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ACT4霸剑的威风41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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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里尔韦特城远郊小镇外,又是一次小辨模遭遇战。
战斗的主角是克蓝索顿家族,经过两次狩猎亚龙和近日连续与恶魔作战,克蓝索顿的精锐部队重甲步兵已然损失不少,虽然只要有钱就能重新装备一批,但训练上总是如那些老手来得精熟。
帝国对重步兵,重骑兵和重弩之类作用巨大的武装控制得很严,像克蓝索顿家族能允许他们拥有两百名重步兵。据说帝国内还有一两个家族被特许拥有重骑兵,但那样家族其实是少数中的少数,且无时不刻受皇室的提防,只是代表一种荣誉。
重步兵分成四排,如四面铁墙將其余士兵保护在当中,盾墙后是一层一层的长枪,再内部,则是手持短弓的射手。显然这种阵型是参考了兰德斯的短弓战术而设计的,看起来似乎也相当有效。
在盾墙的保护下,稀稀落落的短弓胡乱向恶魔头上抛射。只是,这样绵软无力的短弓,对于人数不多阵型稀松的魔族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威胁。
倒是如林的长枪对于蜂拥扑来的前哨魔们有着相当的威胁,克蓝索顿家用的长枪可不是魔狼那种一根木棍钉入一截铁枪头的廉价货色,它是由纯熟的铁匠打制的精钢长枪头和硬木制成的枪杆组成的昂贵武器。
几次攻击下来,这个方阵的四周倒落下了三十四头前哨魔的尸体。
“我讨厌乌龟。”
说这句话的人,是兰德斯,此时他正一个人坐在不远处的树上看着好戏,水妖精,滚石,哥斯拉都没有跟来,就他一个人。
就在兰德斯失去耐心,想要做点什么的时候,突然间,战场上的形势突变。
几道黑影猝然间从前哨魔中间蹿起,咝咝连声,便是一股惨绿的吐息迎头浇下,首当其冲的重步兵马上惨叫着,连人带盾转眼间化为脓水。
“强酸!”兰德斯两眼一眯,自语道。
什么时候,这些被流放于炼狱之外由巢穴自发进化而生的魔族们,竟有了这样的狡猾。利用炮灰麻痹对手的警惕,在对方松懈的时候突然以强酸魔的酸弹飞射冲开一个缺口,那么接下来,想必
不用兰德斯猜测,魔族便已然做出了示范。
前哨魔们纷纷避让,紧接着,一团如巨大化的刺猬一般的恶魔隆隆宾来,它全身缩成球状,只露出锥子般的粗刺,就这么以惊人的速度撞向重步兵防线的缺口。
一声巨响,就像是保龄球撞上球柱,登时盾墙被撞得四分五裂,大量前哨魔顺着这球状恶魔撞出的裂品蜂拥而上,迎着士兵的长枪以悍不畏死的冲锋三下两下便將原本密实的阵型冲得稀烂。
克蓝索顿完了。兰德斯哧的一笑道。
没有了阵型,重步兵甚至不如一个普通士兵来得有用,他们沉重的盔甲大盾并不适合单打独斗,没有队友保护侧面,任何对手都能轻易的绕到防御薄弱的后面,將重步兵拉翻在地,或是寻隙刺入要害。
而长枪兵对于冲到近前的前哨魔也是全无还手之力,前哨魔虽然笨,但力量上的优势和爪牙的长度显然很适合近身撕咬,战场上顿时响起一整片人类的惨叫声。
队型中间的士兵们连忙扔下短刀,拨出腰间的大环刀这种武器,在里尔韦特虽然非常昂贵,但毕竟能买得到,克蓝索顿家大业大,倒也舍得花钱装备了一批精锐士兵。
别看这些人把短弓使得乱七八糟,但说到近身格斗,这些士兵显然是克蓝索顿家精心训练的,兰德斯粗略的估计了一下,这批为数一百的持刀士兵差不多都有二级以上的实力,在贵族私兵当中已经殊为难得了。
这一批持刀士兵的反击,很快让战场上的局势僵持起来。
