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虚拟的十七岁 > 模特儿第N+1次

模特儿第N+1次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0.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从time\'sarrow以后,模特儿约定弄乱了,朱仑的来去是飘逸的,我的笔下,也不再是年月日星期六第几次的写法了。但是,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三日这一次,仿佛是最后一次,这天正是星期六,把它列为模特儿第n+1次吧。

    ***

    “我理解你和我的关系,一如你声明在先的,我只是你的模特儿,不是别的。”

    “你好聪明,你理解得很准确。”

    “如果你有女朋友呢,会不会像你的模特儿一样?”

    “如果有,造型像我的模特儿,我会感谢上帝。”

    “十七岁?”

    “十七岁。”

    “如果十七岁过了,十八岁怎么办?”

    “你知道中文词汇里有一个词儿叫弃妇,就是被遗弃的妻子。如果十七岁过了,十八岁就会变成弃女朋友。”

    “你真强势,你不要十八岁的女朋友。”

    “反正我十七岁的也没有,当然可以说大话。”

    “你的模特儿十七岁过了,十八岁怎么办?”

    “十八岁她就失业了。”

    “照这样看来,也许我不该活过十七岁。”

    “话好像不能这么说,至少不能这么悲观的说。”

    “还悲观吗?十八岁就失了业,来日方长,还不悲观吗?”

    “悲观的该是我吧?请你记得我的年纪。我死的机率超高,这个房间,很快就变成纪念馆了。”

    “如果你死了,我还是失业了。”

    “所以哎,你要珍惜目前的以模特儿为业的机会,好好演出。”

    “我可以演出你十七岁的情人吗?”

    “好像可以。”

    “我可以做你十七岁的情人吗?”

    “好像不可以。你忘了我们约定过,你只是我的模特儿,或者说演员,一切都是演出的。”

    “不是真的?”

    “演出得入戏、逼真,也是真的。真有两种,第一种是原来就真、第二种是弄假成真。其实呀,第二种比第一种有时更真得比真还真。”

    “什么叫比真还真?”

    “假得比真还精彩,就是比真还真。”

    “我比真还真吗?”

    “你比还真还真。”

    “那十八岁还要走吗?”

    “我从没说过你十八岁你走,我是说你十八岁我走。”

    “你是说你离开了。”

    “是。”

    “那这房子、这漂亮的房子怎么办?”

    “我可以空在那里。”

    “你不回来了?”

    “我也许半夜偷着回来一次。”

    “那时我若在这房子里怎么办?你会喊吗?是喊有鬼呢?还是有贼?”

    “先喊有鬼,再喊有贼。”

    我们都笑起来。

    “但我不是鬼也不是贼。所以啊,你请来张天师,我不是鬼;你叫来警察,我不是贼。他们都不能抓我。”

    “谁要他们抓你?我自己包办了。你若是鬼,我就是抓鬼的警察;你若是贼,我就是抓贼的张天帅。”

    “你的角色全错乱了,不是吗?”

    “是错乱了,因为被一个十八岁的不速之客,不论是鬼是贼,给迷住了。”

    “十八岁你也接受吗?”

    “应该接受你的十八岁。并且,那时候我无法先问你的年纪。”

    “你要先怎么办?”

    “我要先强xx你,除了强xx,别无他途。”

    “强xx了十八岁,十八岁已成年,法律上对你有利。”

    “可是,强xx鬼是不犯法的。”

    “强xx了贼呢?”

    “强xx罪是三年以上的罪,窃盗罪是五年以下。如果窃盗犯聪明,她不会告强xx犯。”

    “那贼怎么办?”

    “办法很多,就是半夜三更不要乱跑,免得被白白强xx。”

    “那多划不来?”

