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没有完成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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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天皇裕仁发表诏书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时候,日本不得不承受了可耻的失败。历史再次证明,将国内矛盾转嫁给他国的侵略战争注定了要失败。日本问题专家赖肖尔写道:“这个国家筋疲力尽的人民把最后一点力量和精力都用来进行战争,现在,这是一个完全失去了物质和精神的人民——一个饥饿的、惊愕的、失败了的人民。”反法西斯战争刚刚取得伟大胜利,硝烟还没有完全散去,中国和盟国随即展开了对日本战争罪犯的审判工作。审判战争罪犯,既是一个法律问题,又是一个政治问题;既是一个现实问题,更是一个历史问题。
审判战犯的目的,不仅是清算一个又一个具体的战争罪犯,更是要铲除邪恶力量得以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土壤;不仅是慰藉无数的死难者,更是要让灿烂的和平之光照耀人类的未来。审判是对大大小小的军国主义分子们的严厉惩罚,审判也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心声。
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同盟国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远东太平洋小委员会在重庆制定日本战犯嫌疑人的名单。一九四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中国国民政府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在重庆歌乐山成立,调查的重点包括“谋杀、屠杀及有组织有计划的恐怖行为”、“强奸妇女、掳掠妇女,或强迫妇女为娼”、“使用毒气、散播毒菌及其他毒物”、“杀害战俘或其他伤病军人”等十三种罪行。
日本宣布投降以后,对战犯的审判工作在两个层面上展开。一个层面是中国国内的审判;另一个层面是同盟国共同参与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也就是与纽伦堡审判齐名的东京审判。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五日,国民政府战犯处理委员会在重庆成立。战争罪犯的案件由国防部统一分配给各军事法庭审理。中国的军事法庭一共受理战犯案件一千五百二十三件,经过审判执行死刑的战犯一百一十名,无罪遣送日本的九百三十三名,经过审判执行死刑的一百一十名,有期徒刑一百六十七名。
但是,战后中国的司法机构对日本战犯的审判,留下了诸多遗憾之处。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蒋介石对全国军民及世界人民作广播讲话说:“我想起了基督宝训上所说的‘待人如己’与‘要爱敌人’两句话,我们中国同胞须知‘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民族传统至高至贵的德性;我们一惯声言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人民为敌,今天敌军已被我们盟邦击溃,我们并不要企图报复,更不可对敌国人民加以污辱,我们只有对他们为他的军阀所愚弄所驱使表示怜悯”
蒋介石对日本侵略者采取“以德报怨”的方针,既有他个人的原因,也跟他对当时国际国内局势的评估有关。蒋介石青年时代曾在日本军校求学,对日本颇有感情。蒋介石既是一名基督徒,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扬者,因此主张以宽恕的姿态对待战败的敌人。同时,他面对国内一触即发的内战以及全球即将成型的冷战格局,也希望将日本问题转化为在现实政治斗争中对自己有利的棋子。
在这个复杂的历史背景下,才出现了侵华日军最高司令官冈村宁次不仅逃脱了正义的审判,而且摇身一变成为蒋介石高级顾问的咄咄怪事。
根据中国国民政府“以德报怨”的政策,从一九四五年十一月第一批遣返船从塘沽港离岸开始,到第二年八月二十一最后一批日俘、日侨在日本登陆为止,共计有一百二十五万五千多名日军俘虏、七十八万五千多名日本侨民从塘沽、青岛、连云港、上海、基隆等港口乘船回国。之后,还有日俘、日侨陆续回国,总计三百一十万人。
当时中国内部并不安宁,运力极其紧张,但国民政府依然动员大量运输工具和船只,让这些曾经伤害中国的日本人及时、安全地回到家园。考虑到日本已成一片废墟,为了减少他们回国后的生活困难,中方还允许每人携带三十公斤行李。这样的优待,是战后在盟军集体管理下的德国战俘所不敢想象的,也是古往今来战胜国对战败国从所未有的优待。
然而,中国政府的宽容政策,在以后的岁月里并未获得日本方面的善意回应。
在战争赔偿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在十五年的抗战中,中国政府和人民的财产直接损失为一千八百亿美金,间接损失超过了六千亿美金。这笔巨款未能追回,是中国在胜利条件下的巨大损失。这是冷战格局下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对中国应有的权利的漠视,同时中国的决策者们对此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战后,中国仅仅从日本获得了两千五百万美元的赔偿。从一九四八年到一九四九年,中国赔偿委员会派船只到日本横须贺接收日本的赔偿物资,先后二十二次,运回赔偿物资一万五千余箱,全部价值为两千两百五十万美元。这个数字只有中国政府提出的赔偿要求的万分之三。
与之相比,亚洲其他受害国家得到了更多的赔偿。以战争赔偿的名义,印度尼西亚获得八亿美元,菲律宾获得八亿美元,缅甸获得两亿美元,越南获得三千九百万美元。即便是中立国瑞士、瑞典、丹麦、西班牙等也得到了数量不等的财产损失赔偿。
比中国国内审判日本战犯稍晚,以审判日本甲级战犯为主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开幕。
一九四六年一月九日,美军驻日统帅麦克阿瑟发出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命令。十天后,盟军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宪章规定,远东军事法庭审理的犯罪包括“破坏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或惯例罪”、“对人道的犯罪”等。
一九四六年二月十八日,麦克阿瑟任命澳大利亚人韦伯为首席法官,另外还任命了来自中国、苏联、美国、英国、菲律宾、加拿大、新西兰、印度等国的十名法官。颇有讽刺意味
的是,法庭设在原日本陆军省,庭长室则设在东条英机原来的办公室里。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共开庭八百一十八次,法官内部会议一百三十一次,四百一十九位证人出庭作证,七百七十九位证人提供供述书和宣誓口供,受理证据四千三百三十六份,审判记录四万八千四百一十二页。审判持续了两年之久。
