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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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烈文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闭上双眼:“大人,烈文不知!”
“共和一说,最早源于周朝厉王奔彘以后,朝政由周公、召公共同执掌,史称共和执政,冯桂芬用其词,意指多方联合执政,与西方的民主类似,其共同点在于否定了家天下和君主的至高无上,代之以议政会为最终权力机构,”虽然是曾国藩手下的幕僚,赵烈文对华夏的关注一直很重视,也看过名声很大的冯桂芬的新经学,对于华夏一再倡导的共和,了解得很详细。
“按照华夏联盟的通告和如今四省总督府的设置,联盟也会设置一个首脑,好比如今四省的叶兴华,但是这个首脑的权力并不是无限的,首先不是世袭,也不是终身,而是有任期的,任期结束,便要由议政会选举新的首脑;其次是首脑即便在任期内,重大决策依然需要通过议政的表决,不然是无效的,按照冯桂芬的说法,这就是所谓的制衡,共和就是要反对绝对的权力,因为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赵烈文道。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曾国藩眼中闪过一道亮光,儒家向来讲究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教化治天下,不过像曾国藩这样的人物,自然知道现实并不如想象的那样,大清的官场,不过是和光同尘而已,从未有过所谓的吏治清明。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如何想却是另外一件事,至少曾国藩对传统的纲常伦理还是相当的重视:“共和虽有制衡。难免造成纷争。如何形成稳定有序的秩序?”
“冯桂芬在共和说中,对此有很详细地描述,不外乎平衡两个字,冯桂芬认为有人处皆有党,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此话本来不错,历朝历代皆有党,前明党争尤其惨烈,而在共和地体制下。有党也有党争,但党争涉及的只是票选。”
“共和说中曾以前明为例,晚明曾有东林党、浙党齐党楚党等,后又有阉党,东林党与齐楚浙党,阉党与东林党相互争斗,有党派而无是非。兴党狱,死人无数,冯桂芬认为党祸的根源并非结党,而在于决定两党命运的权力在皇帝手中,是个人意志,这样谁都不服谁,无不以极端的办法来对付对方,从而导致没有原则的倾轧。”
“而在共和体制中,党争的评判标准并非某个人的意志,首先。各党代表的政策哪一个能得到通过,直接由议政会投票表决,票数多者通过,清晰明了;其次,议政会的成员可能都有党派和政策倾向,他们之所以能成为议政会地议员,又是接受更大范围的选民投票产生,譬如湖南乡绅选举大人为议员,则大人可以代表自己的派别投票。”
“那大家不都投自己的票?”刘蓉不以为然地说道。
“可以,但议政会有不同的派别。如果别人不支持的话,那么这样的政策便无法通过,”赵烈文道。
“这就好像朝堂议事,有时候各派意见不同,也会争执不下。传统地办法就是由皇帝来决定。”曾国藩试着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共和:“以前明为例,前明的皇帝做决策时。自然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或者是偏向某个派别,无论怎样选择,总会引起另外一个派别的不满,以为皇帝是偏袒那个派别。”
“不错,若君王强势,自然好说,若君王暗弱,问题就来了,一方不服,自然会想办法打击另外一方,这就是党争,可怕的是,党争的胜负依然是某个人的意志,譬如天启信任魏忠贤,阉党自然取胜,崇祯登极以后,阉党又会倒霉,”赵烈文也拿明朝的事情来解说,其实他们都知道,无论放在哪个朝代,都是这样的,就好像清朝的汉臣和满臣之间地差别,只能是满臣有利,不过这种有利已经成为常态,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而共和制则不同,争执得再厉害,也只能通过投票来解决,议政会十三个省和京都的上百位议员,一人一票,支持者多,则通过,支持者少,则不通过,谁都无话可说。”
“但是在投票以前,还是可以想办法打击那些反对者啊!”刘蓉还是觉得不以为然。
“当然,冯桂芬就曾说过,每种制度都会有其缺陷,人类所能做的只是尽量弥补这种缺陷,但按照制度执行,总有规律可循,也就是说未来是清晰的,而以人的意志特别是某个人的意志来做决定,风险就很难控制。”
“共和说中强调多数人的选择,比如大的决策由议政会投票作出选择,议政会议员又要经过地方议政会投票选出,地方议政会议员则要经过当地乡绅的选择,冯桂芬认为不排除某个集团可以控制或联合大部分的议政会议员,比如东林党曾经名动天下,那么至少这个团体作出地决定,应该是维护他的团体的利益,由于这个团体是不同地方选出来的,那么他就应该是代表了大多数地方的利益,那么这个决策便是通过了,也是可以地,至少符合大部分地利益。”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能联合大部分的议员,那么就可以让制台大人做共和政府地首脑?”刘蓉难以置信地问道。
“是的,共和说里曾经举过一个例子,譬如议政会提出谷物的税收降低而小麦的税收提高,对南方有利而对北方不利,通常情况下代表北方的议员会反对,代表南方的议员会支持,如果是传统的办法,大明皇帝很可能支持考取进士更多的南方,显然南方人在官僚体系中的人多,也可能支持他更亲近的北方。”
“但是在共和体制中,议员是不同地区选举出来的,南方北方可能不相上下,南方的议员如果多一点,可能支持的票数就会获得相对多数从而通过。”
“这不就是人多欺负人少么?我看也不咋的!”曾国藩微笑不语,刘蓉却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
赵烈文摇了摇头:“刘大人刚才说的话确实在理,是只从利益角度来说的,但议员都是读圣贤书的,表决的结果也都是公开的,即便是南方的议员,也不会全部都选择支持,因为做出这样很不合理的选择,只能说明他并不合格,那么下一次的选举中,他就有可能被选掉,失去议员的职位,这便是制衡!”
