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物是人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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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闭上眼,伏在雕的背上,我懒散的睡着,不住地告诉自己,我要学会淡漠……淡漠……丑又怎样,妖又怎样,最终我还是我,永远的卫子西,那个快乐的女子……
也许我是太累了,在这样危险的高空,我竟然睡得死沉。醒来时,天空中挂了一轮弯月,清冷的月光碎得一地。第一次以如此近的距离望月,直让我有种伸手便能摘星辰的感觉。
示意雕往城中飞去后,在“西丹粉馆”前,我跳了下来,让雕自行飞走。
街道上,万家灯火已经熄灭,整座城在漆黑的夜中陷入死寂。
看着小店,刹那间,我心中激情澎湃——我的小店,熟悉的小店,我终于又回来了。燕丹、英杰、冉冉、冉婶、云秀,我回来了……回来了啊……你们想我了吗?我好思念你们啊……
激动地走上去,推了推门,锁住的。哦!是了,我可爱的伙伴们此刻应该睡了。
退步仰头看了看我房间的窗,微闭。于是,脚尖一点,耸身上去,附在窗上,推开窗,翻身进去。
朦胧的月光下,房中,摆设一切依旧,干净得抹不出一点灰尘,显然我不在的这几年,冉冉和冉婶也时常来打扫。好感激她们,把我一直记挂在心中。
抚了抚胸,我抑制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在抽屉中翻出火折子,点燃蜡烛,四处看了看,激动的心情渐渐恢复平静。
开门出去,我蹑手蹑脚地推开燕丹房间的门,原本想给他一个惊喜,却哪知房间空无一物,而房间冷清的气氛让人觉得燕丹似乎已经许久没在这里睡过了。呆了呆,我又去看李英杰的房间,结果竟然一样。奇怪了,他们会去哪里呢?
倒想再看看别人,可我突然觉得好饿。
下了楼,钻进厨房,点燃墙上的油灯,我就急急地找吃的。冉婶有把剩菜放入锅内的习惯,果然,揭开锅盖一看,三盘剩菜印入眼帘。
几年没尝过她的手艺了,让美食一****,我当下端起盘子开始狼吞虎咽。香,即便是有些凉了也让我赞不绝口。
余光中,旁边切菜的桌子突然让我想起那次被李英杰抢粉吃的情形,一晃三年,却是记忆犹新,仿佛昨日发生一般……回味着以往的种种,我心情极是愉快。因为善良,我诚心诚意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使人人活得开心,所以在他们身上,我也收到了同样的回报。没有痛苦,没有忧愁,这日子过得确实够惬意。好希望以后还会这样,只是我现在的样子还能回到以前吗?值得怀疑。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在时间的磨砺下,我的朋友们变了吗?而我还是他们心中那个整天不知愁滋味的女子吗?
这顿饭我似乎把以往的往事都“吃”了个遍,不觉中已搞定三盘,撑死了,满足地笑笑,我收起碗筷,灭灯出门,准备回房睡觉。太晚了,什么事都等明天再说吧!
次日,日上三干,柔和的阳光从窗缝中挤着透射进来,晃到我脸上,致使我再无法入睡。但是离别久已的床,我睡得好舒服哦!
慵懒地睁开眼睛,再伸了个懒腰,我方眯着眼睛下床去衣柜中找衣服,身上的白袍在春天穿着怪热,因而我得换一换了,总不能让人误认为我是一只树林里的斑鸠,不知春秋吧!
翻来翻去,我最后还是相中了陆秋枫送的那套蓝色罗衫。三年了,这衣服在衣柜中叠着,干干净净的,崭新得没有一点破旧的现象。看来陆秋枫拿得出手的东西,质量就是好啊!
于是我将其换上,满意地看了一圈,似乎觉得稍稍宽松了点,不过却并不觉得大。
——突然发觉,原来我是这般的喜欢蓝色哦!
移步到镜子前坐下,我准备梳梳头发,只是当我的脸映入铜镜的瞬间,我又再次被自己的容颜惊住。
淡紫色的眸子,卷翘的睫毛长得如同一把刷子,栗色的卷发散落地披在肩上,在这件蓝色衣服的衬托下,全身透露出一种遗世的美,这般惊人的容颜,似乎只能用妖媚二字来形容,幸而妖娆得纯粹,妩媚得清净。
眉头紧紧皱着,我木然地梳着头发,对自己不可思议的变化既难过,又无奈。末了,还懊悔地把额头靠到桌上,直埋怨自己为何要吃火龙果……老天啊!还有没有比这更离谱的事?