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回忆说,在审判南京大屠杀元凶时“我们花了差不多三个星期的工夫专事听取来自中国、亲历目睹的中外证人的口头证言及检察官与被告辩护律师双方的对质辨难,接受了一百件以上的书面证词和有关的文件。”由此可见,东京审判既符合道义原则,也符合法律精神。战后少数日本保守势力对东京审判的质疑是毫无根据的。
另一方面,从整体上来看,东京审判远远没有纽伦堡审判那么全面和彻底。由于战后的国际局势迅速向冷战方向发展,国际检察团没有充分的时间去发掘更多的证据,在量刑上存在着某些偏颇之处。
从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一日开始,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开始宣读长达一千两百三十一页的判决书,八天之后才宣读完毕。法庭对二十五名被告作出了判决,其中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七人被处以死刑,梅津美治郎、铃木贞一等十六人被处以无期徒刑,东乡茂德、重光葵等二人被处以有期徒刑。日本军国主义者中,对“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和太平洋战争承担责任、被判处绞刑只有七人,量刑之轻让人惊诧。
不久之后,盟军方面陆续释放了除二十八名甲级战犯以外的全部战犯嫌疑人。仅几年后,盟军还将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十八名甲级战犯予以提前释放。
战后逃避审判、但罪刑严重的战犯有七三一部队的缔造者、陆军中将石井四郎。像这样一个对世界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魔鬼,居然能安享晚年乃至获得立碑纪念的荣誉,这一事实确实发人深省。
美国记者鲍威尔利用美国的“情报公开法”获得了美军最高机密情报,发现战后麦克阿瑟的助手与七三一部队残余人员进行幕后交易的经过:七三一部队成员向美军提供他们的研究成果,而盟军则赦免他们。
虽然在日军细菌战部队用来进行各种活体试验的俘虏中有人数不明的美国人,但出于实用目的,美军负责处理此项事务的专家却指出:“石井部队的资料是出资数百万美元和长期进行研究的成果,这种资料是附着于活体试验的,受到良心的责备,我们在实验室是无法取得的,我们为了取得这些资料仅仅花费七百美元的很少一点钱而已,是廉价品。”
于是,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决定:“由于日军细菌战情报的重要性,美国政府决定不揭发日本细菌战集团中的任何一个人员为战犯。”
这些黑幕告诉人们,战争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正义的自动来临。正义与邪恶之间的斗争,还将在人类的历史上长期地存在下去。
一九四六年一月四日,盟军总司令部向日本政府提交了一份清洗计划。计划中列举了要求罢免和清洗的七类人:第一类为战犯,第二类为职业军人和陆海军部特别警察和官吏,第三类为极端民族主义、暴力主义和秘密爱国团体的主要成员,第四类为参与大陆政翼赞会、翼赞政治会和大日本政治会活动的主要成员,第五类为同日本扩张有关的金融机构和开发机构成员,第六类为占领地行政长官,第七类为其他军国主义者和极端民族主义者。上述人员均被要求免去公职,剥夺其竞选议员的资格,以排除其对政治的影响。
初步统计,以上七类人员在日本共有二十多万人。但是,这份计划后来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
在德国的美国占领区,登记人口一千三百多万人,被起诉者三百四十四万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六;正式判决达九十四万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七。战后的联邦德国,在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的帮助下,在体制上与第三帝国背道而驰,全体国民也以摆脱第三帝国为目标。
在战犯审理上,盟军在欧洲各地审判法西斯战犯共八万多人,在太平洋地区五十多个法庭却仅仅起诉了五千多名日本战犯。八万比五千,这个数字是耐人寻味的。难道日本战犯的暴行真的比不上德国战犯的暴行吗?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审判的力度为何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呢?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在沈阳、太原审判时期所拘押的战犯一千一百零八人大部释放。起诉的仅四十五人,没有一人被处以死刑。
欧洲各国政府对纳粹战犯的追究至今仍然在进行,而亚洲各国政府对日本战犯的追查自五十年代中期之后便大体停止了。日本没有参加联合国一九七八年“关于追究战争罪犯没有时效”的决议,为继续追究战犯的战争罪刑制造了法律上的漏洞。
战后的日本,旧体制和旧思想在相当程度上被保留下来。
一九四九年五月,美国政府正式命令麦克阿瑟中止日本的战争赔偿计划,使日本得以恢复生产,尽快成为美国的在亚太地区的“实际同盟者”朝鲜战争爆发之后,驻日美军开赴朝鲜战场,麦克阿瑟下令在日本组建维护社会治安的“警察预备队”大量日本的旧军官和旧警察加入了这支准军事力量。
那些被盟军释放的高级战犯,在不久以后旧金山和约生效的时候,不仅被解除了整肃,而且重新在政界、财界和舆论界活跃起来。正是这些军国主义残余分子,开启了此后日本国内民族主义势力崛起的先声。
担任过东条英机内阁商工大臣的战犯岸信介,一九五七年顺利当选日本首相;甲级战犯重光葵,一九五二年担任改进党总裁,此后出任外务大臣和副首相等要职。日本学者称他们为“战犯政治家”由某些战犯重新粉墨登场、主宰政局得情况,在德国和意大利等欧洲的前法西斯国家中完全是不可思议的。
某些大讲侵略战争是解放战争、日军并没有干坏事的日本官僚和商人,也继续充当富可敌国的财阀和呼风唤雨的经济鳄鱼。这些精英人物完全没有创建新日本的意识,他们维持着一种半封建的天皇官僚统治模式。日本学者本泽二郎在天皇的官僚一书中指出,战后的日本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都不充分,日本依然不是民众的社会,而是官僚的社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官尊民卑”的社会。
战后的日本,虽然初步建立起了三权分立的民主政体,但是既没有在官僚体制和文化精神上精心脱胎换骨式的变革,也没有完成一次全面而彻底的“全民反省”和“全民谢罪”历史虽然迈进了二十一世纪,对昔日由弱肉强食的生存逻辑支撑的、大亚细亚主义的“圣战”心理,某些日本人依然情意缠绵、不忍割舍。
“天皇像平常人一样死在床上,与此相关有两点事实让人感到悲哀——一点是她居然能得享天年;另一点是在有关他的许多最肮脏的犯罪尚未得到应有的惩罚前他便死去。”这是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刊登在英国太阳报上的一篇题为地狱等着那位万恶的天皇的社论中的一段点睛之笔。
尽管日本外务省因此向英国方面表示抗议,但这篇社论告诉人民,经历过二战的英国士兵,在四十多年后,对战争期间日本人在南太平洋地区虐待俘虏的暴行尚未忘却。那么,曾受到更大摧残的中国人民是否忘记了天皇的罪恶?
