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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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吴梦洁八点就到了公司,现在她是全办公室最早到的人,还会帮大家泡咖啡、订便当,希望多得些支持票。昨晚她哭了一整夜,把红肿的眼藏在镜片下,不管偶像是多么唾弃她、厌恶她,她只盼能继续留在他身边,继续做些愚蠢幼稚的梦,永远不让他看透这秘密。

    八点半,法克悠缓缓走进办公室,气色不太好,只得用华衣和香水掩饰,今天他走的是贵公子路线,俊美华丽而遥远。

    “总编你早。”她怯懦地打了声招呼,不知他会怎么回应?

    法克悠点个头,坐到自己位子上,意兴阑珊地展开工作,连瞪她一眼的力气都没有。

    昨晚他的梦境太诡异,出现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除了纸牌、槌球、红蔷薇、白蔷薇,还有一个疯狂的红心女王,长相居然跟吴梦洁一模一样,妈啊!他被吓著了,母亲的早餐无法安慰他的心灵,父亲和弟弟的关心只让他头更痛,他想他当真是遇见克星了,老天要毁灭一个人,就会叫他先发疯的。

    迫于现实,他暂时无法把这傻女孩fire掉,吴梦洁除了会美术设计,还会搭建网站,每次都是她先做好版面,等其他人拖拖拉拉地交了件,她没两三下就完稿出清,要是没有她,mq杂志会开天窗的。

    其他人都还没到,吴梦洁明白这是绝佳机会,于是她站起身再次道歉:“总编,昨天真的很对不起”

    他举起双手,像举白旗,虚弱道:“别提了,我已经忘了,你也不准记得。”

    “是”她缓缓坐下,告诉自己这已是好结局,至少他没叫她马上辞职。

    春季特刊截稿在即,法克悠没心力去跟这傻女计较,事实上她样样都好,他想刁难她都不容易,只能有事没事藉机发作,想到自己竟是如此险恶小人,害他更是心情恶劣。

    很快的,周遭无辜的人们也扫到台风尾,发现他们英明睿智的总编变了,变得很难搞!

    奥斯卡不敢相信自己的厄运连连,以往他被打枪的机率只有百分之一,最近却提升为百分之九十九,叫他如何不怀疑总编是故意在找碴?

    “怎么又没过稿?明明文字和设计搭得恰恰好啊!我强烈怀疑这是pq的阴谋!”顺道一提,pq是他们最大对手杂志的名称,palquotient伙伴商数,但他们都故意称之pigquotient。

    “我想应该跟pq没什么关系。”安德烈摇摇头,他自己也深受其害,因此乐于给予解释:“是总编最近的脾气不太好。”

    山姆大叔摸了摸胡子,像个先知说道:“大概是阴阳不调和吧?荷尔蒙失调的话,整个人都会不对劲,容易火气大,浅眠多梦,要找个对象消消火。”

    这话让奥斯卡和安德烈点头如捣蒜,他们都深深觉得,总编需要谈场真正的恋爱,虽然以总编的本钱可以说是要谁有谁,如果黛安娜王妃还活著,也会愿意为他红杏出墙,但在他们眼中看来,总编从来没有为爱伤风感冒,这样是不对的,人总是要有失去理智的时候,没抓狂过的爱情算什么爱情?

    “我的私生活不用你们操心!”法克悠在窗前来回踱步,至少也得忍到季刊完成才能发作,该死的吴梦洁又用那种花痴的眼神看着他,就算她装得像只小绵羊,他很清楚其实她是大野狼!

    话说回来,属下们的公然批评也让他醒悟,努力回想上次他交女友是什么时候?惨了,怎么有点想不起来?自从他成为总编,成天到晚就是工作、开会、加班,只有在住家和公司来回,生活模式有如老人家,单调到不可思议!

    “铃~~铃~~”

    桌上的电话仿佛要回应他的惶恐,非常有元气地响了起来,他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他模特儿时代的好搭档,丽莎,两人有过一段情,现在仍然是好友,偶尔会相约出去。

    “悠,周末夜有没有空?”丽莎仍是当红模特儿,也投资开了几家服饰店,精打细算,不靠豪门不靠男人,就是要靠自己。

    “嗯,应该有时间。”届时季刊已经发行,他自然有空。

    “我们去阿尊新开的那家夜店如何?”阿尊是他们当初的经纪人,现在则是夜店老板。

    “去夜店很累,我不想去。”他已过了那种爱凑热闹的年纪,不喜欢太吵太乱的地方,更不想尽情呼吸别人的二手烟。

    二十七岁就喊累,这男人该不会走下坡了吧?丽莎打趣道:“那你想做什么?爬山、赏鸟、打太极拳?”