    “的确有一点,唯一的办法是你享受那一次被强xx。像爱尔兰诗人叶慈(w。yeast)那首丽达与天鹅(ledaandtheswan)所描写的天神宙斯(zeus)强xx斯巴达王丁大留斯(tyndareus)的妻子丽达那一幕,最后葉慈用的是herlooseningthighs的造句,loosening是主动的现在分词,而不用被动的loosened,被强xx后来,被的大腿主动的放松了。”

    “你是说那时有人喜欢被强xx?”

    “我是说,有时候,当被强xx也是一种享受的情况,强xx也不会是残忍。这是强xx犯的自解。everysexuallyactivemanknowstherearewomenwhocan\'tbringthemselvestosay“yes,”butwhorespondtoalittlepushing。isitrape?”

    “你是那种强xx犯吗?”

    “对别人,我不是;对可爱的你,就很难说。”

    “如果,我不合叶慈诗中的文法呢?”

    “我想你漂亮的大腿不同意你的话。”

    “你是不是还喜欢十八岁以后的我?”

    “我会掐死那种喜欢。我只要十七岁。”

    “十八岁,就绝对不要?”

    “除非贼头贼脑。”

    我们一直在笑。

    “你爱上一个贼头贼脑的,你的审美眼光岂不有点怪异?”

    “为了避免怪异,所以要截止到十七岁最后一天。”

    “你听来好无情。”她有点生气的样子。

    “无情是智慧的最高表现。”

    “那我只好自己十八岁了。”她坐下来。“可是,”她望着我,隐含着什么“我怀疑我十八岁会在这房里做小偷,因为,因为,我会有十八岁吗?”

    “我会有六十八岁吗?”

    “我是说,如果,十七岁这么重要,也许该冻结十七岁、永远十七岁、死在十七岁。如果,只是假设,如果我死了,你会伤逝吗?”

    “伤逝,是一个动人的词汇,可是错了,为什么要因逝去而伤呢?中国哲人有一种反伤逝论,以为活的时候是时也,是自然来活的时候;去的时候是顺也,是自然往生的时候,整个人生的来去是自然现象,当它来去运转时候,要安时而处顺,所以哀乐不能入也。其实,中国这种哲人也错了,哀可以不能入,但乐又何必挡住呢?快乐涵盖面不只是及时的、即时的、当时的,那是不完整的,快乐涵盖后继的、延伸的、召之即来的、回味的、isover以后的。一次又一次重建的、前后相连,才是完整的快乐。及时的、即时的、当时的快乐都未免匆匆、未免粗糙、未免素描,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后继的快乐,才是完整的图画。那时候,创造快乐的肉身已经变了,或褪色、或渐调、或濒老、或云亡,总之,时过境迁,肉身已经fadeaway,不要追从了。但是,音容笑貌,包括叫床,都永恒存在,为什么要伤逝呢,十七岁永不逝去,她还在叫床。为什么不快乐一点去笑起人生呢?你死了,我不能无感,但是,听到你叫床的可爱声音,我就不会伤感了。所以呀,可爱的朱仑,十七岁,请多叫床。床是永不白叫的,如死的是我,六十七岁,我愿在叫床声中死去,那是我的安魂曲。为什么要那样老套处理死亡,我承认,老套,有它悲调的情调,问题是,一定要这样悲调吗?”

    “我想起狄更斯(dics)那篇deathoflittlenell(悼小纳尔之死),你不觉得悲调多么动人吗?shewasdead。nosleepsobeautifulandcalm,sofreefromtraceofpain,sofairtolookupon。sheseemedacreaturefreshfromthehandofgod,andwaitingforthebreathoflife;notonewhohadlived,andsuffereddeath。”

    “朱仑呀,你背得好。当然我承认,但是,古今中外,伤逝是一个太老套的反应了,不能少一点或改一改吗?就算锁定老调而论,狄更斯描写的littlenell之死,写得太浅了。其实,唯一比生的美丽更美丽的,乃是生死线上转入方生方死的美丽,方死是血色渐褪、方死是苍白渐浮;方死是馀温渐冷、方死是生机渐消,那种美丽是那么短暂、那么凄迷、那么仅存仅有、那么欲生还休,狄更斯并没写出来。当然他写的,不是十七岁的叫床派。他选错了女主角。要是我,我会特别选出在生死线上有生死线外的死亡画面,十七岁在叫床声中死去,难道不动人吗?一定要伤逝吗?”

