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怎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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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骑士回到自己的小窝当中,洗了把澡,整个人才彻彻底底的松弛了下来。
身上简单的裹着一条浴巾,光着两条大长腿,赤着犹如豆瓣脚趾的双脚,踩在温热的地板上。
地板是地热的,现在这个天气早已不用暖气了,但是女骑士还是开了一点点的温度,为的就是不用穿鞋也可以光脚踩在地板上。
简单,舒适。
随手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女骑士似乎并没有感到很疲累,没去卧室睡觉,而是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坐在客厅的沙发里,蜷缩起来,将两条好看的大长腿抱在双手之间。
喝了口酒,思维也随着身体放松了下来,女骑士得以重新审视刚才发生的一切。
当时她在酒吧里,时间差不多了,准备骑车回家。
没曾想一出来就遇到程煜。
对于酒吧里唯一一个上前搭过讪的男人的同伴,又是坐在最靠近大门位置,女骑士刚进门就能看见的两个人,要说没有印象,那绝对是扯淡。
原本惊鸿一瞥的印象并不足以让女骑士记住程煜,可不知为何,程煜和高一鸣喝完酒离开的时候,她多看了几眼,于是才大致记住了程煜的脸。
只是没想到那么快就会重遇,而且是在那种情况下。
当时,女骑士还觉得,这个男孩子倒是耐心十足,只是手法着实拙劣,到底是什么情绪会让他一直在酒吧街的街尾等待自己的出现。
最让女骑士无法忍受的,是程煜居然直接下手抱住了自己,她当时几乎认定程煜已经喝多了,心中很是嫌弃和厌恶。
当然后来发生的一切让女骑士明白了这是个误会,程煜真的是帮了她一个忙。
这件事,女骑士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可是现在彻底放松下来,她将整个事件一复盘,就发现这件事还真是可大可小。
如果那两个小混混只是喝多了酒,那么最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被这两个畜生糟蹋一回,等他们酒醒了肯定是不敢杀人的。
虽说这肯定也是女骑士无法接受的后果,但无论如何,总比人死灯灭要好得多。
可在派出所里,警察已经说了,这两个小混混不但喝了很多酒,而且还磕了药,甚至于嗑药的剂量已经远超可控的剂量,于是要不是程煜出手干预,女骑士迷迷糊糊的跟着他们上了车,那后果真的就不堪设想。
面对两个嗑药已经磕到完全丧失理智的人,什么事情他们都是做得出来的。
就好比他们在计划被程煜破坏之后,理智的做法是离开现场,即便程煜手里有证据,那顶多也就是个未遂。严重点蹲上两年三年,运气好甚至拘留个一小段时间也就放出来了。
可他们却选择了带刀下车,足以可见这两人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
甚至于,女骑士从车上摔下来之后,拒不上车,当场跟这两人发生冲突,其结果很可能是两人恼羞成怒掏刀子杀人。
想清楚了这些之后,女骑士不禁一阵阵的心悸,后脊梁上,似乎也有些许的冷汗渗出。
这让女骑士对程煜之前所说救了她一命,也有了更深的体会。
“虽说未来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但往严重了想,那个家伙说的仿佛也并不错。”
一口喝完了杯中的红酒,女骑士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一下程煜。
“明天找派出所的人问一下他的联系方式吧……可是,要怎么才能谢他呢?居然也是个富二代,开的是柯尼塞格啊,只是,吴东的圈子里,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个家伙?以前我居然没听说过……”
又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女骑士想起那两个小混混跳下车拎着刀跑过来的时候,程煜居然丢下她撒腿就跑,心里不禁又有些郁闷。
真是没见过这样英雄救美的,看到歹徒掏刀子居然自己跑了,真是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喝完了第二杯红酒之后,女骑士越想越觉得好笑,这会儿她倒是也理解了程煜的行为,毕竟,救人不是他的责任,他能因为偶然听到那两个小混混的对话就出手相救已经殊为不易,尤其他也是个家境相当丰厚的富二代,这就更加难能可贵,毕竟,从家产的角度而言,他的命比绝大多数人的命都更值钱一些。
所以,看到危险临头,他不想因为救人而把自己搭进去的转身就跑,似乎也并不那么令人厌恶了。
女骑士不是圣母婊,她可能一时会想不通,但还不至于要求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了救她要豁出去自己的性命。
说白了,大多数人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恐怕连管都不会管。
……
程煜是在睡梦之中,被自己的亲娘从床上直接拖下来的。
揉着惺忪的睡眼,程煜感到一阵阵的头疼,昨晚喝的有点多,而且那种小酒吧里的酒好像也不怎么地道,当时没觉得,现在倒是有些宿醉的感觉了。
“妈,你干嘛啊?”程煜不满的嘟囔。
宁可竹叹了口气,道:“儿子,今儿你得去相亲。”
程煜揉揉太阳穴,终于想起昨晚出门前程广年说的话,他苦着脸对自己的母亲说:“不去真的不行么?”