    “我只想睡觉,再见。”法克悠缓缓挂上电话,不顾对方还在大叫:“你说啥?!”

    室内安静无声,其他人都听到法克悠的回答,用头皮屑也猜得出对话内容,但他们不敢发表任何评论,总编的人生正面临转型期,是要去跟年轻人比青春,还是跟中年人比成熟,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法克悠对著电话发呆了两秒钟,拿起杯子想喝口咖啡,发现已经空空如也。“咖啡没了。”

    “我去泡,可以吗?”吴梦洁从椅子上跳起来,像个上紧发条的机器人,等候主人指示。

    法克悠环顾室内,也只有这丫头最有空了,其他人都要修稿赶稿,因此他别无选择地交出杯子。“我要加两颗糖、两球奶精。”

    奥斯卡狠狠地瞪大眼睛,忘了收敛他最讨厌的抬头纹。“总编不是都喝黑咖啡吗?”

    “改变一下口味不行啊?”法克悠有点胃痛,他想他不该再逞强,年纪大了,是该换点温和的方式。

    “总编真的怪怪的。”安德烈摇摇头,这不是他认识的法克悠。

    山姆大叔点点头。“可能更年期提早降临吧,我找他去爬山他也不去,美女找他去约会也不答应,精力无从发泄,身心当然都不健康。”

    “你们说人家闲话的时候,可不可以小声点?”大家都在同一办公室,法克悠又不是聋子,每句话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群活宝简直找死!

    上司都变脸了,奥斯卡不得不从善如流,用缓慢而低哑的声音说:“可怜的总编生病了”

    “对啊心病还需心葯医”

    “我们都要乖乖的等著看好戏哈”

    经过日月无光、天地变色的截稿日,周五上午,春季特刊终于发稿了,大家可以喘口气,趁著午休时间聊聊天,山姆大叔抓著干女儿问:“小梦梦,你从小就很会画画吧?”

    “嗯,我喜欢看漫画,也喜欢画画。”吴梦洁带著害羞的微笑说,心想要是她的“得意之作”被同事们看到,可能连午饭都吃不下去了。

    山姆拿出一张放大照片,指著上面的人说:“可不可以帮我多画几张?我想拿去裱框,这里面有我、我爸我妈、我弟我妹、我侄子侄女,我们要画全家福,当然,还要加上你。”

    “好的~~爹地!”吴梦洁很乐意接受这项任务,太有意义了。

    “真是个乖孩子,等干爹爬山回来,带名产给你吃。”山姆摸摸干女儿的头,忽然想到一件事。“对了,小梦梦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一直都没有”她又矮又胖又平凡,哪有男人会看上她?活了二十三年,除了家人和俱乐部的同好们,根本也没有人想跟她多说句话。

    山姆拍拍自己的胸膛,保证道:“不用急,爹地会好好帮你物色,你等著吧!”

    奥斯卡祝福道:“小梦梦很可爱的,你的男朋友将会是个幸运儿。”

    安德烈也有同感。“温柔又纯情,这种女孩是男人最难抗拒的,要是我喜欢女人,我一定追你。”

    “谢谢你们”就算是善意的谎言,她仍是感动,他们可能还没真正认识她,才会说这种傻气的话,对此美丽的误会她也不便澄清。办公室里只有总编了解她的底细,但他从未泄漏她的秘密,为此她深深感激,就算他对她有再多鄙视和不屑,他仍是个正人君子,不枉她如此迷恋他啊。

    法克悠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完全不加入话题,只是在内心暗哼,如果连这疯婆子都找得到对象,他一定可以突破瓶颈,没错,就是这样,他要跟自己拚了!

    一天终于又过去,下班时间一到,奥斯卡和安德烈都约会去了,不过不是他们两人,而是各自跟不同的人,这对冤家还是不肯给彼此机会,谁知道他们要千山万水相绕到何时?

    山姆大叔也有行程,他要搭夜车南下,跟山友们去爬山、拍山,希望有天能出山岳写真集。

    晚上六点,只剩法克悠和吴梦洁,她其实没什么事做,只是总编不走她也不走,她喜欢这种同进同退的革命情谊,即使是她一厢情愿也好。

    “你怎么还不走?”法克悠已经无聊到在浏览拍卖网站,对那些衣服鞋子香水却提不起劲,他已经拥有太多,更何况他长得帅翻天,穿路边摊牌子也一样好看。

    她抬起头,羞涩一笑。“我想多吸收一点时尚文化,这么多杂志我都看不完呢!”