日本近代天皇制,与其说是日本传统与文化的象征,不如说是日本政治气候的晴雨表。自“明治维新”以来,历次日本的政治与社会变迁都首先在日本人对待天皇的态度上体现出来。
在日本历史上,天皇经常被任意罢免、放逐以至被人民所遗忘。天皇与民众的生活没有直接的关系。幕府时期甚至还出现过天皇宫廷贫困潦倒、向商人借贷的窘迫状况。日本历史上还出现过若干位女天皇,其血统早已经历了多次的断裂。
当幕府统治失去民心之后,作为攘夷安内的对策,后期水户学派将天皇作为绝对权威加以美化,并将这种理想化的天皇作为国家统一的凝聚力。日本历史学家富永健一在日本的近代化与社会变动一书中认为“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将古代专制国家的天皇作为近代国民国家的理想的统治者,因此“明治维新”可以说是由对古代天皇制的恢复而展开的。而且,这种恢复以一种变本加厉的方式来快速推进。
明治以前,日本学校进行的是松散的爱国教育;明治期间,皇祖皇宗教育已经成为唯一重要的内容。在小学就有拜天皇像、升国旗高呼万岁等规定。一八八零年的教育令要求,必须大力培养学生尊重天皇的感情。在日本战败之前的半个多世纪里,日本人在学校里所受的是这样的教育:天皇的祖先是太阳神、天照大神,天皇是日本自开国以来的统治者,天皇的家族自古以来就未曾中断过,也就是万世一系,而且认为日本是神国;天皇既是神又是人,而且还是日本人的祖先;天皇的日本有统治世界的使命。
明治政府已经充分意识到了具有神性的天皇对维护日本国体的重要性,为了表明天皇对民众的关爱和扩大天皇在民众间的影响,天皇还亲自到全国各地去巡幸,这在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明治天皇在位四十五年,其间他外出巡幸达八十多次,足迹几乎遍及全国。这套无孔不入的宣传教育模式,终于掀起了民众对天皇疯狂的热爱和崇拜。
天皇是战争的核心。对于裕仁天皇的战争责任,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作了三个方面的分析:第一,根据大日本帝国宪法,天皇是大日本帝国唯一的、最高的统治者,也是大日本帝国军队唯一的、最高的绝对统帅;第二,裕仁天皇作为大日本帝国的道德和精神的最高权威,要求作为臣民的日本国民,无条件地效忠、服从和尊崇他;第三,裕仁本人对所有条件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考虑。
汪伪政权中央储备银行顾问、经济学博士木村增太郎曾经说过:“上至司令官下到普通一兵,人人都燃烧着精忠报国的赤诚,彼此息息相通,他们的赤诚全都汇集在‘为了天皇一人’这道宗旨之下。大东亚战争的赫赫战果是伟大的皇威所致。”天皇曾经对军部说:“没有朕的命令,不准动一兵一卒。”因此,日本的君主立宪明显不同与英国的君主立宪,天皇裕仁并不是一个不问时事的“虚君”他自始至终都主宰着战争的进程。
裕仁天皇是日本头号战争罪犯,是彻头彻尾的法西斯分子,是杀害五千万亚洲人民的罪魁祸首。五千万人是什么样的概念?如果跟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七日发生的日本阪神大地震死亡的五千五百人相比,前者等于后者的九千多倍。也就是说,即使日本每天都发生如此巨大的地震和造成如此惨重的伤亡,也要持续二十五年天天如此,才能达到五千万人。
审判裕仁符合道义、民意和历史潮流。在当时美国国内的舆论中,百分之三十三的人主
张处决裕仁,百分之三十七的人主张审判裕仁,只有百分之七的人认为不必管他或者留作傀儡。对于杜鲁门保留日本天皇的主张,连罗斯福时代的国务卿赫尔也认为:“太姑息迁就了。”
战争结束前夕,美国方面曾就日本保留天皇体制的要求征求盟国的意见。
由于处处依赖美国,蒋介石立即致电表示同意。与之相反,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强烈反对。澳大利亚政府先是致电伦敦:“我们坚持认为,天皇作为国家首脑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应对日本的侵略行径和战争罪行负责,因此要求废黜他。”接着又致电华盛顿:“不应豁免天皇对日本侵略所负的罪责。明确废除天皇制,是破除日本人把天皇当神崇奉的根本办法。正是以天皇的名义,他们犯下了许多暴行。天皇体制不废除,日本人就不会改变,还将发动对太平洋的侵略。”澳大利亚政府认为,日军在战争中有预谋有计划的恐怖政策和暴行,包括天皇在内的日本最高当局绝不会一无所知,裕仁及其同伙跟希特勒及其同伙没有区别。
然而,美国自有一副小算盘。在战前担任过美国驻日大使长达十年之久的美国国务院特别顾问格鲁指出:“天皇是唯一能使日本稳定的力量,如果不支持天皇,我们就会背上沉重的包袱,无限期地管理面临崩溃的七千万人口的社会。”
权衡利弊之后,美国政府决定在战后不触动天皇体制,这样才能迅速实现对日本的控制,在天皇的配合下将日本改造成美国在亚洲忠实的盟国。
这是现实主义对道义的胜利。由杜鲁门和麦克阿瑟所主导的战后美国对日本的占领,固然在日本推行了非军事化、民主化的改革,但也非常扎眼地为日本保留了天皇制。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不管美国人多么努力消除军国主义政府过去推行“全民灌输”所造成的影响,事实上却没有触动日本人的精神架构和日本庞大的旧官僚体系。战后,大部分日本人根本不去想未来的政治或国家治理。他们对自己现有的基本政治结构是满意的:依然在头衔完备的天皇的治理下,虽然天皇必须遵从占领军的决定。
于是,盟军最高司令部变成了乡下日本人眼中幕府时代的将军。一位乡村的乡长说:“天皇不能找到更好的人担当这个角色了。”这大约是傲慢的麦克阿瑟将军做梦也没有想到的结果吧。
天皇制是战争机器的内在催化剂。日本士兵在把天皇神圣化的同时,也将自我渺小化了。日本学者江口圭一在日本帝国主义研究一书中指出:“日本国民之所以从事了长达十五年的战争,乃是由于迷信这场战争是正当和正义的战争。它的正当性与正义性的根据首先就在于它是‘圣战’,即天皇的战争。正因为是‘圣战’,正因为日本国民为了天皇陛下而甘愿忍受一切困苦与牺牲,所以或在遥远的南溟,或在北边的冻土,便去玉碎、特攻、自决。天皇难道不应为自己的无德而惭愧和谢罪吗?难道不应采取与此相符合的去就吗?”
天皇的态度却与之相反。裕仁在后来发表的独白录中,恬不知耻地将自己描述成“为和平而苦恼的天皇”、“一贯祈求和平的天皇”他企图将自己手上的鲜血洗得一干二净。
