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一件血案拉开的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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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着漂亮的络腮胡子,身材高大,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阿洛伊斯。希拉努斯迈着轻快的步子向着家里走去,脚下虎虎生风,表示了主人的激动,他已经有好几年没回家了。
出生于条顿堡森林圣地“丘奇逊”部族的日耳曼人阿洛伊斯一向认为自己是个幸运儿。(圣地:日耳曼人曾在此大败罗马人,导致罗马人再不敢轻易小窥他们)
据他的身边的人说,在他出生时,食物就未曾匮乏过,而且疾病也很少,让他象个健康宝宝般长到了少年期。
要明白,在恶劣的森林条件下,许多日耳曼人都不曾活到他们的成年期。
在他还是十五岁的时侯,来自东方的哥特部族闯进了他们的营地,哥特部族强悍之极,装备好到超出“丘奇逊”部族的想象。
对于日耳曼人来说,部族战争是大case,胜者得到地盘,败者连活下来的机会都没有。
日耳曼地区条件差,连奴隶都养不起,似乎可怕的命运在等待他们。
他的族长当在n多人的面,与哥特部族的那个漂亮的女族长单挑,落败之后,女族长说不杀他,更不会杀“丘奇逊”部族的人,只要归顺她就好。
于是“丘奇逊”部族全员心甘情愿地归顺了哥特部族,往后再也没有“丘奇逊”部族了,只有哥特部族,后来成为了哥特王国,最后改名字叫做日耳曼王国。全天下日耳曼人的王国。
然后那与他们不同种的黑发黑眸黄皮肤的华族兄弟到来,他们带来了粮食、衣服、医葯、工具和日耳曼男人最喜欢地酒,部族的生活日益改善。
女族长,就是女王莱茵哈特。金贝儿,长得非常非常的漂亮。不过咱家不想她,因为咱家的婆娘也不错。
十六岁那年。阿洛伊斯娶了邻家女孩特里莎,十四岁的少女,就象花朵一样鲜嫩,是方圆百里外最漂亮地女孩,让阿洛伊斯享尽了艳福。
他爱她,爱她爱到发疯!
一年后,阿洛伊斯依依不舍地参军,加入了光荣的王国军队,到了罗马为女王地“老公”打拼。
女王的老公?是帝国皇帝。新罗马人尊敬地称他是“米伽勒的帝国之主。”
华族敬畏地称他是“青龙陛下。”
日耳曼人则说“我们女王的丈夫!”
战争让所有的日耳曼军人热血沸腾,日耳曼人欣然地迎接战斗,阿洛伊斯身先士卒,很快被提升为上尉。
他表现神勇,一直冲在最前面,从未负伤,得过三枚近战突击勋章和银星勋章。是对他勇气的巨大肯定。
好运气有尽头,他在奔赴希腊作战时,他受了致命伤。一把短剑刺穿了他的胸甲,插进肺叶,压抑已久的鲜血找到了泄出口,欢快地流出来,片刻间他就陷入了晕迷。
以后来调查的人来说:“送到战地医院时。华族医生已经摸不到他地脉搏。一切生命症状都消失了,医生们主要是救生不救死。不会浪费太多的时间给他,匆忙签发了阵亡的通知书,这是后来悲剧产生的根源,也怪不得医生。”
然而阿洛伊斯活过来了,奇迹般苏醒,当时民夫正准备“处理”他这具“死尸”
他的部队已经拨营离开,新的部队到来,长官是他的叔伯兄弟,见到他十分高兴,要他加入他地部队,以后他一直呆在新部队里打仗,甚至得了枚黄金宝石勋章,荣获“战斗英雄”的称号。
问题出来了:阵亡的通知书发向后方,送到了他地妻子特里莎。
新加入部队里的文书是个笨蛋,他拼错了阿洛伊斯的名字,以致于阿洛伊斯成为了条顿堡森林地区的新兵!阿洛伊斯按许许多多日耳曼兵一样,把事情都交给了做事的人,没注意到。
还有种种公文造册上地问题,反正阿洛伊斯地军饷再也流不进特里莎的账户里。(注:帝国军队里地的成家官兵,其薪水通过银行或者其它代办机构发一部分给他们的妻儿养家糊口,如果阿洛伊斯的薪水能继续流进她的户头上,特里莎就知道他没死,帝国的制度本来不错,可人会犯错,战争时期,音讯不通,类似的事儿其实在其它的军队也有不少,帝国军算犯得错误少了)
阿洛伊斯是个浑人,竟不写信给他的妻子,在后来写去也没有用了,而且也不清楚他自己的钱都没有消费掉。(说过,但没当一回事)
他是个“纯粹”的日耳曼男人,日耳曼男人们一般不会从事无须动用武器的工作,他们要不是去打仗,要么是去狩猎,平日以赌博和角力为乐,除此之外便是蜷缩在火炉边睡觉,当然有酒就最好。
他终于想家了,他一直未回家,手上的假期多得是,再一查,钱也有得是,于是他衣锦回乡。
家乡的变化极大,大马路、高楼房,阿洛伊斯站在旧家的原址上发呆,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大大的鲜花坛。
“家呢?老婆呢?”阿洛伊斯快要疯了!