    他实在不想面对这一切,但眼睛自有主张,眼睁睁看着一个戴著黑框眼镜、穿著运动服、发型有如小丸子的女孩,正在翻阅过期的“mq杂志”这画面如此不协调,就像人生,荒唐的时候为多。

    “哔哔!哔哔哔!”他脑中的理智线警铃大响,终于在刺激过度后中断,失控的他拍桌站起,对天大喊:“我受够了!”

    是的,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山不转路转,路是人走出来的,他就不相信他改变不了这命运!

    “啊?”吴梦洁被吓了一大跳,总编是怎么了?他再也无法忍耐她这个腐女,决定把她辞掉吗?

    他指著她大骂:“你每天都在伤害我的眼睛,严重影响我工作的情绪,你知不知道对一个爱美的人来说,这有多么痛苦煎熬?”

    “对不起”她没想到自己的外观会造成如此大影响,她真该死!

    他走向她,二话不说抓起她的手。“走!”

    “你要我走?”今天是她的末日吗?她不能再待下去了吗?他就这么等不及要把她丢出去?

    “没错,跟我一起走!”

    “一起走?去哪儿?”黑暗中出现曙光,她愿随他到天涯海角,手与手之间的温度那么烫,她以为自己会昏倒,但她舍不得,她要多感受一下这美好。

    “我要把你弄成稍微可以看的样子,不然我怕我哪天把你丢出窗外。”况且这里是三楼,丢下去可能没什么用,不死却残,反而麻烦。

    原来如此,原来她是如此碍眼,她又自作多情了一次,可悲至极。

    “不我不要”她的声音虚弱,抽回手的力气却不虚弱,宁愿放弃他的体温,也要先保护她自己。

    “你不要?”他的嘴角微微扭曲,这丫头好大的胆子,竟敢跟他说不要?普天下哪个女人会拒绝他?就连男人都难以招架,莫非他的魅力对她失效?

    “我不想让人家说我丑人多作怪”她不是没想过,试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但问题是她怎么弄就是一整个怪,几次失败经验之后,她决定断了这念头,以免伤人伤己。

    他本想对她晓以大义,甚至破口大骂,但天晓得是怎么回事,或许他上辈子欠她太多债,或许外星人突然对他洗了脑,看着她一脸委屈哀伤,随时可能泪流满面,他胸口忽然紧绷起来,喔~~雪特加法克!

    他最受不了这种场面了,别瞧他老是冷酷高傲貌,其实他每次看“阿信”、“小英的故事”、“龙龙与忠狗”等故事,都会感伤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这些脆弱的小东西正是他最大罩门。如果一个性感女人对他放电诱惑,他自信有足够定力拒绝,如果一个可怜女孩在他面前强忍泪滴,妈啊,他会马上崩溃!

    “跟我走。”表面上他仍坚定,不肯流露一丝同情。

    “我不要。”她硬是不让自己哭出来,两人的对话仿彿爱情,男生要女生跟他走,女生却别有苦衷,委屈在心头,拉拉扯扯之间,都是肉做的心啊~~

    “我不会让别人说你丑人多作怪,我可是服装杂志总编辑,你必须相信我!”开玩笑,事关他的专业素养,他才不接受拒绝,他就是时尚就是美,只要他魔杖一挥,尘土也能变钻石。

    “可是可是”她的心在动摇,但还不够撼动她多年来的自卑。

    “万一你不满意,我明天就剃光头来上班,转移大家对你的注意力,这总行了吧?”他这一头茂密柔顺的秀发,可是众人钦羡的焦点,尤其是秃头老板沈言枫,老是问他要不要卖发?

    他的发言深深震撼了她,原来他是这么认真看待这件事,甚至愿意落发牺牲,事已至此,她怎能不舍命陪君子?再怎么说她也是个有气魄的宅女啊!

    “如果我答应你的话,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时候变成条件交换了?”他是好心好意,她竟敢得寸进尺?

    “那还是算了”她的气魄瞬间灰飞烟灭,又回到那个内向懦弱的宅女。

    “好,算我败给你!到底要怎样,快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天,反正他也难得疯狂一次,人生嘛,老是保持理智多无聊,就当找找乐子也不错。

    她缓缓抬起头,悠悠开了口:“我可以同时看到你跟你弟弟然后帮你们拍几张照片吗?”