天皇崇拜是日本社会至今未触动的毒瘤。东京审判的最大缺陷就在于:没有追究战争元凶日本裕仁天皇的战争罪责。
日本学者安丸良夫曾经是一名“军国主义少年”在听到天皇宣布投降的广播之后流下了眼泪。经过对自己的青年时代以及对整个日本社会的反思,在近代天皇制的形成一书中安丸良夫指出,现代日本人虽然格外珍视个人的自由,但却在一种伪造的观念体系中寻求认同感,天皇制对每个日本人来说也是一个“耻辱的纪念碑”
然而,认识到天皇制是“耻辱的纪念碑”的日本人寥寥无几。东京审判中天皇的缺席,民主改造中天皇的逍遥,战后文化教育中对天皇罪行的遮掩,使得天皇的重新被神话成为可能。日本经济高速增长之后不久,便出现了保守思潮的回归,天皇制也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前首相中曾根就曾经宣称,天皇就像是璀璨的阳光一样的存在。保守派作家出云井晶写道:“英国有四百五十年是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而后来又有三百年受法国国王的统治。斯图尔特家、汉诺威家、温莎家,血缘关系几度发生过变化。但我国则是万世一统,皇统连绵。‘天皇之国——日本’是一个杰作,在全世界不论哪个地方都没有这样非常文明、非常卓越的国家。”政界和文化界对天皇制度的颂扬是不遗余力的。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天皇的支持率一直在上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裕仁天皇病重的时候,到皇宫签名祈祷的人有时一天达七万人次之多,队列绵延一公里之长。
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日本官方发表声明指出,即将正式法定为国歌的君之代中的“君”就是指天皇,由此日本国歌再度成为对天皇的赞美。明治学院大学加藤典洋教授认为,君之代与作为战后日本国民存在基础的民主主义相对立,在法律上将君之代规定为国歌也就意味着日本国民的自我否定。把君之代立法化意味着,日本国民虽因战败而获得了主权,但在五十四年后,又自己选择了与战前同样的和天皇的关系。
由此可见,天皇制度得保留,成为战后日本保守势力“借尸还魂”的制度保障和精神源泉。虽然战后“象征性的天皇”与战前“主权性的天皇”有了巨大的区别,但两者之间并非没有发生转化的可能。
同时,在清理历史垃圾、审定战争罪责的时候,由于东京国际军事法庭这场没有完成的审判,使日本大部分民众对战争的性质依然充满矛盾和模糊的认识。他们认为,既然天皇都没有罪孽,那么天皇的将军、官僚和士兵们也都没有罪孽。
长期以来,对外侵略是日本的基本国策,也是日本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许多日本人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错误观念:对外侵略是理所当然的。审判的不彻底使日本人认为,自己虽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了,但这仅仅是战争策略的失败、时机选择的错误等,而没有意识到对外侵略本身的非正义性。
东京审判早已结束。然而,从另外一种意义上说,东京审判是一场远远没有完成、也依然没有结束的审判。
正因为东京审判的漏洞和缺陷,才导致了半个多世纪以来日本国内民族主义势力的沉渣泛起;正因为东京大审判的半途而废,才导致了受日本侵略和残害的各国人民数十年如一日地、锲而不舍地申诉和追讨,民间的慰安妇赔偿、劳工赔偿和细菌战毒气弹赔偿等问题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
东京审判仅仅是揭露和追讨战争罪行的开始,而绝对不是结束。在东京审判之后,每一次对日本战争罪行的声讨和诉讼,都可以看作是对东京审判的回应和延续。这场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还将持续一段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
一切有正义感的国家,不会对此袖手旁观。
一切历史感的的人民,不会对此熟视无睹。
在日本天皇裕仁发表诏书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时候,日本不得不承受了可耻的失败。历史再次证明,将国内矛盾转嫁给他国的侵略战争注定了要失败。日本问题专家赖肖尔写道:“这个国家筋疲力尽的人民把最后一点力量和精力都用来进行战争,现在,这是一个完全失去了物质和精神的人民——一个饥饿的、惊愕的、失败了的人民。”反法西斯战争刚刚取得伟大胜利,硝烟还没有完全散去,中国和盟国随即展开了对日本战争罪犯的审判工作。审判战争罪犯,既是一个法律问题,又是一个政治问题;既是一个现实问题,更是一个历史问题。
审判战犯的目的,不仅是清算一个又一个具体的战争罪犯,更是要铲除邪恶力量得以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土壤;不仅是慰藉无数的死难者,更是要让灿烂的和平之光照耀人类的未来。审判是对大大小小的军国主义分子们的严厉惩罚,审判也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心声。
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同盟国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远东太平洋小委员会在重庆制定日本战犯嫌疑人的名单。一九四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中国国民政府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在重庆歌乐山成立,调查的重点包括“谋杀、屠杀及有组织有计划的恐怖行为”、“强奸妇女、掳掠妇女,或强迫妇女为娼”、“使用毒气、散播毒菌及其他毒物”、“杀害战俘或其他伤病军人”等十三种罪行。