“所以共和书认为,共和体制下投票的结果,必然是各地方利益和议员价值判断综合形成的结果,也就是说,投票结果可以反应多数的利益和价值取向,如果认为只是靠地狱或党派勾结便可以翻云覆雨的话,那就是说社会教化的作用是负的,甚至连这些大家选出来的精英都不会遵守,还能指望靠个人自觉来治理国家吗?”
“共和书在这里也明确提出,共和体制下的投票,必然是参加者受到过一定的教育程度,可以明辩是非的百姓,而能够成为最高级议政会议员的,定然是得到大家承认,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精英,他们的明辩能力和道德水准应该得到承认,至少在公众场合下是值得信任的。”
曾国藩点了点头:“也就是说,共和制不会避免所有的缺陷,但是和前明相比,前明得到皇帝的支持,就可以随意打击另外一派,哪怕他不过是个宦官。但是在共和体制下,必须和别的派别进行投票,而由于他们的投票权来自于更下一级的投票,所以从理论上来说,议员所投的票代表了他们的选择,所以像阉党这样的祸患就不会出现,齐楚浙党也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来应对东林党。”
“是的,如果相信教化是有效的,那么投票的办法就要比前明的专制更好一点,虽然这依然不是最好的办法,也会存在漏洞,”赵烈文最终评价道。
曾国藩笑了笑:“如果我没猜错,共和制还有一些别的做法吧?”
“是的,大人应该知道四省总督府设立内阁和院司寺的事情,根据华夏时报时报的分析,立法院也就是共和制下的议政会,不过四省现在还没有条件投票选出议政会,所以率先成立立法院以行使立法职能,与其类似的还有大理寺。未来的共和制政府,将形成立法院、大理寺和总督府并列的格局,立法院制定法律,所有人和部门都必须要遵守,包括总督府,所以说共和体制下,现在的立法院,未来的议政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可以制定法律,并对重大决策进行投票表决。”
赵烈文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闭上双眼:“大人,烈文不知!”
“共和一说,最早源于周朝厉王奔彘以后,朝政由周公、召公共同执掌,史称共和执政,冯桂芬用其词,意指多方联合执政,与西方的民主类似,其共同点在于否定了家天下和君主的至高无上,代之以议政会为最终权力机构,”虽然是曾国藩手下的幕僚,赵烈文对华夏的关注一直很重视,也看过名声很大的冯桂芬的新经学,对于华夏一再倡导的共和,了解得很详细。
“按照华夏联盟的通告和如今四省总督府的设置,联盟也会设置一个首脑,好比如今四省的叶兴华,但是这个首脑的权力并不是无限的,首先不是世袭,也不是终身,而是有任期的,任期结束,便要由议政会选举新的首脑;其次是首脑即便在任期内,重大决策依然需要通过议政的表决,不然是无效的,按照冯桂芬的说法,这就是所谓的制衡,共和就是要反对绝对的权力,因为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赵烈文道。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曾国藩眼中闪过一道亮光,儒家向来讲究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教化治天下,不过像曾国藩这样的人物,自然知道现实并不如想象的那样,大清的官场,不过是和光同尘而已,从未有过所谓的吏治清明。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如何想却是另外一件事,至少曾国藩对传统的纲常伦理还是相当的重视:“共和虽有制衡。难免造成纷争。如何形成稳定有序的秩序?”