快疯之前,他遇到了一个熟人,叫做德塔乌尔斯,其实是一个后来查明是心怀叵测者,是来自外族归附“丘奇逊”部族的手匠人的儿子,以前与阿洛伊斯争过特里莎,闹得很不愉快。
作为手匠人,德塔乌尔斯家里有钱,可特里莎看中阿洛伊斯,令到德塔乌尔斯很不高兴,两人以前是不说话的,此刻他看见了阿洛伊斯。吃惊地道:“你不是死了吗?”
阿洛伊斯没好气地道:“你才是死了呢!”
德塔乌尔斯一楞,旋很热情地迎上去,搅头搅颈地道:“欢迎你回到家乡!”
阿洛伊斯急着问特里莎的事情,德塔乌尔斯却请他喝酒。
左一杯右一杯,都是大杯杯。德塔乌尔斯终于告诉他道:“特里莎改嫁了,嫁给了一个华族的小白脸!”
后来地审讯表明。德塔乌尔斯添油加醋,说了很多特里莎的坏话,把她说成了一个人尽可夫,水性杨花的女人,让阿洛伊斯的怒气中烧,怒不可遏!
当时阿洛伊斯的“死讯”传到了家乡,特里莎为他守了半年地孝(一切都是命运的错,要是他地薪水流入她的账户,她就会追查)。德塔乌尔斯以为他的机会来了,可是他再次失望,特里莎改嫁给了一个华族的政府官员。
现在阿洛伊斯重回家乡,对特里莎心怀怨恨的德塔乌尔斯就大讲特讲特里莎的坏话,同时不停地灌他。
阿洛伊斯也不知道怎么离开酒店的,喝得酩酊大醉的他按德塔乌尔斯给他的地址,找到了特里莎地新家。闯进去,凑巧特里莎与她的丈夫都在。
于是,悲剧发生了。酒精入脑,失去理智的阿洛伊斯拨出了护身匕首,杀了特里莎与她的丈夫,还把他们爱情的结晶,华族-----日耳曼的混血儿给摔死了。
而且发现。特里莎还怀有新孕。她的死是一尸二命!
地区警方迅速出动,把阿洛伊斯捉拿归案。令人啼笑皆非地是阿洛伊斯居然在路边睡着了觉。
收押他进监,进行审问,然后开庭判决。
帝国刑法的基本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证据确凿,阿洛伊斯被判斩立决。
然而他的族人不干了,鼓噪上书,先说特里莎破坏军婚,死有余辜,她先不仁,就不怪阿洛伊斯不义。
一查,民政部门有阿洛伊斯地死亡通知书,不能怪特里莎。
再查下去,德塔乌尔斯被抓起来,经过审问,他招供了,帮阿洛伊斯的人如获至宝,以德塔乌尔斯唆摆、阿洛伊斯被他灌醉作不得数为由再度上诉。
他们还拿出了阿洛伊斯的一大迭勋章和立功、负伤证明,表示他为帝国效忠效劳,出生入死,立下大功劳后,却是“英雄流血又流泪”
日耳曼人在条顿堡森林地区发动了请愿,日耳曼军队也表示了强烈的关注。
潜台词是“我们为你们华族流血,打生打死,得到地盘,你们却抢了我们的女人!”“一时犯法,起因是他人,情有可原!”“如此判决,日后谁会为你们华族卖命”!