“你爸的态度很明确,要么尽快跟小雨确定关系然后订婚,要么就回美国继续深造。”
程煜无奈的从床上爬起来,愁眉苦脸的说:“我有时候真的很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您的亲儿子……”
“这个你不用怀疑,我亲自怀胎十个月,错不了。”
程煜彻底无语,灰溜溜的滚进洗手间洗漱,然后被一直在房间里等候的宁可竹亲自押到楼下,宁可竹给程煜留了碗稀饭。
端起碗刚想吃,程广年呵斥道:“约的十一点,现在都几点了?还吃什么早饭,过去之后聊不几句,也就该吃中饭了。赶紧给我出门!”
程煜看了看程广年,郁闷的放下手里的小碗,说:“好好好,出门。反正我会尽力,但要是对方对我没感觉,您也别逼我。大不了我搬出去住,以后不用你们的钱。”
“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宁可竹瞪着眼。
程煜开着自己的车出了门,一直开到大路上,才想起还没问约在哪儿呢。
手机恰到好处的响了起来,程煜把车停在路边,掏出手机一看,正是宁可竹。
宁可竹告诉了程煜地址,程煜也不太弄的清楚,便让宁可竹把地址发到他微信上。
收到微信之后,程煜按照地址导了个航,才驾驶着柯尼塞格一路绝尘而去。
几乎踩着十一点,准点到了位于青龙山的一号大院,程煜报了自己父亲的名字,服务员把他领到一个包间里。
对方还没来。
服务员给程煜泡了壶茶,程煜还没来得及喝呢,就看到包间的门被推开了。
嗯?!
“怎么是你?”程煜愣住了。
“你果然在这儿。”
女骑士回到自己的小窝当中,洗了把澡,整个人才彻彻底底的松弛了下来。
身上简单的裹着一条浴巾,光着两条大长腿,赤着犹如豆瓣脚趾的双脚,踩在温热的地板上。
地板是地热的,现在这个天气早已不用暖气了,但是女骑士还是开了一点点的温度,为的就是不用穿鞋也可以光脚踩在地板上。
简单,舒适。
随手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女骑士似乎并没有感到很疲累,没去卧室睡觉,而是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坐在客厅的沙发里,蜷缩起来,将两条好看的大长腿抱在双手之间。
喝了口酒,思维也随着身体放松了下来,女骑士得以重新审视刚才发生的一切。
当时她在酒吧里,时间差不多了,准备骑车回家。
没曾想一出来就遇到程煜。
对于酒吧里唯一一个上前搭过讪的男人的同伴,又是坐在最靠近大门位置,女骑士刚进门就能看见的两个人,要说没有印象,那绝对是扯淡。
原本惊鸿一瞥的印象并不足以让女骑士记住程煜,可不知为何,程煜和高一鸣喝完酒离开的时候,她多看了几眼,于是才大致记住了程煜的脸。
只是没想到那么快就会重遇,而且是在那种情况下。
当时,女骑士还觉得,这个男孩子倒是耐心十足,只是手法着实拙劣,到底是什么情绪会让他一直在酒吧街的街尾等待自己的出现。
最让女骑士无法忍受的,是程煜居然直接下手抱住了自己,她当时几乎认定程煜已经喝多了,心中很是嫌弃和厌恶。
当然后来发生的一切让女骑士明白了这是个误会,程煜真的是帮了她一个忙。
这件事,女骑士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可是现在彻底放松下来,她将整个事件一复盘,就发现这件事还真是可大可小。
如果那两个小混混只是喝多了酒,那么最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被这两个畜生糟蹋一回,等他们酒醒了肯定是不敢杀人的。
虽说这肯定也是女骑士无法接受的后果,但无论如何,总比人死灯灭要好得多。
可在派出所里,警察已经说了,这两个小混混不但喝了很多酒,而且还磕了药,甚至于嗑药的剂量已经远超可控的剂量,于是要不是程煜出手干预,女骑士迷迷糊糊的跟着他们上了车,那后果真的就不堪设想。
面对两个嗑药已经磕到完全丧失理智的人,什么事情他们都是做得出来的。
就好比他们在计划被程煜破坏之后,理智的做法是离开现场,即便程煜手里有证据,那顶多也就是个未遂。严重点蹲上两年三年,运气好甚至拘留个一小段时间也就放出来了。
可他们却选择了带刀下车,足以可见这两人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
