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红烧肉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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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快点,你倒是快点呀,再不去的话,我们就吃不到红烧肉了。”
傍晚,刘扬家,此时的刘杨一家五口住在一栋不小竹屋中,刘扬的父母在竹山城也有了工作,刘扬的父亲在盐场的搅拌组,母亲则是在煮盐组,还有刘扬的弟弟在砍柴组。
只有刘扬的小妹,因为年龄还太小,刘扬想要等着自己的小妹年龄再大点,准备找找人将自己的小妹给弄进换购所当交易员。
看着自己的小妹将自己刚刚为她买的漂亮汉服给穿在身上,就像一只可爱的花蝴蝶,那着急吃肉的小模样,让刘扬微微一笑道:“你别急呀,爹和娘正在换衣服,再等一下。”
“还要等呀...!”刘扬的妹妹微微撅着小嘴巴道:“隔壁的大花家都已经去食堂了,我们去晚了,搞不好就没有红烧肉吃了。”
看着自己妹妹那焦急的模样,刘扬微微一笑道:“你就放心好了,公子说了,吃饭的时间是在七点,现在还早呢,对了...你要是饿了,家里还有鸡蛋,你先吃一个?”
“不吃...我今天要吃肉。”刘扬的妹妹跟着再次大声的喊道:“爹...娘,你们快点呀。”
跟着房间中传来了刘扬父母的声音。
“来了...来了...对了,你小哥呢?”刘扬的父亲问刘扬的小弟在哪里?
这个时候,刘扬的小弟,刘邵走出了房间道:“爹...我在这里。”
一身精干的短打装扮吗,刘扬的父亲微微一笑道:“好了...我们一家都齐了,去食堂吧。”
跟着刘扬一家五口,喜气洋洋的去食堂。
而等到了食堂之后,这座可以容纳万人的大食堂,现在已经被围的水泄不通了,等刘扬一家,一到食堂,立即就见到刘家堡的人大喊:“刘扬...这里,这里...我们都在这里。”
刘杨一家看到刘家堡的人也是立即挤了过去。
不过,就在刘杨一家坐下来之后,忽然,刘扬看到座位上有一串数字,这些数字刘扬学过,是公子发明的阿拉伯数字,这些数字记录矿石的重量很简单,而且一学就会,所以很多工人都认识。
“这里怎么有公子发明的阿拉伯数字?”刘扬有些奇怪的问向身边的人。
“嘿嘿...你还不知道,等下可不仅仅是吃饭,公子也要过来,还有抽奖呢。”
等那人说我,刘扬一个诧异:“抽奖,抽什么奖?”
“你看...!”边上刘家堡的人一指食堂一座高台上堆着的罐头,花露水,洗衣粉等东西道:“就是那些...都是换购所要用积分换的东西,等一下管事和公子会依次抽取奖项,抽到和自己座位上的阿拉伯数字相同者就是中奖。
你知道最高奖是什么,就是那种可以将人脸给照清楚的镜子。
那玩意据说要是拿出去卖,至少卖一百两...!”
“一百两...!”桌子上第一次听说到价格的人都惊呆了。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就听食堂中,有食堂的人员大喊:“开锅...!”跟着一百口大型的锅子被打开了盖子。
立即所有人都看到一锅子的红烧肉,肥嘟嘟,颤巍巍的出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跟着冒出的香味,让食堂中的竹山城城民都不由自主的咽了一口口水。
然后就见有人拿出一个大盆,盆是那种洗脸盆,然后在大锅中将红彤彤的红烧肉给舀进大盆,一盆一盆端到十人一张的餐桌上。
等一盆红烧肉给端到了刘扬等人的桌子上,刘扬弟弟和妹妹的口水就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因为刘扬的弟弟和妹妹吃过红烧肉,食堂也卖红烧肉,但是,很贵,因为这些红烧肉是拿现代的味精酱油等物做的,所以十分的贵。
不过,贵有贵的道理,因为真的很好吃,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吃要趁热,第一口抿到肉皮,用牙齿轻轻往下纵切,下面一层是肥肉,绝对肥而不腻,再下面一层是瘦肉,入口即化,下面又是一层肥肉,紧跟着又是一层瘦肉,层次分明,又不见锋棱。
