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少女的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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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有多少个人猜对这人的身份了?——
天色渐渐暗沉,肩上甩着条半黄不新毛巾的店小二半蹲在客栈门前,有些无所事事。
邰镇圩兰节集市只在白天热火,夜幕降临后,这里的老百姓也其他小城镇一样,生活平淡无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赖二,你又给我偷懒!”
刚想靠在门墩儿上眯会,老板阴测测的叫骂声伴随耳朵上传来的揪痛,让店小二疼得直蹦。
“哎哟,俺的娘喂!娘喂!不敢了,掌柜的,下次再也不敢了!您,您就放过小的一次吧哎哟!”
“赖二兄,老子请你来是干活的,不是享福的!”掌柜怒气汹汹地咧开嘴,一口黄牙,凑到赖二面前,满是大蒜味的口气薰得赖二直抽抽。
那也是没办法,生意不好,他这当伙计的,活该被掌柜拿来出气!
“掌柜的,可有客房?”
“吵什么吵,没看到正”槽刚吐了一半,掌柜忽地回过神,手一松把赖二直接扔到地上,殷勤地转过身面对来人:“哎!有,有,有,当然有!大爷,看您的富贵相,我给您直接开个上房吧?”
赖二揉揉**,颠儿颠地爬起来,麻溜得很。
一看来人。对掌柜地怨怼即刻转变为崇拜。掌柜就是不一样。看那人虽然身材高大。样貌硬朗。问题是那脸白得跟什么似地。他就愣是没瞧出什么富贵相。说是痨病鬼还靠些谱儿。
不过这些话他可不敢当场说出来。直搓着手跟在掌柜身后陪笑。顺便替豪爽地肥羊。哦不。是阔气地客人领路。安顿。
“客官。您请。这就是咱东门客栈里最上等地上房了!整个邰镇。您呐。可绝对找不出第四家比咱服务齐全地地儿了!”
当然。他没有说这小镇上客栈一共也就四家。
凌子渊看了眼布置简陋。比小柴房好不了多少地“上房”不由苦笑。
也罢。起码还有张床。够他休息一夜即可。
所幸满桶热水很货真价实,往有些瘪地布包里一阵摸索,掏出五贯铜钱递给一直谄笑地小
“我不喜欢被人打扰。”
“是,是!小的马上就走,您休息好!”拉开窗棂仔细听辨,确信周围确实没人以后。凌子渊才解开繁复的外衣。果不其然,胸口到腰腹间缠着的绷带已经渗出血渍,伤口因为今天阻挡黑马那一下而再度被撕裂。
拿起装着金疮药的小瓷瓶倒了倒,出不来
再倒了倒,还是没有
使劲一挥,喷了满手正常情况下够用好几年的一整瓶金疮药,在短短一个月地逃亡途中居然就快要用完了。
白布巾浸入滚水中,凌子渊面不改色地清洗恐怖的伤口,再拿另一条的擦拭干净。随后将药效狠辣的粉末直接涂抹上去。这些每一下都能痛死人的动作,甚至没让两根剑眉抖上一抖。
一枚粉色香囊。和被脱下的外衣放置在一起,很是醒目。让凌子渊不由有些恍惚。
“你听着,你不能死,一定不能死!”
这是他在天牢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清醒前唯一的一句。
凌子渊至今想不明白,为什么与他仅有数面之缘的仲孙慕晴宁愿冒着犯下重罪的危险,也要让他逃离。
甚至不明白,那样娇弱地一个少女,究竟哪里来的勇气和魄力。
仲孙慕晴确实很了解凌子渊,这样自重骄傲的一个人,如果明摆着说要助他逃跑,一定不被接受。等到他清醒之后,却已经远远离开帝都了。
凌子渊明白,要么不走,既然已经离开就万万不能再回去。否则将大公主私放人犯的罪行公诸于世不说,对事情的发展也没有任何助益。
何况在离开帝都的第三天,凌子渊就发觉身后一直有密探追踪。不论他甩脱多少次,最后还是会被追上。
大理寺审问重犯,基本没有不用刑的时候。凌子渊满身鞭痕烙印刀疤,虽然都是皮肉伤,但这些密密麻麻的伤口在日夜不停的奔波逃跑中,又得不到应有地修养和治疗,捱到今日很多地方已经化脓,甚至产生二次创
仲孙果然厉害,甚至连女儿地一举一动都在算计当中。
凌子渊漫不经心地绑好绷带,狠狠一勒,防止伤口短期内再次崩裂。帝都那位九五之尊打的什么主意他很清楚,所以才更急于甩开跟在身后地尾巴。
“仲孙壑为了谋反,甚至不惜出卖东陵所有百姓,勾结西邬北寮,简直就是卖民求荣!”