    “听你这么说,也许伤逝太重了,但总不要忘了那也是一种美,狄更斯笔下littlenell另一段,我背给你听,你来翻译:andnowthebell—thebellshehadsooftenheardbynightandday,andlistenedtowithsolemnpleasure,al摸stastoalivingvoice-rungitsre摸rselesstollforher,soyoung,sobeautiful,sogood。”

    “我来翻译。”我说。“那个钟——那个钟声,她生时常常听到、日日夜夜听到的、庄严而喜欢听到的,馀音犹在。如今,却无情的离开了她,那年华如斯的她、那出色如斯的她、那美好如斯的她。”

    “你可以做同步口译。”

    “我跟不上专家,但专家也跟不上我。像我把soyoung,sobeautiful,sogood翻成年华如斯、出色如斯、美好如斯,专家们就跟不上。如斯有中文里逝者如斯的暗嵌,专家们恐怕更翻译不出来了。”

    “如果伤逝是这种规格的,为什么要反对?”

    “也不是反对,只觉得应该不老套而已。人生要雨后斜阳,泪眼问花是不够的,还应该跟着笑脸上床。更重要的是,笑脸上床是没有过去式的,也不止于现在式,笑脸上床是一本tense(时态)错乱的方法,它帮聪明人除去了时间因素的折磨。”

    “你把死亡陈述得好有彩色,看来死亡好像也值得珍惜。”

    “的确值得珍惜,我有一首叫珍惜的诗,你要看吗,就在书桌中间的抽屉里——

    珍惜是一帘绮梦,你不愿它醒;

    珍惜是一出情戏,你不愿它落幕。

    珍惜是一对小奶,你不愿左右选择,

    珍惜是一只美丽的脚,你不愿对另只说不。

    珍惜是把刹那位长,

    珍惜是把春风一度,

    珍惜是把死亡高xdx潮,

    珍惜是把珍惜凝住。

    死亡是什么?死亡是一种凝住。像deathmake、死亡面具那样凝住。”

    “死亡面具,一个从林肯(lincoln)死后,就很罕见的东西。它是死人的脸翻出来的模型,比模型还真实,因为它直接来自死人的脸。它先从死尸的脸上做出模子,再用石膏、或蜡、或金属灌铸打造而成。古罗马明用蜡做好,并加上颜色,在入殓时罩在死者脸上,等于加了一层套子、面罩,防御恶魔。然后,它留在死者家中中庭,逢年过节还戴上花冠。中世纪的英国法国也流行,英国西敏寺有好多国王的面具。现在世界存有的有名面具有但丁(dante)的、克伦威尔(cromwell)的、牛顿的、拿破仑(napoleon)的、贝多芬(beethoven)的、林肯的。deathmask,我对它有特别的感觉。它是一种另类的假面具,象征的,却是真的自己。”

    “死亡面具,它多么有反科技的意义。科技在为生者留副,复制人身;但死亡面具却为死者加持,复制死相。死者的本尊必将腐朽,但面具不会,复本保存了原版,有了复本,令人想像往生。”

    “如果我死了,你会做我的死亡面具吗?”朱仑又出了奇想。

    “看到比面具更真实的,在死亡中,我要先享有它,而不是先面具它。如果真有那种境界,我一定在模糊中享有着你,你美丽的死相。”

    “我想,人有泄天机的本领,最后应该表现在泄漏自己的死期上。人的死期,也算天机的一种。人该有这种本领,像某些动物一样,自知死期。报上说一家老人院里养了一只花猫,这猫有灵异现象,它守在那位老人身边,迟迟不肯离去,这老人就死了。我想我梦到那只猫。”

    “我的朱仑有点胡思乱想,你还没资格见到那只猫,因为你不够老。你要先梦到老人才行。梦到老人还不够,老人正在梦狮子。”

    “哦。我想我直接梦到了狮子。”

    “人有本领知道自己的死期。那不是见到猫,而是拿起枪。自杀者最知道自己的死期,比上帝还早知道。当然碰到狮子,也可以知道死期了,效果和枪一样好。”

    “如果我先死了,你在磺溪大厦、我们的磺溪大厦想我吗?”