只是那巨大的球型恶魔全身覆盖着钢铁般的尖刺,滚动时威势惊人,便是力量型的白银骑士也不一定能挡得下它,更何况此时这里仅有普通士兵呢。
所幸,克蓝索顿家的士兵训练有素,在队长们高声喊叫下,人类一方的阵型渐渐的重归有序,重步兵们合力顶住那巨大的怪球,长枪兵们则反过来成为肉盾,保护着重步兵们,而那些大刀兵则奋勇与前哨魔们死斗,一时间,兰德斯也猜不出胜败如何。
一声尖哨,克蓝索顿家族士气大振。兰德斯拿起千里镜远远一看,原来是有援兵赶来。
远远看去,那支部队只有三四十人,但为首一人,却让兰德斯觉得眼熟,那似乎是曾在奥里尔镇见过的那名霸剑士
没错,一个霸剑士!霸剑士是一种尊称,一个获得工会十级战士资格,且以重剑为武器的力量型剑士就可以在战士工会中进行试炼,通过者便能获得霸剑士的称号和热情之神的眷顾,成为超越凡人的存在。
仅此一人,便能让士兵们觉得安心。
“这些人是什么来头?克蓝索顿家族竟有这样的力量么”兰德斯喃喃自语道。
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那名霸剑士向这边看了一眼。
兰德斯大惊失色,连忙屏息凝视,尽可能伏低身体。因为之前这里并没有什么麻烦的对手,所以兰德斯竟也只是随便弄了些伪装,藏得并不隐蔽。霸剑士虽然不是偏重于观察力的职业,然而我们知道,在这个危险的世界内,每个战士最弱的一环决定他能活多久,一个能成功晋阶成霸剑士的男人,自然不会有太明显的缺陷。
即使有,也一定被某种方法弥补了。
果然,那名霸剑士低声吩咐了几句,便有两人向着兰德斯隐藏的大树冲来,而那名霸剑士本人,则径直拨出巨剑,当头斩向那球型恶魔。
巨大的剑,看起来足有十公斤重,如此的剑即使不开锋也有着巨大的威力,再考虑到霸剑士本身的力量与发力技巧,这一剑,即使能斩开铁块我也毫不奇怪。
显然那球型恶魔的防御比铁块还要好,一剑下去腥血飞溅,那恶魔哀鸣一声,竟没有被一剑斩成两段。
它的外壳开裂,露出暗藏其中的真面目,只见两扇半球型的甲壳下,是一索如粘液般恶心的庞大躯体,顶端有着两条近五米长的触须,挥动间风声烈烈,随便一抽,便將两个重步兵连人带盾抽上半空,显然力量不凡。
只是兰德斯没有工夫看戏了,他的麻烦已经上门。
来袭的两人只是五级战士,看装束,他们也许是克蓝索顿的家族骑士,不过以兰德斯现下的实力,这种程度的敌人并不放在他的眼里。
麻烦的是,若是被对方发现,则那名霸剑士,也许將会是兰德斯生命的终结。
心念电转,兰德斯乖乖的溜下树,向着远离战场的方向跑去。他的速度并不快,步子笨重,果然身后那名霸剑士便不再多看他一眼,专心应付起那奇怪的恶魔来这些,全是兰德斯以头顶的目虫看到的。
成功。
示敌以弱,有时候的确是很实用的战术,速度即慢,脚步沉重,这样的人肯定不会是强大的战士,即使是力量型的战士,也不会在全身无甲的时候还跑得这样无力,相反,他们的脚步会因为平时的重压有着更大的爆发力,步子相反会显得比常人轻快。
施法者?看兰德斯的样子,谁会相信他会是施法者。至于游荡者,若是跑得这样慢,直接就可以去自杀了。
于是,两名五阶的家族骑士,无论怎么轻敌也足以干掉这样的对手吧。
可惜,这位霸剑士先生并不了解兰德斯,他不知道这个少年有多奇怪。
危险的奇怪。
眼看着脱离了霸剑士的视野之外,兰德斯急停转身,原本笨重的步法猝然间轻快无比,右手一伸一缩,便將身后最近的那名骑士正要挥出的长剑劈手夺过。
蜘蛛擒杀,纯熟度max。
一抓,一夺,骑士连发怔的时间都没有,便被自己的长剑当胸刺入。精致的锁甲也有缝隙,在千里镜的观察下,兰德斯很容易就看到了锁甲甲片间的线隙,这一剑刺断连结甲片的牛皮索,顺势挤开甲片直扎入锁甲内的衬甲直插心脏,竟是一击毙命。
另一名骑士完全呆住了。
怎么可能刚刚明明还是个年轻的,没有实力的见习战士,突然间怎么就由小猫变成狮子了?
