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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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爵大人,您认为大公爵大人会和我们结盟吗?”老仆人坐在马车上望着面前如同大猫般靠在坐垫上的克鲁德子爵。

    “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的。你知道他和主教大人势如水火,我在现在提出的要求对他很有利,他一定会答应的。不过我现在考虑的可不是这个问题,等我灭了那个老乌龟后就把家族抓在手里。那位教皇只要给他酒和女人就可以了,我可不认为他对我会有什么影响。这一切只要三个星期就够了。剩下的就是你见过那位大公爵的被监护人了吧?可真是个尤物,怪不得大公爵会那么宠爱那个女人,想来她应该比她母亲并不会差到哪里去吧。等我完成了这个,我会想办法把她弄到手的。”子爵眯起了眼睛,考虑着如何让安妮落在自己的手里。

    “您是说安琪儿小姐吗?她是很美丽,您要娶她吗?您不是答应娶滕斯特伯爵的女儿了吗?”老仆人回忆起今天在庄园里看到的那个女孩:真的很美丽。恐怕最娇艳的玫瑰在她的美貌之下也会相形见绌的吧。真是和她的名字很配-天使。

    “哼,那个女孩是酒吧舞女的女儿,我怎么可能会和她结婚呢,就算她是大公爵的被监护人!我如果和她结婚会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的,所以向她这样的女孩只有可能成为情妇。放心,我的结婚对象是滕斯特伯爵小姐,她父亲还答应我给我每年有五百个金币的进帐的庄园作为她的嫁妆。看来为了把这个女儿嫁出去,这个老家伙可是下了血本了。”就在子爵自顾自的在计划未来的时候,马车在地上弹了一下“伦纳德,你不会小心点吗?如果你干不好我就让别人来干这个活。”子爵差点从坐垫上被弹下来,不由得有点恼火的向车外叫到。

    可是回答子爵的吓骂的竟然是冲马车外刺入的二把长剑。还好子爵是躺在垫子上的,所以他就看到长剑从他的鼻尖划过。“上帝呀!”老仆人第一反应过来。他一脚踢在马车门上,将车门一下子从车上踢了下去,他们看到马车外的景物已经慢慢的慢了下来,看来刚才那一下颠簸可能是压过了被杀的马车夫的尸体。不过,这也有好处毕竟从狂奔的马车上向外跳是很有可能摔断脖子的。那位老仆人已和年极不相称的灵活动作拉过子爵的身体,在确定现在向外跳没有危险之后,果断的带着子爵跳出了马车,在离开马车后才看马车前面的缰绳已经被砍断了,原来拉车的四匹马已经逃走了三匹。所以马车才会慢下来。

    看来子爵是被困在大公爵的庄园到城内的道路上,在他们现在的位置他们已经可以看到城墙了,但是他们当时正通过一片森林,而且现在他们正在森林四分子三的地方,前面还有三排树木就可以进入草地了。但是他们被困在这个动弹不得。首先他们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埋伏在这座森林里,因为黑暗给树林添了很多诡秘的气氛,风让人看来好像不少的阴影中的藏有可能的敌人。子爵一脸担心的躲在老仆人和一棵大树的中间:“富让索瓦,你认为有多少人,他们怎么知道我的路程的,是不是有人通风报信。我们要怎么办?”说到后来子爵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老仆人看了眼身后的子爵,是啊。不论他在骑士学校的成绩有多好。没有用剑杀过人,没有让剑划过肉体品尝血液的人永远也是学不会的使用剑的。自己也是经过了无数次的练习才知道这个道理的,而学会这个道理是要付出无数的代价的。想当年自己是神之刺客里最好的杀手,可以由于自己太出色,知道的也太多所以教廷竟然起了杀心,竟然要灭自己的口。而自己也是历经千辛万苦才从往日的战友现在的敌人手里逃脱的,当时自己躺在一条水沟里时身负重伤,认为自己肯定逃不过下一次追杀了。可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守护天使,她就是子爵的母亲,她当时发现了自己而就了自己,并且帮助自己的家人逃脱教廷的迫害被保护起来。而且她还说服当时的教皇也就是她的情人把自己的档案销毁,自从那一天之后,自己就发誓效忠这位夫人,而这位夫人在过世时就把小少爷托付给自己。自己也在这位夫人的床前发誓一定会保护好小主人的。可是,现在小主人并不听自己的建议一定要和那位红衣主教争夺家族控制权。但是,富让索瓦看出来这位子爵并没有做好准备,现在不论是人手还是这些人手的能力都是不够的。可这位小主人的脾气和现在的大部分年轻贵族一样急躁而冒进,而且往往会看轻对手,特别是老人,大多认为他们都应该入土,应该把位置让出来。但是却没有看到经验会给那些对手带来什么,而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是最强的。更何况这次如此明目张胆的来和大公爵结盟,想不引起对手的注意都不可能。

