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ACT2犬魔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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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不用打了,锹甲虫 已经没有反败为胜的可能了。”兰德斯苦笑道。
“嘻,兰德斯输了。”小幽兴奋的跑进场,摸着水晶骑士的头,宠溺的不停和它说着话。水晶骑士只是呆呆的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似乎全然听不懂,不过,兰德斯的晨星之眼隐约能看到那蓝水晶般的眼睛中时不时闪过的微光。
果然,捕网球的作用,并不仅仅像兰德斯这个设计者想像的那样简单呢。兰德斯微微笑了起来。
这场战斗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水晶骑士的表现自然是很强大,但火焰锹甲虫才是所有人关注的重点。
冒险者们都知道,火焰锹甲虫并不是很强的元素生物,然而在勋爵大人手中,它竟然能和远超它数倍的强力战士水晶骑士战斗,虽然败了,但它所表现的战斗力,却要远远超过野生的同类。
成长捕网球捕获的生物,同魔宠一样可以训练和成长!这个想法,马上让人兴奋起来。
然而,一千金币的昂贵价格,却让多数人望而却步,这样的价格,也只有老牌贵族或是大商人有能力考虑。
兰德斯适时的推出了新产品。价值两百金币的低级球,价值两千金币的禁锢之壶,以及针对元素生物的四元素之镜。低级球的捕获能力略低于捕网球,但相当廉价,而禁锢之壶的捕获效果只比捕网球高出三成,价格却翻了一倍。至于四种元素之镜,则只在捕获对应的元素生物时有很好的效果,捕获普通魔法生物时和低级球相比并没有优势,其价格却高达五千金币
镑种魔宠捕获装置的销量都高出兰德斯的估计。在此期间,因为兰德斯大量收购原料和雇佣魔法学徒及炼金术士,导致整个帝国的魔法装备全都上涨了相当的价格。这一点,倒是出乎兰德斯的意料。
在赚够了一笔钱之后,兰德斯便减少了产量,毕竟这种东西并不可能一直热销下去,买得起的人本来就不多,能买很多的自然就更少。
“这就是那个年轻人做出来的?”坐在书房中心的老者微笑着拿着手中的禁锢之壶“短短的时间,他便从一个家族骑士成长到能独立发明出前所未见的魔导器的程度了吗?”
“看来,我们对他的关浊值得的。”另一名老者点头道“维加里会喜欢这种东西的,作为武器大师,他却连魔法物品都无法使用这个小东西,能让他的战力突破现在的瓶颈吧。”
“的确是相当方便的东西,这么看来,我也很想去捉一只宠物了。老友,看到这么有趣的东西,你介意,我把那个给年轻的侯选者吗?”
“唔,可以试试,我想,他现在有能力消化那种礼物了。”
“大人,有人送来的”兄弟会的手下躬身上前,双手递上一封加了火漆的邮包。不等兰德斯开口,奥洛菲便走上前接过了邮包,拿在手里翻了翻。
“奥法研究学院,大人,是魔法密信吗?”女战士轻轻掂了掂,便又递到兰德斯手上“似乎没什么问题。”
兰德斯笑了笑,伸出手指轻轻一挑,似乎有一双无形的手慢慢的解开邮包上的细丝绒,拆开邮包,露出其中的“礼物。”
“头冠?”兰德斯疑惑的用风之手抓起它,轻轻抖了抖,头冠中,有一张纸条。
“林德院长的信”
信的格式很严谨,字体也很漂亮,不过兰德斯并没有注意这些。他注意到的是几个关键的信息。
迷之冠,即随信附送的头冠,与之前赠予的迷之杖一样,同属于一个复杂魔法系统的部份通俗的说,就是套装。
除了头冠和法杖,还有一件法袍,一付手套,一双皮靴,一条腰带和一颗宝石。据说,这些魔法物品有着某种共鸣,將它们组合起来,將会有令世界震惊的力量。
兰德斯哧的一笑,随手將头冠丢在一边,连同迷之杖一样。他拥有的是法则的力量,既然如此,又何必刻意追寻什么迷之秘宝呢?
不过,另一件事让兰德斯很好奇,林德说,在凄风旷野中,会有让他感兴趣的东西。
凄风旷野么兰德斯笑了起来。
“大人,要去么?”
“不理他。”兰德斯随手將信塞进口袋,转头道“奥洛菲,你捕到合适的魔宠了吗?”
“是的大人,来自土元素界的石盾战士。”奥洛菲晃了晃手中的土元素之镜,答道“虽然有点笨重,但防御的效果确实很好。”
“青鬼你呢?”
