻正在某间小鲍司里埋头苦干拼业绩呢。
唯一有资格流浪的人是他早上遇见的黄涪湄小姐。人家她可是作家,当然有流浪的本钱。
“老板,借走!”
就在他胡思乱想时,一个客人将几本书递到他面前,他赶紧回过神来结帐。
“这三本是新书,明天要还。”他边输入资料边吩咐道,毫不理会那“老板,拜托”的惨叫。
辨矩就是规矩。他规定新书隔天就要还,因为他的原则是新书没被借过三次以上就要退,而且测试期只有一个礼拜或许他这种做法对作家来说有些严苛,但同行里做法比他残忍的多的是,这样一想,就比较没有罪恶感了。
作家在意的是稿费,出版社在意的是销售量,而他只是个小小租书店老板,在意的当然是出租率了。有些书虽然他自己很喜欢,但就是没人要租,因此就算再欣赏,他也会退;有些书虽然他看了会摇头连连,但出租率就是高,基于现实考量,这些书他一定进,即使心里骂它千遍也不厌倦。
没办法,他是在做生意,所以要重视市场。
当他暗自叹气时,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提醒他有客人进门了。他抬眸一望,原来是家珍,她跫进门后用极夸张的动作向他打招呼:
“哈!”
瞟了一眼桌上的钟,晚上六点整。她果然准时。
原本他可以放心起身离开的,但是约好的黄涪湄还没来呵,如果他现在就走的话,迟到的她就找不到他了。
“好了,你可以滚了,不然我从现在开始自动计算工钱喔。”家珍当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拿起手表开始计时。“没关系,再等一下好了。”咏翔不敢说出自己和黄涪湄的约定,否则家珍那张嘴大概吐不出什么好话来。
“那我先去买晚餐喔。”
家珍撂下这句话后也不待他反应,便一溜烟跑了出去,当然咏翔知道她的意思是从此刻开始计薪。
真是的,被她赚到了!咏翔有些不悦地暗自抱怨着。大作家黄涪湄小姐是跑哪儿去了?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又是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本以为是家珍回来的他正想抬头开她玩笑,但映入眼帘的是气喘吁吁的黄涪湄。
“对不起,我赶稿赶得忘了时间。”
阿湄满怀歉意,离开网路咖啡厅的她一时无聊就回到旅馆写稿,直到时针逼近六时才匆匆忙忙出门,再加上正值下班的交通尖峰时刻,自然就迟到了。
“没关系,反正家珍那头猪去买吃的还没回来。”咏翔一见到她,满腹牢騒就咽下喉咙了,赶紧拿家珍来说嘴。
“秦咏翔,我听到了。”家珍的声音此时冷冷地传进他耳际:“我晚上还有事,你自己顾店吧。”
他居然没注意到她跟着黄涪湄进门!
“麦按呢啦,美丽的徐家珍小姐!”咏翔双手合十拜托道,却只换来她的白眼。
“全世界最温柔善良美丽大方的徐家珍小姐,拜托你帮我这个没眼光的宇宙霹雳无敌八卦龟毛男顾店,谢谢!”
“一小时五百,否则免谈。”家珍趁机狮子大开口,咏翔一咬牙,只好点头认栽了。
“乖咦?我刚刚好像听到这位小姐说什么‘赶稿’的。”家珍把话题转到涪湄身上。
懊不该告诉她呢?其实涪湄从不轻易吐露自己的作家身份,早上算是说溜了嘴。
“你听错了!好了,我要出门了,好好顾店。”看出她不想回答的咏翔马上离开座位,拉着她逃难似的冲离门口。
等离店有一段距离后,涪湄才小声道谢:“谢谢你。”
“不用客气。”咏翔也松了口气,但有件事情让他无法理解。“对了,你为什么不想和家珍说呢?身为作家是很光荣的事情”
“错了,当作家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涪湄无奈地苦笑摇头。虽然她只是写写旅游杂记,但编辑若是不中意就会被退稿;修稿更是一件恐怖的折磨,往往比创造一篇新稿子的难度高上许多,尤其在摸不着退稿理由时。
“就是不想用”是她遇过最可怕的理由,这时候只有放弃这份稿子,重新找个地方流浪,再记录另一种飘泊的心情。
也许她并不是真的那么喜欢流浪,因为大部份时候都是环境在逼迫她选择,而不是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除了一点,流浪是她自己选择的。
咏翔谅解似的给她一个微笑。原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压力,作家的生活并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惬意自在,就像他的租书店般,只要顾客喜欢的书他就会进,无法顾虑到自己究竟喜不喜欢那本书。
然而伤感的事情不适合多想,咏翔拍拍她的肩膀,爽朗地提醒她:
“现在是间谍行动的时间,你准备好了吗?”