    这个毫不知耻的女人,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才明白命运可以有多捉弄人,雪特加法克加三级也不足以形容他的心情。“难道你还在幻想我们的兄弟之爱?”

    “嗯”她忘不了,当法克兄弟站在一起时,那种天造地设的绝妙美感,仿彿宇宙万物也在为他们欢唱,四周满是小花、星星和彩虹,亮丽缤纷得让人舍不得眨眼。

    “你是少年痴呆啊!才二十三岁,脑袋就这么转不过来,以后是打算怎么活下去?”他握住她的肩膀猛摇,真想直接帮她换颗脑袋,现在科学这么发达,应该有葯医才对,怕就怕她不愿承认自己怪胎,坚持这份变态又疯狂的痴迷!

    她没回应,只是咬著唇、忍著泪,而他不堪一击,再次虚软投降,八成是鬼迷了心窍,要不就是前世干了太多混帐事,他居然会屈服于如此不平等条件,让他忍不住想对天地骂声“法克悠!”

    “好我就答应你这么一千零一次,照片不准有任何猥亵意味,而且我要先看过才行!”

    她眨眨眼,眨去差点滑落的泪滴,望着他有如再杂邝人。“谢谢谢谢总编。”

    “这下可以走了吧?”趁他还没后悔之前,快把这件事解决掉,说不定明天他就会想杀了自己!

    “嗯,请等等!”她关了电脑,背起运动背包。

    穿上运动外套,他看她老是如此“运动风”打扮,却不知一点都不适合自己,她身材娇小而丰满,约一五五公分、五十公斤,罩杯目测为f,穿这些宽大衣服只显得臃肿,就算要运动风也要有线条,真是个阿呆!

    两人走出公司,搭上他的红色跑车,她像灰姑娘坐上南瓜马车,充满虚荣和梦幻感,好怕一开口就要梦醒。

    “安全带。”他冷冷提醒她,难道要他主动帮她系上?这女孩应该没这种心机吧?

    “喔好。”她平常都搭捷运或公车,一时还真忘了该系安全带。

    当她乖乖照做,他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安全带斜系在她胸前,压紧了那宽松的运动服,让她看来更加伟大壮观,要是被他老板看到一定扑上去,连他这种非大哺乳爱好者都会喉咙发紧,普通男人怎能抗拒如此吸引力?

    忽然间,他觉得身为男人真可怜,总是精虫作祟,用下半身思考,再怎么平庸的女子,只要“有奶就是娘”不是啦,该说是“有胸就是美”仔细瞧瞧,她的侧面还挺好看的,嘴小小的、唇噘噘的,让人想要狠狠亲下去他确定自己是疯了没错,居然想亲这个bl眼镜女,他该找时间去收惊了。

    望着窗外,只是寻常风景却如梦似幻,吴梦洁低低问了句:“我们要去哪里?”世界的尽头?还是彩虹的那端?她只希望这段路没有终点,这个梦永远不要醒。

    他拉回飘忽的思绪,正色道:“去美术馆。”

    “这么晚了还有开吗?”她记得美术馆五点多就关门了。

    “去美丽的殿堂,服装店。”他敲一下她的脑袋,其实更想用力敲自己的。

    “是。”她也喜欢看漂亮的衣服、可爱的配件,但那都不适合她,有些事情无法强求,她早已认清事实,但只要是来自偶像的指令,粉丝都会乖乖听话的。

    “亲爱的法总编~~”一进门,花衬衫不只少扣两颗的男店员,笑容满面地迎上前来。“你交代我们订的新货已经到了,你一定要看看,有好几件根本是为你设计的,超酷!”

    法克悠拨一下额前的发,指著身边女子。“今天不是我要买衣服,是她。”

    他为许多家服饰店担任采购顾问,眼光准、杀价强,为店家带来利润,也为自己带来收入。时尚是一门高深学问,也是蓬勃发展的产业,天之骄子的他就是能引领風騒、名利双收。

    “喔你好。”店员脸上的表情从热忱转为惋惜,他替眼前这位女子感到惋惜,长相普通并非罪过,但把自己弄得黯淡无光,就是天大的不应该。

    吴梦洁低下头,她知道自己跟这种高档服装店格格不入,如果可能,她真想披上隐形斗篷,她不是故意来破坏画面的。

    “两位请跟我来。”生意总是得做,店员抱持著客人最大的敬业心态,介绍本季流行女装。

    法克悠当然了解本季走向,心中早已有数,他请来一位女店员,先替变身女主角量身,当女店员报出数字,每个人都瞪大了眼睛!

