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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我入绿水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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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个月的周转,我们从燕国的风雪山来到了关内道。我没有想到这个地下帮派的总坛竟然就设在长安附近。长安在我眼中就如同圣城一般,虽然现在天下群雄割据,可是天下名义上还是国号曰“唐”这里才是朝廷,这里是华夏大地的中心。

    还没容我好好领略这京畿风光,田雨辰找到了我,面色很严峻。我看他的到来不是很乐观,于是问道:“怎么了?”

    “你小心点,根据我无意中听来的消息,你和这批打虎的刺客都被分到了绿水堂。”

    我听了不禁头大,无奈地感叹道:“娘的,不会这么背吧?”

    “怎么不会?今年最后一个绿水堂的堂众被欧阳堂主给杀了,现在绿水堂一个堂众都没有,你们不过去还能让谁去?那是个火坑,只能让你们跳了。”

    我问道:“我问你,一般一个堂多少人?”

    “一般都是好几百吧,上千的也有。”

    “那不就得了!我们八个人撑起一个堂?这不是开玩笑呢吗?还能改不?”

    “你觉得呢?”

    “不能!”

    “这不就结了。记住,把自己当成哑巴,在绿水堂一定要少说话!”

    这次上山的人很多,里边还真有一个具有驯化野兽天赋的刺客学徒,五个够格当养虎人,像我杀死老虎的一共有八个,能用虎尸做材料的有将近三十多人,一百多个需要明年再来的。剩下的其他人都死在了风雪山上,据说光养虎人把尸体搬走就用了十天。这一切让我心中不禁疑云顿起,这年头养活一个孩子多么不容易,青山派哪来这么多人运到风雪山上送命?

    不过这些都不是事,最要紧的是当下。我们往长安返回的时候聊过青山派的奇闻异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青山派里的两个母罗刹:一个是绿水堂副堂主萧洁,一个是绿水堂的堂主欧阳芳芳。这两个人据说是两个怪胎,天性残忍,心狠手辣,稍有不顺心就拿堂众大开杀戒,据说今年绿水堂最后一个堂众被斩杀,没人再敢入绿水堂,可是堂里不能没人,于是乎倒霉的差事就落到我们八个“打虎英雄”的头上了。

    萧洁是绿水堂副堂主,千娇百媚,婀娜多姿。善歌舞,武功以声音为媒,杀人于千里。对花的喜爱达到极致,为集各种奇葩奔波千里,用尽手段,收罗与绿水堂百花园内。有人说那些花朵如此美艳,是因为都是用人的鲜血浇灌的。

    欧阳芳芳是绿水堂堂主,容貌秀丽,举止娴雅,擅长法术。本是一国公主,自幼体弱多病,无法见光,在冰室中依赖千年雪参得以维持生命。她的父亲为此参连年征战,最终导致国破家亡。欧阳芳芳因此心生黑暗,意欲杀尽天下人。后被掌门慕容血风传入功力,重生筋骨,从此就在青山派任绿水堂堂主。

    我开始听了这些,心中暗说道:“真是他娘的扯淡,为什么青山派有头有脸的人物非要编出一些不一样的身世来(慕容血风除外)?尤其是这个欧阳芳芳,还公主?之前哪有什么国家让她当这个公主?如果人都能靠传送内力重生筋骨的话那穆槐早就能让爱徒不死了。”等看到欧阳芳芳的真是面容之后,我更加感叹“太扯淡了,这叫‘容貌秀丽’啊?”

    这个欧阳芳芳皮肤还算白皙,但是身材矮胖,好似生过孩子一样。胸脯、肚子、后臀无一样不往外鼓,从她那张发胀的脸盘来看,她如果在瘦的时候也勉强算是个美人,仅此而已。现在的容貌实在是让人提不起兴趣来,唯一的遐想就是想象她瘦的时候是什么样一个小巧玲珑的人儿。箐箐在我眼中是清秀,玉如则是贤淑,通过这个“容貌秀丽”的欧阳芳芳一对比,我家玉如真是举世无双的好女人了。哎,又想起了她

    突然旁边有人用胳膊微微碰了碰我,我猛然从想象中惊醒。我刚才就是在看欧阳芳芳的时候愣出了神,只见她正在用冷酷地目光看着我。我想起这个娘们儿发起飙来是要杀人的,赶紧把头低了下来。至于她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话我都没有往脑子里记,临近黄昏的时候她带着我们来到一间大房,里边有一个大通铺,够睡三十个人的那种,我们八个就住在了这个屋子里。

    晚上,几个人招呼我在厨房生火做饭。我惊道:“还用自己动手啊?没有伙夫来送饭吗?”我在军队待太长时间了。

    一个同伴笑着说道:“刚才堂主说什么你都没听见是吧?饭要咱们自己做,只有副堂主以上才能去主堂吃饭。我刚才看你发愣所以碰了你一下。我叫曹英守。”

    我拱手道:“我叫祖聪,以后多关照啊。”

    另一个人拱了我一下说道:“说实话,是不是被咱们欧阳堂主迷倒了?”

    我不禁汗颜,她还真不至于让我如此向往,我口上答道:“你想多了,不至于。”

    “你就承认吧,看看咱们堂主的皮肤多白,那胸脯肉嫩嫩的,还有那大屁股”

    我急忙岔开话题道:“不是还有个副堂主吗?怎么没见她?”

    曹英守说道:“看来你是一点没听啊,副堂主现在不在这里,她去了北方荒漠的天蝶宫了。”天蝶宫?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忽然一个倩丽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我靠!”我失声叫道。

    “怎么了?”曹英守关切地问道。

    当年在桃花源那个叫凌舞的小妮子刺杀我的时候曾经说过她从小住在天蝶宫,那里还有没有凌家的人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但愿别让我和天蝶宫发生什么故事,我的身体伤痕累累,实在是受不了什么刺激了。但是在他们面前我不能过多泄露我的身份,我掩饰道:“没事,没事,只不过是觉得‘天蝶宫’这三个字比较霸气而已。”

    一个同伴招呼道:“火被我弄起来了,大家帮把手弄晚饭了。”

    “好嘞!”众人一哄而上,我愣在当地,会做饭的男人会有这么多?我也上前帮忙,结果越帮越乱,索性被他们推出去打水。晚饭,我们就着炒醋芹,吃着粗面窝头填饱了肚子。为了显示我不是那么无能,饭后我主动承担起收拾刷碗的工作,结果还是摔了一个陶碗。

    晚上,大家躺在床上又一次聊起下午我的表现,那个“小色狼”说个没完。大家刚刚认识,我虽然有火可是不能发泄,于是就岔开话题说:“这么多屋子,咱们八个人一人一个也够了。非得都挤在一屋。”

    一个人说道:“院子大怪渗人的,还是在一个屋子好,又不挤还能照应。”

    “小色狼”接口道:“那是你们,我将来早晚有一天要睡到芳芳的床上,一边摸她一边亲她。咦美得很!”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到一阵破空声朝我们这边飞来越来越近,多年的斗争生涯让我对此种声音太熟悉了,顿时闻声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