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天价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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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天价精米
“小夫人有这心,我可差人去府城给师兄送信,让他留意着此事,或许,府城还有其他人也擅长治腿疾呢!”孙大夫看叶欢双眼又微微黯淡,忙开口宽慰。
虽然这小丫头模样普通,但一双眼睛却透着天然的灵动,让人忍不住就想好好护着,哪儿舍得看她失落呀?
果然叶欢一听,双眼顿时又亮了起来,脆生生的就给孙大夫道谢。
随后,陈春花和叶欢又一起将三七、石斛等药都认了一遍,确定记住了,这才领了银钱,准备回酒楼拉上板车去万有村。
只是时至中午,三人即便早上吃得再饱,这一番折腾下来也实在是饿了。
孙大夫本要送三人出门,临到门口一瞧那天色,也才想起来到了饭点,便索性又招呼三人一起吃个便饭。
在他看来,叶欢不但纯良可爱,又是能给他找到好药的宝贝,他自然是愿意款待。
陈春花和苏长顺却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没来得及推脱,完全不懂人情世故,没有任何城府心机的叶欢便先点了头答应下来。
饿了,就该吃,何况孙大夫又是好人,她也乐意与孙大夫一起吃饭!
于是陈春花和苏长顺只好也跟着一起,吃上了两年都没吃过的精米干饭,还有正儿八经的蔬菜!
两人吃得动容不已,也不知自己的儿女娘亲什么时候才能吃上这么好吃的饭菜……
谁知吃完饭,往镇子外走的时候,叶欢路过米铺便挪不开步子了。
“大哥大嫂,我们买点米面回去吧?”她拉着陈春花的衣角问。
有了原主的记忆,她已经能通过原主的生活经验分析出刚刚吃过的香甜米饭是上好的精米蒸的,她希望苏家人也能天天吃这样好吃的米饭,而不要再吃黑面馍馍了。
可陈春花脸色却有些为难。
苏家人口多,成人一天需耗一升左右的米,三个孩子加一起也得半升,若是吃米,一斗米也就只够苏家人吃个三四顿的,而现在的米……因为田里旱了两年,普通农家早已经是颗粒无收,米价对于他们而言已经是天价了!
再一想想还要修房子,买房子……
陈春花一阵肉痛,实在是舍不得再买米了,家里的黑面还能吃上一阵呢。
可是,这些钱……按理说其实又都该算是叶欢的……
叶欢看陈春花犹豫,便知道她是心疼钱,想了想,干脆问米铺的伙计:“这些米都怎么买?”
“精米四十五文一升,糙米三十文一升,陈米二十文!”
一升……
叶欢想了想,从脑子里找出来了原主的概念。
那一斗就是十升,四百五十文,一石十斗,得四两五百文!
他们今天卖了那么多药,而且还是孙大夫一直称赞的好药,竟然只能买到几石精米吗?
难怪大嫂那么犹豫……
可是,糙米还带着些皮,一定没那么可口,至于陈米……是农家最常见的米,却已放了几年,还带虫子。
“小姑娘,这年头米价可是天天都在涨,你今儿不买,明儿怕是要涨到五十文一升咯!”伙计见她愣着不说话,开始劝了。
虽然这小姑娘看着黑瘦黑瘦的,但气质却很好,让人一看就格外舒服,即便穿着粗布衣裳,也让人不敢断定她家中的境况……
然而叶欢却正在算苏家十一口人一天要吃多少米……
没等她算完,陈春花过来牵着她说:“欢欢,我们得先搬家呢,带上米若少了,也不够吃两天的,多了,搬家又麻烦,不如等搬家过后我们再来买?”
陈春花是真不忍心让叶欢失望,可家中的情况确实不允许,四十五文,换成黑面能得三四升了。
她想着,或许等搬了家,叶欢也就把这事给忘了,毕竟家里还有好多事情要忙。
至于说搬家用的钱,昨儿苏长顺就说过,合计下来他们三兄弟平分,先算大房和二房借叶欢的。
叶欢一时间也没算清楚要多少钱才够买米,再一听陈春花这么说,还挺有道理的,便点点头,先和二人一起去取板车了。
可心里却因为那没算清楚的账,而更加迫切的想要多赚钱。
否则,岂不是连好米都买不上?