不,不是狮子,是猎豹,那种速度,那种一击致命的啮咬,是猎豹!
“ 我很久没有被人追得这么狼狈了。在我杀你之前,骑士先生,我能有幸听到您的名字与家族吗?”
“克蓝索顿家族骑士,卡鲁?利遏普。”那名骑士下意识的答道。
“好的利遏普先生。死吧。”
兰德斯的声音很轻柔,出手却迅疾凶厉,双剑相交,兰德斯毫不犹豫弃剑进身,一个冲步便跳到骑士面前,几乎和他贴在一起。
蜘蛛擒杀!兰德斯现在几乎只靠这一招吃饭了。
骑士被兰德斯拉得一个踉跄,又被其人在身后一推,登时仆倒在地。兰德斯不慌不忙一脚踏住骑士的后心,一拳砸在他的头盔上。
拳头当然不会比铁盔硬,不过头盔是没有衬甲的,冲击的力量顺着颅骨直达大脑,马上让骑士昏死过去。
兰德斯剥下骑士的行头,穿戴好,抓起他的剑便这样走出树林。至于两名骑士的下场,呃,自然是被吃掉灵魂之后再拿去喂魔族了。
全覆式头盔影响视线,所以有钱的贵族骑士可能会在头盔上增加一个小魔法以增加视野,但兰德斯不需要,他有三只目虫和一只千里镜,这四个造魔的组合,足以让兰德斯在各种场合都有着鹰一般的锐眼。
兰德斯觉得还缺点什么,但一时之间,他也没想出要如何改进。
戴着全覆式头盔,身披板金铠的兰德斯,看起来相当的粗壮,幸好兰德斯本身力量就不弱,穿着这一身三十公斤的重铠仍然行动自如,虽然装甲与身体间仍然有空隙,显得有些晃荡,然而不仔细看并不容易看出来这一点。
板金铠是非常专业的盔甲,通常有一件由缝格的棉布软甲作衬甲,其上还套着一层薄薄的锁子甲缓冲,最外层才是由金属板以特殊工艺组合而成的全身盔甲。这样一身盔甲,即使没有任何魔法赋魔也有着让中产之家破产的高昂价格。像兰德斯身上这一身属于家族骑士,并不算十分精致板金铠,市面上价值十四个金币。
那柄寒光闪闪的长剑,只值半个金币而已。
见身穿板金铠的兰德斯从树林中走出,克蓝索顿的人似乎并没有怀疑,他们继续向着面前的恶魔奋力挥刀。
兰德斯一边装模作样的挥动长剑,在前哨魔中间闪避,挥击,暗藏于头盔的千里镜和空中飞舞的小目虫则在观察着周围
普通的战斗已经无法吸引兰德斯的兴趣了,他的大多数注意都放在了那名霸剑士身上。
“于吾剑下,众生平等。”霸剑士神情穆肃,一字一顿的说道“我坚信,灼热的灵魂指引手中之剑,锋芒所向,必无斩不开之盾,切不碎之甲。以热情之神尊讳起誓,必杀敌!”