“嘭——”楼下突然传来撼天动地的摔碗声,接着是悲怆的哭声和傲慢的吼声。
这哭声好似冉冉的哦!
娥眉一挑,我起身抬眼暗付:什么人要在我“西丹粉馆”中闹事了?
拖着一头长至臀部的卷发,打开门,我倒想看看是谁人如此嚣张。
“谁在闹事?活得不耐烦了吗?”我一抖当年威风,人未到,声先至。但听我语声一过,楼下立即鸦雀无声,出奇的静。呵!大概是被我吓到了。
本人自吃了火龙果,内力猛增,说话送气毫不费劲,因而这愤懑之下说出的话貌似不大声,却足以穿透人的耳膜。
静寂持续了几呼吸的时间,楼下惊爆似地传来冉冉带着哭腔和惊喜的呼声,“娘,娘,子西姐姐……像是子西姐姐的声音……”
这丫头,居然对我的声音这么敏感啊,真是难为她了。
快步至楼梯口,我略略整顿了一下心神,抬腿慢慢拾级而下。
出现在众人眼前之时,豁然使他们惊呆,这样的反应全在我意料之中。因而对于冉冉张大嘴巴、瞪大双眸、不信地掩口的表情,我微微报以一笑;冉婶终究是年纪大了,即便是惊诧,也表现得不似厉害。
眼光平平过去,来闹事的居然又是王志强,这家伙我记得,每次见着他,都会和他大吵一架,好像上辈子就与他积了怨似的。似乎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丞相府的百花园,那次可把我整的够呛,现在想起都还觉得丢脸;他后面跟的四条打“狗”见着我,与他一样,均表现出一色的惊骇。
流目扫了眼满地的狼藉,大概是两碗粉的分量,勾了勾唇角,我淡漠得仿似若无其事的样,“呵,原来是王少爷,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啊!”一句亲切而问候的话,硬是让我说得薄凉、清冷。
轻轻闭上眼,伏在雕的背上,我懒散的睡着,不住地告诉自己,我要学会淡漠……淡漠……丑又怎样,妖又怎样,最终我还是我,永远的卫子西,那个快乐的女子……
也许我是太累了,在这样危险的高空,我竟然睡得死沉。醒来时,天空中挂了一轮弯月,清冷的月光碎得一地。第一次以如此近的距离望月,直让我有种伸手便能摘星辰的感觉。
示意雕往城中飞去后,在“西丹粉馆”前,我跳了下来,让雕自行飞走。
街道上,万家灯火已经熄灭,整座城在漆黑的夜中陷入死寂。
看着小店,刹那间,我心中激情澎湃——我的小店,熟悉的小店,我终于又回来了。燕丹、英杰、冉冉、冉婶、云秀,我回来了……回来了啊……你们想我了吗?我好思念你们啊……
激动地走上去,推了推门,锁住的。哦!是了,我可爱的伙伴们此刻应该睡了。
退步仰头看了看我房间的窗,微闭。于是,脚尖一点,耸身上去,附在窗上,推开窗,翻身进去。
朦胧的月光下,房中,摆设一切依旧,干净得抹不出一点灰尘,显然我不在的这几年,冉冉和冉婶也时常来打扫。好感激她们,把我一直记挂在心中。
抚了抚胸,我抑制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在抽屉中翻出火折子,点燃蜡烛,四处看了看,激动的心情渐渐恢复平静。
开门出去,我蹑手蹑脚地推开燕丹房间的门,原本想给他一个惊喜,却哪知房间空无一物,而房间冷清的气氛让人觉得燕丹似乎已经许久没在这里睡过了。呆了呆,我又去看李英杰的房间,结果竟然一样。奇怪了,他们会去哪里呢?