红烧肉中若放入土豆,那么土豆会吸收部分汤汁,口感浓郁,最宜下饭。
余夏个人也很喜欢吃红烧肉,早些年,农村凡有婚丧嫁娶,都要大摆筵席,找三五个乡村厨师过来,约亲戚相好、左邻右舍“打忙工”。
余夏很乐意参加这样的活动的,可以在厨师的指导下亲身实践,就这样居然学会了做红烧肉。
买来猪肉拔去粗毛,刮洗几遍,用火通条烫去毛茬,切成大块,放入清水锅中,加入盐、花椒、大料,大火炖煮,文火焖熟,煮到七八分熟,能用筷子穿透即可,太过则影响爽脆的口感。
猪肉起锅后立即投入冷水中降温,待凉后将其片成薄片,加水姜蒜汁、盐拌匀,吃起来绵筋中有快刀斩乱麻的脆嫩。
北宋大文豪苏东坡也对红烧肉推崇备至,焖肉的皮,煮它的肉,既酥又烂,吃后口齿流香。
“都给我等一等,公子等下也要来,你们必须等公子动了筷子才可以吃。”刘扬小声的警告着自己的弟弟和妹妹。
因为刘扬担心不警告的话,这两个小家伙会忍不住,因为口水都快流成河了。
一盆子红烧肉,一盆米饭,一盆馒头,就是这么的直接,粗犷。
就在红烧肉上完之后,余夏也走进了食堂,一见到余夏,所有坐在桌子上的竹山城城民立即跪在一边喊道:“公子万安。”
那场面十分的宏大,余夏微笑着道:“都起来吧...都起来吧。”
这样竹山城的城民才站了起来,不过,去没有落座,等到余夏走上了高台,坐下之后,所有的竹山城城民才在余夏的示意下坐了下来。
余夏的台上,也坐了十个人,他们是余夏,林月,五位管事和林守成,马直还有林义俞,马直是因为击杀了秦猛虎所以这次被请上来和余夏坐在一起。
林义俞则是一位他的一团三营杀死的强盗最多,所以也被请了上来。
两人对可以坐在余夏的身边,那是显得十分的激动,他们很崇拜余夏,为什么...因为余夏给了他们神仙一般的日子,让他们和他们的家人无忧无虑,所以他们心中知道,要想守护这样的日子,那就要用自己的生命守护好余夏,因为余夏就是他们的天,就是他们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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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快点,你倒是快点呀,再不去的话,我们就吃不到红烧肉了。”
傍晚,刘扬家,此时的刘杨一家五口住在一栋不小竹屋中,刘扬的父母在竹山城也有了工作,刘扬的父亲在盐场的搅拌组,母亲则是在煮盐组,还有刘扬的弟弟在砍柴组。
只有刘扬的小妹,因为年龄还太小,刘扬想要等着自己的小妹年龄再大点,准备找找人将自己的小妹给弄进换购所当交易员。
看着自己的小妹将自己刚刚为她买的漂亮汉服给穿在身上,就像一只可爱的花蝴蝶,那着急吃肉的小模样,让刘扬微微一笑道:“你别急呀,爹和娘正在换衣服,再等一下。”
“还要等呀...!”刘扬的妹妹微微撅着小嘴巴道:“隔壁的大花家都已经去食堂了,我们去晚了,搞不好就没有红烧肉吃了。”
看着自己妹妹那焦急的模样,刘扬微微一笑道:“你就放心好了,公子说了,吃饭的时间是在七点,现在还早呢,对了...你要是饿了,家里还有鸡蛋,你先吃一个?”
“不吃...我今天要吃肉。”刘扬的妹妹跟着再次大声的喊道:“爹...娘,你们快点呀。”
跟着房间中传来了刘扬父母的声音。
“来了...来了...对了,你小哥呢?”刘扬的父亲问刘扬的小弟在哪里?
这个时候,刘扬的小弟,刘邵走出了房间道:“爹...我在这里。”
一身精干的短打装扮吗,刘扬的父亲微微一笑道:“好了...我们一家都齐了,去食堂吧。”
跟着刘扬一家五口,喜气洋洋的去食堂。
而等到了食堂之后,这座可以容纳万人的大食堂,现在已经被围的水泄不通了,等刘扬一家,一到食堂,立即就见到刘家堡的人大喊:“刘扬...这里,这里...我们都在这里。”
刘杨一家看到刘家堡的人也是立即挤了过去。
不过,就在刘杨一家坐下来之后,忽然,刘扬看到座位上有一串数字,这些数字刘扬学过,是公子发明的阿拉伯数字,这些数字记录矿石的重量很简单,而且一学就会,所以很多工人都认识。
“这里怎么有公子发明的阿拉伯数字?”刘扬有些奇怪的问向身边的人。
“嘿嘿...你还不知道,等下可不仅仅是吃饭,公子也要过来,还有抽奖呢。”
等那人说我,刘扬一个诧异:“抽奖,抽什么奖?”