一刹那间,民间与军队地怨气仿佛被打开盖地魔瓶,心魔钻出来,飞向了日耳曼人。
日耳曼人是个雄纠纠气昂昂,崇尚武力,不甘他人之下的部族,华族之所以能够支配他们,有一部分日耳曼地上层是知道华族的威力,可许多日耳曼人孤陋寡闻,坐井观天,带来的后果是他们不信服,特别是那些被哥特人征服的部族,他们信服哥特人,不信服华族-----没被华族直接揍过,皮肯定是痒的。
照他们看来,是他们的女王殿下被华族的那个男人操得她爽了,就把日耳曼部族拱手让给了他。
战争肯定死人,死的都是日耳曼人多,还有的人不服水土,不喜欢地中海式气侯,想到回家,却被军纪约束,自然不爽。
尽管有许多华族军官与日耳曼人并肩作战,可是一些日耳曼人看来,是他们打天下,华族坐享天下!
民间与军队的这种看法就是这样!
而且,象华族男人娶日耳曼女人,实际是贯彻帝国的种族融合,问题是那个特里莎长得太漂亮,日耳曼人嘴里不说,心里酸溜溜的。
日耳曼人打下城池,受到约束,不得随意掳掠杀人,犹如男人谷精上脑,得不到满足。
怨气不断地增加,不断地发酵,加之一些有心者,他们的心膨胀开来,按他们的想法,日耳曼王国是我们日耳曼人的,罗马帝国是我们打下的,一半以上的驻军是我们日耳曼人出的
这些人的心思活络起来,想到土地、财富和女人,都是我们日耳曼人打下的,凭什么你们华族吃肉,我们喝汤?!从你们华族手里分到微不足道的一杯羹?
象罗马“二月变天”的事件中,去抄家的日耳曼人后来说起抄到的财富和女人,大量的财富被华族拿去分配,女人?最漂亮的女人注定入宫,成为那个吃他们女王殿下软饭的男人所有。
许多日耳曼人对那个男人表示轻蔑,因为都没有见过他上阵打仗,不能令他们心服口服,由此带出你们华族由这种男人统领,能强到哪里去?
而日耳曼人嘛,真正的英雄就是出生入死,身先士卒且不死的人,他们不能理解“中国象棋”式的文化,君主乃万金之子,坐不垂堂,象皇帝要亲自上阵pk,全国臣民都惊恐万状,谁都知道,皇帝只要坐着龙廷一天,天下就不会乱,他们就有好日子过。
除了那么一小撮的野心家,现在举国99%的人都希望皇帝象他所说的那样真的是天神下凡,万世不死!
环境使人变化,人会忘本,日耳曼人根本不曾想到,若不是由于华族,他们还在日耳曼黑森林地区啃树根,大概四分之一的儿童活不到成年,哪象现在,儿童的死亡率大跌,再不为衣食住行与部族间的残酷战争而担心呢
如今的日耳曼王国统治机制是帝国法律,女王是王国最高统治者,她的身上有帝国皇帝,但皇帝哪会管这档事,陆逊是王国的首相,发出的命令是由当地的法庭审判。
突然间爆发的怨气令法官不知所措,在沉重的日耳曼民间与军队压力之下,有人耸人听闻地说若判得不好,民间可能造反,军队会兵变的情况下,法庭枉法了,改判阿洛伊斯死刑,缓刑二年。
地球人都知道死缓是怎么一回事,只要犯人自己不发疯,就肯定不死的,阿洛伊斯得保一命。
可是华大人的命也值钱啊,于是,在民间没有势力,被人所bs的德塔乌尔斯居然以“事件起因,罪大恶极”的名义斩首,作个交待。
时代杂志的记者苏杰是个随军记者,素来不务正业,跑去跟进此事,得知经过和判决结果后,他却有不同看法,遂将此事,登上了时代杂志,让读者作个评判。
一时间东方舆论大哗!
