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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血凤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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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疆历二零五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佳木郡丰华城。一位衣衫褴褛的少女正用身体趴在一具尸体上,拼命地阻止一群人对尸体的践踏。

    “不识相的东西,你以为大爷是这么好惹的吗?”一个衣着华丽、面相阴鸷的青年坐在众家将中冷冷地道。

    “普瓦男爵。”浑身血迹斑斑的少女突然站起来,围攻她的人慑于她寒冷的目光,停了手,有的甚至不住后退。

    “不要垂死挣扎了。”普瓦眼也不抬地坐在椅子上道“要么跟我走,要么我就将你的主子撕烂了再挂上城头,让她在地狱里都后悔曾经做人。”

    “你以为我会屈服?强者对弱者的欺凌本是世间不变的真理--”少女在这种情势下依然不卑不亢,她目光里充满了轻蔑“然而靠奴颜婢膝得来荣耀的你,不配享受这种云端的光辉,我要制裁你--”

    “哈哈--哈哈--”普瓦像听到天下最可笑的事一样放声大笑“制裁我,凭什么?佩蒙家族已经完了,丰华城是我普瓦的领土。我就是这里的王,你们的命运掌握在我的手里--”

    “命运!”少女的唇角露出一丝惨烈的微笑,亮丽的眼眸带着回忆的光芒仰望天空,然后道“是啊!佩蒙家族的荣耀已经成为历史,但是我不会让你这种龌龊的渣滓留在人间。我以法尔莉佩蒙之名,向吾之信仰卡麦隆夜星特斯特蕾西亚丘比特玲献上沸腾的灵识,完成我法尔莉佩蒙的魔法--”

    普瓦在听到眼前的少女法尔莉佩蒙念出“卡麦隆夜星特斯特蕾西亚丘比特玲”这个名字时,就感觉不妙,但是又想不起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

    “如果她能活着,未来的时光必将铸就一只傲视苍穹的凤凰。”在远处观望的人群里,有位面目瘦削的中年人自言自语地道。

    普瓦可不想用自己的生命冒险,尽管法尔莉佩蒙的咒语念得飞快,但是他有信心在她完成魔法的前一刻,让眼前这玩腻了的一切结束。所以就在法尔莉念到“完成我法尔莉佩蒙的魔法”这一句时,他那看上去松松垮垮的躯体突然间飞了起来,很快他的手臂就凑到了法尔莉的面前。

    此时法尔莉佩蒙的最后一句咒语还在继续:“永世永恒的远古力量,出来吧!灵魂的印章!”

    就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瞬间,所有人都看到普瓦的手已经很接近法尔莉了,而法尔莉的魔法力量到现在还没有显现出威力,事实上,就在普瓦接近法尔莉时,法尔莉的魔法才刚刚完成。令她芳心焦急的时“灵魂的印章”这个她自创的魔法,其力量的展现是需要一段时间的。而这一切都要以她不被打倒为前提。众所周知,魔法是以魔法师的身体为媒介的,没有魔法师,魔法不会凭空出现。所以,如果她被打倒了,意识自然连接不上那股远古的力量,魔法自然告吹。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她铁定遭殃时,一团迷雾突然笼罩了法尔莉的身体。然后,普瓦眼睁睁地看着一只晶圆玉润的纤手由迷雾中探出。“啪--”的一声爆响,普瓦被一个耳光打回了原地。从声音的巨大的分贝度来看,普瓦下半辈子肯定吃不了蚕豆了。

    当所有人由惊愕中醒过来时,场中除了普瓦和他的一干家将,已经空无一人,连那具尸体也不见了。

    吉乐呆呆地站在格尔克训练场(哈格斯三个训练场中最小的一个,主要用于武技训练,有完备的训练器具)目瞪口呆,四凤侍像跳了一支舞一样耍完了一套剑法,带给吉乐的震撼太大了。不是因为这套剑法太过花哨、中看不中用,而是太过中看太过中用,才让他分外接受不了。他仔细看了一下四凤侍身下的那片沙石地,剑气在地上划了大大小小数百道足有半尺深的鸿沟,这些剑痕还不是杂乱无章的,吉乐隐隐看出,通过剑痕可以琢磨出她们整套剑法的走势。

    表演完毕,月侍(四凤侍以风花雪月为名,月侍为风花雪月四侍之一)一蹦一跳地走到吉乐身边(四侍中以她年龄最小,也最活跃),问道:“公子,婢子们的功夫还过得去吧?”

    吉乐摇了摇头,月侍瞪大了秀目惊道:“不行?”

