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金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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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颜宗弼,女真名兀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此刻正坐在一匹枣红马背上。他今年才二十出头,却长了一脸刚硬的大胡子,加上这一路的风雪,一张粗糙的脸看上去却如四十来岁的壮汉。他也当得起女真壮士这个称号,这次随二哥宗望南下,他一直都是部队的先锋官。每战必争先,惟恐落于人后,是军中第一猛将。
可与他粗豪的外表和辉煌的战绩相比,兀术却是一个极为谨慎之人。在同宗望一起拿下相州,一口气冲到黄河北岸后,他已经得知宋朝京畿守卫大军出击的消息,可敌人究竟来了多少,战斗力如何却是心中没底。说来也奇怪,敌人都出发这么多天了,按说早已同金兵接触。
他和二哥怎么也想不明白,宋军这是怎么了。
宋军究竟来了多少金兵固然不甚清楚,但金兵来了多少宋军也是一无所知。兀术和二哥一起率东路军一路南下,刚开始时还有些来一个平面推进,妄图拿下一地巩固一地。可没想到七万人的大军刚一出动就在中山遭受到顽强抵抗,到现在也没能拿下那座坚城。不但中山如此,黄河以北地区宋军虽然不堪一击,可依托城堡逐次抵抗,却也是一个极大的麻烦。如此一来,金国大军的脚步就无形中被拖得慢了下来。
可以预见,这样的情形再拖延下去,东路军就会像一只掉入泥潭的蛮牛,逐渐被这恼人的态势一点点吞噬。
宋国的国力实在太强大了,死一个补十个。常常时刚击溃他们的一千人,就有探马来报前方发现敌人的一万大军。
完颜宗望和兀术知道,这次战役打的就是一个冷不防,若再这么同宋国消耗下去,其结果是女真大军一点点被磨掉火性,到最后也不得不灰溜溜地退回北方。
特别是在得知宗翰的西路军被拖在太原之后,宗望和兀术决定不管河北的宋军,直接领军南下,一路直趋开封。后勤不要了,退路不要了。
占领要点,放开两边,快速推进。
如此一来,速度总算快了起来,很有点摧枯拉朽的味道。
大概是因为实在太快了,也来不及收集情报,不但金兵不知道前面有多少敌人,连宋军也弄不清这次南下的金兵究竟有多少。
可以说,敌我双方都是在蒙着眼睛角力,只等彼此的拳头落到对手身上。
好在总算一口气冲到黄河边上了,只要一过河就能看到开封的城墙。那可是一北宋的京城,天水一朝的精华所在,世界的核心,一百二十万人口的雄城。
一想到自己手中的战刀劈开层宫阙的大门,一想到满城的锦绣,兀术就浑身哆嗦:“杀掉敌人,抢劫他们的女子和财产,让高傲的汉人匍匐在自己身下,那是何等的风光,大丈夫当如是哉!”
可宋军中央禁军究竟有多少,战斗力又如何呢?
也因为心中嘀咕,金国大军暂时停了下来,也没急着过河,只派了一队斥候冲到汲县,贴近宋军,想看个究竟。兀术是一个闲不下来的人,便主动请缨讨了这个差使。
跑了一整夜,总算同宋军的前锋接触上了。
看到远方明灭不定的篝火,所有的女真骑兵都发出了一声欢呼。此刻已经没必要隐藏身形,敌人也发现了女真骑兵,正慌乱地在山坡上结阵。现在,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骑着马冲上去,用弯刀割进宋狗的胸膛,用狼牙绑砸碎他们的头骨,用长矛刺穿他们的身体。
终于同宋朝的京畿禁军接触了,这支传说中的大宋朝最强的军队。这支用金钱喂养出来的武装集团。
是的,他们太有钱了。特别是立在前排的刀手和枪手,他们身上那件步人甲就值两千吊。在闪烁不定的火光中,一千多片甲叶子流光溢彩,如金似玉。同这种精美的盔甲比起来,铁浮屠身上的铠甲虽然坚固得像阿尔泰山上的岩石,却毫无美感,又蠢又笨。
看篝火的数目敌人不多,只一个都百余人。却有二十多具步人甲。只要杀光他们,剥掉他们身上的衣服,回营之后自可在同伴面前大大炫耀一番。
老天保佑,这次总算可以发一笔横财了。
“宋军搞什么鬼,才这点前锋,没斥候,没骑兵,好象一点准备也没有。”兀术苦笑着摇了摇头,一抬手示意众人停了下来。
“吁!”四十匹狂奔的战马同时停了下来,前蹄激起一片雪雾。整齐得宛如一人。
四太子,还等什么?”身边的也末该大声问。
“不急。”兀术张嘴一笑,满口雪白的牙齿在雪夜中亮得吓人。他伸长脖子突然大吼一声:“女真的勇士们,你们累了吗?”
“不累,还可以杀一百个宋狗。”
“你们想不想换一件上好的铠甲。”
“想。”
“你们想不想将宋狗的头颅砍下悬于马边,炫耀你们的武功?”