    “少爷,您还是不要动,他们可能有弓箭。我们应该等他们先出手,放心我会保护您的。”说罢富让索瓦抽出了随身的佩剑,他的剑和一般的骑士宽剑不同是三棱型的细剑,这种剑更容易刺杀而不是砍杀。而在剑身上涂着一种特殊的金属,是剑身不会发出任何光线也不会反射任何光线。他摆出一个防御的样子,然后改变双脚的重心,把身体的重心全部的放在一个脚上,而另一个脚虚点着地,已被在进攻和防御中随时的改变。

    树林中的黑影似乎有所改变,慢慢的似乎有几个影子栖身上来。看来有三个人,有一个人手里似乎拿着弓箭。不过在这样的夜色中再次使用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在跳下马车的时候就选了一个阴影很重的地方,巨大的树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遮盖,而粗大的树干又是很好的盾牌。另外二个人似乎都拿着长剑,据他们握剑的样子看来应该是流浪骑士而不是刺客。因为刺客一般都选用细剑而不是笨重的阔头长剑。这样,富让索瓦心里已经有点底,毕竟对付这些骑士还是不太困难的。

    富让索瓦知道自己手里的细剑如果和骑士剑硬碰硬只会被斩断,所以自己的长处在于灵活和狠毒。但是由于要保护身后的子爵那自己就必须放弃灵活的移动,这对自己是很大的硬伤。那就必须要求自己一击必中。所以富让索瓦屏息凝神,等着对手冲过来。骑士剑的大开大和有很多破绽可以找。而且那些骑士还大多遵守一对一的骑士风范,所以应该要防守的人一定不会很多,富让索瓦一直认为在暗杀中还遵守这种对自己不利的所谓风范是一种很愚蠢的事情,不过作为别暗杀方还是有利的。

    果然,三个暗杀者在他们面前停了下来,好像有默契的一样中间那个拿骑士剑的人用手里的剑行了骑士礼冲了上来,而另外两个人只是拿着武器在一旁戒备。富让索瓦拉过子爵低声说道:“您躲到这棵树的后面。我叫您,您再出来。”安顿好子爵。富让索瓦就可以全心面对对手了。那个骑士上来就拿着大剑横扫,这种既没速度又没技巧的进攻对富让索瓦来说一点威胁也没有。他扭了一下腰就躲开的这次进攻,他变被动脚为主动脚,向前冲了一步,手里的细剑如同一条毒蛇不带任何声音和光线的切入对手的线路。不以外的细剑正好切入那位骑士的面罩和胸甲的缝隙中,一剑就切断了那个骑士的颈动脉。那个骑士被带动着转了半个圈,倒在了草地上一动不动了。

    在轻松的料理了三个刺客后,富让索瓦回头寻找自己的小主人:“爵爷,没事了。”

    “太好了,富让索瓦多亏了你,我回去一定好好查查到底是谁搞得鬼。我一定会让他或者他们付出代缴的。”子爵看来已经从袭击中恢复过来的,又恢复了趾高气扬的态度。

    富让索瓦拉过了唯一留下来的马。服侍子爵骑上去,然后拉着马向城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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