“你看...!”边上刘家堡的人一指食堂一座高台上堆着的罐头,花露水,洗衣粉等东西道:“就是那些...都是换购所要用积分换的东西,等一下管事和公子会依次抽取奖项,抽到和自己座位上的阿拉伯数字相同者就是中奖。
你知道最高奖是什么,就是那种可以将人脸给照清楚的镜子。
那玩意据说要是拿出去卖,至少卖一百两...!”
“一百两...!”桌子上第一次听说到价格的人都惊呆了。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就听食堂中,有食堂的人员大喊:“开锅...!”跟着一百口大型的锅子被打开了盖子。
立即所有人都看到一锅子的红烧肉,肥嘟嘟,颤巍巍的出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跟着冒出的香味,让食堂中的竹山城城民都不由自主的咽了一口口水。
然后就见有人拿出一个大盆,盆是那种洗脸盆,然后在大锅中将红彤彤的红烧肉给舀进大盆,一盆一盆端到十人一张的餐桌上。
等一盆红烧肉给端到了刘扬等人的桌子上,刘扬弟弟和妹妹的口水就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因为刘扬的弟弟和妹妹吃过红烧肉,食堂也卖红烧肉,但是,很贵,因为这些红烧肉是拿现代的味精酱油等物做的,所以十分的贵。
不过,贵有贵的道理,因为真的很好吃,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吃要趁热,第一口抿到肉皮,用牙齿轻轻往下纵切,下面一层是肥肉,绝对肥而不腻,再下面一层是瘦肉,入口即化,下面又是一层肥肉,紧跟着又是一层瘦肉,层次分明,又不见锋棱。
红烧肉中若放入土豆,那么土豆会吸收部分汤汁,口感浓郁,最宜下饭。
余夏个人也很喜欢吃红烧肉,早些年,农村凡有婚丧嫁娶,都要大摆筵席,找三五个乡村厨师过来,约亲戚相好、左邻右舍“打忙工”。
余夏很乐意参加这样的活动的,可以在厨师的指导下亲身实践,就这样居然学会了做红烧肉。
买来猪肉拔去粗毛,刮洗几遍,用火通条烫去毛茬,切成大块,放入清水锅中,加入盐、花椒、大料,大火炖煮,文火焖熟,煮到七八分熟,能用筷子穿透即可,太过则影响爽脆的口感。
猪肉起锅后立即投入冷水中降温,待凉后将其片成薄片,加水姜蒜汁、盐拌匀,吃起来绵筋中有快刀斩乱麻的脆嫩。
北宋大文豪苏东坡也对红烧肉推崇备至,焖肉的皮,煮它的肉,既酥又烂,吃后口齿流香。
“都给我等一等,公子等下也要来,你们必须等公子动了筷子才可以吃。”刘扬小声的警告着自己的弟弟和妹妹。
因为刘扬担心不警告的话,这两个小家伙会忍不住,因为口水都快流成河了。
一盆子红烧肉,一盆米饭,一盆馒头,就是这么的直接,粗犷。
就在红烧肉上完之后,余夏也走进了食堂,一见到余夏,所有坐在桌子上的竹山城城民立即跪在一边喊道:“公子万安。”
那场面十分的宏大,余夏微笑着道:“都起来吧...都起来吧。”
这样竹山城的城民才站了起来,不过,去没有落座,等到余夏走上了高台,坐下之后,所有的竹山城城民才在余夏的示意下坐了下来。
余夏的台上,也坐了十个人,他们是余夏,林月,五位管事和林守成,马直还有林义俞,马直是因为击杀了秦猛虎所以这次被请上来和余夏坐在一起。
林义俞则是一位他的一团三营杀死的强盗最多,所以也被请了上来。
两人对可以坐在余夏的身边,那是显得十分的激动,他们很崇拜余夏,为什么...因为余夏给了他们神仙一般的日子,让他们和他们的家人无忧无虑,所以他们心中知道,要想守护这样的日子,那就要用自己的生命守护好余夏,因为余夏就是他们的天,就是他们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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