米可以暂时搁置,但碗却要抓紧买的,昨晚上和今天用的碗都是李慧茹去王村长家借的,今日出门前,张兰特意叮嘱了陈春花记得买碗。
于是三人取了板车又顺道去了趟陶户那儿,粗陶碗十五文一个,花了300文。
之后才终于往万有村走。
镇子为了方便周围村落的百姓往来,就建在了几座老村子的当中,除了后来新发展起来的村落之外,像李家村、万有村、小河村,都离镇上一般远。
卸去猪肉,苏长顺一人推着板车轻轻松松,小半个时辰后就到了万有村。
陈家老宅在万有村西边临山脚的位置,离万有村聚落有一段距离,陈老爹从前也是个猎户,房子修在这儿就为了上山方便,也正因为是猎户,之前才巧合被苏长顺搭救过,陈春花也才能与苏长顺结识,并带着对苏长顺的感激与钦佩,嫁入了苏家。
但陈春花的兄长陈春良不会打猎,而是村里的泥匠,谁家要修房子都少不了找他的,做事又细致,为了方便和村子里的人往来,就自己攒了钱在村里头新修了一座房。
但若要接济那么多人口的苏家,还是显得杯水车薪,而且,陈家除了他们兄妹二人,还有一个女儿陈春娟,比陈春花小两岁,也已经外嫁,他也不好太厚此薄彼。
陈春花也知道兄长已经成亲,需得顾虑嫂嫂的感受,所以这些年来,除了苏长安摔下山崖的那次之外,也没跟娘家开过口,倒是陈春良两个惦记着妹妹的日子不好过,时不时的送点东西过去。
陈春良比陈春花长五岁,如今已经三十有二,膝下有两个儿子,人也很是踏实勤快。
叶欢三人到了陈家新宅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磨刀,两个儿子围在一边看热闹,嫂子贺敏在屋门口坐着缝衣服,肚子微微隆起,一看便知又有了身孕。
见着陈春花他们,陈春良立刻就放下了手里的活计起身相迎。
“这么热的天,快些进来喝口水!”
贺敏站起来也笑着招呼。
不过,一行人进屋后,倒水的却是陈春良,一边倒水还忍不住满脸喜色的和陈春花两个说:“你嫂子又五个月了,身子不方便。”
“家里又要添新丁,是好事呢。”
陈春花笑着接过水,一边介绍说:“这是苏家三弟的娘子,叶欢,别看她长得小,如今已有十三了。”
叶欢瞧着确实也就十岁出头的样子,她是怕哥哥误会苏家。
虽说十三岁还未及笄,但在农村里这年纪嫁人也不罕见。
陈春良听了不由得多看了叶欢两眼,见小姑娘虽然小,看着也是吃过苦的,但神态却落落大方,还有些天真纯良,便也欢喜的点了点头,问:“苏三弟的情况如何了?怎的娶妻也没说一声?我们好过去道喜呀!”
第37章天价精米
“小夫人有这心,我可差人去府城给师兄送信,让他留意着此事,或许,府城还有其他人也擅长治腿疾呢!”孙大夫看叶欢双眼又微微黯淡,忙开口宽慰。
虽然这小丫头模样普通,但一双眼睛却透着天然的灵动,让人忍不住就想好好护着,哪儿舍得看她失落呀?
果然叶欢一听,双眼顿时又亮了起来,脆生生的就给孙大夫道谢。
随后,陈春花和叶欢又一起将三七、石斛等药都认了一遍,确定记住了,这才领了银钱,准备回酒楼拉上板车去万有村。
只是时至中午,三人即便早上吃得再饱,这一番折腾下来也实在是饿了。
孙大夫本要送三人出门,临到门口一瞧那天色,也才想起来到了饭点,便索性又招呼三人一起吃个便饭。
在他看来,叶欢不但纯良可爱,又是能给他找到好药的宝贝,他自然是愿意款待。
陈春花和苏长顺却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没来得及推脱,完全不懂人情世故,没有任何城府心机的叶欢便先点了头答应下来。
饿了,就该吃,何况孙大夫又是好人,她也乐意与孙大夫一起吃饭!
于是陈春花和苏长顺只好也跟着一起,吃上了两年都没吃过的精米干饭,还有正儿八经的蔬菜!
两人吃得动容不已,也不知自己的儿女娘亲什么时候才能吃上这么好吃的饭菜……
谁知吃完饭,往镇子外走的时候,叶欢路过米铺便挪不开步子了。
“大哥大嫂,我们买点米面回去吧?”她拉着陈春花的衣角问。
有了原主的记忆,她已经能通过原主的生活经验分析出刚刚吃过的香甜米饭是上好的精米蒸的,她希望苏家人也能天天吃这样好吃的米饭,而不要再吃黑面馍馍了。
可陈春花脸色却有些为难。
苏家人口多,成人一天需耗一升左右的米,三个孩子加一起也得半升,若是吃米,一斗米也就只够苏家人吃个三四顿的,而现在的米……因为田里旱了两年,普通农家早已经是颗粒无收,米价对于他们而言已经是天价了!
再一想想还要修房子,买房子……
陈春花一阵肉痛,实在是舍不得再买米了,家里的黑面还能吃上一阵呢。
可是,这些钱……按理说其实又都该算是叶欢的……
叶欢看陈春花犹豫,便知道她是心疼钱,想了想,干脆问米铺的伙计:“这些米都怎么买?”