    “38、25、36。”这这简直是魔术数字,会让人抓狂的!男女店员都不敢相信,在这女孩的“布袋装”底下,居然藏著一副肉弹娇娃的身材!

    法克悠咳嗽两声,补充一句:“身高一五五,体重五十,对吧?”

    不是他自夸,对于体型身材这种事,他可是比选美评审还敏锐,任何人都逃不过他的法眼。

    “嗯”吴梦洁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胖在上围和下围,害她什么衣服都很难买,只好清一色选择大尺寸运动装。这对法克悠并非问题,他挑了几家欧美的牌子,尺寸不一,都很适合“圆锥”体型的人穿著,而非东方人的平板身材。

    试装几次后,法克悠再次确认风格,剔除黑灰蓝等暗色调,选了粉紫、米白、苹果绿和珊瑚红,就是要让吴梦洁彻底改变,她可以发光发亮,只要她勇敢地挺起胸,全世界有一大票女人都得认输。

    “这样会不会太夸张了?”吴梦洁看着镜中亮丽的衣服,跟她脂粉不施的脸蛋、粗黑框架的眼镜,根本就不搭配啊。更让她不习惯的是,这些衣服诚实秀出了她的线条,胸部和屁股都好明显,就算她弯腰驼背也遮不住,叫她怎么走出门去见人?

    “给我挺起胸!”他敲一下她的后背。“明天开始就照我的安排穿衣服,不准再让我看到运动装,否则我就把你赶出去!”

    他发现自己大大地误解她了,换上合身衣服后,她根本不只f,而是g!现场的男店员和男客人都在不断偷瞄,甚至瞠目直视,毕竟如此美景并不多见哪~~

    “是”偶像的话大过于天,更何况他还答应了她的请求,她怎能不乖乖合作?

    几番试装后,法克悠做出决定,总共二十件衣服、五双鞋子、三顶帽子,吴梦洁一整年也买不到这么多东西,却在一个晚上突破纪录,她有种预感,她平淡无奇的人生将开始峰回路转。

    结帐时,吴梦洁掏出皮夹,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我没有信用卡,我带的现金可能不够,我去提钱再过来好吗?”

    平常她最大开销就是买书和画具,但有许多同好会出钱买她的作品,除了赚回成本还有盈余,且从小她拿奖学金拿到手软,爸妈都一笔一笔帮她存起来,加上五年来的工作所得,拨出一部分做投资理财,二十三岁的她可说惦惦吃三碗公,没人看得出她是个小盎婆。

    “谁说你可以付钱的?”他最爱的就是结帐的快感,相较于他每一季的大采购,今天只能算小意思,更何况是他要求她变装的,他是当事人,她只是模特儿,怎能由她付钱?

    说实话,当总编的薪水没多高,差不多够他吃饭和买衣而已,但他身兼十几家服饰店的时尚顾问,替他们决定每季采购方向,这才是他主要的存款来源。他爱赚钱也爱花钱,就是不太会存钱,真希望有个好老婆来帮他理财,可惜以前他交的女朋友没一个能胜任。

    “可是”她怎能让他买单?她只是他的属下,并非他的情人、女友或老婆,这太奇怪了吧!

    不顾她的皱眉咬唇,他迅速刷了金卡,还有贵宾卡可打八折,这才叫爽快!他先把战利品放回车上,拍拍她的肩膀说:“走了,今晚还没结束。”

    他真的很高兴她换上他选的衣服,一整个容光焕发、天地之别,至于原本那套运动服,她可以拿去资源回收,一些孤苦老人家应该挺适合。他给她挑的风格既不火辣也不清凉,只是清爽大方,并衬托出她傲人的曲线,她有种单纯小女孩的气质,用不著走辣妹路线,光是那害羞的表情加上肉感的身材,就足以让男人喷鼻血了。

    当然,他只是专业的造型指导,就像他替服饰店指点方向一样,绝对没有私人情感在内,最多让自己赏心悦目而已。好啦,或许除了赏心悦目还有点私心,他喜欢自己身旁站著美女,相得益彰。

    三月的夜,风儿吹来有点凉意,吴梦洁却觉得胸前和双腿都热热的,因为v字领上衣和膝上十公分的格子裙,虽然搭配了风衣和长靴,裸露的肌肤仍觉得发烫,走路时差点忘了手脚该怎么动。

    但她没时间多想,法克悠又带她走进第二家服装店,不会吧,还要买喔?原来时尚需要投入这么多时间和金钱,世上果真没有丑人,只有懒人。

    晚上十点,逛到第五家服装店时,她忍不住要问:“可以了吗?”