    “不是。”吉乐苦笑道“是我不行。不过,我更搞不懂的是,我与你们素不相识,你们凭什么大老远地跑来保护我?”

    “公子总有一天会明白的,总之,有一群人生来就是为你而活着的。知道这些也就够了。”处理了地上的痕迹,四侍的大姐风侍走过来道。

    “是啊!我看四位妹妹都没有恶意,公子又何必在这件事上斤斤计较呢?”眉茵在身边帮腔道。

    吉乐搔了搔后脑壳,一想也对,平白多了四个既中看又中“吃”的女侍卫,这种天大的好事大概只有自己才会碰到。“最近的运气真好啊!”吉乐在心中感叹道。于是,他开始傻笑了。

    “出发!我们去勒索林老头去。”吉乐忽然意气风发地道。

    眉茵知道林老头是谁,所以道:“我想去图书馆,你和四位妹妹去吧!”

    “最近你好像不太陪我了。”吉乐依恋地搂着眉茵道。

    眉茵咯咯一笑,在他耳边笑道:“每天晚上都给你使坏,还叫不陪?”

    吉乐呵呵一笑。跟着将随身背包递给了眉茵,背包里躺着这两天一直嗜睡的**和可可。前几天,牠们刚刚饱餐了一顿,将四凤侍在一座野山里拾获的数十颗高级魔能石悉数裹入腹中,跟着就陷入了沉睡。吉乐为了就近照顾两小,一直将牠们放在随身背包里。此时将牠们交给眉茵,自然是不想给林驼发现了。两人一阵软磨硬磨,最后吉乐决定独自一人带着小懒虫去找林驼,让眉茵带着四凤侍熟悉一下学校的环境。自从见了吉乐之后,四凤侍一直没有在学校里公开露面,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她们怕苍蝇缠身,另一方面也是不想给吉乐再添麻烦。由于上次武学院一闹,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吉乐了。

    吉乐抱着小懒虫往骑士学院走去。依照他和林驼的秘密协定,林驼必须承担训练他魔法技能的义务,吉乐除了死心塌地地呆在哈格斯之外,基本上都在享受权利。比如不受限制地进出林驼的私人地方;随意使用林驼的私人藏品等等。不过,权利是一把双刃剑,不小心还是会割到自己的,比如吉乐接受林驼魔法教导时就是一例。照理说,吉乐的魔法进境已经够快的了,他现在已经能够使用一些简单的中级魔法,如火墙、冰雨、旋风爆等。但是林驼依然觉得他的进度像头老牛,于是“笨蛋”、“小牛犊子”、“拖着石头的老母猪”等就成了吉乐的专用称号。如果吉乐稍有反抗,对不起,他的魔法可不是用来绣花的。吉乐的身体又不像大陆上特产的坚木红心木一样耐打,最后不得不屈服在老头的淫威之下,拼了命地练习。尽管这样,在过去的半个多月时间里,他依然被操得很惨。当然,也不是没有收获,起码他感觉自己的实力提高不少,连眉茵都对他的进境欣喜不已。(注:蓝疆上的魔法分为七级:1-2级被称为低级魔法;3-5级被称为中级魔法;6-7被称为高级魔法。超过7级的魔法称为神级魔法。传说中还存在终级魔法,那些魔法的威力都是毁天灭地的,是连神都要恐惧的魔法。蓝疆的魔法师同样分为七级,分级情况与魔法类似,1-2级魔法师称为低级魔法师;3-5级称为中级魔法师;6-7级称为高级魔法师。低级魔法师之前还有见习魔法师,高于7级魔法师的被称为魔导师。大魔导师是各国皇室授予宫廷魔法师的一种尊贵的头衔,目的是奖励他们在魔法研究领域卓越的成就。通常,大魔导师都拥有一两个自创的威力强大的魔法。)

    “老头,我来了。”吉乐站在骑士学院西边的一所独立的木屋前嚷道。这幢木屋是林驼在骑士学院的休息室,他负责教授骑士学院高年级生魔法应用。不过,很多时候,他都不上课,躲在屋子里睡大觉,却将学生派出学校,执行各种千奇百怪的任务。美其名曰:千百句的废话不如一场实战。

    吉乐叫了半天,屋子里没有半点应声。

    真是太奇怪了,以前我只要一喊,林驼那老头准会从屋子里跳出来,给我一个爆栗子,怎么今天转性了?吉乐突然心有惴惴,他仿佛看到有个深深的陷阱就在自己的面前。

    吉乐紧抱着小懒虫(这种时候总需要抱紧一些东西的),蹑手蹑脚地靠近了木屋。正要推门,门已经缓缓地打开了。吉乐一下子愣在了门口。屋子里空无一人?不,恰恰相反,屋子里坐满了人,简直就到了人满为患的地步。吉乐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非法集会。要不他们怎不换一个大一点的会议室,偏要挤在这个鸟不拉屎、虫不生蛋的地方。