“属下没有找到合适的魔宠,属下想要的是能配合潜行刺杀的生物,但是,属下对于魔法生物和异域生物并不熟悉。”青鬼答道。
“唔,我帮你留意。”兰德斯点点头道。
“我们现在做什么好呢?”小幽偏着头,问道。
兰德斯奇怪的看着小幽一眼,反问道:“小幽你很想我去凄风旷野么?”
“是啊,听名字就很奇怪呢,好想去看看哦。对了,我家宝宝也正好趁此机会好好训练一下哦。小幽想让它变成最强大的魔宠哦。”
兰德斯笑了笑,伸手去捏小幽的脸,女孩抱怨了一声,轻松的闪过兰德斯的魔爪,现在,兰德斯的速度已经远远追不上灵巧如猫的小幽了。
“勋爵大人,帝都的公文。”手下人突然在门外报告道。
“公文?从官署转过来的?”
“是,市政署的那位大人派人送来的。”
“好,下去吧。”兰德斯接过公文,晃了晃,笑道“今天是怎么了,又是林德院长,又是帝都公文。”
打开一看,兰德斯的脸顿时一呆。
鲍文的内容很简单,便是要兰德斯勋爵自行征慕人员,前往凄风旷野调查魔族基地。这种事,为什么会派到兰德斯这样一个没有军方背景的勋爵身上?
在看公文的落款,不得了,竟然是卫戍部队的某个中將的印鉴。
要知道,以维加里-费多拉玛的能力地位,在军中也不过只是上校级别,兰德斯有何德何能,需要一个中將亲自飞呢?再將那份林德寄来的信与公文放在一起,兰德斯就算不那么聪明,也该猜到这其中有什么秘密了吧。
凄风旷野,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吗?
兰德斯叹了一口气,事到如今,他也没有办法推托了。因此,他只好安排青鬼和红斧留下来处理浊流港的事务,自己带着奥洛菲和小幽吉吉,率领临时征招的一支雇佣部队前往位于帝国西南部的凄风旷野。
真正的主力,是兰德斯的亲卫队,猎犬,而那些数量众多的雇佣兵,兰德斯本就不报什么希望,只是不想让自己的人数看起来太寒酸而已。
对付杂鱼时,这些谈不上默契,但个人实力确实不弱的佣兵自然有他们的用处。这些应征而来的佣兵,平均都有五级以上的实力,在佣兵团内部的同僚们配合往往如同一人,虽然无法將所有佣兵团指挥得如臂使指,但是单论战斗力,这些佣兵足够清除一路上的障碍了。
越靠近凄风旷野,便越容易发现魔族的痕迹。时不时的,便会有十数头前哨魔组成的捕猎队从路旁跳出来,挥舞着前肢向马车扑来。
猎犬们自然不会出手,只是冷冷的看着周围,兰德斯和小幽吉吉坐在马车上全当是在郊游野餐,言笑晏晏间仿佛身边不是杀戮战场而是成群的小绵羊在咩咩叫唤。
动手的只有佣兵们,还有小灰。
小灰永远闲不住,虽然前哨魔在它面前弱得像是蝼蚁一般,但小灰是绝对不会放弃任何制造杀戮的机会。于是一路下来,所有佣兵都忍不住刻意离小灰站得远一点。
那杀气如有实质,剑上的血痕宛在,全身上下仿佛环绕着浓重血气,令人不敢逼视。小灰宛若未觉,依然按着剑,凶厉的扫视着前后左右。
扮斯拉安静了不少,这几天,这头油光水滑的狗似乎有什么不对劲,懒洋洋的,甚至连以前最喜欢欺负吉吉这样的事都显得毫无兴趣。不过,兰德斯不是碧莎,他也没有关心哥斯拉的兴趣
可怜的狗,为什么摊上了这么懒的主人呢?