    平常她很少逛街,总是到大卖场一次购足,反正穿什么都差不多,只要遮住她丢人的体型就好,但法克悠似乎以秀出她的身材为乐,她忍不住想遮遮掩掩,他却一再提醒她要抬头挺胸。

    “才刚开始而已,你就累啦?”他又敲一下她的脑袋,谁叫她长得矮,敲下去就是这么自然。

    “是不太习惯”她身上穿著第三套衣服,针织的连身短裙,感觉超没安全感。

    “拜托,我还没彻底改造你呢!麻雀变凤凰可不是一夜之间的事,你必须一点一滴地改变,还要多培养自信,美酒是需要时间酝酿的,放心,到时一定让你陶醉不已。”他自觉像是灰姑娘的神仙教母,殷切期盼丑小鸭成为真正的公主,但他活了二十七年也不曾如此热心善良过,八成是吃饱太闲才会做这些蠢事,没办法,生活不找点乐子很难过下去。

    “为什么你你要对我这么好?”除了爸妈之外,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选焙这么多漂亮的行头给她。

    她那颤抖的语气让他心头一震,妈啊,他们之间该不会有什么可怕的情愫吧?为何被她那梦幻的眼神一盯,他居然心头小鹿乱乱撞,是不是踩到捕兽夹啦?

    “我还是要谢谢你。”不管他怎么说,她仍感激他花费这些心力,原本遥不可及的偶像,居然在替她挑选衣服,即使在她最美的梦里,也不曾出现如此美好画面。

    “好了好了,快去换下一套。”他不喜欢这种感人肺腑的气氛,快快冲淡为妙。

    晚上十一点,两人大包小包地走出服饰店,法克悠心想也差不多了,刚才趁著吴梦洁换装时,他打了两通电话,敲定了后续行程。开车送她回家时,他拿出两张名片说:“我帮你约了发型师,明天早上十点,你到这个地方,找威廉。”

    “喔。”她收下第一张名片,像通往未知世界的门票,她总是去家庭式理发店,不敢走进那些时髦的美发沙龙,漂亮俊帅的店员只会让她更自卑。

    “后天早上十点,你再去这个地方,全身美容,找珍妮。”

    “喔。”她收下第二张名片,开始想像自己全身脱光,被一个陌生人审视,每寸细节都不放过,指出她的皮肤该保养、身材要改进。到底是谁发明这种自虐法?吓都吓瘦了。

    这样一来,周六日的行程都安排好了,法克悠对这两位大师有信心,一定有办法整治平凡病,他只要在家玩赏衣服、翻阅杂志,周一就有成果可欣赏,岂不乐哉?话说回来,最近一放假他都不想出门,当真是老化的迹象吗?

    为了总编的眼睛著想,也为了能同时见到两位偶像,吴梦洁愿意全力以赴,但她必须先声明:“这些钱我要自己付。”

    “他们不会跟你收钱的,哼哼!”开玩笑,想跟他抢帐单,门儿都没有!

    “可是我该怎么谢谢你才好?”平白无故地花了他这么多钱,怎么都说不过去。

    想报恩?就让他摸两把、亲一下吧!他内心如此回答,嘴上却说不出口,听说男人给女人买衣服,就是为了把女人剥光,他才不是那种色魔!但现在他所想的,不就是那么回事吗?看来他是欲求不满太久了,该找个适当对象互相取暖,但是来自丽莎的邀请,他却又兴趣缺缺,这莫非就是人老色衰?成语用得不太恰当,但很符合他的心境。

    看他不知在想什么想得出神,她疑惑呼唤:“总编?你还好吧?”

    “我没事,反正你不用想太多,以后每天都穿我买的衣服来上班,改天我心情好就带你去见我弟,我们的交易就是这么简单。”他的口气严肃,试图拉开两人距离,今晚真是怪到了极点,他居然会想碰一个傻气又平凡的女孩,就算她有gcup也不该构成理由,以前又不是没看过(但是没摸过,残念),总之他需要好好冷静一下。

    “是”她会收拾好不该有的情愫,只求在偶像身旁继续守候,一切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