长着漂亮的络腮胡子,身材高大,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阿洛伊斯。希拉努斯迈着轻快的步子向着家里走去,脚下虎虎生风,表示了主人的激动,他已经有好几年没回家了。
出生于条顿堡森林圣地“丘奇逊”部族的日耳曼人阿洛伊斯一向认为自己是个幸运儿。(圣地:日耳曼人曾在此大败罗马人,导致罗马人再不敢轻易小窥他们)
据他的身边的人说,在他出生时,食物就未曾匮乏过,而且疾病也很少,让他象个健康宝宝般长到了少年期。
要明白,在恶劣的森林条件下,许多日耳曼人都不曾活到他们的成年期。
在他还是十五岁的时侯,来自东方的哥特部族闯进了他们的营地,哥特部族强悍之极,装备好到超出“丘奇逊”部族的想象。
对于日耳曼人来说,部族战争是大case,胜者得到地盘,败者连活下来的机会都没有。
日耳曼地区条件差,连奴隶都养不起,似乎可怕的命运在等待他们。
他的族长当在n多人的面,与哥特部族的那个漂亮的女族长单挑,落败之后,女族长说不杀他,更不会杀“丘奇逊”部族的人,只要归顺她就好。
于是“丘奇逊”部族全员心甘情愿地归顺了哥特部族,往后再也没有“丘奇逊”部族了,只有哥特部族,后来成为了哥特王国,最后改名字叫做日耳曼王国。全天下日耳曼人的王国。
然后那与他们不同种的黑发黑眸黄皮肤的华族兄弟到来,他们带来了粮食、衣服、医葯、工具和日耳曼男人最喜欢地酒,部族的生活日益改善。
女族长,就是女王莱茵哈特。金贝儿,长得非常非常的漂亮。不过咱家不想她,因为咱家的婆娘也不错。
十六岁那年。阿洛伊斯娶了邻家女孩特里莎,十四岁的少女,就象花朵一样鲜嫩,是方圆百里外最漂亮地女孩,让阿洛伊斯享尽了艳福。
他爱她,爱她爱到发疯!
一年后,阿洛伊斯依依不舍地参军,加入了光荣的王国军队,到了罗马为女王地“老公”打拼。
女王的老公?是帝国皇帝。新罗马人尊敬地称他是“米伽勒的帝国之主。”
华族敬畏地称他是“青龙陛下。”
日耳曼人则说“我们女王的丈夫!”
战争让所有的日耳曼军人热血沸腾,日耳曼人欣然地迎接战斗,阿洛伊斯身先士卒,很快被提升为上尉。
他表现神勇,一直冲在最前面,从未负伤,得过三枚近战突击勋章和银星勋章。是对他勇气的巨大肯定。
好运气有尽头,他在奔赴希腊作战时,他受了致命伤。一把短剑刺穿了他的胸甲,插进肺叶,压抑已久的鲜血找到了泄出口,欢快地流出来,片刻间他就陷入了晕迷。
以后来调查的人来说:“送到战地医院时。华族医生已经摸不到他地脉搏。一切生命症状都消失了,医生们主要是救生不救死。不会浪费太多的时间给他,匆忙签发了阵亡的通知书,这是后来悲剧产生的根源,也怪不得医生。”
然而阿洛伊斯活过来了,奇迹般苏醒,当时民夫正准备“处理”他这具“死尸”
他的部队已经拨营离开,新的部队到来,长官是他的叔伯兄弟,见到他十分高兴,要他加入他地部队,以后他一直呆在新部队里打仗,甚至得了枚黄金宝石勋章,荣获“战斗英雄”的称号。
问题出来了:阵亡的通知书发向后方,送到了他地妻子特里莎。
新加入部队里的文书是个笨蛋,他拼错了阿洛伊斯的名字,以致于阿洛伊斯成为了条顿堡森林地区的新兵!阿洛伊斯按许许多多日耳曼兵一样,把事情都交给了做事的人,没注意到。
还有种种公文造册上地问题,反正阿洛伊斯地军饷再也流不进特里莎的账户里。(注:帝国军队里地的成家官兵,其薪水通过银行或者其它代办机构发一部分给他们的妻儿养家糊口,如果阿洛伊斯的薪水能继续流进她的户头上,特里莎就知道他没死,帝国的制度本来不错,可人会犯错,战争时期,音讯不通,类似的事儿其实在其它的军队也有不少,帝国军算犯得错误少了)
阿洛伊斯是个浑人,竟不写信给他的妻子,在后来写去也没有用了,而且也不清楚他自己的钱都没有消费掉。(说过,但没当一回事)
他是个“纯粹”的日耳曼男人,日耳曼男人们一般不会从事无须动用武器的工作,他们要不是去打仗,要么是去狩猎,平日以赌博和角力为乐,除此之外便是蜷缩在火炉边睡觉,当然有酒就最好。
他终于想家了,他一直未回家,手上的假期多得是,再一查,钱也有得是,于是他衣锦回乡。
家乡的变化极大,大马路、高楼房,阿洛伊斯站在旧家的原址上发呆,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大大的鲜花坛。
“家呢?老婆呢?”阿洛伊斯快要疯了!
