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节愿作鸳鸯不羡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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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最耀眼的莫过于枫叶。当其他的树叶都转为黯淡的黄褐色,只有枫叶由绿而金黄、橘红,最后是一片鲜红,明亮绚丽的色彩可比美二月仲春枝头上的红花,尤其一大片的枫林在夕阳回光的映照下,景调更是诗意迷人。
元宝很爱捡拾美丽的枫叶,并在枫林中结识了一位同好者林来弟。
林来弟给她的感觉像脆弱的瓷器,羞怯而有灵气,她的美是温柔可人的,不同于元宝本身给人强烈的感受。
“元宝姐姐,你的夫君就是郭冰岩啊!那我们可算是一家人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就怕你家那口子石不华也存有世俗之见,急急把你藏起来,不愿你与我结交。”这可是元宝的切肤之痛。想到数月前,她陪丈夫四处散心,打听到好友默婵已随其夫君范啼明定居牧场,她兴匆匆的跑去认亲,默婵自是万分高兴,留他们长住。结果,不到半个月,范啼明即声言要带著老婆回娘家省亲,弦外之音分明是怕默婵近墨者黑,被她带坏了。
她招谁惹谁啦?她不过是看默婵管理一家子十分辛勤,出言规劝,最好多学学她的榜样,四处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无忧无虑罢了。
她可是一番好心也!而且这样的生活确实十分写意,她想好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所以要默婵多学学她,竟惹得范啼明十分不快。
冰冰岩眼看不对,立即带她走人。
前车之监不远,她怕她与林来弟的情谊也将阻于对方的丈夫。
丙不其然,她不过教林来弟一招驯夫术罚跪算盘,石不华居然拐带老婆逃离她远远的,藉著做生意的理由,把来弟与她区隔开来。
“把我当瘟疫呀?”元宝为之气结。“这些当老公的,全是一些没有幽默感的呆木头!他们竟以为我三言两语就会使娇妻变悍妻,我又不是神。”
冰冰岩暗暗好笑,又委实有几分同情她。
“管好你的舌头,元宝,否则我们将成为所有高尚人家的拒绝往来户。”
元宝噘著嘴。“没办法啦!在我找到下一个朋友之前,只有缠著你取乐子。”
“啧,可够委屈的,不是吗?”
元宝嗤的一笑,冲上前抱住他紧紧的,亲吻他有些生硬的脸。“才不是呢!”她大叫:“跟你在一起最有趣了,想想,我的夫君才是最有本领的那一个,因为他的太座大人我,生活得最快乐自在。”
冰冰岩被她逗笑了。
“少灌迷汤!”他终究是太了解她了。“你又在动什么歪脑筋?”
“哎呀!岩哥哥,生我者父母,知我者你也。”元宝的一双美目眨巴眨巴地眨著,好不灵活生动。“我的思乡病发了,我想咱们是不是可以回江南一趟?”
“嗯,赶巧范啼明也携眷回杭州,你正好与故友重逢,再笑看范啼明那一张气黑的苦瓜脸,很是有趣!”
这次,换元宝笑倒在他怀里。
冰冰岩拥著她而笑,也觉得那些丈夫们太小题大作了。江默婵与元宝相识多年,一样娴静文雅;而金家其他姐妹们,也没一个“近墨者黑”呀!
冰冰岩很宝贝他的元宝娘子,很容易对她的缺点视而不见。谁知他人不作如是观,反而放大元宝的缺失,拿她当破坏份子看待,欲隔离而后快,教他这个做丈囚的如何心平气和?简直是欺负人嘛!
“走!元宝,我带你回乡省亲。”
“好也!好也!”
元宝又叫又跳,又搂又抱,又亲又咬,行为之“不端庄”实不足为妇人楷模。
冰冰岩温香软玉抱满怀,又哪里顾得了细节呢?
他一向谨慎小心的压抑自己的情感,但和元宝在一起后,满足和喜悦驱走了长久禁锢在心田的阴霾和伤害,爱人与被爱使他除去了高深莫测的面具,在他真诚挚爱的人面前,他完全不设防,毫无保留地献出自己
往后数十年
在枫林、在山边、在河畔、在旷野、在江南不管在何地方,只要听得到金元宝的笑声,郭冰岩就在方圆十步之内,不离不弃,依偎情深。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佳偶天成,郭冰岩和金元宝跌破众人眼镜的,成为一对人人欣羡的神仙伴侣。
全文完后记
谢上薰
“厉鬼”郭冰岩,头一回出现是在帅耶!俏师妹这本书里,算是惊鸿一瞥,而且只有“厉鬼”这个外号,没有姓名。第二次登场,是在孤女奇缘一书中,先写了他的义弟石不华和林来弟的故事,不过,已组具郭冰岩的雏形,对这号人物也有了较鲜明的印象。
接下来,顺理成章该是郭冰岩和元宝娘子的故事,不想却岔了路,东写西写的迟至今日才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过,实际上也写了八个月之久,拖稿十分严重,可知他难写的程度。而金元宝在默婵娟一书中著墨不少,有兴趣者可以参考。
完成了他们的故事,感觉上像是偿还了一件稿债,精神上轻松不少。
下一个故事又该换谁上场了呢?为了避免开天窗,还是不作预告的好!