“冯桂芬在共和说中,对此有很详细地描述,不外乎平衡两个字,冯桂芬认为有人处皆有党,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此话本来不错,历朝历代皆有党,前明党争尤其惨烈,而在共和地体制下。有党也有党争,但党争涉及的只是票选。”
“共和说中曾以前明为例,晚明曾有东林党、浙党齐党楚党等,后又有阉党,东林党与齐楚浙党,阉党与东林党相互争斗,有党派而无是非。兴党狱,死人无数,冯桂芬认为党祸的根源并非结党,而在于决定两党命运的权力在皇帝手中,是个人意志,这样谁都不服谁,无不以极端的办法来对付对方,从而导致没有原则的倾轧。”
“而在共和体制中,党争的评判标准并非某个人的意志,首先。各党代表的政策哪一个能得到通过,直接由议政会投票表决,票数多者通过,清晰明了;其次,议政会的成员可能都有党派和政策倾向,他们之所以能成为议政会地议员,又是接受更大范围的选民投票产生,譬如湖南乡绅选举大人为议员,则大人可以代表自己的派别投票。”
“那大家不都投自己的票?”刘蓉不以为然地说道。
“可以,但议政会有不同的派别。如果别人不支持的话,那么这样的政策便无法通过,”赵烈文道。
“这就好像朝堂议事,有时候各派意见不同,也会争执不下。传统地办法就是由皇帝来决定。”曾国藩试着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共和:“以前明为例,前明的皇帝做决策时。自然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或者是偏向某个派别,无论怎样选择,总会引起另外一个派别的不满,以为皇帝是偏袒那个派别。”
“不错,若君王强势,自然好说,若君王暗弱,问题就来了,一方不服,自然会想办法打击另外一方,这就是党争,可怕的是,党争的胜负依然是某个人的意志,譬如天启信任魏忠贤,阉党自然取胜,崇祯登极以后,阉党又会倒霉,”赵烈文也拿明朝的事情来解说,其实他们都知道,无论放在哪个朝代,都是这样的,就好像清朝的汉臣和满臣之间地差别,只能是满臣有利,不过这种有利已经成为常态,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而共和制则不同,争执得再厉害,也只能通过投票来解决,议政会十三个省和京都的上百位议员,一人一票,支持者多,则通过,支持者少,则不通过,谁都无话可说。”
“但是在投票以前,还是可以想办法打击那些反对者啊!”刘蓉还是觉得不以为然。
“当然,冯桂芬就曾说过,每种制度都会有其缺陷,人类所能做的只是尽量弥补这种缺陷,但按照制度执行,总有规律可循,也就是说未来是清晰的,而以人的意志特别是某个人的意志来做决定,风险就很难控制。”
“共和说中强调多数人的选择,比如大的决策由议政会投票作出选择,议政会议员又要经过地方议政会投票选出,地方议政会议员则要经过当地乡绅的选择,冯桂芬认为不排除某个集团可以控制或联合大部分的议政会议员,比如东林党曾经名动天下,那么至少这个团体作出地决定,应该是维护他的团体的利益,由于这个团体是不同地方选出来的,那么他就应该是代表了大多数地方的利益,那么这个决策便是通过了,也是可以地,至少符合大部分地利益。”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能联合大部分的议员,那么就可以让制台大人做共和政府地首脑?”刘蓉难以置信地问道。
“是的,共和说里曾经举过一个例子,譬如议政会提出谷物的税收降低而小麦的税收提高,对南方有利而对北方不利,通常情况下代表北方的议员会反对,代表南方的议员会支持,如果是传统的办法,大明皇帝很可能支持考取进士更多的南方,显然南方人在官僚体系中的人多,也可能支持他更亲近的北方。”
“但是在共和体制中,议员是不同地区选举出来的,南方北方可能不相上下,南方的议员如果多一点,可能支持的票数就会获得相对多数从而通过。”
“这不就是人多欺负人少么?我看也不咋的!”曾国藩微笑不语,刘蓉却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
赵烈文摇了摇头:“刘大人刚才说的话确实在理,是只从利益角度来说的,但议员都是读圣贤书的,表决的结果也都是公开的,即便是南方的议员,也不会全部都选择支持,因为做出这样很不合理的选择,只能说明他并不合格,那么下一次的选举中,他就有可能被选掉,失去议员的职位,这便是制衡!”
“所以共和书认为,共和体制下投票的结果,必然是各地方利益和议员价值判断综合形成的结果,也就是说,投票结果可以反应多数的利益和价值取向,如果认为只是靠地狱或党派勾结便可以翻云覆雨的话,那就是说社会教化的作用是负的,甚至连这些大家选出来的精英都不会遵守,还能指望靠个人自觉来治理国家吗?”
“共和书在这里也明确提出,共和体制下的投票,必然是参加者受到过一定的教育程度,可以明辩是非的百姓,而能够成为最高级议政会议员的,定然是得到大家承认,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精英,他们的明辩能力和道德水准应该得到承认,至少在公众场合下是值得信任的。”
曾国藩点了点头:“也就是说,共和制不会避免所有的缺陷,但是和前明相比,前明得到皇帝的支持,就可以随意打击另外一派,哪怕他不过是个宦官。但是在共和体制下,必须和别的派别进行投票,而由于他们的投票权来自于更下一级的投票,所以从理论上来说,议员所投的票代表了他们的选择,所以像阉党这样的祸患就不会出现,齐楚浙党也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来应对东林党。”
“是的,如果相信教化是有效的,那么投票的办法就要比前明的专制更好一点,虽然这依然不是最好的办法,也会存在漏洞,”赵烈文最终评价道。
曾国藩笑了笑:“如果我没猜错,共和制还有一些别的做法吧?”
“是的,大人应该知道四省总督府设立内阁和院司寺的事情,根据华夏时报时报的分析,立法院也就是共和制下的议政会,不过四省现在还没有条件投票选出议政会,所以率先成立立法院以行使立法职能,与其类似的还有大理寺。未来的共和制政府,将形成立法院、大理寺和总督府并列的格局,立法院制定法律,所有人和部门都必须要遵守,包括总督府,所以说共和体制下,现在的立法院,未来的议政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可以制定法律,并对重大决策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