每说一字,那柄沉重的大剑锋刃上的光华便亮一分,当说到必杀敌之时,那柄沉重修长的巨剑已然如太阳般耀眼了。
一剑之威,便是一座小山也仿佛要被一切两段,那是何等的声威。
那只恶魔发出震耳的嘶鸣声,它奋力收起两扇沉重厚实的甲板,想要抵挡对手的巨剑,然而在那巨剑如烈日般的光芒挥过下,这坚如城墙的防御竟被一切两断。
“果然,是我无法战胜之敌。”兰德斯叹气道。
几天后,里尔韦特城远郊小镇外,又是一次小辨模遭遇战。
战斗的主角是克蓝索顿家族,经过两次狩猎亚龙和近日连续与恶魔作战,克蓝索顿的精锐部队重甲步兵已然损失不少,虽然只要有钱就能重新装备一批,但训练上总是如那些老手来得精熟。
帝国对重步兵,重骑兵和重弩之类作用巨大的武装控制得很严,像克蓝索顿家族能允许他们拥有两百名重步兵。据说帝国内还有一两个家族被特许拥有重骑兵,但那样家族其实是少数中的少数,且无时不刻受皇室的提防,只是代表一种荣誉。
重步兵分成四排,如四面铁墙將其余士兵保护在当中,盾墙后是一层一层的长枪,再内部,则是手持短弓的射手。显然这种阵型是参考了兰德斯的短弓战术而设计的,看起来似乎也相当有效。
在盾墙的保护下,稀稀落落的短弓胡乱向恶魔头上抛射。只是,这样绵软无力的短弓,对于人数不多阵型稀松的魔族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威胁。
倒是如林的长枪对于蜂拥扑来的前哨魔们有着相当的威胁,克蓝索顿家用的长枪可不是魔狼那种一根木棍钉入一截铁枪头的廉价货色,它是由纯熟的铁匠打制的精钢长枪头和硬木制成的枪杆组成的昂贵武器。
几次攻击下来,这个方阵的四周倒落下了三十四头前哨魔的尸体。
“我讨厌乌龟。”
说这句话的人,是兰德斯,此时他正一个人坐在不远处的树上看着好戏,水妖精,滚石,哥斯拉都没有跟来,就他一个人。
就在兰德斯失去耐心,想要做点什么的时候,突然间,战场上的形势突变。
几道黑影猝然间从前哨魔中间蹿起,咝咝连声,便是一股惨绿的吐息迎头浇下,首当其冲的重步兵马上惨叫着,连人带盾转眼间化为脓水。
“强酸!”兰德斯两眼一眯,自语道。
什么时候,这些被流放于炼狱之外由巢穴自发进化而生的魔族们,竟有了这样的狡猾。利用炮灰麻痹对手的警惕,在对方松懈的时候突然以强酸魔的酸弹飞射冲开一个缺口,那么接下来,想必
不用兰德斯猜测,魔族便已然做出了示范。
前哨魔们纷纷避让,紧接着,一团如巨大化的刺猬一般的恶魔隆隆宾来,它全身缩成球状,只露出锥子般的粗刺,就这么以惊人的速度撞向重步兵防线的缺口。
一声巨响,就像是保龄球撞上球柱,登时盾墙被撞得四分五裂,大量前哨魔顺着这球状恶魔撞出的裂品蜂拥而上,迎着士兵的长枪以悍不畏死的冲锋三下两下便將原本密实的阵型冲得稀烂。
克蓝索顿完了。兰德斯哧的一笑道。
没有了阵型,重步兵甚至不如一个普通士兵来得有用,他们沉重的盔甲大盾并不适合单打独斗,没有队友保护侧面,任何对手都能轻易的绕到防御薄弱的后面,將重步兵拉翻在地,或是寻隙刺入要害。
而长枪兵对于冲到近前的前哨魔也是全无还手之力,前哨魔虽然笨,但力量上的优势和爪牙的长度显然很适合近身撕咬,战场上顿时响起一整片人类的惨叫声。
队型中间的士兵们连忙扔下短刀,拨出腰间的大环刀这种武器,在里尔韦特虽然非常昂贵,但毕竟能买得到,克蓝索顿家大业大,倒也舍得花钱装备了一批精锐士兵。
别看这些人把短弓使得乱七八糟,但说到近身格斗,这些士兵显然是克蓝索顿家精心训练的,兰德斯粗略的估计了一下,这批为数一百的持刀士兵差不多都有二级以上的实力,在贵族私兵当中已经殊为难得了。
这一批持刀士兵的反击,很快让战场上的局势僵持起来。
只是那巨大的球型恶魔全身覆盖着钢铁般的尖刺,滚动时威势惊人,便是力量型的白银骑士也不一定能挡得下它,更何况此时这里仅有普通士兵呢。
所幸,克蓝索顿家的士兵训练有素,在队长们高声喊叫下,人类一方的阵型渐渐的重归有序,重步兵们合力顶住那巨大的怪球,长枪兵们则反过来成为肉盾,保护着重步兵们,而那些大刀兵则奋勇与前哨魔们死斗,一时间,兰德斯也猜不出胜败如何。