日本宣布投降以后,对战犯的审判工作在两个层面上展开。一个层面是中国国内的审判;另一个层面是同盟国共同参与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也就是与纽伦堡审判齐名的东京审判。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五日,国民政府战犯处理委员会在重庆成立。战争罪犯的案件由国防部统一分配给各军事法庭审理。中国的军事法庭一共受理战犯案件一千五百二十三件,经过审判执行死刑的战犯一百一十名,无罪遣送日本的九百三十三名,经过审判执行死刑的一百一十名,有期徒刑一百六十七名。
但是,战后中国的司法机构对日本战犯的审判,留下了诸多遗憾之处。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蒋介石对全国军民及世界人民作广播讲话说:“我想起了基督宝训上所说的‘待人如己’与‘要爱敌人’两句话,我们中国同胞须知‘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民族传统至高至贵的德性;我们一惯声言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人民为敌,今天敌军已被我们盟邦击溃,我们并不要企图报复,更不可对敌国人民加以污辱,我们只有对他们为他的军阀所愚弄所驱使表示怜悯”
蒋介石对日本侵略者采取“以德报怨”的方针,既有他个人的原因,也跟他对当时国际国内局势的评估有关。蒋介石青年时代曾在日本军校求学,对日本颇有感情。蒋介石既是一名基督徒,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扬者,因此主张以宽恕的姿态对待战败的敌人。同时,他面对国内一触即发的内战以及全球即将成型的冷战格局,也希望将日本问题转化为在现实政治斗争中对自己有利的棋子。
在这个复杂的历史背景下,才出现了侵华日军最高司令官冈村宁次不仅逃脱了正义的审判,而且摇身一变成为蒋介石高级顾问的咄咄怪事。
根据中国国民政府“以德报怨”的政策,从一九四五年十一月第一批遣返船从塘沽港离岸开始,到第二年八月二十一最后一批日俘、日侨在日本登陆为止,共计有一百二十五万五千多名日军俘虏、七十八万五千多名日本侨民从塘沽、青岛、连云港、上海、基隆等港口乘船回国。之后,还有日俘、日侨陆续回国,总计三百一十万人。
当时中国内部并不安宁,运力极其紧张,但国民政府依然动员大量运输工具和船只,让这些曾经伤害中国的日本人及时、安全地回到家园。考虑到日本已成一片废墟,为了减少他们回国后的生活困难,中方还允许每人携带三十公斤行李。这样的优待,是战后在盟军集体管理下的德国战俘所不敢想象的,也是古往今来战胜国对战败国从所未有的优待。
然而,中国政府的宽容政策,在以后的岁月里并未获得日本方面的善意回应。
在战争赔偿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在十五年的抗战中,中国政府和人民的财产直接损失为一千八百亿美金,间接损失超过了六千亿美金。这笔巨款未能追回,是中国在胜利条件下的巨大损失。这是冷战格局下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对中国应有的权利的漠视,同时中国的决策者们对此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战后,中国仅仅从日本获得了两千五百万美元的赔偿。从一九四八年到一九四九年,中国赔偿委员会派船只到日本横须贺接收日本的赔偿物资,先后二十二次,运回赔偿物资一万五千余箱,全部价值为两千两百五十万美元。这个数字只有中国政府提出的赔偿要求的万分之三。
与之相比,亚洲其他受害国家得到了更多的赔偿。以战争赔偿的名义,印度尼西亚获得八亿美元,菲律宾获得八亿美元,缅甸获得两亿美元,越南获得三千九百万美元。即便是中立国瑞士、瑞典、丹麦、西班牙等也得到了数量不等的财产损失赔偿。
比中国国内审判日本战犯稍晚,以审判日本甲级战犯为主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开幕。
一九四六年一月九日,美军驻日统帅麦克阿瑟发出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命令。十天后,盟军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宪章规定,远东军事法庭审理的犯罪包括“破坏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或惯例罪”、“对人道的犯罪”等。
一九四六年二月十八日,麦克阿瑟任命澳大利亚人韦伯为首席法官,另外还任命了来自中国、苏联、美国、英国、菲律宾、加拿大、新西兰、印度等国的十名法官。颇有讽刺意味
的是,法庭设在原日本陆军省,庭长室则设在东条英机原来的办公室里。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共开庭八百一十八次,法官内部会议一百三十一次,四百一十九位证人出庭作证,七百七十九位证人提供供述书和宣誓口供,受理证据四千三百三十六份,审判记录四万八千四百一十二页。审判持续了两年之久。
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回忆说,在审判南京大屠杀元凶时“我们花了差不多三个星期的工夫专事听取来自中国、亲历目睹的中外证人的口头证言及检察官与被告辩护律师双方的对质辨难,接受了一百件以上的书面证词和有关的文件。”由此可见,东京审判既符合道义原则,也符合法律精神。战后少数日本保守势力对东京审判的质疑是毫无根据的。
另一方面,从整体上来看,东京审判远远没有纽伦堡审判那么全面和彻底。由于战后的国际局势迅速向冷战方向发展,国际检察团没有充分的时间去发掘更多的证据,在量刑上存在着某些偏颇之处。
从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一日开始,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开始宣读长达一千两百三十一页的判决书,八天之后才宣读完毕。法庭对二十五名被告作出了判决,其中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七人被处以死刑,梅津美治郎、铃木贞一等十六人被处以无期徒刑,东乡茂德、重光葵等二人被处以有期徒刑。日本军国主义者中,对“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和太平洋战争承担责任、被判处绞刑只有七人,量刑之轻让人惊诧。