总算回到这个主题了,涪湄点点头,向他比出一个o.k.的手势。
“那就开始行动,gogogo!”
原来所谓的间谍是这样!
阿湄跟着咏翔坐计程车在高雄市大大小小的街道上溜达,只要一见到租书店就下车进门去晃晃。
“名家的书内阅一本十块,顾客多为高中生”咏翔把看到的状况记录在笔记本上,又在另一页注明自己的心得后才往下一家租书店前进。
“真辛苦。”涪湄忍不住说道,她从没想过开租书店要这么累。
“没办法,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咏翔耸耸肩,听说全台有五千多家租书店,如果不打拼点,很容易倒闭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涪湄终于明白这句话的道理,她以前总觉得开租书店是件轻松愉快的事情,没想到要顾虑的事情这么多。
“你看。”咏翔突然在她耳畔轻声说道,她循着他指示的方向看去,发现了“黄涪湄”写的书被排在架上。
“我就跟你说我不进不代表别人不进,毕竟我的店太小,只要品质好,比较大的店就会进书了。”咏翔半奉承半感叹地说着,他必须屈服于现实压力。
“谢谢。”涪湄点点头,不知怎的,眼眶涌起一阵酸意,盈盈的泪水呼之欲出。
咏翔睇着她的表情不觉愕然!她究竟是开心还是难过?一股冲动让他拿起这本书走到柜台前。
“借走,多少钱?”
“不用啦。”
阿湄还来不及阻止,咏翔就把证件和钱掏出来了,这笔交易顺利完成。
等出了店后咏翔才发觉自己做了件蠢事。
“天啊,这是我第一次到别家租书店借书耶!希望我会记得来还。”
“谢谢。”涪湄向他道谢,以一个作家的立场而言,没有什么比有人要看他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书宝宝来得高兴。
“不用客气,如果我看了对味的话,一定会买一本回家供在书架上。”咏翔没有把话讲死,要是看都不看就买是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她。
“谢谢。”涪湄再度道谢,他这样说就是对她最大的肯定了。
“不用客气啊,我要回去整理间谍笔记了,送你回家?”话才出口,咏翔就察觉不对劲了,来自台北的她在高雄哪有家?“啊,应该说送你回旅馆才对。”
这是今天内第二次听到“家”这个名词了。涪湄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她的老家其实是在彰化溪湖,一个不太有人会提起的小乡镇。
澳天是不是该回去看看了?只是这个“改天”又是多久之后的事情呢?
她不知道,因为如果她能知道的话,她就不是“流浪的云”了。
“黄小姐?”咏翔早就招了一辆计程车,在打开车门等待一会后才开口叫她。
“对不起。”
阿湄点点头后坐进车里。这种事情还是等到孤独的时候再考虑比较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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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回忆
曾几何时已经入夏了,今春发生的事也越显得遥远。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烦扰好像也随着时间一层层地叠上而变得模糊了。看着这些日子的网路日记,还有那一封一封自己寄给自己的信,按在enter键上的手指突然变得软弱无力,无法鼓起勇气再次阅读过去沉重的心情。
镜子里映出我那踌躇的模样显得多可笑呵,不能面对的话干脆全盘忘记好了。
把所有的信件删除。
突然想到几年前在东京街道上的领悟。那是黄昏时分,满天都是明黄和蓝色的云彩,冲上人潮熙熙攘攘。突然间百货公司的钟响了,是很熟悉的水晶音乐。看着异乡的街道和平日最喜欢的音乐,竟有了落泪的冲动。
已经好久没有被“突然”感动了,当时我明白了生命不过是长途的流浪,而且是为了看不见的未来而跋涉。
既然是纯粹流泪,那又何必背负沉甸旬的回忆?
湄于想遗忘回忆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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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日暮
黄昏的圣马可广场亮起昏黄,透过那精致典雅的雕栏映照着河上游船的夕阳余晖,我看到了叹息桥。
“传说在威尼斯有座日落桥,若能和所爱的人同登此桥,就能一生相属;在此桥上相遇的陌生男女,将会得到真神的指引和祝福。”
为什么那个英俊的意大利男子一看到我,就会告诉我这个传说呢?难道我看起来就是一副想来寻找传说影子的模样吗?