快疯之前,他遇到了一个熟人,叫做德塔乌尔斯,其实是一个后来查明是心怀叵测者,是来自外族归附“丘奇逊”部族的手匠人的儿子,以前与阿洛伊斯争过特里莎,闹得很不愉快。
作为手匠人,德塔乌尔斯家里有钱,可特里莎看中阿洛伊斯,令到德塔乌尔斯很不高兴,两人以前是不说话的,此刻他看见了阿洛伊斯。吃惊地道:“你不是死了吗?”
阿洛伊斯没好气地道:“你才是死了呢!”
德塔乌尔斯一楞,旋很热情地迎上去,搅头搅颈地道:“欢迎你回到家乡!”
阿洛伊斯急着问特里莎的事情,德塔乌尔斯却请他喝酒。
左一杯右一杯,都是大杯杯。德塔乌尔斯终于告诉他道:“特里莎改嫁了,嫁给了一个华族的小白脸!”
后来地审讯表明。德塔乌尔斯添油加醋,说了很多特里莎的坏话,把她说成了一个人尽可夫,水性杨花的女人,让阿洛伊斯的怒气中烧,怒不可遏!
当时阿洛伊斯的“死讯”传到了家乡,特里莎为他守了半年地孝(一切都是命运的错,要是他地薪水流入她的账户,她就会追查)。德塔乌尔斯以为他的机会来了,可是他再次失望,特里莎改嫁给了一个华族的政府官员。
现在阿洛伊斯重回家乡,对特里莎心怀怨恨的德塔乌尔斯就大讲特讲特里莎的坏话,同时不停地灌他。
阿洛伊斯也不知道怎么离开酒店的,喝得酩酊大醉的他按德塔乌尔斯给他的地址,找到了特里莎地新家。闯进去,凑巧特里莎与她的丈夫都在。
于是,悲剧发生了。酒精入脑,失去理智的阿洛伊斯拨出了护身匕首,杀了特里莎与她的丈夫,还把他们爱情的结晶,华族-----日耳曼的混血儿给摔死了。
而且发现。特里莎还怀有新孕。她的死是一尸二命!
地区警方迅速出动,把阿洛伊斯捉拿归案。令人啼笑皆非地是阿洛伊斯居然在路边睡着了觉。
收押他进监,进行审问,然后开庭判决。
帝国刑法的基本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证据确凿,阿洛伊斯被判斩立决。
然而他的族人不干了,鼓噪上书,先说特里莎破坏军婚,死有余辜,她先不仁,就不怪阿洛伊斯不义。
一查,民政部门有阿洛伊斯地死亡通知书,不能怪特里莎。
再查下去,德塔乌尔斯被抓起来,经过审问,他招供了,帮阿洛伊斯的人如获至宝,以德塔乌尔斯唆摆、阿洛伊斯被他灌醉作不得数为由再度上诉。
他们还拿出了阿洛伊斯的一大迭勋章和立功、负伤证明,表示他为帝国效忠效劳,出生入死,立下大功劳后,却是“英雄流血又流泪”
日耳曼人在条顿堡森林地区发动了请愿,日耳曼军队也表示了强烈的关注。
潜台词是“我们为你们华族流血,打生打死,得到地盘,你们却抢了我们的女人!”“一时犯法,起因是他人,情有可原!”“如此判决,日后谁会为你们华族卖命”!