不久之后,盟军方面陆续释放了除二十八名甲级战犯以外的全部战犯嫌疑人。仅几年后,盟军还将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十八名甲级战犯予以提前释放。
战后逃避审判、但罪刑严重的战犯有七三一部队的缔造者、陆军中将石井四郎。像这样一个对世界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魔鬼,居然能安享晚年乃至获得立碑纪念的荣誉,这一事实确实发人深省。
美国记者鲍威尔利用美国的“情报公开法”获得了美军最高机密情报,发现战后麦克阿瑟的助手与七三一部队残余人员进行幕后交易的经过:七三一部队成员向美军提供他们的研究成果,而盟军则赦免他们。
虽然在日军细菌战部队用来进行各种活体试验的俘虏中有人数不明的美国人,但出于实用目的,美军负责处理此项事务的专家却指出:“石井部队的资料是出资数百万美元和长期进行研究的成果,这种资料是附着于活体试验的,受到良心的责备,我们在实验室是无法取得的,我们为了取得这些资料仅仅花费七百美元的很少一点钱而已,是廉价品。”
于是,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决定:“由于日军细菌战情报的重要性,美国政府决定不揭发日本细菌战集团中的任何一个人员为战犯。”
这些黑幕告诉人们,战争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正义的自动来临。正义与邪恶之间的斗争,还将在人类的历史上长期地存在下去。
一九四六年一月四日,盟军总司令部向日本政府提交了一份清洗计划。计划中列举了要求罢免和清洗的七类人:第一类为战犯,第二类为职业军人和陆海军部特别警察和官吏,第三类为极端民族主义、暴力主义和秘密爱国团体的主要成员,第四类为参与大陆政翼赞会、翼赞政治会和大日本政治会活动的主要成员,第五类为同日本扩张有关的金融机构和开发机构成员,第六类为占领地行政长官,第七类为其他军国主义者和极端民族主义者。上述人员均被要求免去公职,剥夺其竞选议员的资格,以排除其对政治的影响。
初步统计,以上七类人员在日本共有二十多万人。但是,这份计划后来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
在德国的美国占领区,登记人口一千三百多万人,被起诉者三百四十四万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六;正式判决达九十四万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七。战后的联邦德国,在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的帮助下,在体制上与第三帝国背道而驰,全体国民也以摆脱第三帝国为目标。
在战犯审理上,盟军在欧洲各地审判法西斯战犯共八万多人,在太平洋地区五十多个法庭却仅仅起诉了五千多名日本战犯。八万比五千,这个数字是耐人寻味的。难道日本战犯的暴行真的比不上德国战犯的暴行吗?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审判的力度为何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呢?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在沈阳、太原审判时期所拘押的战犯一千一百零八人大部释放。起诉的仅四十五人,没有一人被处以死刑。
欧洲各国政府对纳粹战犯的追究至今仍然在进行,而亚洲各国政府对日本战犯的追查自五十年代中期之后便大体停止了。日本没有参加联合国一九七八年“关于追究战争罪犯没有时效”的决议,为继续追究战犯的战争罪刑制造了法律上的漏洞。
战后的日本,旧体制和旧思想在相当程度上被保留下来。
一九四九年五月,美国政府正式命令麦克阿瑟中止日本的战争赔偿计划,使日本得以恢复生产,尽快成为美国的在亚太地区的“实际同盟者”朝鲜战争爆发之后,驻日美军开赴朝鲜战场,麦克阿瑟下令在日本组建维护社会治安的“警察预备队”大量日本的旧军官和旧警察加入了这支准军事力量。
那些被盟军释放的高级战犯,在不久以后旧金山和约生效的时候,不仅被解除了整肃,而且重新在政界、财界和舆论界活跃起来。正是这些军国主义残余分子,开启了此后日本国内民族主义势力崛起的先声。
担任过东条英机内阁商工大臣的战犯岸信介,一九五七年顺利当选日本首相;甲级战犯重光葵,一九五二年担任改进党总裁,此后出任外务大臣和副首相等要职。日本学者称他们为“战犯政治家”由某些战犯重新粉墨登场、主宰政局得情况,在德国和意大利等欧洲的前法西斯国家中完全是不可思议的。
某些大讲侵略战争是解放战争、日军并没有干坏事的日本官僚和商人,也继续充当富可敌国的财阀和呼风唤雨的经济鳄鱼。这些精英人物完全没有创建新日本的意识,他们维持着一种半封建的天皇官僚统治模式。日本学者本泽二郎在天皇的官僚一书中指出,战后的日本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都不充分,日本依然不是民众的社会,而是官僚的社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官尊民卑”的社会。
战后的日本,虽然初步建立起了三权分立的民主政体,但是既没有在官僚体制和文化精神上精心脱胎换骨式的变革,也没有完成一次全面而彻底的“全民反省”和“全民谢罪”历史虽然迈进了二十一世纪,对昔日由弱肉强食的生存逻辑支撑的、大亚细亚主义的“圣战”心理,某些日本人依然情意缠绵、不忍割舍。
“天皇像平常人一样死在床上,与此相关有两点事实让人感到悲哀——一点是她居然能得享天年;另一点是在有关他的许多最肮脏的犯罪尚未得到应有的惩罚前他便死去。”这是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刊登在英国太阳报上的一篇题为地狱等着那位万恶的天皇的社论中的一段点睛之笔。
尽管日本外务省因此向英国方面表示抗议,但这篇社论告诉人民,经历过二战的英国士兵,在四十多年后,对战争期间日本人在南太平洋地区虐待俘虏的暴行尚未忘却。那么,曾受到更大摧残的中国人民是否忘记了天皇的罪恶?