一行人正在前进时,哥斯拉却突然兴奋起来,它猛的蹿出队伍,向一侧猛冲而去。
“哥斯拉。”兰德斯叫了一声,小狈似乎顿了顿,但仍然不停留的冲向荒地的乱石堆。
“过去瞧瞧。”兰德斯叹了一口气。
扮斯拉的吠叫声从远处传来,它叫得如此大声,在兰德斯印像中,哥斯拉并不是喜欢狂叫的狗。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扮斯拉咬人的本事没有谁会怀疑,它身上,已经背负着不下十条人命了。
“是犬魔”兰德斯微微吃了一惊。
犬魔是一种俗称,它的头颅像犬科动物,身体强壮矮胖,虽然蠢笨,但毕竟有着近似于人类的智慧,它们同样有使用工具的能力。
但这种蠢笨的怪物却有着奇怪的特性,当一个群体中犬魔的数量越多,它们的智力也就越高,如果你碰到一个上百只犬魔的群落,那么恭喜你,你將会见证犬魔的狡猾。
可怕的狡猾。
每一头犬魔总会发出无意义的咯咯声,这些声音似乎是某种信息的片断,当犬魔群体的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时,这些声音,便似乎能將犬魔们的思维联系起来。这时候,这一群犬魔,就是一个新的生物。
一个智力很高,强壮且危险的生物。
这一点,和蚂蚁很像,单只蚂蚁总是呆呆傻傻漫无目的的乱爬,而一个蚂蚁群落,却像是一个高智力的多细胞生物一般精确有效。
犬魔的这个特性,比蚂蚁更复杂得多。
而不幸的是,现在站在兰德斯面前的,是一支有着两百头犬魔的大群落。
显然犬魔们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人类,它们咯咯乱叫着,那无数混乱的声音响成一片,这表示,这个犬魔群落的所有大脑已经在如同一个整体般开始动作了。
很快,犬魔群落便做出了反应。
两队年轻犬魔前肢着地,如同一只真正的野狗一般飞奔向兰德斯队伍的侧后方,它们的背后背着部落自制的粗糙武器,一双双绿幽幽的怪眼带着饥渴的意味,紧盯着闯入的人类们。
两队强壮的成年犬魔不慌不忙的扛着沉重的石柱,排成两排向兰德斯们冲来,它们的速度并不算快,只是,扛着如此沉重的石柱,还能这样轻松,本身就是一件很骇人的事。
在如此众多的重型武器面前,大多数的战技都显得无力,犬魔们只要整齐的向上举起,再齐齐挥下,便足以撕开重步兵构成的防线。大盾,长刀,在石柱群面前都全无招架之力。
而混战,同样大大影响了闪避的可能。
转眼间,一个简易的包围便形成了。兰德斯试想,便是一支一千人的帝国正规军遇到这种阵仗,只怕也要败下阵来。
但兰德斯却不是帝国军官,他带来的,也不是正规军。
“大人,要用炮吗?”猎犬询问道。
“不必麻烦。”兰德斯微微一笑道,他看向一旁咆哮不已的哥斯拉。
扮斯拉显然感觉到了主人探询的目光,它微微缩了缩,低沉的呜咽两声,这种叫声兰德斯很熟悉,那是哥斯拉在表示屈服,示弱,讨饶。
“算了,不用打了,锹甲虫 已经没有反败为胜的可能了。”兰德斯苦笑道。
“嘻,兰德斯输了。”小幽兴奋的跑进场,摸着水晶骑士的头,宠溺的不停和它说着话。水晶骑士只是呆呆的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似乎全然听不懂,不过,兰德斯的晨星之眼隐约能看到那蓝水晶般的眼睛中时不时闪过的微光。
果然,捕网球的作用,并不仅仅像兰德斯这个设计者想像的那样简单呢。兰德斯微微笑了起来。
这场战斗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水晶骑士的表现自然是很强大,但火焰锹甲虫才是所有人关注的重点。
冒险者们都知道,火焰锹甲虫并不是很强的元素生物,然而在勋爵大人手中,它竟然能和远超它数倍的强力战士水晶骑士战斗,虽然败了,但它所表现的战斗力,却要远远超过野生的同类。
成长捕网球捕获的生物,同魔宠一样可以训练和成长!这个想法,马上让人兴奋起来。
然而,一千金币的昂贵价格,却让多数人望而却步,这样的价格,也只有老牌贵族或是大商人有能力考虑。
兰德斯适时的推出了新产品。价值两百金币的低级球,价值两千金币的禁锢之壶,以及针对元素生物的四元素之镜。低级球的捕获能力略低于捕网球,但相当廉价,而禁锢之壶的捕获效果只比捕网球高出三成,价格却翻了一倍。至于四种元素之镜,则只在捕获对应的元素生物时有很好的效果,捕获普通魔法生物时和低级球相比并没有优势,其价格却高达五千金币
镑种魔宠捕获装置的销量都高出兰德斯的估计。在此期间,因为兰德斯大量收购原料和雇佣魔法学徒及炼金术士,导致整个帝国的魔法装备全都上涨了相当的价格。这一点,倒是出乎兰德斯的意料。
在赚够了一笔钱之后,兰德斯便减少了产量,毕竟这种东西并不可能一直热销下去,买得起的人本来就不多,能买很多的自然就更少。
“这就是那个年轻人做出来的?”坐在书房中心的老者微笑着拿着手中的禁锢之壶“短短的时间,他便从一个家族骑士成长到能独立发明出前所未见的魔导器的程度了吗?”