    他很想退出去,但他还没转过身,有个人已经一脚将他踢了进去。来者不是别人,正是林驼,原来他现在才到,满屋子的人都在等他。

    “哎吆--”吉乐扑在一个软软的身体上,还真香,应该是个女人。吉乐做好了被她狠扁的准备。没办法,自从被乔娜揍了一顿后,他对轻薄女人已经有了相当深的觉悟。

    但是,出乎他的意料,女人突然紧紧抓住他的双臂,道:“我看你这小子往哪儿跑。”

    吉乐心道糟了。定睛一看,抓住他的正是哈勒斯中等魔法学校的校长林素,在她身边此时正向他眨眼不就是学员主事林怡吗!神啊!我躲了这么多天,还是落进了两个恶婆娘之手,而且还是林驼亲脚将他送进两女的“怀抱”的。

    “开完会后,乖乖跟我回去。否则--”林素美丽的脸庞上露出“动人”的微笑,吉乐的脊梁骨上寒风一阵紧似一阵。

    林驼对着这一幕,竟然只是诡秘地笑了笑。吉乐暗道不好,被他卖了。

    “各位学员--”林驼待屋子里安静下来,始道“无论你们是来自哈勒斯魔法学校,还是哈格斯魔法学校,相信大家都知道,今天你们来这里,是为学期末的考核做事前准备的。我知道你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对自己的技能没有信心。所以总在寻找快速提高自身能力的办法。今天,我代表哈格斯高级魔法学校,并以本校长老的身份慷慨地给予大家一次机会,让你们做集体式特别训练--”

    “这个死老头有这么好?铁定是收了别人的钱。”吉乐自言自语地道。林素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她想不到这个小子还有点见识。事实上,这个所谓的“秘密训练计划”是林驼想出来的创收怪招。介于哈格斯与哈勒斯虽然是不同等级的魔法学校,但对学员技能的要求都同样严格,学期末不及格者不得升级的特殊情况,林驼将他的魔爪伸向那些平时养尊处优的学员,他们一般都是想进魔法学校混一个魔法师的头衔,将来可以拿出去臭屁一番。但是这些人有的是厌恶学习,有的是吃不得苦,有的则是学习动机不纯,总之平时值得炫耀的能力在这里不过是个空架子,学期末的考核铁定过不了。因此,训练计划的参加者要么是贵族子弟,要么是豪绅后裔,再不然就是祖上有什么遗产,总之就是有钱,没钱还进不来,也不想进来。参加者预先交纳训练费100金币,不包括训练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指导老师特别津贴,等等。

    不过,令吉乐不解的是,这个计划怎么会得到哈勒斯校长林素的首肯。她与林驼不是仇人吗?这是林驼亲口告诉他的,难道是林驼骗他?不可能,即使现在,林素望向林驼的目光也是一付恨不得一口吞了他的样子。难道是感情纠纷?所以恨恨爱爱总是翻来覆去。

    吉乐展开了天马行空的想像,勾勒出一幅幅复杂的关系图。想到得意处,他忍不住嘿嘿地奸笑起来。

    此时林驼也正讲到得意处,突然而来的笑声让他心里直打突。难道讲错了,不可能,我是按照修改了几百遍的讲稿一字不漏地背出来的。

    当他最终发现了肇事者时,他已经决定将吉乐列入他的“暗杀名单”得罪了本长老,会有好果子吃,才怪!

    “本次训练共有学员五十三名。”林驼得意洋洋地续道,他仿佛看到金光闪闪的金币已经堆积成山“但是介于某人有泄密的可能,因此,经本长老与哈勒斯校长商议决定,将那个贸然闯入的小子也列入此次训练的名单。”

    “我反对。”吉乐嚷道。

    林素本来对林驼突然提出将吉乐列入名单很是反感,不过,一看到吉乐不情不愿的样子,她突然改变主意了,于是斥道:“反对无效,你给我乖乖呆着。”

    “可我是个穷学生。”吉乐小声地抗辩道。林素把脸一转,当作没听见。

    蓝疆历二零五零年十月十一日,吉乐终于踏出蓝城,走入蓝城与丰华城之间的彩虹丘陵,开始了特别训练的旅程。

    后世史学家对他这一段历史,总是充满疑惑。史书上是这么写的:蓝疆历二零五零年十月十一日,帝出蓝城,时蓝月举国混乱,盗匪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