“若不是和狗贼定下盟约,他一个落魄郡王哪里来的这么多银两?偏偏还有人是非不分,对这种卖国贼愚忠,祸害国体百姓!”
他断不相信当初那位仁厚温和地太子爷,会为了得到权势而出卖自己的国家和人民!
但是,铁拳一紧,几年来馁王身边确实多了很多奸妄小人,自己屡次劝告也渐渐不受重视。行迹也愈发古怪,屡次向他试探关于策反的意愿。虽然总被他坚决劝阻,但馁王似乎一直没有死心。
他因为当年的知遇之恩,提携之义,无法在馁王最落魄时弃他而去,但并不等于赞同用国家和百姓去换取权势的做法!
若忠义不能两全,他只能选择对国家尽忠!可这之前也不能单听一面之词,必须当年向馁王问清楚。当初那个身怀忧国之心,忧国之意的少年,究竟有没有变
仲孙没有赌错,当今世上知道仲孙壑下落的人,绝不出五个,尤其在“谋反”败落之后,而凌子渊就是其中一名。
本来打算趁这两天甩开密探后当即进入南诏,起码在南诏境内东陵密探也会收敛很多,然后再想办法绕道
人算不如天算,不过就算重来一次,他也无法坐视不理,任由发疯的黑马伤人。若能做到熟视无睹,也就不是凌子渊了。
现在滞留邰镇,就是“多管闲事”的后果。
只能希望明天离开之前那群鼻子比狗还灵的密探,还找不到他的行踪。
—— 哈,有多少个人猜对这人的身份了?——
天色渐渐暗沉,肩上甩着条半黄不新毛巾的店小二半蹲在客栈门前,有些无所事事。
邰镇圩兰节集市只在白天热火,夜幕降临后,这里的老百姓也其他小城镇一样,生活平淡无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赖二,你又给我偷懒!”
刚想靠在门墩儿上眯会,老板阴测测的叫骂声伴随耳朵上传来的揪痛,让店小二疼得直蹦。
“哎哟,俺的娘喂!娘喂!不敢了,掌柜的,下次再也不敢了!您,您就放过小的一次吧哎哟!”
“赖二兄,老子请你来是干活的,不是享福的!”掌柜怒气汹汹地咧开嘴,一口黄牙,凑到赖二面前,满是大蒜味的口气薰得赖二直抽抽。
那也是没办法,生意不好,他这当伙计的,活该被掌柜拿来出气!
“掌柜的,可有客房?”
“吵什么吵,没看到正”槽刚吐了一半,掌柜忽地回过神,手一松把赖二直接扔到地上,殷勤地转过身面对来人:“哎!有,有,有,当然有!大爷,看您的富贵相,我给您直接开个上房吧?”
赖二揉揉**,颠儿颠地爬起来,麻溜得很。
一看来人。对掌柜地怨怼即刻转变为崇拜。掌柜就是不一样。看那人虽然身材高大。样貌硬朗。问题是那脸白得跟什么似地。他就愣是没瞧出什么富贵相。说是痨病鬼还靠些谱儿。
不过这些话他可不敢当场说出来。直搓着手跟在掌柜身后陪笑。顺便替豪爽地肥羊。哦不。是阔气地客人领路。安顿。
“客官。您请。这就是咱东门客栈里最上等地上房了!整个邰镇。您呐。可绝对找不出第四家比咱服务齐全地地儿了!”