秋天,最耀眼的莫过于枫叶。当其他的树叶都转为黯淡的黄褐色,只有枫叶由绿而金黄、橘红,最后是一片鲜红,明亮绚丽的色彩可比美二月仲春枝头上的红花,尤其一大片的枫林在夕阳回光的映照下,景调更是诗意迷人。
元宝很爱捡拾美丽的枫叶,并在枫林中结识了一位同好者林来弟。
林来弟给她的感觉像脆弱的瓷器,羞怯而有灵气,她的美是温柔可人的,不同于元宝本身给人强烈的感受。
“元宝姐姐,你的夫君就是郭冰岩啊!那我们可算是一家人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就怕你家那口子石不华也存有世俗之见,急急把你藏起来,不愿你与我结交。”这可是元宝的切肤之痛。想到数月前,她陪丈夫四处散心,打听到好友默婵已随其夫君范啼明定居牧场,她兴匆匆的跑去认亲,默婵自是万分高兴,留他们长住。结果,不到半个月,范啼明即声言要带著老婆回娘家省亲,弦外之音分明是怕默婵近墨者黑,被她带坏了。
她招谁惹谁啦?她不过是看默婵管理一家子十分辛勤,出言规劝,最好多学学她的榜样,四处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无忧无虑罢了。
她可是一番好心也!而且这样的生活确实十分写意,她想好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所以要默婵多学学她,竟惹得范啼明十分不快。
冰冰岩眼看不对,立即带她走人。
前车之监不远,她怕她与林来弟的情谊也将阻于对方的丈夫。
丙不其然,她不过教林来弟一招驯夫术罚跪算盘,石不华居然拐带老婆逃离她远远的,藉著做生意的理由,把来弟与她区隔开来。
“把我当瘟疫呀?”元宝为之气结。“这些当老公的,全是一些没有幽默感的呆木头!他们竟以为我三言两语就会使娇妻变悍妻,我又不是神。”
冰冰岩暗暗好笑,又委实有几分同情她。
“管好你的舌头,元宝,否则我们将成为所有高尚人家的拒绝往来户。”
元宝噘著嘴。“没办法啦!在我找到下一个朋友之前,只有缠著你取乐子。”
“啧,可够委屈的,不是吗?”
元宝嗤的一笑,冲上前抱住他紧紧的,亲吻他有些生硬的脸。“才不是呢!”她大叫:“跟你在一起最有趣了,想想,我的夫君才是最有本领的那一个,因为他的太座大人我,生活得最快乐自在。”
冰冰岩被她逗笑了。
“少灌迷汤!”他终究是太了解她了。“你又在动什么歪脑筋?”
“哎呀!岩哥哥,生我者父母,知我者你也。”元宝的一双美目眨巴眨巴地眨著,好不灵活生动。“我的思乡病发了,我想咱们是不是可以回江南一趟?”
“嗯,赶巧范啼明也携眷回杭州,你正好与故友重逢,再笑看范啼明那一张气黑的苦瓜脸,很是有趣!”
这次,换元宝笑倒在他怀里。
冰冰岩拥著她而笑,也觉得那些丈夫们太小题大作了。江默婵与元宝相识多年,一样娴静文雅;而金家其他姐妹们,也没一个“近墨者黑”呀!
冰冰岩很宝贝他的元宝娘子,很容易对她的缺点视而不见。谁知他人不作如是观,反而放大元宝的缺失,拿她当破坏份子看待,欲隔离而后快,教他这个做丈囚的如何心平气和?简直是欺负人嘛!
“走!元宝,我带你回乡省亲。”
“好也!好也!”
元宝又叫又跳,又搂又抱,又亲又咬,行为之“不端庄”实不足为妇人楷模。
冰冰岩温香软玉抱满怀,又哪里顾得了细节呢?
他一向谨慎小心的压抑自己的情感,但和元宝在一起后,满足和喜悦驱走了长久禁锢在心田的阴霾和伤害,爱人与被爱使他除去了高深莫测的面具,在他真诚挚爱的人面前,他完全不设防,毫无保留地献出自己
往后数十年
在枫林、在山边、在河畔、在旷野、在江南不管在何地方,只要听得到金元宝的笑声,郭冰岩就在方圆十步之内,不离不弃,依偎情深。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佳偶天成,郭冰岩和金元宝跌破众人眼镜的,成为一对人人欣羡的神仙伴侣。
全文完后记
谢上薰
“厉鬼”郭冰岩,头一回出现是在帅耶!俏师妹这本书里,算是惊鸿一瞥,而且只有“厉鬼”这个外号,没有姓名。第二次登场,是在孤女奇缘一书中,先写了他的义弟石不华和林来弟的故事,不过,已组具郭冰岩的雏形,对这号人物也有了较鲜明的印象。
接下来,顺理成章该是郭冰岩和元宝娘子的故事,不想却岔了路,东写西写的迟至今日才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过,实际上也写了八个月之久,拖稿十分严重,可知他难写的程度。而金元宝在默婵娟一书中著墨不少,有兴趣者可以参考。
完成了他们的故事,感觉上像是偿还了一件稿债,精神上轻松不少。
下一个故事又该换谁上场了呢?为了避免开天窗,还是不作预告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