日本近代天皇制,与其说是日本传统与文化的象征,不如说是日本政治气候的晴雨表。自“明治维新”以来,历次日本的政治与社会变迁都首先在日本人对待天皇的态度上体现出来。
在日本历史上,天皇经常被任意罢免、放逐以至被人民所遗忘。天皇与民众的生活没有直接的关系。幕府时期甚至还出现过天皇宫廷贫困潦倒、向商人借贷的窘迫状况。日本历史上还出现过若干位女天皇,其血统早已经历了多次的断裂。
当幕府统治失去民心之后,作为攘夷安内的对策,后期水户学派将天皇作为绝对权威加以美化,并将这种理想化的天皇作为国家统一的凝聚力。日本历史学家富永健一在日本的近代化与社会变动一书中认为“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将古代专制国家的天皇作为近代国民国家的理想的统治者,因此“明治维新”可以说是由对古代天皇制的恢复而展开的。而且,这种恢复以一种变本加厉的方式来快速推进。
明治以前,日本学校进行的是松散的爱国教育;明治期间,皇祖皇宗教育已经成为唯一重要的内容。在小学就有拜天皇像、升国旗高呼万岁等规定。一八八零年的教育令要求,必须大力培养学生尊重天皇的感情。在日本战败之前的半个多世纪里,日本人在学校里所受的是这样的教育:天皇的祖先是太阳神、天照大神,天皇是日本自开国以来的统治者,天皇的家族自古以来就未曾中断过,也就是万世一系,而且认为日本是神国;天皇既是神又是人,而且还是日本人的祖先;天皇的日本有统治世界的使命。
明治政府已经充分意识到了具有神性的天皇对维护日本国体的重要性,为了表明天皇对民众的关爱和扩大天皇在民众间的影响,天皇还亲自到全国各地去巡幸,这在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明治天皇在位四十五年,其间他外出巡幸达八十多次,足迹几乎遍及全国。这套无孔不入的宣传教育模式,终于掀起了民众对天皇疯狂的热爱和崇拜。
天皇是战争的核心。对于裕仁天皇的战争责任,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作了三个方面的分析:第一,根据大日本帝国宪法,天皇是大日本帝国唯一的、最高的统治者,也是大日本帝国军队唯一的、最高的绝对统帅;第二,裕仁天皇作为大日本帝国的道德和精神的最高权威,要求作为臣民的日本国民,无条件地效忠、服从和尊崇他;第三,裕仁本人对所有条件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考虑。
汪伪政权中央储备银行顾问、经济学博士木村增太郎曾经说过:“上至司令官下到普通一兵,人人都燃烧着精忠报国的赤诚,彼此息息相通,他们的赤诚全都汇集在‘为了天皇一人’这道宗旨之下。大东亚战争的赫赫战果是伟大的皇威所致。”天皇曾经对军部说:“没有朕的命令,不准动一兵一卒。”因此,日本的君主立宪明显不同与英国的君主立宪,天皇裕仁并不是一个不问时事的“虚君”他自始至终都主宰着战争的进程。
裕仁天皇是日本头号战争罪犯,是彻头彻尾的法西斯分子,是杀害五千万亚洲人民的罪魁祸首。五千万人是什么样的概念?如果跟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七日发生的日本阪神大地震死亡的五千五百人相比,前者等于后者的九千多倍。也就是说,即使日本每天都发生如此巨大的地震和造成如此惨重的伤亡,也要持续二十五年天天如此,才能达到五千万人。
审判裕仁符合道义、民意和历史潮流。在当时美国国内的舆论中,百分之三十三的人主
张处决裕仁,百分之三十七的人主张审判裕仁,只有百分之七的人认为不必管他或者留作傀儡。对于杜鲁门保留日本天皇的主张,连罗斯福时代的国务卿赫尔也认为:“太姑息迁就了。”
战争结束前夕,美国方面曾就日本保留天皇体制的要求征求盟国的意见。
由于处处依赖美国,蒋介石立即致电表示同意。与之相反,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强烈反对。澳大利亚政府先是致电伦敦:“我们坚持认为,天皇作为国家首脑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应对日本的侵略行径和战争罪行负责,因此要求废黜他。”接着又致电华盛顿:“不应豁免天皇对日本侵略所负的罪责。明确废除天皇制,是破除日本人把天皇当神崇奉的根本办法。正是以天皇的名义,他们犯下了许多暴行。天皇体制不废除,日本人就不会改变,还将发动对太平洋的侵略。”澳大利亚政府认为,日军在战争中有预谋有计划的恐怖政策和暴行,包括天皇在内的日本最高当局绝不会一无所知,裕仁及其同伙跟希特勒及其同伙没有区别。
然而,美国自有一副小算盘。在战前担任过美国驻日大使长达十年之久的美国国务院特别顾问格鲁指出:“天皇是唯一能使日本稳定的力量,如果不支持天皇,我们就会背上沉重的包袱,无限期地管理面临崩溃的七千万人口的社会。”
权衡利弊之后,美国政府决定在战后不触动天皇体制,这样才能迅速实现对日本的控制,在天皇的配合下将日本改造成美国在亚洲忠实的盟国。
这是现实主义对道义的胜利。由杜鲁门和麦克阿瑟所主导的战后美国对日本的占领,固然在日本推行了非军事化、民主化的改革,但也非常扎眼地为日本保留了天皇制。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不管美国人多么努力消除军国主义政府过去推行“全民灌输”所造成的影响,事实上却没有触动日本人的精神架构和日本庞大的旧官僚体系。战后,大部分日本人根本不去想未来的政治或国家治理。他们对自己现有的基本政治结构是满意的:依然在头衔完备的天皇的治理下,虽然天皇必须遵从占领军的决定。