一声尖哨,克蓝索顿家族士气大振。兰德斯拿起千里镜远远一看,原来是有援兵赶来。
远远看去,那支部队只有三四十人,但为首一人,却让兰德斯觉得眼熟,那似乎是曾在奥里尔镇见过的那名霸剑士
没错,一个霸剑士!霸剑士是一种尊称,一个获得工会十级战士资格,且以重剑为武器的力量型剑士就可以在战士工会中进行试炼,通过者便能获得霸剑士的称号和热情之神的眷顾,成为超越凡人的存在。
仅此一人,便能让士兵们觉得安心。
“这些人是什么来头?克蓝索顿家族竟有这样的力量么”兰德斯喃喃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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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德斯大惊失色,连忙屏息凝视,尽可能伏低身体。因为之前这里并没有什么麻烦的对手,所以兰德斯竟也只是随便弄了些伪装,藏得并不隐蔽。霸剑士虽然不是偏重于观察力的职业,然而我们知道,在这个危险的世界内,每个战士最弱的一环决定他能活多久,一个能成功晋阶成霸剑士的男人,自然不会有太明显的缺陷。
即使有,也一定被某种方法弥补了。
果然,那名霸剑士低声吩咐了几句,便有两人向着兰德斯隐藏的大树冲来,而那名霸剑士本人,则径直拨出巨剑,当头斩向那球型恶魔。
巨大的剑,看起来足有十公斤重,如此的剑即使不开锋也有着巨大的威力,再考虑到霸剑士本身的力量与发力技巧,这一剑,即使能斩开铁块我也毫不奇怪。
显然那球型恶魔的防御比铁块还要好,一剑下去腥血飞溅,那恶魔哀鸣一声,竟没有被一剑斩成两段。
它的外壳开裂,露出暗藏其中的真面目,只见两扇半球型的甲壳下,是一索如粘液般恶心的庞大躯体,顶端有着两条近五米长的触须,挥动间风声烈烈,随便一抽,便將两个重步兵连人带盾抽上半空,显然力量不凡。
只是兰德斯没有工夫看戏了,他的麻烦已经上门。
来袭的两人只是五级战士,看装束,他们也许是克蓝索顿的家族骑士,不过以兰德斯现下的实力,这种程度的敌人并不放在他的眼里。
麻烦的是,若是被对方发现,则那名霸剑士,也许將会是兰德斯生命的终结。
心念电转,兰德斯乖乖的溜下树,向着远离战场的方向跑去。他的速度并不快,步子笨重,果然身后那名霸剑士便不再多看他一眼,专心应付起那奇怪的恶魔来这些,全是兰德斯以头顶的目虫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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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敌以弱,有时候的确是很实用的战术,速度即慢,脚步沉重,这样的人肯定不会是强大的战士,即使是力量型的战士,也不会在全身无甲的时候还跑得这样无力,相反,他们的脚步会因为平时的重压有着更大的爆发力,步子相反会显得比常人轻快。
施法者?看兰德斯的样子,谁会相信他会是施法者。至于游荡者,若是跑得这样慢,直接就可以去自杀了。
于是,两名五阶的家族骑士,无论怎么轻敌也足以干掉这样的对手吧。
可惜,这位霸剑士先生并不了解兰德斯,他不知道这个少年有多奇怪。
危险的奇怪。
眼看着脱离了霸剑士的视野之外,兰德斯急停转身,原本笨重的步法猝然间轻快无比,右手一伸一缩,便將身后最近的那名骑士正要挥出的长剑劈手夺过。
蜘蛛擒杀,纯熟度max。
一抓,一夺,骑士连发怔的时间都没有,便被自己的长剑当胸刺入。精致的锁甲也有缝隙,在千里镜的观察下,兰德斯很容易就看到了锁甲甲片间的线隙,这一剑刺断连结甲片的牛皮索,顺势挤开甲片直扎入锁甲内的衬甲直插心脏,竟是一击毙命。
另一名骑士完全呆住了。
怎么可能刚刚明明还是个年轻的,没有实力的见习战士,突然间怎么就由小猫变成狮子了?