“看来,我们对他的关浊值得的。”另一名老者点头道“维加里会喜欢这种东西的,作为武器大师,他却连魔法物品都无法使用这个小东西,能让他的战力突破现在的瓶颈吧。”
“的确是相当方便的东西,这么看来,我也很想去捉一只宠物了。老友,看到这么有趣的东西,你介意,我把那个给年轻的侯选者吗?”
“唔,可以试试,我想,他现在有能力消化那种礼物了。”
“大人,有人送来的”兄弟会的手下躬身上前,双手递上一封加了火漆的邮包。不等兰德斯开口,奥洛菲便走上前接过了邮包,拿在手里翻了翻。
“奥法研究学院,大人,是魔法密信吗?”女战士轻轻掂了掂,便又递到兰德斯手上“似乎没什么问题。”
兰德斯笑了笑,伸出手指轻轻一挑,似乎有一双无形的手慢慢的解开邮包上的细丝绒,拆开邮包,露出其中的“礼物。”
“头冠?”兰德斯疑惑的用风之手抓起它,轻轻抖了抖,头冠中,有一张纸条。
“林德院长的信”
信的格式很严谨,字体也很漂亮,不过兰德斯并没有注意这些。他注意到的是几个关键的信息。
迷之冠,即随信附送的头冠,与之前赠予的迷之杖一样,同属于一个复杂魔法系统的部份通俗的说,就是套装。
除了头冠和法杖,还有一件法袍,一付手套,一双皮靴,一条腰带和一颗宝石。据说,这些魔法物品有着某种共鸣,將它们组合起来,將会有令世界震惊的力量。
兰德斯哧的一笑,随手將头冠丢在一边,连同迷之杖一样。他拥有的是法则的力量,既然如此,又何必刻意追寻什么迷之秘宝呢?
不过,另一件事让兰德斯很好奇,林德说,在凄风旷野中,会有让他感兴趣的东西。
凄风旷野么兰德斯笑了起来。
“大人,要去么?”
“不理他。”兰德斯随手將信塞进口袋,转头道“奥洛菲,你捕到合适的魔宠了吗?”
“是的大人,来自土元素界的石盾战士。”奥洛菲晃了晃手中的土元素之镜,答道“虽然有点笨重,但防御的效果确实很好。”
“青鬼你呢?”
“属下没有找到合适的魔宠,属下想要的是能配合潜行刺杀的生物,但是,属下对于魔法生物和异域生物并不熟悉。”青鬼答道。
“唔,我帮你留意。”兰德斯点点头道。
“我们现在做什么好呢?”小幽偏着头,问道。
兰德斯奇怪的看着小幽一眼,反问道:“小幽你很想我去凄风旷野么?”
“是啊,听名字就很奇怪呢,好想去看看哦。对了,我家宝宝也正好趁此机会好好训练一下哦。小幽想让它变成最强大的魔宠哦。”
兰德斯笑了笑,伸手去捏小幽的脸,女孩抱怨了一声,轻松的闪过兰德斯的魔爪,现在,兰德斯的速度已经远远追不上灵巧如猫的小幽了。
“勋爵大人,帝都的公文。”手下人突然在门外报告道。
“公文?从官署转过来的?”
“是,市政署的那位大人派人送来的。”
“好,下去吧。”兰德斯接过公文,晃了晃,笑道“今天是怎么了,又是林德院长,又是帝都公文。”
打开一看,兰德斯的脸顿时一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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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以维加里-费多拉玛的能力地位,在军中也不过只是上校级别,兰德斯有何德何能,需要一个中將亲自飞呢?再將那份林德寄来的信与公文放在一起,兰德斯就算不那么聪明,也该猜到这其中有什么秘密了吧。
凄风旷野,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吗?