倒想再看看别人,可我突然觉得好饿。
下了楼,钻进厨房,点燃墙上的油灯,我就急急地找吃的。冉婶有把剩菜放入锅内的习惯,果然,揭开锅盖一看,三盘剩菜印入眼帘。
几年没尝过她的手艺了,让美食一****,我当下端起盘子开始狼吞虎咽。香,即便是有些凉了也让我赞不绝口。
余光中,旁边切菜的桌子突然让我想起那次被李英杰抢粉吃的情形,一晃三年,却是记忆犹新,仿佛昨日发生一般……回味着以往的种种,我心情极是愉快。因为善良,我诚心诚意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使人人活得开心,所以在他们身上,我也收到了同样的回报。没有痛苦,没有忧愁,这日子过得确实够惬意。好希望以后还会这样,只是我现在的样子还能回到以前吗?值得怀疑。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在时间的磨砺下,我的朋友们变了吗?而我还是他们心中那个整天不知愁滋味的女子吗?
这顿饭我似乎把以往的往事都“吃”了个遍,不觉中已搞定三盘,撑死了,满足地笑笑,我收起碗筷,灭灯出门,准备回房睡觉。太晚了,什么事都等明天再说吧!
次日,日上三干,柔和的阳光从窗缝中挤着透射进来,晃到我脸上,致使我再无法入睡。但是离别久已的床,我睡得好舒服哦!
慵懒地睁开眼睛,再伸了个懒腰,我方眯着眼睛下床去衣柜中找衣服,身上的白袍在春天穿着怪热,因而我得换一换了,总不能让人误认为我是一只树林里的斑鸠,不知春秋吧!
翻来翻去,我最后还是相中了陆秋枫送的那套蓝色罗衫。三年了,这衣服在衣柜中叠着,干干净净的,崭新得没有一点破旧的现象。看来陆秋枫拿得出手的东西,质量就是好啊!
于是我将其换上,满意地看了一圈,似乎觉得稍稍宽松了点,不过却并不觉得大。
——突然发觉,原来我是这般的喜欢蓝色哦!
移步到镜子前坐下,我准备梳梳头发,只是当我的脸映入铜镜的瞬间,我又再次被自己的容颜惊住。
淡紫色的眸子,卷翘的睫毛长得如同一把刷子,栗色的卷发散落地披在肩上,在这件蓝色衣服的衬托下,全身透露出一种遗世的美,这般惊人的容颜,似乎只能用妖媚二字来形容,幸而妖娆得纯粹,妩媚得清净。
眉头紧紧皱着,我木然地梳着头发,对自己不可思议的变化既难过,又无奈。末了,还懊悔地把额头靠到桌上,直埋怨自己为何要吃火龙果……老天啊!还有没有比这更离谱的事?
“嘭——”楼下突然传来撼天动地的摔碗声,接着是悲怆的哭声和傲慢的吼声。
这哭声好似冉冉的哦!
娥眉一挑,我起身抬眼暗付:什么人要在我“西丹粉馆”中闹事了?
拖着一头长至臀部的卷发,打开门,我倒想看看是谁人如此嚣张。
“谁在闹事?活得不耐烦了吗?”我一抖当年威风,人未到,声先至。但听我语声一过,楼下立即鸦雀无声,出奇的静。呵!大概是被我吓到了。
本人自吃了火龙果,内力猛增,说话送气毫不费劲,因而这愤懑之下说出的话貌似不大声,却足以穿透人的耳膜。
静寂持续了几呼吸的时间,楼下惊爆似地传来冉冉带着哭腔和惊喜的呼声,“娘,娘,子西姐姐……像是子西姐姐的声音……”
这丫头,居然对我的声音这么敏感啊,真是难为她了。
快步至楼梯口,我略略整顿了一下心神,抬腿慢慢拾级而下。
出现在众人眼前之时,豁然使他们惊呆,这样的反应全在我意料之中。因而对于冉冉张大嘴巴、瞪大双眸、不信地掩口的表情,我微微报以一笑;冉婶终究是年纪大了,即便是惊诧,也表现得不似厉害。
眼光平平过去,来闹事的居然又是王志强,这家伙我记得,每次见着他,都会和他大吵一架,好像上辈子就与他积了怨似的。似乎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丞相府的百花园,那次可把我整的够呛,现在想起都还觉得丢脸;他后面跟的四条打“狗”见着我,与他一样,均表现出一色的惊骇。
流目扫了眼满地的狼藉,大概是两碗粉的分量,勾了勾唇角,我淡漠得仿似若无其事的样,“呵,原来是王少爷,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啊!”一句亲切而问候的话,硬是让我说得薄凉、清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