    “我不想信那种如果。别忘了我大你多少岁。你可以在许多方面抢先,但死就轮不到你抢了。”

    “我只是说如果,如果我先死了,你会在这屋里想我吗?”

    “当然会。重要的是快乐的想、没有感伤的想。正面的想、没有负面情绪的想。”

    “你不难过吗?”

    “我不认为难过是一种快乐的、正面的情绪,我不喜欢它。我会朝莫忘欢乐时那种倾向,倾听你那不朽的叫床。并且,谁能预知死后怎样呢?想想英国文学家哈代吧,他三十四岁和他前妻结婚,婚后三十八年,前妻死了,他又再婚,再婚后十四年他死了,死时八十八岁。他被英国女王下令国葬在西敏寺,他的身体,虽然照着女王的意思,但他的心脏,却给挖了出来,埋在他家乡的前妻的坟墓里,这不是身首异处,而是身心两分,多么多情动人的故事呀。”

    “那你呢?如果我先死了,你后死,你埋在那儿呢?”

    “我我?我有尸可埋吗?”我笑着,有点无奈。“我死后完全捐给台大医学院了,我可算是尸骨无存了。就算存了一副骨架子,与人骷髅相见,我还是无骨可埋了。”

    “你死后捐出尸体,你真前进。”

    “一般人死了,死后都是全尸,即使被砍头了,照中国的习惯,也不希望身首异处,所以要找专家来,专家叫缀元师傅,缀是连结,元是脑袋,他把砍下来的头,端正的接在脖子上,再用熟练的技巧,在脖子正面左右各缝一针,又在背面补上一针,就算完成归位手继,这样三针缝下来,人又变成全尸了。将来尸骨朽了,好歹还是埋在一起。不过历史上有个人的遭遇很怪,他就是中国人信的关公、关老爷。关老爷被俘后,被孙权砍下头来,但他却身首异处而葬,他的身埋在湖北当阳,首却埋在河南洛阳。原因是曹操要看他的首,所以,传首到洛阳,就地埋在洛阳了。一个人,死后头和身体离得那么远,倒也真罕见。关老爷这家伙一辈子死后走运,由凡人滚雪球一样滚成大神,他的声名死后不知翻了多少番,声名以外,尸体也从湖北折腾到河南,死后真是热闹得很,英国的哈代都比不过他。”

    “你呢?你死了,处理你的尸体,还有骷髅相见等问题,是不是?”

    “我提供给学医的学生们大体解剖后,并约好,解剖后剩下的skeleton、骨骼,要制成标本,永远挂在医学院的骨科,使恨我入骨的人,永远可以看到。”

    “如果不恨你入骨的呢?”

    “那他可以来看我一身傲骨。”

    “英文有askeletonatthefeast的典故,叫作宴席上的骷髅,起源自古埃及人在重大宴席上,都要当众摆上一具骷髅,提醒人们居安思危、存不忘亡。也许,你的骷髅不该只放在台大医学院,该巡回展示,在宴会中巡回展示,学古埃及人。”

    “干嘛?别忘了英文中askeletonatthefeast。的另一意思就是扫兴,hispresenceatthefeast(party)wasaskeletonatthefeast。死了还这样闹人,不恨我入骨了也要重新考虑了。”

    “听起来,有点羡慕你死后还这么有骨气,可惜的是,我恐怕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