兰德斯叹了一口气,事到如今,他也没有办法推托了。因此,他只好安排青鬼和红斧留下来处理浊流港的事务,自己带着奥洛菲和小幽吉吉,率领临时征招的一支雇佣部队前往位于帝国西南部的凄风旷野。
真正的主力,是兰德斯的亲卫队,猎犬,而那些数量众多的雇佣兵,兰德斯本就不报什么希望,只是不想让自己的人数看起来太寒酸而已。
对付杂鱼时,这些谈不上默契,但个人实力确实不弱的佣兵自然有他们的用处。这些应征而来的佣兵,平均都有五级以上的实力,在佣兵团内部的同僚们配合往往如同一人,虽然无法將所有佣兵团指挥得如臂使指,但是单论战斗力,这些佣兵足够清除一路上的障碍了。
越靠近凄风旷野,便越容易发现魔族的痕迹。时不时的,便会有十数头前哨魔组成的捕猎队从路旁跳出来,挥舞着前肢向马车扑来。
猎犬们自然不会出手,只是冷冷的看着周围,兰德斯和小幽吉吉坐在马车上全当是在郊游野餐,言笑晏晏间仿佛身边不是杀戮战场而是成群的小绵羊在咩咩叫唤。
动手的只有佣兵们,还有小灰。
小灰永远闲不住,虽然前哨魔在它面前弱得像是蝼蚁一般,但小灰是绝对不会放弃任何制造杀戮的机会。于是一路下来,所有佣兵都忍不住刻意离小灰站得远一点。
那杀气如有实质,剑上的血痕宛在,全身上下仿佛环绕着浓重血气,令人不敢逼视。小灰宛若未觉,依然按着剑,凶厉的扫视着前后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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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狗,为什么摊上了这么懒的主人呢?
一行人正在前进时,哥斯拉却突然兴奋起来,它猛的蹿出队伍,向一侧猛冲而去。
“哥斯拉。”兰德斯叫了一声,小狈似乎顿了顿,但仍然不停留的冲向荒地的乱石堆。
“过去瞧瞧。”兰德斯叹了一口气。
扮斯拉的吠叫声从远处传来,它叫得如此大声,在兰德斯印像中,哥斯拉并不是喜欢狂叫的狗。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扮斯拉咬人的本事没有谁会怀疑,它身上,已经背负着不下十条人命了。
“是犬魔”兰德斯微微吃了一惊。
犬魔是一种俗称,它的头颅像犬科动物,身体强壮矮胖,虽然蠢笨,但毕竟有着近似于人类的智慧,它们同样有使用工具的能力。
但这种蠢笨的怪物却有着奇怪的特性,当一个群体中犬魔的数量越多,它们的智力也就越高,如果你碰到一个上百只犬魔的群落,那么恭喜你,你將会见证犬魔的狡猾。
可怕的狡猾。
每一头犬魔总会发出无意义的咯咯声,这些声音似乎是某种信息的片断,当犬魔群体的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时,这些声音,便似乎能將犬魔们的思维联系起来。这时候,这一群犬魔,就是一个新的生物。
一个智力很高,强壮且危险的生物。
这一点,和蚂蚁很像,单只蚂蚁总是呆呆傻傻漫无目的的乱爬,而一个蚂蚁群落,却像是一个高智力的多细胞生物一般精确有效。
犬魔的这个特性,比蚂蚁更复杂得多。
而不幸的是,现在站在兰德斯面前的,是一支有着两百头犬魔的大群落。
显然犬魔们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人类,它们咯咯乱叫着,那无数混乱的声音响成一片,这表示,这个犬魔群落的所有大脑已经在如同一个整体般开始动作了。
很快,犬魔群落便做出了反应。
两队年轻犬魔前肢着地,如同一只真正的野狗一般飞奔向兰德斯队伍的侧后方,它们的背后背着部落自制的粗糙武器,一双双绿幽幽的怪眼带着饥渴的意味,紧盯着闯入的人类们。
两队强壮的成年犬魔不慌不忙的扛着沉重的石柱,排成两排向兰德斯们冲来,它们的速度并不算快,只是,扛着如此沉重的石柱,还能这样轻松,本身就是一件很骇人的事。
在如此众多的重型武器面前,大多数的战技都显得无力,犬魔们只要整齐的向上举起,再齐齐挥下,便足以撕开重步兵构成的防线。大盾,长刀,在石柱群面前都全无招架之力。
而混战,同样大大影响了闪避的可能。
转眼间,一个简易的包围便形成了。兰德斯试想,便是一支一千人的帝国正规军遇到这种阵仗,只怕也要败下阵来。
但兰德斯却不是帝国军官,他带来的,也不是正规军。
“大人,要用炮吗?”猎犬询问道。
“不必麻烦。”兰德斯微微一笑道,他看向一旁咆哮不已的哥斯拉。
扮斯拉显然感觉到了主人探询的目光,它微微缩了缩,低沉的呜咽两声,这种叫声兰德斯很熟悉,那是哥斯拉在表示屈服,示弱,讨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