呵,还是忍不住对号入座了。
就在一边聆听故事、一边揣测未来和我一起站在这里的男子会是什么模样的同时,脚畔忽然传来一阵软绵绵的触感。
原来是只鸽子。
“嗨!”我蹲下后朝它打了声招呼,再用手指去轻搔她的背脊,然而它只抬起头来看了我半晌,就大摇大摆走开了。
我看着它,这才知道鸽子也有属于她的生活哲学,不必理会我这个过客。
湄在威尼斯看见一只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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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午后
吴兴冲总像迷宫一样,低矮的眷区、楼房交错,往往进了巷子,就陷入一种进退不得的困境。在你想高呼“我迷路了”的同时,坐在翻毛沙发上翘脚纳凉的老人,会以一种“领域”的眼神,默默地打量你。
对不起,我只是来晃晃,不是故意闯入禁区的。
在心里嘀咕了几声后,我沿着蜿蜓的山路向上走,等过了松山农工实习园艺场的人工丽景后,洋楼雕栏逐渐出现,枝叶扶疏、卉影骈丽,还有阴晴不定的徐来山山岚。
瑞云街、景云街、祥云街真巧,街道都是云字辈的呢。
接下来映入眼帘的是中式、日式、巴洛克式屋宇,庭院、门阶、双四翰库,还有警卫、菲佣、高学历的园丁
斌妇人缓缓于斜坡上将宾士驶入卷门车库内,陶醉在进驻豪宅的梦中,我对着挡风玻璃前的鱼尾纹眯眼。
随后,在德国狼犬的追逐下,我轻快地轮滑过飘浮的山径。
湄于云的故乡历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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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翔回到家后将涪湄的书大略翻了一下,她的文章风格是平淡的,但带了些许诗意,就像一首隽永的情歌
可这不是畅销作家该有的风格。他摇摇头,虽然他本身相当喜欢这样的作品,但它注定不受市场欢迎,也注定得窝在书架的一角默默积尘泛黄。
这么优秀的作家被埋没真是太可惜了!如果可以的话,他一定要买它个十本二十本,送礼自看两相宜。
“糟糕!”
咏翔拍了一下额头,这时他才猛然想起自己忘了请涪湄吃晚餐。
真是太失礼了。不过他也忘了留她的联络资料,连想打电话去说声抱歉的机会都没有,甚至连下次见面的机会也没着落。
怎么会如此粗心?咏翔低声责怪自己,都是为了探勘敌情才会忽略她。
唉,就让这次的邂逅成为生命中美丽的遗憾吧。
咏翔无奈蹙眉,说不定她的下一本书里就有他出现,不过她应该不知道他的名字,可能会用“一个高雄男子”简单带过。
越想越郁卒!其实他不只是欣赏她文字中的韵味,还是欣赏她笔端带着的淡泊和悠然,仿佛她是朵流浪的云
对了,流浪的云!咏翔再次将书拿起,刚才他就注意到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听一朵流浪的云”了。
阿湄是不是他在聊天室遇到的那位“流浪的云”小姐呢?
假设成立,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验证了。
我记得高雄这城市的。
忘记在什么时候了,总之我曾在这儿留下足迹。
斑雄,是一个海洋都市,所以它最著名的就是那海、还有情人堤防。
写到这里,涪湄顿时停下手指的动作,她想起上回她是怎么来到高雄的了!于是她将前面的文章全部删除,再一次输入她的心情。
佰都夜未眠
是夜里了,在鹅黄灯光映衬下,中山大学的防波堤上坐着一对又一对的情侣,有时耳鬓厮磨、有时低声交换着属于恋人的絮语;这天缀着点点灿烂的光芒,不知是初离海平面的星子,还是漂泊海上的人家?如果是后者,他们什么时候才脑瓶岸?
闭上眼睛,聆听海浪由远而近的起伏带来那一阵又一阵单调而规律的涛聱,这是属于港都的旋律呵。
赫然发觉一翰满月映入了海中,因为夜里的海除了漂浮的渔火之外,就是漆黑一片了;可是月亮落进了海,泛着银白的光芒。
“好想捞起月亮。”我说,他没有反应,静静地等着我下一句话。
是想到了李白吗?浪漫地捞月而死,可惜没像屈原一样被立成节日追怀,然而在我的幻想里,这比端午节更值得纪念呢。
海中的月亮可以用手掬起,前提是连海水一起捧在掌中;不过天上的月亮却只能远远地望,永远也摘不了。
湄与他相聚的月海边
阿湄循着回忆的轨迹写出这篇稿后叹了口气。那个和她一起讨论海中月亮的男人早就成了另一个女人的夫,拥有一般人眼中所见的幸福了,只有她依然孑然一身,享受着自以为是的幸福。
流浪是罪过吗?她原本就是一朵不喜欢被束缚的云呵,谁都不脑屏求她安定,无法包容她的恋人和她的结局只有分手。
想到这里,涪湄又将荧幕上的文章删除了。现实已经不能尽如人意,何必再去追忆悲伤的事来让自己心情低落?
耸耸肩,此刻她又不想写稿了,披上外套就朝离旅馆最近的网路咖啡厅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