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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真正的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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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刚才表现的太过怯懦,又对他带着隐隐的忌惮,那名武者仔细想想,倒觉得凌云这样做理所当然。

    通过种种机缘巧合,自己达到了一百六十点的力量,凌云却只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大战之后他又累的筋疲力尽,自然不敢招惹自己?

    刚才凌云手中拿着妖核,脸上露出了犹豫不舍与认命的表情,分析了凌云刚才的表现,认为凌云不会出手,或者说他也不敢出手,才会麻痹大意。

    就在他的手刚刚抓到妖核的时候,凌云突然一拳打过来,那名武者想不到凌云翻脸如此之快,而且一出手便是全力以赴,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凌云的拳头就砸进了他的脑海。

    凌云比别人多了十年的末世,上一世的血腥生活,使得他内心的隐忍与出手之狠已经达到了无人能及的地步。

    就算别人不招人凌云,他只要断定别人会威胁到他,便会毫不留情的击杀对方,更不要说这人出来捡他的便宜了?

    从那名武者垂涎他妖核的那一刻起,凌云心中便有了击杀对方的心思,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击杀对方,他才故意露出怯懦与犹豫不决的模样来,并忍痛将妖核扔给了那人。

    凌云所做的这一切,绝不是妥协,而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迷惑对方,那名武者终于中计,他说什么也想不到,对面这名看起来白皙若浮夸的年轻人内心会如此狠毒,一言不合便想杀人灭口。

    在他明白一切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凌云出手的速度着实太快,大大超乎了那人的想象,哪怕他空有一百六十点的力量,在凌云偷袭之后,竟然无法躲避凌云突然打过来的一拳。

    ‘彭。’

    那名武者的脑袋直接被他一拳打爆。

    随即,凌云将手中储物戒指掷出,大厅的上方,出现了一个模糊的入口,凌云抓起那名武者的身体,连同他握在手中的妖核,一起掷入了头顶的虚幻入口中。

    他又举起了数吨中的触角怪,一并掷入了进去,就连附近触角怪的几只触角也被放入了半空中的入口的空间里。

    做完了这一切,储物戒指再次缩小并回到了他的手上,凌云才长出了一口气,如果刚才与那名武者动手的话,他虽然可以利用丰富的搏击经验击杀对方,不过却要花费一些手脚才能做到,如果那名武者同伙,或者军队中的将军们赶过来,都会使自己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

    凌云才将妖核送给那人,并在他不背的时候袭杀了对方。

    那人来抢凌云的妖核,所作所为虽然够无耻,但论到心狠手辣,却要比他这个在末世中厮杀了十年的人差远了。

    至于凌云将触手怪的尸体与触角藏起来,则是为了毁尸灭迹。

    就算军方的人知道自己遇到过触手怪,自己只要说触角怪与自己打了一架,而后它就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军队的人在见不到触手怪尸体,也只有相信自己的话。

    毕竟他们想象不到自己有一个可以储存一切的储物戒指。

    在别人的印象中,自己除了射击技术极为逆天之外,本体的力量并不强,军方的人也不会联想到是自己击杀了触手怪,至于那名武者,以后谁问起,只要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别人就奈何不了自己。

    凌云所做的一切,只能用手狠心黑,辣手无情来形容。

    一旁的林雨晴被震呆了,她不相信眼前这个杀人如蝼蚁的人,便是与她一起长大的凌云,对方抢夺他的妖核,手段虽然无耻了一点,但凌云也不至于用这样的手段击杀了对方吧。

    对方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变异怪兽,人命关天,为什么凌云如此草菅人命?

    她与凌云自小一起长大,又在一起度过了中学,一起上了大学,在林雨晴的印象中,凌云一直是一个不爱说话且心地善良的人,但今天,他却露出了极为狰狞残忍的一面,甚至他在杀人的时候,脸上都没有任何不安的表情。

    林雨晴心中突然感觉到有些恐怖,难道凌云是做惯了这样的事情,才会这样冷酷吗,刚才他诱骗偷袭那名武者的手段娴熟,绝不像第一次出手?

    凌云便回头,对一脸震惊的林雨晴说道:“雨晴,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

    。

    回到基地市之后,刘队长来了,见到凌云活着回来,他露出了一副喜出望外的模样,并追问凌云是怎么回来的?

    凌云倒也看的出来,刘队长对他的关心倒也出自真心。

    但他就算再关心自己,有些事情也绝不能叫他知道,凌云只是说自己用枪射伤了触手怪的几只触手,那头触手怪便自己逃走了。

    刘队长倒也没有怀疑什么,那头触手怪至少有二百点的力量,凌云只是枪法逆天,凭凌云一人的力量还击杀不了触手怪,凌云能活着离开,已经算得上是运气好的逆天了,至于凌云击杀触手怪,他则连想都不敢想。

    蚂蚁咬不死大象,凌云也杀不死触手怪,刘队长才认为自己的想法理所当然。

    提起清理动物园时的收获,刘队长一脸得色,并扬言要为凌云与林雨晴请功,凌云则以自己不喜欢太张扬为由拒绝了。

    刘队长倒也没有坚持,凌云不喜欢张扬,击杀十几头变异狼的功劳自然而然的便落到了他的头上,这可是又得名又得利的事情,谁会拒绝,单凭他领了凌云击杀十几头变异狼的功劳,至少也能被提升为营长,甚至被提升为基地市的少将。

    对于凌云与林雨晴的低调,刘队长自然是拍双手欢迎,如果他手下多几名这样低调又不喜欢出风头的强者,说不定他已经做到上将了?

    离开的时候,刘队长拿出了一大笔可以在基地市中流通的货币,如今基地市已经逐步转入了正轨,才产生了这种可以在基地市内部小范围流通的货币。

    凌云看了一眼货币的数目,如果将那些变异狼的妖核与血肉皮毛全部兑换成货币的话,这些货币也占到了全部价值的四分之一,刘队长给了自己这么多的货币,为人处世也算极为厚道了。

    毕竟他们中死了近一百士兵,他们兑换来的货币,除了上缴一部分之外,剩下来钱还要支付给那些死去士兵的亲人们。

    死者优先,这也是军中一项约定俗成的规矩。

    再者,剩下的四百名士兵也要分一杯羹,毕竟大家都是一起出去冒险的,刘队长自己也要拿一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能将四分之一的财富留给自己,也算很不容易了。

    凌云拿出一部分钱,所做的第一件事便在基地市购买了一套小型的别墅,他还要在基地市住上一段时间,自然要找一个清静点的安身之地。

    末世后死了很多人,前来投奔基地市的人,大部分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自然没有人有多余的钱财去购买房屋,这便导致基地市的房价极低,基本上与白捡也差不多。

    当然,随着基地市的逐步繁荣,以及人口越来越多,基地市的房价才会水涨船高,凌云在离开基地市之前,将房屋转卖出去,也能狠狠赚上一笔,不过那却是自己得到遗迹以后的事情了。

    到了晚上,林雨晴去休息了,凌云则从戒指空间中取出了那名武者的身体,并露出了一脸的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