“想。”
兀术抽出弯刀指着山坡:“那么,冲上去,将你们的兵器指向敌人。战马和天神将指引你们。荣耀属于大金,杀!”“杀!”四十多人同时大吼,功勋近在咫尺,汉人的血近在咫尺。
凄厉的牛角号响起,激烈的声浪冲破沉闷的黑暗,一瞬间,这片漆黑的夜仿佛也变得透明起来,漫天雪花都被这战马所带起的疾风扯碎了。
战马轻巧地跑了起来,速度并不快,实际上,离敌人所在的方向还有一点距离,现在还不是冲锋的时刻。
四十多女真骑士在马背上单手举着火把,身体上下起伏,说不出的写意自在。虽然人不多,可看起来却声势浩大。
完颜宗弼,女真名兀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此刻正坐在一匹枣红马背上。他今年才二十出头,却长了一脸刚硬的大胡子,加上这一路的风雪,一张粗糙的脸看上去却如四十来岁的壮汉。他也当得起女真壮士这个称号,这次随二哥宗望南下,他一直都是部队的先锋官。每战必争先,惟恐落于人后,是军中第一猛将。
可与他粗豪的外表和辉煌的战绩相比,兀术却是一个极为谨慎之人。在同宗望一起拿下相州,一口气冲到黄河北岸后,他已经得知宋朝京畿守卫大军出击的消息,可敌人究竟来了多少,战斗力如何却是心中没底。说来也奇怪,敌人都出发这么多天了,按说早已同金兵接触。
他和二哥怎么也想不明白,宋军这是怎么了。
宋军究竟来了多少金兵固然不甚清楚,但金兵来了多少宋军也是一无所知。兀术和二哥一起率东路军一路南下,刚开始时还有些来一个平面推进,妄图拿下一地巩固一地。可没想到七万人的大军刚一出动就在中山遭受到顽强抵抗,到现在也没能拿下那座坚城。不但中山如此,黄河以北地区宋军虽然不堪一击,可依托城堡逐次抵抗,却也是一个极大的麻烦。如此一来,金国大军的脚步就无形中被拖得慢了下来。
可以预见,这样的情形再拖延下去,东路军就会像一只掉入泥潭的蛮牛,逐渐被这恼人的态势一点点吞噬。
宋国的国力实在太强大了,死一个补十个。常常时刚击溃他们的一千人,就有探马来报前方发现敌人的一万大军。
完颜宗望和兀术知道,这次战役打的就是一个冷不防,若再这么同宋国消耗下去,其结果是女真大军一点点被磨掉火性,到最后也不得不灰溜溜地退回北方。
特别是在得知宗翰的西路军被拖在太原之后,宗望和兀术决定不管河北的宋军,直接领军南下,一路直趋开封。后勤不要了,退路不要了。
占领要点,放开两边,快速推进。
如此一来,速度总算快了起来,很有点摧枯拉朽的味道。
大概是因为实在太快了,也来不及收集情报,不但金兵不知道前面有多少敌人,连宋军也弄不清这次南下的金兵究竟有多少。
可以说,敌我双方都是在蒙着眼睛角力,只等彼此的拳头落到对手身上。
好在总算一口气冲到黄河边上了,只要一过河就能看到开封的城墙。那可是一北宋的京城,天水一朝的精华所在,世界的核心,一百二十万人口的雄城。
一想到自己手中的战刀劈开层宫阙的大门,一想到满城的锦绣,兀术就浑身哆嗦:“杀掉敌人,抢劫他们的女子和财产,让高傲的汉人匍匐在自己身下,那是何等的风光,大丈夫当如是哉!”
可宋军中央禁军究竟有多少,战斗力又如何呢?
也因为心中嘀咕,金国大军暂时停了下来,也没急着过河,只派了一队斥候冲到汲县,贴近宋军,想看个究竟。兀术是一个闲不下来的人,便主动请缨讨了这个差使。
跑了一整夜,总算同宋军的前锋接触上了。
看到远方明灭不定的篝火,所有的女真骑兵都发出了一声欢呼。此刻已经没必要隐藏身形,敌人也发现了女真骑兵,正慌乱地在山坡上结阵。现在,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骑着马冲上去,用弯刀割进宋狗的胸膛,用狼牙绑砸碎他们的头骨,用长矛刺穿他们的身体。
终于同宋朝的京畿禁军接触了,这支传说中的大宋朝最强的军队。这支用金钱喂养出来的武装集团。
是的,他们太有钱了。特别是立在前排的刀手和枪手,他们身上那件步人甲就值两千吊。在闪烁不定的火光中,一千多片甲叶子流光溢彩,如金似玉。同这种精美的盔甲比起来,铁浮屠身上的铠甲虽然坚固得像阿尔泰山上的岩石,却毫无美感,又蠢又笨。
看篝火的数目敌人不多,只一个都百余人。却有二十多具步人甲。只要杀光他们,剥掉他们身上的衣服,回营之后自可在同伴面前大大炫耀一番。
老天保佑,这次总算可以发一笔横财了。
“宋军搞什么鬼,才这点前锋,没斥候,没骑兵,好象一点准备也没有。”兀术苦笑着摇了摇头,一抬手示意众人停了下来。
“吁!”四十匹狂奔的战马同时停了下来,前蹄激起一片雪雾。整齐得宛如一人。
四太子,还等什么?”身边的也末该大声问。
“不急。”兀术张嘴一笑,满口雪白的牙齿在雪夜中亮得吓人。他伸长脖子突然大吼一声:“女真的勇士们,你们累了吗?”
“不累,还可以杀一百个宋狗。”
“你们想不想换一件上好的铠甲。”
“想。”
“你们想不想将宋狗的头颅砍下悬于马边,炫耀你们的武功?”
“想。”
兀术抽出弯刀指着山坡:“那么,冲上去,将你们的兵器指向敌人。战马和天神将指引你们。荣耀属于大金,杀!”“杀!”四十多人同时大吼,功勋近在咫尺,汉人的血近在咫尺。
凄厉的牛角号响起,激烈的声浪冲破沉闷的黑暗,一瞬间,这片漆黑的夜仿佛也变得透明起来,漫天雪花都被这战马所带起的疾风扯碎了。
战马轻巧地跑了起来,速度并不快,实际上,离敌人所在的方向还有一点距离,现在还不是冲锋的时刻。
四十多女真骑士在马背上单手举着火把,身体上下起伏,说不出的写意自在。虽然人不多,可看起来却声势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