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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祸上门三——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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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养魔,欲生怪

    鬼喜阴,狐好阳

    行尸无心贪人血

    黑白无常索人魂

    ------

    在这片土地上出现了文字的那天起,在人可以用文字记录自己幻想的那天起,各式各样的神仙鬼怪便随着人的想象力跃然龟壳、竹简、丝绸和动物皮毛之上,而在这些或神明或妖孽的非人存在之中,有两种“东西”的存在是最古老,也是在无论任何时代,都会被人们最常提及的枕边怪物。

    它们的名字,是鬼,还有狐。

    无论是在山海经,还是在聊斋志异里,将其他杂七杂八的怪物和神仙除开,你会发现,鬼和狐这两位“宗师”占去了绝大部分的比重。

    我们对于“鬼”的那复杂的感情,是源于我们对于死后未知的害怕和好奇,那为什么,我们会对狐狸这种和我们的生活全然无关的生物,投注与将来的我们同样多的感情呢?

    狐狸,为什么会在我们的“故事”里变得神乎其神?

    我们,为什么会对狐情有独钟?

    故事里的狐,是孤傲又神秘的物种。它们可以幻化出任何外貌,它可以是老人,可以是婴儿,也可以是你身旁的任何人。可他们一般只会戴着一张脸,他们喜欢混迹在人群里,却总带着一种鄙夷人类的骄傲。

    他们可以使人产生幻觉,让人将牛粪当成满汉全席,将树叶当成是百元的美钞,将乱葬岗当做是自己的别墅花园。他们喜欢利用这样的能力欺骗人类,玩弄人类,让人性中各式的丑恶全部曝露出来,并让他们自己咽下那丑恶酿成的苦果。

    他们强大,他们善变,他们喜欢恶作剧,尤其是对于人类的整蛊。他们也有和人一样的缺点,但和人不同的是,他们正视这些缺点,并欣然地接受它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故事里的事,是不是就不可能是真实?

    尽管他们是如此特别,可他们最为人所知的形象,却是那有些粗俗的称呼:

    狐狸精。

    任何一个小时候看过封神榜故事的人,都不会对这个名词所代表意义感到陌生世界上恐怕没有比苏妲己更适合“狐狸精”这个称号的人了。

    被狐狸精傍上的人,会变得神情恍惚,性情大变,他们会闭门不出,除了狐狸精的话谁的话都不听,而最后的结局,就是彻底的疯狂。

    狐惑人,至疯癫;人恋狐,社稷倾。

    虽然那些行为忽然变得乖张起来的从政者们更容易被历史所记录,可狐狸精迷惑的对象并不只有男性。事实上,狐的雌雄和他们迷惑的人的性别并没有关系,因为即使是公狐幻化成的美女,一样可以让男人神魂颠倒。

    如果将时间倒退数百年,当有人毫无征兆地和其他人争吵,然后几天几夜将自己关在房内的时候,他或她的家人就会付重金请来道士,来做法“驱狐”

    那是一个狐与人“安然”相处的年代,狐狸们总是能挑到合适的倒霉蛋,而人们也对狐狸的做法了然于胸,知道如何去发现他们,如何去和他们对抗。

    只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人投入了过多精力在与人类的私斗中时,狐狸们却在暗中自我进化着。直至今日,你已经完全无法从人群中分辨出,究竟何人是披着人皮的金毛狐,谁又只是每日为三餐温饱而拼搏的普通人。

    它们,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社会,融入了这个本该由人类所统治的社会。

    它们已经学会如何将人类当做食粮,同时又不再被那些大小牛鼻子拿着长剑和符咒追杀,甚至不为被自己所“食”的人所发现。

    很多人会有错觉,认为以人类为食,就是将人整个吞了下去。实际上人肉对于狐狸们来说并没有那么可口。

    之所以狐狸精们喜欢迷惑人,是为了得到人身上的一种东西,一种狐狸维持人形必须的东西。

    阳气。

    和“鬼”不同“妖”对于阴气这种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它们喜欢的,是那些让各类鬼怪退避三舍的阳气。

    阳气对他们而言,像是米饭和海洛因的混合品,它们既需要它来维生,又对它异常执迷。

    按照狐狸们的生存法则,它们获得阳气的方式应该是先迷惑被选中的食饵,让他们变得七荤八素,然后从他们身上吸取到足够却又不至于致命的阳气,酒足饭饱之后便像什么都没有继续着生活,直至某天需要进食的时候,便将这些过程再度重复一遍。

    如果所有的狐狸都按照这样的法则规矩生活,那恐怕再过一百年,都不会再次有人发现它们仍然存在着。

    只是,那些不守规矩,只着重于眼前享受的年轻人,并不是人类的专利。

    总有一些年轻的狐狸这里所指的年轻,大致是一百至四百岁之间(阳寿的规例对“妖”似乎是无效的)贪图一时舌尖的享受,将阳气当成了能让精神亢奋的摇*头*丸嗑过了头,等他们“爽”够的时候,他们口下的那位倒霉蛋已经因为阳气被吸尽而变成活死人了。

    当这件不幸的事真的发生了,年轻的狐狸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毁尸灭迹了。

    言先生并不了解这些刚嗑完药的狐狸脑袋里的构造,不过它们总是按照一个套路来解决他们的“剩菜”他们会让人的尸体完全蒸发掉,却将他们的衣物全都留在原地。这种不干不净莫名其妙地处理方式,成了狐狸们的标志之一。

    当那些年轻的狐狸第一次体验过致人死地的阳气量之后,它们不会再满足于仅仅填饱肚子的小剂量进食,它们会养成一种奇怪的毒瘾。

    一种每次必然要吸取阳气至将人杀死的瘾。

    到了那时,这些狐狸开始变成一种被自己同类都唾弃的生物,一种只为食欲而动,不在乎自己的行为会对整个群体造成多大伤害的疯子:

    食人狐。

    没人喜欢食人狐,即使是它们的狐狸同胞也一样。

    狐狸们虽然喜欢玩弄人,喜欢吃人身上的阳气,可它们中的绝大多数对于“杀人”这件事并不支持。如果某只狐狸的食人的行为曝露,它会被狐群内部处以监禁、放逐甚至是死刑的处罚。

    狐也有狐的社会,它们也有它们的法律,你可以做许多事,但绝对不能做的事,就是将群体的成员至于可能被暴露身份的环境下。它们并不喜欢百年前被人到处喊打的生活,它们只想在人类的社会中继续现在的生活,安静且不为人知的生活。

    可现在,多年不见的食人狐又出现了,而且还是在言先生的眼皮底下,在这座各式妖孽共存的大都市里。

    “看来是时候要拜访一位老朋友了。”言先生叹了口气道:“一位狐狸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