“精米四十五文一升,糙米三十文一升,陈米二十文!”
一升……
叶欢想了想,从脑子里找出来了原主的概念。
那一斗就是十升,四百五十文,一石十斗,得四两五百文!
他们今天卖了那么多药,而且还是孙大夫一直称赞的好药,竟然只能买到几石精米吗?
难怪大嫂那么犹豫……
可是,糙米还带着些皮,一定没那么可口,至于陈米……是农家最常见的米,却已放了几年,还带虫子。
“小姑娘,这年头米价可是天天都在涨,你今儿不买,明儿怕是要涨到五十文一升咯!”伙计见她愣着不说话,开始劝了。
虽然这小姑娘看着黑瘦黑瘦的,但气质却很好,让人一看就格外舒服,即便穿着粗布衣裳,也让人不敢断定她家中的境况……
然而叶欢却正在算苏家十一口人一天要吃多少米……
没等她算完,陈春花过来牵着她说:“欢欢,我们得先搬家呢,带上米若少了,也不够吃两天的,多了,搬家又麻烦,不如等搬家过后我们再来买?”
陈春花是真不忍心让叶欢失望,可家中的情况确实不允许,四十五文,换成黑面能得三四升了。
她想着,或许等搬了家,叶欢也就把这事给忘了,毕竟家里还有好多事情要忙。
至于说搬家用的钱,昨儿苏长顺就说过,合计下来他们三兄弟平分,先算大房和二房借叶欢的。
叶欢一时间也没算清楚要多少钱才够买米,再一听陈春花这么说,还挺有道理的,便点点头,先和二人一起去取板车了。
可心里却因为那没算清楚的账,而更加迫切的想要多赚钱。
否则,岂不是连好米都买不上?
米可以暂时搁置,但碗却要抓紧买的,昨晚上和今天用的碗都是李慧茹去王村长家借的,今日出门前,张兰特意叮嘱了陈春花记得买碗。
于是三人取了板车又顺道去了趟陶户那儿,粗陶碗十五文一个,花了300文。
之后才终于往万有村走。
镇子为了方便周围村落的百姓往来,就建在了几座老村子的当中,除了后来新发展起来的村落之外,像李家村、万有村、小河村,都离镇上一般远。
卸去猪肉,苏长顺一人推着板车轻轻松松,小半个时辰后就到了万有村。
陈家老宅在万有村西边临山脚的位置,离万有村聚落有一段距离,陈老爹从前也是个猎户,房子修在这儿就为了上山方便,也正因为是猎户,之前才巧合被苏长顺搭救过,陈春花也才能与苏长顺结识,并带着对苏长顺的感激与钦佩,嫁入了苏家。
但陈春花的兄长陈春良不会打猎,而是村里的泥匠,谁家要修房子都少不了找他的,做事又细致,为了方便和村子里的人往来,就自己攒了钱在村里头新修了一座房。
但若要接济那么多人口的苏家,还是显得杯水车薪,而且,陈家除了他们兄妹二人,还有一个女儿陈春娟,比陈春花小两岁,也已经外嫁,他也不好太厚此薄彼。
陈春花也知道兄长已经成亲,需得顾虑嫂嫂的感受,所以这些年来,除了苏长安摔下山崖的那次之外,也没跟娘家开过口,倒是陈春良两个惦记着妹妹的日子不好过,时不时的送点东西过去。
陈春良比陈春花长五岁,如今已经三十有二,膝下有两个儿子,人也很是踏实勤快。
叶欢三人到了陈家新宅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磨刀,两个儿子围在一边看热闹,嫂子贺敏在屋门口坐着缝衣服,肚子微微隆起,一看便知又有了身孕。
见着陈春花他们,陈春良立刻就放下了手里的活计起身相迎。
“这么热的天,快些进来喝口水!”
贺敏站起来也笑着招呼。
不过,一行人进屋后,倒水的却是陈春良,一边倒水还忍不住满脸喜色的和陈春花两个说:“你嫂子又五个月了,身子不方便。”
“家里又要添新丁,是好事呢。”
陈春花笑着接过水,一边介绍说:“这是苏家三弟的娘子,叶欢,别看她长得小,如今已有十三了。”
叶欢瞧着确实也就十岁出头的样子,她是怕哥哥误会苏家。
虽说十三岁还未及笄,但在农村里这年纪嫁人也不罕见。
陈春良听了不由得多看了叶欢两眼,见小姑娘虽然小,看着也是吃过苦的,但神态却落落大方,还有些天真纯良,便也欢喜的点了点头,问:“苏三弟的情况如何了?怎的娶妻也没说一声?我们好过去道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