甚至于,女骑士从车上摔下来之后,拒不上车,当场跟这两人发生冲突,其结果很可能是两人恼羞成怒掏刀子杀人。
想清楚了这些之后,女骑士不禁一阵阵的心悸,后脊梁上,似乎也有些许的冷汗渗出。
这让女骑士对程煜之前所说救了她一命,也有了更深的体会。
“虽说未来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但往严重了想,那个家伙说的仿佛也并不错。”
一口喝完了杯中的红酒,女骑士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一下程煜。
“明天找派出所的人问一下他的联系方式吧……可是,要怎么才能谢他呢?居然也是个富二代,开的是柯尼塞格啊,只是,吴东的圈子里,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个家伙?以前我居然没听说过……”
又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女骑士想起那两个小混混跳下车拎着刀跑过来的时候,程煜居然丢下她撒腿就跑,心里不禁又有些郁闷。
真是没见过这样英雄救美的,看到歹徒掏刀子居然自己跑了,真是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喝完了第二杯红酒之后,女骑士越想越觉得好笑,这会儿她倒是也理解了程煜的行为,毕竟,救人不是他的责任,他能因为偶然听到那两个小混混的对话就出手相救已经殊为不易,尤其他也是个家境相当丰厚的富二代,这就更加难能可贵,毕竟,从家产的角度而言,他的命比绝大多数人的命都更值钱一些。
所以,看到危险临头,他不想因为救人而把自己搭进去的转身就跑,似乎也并不那么令人厌恶了。
女骑士不是圣母婊,她可能一时会想不通,但还不至于要求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了救她要豁出去自己的性命。
说白了,大多数人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恐怕连管都不会管。
……
程煜是在睡梦之中,被自己的亲娘从床上直接拖下来的。
揉着惺忪的睡眼,程煜感到一阵阵的头疼,昨晚喝的有点多,而且那种小酒吧里的酒好像也不怎么地道,当时没觉得,现在倒是有些宿醉的感觉了。
“妈,你干嘛啊?”程煜不满的嘟囔。
宁可竹叹了口气,道:“儿子,今儿你得去相亲。”
程煜揉揉太阳穴,终于想起昨晚出门前程广年说的话,他苦着脸对自己的母亲说:“不去真的不行么?”
“你爸的态度很明确,要么尽快跟小雨确定关系然后订婚,要么就回美国继续深造。”
程煜无奈的从床上爬起来,愁眉苦脸的说:“我有时候真的很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您的亲儿子……”
“这个你不用怀疑,我亲自怀胎十个月,错不了。”
程煜彻底无语,灰溜溜的滚进洗手间洗漱,然后被一直在房间里等候的宁可竹亲自押到楼下,宁可竹给程煜留了碗稀饭。
端起碗刚想吃,程广年呵斥道:“约的十一点,现在都几点了?还吃什么早饭,过去之后聊不几句,也就该吃中饭了。赶紧给我出门!”
程煜看了看程广年,郁闷的放下手里的小碗,说:“好好好,出门。反正我会尽力,但要是对方对我没感觉,您也别逼我。大不了我搬出去住,以后不用你们的钱。”
“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宁可竹瞪着眼。
程煜开着自己的车出了门,一直开到大路上,才想起还没问约在哪儿呢。
手机恰到好处的响了起来,程煜把车停在路边,掏出手机一看,正是宁可竹。
宁可竹告诉了程煜地址,程煜也不太弄的清楚,便让宁可竹把地址发到他微信上。
收到微信之后,程煜按照地址导了个航,才驾驶着柯尼塞格一路绝尘而去。
几乎踩着十一点,准点到了位于青龙山的一号大院,程煜报了自己父亲的名字,服务员把他领到一个包间里。
对方还没来。
服务员给程煜泡了壶茶,程煜还没来得及喝呢,就看到包间的门被推开了。
嗯?!
“怎么是你?”程煜愣住了。
“你果然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