一刹那间,民间与军队地怨气仿佛被打开盖地魔瓶,心魔钻出来,飞向了日耳曼人。
日耳曼人是个雄纠纠气昂昂,崇尚武力,不甘他人之下的部族,华族之所以能够支配他们,有一部分日耳曼地上层是知道华族的威力,可许多日耳曼人孤陋寡闻,坐井观天,带来的后果是他们不信服,特别是那些被哥特人征服的部族,他们信服哥特人,不信服华族-----没被华族直接揍过,皮肯定是痒的。
照他们看来,是他们的女王殿下被华族的那个男人操得她爽了,就把日耳曼部族拱手让给了他。
战争肯定死人,死的都是日耳曼人多,还有的人不服水土,不喜欢地中海式气侯,想到回家,却被军纪约束,自然不爽。
尽管有许多华族军官与日耳曼人并肩作战,可是一些日耳曼人看来,是他们打天下,华族坐享天下!
民间与军队的这种看法就是这样!
而且,象华族男人娶日耳曼女人,实际是贯彻帝国的种族融合,问题是那个特里莎长得太漂亮,日耳曼人嘴里不说,心里酸溜溜的。
日耳曼人打下城池,受到约束,不得随意掳掠杀人,犹如男人谷精上脑,得不到满足。
怨气不断地增加,不断地发酵,加之一些有心者,他们的心膨胀开来,按他们的想法,日耳曼王国是我们日耳曼人的,罗马帝国是我们打下的,一半以上的驻军是我们日耳曼人出的
这些人的心思活络起来,想到土地、财富和女人,都是我们日耳曼人打下的,凭什么你们华族吃肉,我们喝汤?!从你们华族手里分到微不足道的一杯羹?
象罗马“二月变天”的事件中,去抄家的日耳曼人后来说起抄到的财富和女人,大量的财富被华族拿去分配,女人?最漂亮的女人注定入宫,成为那个吃他们女王殿下软饭的男人所有。
许多日耳曼人对那个男人表示轻蔑,因为都没有见过他上阵打仗,不能令他们心服口服,由此带出你们华族由这种男人统领,能强到哪里去?
而日耳曼人嘛,真正的英雄就是出生入死,身先士卒且不死的人,他们不能理解“中国象棋”式的文化,君主乃万金之子,坐不垂堂,象皇帝要亲自上阵pk,全国臣民都惊恐万状,谁都知道,皇帝只要坐着龙廷一天,天下就不会乱,他们就有好日子过。
除了那么一小撮的野心家,现在举国99%的人都希望皇帝象他所说的那样真的是天神下凡,万世不死!
环境使人变化,人会忘本,日耳曼人根本不曾想到,若不是由于华族,他们还在日耳曼黑森林地区啃树根,大概四分之一的儿童活不到成年,哪象现在,儿童的死亡率大跌,再不为衣食住行与部族间的残酷战争而担心呢
如今的日耳曼王国统治机制是帝国法律,女王是王国最高统治者,她的身上有帝国皇帝,但皇帝哪会管这档事,陆逊是王国的首相,发出的命令是由当地的法庭审判。
突然间爆发的怨气令法官不知所措,在沉重的日耳曼民间与军队压力之下,有人耸人听闻地说若判得不好,民间可能造反,军队会兵变的情况下,法庭枉法了,改判阿洛伊斯死刑,缓刑二年。
地球人都知道死缓是怎么一回事,只要犯人自己不发疯,就肯定不死的,阿洛伊斯得保一命。
可是华大人的命也值钱啊,于是,在民间没有势力,被人所bs的德塔乌尔斯居然以“事件起因,罪大恶极”的名义斩首,作个交待。
时代杂志的记者苏杰是个随军记者,素来不务正业,跑去跟进此事,得知经过和判决结果后,他却有不同看法,遂将此事,登上了时代杂志,让读者作个评判。
一时间东方舆论大哗!