当然。他没有说这小镇上客栈一共也就四家。
凌子渊看了眼布置简陋。比小柴房好不了多少地“上房”不由苦笑。
也罢。起码还有张床。够他休息一夜即可。
所幸满桶热水很货真价实,往有些瘪地布包里一阵摸索,掏出五贯铜钱递给一直谄笑地小
“我不喜欢被人打扰。”
“是,是!小的马上就走,您休息好!”拉开窗棂仔细听辨,确信周围确实没人以后。凌子渊才解开繁复的外衣。果不其然,胸口到腰腹间缠着的绷带已经渗出血渍,伤口因为今天阻挡黑马那一下而再度被撕裂。
拿起装着金疮药的小瓷瓶倒了倒,出不来
再倒了倒,还是没有
使劲一挥,喷了满手正常情况下够用好几年的一整瓶金疮药,在短短一个月地逃亡途中居然就快要用完了。
白布巾浸入滚水中,凌子渊面不改色地清洗恐怖的伤口,再拿另一条的擦拭干净。随后将药效狠辣的粉末直接涂抹上去。这些每一下都能痛死人的动作,甚至没让两根剑眉抖上一抖。
一枚粉色香囊。和被脱下的外衣放置在一起,很是醒目。让凌子渊不由有些恍惚。
“你听着,你不能死,一定不能死!”
这是他在天牢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清醒前唯一的一句。
凌子渊至今想不明白,为什么与他仅有数面之缘的仲孙慕晴宁愿冒着犯下重罪的危险,也要让他逃离。
甚至不明白,那样娇弱地一个少女,究竟哪里来的勇气和魄力。
仲孙慕晴确实很了解凌子渊,这样自重骄傲的一个人,如果明摆着说要助他逃跑,一定不被接受。等到他清醒之后,却已经远远离开帝都了。
凌子渊明白,要么不走,既然已经离开就万万不能再回去。否则将大公主私放人犯的罪行公诸于世不说,对事情的发展也没有任何助益。
何况在离开帝都的第三天,凌子渊就发觉身后一直有密探追踪。不论他甩脱多少次,最后还是会被追上。
大理寺审问重犯,基本没有不用刑的时候。凌子渊满身鞭痕烙印刀疤,虽然都是皮肉伤,但这些密密麻麻的伤口在日夜不停的奔波逃跑中,又得不到应有地修养和治疗,捱到今日很多地方已经化脓,甚至产生二次创
仲孙果然厉害,甚至连女儿地一举一动都在算计当中。
凌子渊漫不经心地绑好绷带,狠狠一勒,防止伤口短期内再次崩裂。帝都那位九五之尊打的什么主意他很清楚,所以才更急于甩开跟在身后地尾巴。
“仲孙壑为了谋反,甚至不惜出卖东陵所有百姓,勾结西邬北寮,简直就是卖民求荣!”
“若不是和狗贼定下盟约,他一个落魄郡王哪里来的这么多银两?偏偏还有人是非不分,对这种卖国贼愚忠,祸害国体百姓!”
他断不相信当初那位仁厚温和地太子爷,会为了得到权势而出卖自己的国家和人民!
但是,铁拳一紧,几年来馁王身边确实多了很多奸妄小人,自己屡次劝告也渐渐不受重视。行迹也愈发古怪,屡次向他试探关于策反的意愿。虽然总被他坚决劝阻,但馁王似乎一直没有死心。
他因为当年的知遇之恩,提携之义,无法在馁王最落魄时弃他而去,但并不等于赞同用国家和百姓去换取权势的做法!
若忠义不能两全,他只能选择对国家尽忠!可这之前也不能单听一面之词,必须当年向馁王问清楚。当初那个身怀忧国之心,忧国之意的少年,究竟有没有变
仲孙没有赌错,当今世上知道仲孙壑下落的人,绝不出五个,尤其在“谋反”败落之后,而凌子渊就是其中一名。
本来打算趁这两天甩开密探后当即进入南诏,起码在南诏境内东陵密探也会收敛很多,然后再想办法绕道
人算不如天算,不过就算重来一次,他也无法坐视不理,任由发疯的黑马伤人。若能做到熟视无睹,也就不是凌子渊了。
现在滞留邰镇,就是“多管闲事”的后果。
只能希望明天离开之前那群鼻子比狗还灵的密探,还找不到他的行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