于是,盟军最高司令部变成了乡下日本人眼中幕府时代的将军。一位乡村的乡长说:“天皇不能找到更好的人担当这个角色了。”这大约是傲慢的麦克阿瑟将军做梦也没有想到的结果吧。
天皇制是战争机器的内在催化剂。日本士兵在把天皇神圣化的同时,也将自我渺小化了。日本学者江口圭一在日本帝国主义研究一书中指出:“日本国民之所以从事了长达十五年的战争,乃是由于迷信这场战争是正当和正义的战争。它的正当性与正义性的根据首先就在于它是‘圣战’,即天皇的战争。正因为是‘圣战’,正因为日本国民为了天皇陛下而甘愿忍受一切困苦与牺牲,所以或在遥远的南溟,或在北边的冻土,便去玉碎、特攻、自决。天皇难道不应为自己的无德而惭愧和谢罪吗?难道不应采取与此相符合的去就吗?”
天皇的态度却与之相反。裕仁在后来发表的独白录中,恬不知耻地将自己描述成“为和平而苦恼的天皇”、“一贯祈求和平的天皇”他企图将自己手上的鲜血洗得一干二净。
天皇崇拜是日本社会至今未触动的毒瘤。东京审判的最大缺陷就在于:没有追究战争元凶日本裕仁天皇的战争罪责。
日本学者安丸良夫曾经是一名“军国主义少年”在听到天皇宣布投降的广播之后流下了眼泪。经过对自己的青年时代以及对整个日本社会的反思,在近代天皇制的形成一书中安丸良夫指出,现代日本人虽然格外珍视个人的自由,但却在一种伪造的观念体系中寻求认同感,天皇制对每个日本人来说也是一个“耻辱的纪念碑”
然而,认识到天皇制是“耻辱的纪念碑”的日本人寥寥无几。东京审判中天皇的缺席,民主改造中天皇的逍遥,战后文化教育中对天皇罪行的遮掩,使得天皇的重新被神话成为可能。日本经济高速增长之后不久,便出现了保守思潮的回归,天皇制也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前首相中曾根就曾经宣称,天皇就像是璀璨的阳光一样的存在。保守派作家出云井晶写道:“英国有四百五十年是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而后来又有三百年受法国国王的统治。斯图尔特家、汉诺威家、温莎家,血缘关系几度发生过变化。但我国则是万世一统,皇统连绵。‘天皇之国——日本’是一个杰作,在全世界不论哪个地方都没有这样非常文明、非常卓越的国家。”政界和文化界对天皇制度的颂扬是不遗余力的。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天皇的支持率一直在上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裕仁天皇病重的时候,到皇宫签名祈祷的人有时一天达七万人次之多,队列绵延一公里之长。
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日本官方发表声明指出,即将正式法定为国歌的君之代中的“君”就是指天皇,由此日本国歌再度成为对天皇的赞美。明治学院大学加藤典洋教授认为,君之代与作为战后日本国民存在基础的民主主义相对立,在法律上将君之代规定为国歌也就意味着日本国民的自我否定。把君之代立法化意味着,日本国民虽因战败而获得了主权,但在五十四年后,又自己选择了与战前同样的和天皇的关系。
由此可见,天皇制度得保留,成为战后日本保守势力“借尸还魂”的制度保障和精神源泉。虽然战后“象征性的天皇”与战前“主权性的天皇”有了巨大的区别,但两者之间并非没有发生转化的可能。
同时,在清理历史垃圾、审定战争罪责的时候,由于东京国际军事法庭这场没有完成的审判,使日本大部分民众对战争的性质依然充满矛盾和模糊的认识。他们认为,既然天皇都没有罪孽,那么天皇的将军、官僚和士兵们也都没有罪孽。
长期以来,对外侵略是日本的基本国策,也是日本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许多日本人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错误观念:对外侵略是理所当然的。审判的不彻底使日本人认为,自己虽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了,但这仅仅是战争策略的失败、时机选择的错误等,而没有意识到对外侵略本身的非正义性。
东京审判早已结束。然而,从另外一种意义上说,东京审判是一场远远没有完成、也依然没有结束的审判。
正因为东京审判的漏洞和缺陷,才导致了半个多世纪以来日本国内民族主义势力的沉渣泛起;正因为东京大审判的半途而废,才导致了受日本侵略和残害的各国人民数十年如一日地、锲而不舍地申诉和追讨,民间的慰安妇赔偿、劳工赔偿和细菌战毒气弹赔偿等问题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
东京审判仅仅是揭露和追讨战争罪行的开始,而绝对不是结束。在东京审判之后,每一次对日本战争罪行的声讨和诉讼,都可以看作是对东京审判的回应和延续。这场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还将持续一段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
一切有正义感的国家,不会对此袖手旁观。
一切历史感的的人民,不会对此熟视无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