不,不是狮子,是猎豹,那种速度,那种一击致命的啮咬,是猎豹!
“ 我很久没有被人追得这么狼狈了。在我杀你之前,骑士先生,我能有幸听到您的名字与家族吗?”
“克蓝索顿家族骑士,卡鲁?利遏普。”那名骑士下意识的答道。
“好的利遏普先生。死吧。”
兰德斯的声音很轻柔,出手却迅疾凶厉,双剑相交,兰德斯毫不犹豫弃剑进身,一个冲步便跳到骑士面前,几乎和他贴在一起。
蜘蛛擒杀!兰德斯现在几乎只靠这一招吃饭了。
骑士被兰德斯拉得一个踉跄,又被其人在身后一推,登时仆倒在地。兰德斯不慌不忙一脚踏住骑士的后心,一拳砸在他的头盔上。
拳头当然不会比铁盔硬,不过头盔是没有衬甲的,冲击的力量顺着颅骨直达大脑,马上让骑士昏死过去。
兰德斯剥下骑士的行头,穿戴好,抓起他的剑便这样走出树林。至于两名骑士的下场,呃,自然是被吃掉灵魂之后再拿去喂魔族了。
全覆式头盔影响视线,所以有钱的贵族骑士可能会在头盔上增加一个小魔法以增加视野,但兰德斯不需要,他有三只目虫和一只千里镜,这四个造魔的组合,足以让兰德斯在各种场合都有着鹰一般的锐眼。
兰德斯觉得还缺点什么,但一时之间,他也没想出要如何改进。
戴着全覆式头盔,身披板金铠的兰德斯,看起来相当的粗壮,幸好兰德斯本身力量就不弱,穿着这一身三十公斤的重铠仍然行动自如,虽然装甲与身体间仍然有空隙,显得有些晃荡,然而不仔细看并不容易看出来这一点。
板金铠是非常专业的盔甲,通常有一件由缝格的棉布软甲作衬甲,其上还套着一层薄薄的锁子甲缓冲,最外层才是由金属板以特殊工艺组合而成的全身盔甲。这样一身盔甲,即使没有任何魔法赋魔也有着让中产之家破产的高昂价格。像兰德斯身上这一身属于家族骑士,并不算十分精致板金铠,市面上价值十四个金币。
那柄寒光闪闪的长剑,只值半个金币而已。
见身穿板金铠的兰德斯从树林中走出,克蓝索顿的人似乎并没有怀疑,他们继续向着面前的恶魔奋力挥刀。
兰德斯一边装模作样的挥动长剑,在前哨魔中间闪避,挥击,暗藏于头盔的千里镜和空中飞舞的小目虫则在观察着周围
普通的战斗已经无法吸引兰德斯的兴趣了,他的大多数注意都放在了那名霸剑士身上。
“于吾剑下,众生平等。”霸剑士神情穆肃,一字一顿的说道“我坚信,灼热的灵魂指引手中之剑,锋芒所向,必无斩不开之盾,切不碎之甲。以热情之神尊讳起誓,必杀敌!”
每说一字,那柄沉重的大剑锋刃上的光华便亮一分,当说到必杀敌之时,那柄沉重修长的巨剑已然如太阳般耀眼了。
一剑之威,便是一座小山也仿佛要被一切两段,那是何等的声威。
那只恶魔发出震耳的嘶鸣声,它奋力收起两扇沉重厚实的甲板,想要抵挡对手的巨剑,然而在那巨剑如烈日般的光芒挥过下,这坚如城墙的防御竟被一切两断。
“果然,是我无法战胜之敌。”兰德斯叹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